书城历史大元王朝3
2080800000029

第29章 忽必烈与八思巴的会见(2)

宪宗七年(1257),忽必烈与蒙哥兄弟间矛盾公开化,忽必烈被解除了兵权,不能参加对宋战争;阿兰答儿、刘太平等开始检查陕西、河南钱谷出入,忽必烈处境困难。为了趋吉避凶,忽必烈需要宗教保佑,二月,八思巴为他举行了称为“烧施”的宗教活动,三月,写了《五天女赞》,为忽必烈禳灾祈福⑩。夏季,八思巴朝拜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五台山,以一个佛教徒的眼光,写诗赞颂五台,在西藏佛教界影响甚大。冬,忽必烈亲自朝见蒙哥,兄弟释嫌,重归于好,忽必烈处境改善,八思巴的地位也相应提高。

宪宗八年(1258)春夏之交,忽必烈受蒙哥之托,在开平主持释道两教关于《老子化胡经》真伪的辩论大会,除汉地儒生、道士、佛教僧人外,还有吐蕃、河西、大理等地僧人参加,八思巴也参加了这一“汇集了当时大半个中国的释、道、儒三家精英的学术大会”。他以自己广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向道士问难并使之辞穷,从而使佛教理论在这次辩论中战胜了道教,道士十七人依约被罚削发为僧。这场辩论对忽必烈尊崇佛教无疑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自1254年到1260年,八思巴多数时间在忽必烈军营或王府,从事佛教理论的研习修持,为忽必烈及其诸妃、诸子祈福禳灾。当忽必烈自湖北返回燕京时,他也自开平到达那里。显然,他也是忽必烈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支持者之一。

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忽必烈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统释教”。至元六年(1269),八思巴献上所创新字(八思巴蒙古文),七年(1270),忽必烈再次请求八思巴向他传授灌顶时,改西夏王的玉印为帝师印,又封八思巴为“皇天之下,大地之上,梵天佛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护持国政,五明班智达帝师”。

帝师是皇帝和皇室成员的老师和精神支柱,也是全国佛教僧人的领袖,位在诸王之上。帝师嗣位,要赐封诏玉印,宣谕天下;新君即位,要对帝师降诏褒奖;颁发给帝师的诏书为专用的“珠诏”,帝师至京师,用皇帝出行仪仗之半为前导,百官效迎。

帝师代表佛教保佑皇帝,为皇室作各种名目的佛事,如为皇帝和皇室成员祝延圣寿、禳灾祛难、祈祷国泰民安等等。在思想文化方面,就忽必烈个人而言,他即利用汉儒在汉地实行汉法,也利用藏传佛教为巩固其统治服务。忽必烈非常重视八思巴所创的蒙古新文字,新字一经进呈,他立即下诏在全国推行。新字是以藏文字母为基础创制的一套拼写符号,采用竖行自左至右的书写方式,“它可以用来拼写蒙古、汉、畏兀、藏等语言,所以实际上是供元朝统治下的各民族共同使用的一套拼音字母。它的创制可以说是在元朝统一中国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扣算统一各民族文字字形的尝试,也是第一次用一套拼音字母来记写汉语的尝试。对元朝将众多的民族统一为一个大帝国和消除或减少民族间语言文字上的隔阂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忽必烈与八思巴的历史性会见和他们之间宗教、政治关系的确立对元朝的统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都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注释

①《汉藏史集》,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②参见(意)杜齐著,李有义、邓锐龄译《西藏中世纪史》,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室、民族学室,1980年(内部资料);陈庆英《元朝在西藏地区设置的军政机构》,戡《西藏研究))1992年第三期。但二者所论仍有不同,社齐氏认为1206年,成吉思汗曾将西藏作为征伐目标,西藏各方共同协议遣使无条件向成吉思汗投降;陈庆英认为:“成吉思汗西征时,蒙古军到过拉达克一带,在藏族地区中,阿里地区可能最早归附蒙古,蒙古在该地设有都元帅。”

③多尔答进军西藏,藏文史籍《青史》、《西藏王臣记》、《汉藏史集》、《新红史》等都有记载。“木门人家”,即指藏族。

1253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由于察巴是忽必烈的封地,在他的军营中,已有察巴派僧人,但他们都不太知名。

④《西藏王臣记》载,使者为大元长官垛达(多尔答)。他在《请示迎谁为宜的详禀》中说:“在边野的藏区,僧伽团体以甘丹派(噶当派——引者注)为大;善顾情面以达隆法王为智;荣誉德望以枳空·敬安大师为尊(枳空即止贡——引者注);通晓佛法萨迦——班智达为精。”第五世达赖喇嘛著,郭和卿译,民族出版社,1983年。

《萨迦世系史》载邀请萨班的诏书称:

“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皇帝圣旨。

晓谕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贝桑布。朕为报答父母及天地之恩,需要一位能指示道路取舍之喇嘛,在选择之时选中汝萨班,故望汝不辞道路艰难前来。若是汝以年迈(而推辞),那么,往昔佛陀为众生而舍身无数,此又如何?汝是否欲以汝所通晓之教法之誓言相违?吾今已将各地大权在握,如果汝指挥大军(前来),伤害众生,汝岂不惧乎?故今汝体念佛教和众生,尽快前来!吾将令汝管理西方众僧。

赏赐之物有:白银五大升,镶缀有六千三百粒珍珠之珍珠袈裟,硫磺色锦缎长坎肩,靴子,整幅花绸二匹,整幅彩缎二匹,五色锦缎二十匹等。着多尔斯衮和本觉达尔玛二人赍迭。龙年八月三十日写就。”

阿旺贡噶索南著,陈庆英、高禾福、周润年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

⑤《萨迦世系史》载萨班给众弟子的信中说:“(汗王)又曰:若能唯命是听,则汝等地方及各部之部众原有之官员俱可委任官职,对于由萨迦之金字使和银字使召来彼等,任命为我之达鲁花赤等官。为举荐官员,汝等可派遣干练使者前来,将该处官员姓名、百姓数目、贡品数量缮写三份。一份送来我处,一份存放萨迦,一份由各自长官收执。另需绘制一幅标明某处已归降及某处未归降之地图,若不区分清楚,恐已降者受未降者之牵累,遭到毁灭。萨迦金字使者应与各地官员商议行事,除利益众生之外,不可擅作成福。地方官员亦不得在不与萨迦金字使商议的情况下擅权作主。不经商议而擅自妄行是目无法度,若获罪谴,我在此亦难求情,惟望汝等众人同心协力。”

此外,尚有“对于金字使者好生迎送,殷勤服侍”、“此间对各地贵人及携贡物而来者俱善礼待之”等等。

⑥《萨迦世系史》载,八思巴要求忽必烈“受灌顶后,上师坐上座”。忽必烈不肯。察必调解说:“听法及人少时。上师可以坐上座。当王子、驸马、官员、臣民聚会时,慈不能压服,由汗王坐上座。吐蕃之事悉听上师之教,不请于上师绝不下诏。其余大小事务因上师心慈,如误为他人求情,恐不能镇国,故上师不得讲论及求情。”

⑦陈庆英《忽必烈继位前的八思巴》,载《思想战线》1988年第五期。

⑧参见陈庆英《八思巴致忽必烈的新年吉祥祝辞探讨》,载《甘肃民族研究》1986年第四期。

⑨《萨迦世系史》载,噶玛拔希为忽必烈身边的诸妃、大臣显示神通,人们觉得“从眼前的神通法力来看,还是这位上师高一些”。王妃察必担心八思巴的地位发生动摇,为了巩固他的地位,察必要求八思巴也显示一下自己的法力。于是八思巴作法,使自己的头部和四肢显现五部佛的形象,压倒了噶玛拔希。

⑩烧施,也译为火祭或护摩,为佛教密宗以焚烧柏枝、酥油、粮食、花果等祭神祈求消灾得福的一种宗教活动。

五天女“即吉祥寿仙女、翠颜仙女、贞惠仙女、冠咏仙女、施仁仙女,其实是喜马拉雅山的五座高峰,……这五仙女分别为执掌人间福寿、预知、农田、财宝和畜牧之神。”参见陈庆英《忽必烈即位前的八思巴》。

参见《元史·释老传》、《萨迦世系史》、《元史·世祖纪》、《拔思发行状》、《行状》所载帝师封号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载,“惟诏西番者,以粉书诏文于青绘。而绣以白绒,网以真珠。至御宝处。则用珊瑚”。

《元史·世祖纪三》。

陈庆英《元代帝师制度及其历任帝师),载《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一期,该文载忽必烈推行蒙古新字的诏书称:“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畏兀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寝兴,而字书有阙。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今以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