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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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万事达”狼狈不堪地摆脱了困境

谁都知道,印度这个底朝上顶朝下的大倒三角形,面积有140万平方英里,人口分布不均,总数1.8亿。英国政府在这大片土地上,只真正地控制着一部分地区。它在加尔各答设有全印总督,在马德拉斯、孟买、孟加拉设有地方总督,在阿格拉设有代总督。

但真正的英属印度只包括70万平方英里,人口为1亿至1.1亿。这足以说明印度还有一大部分不在英国女王的统辖之下。的确,内地的某些凶恶可怕的土王仍旧绝对是自行其是的。

自1756年——英国在现今马德拉斯城所在地建起第一个殖民机构的那一年起,直到殖民军中的印度兵哗变爆发的那一年,著名的东印度公司是强大无比的。它逐渐地吞并了许多省份,以很少兑现或根本不予兑现的公债券从印度土王手中把它们买了去;它任命全印总督和所有的文官武将;但现在,它已不复存在了,英国对印度的管辖已直接隶属于英国王室。

如今,半岛的面貌、风俗、部族争执正在日益改变。从前,人们在印度旅行都是依靠各种各样的古老办法:步行、骑马、坐双轮车或独轮车、乘轿、人背、坐小马车等。现在,有蒸汽快船在印度河、恒河上飞驰,还有一条横贯印度的铁路,沿途还铺设有一些支线,从孟买到加尔各答只需3天。

这条铁路线并不是笔直地横贯印度全境。直线距离只有1000到1100英里,火车即使以中等速度行驶,也用不了3天就可以跑完全程。但这条线因为要延伸到半岛的北部,到达阿拉哈巴德,所以,起码增长了1/3。

下面是“大印度半岛铁路”沿线的大站。火车从孟买开出,穿过萨尔赛特岛,进入塔纳对面的大陆,穿过西加特山脉,往东北方向驶去,直到布尔汉布尔,再沿几乎是独立的本德尔肯德邦领地,北上至阿拉哈巴德,然后向东折去,在贝拿勒斯与恒河相遇,再稍稍偏离恒河,向东南方下行,经布德万和法属殖民地金德讷格尔城,直抵终点站加尔各答。

“蒙古号”的旅客是下午4点半在孟买下的船,而前往加尔各答的火车8点整开。

于是,福格先生辞别了牌友,下了船,详细地吩咐他的仆人要买些什么东西,并特别叮嘱他8点前赶到火车站。然后,他便像天文钟的钟摆数秒似的,一步一步匀速地向签证处走去。

这样,孟买的旖旎风光,他压根儿就没想到去观赏一番,不论是市政厅、豪华的图书馆、要塞、船坞、棉花市场、集市,还是清真寺、犹太教堂、亚美尼亚教堂和玛勒巴尔山上那饰有两座多角宝塔的宏伟寺院。他既没有去观赏象山的名胜古迹,又没有去欣赏那藏于海湾东南部的神秘的地下坟墓,也没有去观看佛教建筑那美妙绝伦的遗迹——萨尔赛特岛的康埃里石窟!

没有,他什么也没有去看!菲利亚·福格出了签证处,便不慌不忙地来到火车站,并在站上吃了晚饭。大师傅认为,在其他菜肴之外,应该向他推荐一种“当地特产”——白葡萄酒烩兔肉,说是美味可口极了。

菲利亚·福格接受了,点了这道菜,仔细地品尝了一番,但尽管加了调味香料,他仍觉得这菜难吃极了。

他把大师傅叫了来。

“先生,”他注视着大师傅说,“这就是兔子肉?”

“是的,老爷,”大师傅厚着脸皮回答说,“是丛林中的兔子。”

“你们宰它的时候,它没有喵喵叫吧?”

“喵喵地叫了!啊!老爷!是兔子肉!我向您发誓……”

“厨师长先生,”福格先生冷冷地说,“您就别起誓了!但您得记住这一点:从前,猫在印度被视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动物。那时候可真是黄金时代。”

“猫的黄金时代吗,老爷?”

“也许对于旅客来说也是黄金时代!”

福格说完这话又静静地继续吃他的饭。

就在福格先生下船不久,警探菲克斯也下了船,直奔孟买警察局去找局长。他对局长亮明了自己的警探身份,说明了自己所负使命以及他所掌握的窃案嫌疑犯的情况。他问局长是否收到从伦敦发来的逮捕令。局长说他什么也没有收到。不过,说实在的,逮捕令在菲克斯走后即已发出,但还不可能到孟买。

菲克斯十分狼狈,他希望从局长那儿得到一张针对福格先生的逮捕令,局长表示拒绝,因为这案子属伦敦警视厅负责,只有伦敦方面才有权签发逮捕令。这种严格的原则性、这种对法律的一丝不苟,是完完全全符合英国人的习俗的:但凡涉及个人自由的事,是绝不允许任何武断做法的。

菲克斯没有坚持。他明白他只有耐心地等着拿到伦敦发来的逮捕令。但是,他决心在那个神秘莫测的浑蛋滞留孟买期间,紧紧地盯牢他。他相信菲利亚·福格会在孟买停留的——而且,大家知道,“万事达”也对此深信不疑——这就有时间等着发来逮捕令了。

但是,自从听到主人离船时对他的吩咐之后,“万事达”便十分清楚了,这次到孟买,同到苏伊士和巴黎一样,只是路过而已,起码要继续前行至加尔各答,甚至更远。因此,他开始琢磨,福格先生莫非真的很认真地对待他打的那个赌?莫非自己原指望过上安生日子,命运却偏偏要他用80天时间环游地球?

“万事达”买了几件衬衣和几双袜子之后,暂且在孟买街头溜达开来。街上人很多,熙来攘往,在不同国籍的欧洲人中间,夹杂着头戴尖顶软帽的波斯人、头缠一圈圈布带的邦雅斯人、戴着方软帽的信德人、身穿长袍的亚美尼亚人和戴着黑色头巾的帕尔西人(或称盖伯尔人)。这一天正好是帕尔西人的一个节日。他们是信奉拜火教部族的嫡系后裔,是印度人中技艺最好、文化最高、脑子最灵、最刻苦的部族,今天孟买当地的富商巨贾都属于这个部族。这一天,他们正在举行一种宗教狂欢节,有游行和娱乐活动,一些身披金丝银线绣制的粉红纱丽的少女,和着琴声鼓点,婀娜多姿地跳着舞,落落大方,端庄秀雅。

用不着多说,“万事达”一见这奇异的宗教仪式,便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耳朵竖得高高的,那副模样、那副神态,大家可以想象得出来,活脱一个从未见过什么世面的大傻瓜。

对于他和可能危及其旅行的主人来说,不幸的是,“万事达”的好奇出了格,过了分。

“万事达”在看了帕尔西人的这种狂欢节之后,确实是在往车站走,可他在路过玛勒巴尔山的那座美丽寺院时,突然心血来潮,想跑进去参观一番。

但他有两件事不知道:首先,有些印度教寺院明文规定禁止基督教徒闯入;再有,就连印度的宗教信徒要进寺院,也得把鞋脱在门外。这里应该指出,英国政府出于政治上的谨慎考虑,也很尊重并保护当地的宗教,不容许有丝毫的亵渎,稍有触犯,必严惩不贷。

“万事达”没想到会闯下大祸,他像个普通游客似的走进去了,在玛勒巴尔山寺院内欣赏着婆罗门教那金碧辉煌、光彩夺目的装饰。突然间,他被掀翻在神圣的石板地上。三个僧侣怒目圆瞪,扑到他的身上,扯下了他的鞋袜,开始边大声臭骂边拳打脚踢起来。

壮实灵活的法国小伙子翻身跃起。他只一拳加一脚,便打翻了三个对手中的两个,趁他们被其长袍裹缠着之机,撒腿冲到寺外。转瞬之间,便把那一边跟踪追来,一边呼人相帮的第三个对手甩下老远了。

8点差5分,离开车只有几分钟了,“万事达”光着脑袋,赤着双脚,赶到了火车站,连刚刚买的那包东西也在打架时给丢了。

菲克斯正在发车的那个站台上。他尾随福格先生来到火车站,明白了这个浑蛋马上就要离开孟买。他立即打定主意跟着他到加尔各答,即使走得再远,他也是跟定了。“万事达”没有看见菲克斯,因为警探待在暗处,可菲克斯却听见了“万事达”简单地向主人叙述他的险遇。

“希望您下次别再出这种事。”菲利亚·福格简单地说完,便进了车厢。

可怜的小伙子光着脚,神情沮丧地跟随主人上了车,一声也没吭。

菲克斯刚要上另一节车厢,突然脑子一转,改变了初衷,决定留下了。

“不,我得留下,”他思量着,“在印度境内犯了罪……我就可以抓人了。”

这时候,火车头发出一声响亮的汽笛声,火车随即消失在黑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