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她说,“不知道我那老爸什么时候才能从镇上回来。”
约翰·亨利没答话。
“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回那个丑不拉几的黑房子里去。”
她站在人行道旁,望着约翰·亨利,那句好笑的政论又回到脑海里。她用大拇指勾住牛仔裤的口袋,问:“如果你去为一场选举投票,你会投给谁?”
约翰·亨利清脆洪亮的嗓音在夏夜里响起。“我不知道。”他答。
“举个例子,你会投票支持C.P.麦克唐纳当我们这个镇的镇长吗?”
约翰·亨利没吭声。
“你会吗?”
她没办法让他开口。有时约翰·亨利很沉默,你说什么他也不会理你。她只好自顾自地往下说,没人搭腔,俏皮话也变得没滋没味:“哎呀,他就是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他票。”
薄暮笼罩下,小镇分外静谧。此时,哥哥和新娘早就已经到达冬山。他们身在遥远的城市,和小镇相隔上百英里。他们是他们,在冬山,两个人在一起。而她是她,在这个古旧的小镇,孤身一人。虽远隔一百英里,但想到他们是他们,相伴在一起,而她是她,孤零零的,与他们分离开来,她愈发觉得伤心难过,觉得他们遥不可及。她沉浸在这种孤寂的苦闷中,一个想法,一种解释,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她明白过来,几乎要大声喊道: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昨天以及此前的十二年里,她只是弗兰基。她只是一个“我”,不管去哪儿,做什么,她都是一个人。所有其他人都可以说“我们”,全都可以,只有她除外。贝蕾妮丝说“我们”的时候,她指的是霍尼和管家婆,她的家或者教堂。父亲说“我们”就是说他那家小店。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有个“我们”可以去依附,去谈论。部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罪犯都被铁链拴在一起。然而,老弗兰基没有“我们”可说,除了夏天里那个令人生厌的“我们”,由约翰·亨利、贝蕾妮丝和她拼凑而成,这样的“我们”她厌恶至极,宁可不要。现在,这一切突然结束,事情发生了改变。哥哥和新娘来了,初次相见,她内心的想法浮上心头: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正因为这样,她才会有如此异样的感觉,他们弃她而去,远赴冬山,将她一个人扔下不管,老弗兰基独剩躯壳孤孤单单地留在那里。
“你整个人为什么身子弓成这样了?”约翰·亨利问。
“我想我有些不舒服,”弗兰基说,“准是吃错东西了。”
约翰·亨利仍站在栏杆上,手扶着柱子。
“听着,”她最后说,“去我家吃晚饭,一起过夜如何。”
“不行。”他答。
“为什么?”
约翰·亨利在栏杆上走过,伸出双臂来保持平衡,在窗口黄色灯光的映衬下,那样子看起来像一只黑色的小鸟。他没有回答,直到稳稳地挪到下一根柱子才说:“因为嘛。”
“因为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于是她补充道:“我想,或许咱俩可以把我那个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到后院去睡,好好玩一阵儿。”
约翰·亨利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们可是亲老表,我老是陪你玩,而且给了你那么多礼物。”
栏杆上,身姿轻巧的约翰·亨利无声无息地往回走,胳膊抱着柱子,这才从那头往她这看。
“真是的,”她嚷道,“为什么不能来?”
他终于开口道:“因为,弗兰基,我不想去。”
“你这白痴!”她尖叫道,“我来找你玩还不是因为看你又丑又孤独。”
约翰·亨利从栏杆上矫健地跳下来,这才用清脆的童音回应她:
“哎呀,我可一点也不孤独。”
弗兰基伸出湿乎乎的手掌往短裤边上擦了擦,心里对自己说:转身回你自己家。然而,命令没有奏效,她想转身,却做不到。夜还未深,沿街的房子已暗下来,灯光从窗口透出。浓浓的树影愈发显得黑森森的,远处的暗影参差不齐,阴沉凄凉。但天空还没完全黑下来。
“总觉得好像不对劲,”她说,“这么安静,说真的我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敢说,要下暴雨,跟你赌一百块钱。”
约翰·亨利从栏杆后面看着她。
“一场吓死人的伏天大风暴。甚至可能有飓风。”
弗兰基站着,等待夜幕降临。这时,小号声响起,从镇里的某个不远处传来。谁在吹着蓝调,曲调哀婉低沉。这是一首悲歌,某个她不知道的黑人男孩在吹响。弗兰基呆呆地伫立,耷拉着头,双眼紧闭,就这样聆听着。曲调里有些东西,将春天的一切都带了回来,有花朵,陌生人的眼睛,还有雨水。
曲调低沉阴郁,催人泪下,然后突然峰回路转,弗兰基听见小号转入一段狂热的摇滚爵士,旋律上扬,有着黑人音乐的欢快节奏。爵士乐接近尾声时,号声渐渐变弱,悠长连绵,接着又重新回到起初的蓝调,仿佛在讲述那段恼人的漫长季节。她站在昏暗的人行道上,心一阵紧缩,膝盖僵硬,喉咙发干。然后,就在曲调渐入佳境时,小号声戛然而止,音乐结束了。这毫无征兆,令弗兰基无法相信。完全出人意料,小号就这样停止了吹奏。那一刻,弗兰基无法接受,心里若有所失。
她最后低声对约翰·亨利说:“他停下来是要甩甩小号里的口水。很快就会弄好。”
然而,音乐声没再响起。一曲未完,便已结束。心里阵阵发紧,她无法忍受,觉得一定要干点什么,管她干没干过,粗不粗鲁。她挥拳砸自己的头,但无济于事。她开始大声嘶吼,尽管起初并未注意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我告诉过贝蕾妮丝,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她不相信我。有时我真的觉得在活物里头,再没有谁比她还愚蠢了。”她大声抱怨着,声音刺耳难听,就像锯齿一样。她喋喋不休,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下去。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声声入耳,到底什么意思,她也说不清楚。“你和那种大蠢蛋说什么东西,根本就是在对牛弹琴。我一直对她说个没完。我告诉她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她并没有对着约翰·亨利说。她没再看他。亨利从亮灯的窗户前走开了,但仍站在前阳台听,过了一会才问:
“去哪儿?”
弗兰基没回答。她突然一动不动,沉默下来。一种新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感觉突如其来,但其实她心底已知道要去往何处。她知道,再过一会那地名就会浮现心头。弗兰基紧握拳头,啃咬着指关节,心里默默等待。但她不再去搜寻那个地名,也不再寻思旋转的世界。哥哥和新娘浮现在脑海中,她的心被紧紧揪住,几乎快要碎成裂片。
约翰·亨利高亮的童音响起:“你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吃晚饭,去帐篷里过夜?”
她答道:“没有。”
“你刚刚还邀请我去!”
不过她顾不上和约翰·亨利·韦斯特辩论,也没工夫回答。因为,此时此刻,弗兰基豁然明白了。她知道自己是谁,该如何踏入世界。她紧揪着的心突然打开了,变得敞亮。她的心像翅膀一样打开,再次开口时已信心十足。
“我知道要去哪儿。”她说。
他问:“去哪儿?”
“我要去冬山,”她道,“我要去参加婚礼。”
她等待着,留机会让他说:“不管怎样,我早就知道了。”然后,她就大声宣布出那句出人意料的实话。
“我要和他们一起走。去冬山参加完婚礼,我就跟着他们,不管去哪都行。我要和他们一起走。”
他没有答话。
“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我们三个去哪都不分开,就好像我一出生就明白,自己属于他们。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
这番话说出口,她就再也不用迷茫无措了。她睁开眼睛,夜幕已经垂落。淡紫色的天空终于完全漆黑,星光斜斜地照耀,暗影扭曲怪诞。她的心如双翅展开,她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夜色。
弗兰基遥望着星空。昔日问题重现:她是谁,在这世上会成为什么人,为什么此刻驻足此地。再次想到这些问题时,她不再悲伤,不再苦苦求索。她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出路何在。她爱哥哥和新娘,而她将是婚礼的成员。三个人将步入世界,永远在一起。经历了迷茫的春天和疯狂的夏天,她终于不再感到惶然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