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清王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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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革命与保皇之争

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1905~1907),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同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是在思想理论战线上展开了一场大辩论。

革命派与改良派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个政治派别,前者是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代表,后者是其上层的代表。早在甲午战争期间,这两个派别就同时出现了。不过当时改良派因为发动了戊戌变法运动,在社会上的影响远远超过革命派。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梁等人逃亡国外,梁启超在日本重建改良派的宣传阵地,光绪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1898年12月23日)创办《清议报》,前后历时三年,共出一百册;光绪二十八年(1902),又创办《新民丛报》,历时近六年,共刊行九十六号。康有为则于光绪二十五年六月十三日(1899年7月20日)在加拿大建立“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亦称“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中国维新会”,简称“保皇会”)。这时他们在“爱国救亡”的旗帜下,仍然寄希望于光绪帝,祈望光绪复辟,继续推行变法新政,实行君主立宪制度;仍然反对通过革命办法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因此当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多次同他们谈判“联合”问题时,都被拒绝了。可是二十世纪初,在内忧外患刺激下,知识分子通过清政府对爱国运动镇压的反面教育,日益倾向革命。改良派从切身利益考虑,一方面加紧要求清政府实行真正的君主立宪,借以抵制革命;另一方面则开始直接将矛头指向革命派,正面阻止革命运动的发展。为此双方在光绪二十九年、三十年(1903、1904)已初步进行了交锋。同盟会成立后,革命派有了统一的组织和明确的纲领,从而为革命思想的传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发出号召:要把三民主义思想“灌输于人心而化为常识”①。为实现这一任务,继《民报》之后,革命派在国内外各地遍设宣传机关,出版书报杂志。据统计,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1905~1907),革命派主办的报纸、杂志达60余种,其他革命出版物“无虑百数十种”。这些刊物都在不同程度上阐述了同盟会的主张,而《民报》则更为系统的阐述了三民主义思想;其文章论理透辟,脍炙人口,激动人心,深受广大读者欢迎,每期再版、三版以至五版,仍供不应求。对此康、梁十分恐惧,公然宣称“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命党死战,乃是第一义”②。于是粱启超以《新民丛报》为阵地,连续发表文章,诋毁同盟会政纲。改良派的活动,成了民主革命向前发展的巨大障碍,孙中山站在鲜明的革命民主派立场,立即组织革命派对改良派的进攻给以有力的回击。这样,以《民报》和《新民丛报》为中心阵地,革命派和改良派在国内外的二十多种报刊先后都投入了论战。论战涉及的范围很广,但归结起来,主要是围绕同盟会政纲进行的。

双方争论的第一个问题是要不要革命,要不要推翻清政府。改良派竭力为清政府的民族和阶级压迫政策辩护,说什么康熙的薄税政策不仅“中国数千年所无,亦为地球万国古今所未有”③;声称在清政府统治下,“举国人民其在法律上本已平等,无别享特权者”④,因此民族革命是完全不必要的。革命派针锋相对地驳斥了保皇派的攻击。他们指出,清政府是中国一切反动腐朽势力的罪恶渊薮。在清政府统治下,满洲贵族享有一切特权,而广大人民无丝毫权力之可言。士、农、工、商以至清军士兵,无一不受到清政府的残酷剥削和野蛮压迫,“奴叱娼畜”、“厘金赔款”、“重征浮收”、“滥刑苛法”,“敲骨吸髓,十室九空,来日方长,其曷堪此”⑤。对外,清政府则又奴颜卑膝,唯命是从,是帝国主义侵华的驯服工具;督抚仰外人鼻息,利权任外人索取,赔款代外人搜刮,教案听外人裁决,中国的利权、财权、兵权、交通权等全受外人控制。中国本似一完美之人,由于清政府的出卖,结果被帝国主义“东割一肺肠,西断一咽喉;四分五裂,鲜血淋漓”⑥。可见,以载活为头子的清政府,“其君则盗魁也,其官吏则群贼也,其朝署则割地鬻权所也”⑦。这样反动卖国的政府:“实中国富强第一大障碍,欲救亡而思扶满直飚汤止沸,抱薪救火”⑧,实际是向操刀者摇尾乞怜,决不可能达到目的。因此,“为独立计,为求亡计”⑨。必须打倒清政府。改良派把推翻清政府的民族革命说成是“民族复仇主义”,这完全是歪曲和污蔑。

双方争论的第二个问题是要不要兴民权,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改良派从本阶级的利益出发,提出种种理由,大肆攻击革命派所倡导的民权主义。一是贩卖“渐进论”,说是封建专制必须经过君主立宪阶段才能实行民主共和;二是污蔑“民智未开”,胡说中国人民“即乏自治之习惯,又不识团体之公益”,根本没有享受民主权利,当“共和国民之资格”⑩,而这种资格只有在开明专制时代和君主立宪时代才能养成。革命派有力地驳斥了改良派的谬论,他们指出,事物的发展总是后来居上,当世界上已经有了先进的民主制度,而革除专制,建立共和国又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历史条件下,一个落后的国家和民族在革命之后必然要选取先进的民主制,无需再经过君主立宪的阶段。革命派认为:说“中国之民族贱民族也,只能受压制,不能与以自由”,“吾民族万古不能有能力,惟宜永世为牛马为奴为隶者”,这是帝国主义和民贼的语言,是对中国人民的极大污蔑。因为“疾专制,乐自由,为人类之天性”,是人人具有的。而“以一人擅神圣不犯之号,以一姓专国家统治之权,以势以情,殆皆不顺”。正是这种制度把中国引向世界劣败之林。且人民群众的智慧是在斗争中发展的,在革命时代群众民主主义觉悟的提高是十分迅速的。改良派污蔑中国“民智未开”,不能行共和,只能行专制,实际是继续贩卖“君权神授”的反动思想,究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巩固万世不替之皇基”罢了。

双方争论的第三个问题是要不要改变封建土地制度,实行“平均地权”。改良派从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出发,反对“平均地权”。他们说中国的封建经济制度与欧洲不同,它一无贵族压制,二土地极为平均,三“赋税极轻”。在这种制度下,即使将来工业发展了,也不会造成欧美那样的“贫富相悬”的社会现象。因此进行“社会革命”是完全不必要的。同时他们又说地主占有大量土地,都是由“劳动”或“节约”而来的,况且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起于人类之利己心”,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不仅在历史上有其必然性,不能“蔑弃”,而且是“现社会一切文明之源泉”。革命派实行“平均地权”、“土地国有”,就是“掠夺人民勤劳之结果”,打击人们从事生产的积极性,“推翻现社会之根柢”。因此他们声言对其他问题尚可让步,对改变土地制度问题,“则寸毫不能让”。革命派虽然对封建制度缺乏本质的认识,并断言中国尚未出现欧美那样的“贫富悬隔”的现象,但他们却以鲜明的态度有力地回击了改良派的攻击。他们提出,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而是弊病百出,其主要表现是土地集中于少数人之手,由此才造成人民极端贫困的惨况。他们认为,“土地者,一国之所共有也,一国之地当散之一国之民”,否则就必然造成“地权之失平”以及“人权之失平”,所以“必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斯能真合于至公”。同时他们进一步指出中国既然存在着这种不平等的制度,一旦采取大机器生产,就一定会产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富者资本骤增,贫者日填沟壑”的现象。为预防这种弊病的产生,就必须在进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同时,实行社会革命。其具体办法就是清除私人对“天然生产力”即土地的占有,把土地收归国有。

革命派和改良派的论战,从历史刚刚揭开二十世纪的帷幕就已开始交锋,至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间得以全面展开,斗争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涉及问题之广,都是空前的。经过这场大论战,一、进一步划清了革命派和改良派的界限,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实行民主革命的必要性,于是纷纷脱离改良派,参加到革命的行列。二、革命派批判了封建文化思想,使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从而促进了革命力量的壮大。改良派也不得不承认,经过论战,“革命党之势力”,“如决江河,沛然而莫之能御也”。但是由于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性,革命派对中国民主革命一系列根本问题却未能作出完全正确的回答。在驳斥革命会招致帝国主义干涉和瓜分的问题上,革命派虽然表示即使干涉也不足惧的态度,但他们始终天真地认为帝国主义是遵守国际法的,是不会干涉中国革命的,更不致引起瓜分。在驳斥革命会引起下层群众暴动因而产生“内乱”的问题上,他们一方面说要对“自然的暴动而加以改良使之进化”,“为秩序的革命”;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社会的长期动乱,又提出了速战速决的意见,即所谓“革命之范围,必力求期;革命之期日必力促其短”。在驳斥关于“土地国有”就是“夺富予贫”的问题上,革命派不仅未能做出有力回答,反而明确声明根本没有这种打算,即“吾人之政策”,“非损富者以益贫”,是欲使富者“有益无损也”,且使“富者愈富,贫者亦富也”。革命派的这些严重弱点,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表明他们无力把民主革命引向彻底胜利。

注释

①《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8页。

②《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73页。

③④《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第324、230页。

⑤《辛亥革命》第2册,第434~435页。

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第543页。

⑦《醒狮》第1号第2页。

⑧⑨《辛亥革命》第2册,第433、261页。

⑩《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第165、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