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城后,仔细的搜索枯肠后,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要人没人,要粮没粮,更别说有什么黄白之物了,建奴们一个个早已做好了逃的准备,哪里还会好心的留东西给明军呢。
不过城池是完整的,这对于朱由校来说,就是大大的收获了。有了这个千户所,对于进攻抚顺边墙的会安堡、东州堡、马根丹堡、散羊峪堡,就没有什么难度可言了。
事实上,对于这些堡子,建奴一直也不是很重视,他们的战略战术基本是进攻型的,无论是对西边的蒙古、大明,还是对南面的朝鲜,都是如此。所以对于辽东边墙的重视并不是太足,对于不断进攻的他们来说,只要打的周边的人只剩下招架的机会了,防守就变得可有可无了。这次如果不是大明突然崛起了明皇这个耀眼的新星,恐怕边墙会慢慢的被遗忘了。
四个堡垒在如此情况之下,兵力当然不多,也就是接收了一些沈阳的逃兵而已,这个时候哪里是明军的对手,很容易的就被明军拿下了。
至此,抚顺除了浑河南边的抚顺关、鸦鹘关外,都已经落入了明军的手里。
白杆兵的一个竖盾千人队守住了这里,这个钉子钉在了辽东边墙之上,要有效的制止建奴利用辽东边墙来进行运兵,防止建奴东来攻袭沈阳。
不是朱由校不想打出边墙,实在是现在还不到时机,现在朱由校所打的地方都是平原,也就是松辽平原,相对来说是最容易被利用起来的,见效最快的。但边墙之外也就是基本到了平原的尽头,那里的地貌可并非平原了。平原东西两侧为长白山地和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小兴安岭山地,难度系数可就不同了,边墙之外这些绵延不断的大山,直接能把明军活活的耗损在这里。
而把握住了边墙,建奴被挤在边墙之外,他们的生存空间当然就会变的越来越小。对于一个只会渔猎的民族,活着都是个问题。他们就算是挖了人参,抓住了紫貂,换不来东西,也只是一个吃食而已。
更何况现在的建奴四分五裂,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挥,想要统一,还有个时间跨度,更是无法组织起来再行祸边墙之内。没有粮食的他们,不用明军出边墙去攻,他们自己就会想着挪地方了。
想要生存下去,朝鲜无疑是他们不错的地方了。这就是朱由校最初的想法,向着朝鲜那边迁移,与朝鲜的‘大韩民族’来个民族大融合。如此,可以兵不血刃的收复边墙之外了。
等松辽平原经营好了,相应的做好了准备,这个时间也就差不多了,那时的建奴应该都在朝鲜境内了吧。
现在浑河的冰已经都在水面之下的浮冰了,既不能在冰上渡河,也无法行船,倒成了一个绝渡期了。不好天气日暖减衣,相信几天之内,浮冰一消失,就是船舶顺着三岔河北上之时,那时候才是渡河进攻抚顺关、鸦鹘关之时了。现在则是要兵返沈阳,前去辽阳边墙之时了。
刚刚动身的朱由校就接到了盖州港口那边的光报,‘张嫣率队前来慰劳亲军,并到沈阳慰问十万断手的汉民,除了带有大量的劳军物质之外,还带来了一千名医者、能工巧匠。’
刘志选的慈善机构得到了张嫣的万石粮食,而随之而来的京城各地的捐献也纷至沓来,使得刘志选的筹集粮食特别的给力。这事朱由校已经得知了,对于张嫣总能在这些大事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感到相当的欣慰。
张嫣这种为国为民的情怀的确是相当的不错,当皇后的时候,错信了东林党,竟然想着把重用公公党的自己推下皇位,扶植东林看好的朱由检来登位。这种对社稷的‘愚蠢疯狂’,看的朱由校一阵的心悸。
其先因为误会她与朱由检有郎情妾意。但后来得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是她对魏忠贤为首的公公党,有着与文人一般的痛恨,才直接的否定了自己没办法给大明带来幸福。同时知道有自己在的一时,魏忠贤就会被重用。所以才舍弃了私人感情,大义灭亲。这种伟大与愚蠢并存的性格虽然比较让朱由校难以接受,但比起不要脸三字来,那可就差得远了。
如果当然张嫣真给自己带了绿头盔,朱由校连一点犹豫都不会有,废后的机会都不会给张嫣留着,没有廉耻的女人,人人得而诛之。这种事情不分什么古代还是现代,虽然在后世,这种行为依然会被判个故意杀人罪,但这种法律是不是合适,让朱由校一直怀疑。
按着后世的法律,被人戴了绿帽子,对方一点屁事都没有,完全的不用去负什么法律责任,当然可以接受道德的谴责,这能算是事吗?道德谴责,有时候不如掉一块钱来的实在。
而头发光绿绿的那位仁兄,能拿起来的‘武器’就只有一条,那就是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这样的法律真合理吗?订法律的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当然会鼓励广大的喜欢人家家里夫人的男性,可以随便的去约别人的老婆,这点可比花钱找买开心还TM的省心。因为找职业女人还要担心被警察抓住了罚款,而和别人的老婆谈谈人生理想则什么责任都不用负,完全的可以光明正大的勇敢去上。
朱由校对这一条是深恶痛绝,口口声声的说什么婚姻是神圣的,是受法律保护的,结果就这样保护的,真让每位准备结婚的男人心寒。
自古以来,所谓的深仇大恨,那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了,一个男人,妻子的'出家,'这种对丈夫来说是极大的伤害,完全可以赋予他一定的惩治权利。
《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乱来者处以入宫之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
春秋时《法经》中规定了杂律一篇,内有“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诛禁。”
《史记?始皇本纪》说:“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胡来,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秦代对“胡来”定以极刑,且可“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可以不告而杀,私刑也合法。
汉朝延续秦的法律,犯'胡来'必杀。而汉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杀头,又添了较“和缓”的肉刑:入宫成为工作人员刑。而对于男人来说,这和级刑差别不是很大。
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对胡来行为都从严处刑。唐律规定:“胡来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它还规定,因胡来罪而名誉受害的家庭的成员均有权捕捉胡来男女送官,其拒捕而杀之者免刑或减轻刑罚(《唐律》卷二十六)。
元律开始,刑律中增加了“杀死胡来男人”一条,规定:“诸妻妾与人胡来,夫于胡来所杀其胡来夫及其妻妾,及为妻杀其强胡来之夫,并不坐。”
明刑律也规定:“凡两人胡来,杖八十,男女同罪。”“其非胡来所捕获及指胡来者,勿论!”
在大明捉胡来在在床立杀无罪,这种法律才是比较符合人性的,一个男人被戴了绿帽盔,连打胡来男一通的机会都没有,这太TM扯淡了。
所以当时气急的朱由校当然是要杀了张嫣的,但人家没有。这让被骂的相当难听的朱由校立刻舒服多了。打算放过张嫣,因为她没有胡来,按着张嫣的性格,‘废后’与处斩对于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一个是喝毒酒,一个是被上吊刑而已。
所以朱由校开天辟地的来了一回皇帝休妻,目的就是为了保住她的性命。
本来以为从此萧郎是路人,两人没有什么交集了,但一是谣言二是大同相见,得知张嫣从商,而且还在不断的去迎合自己的政策,从日本等地运粮食回大明,并且不顾麻烦的把粮食往西北偏远的地方运粮,这让朱由校很是感动。
他的心里有着张嫣,这个在自己来到大明的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女人,她的长相是如此之美,深深的印在了朱由校的心里。她有着一颗善良愚蠢的心,不断的尽自己的力量去做善事。这样的女人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后世,都是十分的难找。
劳师、捐粮之后,又来慰问,朱由校不知道,这些好事的背后,又有多少对自己的情义。
“这个时候来沈阳,是不是太不安全了?”朱由校不由的说。
“皇上,现在盖州到沈阳一线,在何可纲率亲军进驻各城之后,已经相当的安全了。张嫣此来沈阳,是代表着大明民间的商人,对皇上的一种信赖,皇上在自己的收复区,还不敢让自己的子民往来,那还谈什么收复?另外张嫣此行,是对被建奴迫害的十万汉民的深切关心,按皇上所说,这种同胞之情,是有利于凝聚大明力量的比较好方式。再则张嫣带来了千余医生和能工巧匠,对于假手的研制,当然是在‘临床’时最为方便,所以臣以为,张嫣的沈阳之行,是势在必行,若皇上拒之,那是不自信收复区的控制力,更有可能寒了天下百姓的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