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可不是那种人,完事之后,我都在私下里把钱给姐姐们,不然还得被大头他们抽血。”李德文悄悄的解释道。
林一诧异的看了小兄弟一眼,没想到李德文还能有这种觉悟,他口中的大头就是管理那些姐妹的人,因为有一颗堪比足球的硕大头颅才有‘大头’这个外号。
欣慰的扯了扯嘴角,这是林一幅度最大的微笑,“嗯~做得好。”
李德文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我还不是跟哥学的,我听姐姐们说,你每次都会在私下里给她们钱,从不让她们吃亏,姐姐们都记得你的好呢。”
林一脸一黑,这小子还真不经夸。
这时,三德子推着餐车从后厨出来,已经片好被摆成生前造型的烧鹅,搭配两大碗满满的鸡油拌饭,被送到两人面前。
“你们今天有口福了,这可是刚送来的小鹅,好好尝尝。”三德子一边摆盘一边说道。
他那一身厨师服早就看不见原本的白色,指甲里满是黑泥,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厨艺,一手烧鹅的绝技更是师承曾经的粤菜大师,若不是受了迫害,也不会背井离乡,躲在这小小的街道里开一家小小的餐馆。
李德文可是第八大道远近闻名的大吃货,而且干吃不胖,可把邻里的老大姐们气坏了。
盘子一上桌,贼兮兮一笑,说了声,“哥我不客气了~”
然后一双筷子稳、准、狠,直接夹起烧鹅的左腿放在自己的饭碗上。
瞧到这一幕,三德子不禁笑骂道,“你小子倒是会吃,这烧鹅还真就得吃左腿,够韧、够香!”
李德文脖子一梗,“那是,我可是研究过的,因为鹅睡觉的时候,是用左脚单脚站的,所以左腿比较有韧性,比右腿好吃。”
三德子比了个大拇指,“这个说法在GD很有市场,不过还有种说法是受香江影响,当年香江廉zheng公署没成立前,JC和黑she会一样,按时跟商户收‘保护费’,有时不确定商户是否交钱,一些警察会问:吃烧鹅,左髀好还是右髀好?已交保护费的商户就回答:“左髀。”倒转念则成“髀左”,与GD话中的“畀咗”(已交了)同音。”
林一虽然也喜欢吃,但还没到吃东西非得研究来历和讲究的地步,在他眼里食物只有好吃和不好吃之分,用李德文的话说,林一的味觉和他这个人一样没趣。
这话还真没说错,林一自己也不反驳,而且他还主动爆料自己的口味跟小孩子差不多,喜欢吃甜的,但又不能太甜,像菠萝古老肉那种大酸大甜的口味他就受不了。
夹起一块xiong口上的肉,带着脆皮放入口中,咬下去,外皮酥脆、肉质鲜嫩、汁水充盈,嘴里充满了油脂的甘香,再扒一口米饭,简直是人间绝配。
那边,李德文还在跟三德子讨论烧鹅的做法。
三德子得意的说道,“说到潮汕卤鹅,那必须要用狮头鹅,而港式烧鹅就得是黑鬃鹅了,我所选用的,都是7斤以下的优质小黑鬃鹅,这个大小的鹅肉肥瘦适中,肉质细嫩,再根据传统工艺秘制而成,色泽油亮诱人、香气四溢,放到香江深井去卖,一只至少300起步,没这个价连块皮都买不着。”
他这就是欺负李德文没去过香江,不过李德文和林一都觉得,冲这味道和口感,卖300还真不贵。
三德子后厨还有事,不能一直陪着李德文侃大山,聊了几句满足一下虚荣心就可以了。
之前还有两桌客人已经结账走人,此时餐厅内只剩下林一他们这桌,吃了一会儿,李德文忽然放下筷子开口道,“哥,你老大最近越来越过分了,这是第几次提价了?再这么下去,兄弟们的活没法干了。”
林一端起烧鹅的盘子,把流下来的肉汁浇到碗里,使劲的拌了拌,猛扒了几口,嚼了几下,抬着眼皮道,“有人跟你抱怨了?”
李德文挠了挠头,“那倒没有,大家对老大你还是很信任的,不过兄弟们的情绪不怎么高也是事实。”
林一把饭咽下去,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根烟,掏出最便宜的塑料打火机点燃,却没有抽,就这么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看着烟头火星出神。
李德文可没这个耐性,没忍住问道,“哥你到底是怎么想的?给弟弟一句准话,我也好有个心理准备不是?”
林一依旧沉默不语,可把李德文急坏了,抓耳挠腮的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加大音量不甘的喊道,“哥,你不会还在感激郑毅那个混蛋吧?你欠他的恩早就还清了。”
这回林一有了反应,轻飘飘的一句话,却仿佛一座大山,压在了李德文的身上,“你现在也敢直呼老大的名字了?”
李德文呼吸一滞,他太熟悉林一了,他知道这是林一发火的前兆,不过这次他已经做好了冒着被暴揍一顿的风险,也要叫醒装睡的林一。
咬着后槽牙,狠狠的说道,“哥,我虽然没念过书,但你跟我讲过三国的故事,你说过得人心者得天下,郑毅那个王八蛋平日里仗着人多势众,欺负普通人也就罢了,现在都剥削到自家兄弟身上了,我觉得他离完蛋不远了,你还要继续跟着他卖命吗?”
林一抖了抖烟灰,诡异的笑了出来,“行啊,你小子都能跟哥讲道理了,不错,真的不错,没白培养你这么多年。”
李德文被林一的态度搞得心情跟坐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完全没了主意。
忐忑的看着林一,小心翼翼的说道,“哥,你别吓我啊,到底什么情况?”
林一没说太多,努了努嘴,“行了,这些事就不用你跟着操心了,赶紧把东西吃完,然后回家洗洗睡一觉,明天还得干活挣钱呢。”
见林一起身要走,李德文着急的一把拽住,“哥你去哪?”
林一无语,“别弄得这么严肃,我吃多了,走回家消消食,车你开回去吧。”
把李德文的爪子拍开,插着兜哼着小曲儿,优哉游哉的走出了餐厅。
然而他的心里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般轻松,因为李德文的话,勾起了他一些不好的回忆。
。。。
从小出生在农村的林一,家里虽然苦,却也没让他缺失家庭的温暖。
然而,这一切在林一小学毕业之后通通不见了,跟许多不幸的孩子一样,那一年父母进城打工双双殒命,无良包工头不仅没有按规矩赔偿,甚至连善后的工作都没管,年少的林一得知消息后,从一个爱笑、爱捣蛋的机灵鬼,瞬间变成了没有笑容、没有表情的冰块。
他没有哭,也不会哭,在那一瞬间他长大了,以后,他只能凭借自己的肩膀和双手活着了,在远方亲戚的帮助下,卖掉了家里的房子和地,勉强把父母的遗体下葬,尽了最后一份孝心,便带着剩下的一点钱,踏上了父母曾经走过的道路,那一年他才12岁。
父母安葬之后,林一曾经想过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继续读书?算了吧,这条路自打父母出事就彻底断了,九年义务制在偏远的农村就是一个玩笑。
想来想去,年轻幼小的林一想通了一件事,貌似只有活着才是接下来的唯一目标,而想要活着就必须要有钱,办完父母的身后事,他身上只有不到2000块钱,90年代的Z国,2000块钱可不少了,省吃俭用一点,至少能保证一年的生活。
但一夜长大的林一知道,他不能坐吃山空,他必须得挣钱,没什么头绪,更没什么见识的他,只能模仿父母走过的老路,找到隔壁村的老乡,想让他带自己进城打工,可人家见他年纪小,说什么都不肯,没办法,他只能先去临近的县城,走一步看一步。
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可以预料,没什么经验的小屁孩很快就被人骗光了身上的钱,同时也让他认清了这个社会上的险恶。
之后几年,他给黑店当童工,洗碗、刷盘子、刮土豆、倒泔水,做着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挣着最少的工资,跟流浪汉一起睡在桥洞底下,最低限度的让肚子里有食,坚强的活了下来。
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终于有了一定的自保能力,而且艰苦的生活让他磨练出一副敢于拼命的性格,很快就靠着一双不大的拳头,在当地打出了一点小名堂,当然,钱是没赚多少,可至少没人敢随便欺负他了,这是他那时最大的安慰。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认识了一个回乡省亲的蛇头,阴差阳错的帮了蛇头一个小忙,那人说什么都要报答。
本来想给林一些钱,可林一听蛇头吹嘘美国能挣大钱的时候,不禁动了心。
于是,一个连英文多少个字母都不知道、连县城都没出去过的小男孩,带着一丝憧憬,离开了这个让他伤心又难忘的地方,踏上了万里之外的北美大陆、资本的天堂——美利坚合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