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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盛夏的日子真的很热

宿城项街隔着一条马路的地方,有一个名叫万碧园的小区,小区风景秀丽,坐拥城市繁华。

住在10栋2204的,是一名退伍军人。

可能是由于职业影响,最近这段日子,他总是疑神疑鬼的。

已经数不清多少日子了,每天回家,他都会在卧室的落地窗台前伫立许久。为的,就是观察住在对面那栋楼里的一间房。

8栋,2204。

‘不知道今天是我记录的第几天了,每一日,我都会观察8栋2204的动向,而每一日,我都毫无所获。

我那敏锐的职业嗅觉告诉我,那里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今天中午,我忍不住去了物业。百般打听之下,终于打听到了那间房子的主人。屋主告诉我,房子一个月前就已经租出去了。

结果并没有让我意外。我早就知道,那里一定是有些什么。不然它怎么可能一个月都把窗帘拉的死死的,而且从不开灯?

明天,我要全副武装,一定要竭尽全力排除一切不确定的因素。特此记录于此,倘若我尚未回归。希望组织能追加我一个英勇的名号,让我为家乡,增添荣誉之光。

7月21日

李承德。’

。。。。。。

7月22日,晴。

李承德坐在车里有些时间了,他一直在思考,昨天晚上写下的那些话,是不是有些热血过头了。

“咚咚,宿城时间,下午7点整。小乐提醒您,明天要去保养爱车哦。”

一句温柔的电子女声,让李承德回过神来,他差点忘记今天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顺手拿起副驾上的帆布包,李承德眼神坚毅的走到8栋的电梯口。

“叮,一层,到了。”

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是一个穿着粉色包臀裙的年轻女孩,她画着流行的桃色妆容,脸上洋溢着微笑,边走边和电话里的人说:“刚刚在电梯里,没信号。我是真的去不了嘛。”

李承德不屑的瞥了一眼,看着那个女人满脸兴奋要去的样子,他厌恶的感慨:“呵,女人”

随后他站上电梯,手指在22这个按键上犹豫了一会,按了下去。

“幸好我尚未成家,了无依靠。不然今天肯定会有不少人为我提心吊胆。”李承德笑着安慰自己,谁也不知道他的笑容里包含着多少找不到女朋友的无奈。

“叮,22层,到了。”

李承德动作很迅速,出电梯口的同时,背上的帆布包也被打开。他一只手藏进包里,另一只手做了一个向身后拉伸的动作。

“2204。”

李承德站在门口,没有丝毫犹豫,从包里掏出了两根铁丝。

随后又敲了敲门:“咚咚咚,有人吗?外卖到了!!”

没人回应。

李承德确认没人之后,用两根铁丝插入锁芯,一根铁丝靠上口不断滑动,让锁芯里面的卡齿保持齐平。另一根铁丝负责上力,转动锁芯。

“卡卡卡”

李承德的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么多年了,手艺还是这么娴熟。”

门渐渐被打开,李承德的心跳不自觉的加速跳动,这扇门后有些什么,他甚至都不敢想象,不管做了多少心理准备,都觉得不够。

他不断的安慰自己:这里头没人!没人!

可能是为了帮自己打气,李承德把门猛的一甩!

那一刻,他仿佛穿越了时空。

因为映入眼帘的,竟像是一幅文艺复兴时代的黑暗油画——

月光微微透过窗帘,一位不知名的裸男浑身散发着蒸腾的热气,他左手高举着一件皮衣,右手叉腰,手臂上挂着一条皮裤,空荡荡的客厅将他渲染的和雕塑品一样,令人窒息。

李承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是那股许久没有冒腾热血冲昏了他的头脑,要不然怎么可能会看见这玩意儿!

只见那雕塑一样的男人缓缓转过头,雄厚的声音开始回荡在客厅里:“你终于来了,我等了你好久。”

李承德听见这话,脑袋都要炸掉了:难道我这么多天一直像小白鼠一样被监视玩弄?还特么是个变态!!关键是我昨天晚上那英勇就义的态度,这也太丢人了!

“啊!”

李承德“嘭”的轰上了门,脚底下像是踩了风火轮一样,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从二十二层奔到一层,又跑到十栋从一层冲向二十二层,就算中途感觉双腿都要断掉了,也丝毫没有停止。

一回到家,李承德就翻箱倒柜的找到昨天晚上写的记录笔记,疯狂的撕了个稀巴烂:“啊!!!老子不做人了!”

吼完,他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就这么一直跪着,也记不清晚上是怎么睡着的,总之他一直在思考接下来的人生该如何如何。

。。。。。。

“咚咚,宿城时间,上午,八点整。小乐提醒您,今天要去保养爱车哦!”

李承德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摸了摸身下的灰色地毯,这是他花了大价钱买的地毯,不管什么时候,摸起来总是让他感觉到温暖。

可能是这股温暖的力量,让李承德淡忘了昨天的事情,他回想不起来昨天发生了什么,只是看着地上已经碎到拼凑不起来的记录笔记,怅然若失。

“不管了,先去保养车子。”

..........

一辆桑塔纳。

这辆桑塔纳是李承德找对象用的,可是他也不曾想到,这天底下没几个人看上他的桑塔纳。

但是对于他来说,这桑塔纳就是全天下最漂亮最完美的车,要说为什么,可能就是因为这辆车,李承德真的变成孤身一人了吧。

坐在桑塔纳里面,速度在50迈左右,音响里放着悲伤情歌,这是李承德最喜欢的时刻了,有种在路上,却不知道在去哪里的路上的感觉,很神秘,很酷。

“李总,我就知道您今天要来!怎么样,今天是??”店里面走出来一个皮肤黝黑,满头大汗的中年男人。

“大的。”李承德将钥匙潇洒的丢给老板,便去了街道对面那家非常贵的咖啡厅里,点了一杯多糖的卡布奇诺。

每到这个时候,李承德都会把杯子怼在嘴唇上,然后开始怀疑这个世界是不是瞎了眼,我这么优秀的男人都没人要?

而这段时光总是会出乎意料的快,当他不经意间看见那个老板挺着大肚子满意的看着自己保养后的车子时,李承德就知道,又要开始被世界摧残了。

“李总,慢走!”

李承德在老板的欢送声中离开了,他还要回家,回家干某件事情。

半个小时的车程,回到万碧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2点了,天气炎热的将大地变成了烤炉,若不是桑塔纳有空调,李承德绝对不愿意多待一秒。

可是,李承德一直没出去的原因是他一直在想那件必须做,却特么怎么都想不起来的事情。

他捏着自己的眉间,努力的回想着:“到底是什么,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很重要才对,好像是昨天经历过什么事情,一件什么真香的事情。真香??”

李承德有些震惊,为什么自己会说真香?于是他用鼻子嗅了嗅,闻到了一些味道,很近。

推开车门,那香味更加浓烈了,伴随着盛夏里的滚烫清风,肆无忌惮的围绕在鼻尖。

“滋滋滋。”

李承德听到了奇怪的声音,循着声音望去的时候,他终于回忆起了那天下午,被一个如同雕塑般的男人支配的恐惧。

“草!你特么居然在老子车上做烧烤!!!”

李承德的愤怒已经遏制不住了,这狗贼到底是个什么怪物,这么热的天,居然穿着皮衣皮裤在老子的车屁股上做烧烤!

“今天不管你说什么,我都要宰了你!你以为这车是什么!”

李承德抬起拳头就要开干,而在车尾的皮衣男子丝毫没有波动的样子,他用那混厚严肃的声音悠悠说道:

“男人辛苦了一天,不就是为了在这个时候来上一根么。

来,这一根,算我借你的。”

说着,皮衣男子递给了李承德一根烤韭菜,而李承德,很熟练的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了这一根。

李承德:“???”

“一根你大爷!今天你死定了!谁也留不住你!我说的!!”

皮衣男子没有说些什么,撒了一把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的盐粒,转身便向着太阳走去。

李承德有点拦不住自己的怒气,追上去想要捶,可是那最后一丝理智克制住了他。

专业的职业嗅觉在那一瞬间问了他很多问题:为什么这人知道这是我的车?为什么他会有恃无恐的在这里做烧烤?是不是因为他可以随时随地的秒杀我?是不是我的老底已经被这家伙看烂了?

诸如此类。

李承德想到,在他对那背影出手的一瞬间,他可能就输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李承德大声喊叫,他想着最起码要先知道这个怪物的名子。

可是,这个皮衣怪物居然在烈阳的背景下潇洒的挥着手,并且头也不回的渐行渐远。

李承德虚着眼看向皮衣男子离开的方向,细声说道:“我想起来了,我要搬家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