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飞扬不喜欢这些记者,更不喜欢自己像猴子一样被人摆布,被人问东问西。他更知道,保持神秘,是具有吸引力的有力武器。所以对于这些媒体争先恐后的采访,他一律拒绝。甚至于有家电视台出价3万美金采访他一小时,也被他拒绝了。
可是这些媒体还不死心啊!
只要狗仔队不死,八卦之心必将熊熊燃烧!
于是他们拿出美国人钻油井的精神,狂挖易飞扬的背景资料,很快,在很多家报刊杂志上面,多多少少有了一点这位神秘中国人的讯息。
洛杉矶《娱乐新天地》---
“此时此刻,在《女巫布莱尔》这部戏大丰收,即将破两亿的时候,我们大家一定很想知道,这位一手导演了惊天奇迹的幕后推手究竟是谁?!是的,狮门影业的古斯塔先生已经给了我们答案,易飞扬!”
“一个原本默默无名的名字,此刻就像是绚丽的烟花,点燃了整个沸腾的好莱坞!可是他的神秘,犹如他的奇迹,让人难以捉摸。以至于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是简单地打听到一些花边新闻,说他来自香港,白手起家,三个月前还在餐馆给人刷盘子,可是现在,他却用刷盘子的双手创造了两个亿的奇迹!”
纽约《娱乐时代报刊》---
“好莱坞本来就是充满奇迹的地方,可是这一次奇迹的创造者,却是一位籍籍无名的中国人。他是谁?来自哪里?做过什么?又是怎样将一部成本只有两万美金的DV电影,泡制成两亿大片?!我们很好奇,我们期待他的出现,幻想,他到底是内裤外穿的超人?还是点石成金的魔法师?!”
华盛顿《娱乐时代报》---
“这位从中国香港漂洋过海来的年轻人,有着无比敏锐的眼光,他一手泡制的这部《女巫布莱尔》,为我们大家带来了天大的惊奇!是的,他神秘,他高傲,他不可预测……他拥有东方男性谦虚的魅力,同时又拥有我们西方人的挑战精神。他孤独,冷漠,45度角仰望天空。用他内心不可预测的创意,书写了这一幕的好莱坞神话!不错,他就是易飞扬,我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个名字将会响彻海内外!”
……
作为《女巫布莱尔》的“编剧”兼“导演”,“易飞扬”三个字彻底响了。
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被美国数十家报刊杂志集体提起,这在整个美国电影史上也是史无前例。
这一刻,凡是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人都觉得脸上有光,走在美国的路上也觉得趾高气扬。
那种感觉,就像是中国人获得了诺贝尔奖,欢欣,鼓舞,意气风发。
“易飞扬,我为你骄傲!”某个华人面对大海大声呐喊。
“易飞扬,我为你自豪!”又有华人站在唐人街大声呼叫。
破亿编剧!
两亿大导!
这是一些好事之徒给易飞扬新起的绰号!
可是这个绰号却搞恼了两个人,谁?《女巫布莱尔》的原创者,丹尼斯和艾德亚多!
这对有史以来最坑爹的倒霉蛋,这段时间已经将卖版权的二十万美金挥霍的差不多了。
百老汇也去了,拉斯维加斯也玩了,雪茄任抽,红酒任喝,夜夜开Party,日日玩**,颓废地挥霍着金钱和青春。
当他们从醉生梦死中清醒过来,用红酒漱口的时候,听到的第一个消息是,《女巫布莱尔》票房破两亿!
当即,两人差点被口中的红酒呛死。
紧接着,两人有得到消息,创造这个奇迹的易飞扬竟然摇身一变成了这部戏编剧和导演,成了传奇人物,被称之为“破亿编剧”和“两亿大导”!
这次两人不是被红酒呛死,而是被易飞扬的“头衔”给气死!
“人怎么可以这样无耻?”
“那个该死的中国佬,他抢夺了我们的荣耀!”
“怎么可以这样?这部戏明明是我们编导的,怎么成了他的?!”
“他欺骗了我们!哦上帝呀,我们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不可以,我们要讨回公道!”
……
两个暴跳如雷,曾经怀揣二十万美金美得冒泡,讥笑中国佬是傻叉的难兄难弟,第一次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愚蠢和可笑。
明明属于自己的“巨奖”,却被人家用小小的二十万给忽悠走了。自己还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在这里穷得瑟……
丹尼斯和艾德亚多两人不敢再见熟悉的朋友,因为还怕他们讥笑自己的无知和白痴;他们不敢再在大学里面揣着美金耀武扬威,因为和两亿比起来,这点钱简直低级的惨不忍睹!
两亿票房啊,这是个什么概念?!
破亿编剧,两亿大导,这又是怎样的荣耀?!
可是傻~逼的自己,竟然拱手让人了。或者说,是被对方给卑鄙地窃取了!
是的,就是窃取了!
他蒙骗了我们,让我们成了傻瓜!
喷血!
吐血!
呕血!
两人捶胸顿足,猛抓自己的脑袋!
后悔!
悔恨!
还有气愤!
不行,为我们一定要拆台,一定讨回公道!
幸好,他们手中还剩余一些钱,感谢上帝,这些钱没挥霍掉。
有了钱就可以聘请律师,有了律师就能控告那个该死的中国佬!
美国不缺乏一些闲得蛋疼,或者为了出名而接受一些二百五案子的大律师。
丹尼斯和艾德亚多就很幸运地遇到了一位。
当这位约翰逊大律师听完两位当事人的陈述以后,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子很正点,够噱头,有诱惑力,只要自己运作得当,就能让沉寂已久的自己,再次获得媒体们的关注。
有时候,律师也和演员一样,需要属于他们自己的舞台,以此来展现自己的个人风采。
约翰逊律师就是个很闷骚很喜欢出风头的家伙,他想要借这个案子,彻底在大众面前“闪亮”一下。
于是约翰逊律师仔细地阅读了当初丹尼斯和易飞扬签订的版权转让协议。
看完之后,约翰逊不得不摇了摇头,对丹尼斯两人指出了协议里面的一个重点。
只见在协议的小夹缝内,有一条是:此转让权也包括作品的署名权!
丹尼斯和艾德亚多愣住了,在签订合约的时候,他们两人早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哪里留意到这种伎俩。
署名权也被自己给卖了,岂不是说人家删除他们信息,自认是导演和编剧行径无可厚非?!
“不,该死!是他糊弄了我们!我们从来没有卖过自己的署名权,我们才是这部戏的编剧和导演!上帝可以作证,这部戏是我拍的!还有我们的同学,包括这部戏的主演,他们也可以作证,我们才是这部戏的创造者!”丹尼斯和艾德亚多两人大声吼吼。
“冷静点!请冷静点,我的朋友!”约翰逊律师见多识广,也经过大风大浪,当即让两个气急败坏的家伙先冷静下来。
“我会帮助你们的,向这个叫可恶的中国佬讨回公道!是的,我一定会的!谁让我正义之人呢?谁让你我都是美国人呢?伙计,你们尽管放心,把这个案子交给我,我一定帮你们办的漂漂亮亮!”
听着约翰逊大律师暖人心肺的话,丹尼斯和艾德亚多全身都充满了感激。
“谢谢你啊,约翰逊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你就是律师界的正义化身!”
“美国万岁!”
“美利坚万岁!”
……
“那么好了,现在让我们好好地谈一谈费用问题……”约翰逊律师满脸和煦地说。
“能不能打个五折,看在我们都是美国人份上?”
“最好能签单,对于您这样的正义之士,钱只是小问题,不是吗?”
“呵呵,你们说得都有很对,不过,律师也好,正义之士也好,我也要吃饭啊……所以律师费,一个子都不能少!不过你们可以在胜诉以后再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