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丰衣美食的皇亲国戚体会不到饥寒交迫的感觉,因此,他们对于无数饥民的哀号无动于衷。靠天吃饭的中国自给的自然经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当脆弱,当天灾人祸交臻之时,他们只能选择武力抗争。
1644年(崇祯十七年)旧历三月二十九日,大明王朝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在农民起义军震耳欲聋的炮火声中,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检在杀妻砍女之后,四处突围不成,自缢于煤山。北京城明军的抵抗由此宣告彻底结束,大获全胜的农民起义军浩浩荡荡开进北京城内。城内居民夹道欢迎,每户门楣之上都写有“顺民”的字样,沿街排摆香案,上贴“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万岁”条幅,好一派热闹喜庆的场面!在刘宗敏、牛金星和宋献策等文武官员的陪同下,进城仪式的主角——“大顺永昌皇帝”李自成在正午时分昂然进人德胜门。只见他头戴毡笠,身披缥衣,胯下骑着高头大马,气态庄重,威风凛凛。当行进至承天门下之时,李自成再也无法抑制兴奋的心情,摘弓搭箭,向承天门的匾额射去。这可真是翻天覆地的时刻!至此,明末农民战争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昔日飞扬跋扈、作威作福的王公显族、缙绅权贵已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之鼠,而李自成——这位当年被裁减的驿站马夫,似乎成为这朗朗乾坤的主宰。面对这一幕划时代的巨变,无数后人感慨不已。
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明末农民起义军转战十余年,粉碎了明朝官府的多次大规模围剿,艰辛备尝。然而他们能够完成推倒明王朝之壮举,其中缘由又远远超出了军事较量的胜负,特别是李自成等人在屡次惨败之后东山再起,最终星火燎原,势不可挡,确实给后人留下了值得深思的问题。古语云:“时势造英雄。”但要洞明时势,绝非轻而易举。“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许在数百年之后,我们对产生这场历史性巨变的客观社会背景才会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崇祯皇帝朱由检曾无奈地叹息:“朕非亡国之君,事事皆亡国之象。”此言虽有朱由检掩饰自己过失的成分,但说明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即在崇祯帝登基之始,明王朝就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之中,从这一点上讲,朱由检的确是相当不走运。关于明末农民战争的爆发,史学界已基本取得共识,即其酝酿于万历、天启年间,崇祯即位改元之际,顿成风起云涌之势。引发中国古代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战争最直接的原因为“天灾”,即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大幅度减产或绝收,从而使各地普遍出现前所未有的饥荒,对于成千上万的平民而言,这种饥荒就意味着死亡。
明代末年的自然灾害具有相当突出的特征,一是持续时间长;二是涉及地区广;三是各种灾害密集交织。陕西是明末农民战争的策源地,同时也是当时遭受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据雍正《陕西通志》的记载,从万历初年到天启末年的五六十年间,陕西地区就已灾害频仍,无岁无之,其种类包括旱、蝗、水、雹、地震、山崩、瘟疫等等,似乎将各种难堪的灾害来了一个大汇总。而在明代,陕西又是中国北方土地贫瘠、农业生产相当落后的地区之一,罕见的自然灾害必然使陕西地区的粮食生产遭受严重的破坏。“民以食为天”,天灾肆虐导致颗粒无收,靠天吃饭的平民只有在死亡线上挣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关中大饥,十岁儿易一斗粟”。至崇祯初年。困惫已极的大批饥民仍不得半点苏息,不甘心饥饿而死的人们被迫走上了四处抢掠之路。当时陕西延安籍的官员马懋才回乡省亲,目睹了当地的惨况,所撰《备陈灾变疏》为我们揭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惨况,读来令人骨鲠在喉,心情难以平静。
马懋才在疏中讲道:崇祯元年(1628年)。延安府又罹亢旱,一年无雨,草木枯焦,粮食绝收。八、九月间,饥民们争先采摘山间蓬草为食,其籽苦涩,食之仅得不死。至十月,蓬草也被挖掘一空,树皮又成为替代的充饥之物。据说只有榆树皮口感稍好,却较难得,只好与其他种类树皮相杂而食,藉之可以稍延性命。至年终,树皮也被剥取干净。饥饿难耐的人们只好开始以山中石块为食。有一种名为青叶的石头,味腥而腻,少食即饱,但不过数日,必腹胀下坠而死。成人尚自身不保,那些襁褓中的婴儿之命运就可想而知。城外粪场便成为弃婴场,号泣之声让人肝肠寸断。另外,延安府各县外均有数个大坑,用以掩埋死者。据马懋才亲眼目睹,仅安塞城外三个可容数百人的大坑已堆满尸体,而附近没有送来的尸体又不知有多少。这是当时相当普遍的现象,马懋才得出结论道:“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国农民躲避饥荒最常用的方式便是远走他乡,四方流移求食。因而在以往各个王朝中,每当严重自然灾害来临之时,大批流民随之产生,由此出现的社会问题也常常使当朝执政者备感棘手。明朝末年,情况大为不同。严重自然灾害的出现并不是局部的,而是涉及面积相当广泛,饥肠辘辘的人们似乎无处觅食,这种状况在万历末年已显露无遗。《明经世文编》中的一段话具有极大的代表性:“数年以来,灾警荐至。秦晋先被之。民食土矣;河洛继之,民食雁粪矣;齐鲁继之,吴越荆楚又继之,三辅又继之。老弱填委沟壑,壮者辗转就食,东西顾而不知所往。”与陕西、山西地区相比,其他省份的灾荒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也就完全断绝了饥民外出求食的希望。
万历末年,山东省境内食人之风甚炽,令人毛骨悚然。当时青州府推官黄槐开在奏文中云:自古饥年中,只听说有道馑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的故事。而今日屠割活人为食,也不问父子、夫妇、兄弟。饥民剖腹剜心,支解而炊,甚至以人心味美,小儿心更佳。有鬻人肉者,有腌人肉者,还有割人头而吮其脑者。一人方饿倒,旁人即刀刃相向,屠割立尽。如有人呵止,则大声回答道:“我不食人,人将食我。”与黄槐开几乎同时,山东诸城县举人陈其猷伏阙上疏,并绘《饥民图》附上,痛陈其家乡饥民食人恶状,恳切希望朝廷救恤。
野蛮而疯狂的人吃人现象,除了增加恐慌外,根本无助于解决当时空前严重的饥馑。马懋才曾言陕西饥民在食土石之余,也杀掠行人为食,幼童及独行人一到城外,就消失了踪影。而食人者也没有好结果。食后不数日,就会面目赤肿,很快内发燥热而死。无处可避,无食果腹,至此饥民们无复奢望绝处逢生。他们如不想等死,只有走上抢掠之路,向稍有积蓄的富有之家发起攻击。据马懋才奏疏,当时饥民有不甘心食石而死者,就相聚为盗,并宣言道:“因饥饿而死与做强盗而死,并没有两样,与其坐而饿死,不如做强盗还可以饱食而死。”落草为寇乃大逆不道之事,轻则充军发配,重则株连九族,然而身处绝境的人们已无法顾忌这么多了。
从表面上看,寇乱只是由严重天灾引发的饥馑所致,故而这也就成为地方官员推诿责任的主要借口。如崇祯初年任陕西巡抚的胡廷宴就对类似事件毫不动心,每当下属州县上报“盗贼”猖獗的情况,他往往勃然大怒,不由分说地将来者笞打一顿,斥责道:“此饥氓也,至明春自定耳。”陕西农民的骚乱不仅没有于来年春自动平息,而是如燎原的烈火,愈来愈旺盛。但当朝官员还总是习惯用饥馑来解释“暴乱”的缘起,如崇祯二年(1629年),接任陕西三边总督的杨鹤在给朱由检的上疏中云:盗贼之起,“总因饥荒之极,民不聊生。”与胡廷宴等简单推诿责任有所不同,杨鹤主张对饥民进行安抚,“切实赈济,使之糊口有资”。“给与牛种,使之归农复业。”这样就可以使“乱民”有生之乐,无死之心,“寇乱”自然平定。
其实,杨鹤之言道出了一个敏感而尖锐的问题,即在严重天灾之时官府的责任。封建帝王常常以“爱民如子”自我标榜,当成千上万的黎民百姓挣扎在死亡边缘之时,全力赈灾以解民忧应该是官府最起码的责任。但是从万历末年至崇祯即位,面对空前严重的自然灾害及饥荒,朝廷上下似乎无动于衷,根本没有采取必要的救灾减灾措施。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官员不仅对大批奄奄待毙的饥民漠不关心,而且一如既往地严催钱粮,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可以说,无法回避的自然灾害是对一个社会的严峻考验,这种考验涉及官僚体制、社会矛盾等诸多问题。在远离洪荒时代之后,抵御自然灾害更须依赖社会的力量,封建官府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与责任。而在明朝末年的特大自然灾害面前,大明王朝显出了行将就木、病人膏肓之态。社会内部各种矛盾暴露无遗,可以说,这种“人祸”才是明末农民战争风起云涌的根本原因。
崇祯帝朱由检即位之始,虽有严厉打击魏忠贤阉党之举,但面临积弊重重的社会政治、经济危机,却束手无策,甚至有意无意地为这种危机推波助澜。当时,自皇帝以下至文武百官欲壑难填,精于敛财,敲剥民髓,无所不用其极。从万历皇帝开始,当朝天子就公开向民间搜刮钱财。他派出大批矿监税使,到处恫吓要挟,掠夺民财。以后诸位皇帝也继承了这种“癖好”,每年供给皇室的一百多万银两,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与此同时,明朝边庭不宁,调动兵马必需大批款项,这样一来政府财政便陷入了崩溃的境地。为弥补亏空与不足,官府便向平民加派各种饷银,这无疑是剜肉医疮、饮鸩止渴的做法。上行下效,当朝皇帝贪婪成性,各级官员也不放弃层层盘剥的机会,因此各种名目的摊派均被强加在普通百姓身上。火上浇油,敲骨吸髓,黎民百姓的命运可想而知。每当催征钱粮之时,如狼似虎的差役用重刑责罚无法如数交纳的民户,衙门之外常常血流盈阶,惨叫声、斥骂声响成一片。无奈之下,百姓卖子鬻妻,逃亡遍野,这种惨无人道的欺压与折磨必然引起人们强烈的愤慨与仇恨。让人更加无法容忍的是,就在极其严重的自然灾害与饥馑到来后,各地官府不仅没有全力赈济饥肠辘辘的灾民,不少官吏竞为保全自己的乌纱帽,不顾百姓的死活,变本加厉地催逼粮饷。马懋才曾指出:陕西各地官员在百姓九死一生之际,不蠲不减,严为催科。而且全部钱粮都强加于残存的民户身上,导致残存人家只好抱恨而逃,四处躲避。在无处存身之后,则相率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言下之意,真正将普通平民“逼上梁山”的是贪暴无比的封建官府。对此,后人有诗曰:
闯王(即李自成)来,城门开,
闯王不来,谁将衣食与吾侪。
寒不得衣饥不食,还把钱粮日夜催。
更有贪官来剜肉,生填沟壑诚可哀,
欲得须臾缓我死,不待闯王更待谁?
闯王来兮我心悦,闯王不来我心悲。
君不见,朱泚当年据关内,大呼街市免加税,
又不见,刘豫当年据汴城,声传乡邑捐重征。
民畏重征不畏盗,自古如斯君莫惊。
寄语有司各守职,慎勿迫民使为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