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外语王子与贫儿(双语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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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王子和他的救星

迈尔斯·亨顿和小王子摆脱了那一群暴徒之后,马上就穿过一些背街小巷,匆匆向河边奔逃。他们在路上没有受到阻挡,一直跑近了伦敦桥,然后他们又在万人攒动的人群中挤着往前走,亨顿紧紧地握着王子的手——不,国王的——手腕子。那惊天动地的消息已经四处传开,这孩子同时从无数的人声中听到了——“国王驾崩了!”这个不幸的消息使这漂泊无依的孩子心头打了个寒战,浑身发抖。他体会到他所遭的损失有多么大,心中充满了深切的悲恸;因为那位威严的暴君虽然对别人横暴无比,对他却向来是很慈爱的。热泪涌到他眼眶里来,使他视线朦胧,一切都看不清楚了。在那一刹那间,他感到自己是上帝的生灵中最孤苦伶仃、举目无亲、没人理睬的了——这时候又有另一阵呼声像响雷似的震动了夜空:“爱德华六世国王万岁!”这使他高兴得眼睛里发亮,一股得意的情绪立刻渗透全身,连手指尖上都感觉到了。“啊,”他心里想,“这显得多么庄严而又神奇呀——我当了国王!”

我们这两位朋友在桥上从人群中穿过,慢慢地往前走。这座存在了六百年的桥在那些年代里一向都是一条熙熙攘攘的通道,它是座稀奇的建筑物,两旁紧密地排列着许多商店,楼上尽是些住家的房屋,从河的一边一直延伸到对岸。这座桥本身就可以算是一个市镇:那上面有小客栈,有啤酒铺,有面包房,有服饰杂货店,有食品市场,有手工业工场,甚至还有教堂。在它的心目中,它所连接起来的两个邻区——伦敦和南市——如果作为郊区,还算不坏,但此外就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了。这个地方可以说是一个生息相关的小天地,它是一个狭窄的市镇,只有一条五分之一英里长的街道,它的人口只够一个村镇的人数,那里面的居民个个都和他们所有同镇的人熟识,并且还认识他们的父母和祖先——连他们的家庭琐事也都一清二楚。这个地方当然也有它的贵族阶级——那些上流的屠宰世家、面包世家等,应有尽有,他们在那些古老的房屋里已经住了五六百年,对这座桥的悠久历史从头到尾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还知道它的一切稀奇的传说。他们说的老是桥上的事情,想的老是桥上的念头,说起瞎话来总是很冗长,语调平匀,直截了当,内容丰富,自有一种桥上的派头。这种地方的居民必然是狭隘、无知而又自负的。孩子们都是在桥上出生,在桥上长大,在桥上活到老年,然后在桥上死去;他们除了这座伦敦桥以外,一生一世从来不曾踏足到其他任何地方。日日夜夜,络绎不绝的行人车马的巨流从这条街上穿过,经常有乱嚷乱叫的人声,还有马嘶、牛吼、羊叫,再加上那些兽蹄嘚嘚的响声,真是热闹极了;那些住在桥上的人自然认为这番景象是人间唯一的奇观,把他们自己多少当成这种奇观的专利者。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至少他们可以从窗户里展示这种奇观,每逢有一位回朝的国王或是英雄人物临时给这种奇观添上一层光彩的时候,他们就果然享受到他们的特权,因为要想从头到尾、清清楚楚、一直不断地看到那些威武的行列,再没有像桥上这么好的地方了。

在桥上出生和成长的人们无论到什么别的地方,都觉得生活空虚无聊,简直无法忍受。历史上曾经记载过这么一个人,他在七十一岁的时候离开了伦敦桥,退休到乡间去了。可是他只能在床上辗转反侧,心烦意乱,他简直睡不成觉,因为他觉得那万籁无声的寂静太讨厌、太可怕、太沉闷了。后来他终于厌弃了那种环境,还是逃回了他的老家;这时候他已经熬成了一个消瘦而憔悴的幽灵,一回到老家,就在那激荡的流水拍岸的声响和伦敦桥上的人声、车声、蹄声的催眠合奏中,怪舒适地获得了安息,恢复了甜蜜的美梦。

在我们所写的那个年代,这座桥给当时的儿女们提供了英国历史的“实物教学”材料——那就是,桥头的拱门顶上钉着一些尖头长铁钉,那上面挂着一些有名人物的惨白的腐烂的头颅。可是我们现在且不谈这个吧。

亨顿的住处就在这座桥上的小客栈里。他带着他那位小朋友走近门口的时候,有一个粗暴的声音说:

“好,你总算又来了!我老实告诉你,这回可别想再逃跑了;要是把你这一身贱骨头捣成肉酱就能叫你得点教训的话,下回也许你就不会让我们这么老等了。”——约翰·康第一面说着,一面就伸出手去,要抓住这个孩子。

迈尔斯·亨顿把他挡住,说:

“先别忙动手吧,朋友。我看你大可不必这样粗鲁,这孩子是你什么人?”

“你要是专门爱找麻烦,爱管别人的闲事的话,你得知道他是我的儿子呀。”

“胡说!”小国王愤怒地喊道。

“说得好,有胆量,不管你那小脑袋是正常的,还是不清醒,我都相信你。可是这个浑蛋流氓究竟是不是你的父亲,那反正没有关系;只要你情愿跟我在一起,我就不许他把你抓去打骂,他吓唬你的话算是白说。”

“我愿意跟你在一起,我愿意——我不认识他,我讨厌他,我宁死也不跟他去。”

“那就这么决定了吧,别的话再没什么可说的了。”

“你说得好呀,我倒要看看你能怎么样!”约翰·康第大声说道,一面迈着大步走过亨顿身边,要去抓那孩子,“我要强迫他……”

“你这人面畜生,你要是胆敢碰他一下,我就把你一剑戳穿,就像戳一只鹅那样!”亨顿挡住他,一面把手按在剑柄上,一面说。康第把手缩回去了。“你听着吧,”亨顿继续说,“刚才有一群像你这样的暴徒想要虐待这个孩子,也许还想要他的命,我保护了他;难道你以为现在我会不管他,让他遭到更坏的命运吗?——无论你是不是他的父亲——说老实话,我想你是撒谎——像他这么个孩子,即便堂堂正正地让人家很快就弄死,也比落到你这种畜生手里受活罪强得多。好吧,滚开,还得滚快一点儿,因为我这个人生来没有多大耐性,不爱跟人家多费口舌。”

约翰·康第一面嘟哝着说些威胁和咒骂的话,一面走开,随后就消失在人群中,不见踪影了。亨顿叫了一顿饭,让茶房给他送上楼去,然后带着他所保护的孩子,爬上三层楼梯,到了他的房间。那是个简陋的屋子,里面有一张破床和几件零七碎八的旧家具,点着两支暗淡的蜡烛,光线相当微弱。小国王拖着脚步走到床边,卧倒在那上面,他因饥饿和困乏,几乎是筋疲力尽了。现在已经是清早两三点钟,他将近有一天一夜的工夫,一直都在站着走着,并且还没有吃过一点儿东西。他困倦地低声说道:“开饭的时候请你叫我一声。”马上就酣睡起来了。

亨顿眼睛里闪过一些微笑,他自言自语道:

“真是,这个小叫花子上人家屋里来,占据了人家的床铺,他可是若无其事,心安理得,好像什么都是归他所有似的——根本就不说一声对不起或是请不要见怪这类话。他发起神经病来,胡说八道的时候,居然自称为太子,并且还把这个角色扮演得很妙哩。可怜的、无依无靠的野孩子,不消说,他一定是因为受的折磨太多,弄得神经错乱了。好吧,我要做他的朋友;我救了他,这就使我对他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已经很喜欢这个敢说大话的小坏蛋了。他反抗那些肮脏的暴徒,用他那种高傲的藐视态度向他们还击,真是十足的军人气概!睡眠的魔力把他脸上的愁容和悲伤都消除了,他这张面孔显得多么清秀、多么可爱、多么温柔啊!一定要教他,我一定要治好他的创伤;是呀,我还要做他的哥哥,还要照顾他、保卫他;谁要是打算欺负他或是伤害他,那就得叫那个家伙赶快给他自己准备寿衣,因为我哪怕是为这事情遭火刑,也非要那个人的命不可!”

他弯下腰去望着这孩子,以慈祥和爱怜的眼光打量着他,同时用他那棕色的大手温柔地轻拍着那孩子的脸蛋儿,把他那乱蓬蓬的卷发往后面抚平。一阵轻微的颤动掠过这孩子的全身。亨顿喃喃地说:

“你瞧,我这人怎么这样大意,居然让他躺在这儿,不给他盖点东西,这岂不要使他染上致命的感冒吗?那么我怎么办呢?要是把他抱起来,放到床铺里面去,就会把他弄醒,可是他又非常需要睡眠。”

他向四周张望,想找到一点多余的被盖,可是没有找到,于是他就把自己身上的紧身上衣脱下来,给这孩子裹上,一面说:“我已经受惯了刺骨的寒风,穿惯了单薄的衣裳,我是不大怕着凉的。”随后他就在屋子里来回走动,使血液流通,一面仍旧在自言自语:

“他那受了创伤的心灵使他相信自己是太子;要说现在我们居然还有一个太子的话,那未免是件怪事,因为原来是太子的,现在已经不是太子,而是国王了。这颗可怜的心只怀着那么一个幻想,不肯把道理想清楚,看不出现在应该抛弃王子的称号,自称国王……我在国外坐了七年地牢,一直没有得到过家里的音信,如果我父亲还在世的话,他一定会看在我的面上,欢迎这可怜的孩子,给他慷慨的接待;我那好心肠的哥哥亚赛也会欢迎他;我的兄弟休吾……可是他要干涉我的话,我就要敲破他的脑袋,这个狡猾的、坏心肠的畜生!对,我们就往那儿去吧——马上就走。”

一个茶房端了一份冒热气的饭菜进来,把它放在一张小松木桌子上,再摆好椅子,就出去了;像这样的穷房客得自己伺候自己了。他出去的时候,还把门使劲一带,“砰”的一声把那孩子惊醒了;他一翻身就坐起来,挺愉快地向四周扫了一眼;随后他脸上又布满了愁容,他长叹了一声,喃喃地自言自语:“哎呀,原来是一场梦。我真伤心啊!”后来他又看见了迈尔斯·亨顿的紧身上衣,他把视线从这件衣服移到亨顿身上,明白了这位好心人为他而牺牲了自己的温暖,于是他就温柔地说:

“你对我很好,真的,你对我太好了。拿去穿上吧——现在我不需要它了。”

然后他就站起来,走到角落里的脸盆架跟前,站在那儿等着。亨顿用愉快的声调说:

“现在我们可以痛痛快快地饱餐一顿了,饭菜样样都是又香又热的,还在冒气哪。你睡了个小觉,再好好地吃一顿,又会成个挺有精神的小伙子,你放心吧!”

那孩子没有回答,他只是定睛望着那带剑的魁梧武士,那种神情既有巨大的惊讶,又含着几分不耐烦的意味。亨顿感到莫名其妙,于是他说:

“怎么啦?”

“喂,我要洗洗脸。”.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呀!你爱干什么都行,用不着向我迈尔斯·亨顿请示。我的东西你尽管随便使用,你千万不要客气,我很欢迎你。”

那孩子仍旧站着不动,不但如此,他还把一只脚挺不耐烦地在地板上跺了一两下。亨顿简直不知是怎么回事,他说:

“哎呀,这是怎么回事?”

“请你把水倒上,不要多话!”

亨顿忍住了一阵大笑,心里想着,“天哪,这可真是扮得像!”于是他就敏捷地走上前去,做了那傲慢无礼的小家伙所吩咐的事情;然后他就站在旁边,不禁有些因诧异而发呆,直到后来,又是一声命令,“过来——给我毛巾!”这才把他猛然惊醒过来。他从那孩子的鼻子底下拿起毛巾,递了给他,可并没有表示什么意见。这时候他才动手把自己的脸也洗一洗,让它痛快痛快;他在洗脸的时候,他这个收养的孩子就在桌子跟前坐下了,准备着用餐。亨顿迅速地洗完脸,然后把另外那把椅子往后一拉,正待坐下来吃饭,可是这孩子愤怒地说:

“慢着!你竟敢在国王面前坐下吗?”

这个晴天霹雳使亨顿大吃一惊,甚至脚跟都受到了震动。他悄悄地自言自语说:“瞧,这个可怜虫的神经病真是跟上了时代呀!国家有了变故,他的神经病也跟着变过来了,现在他在幻想中居然成了国王!哎呀,我可得顺着他这个狂想才行——没有别的办法——真的,要不然他就要叫我上塔里去坐牢了!”

他打定了这个开玩笑的主意,心里很高兴,于是他把那把椅子从桌子前面搬开,在国王背后站着,尽他所能地按照宫廷礼节开始伺候他。

国王吃饭的时候,他那王室的尊严稍微减少了一点威风,他越吃越高兴,因此就乐于谈话了。他说:

“我记得你好像是说你叫迈尔斯·亨顿,我该没有听错吧?”

“是的,陛下,”迈尔斯回答说,然后他心里又这么想,“我要是非顺着这个可怜孩子的神经病不可,那我就必须称他为国王,必须称他为陛下,决不能弄得不三不四;既然扮演了这个角色,我就不能有任何顾虑,否则我就会扮演得不好,把这桩好心好意的事情也弄糟了。”

国王喝了第二杯酒,心里就更加有了兴致,于是他说:“我想要了解你这个人——你把你的来历告诉我吧。你的举动很有英勇的气概,而且有高贵的精神——你是贵族出身吗?”

“禀告国王陛下,我家忝列贵族之末。家父是个从男爵——较小的勋爵之一,称爵士衔[9]——他是理查·亨顿爵士,住在肯特郡僧人洲附近的亨顿府。”

“这个名字我现在记不起来了。再往下说吧——把你的来历都告诉我。”

“陛下,我的来历没有多少可说的,不过既然没有更开心的事情可说,我讲讲我的来历或许可以供您半小时的消遣。家父理查爵士是很富有的,而且生性非常豪爽。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家母就去世了。我有两个弟兄:我的哥哥叫作亚赛,他的心肠正像家父一样;我的弟弟休吾是个卑鄙龌龊的家伙,他贪得无厌,诡计多端,心地狠毒,专爱暗算别人,是个卑鄙阴险的小人。他生下来就是那样,十年前我最后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他才十九岁就成了个十足的坏蛋,那时候我才二十岁,亚赛二十二岁。家里另外没有别人,只有我的表妹爱迪思小姐——那时候她才十六岁——相貌很美,性情温柔,心肠很好,是个伯爵的女儿,她家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一笔很大的财产和那断嗣的头衔都归她继承了。家父是她的监护人。我很爱她,她也爱我;可是她从生下来就和亚赛订了婚,理查爵士不许毁除婚约。亚赛爱上了另外一个姑娘,他叫我们不要灰心,坚持我们的愿望,将来总有一天,日子拖久了,再赶上个好运气,总会让我们各自的好事如愿以偿。休吾爱上了爱迪思小姐的财产,虽然他口头上说他爱的是她本人——不过他向来是这样,老是嘴里说的是一套,心里想的又是另一套。可是他的诡计在这位姑娘身上施展不开,他能骗得过我的父亲,可骗不了别人。我父亲在我们弟兄三个当中最喜欢他,也最信任他,最听他的话;因为他是最小的孩子,别人都恨他——这些特点自古以来总是足以博得父母的欢心;他还有一张很甜的嘴,最会哄人,撒谎的本领又特别高明——这些特长又正好能够大大地助长那盲目的疼爱。我是有些狂放——说老实话,我还可以进一步承认我的确是非常狂放,不过我那种狂放是天真烂漫的,因为除了我自己,它对谁也没有害处,也不丢谁的脸,也不叫谁受什么损失,又没有任何罪恶和卑劣的意味;对我那高贵的身份也没有什么不适合的。

“可是我那兄弟休吾偏要利用我这种毛病来施展诡计——他知道我们的哥哥亚赛身体不太好,一心希望他短命,他估计着只要把我扫除出去,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就是这样——可是,国王陛下,这件事情说来话长,并且还不值得细说。那么,简单说一下,我这位兄弟把我的毛病巧妙地加以夸大,说成是一些罪过;他进行这种卑鄙的毒计,到最后就捏造事实,硬说他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一架丝绳的梯子——其实是他自己设法弄到我屋里去的——他就凭着这个证据,还收买了几个仆人和另外一些撒谎的坏蛋帮着做伪证,使家父深信我打算违反他的旨意,把我的爱迪思带走,和她结婚。

“于是家父就说,把我从家里驱逐出去,叫我离开英国,在外面流放三年,或许可以使我成为一个军人和有出息的角色,并且还可以使我学到一些聪明智慧。于是我就参加了大陆上的战争,我在那长期的考验中打出一条出路来;我尝尽了艰难困苦,遭过一些严重的打击,经历过一些冒险的场合;可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我终于被俘了。从此以后,春夏秋冬,一年又一年地过去,我在一个外国的地牢里一直被关了七年。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气,获得了自由,才一直逃回家乡来;我是刚到的,穷得既没有钱,又没有衣服;至于这沉闷的七年里,亨顿府和那里的人以及其他一切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我就更是一无所知了。禀告陛下,我这个乏味的故事已经说完了。”

“你受了无耻的陷害!”小国王说,眼睛里闪出了愤怒的光,“可是我要给你申这个冤——凭主的十字架起誓,我一定要这么做!这是国王的承诺。”

然后由于迈尔斯遭到冤屈的故事使他受到了触动,他也就滔滔不绝地说开了他最近的不幸遭遇,使这位倾听者不禁目瞪口呆。他说完了的时候,迈尔斯心里想道:

“瞧,他的想象力多么丰富!单凭这个离奇故事里所说的那些凭空捏造的情节,就足以说明这不是平凡的脑子,否则无论它是疯了还是正常的,绝不能编出这么一个有条有理、有声有色的奇谈。可怜的、遭了摧残的小心灵啊,只要我还活在人间,我就决不让它没有朋友,决不让它没有归宿。我永远不让他离开我的身边,我要把他当作心爱的人,当作我的小伴侣。我一定要治好他的毛病!——是呀,要使他头脑清楚,恢复正常——然后他就可以成名——将来我就可以自豪地说,‘是呀,他是我的人——我把他这无家可归的小流浪儿收养了,可是我看出了他的长处,我说过日后他会声名远扬——你看,我说对了没有?’”

国王又说话了——他用的是深思的、平稳的语调:

“你救了我,使我没有受到伤害和羞辱,也许还救了我的性命,因此也就挽救了我的王位,这种功劳是应该受大赏的。你把你的愿望说出来吧,只要不超出我的王权范围,你就可以如愿以偿。”

这个异想天开的提议使亨顿从他的幻想中惊醒过来。他正想向国王谢恩,声明他所做的是分内之事,并不希望得到什么奖赏,借此把这件事情应付过去,可是他脑子里忽然起了一个比较聪明的念头;于是他请求国王让他安静几分钟,考虑考虑国王赏他的这番恩典——国王对他这个主意郑重地表示同意,他说对待这种意义重大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匆忙决定。

迈尔斯沉思了几分钟,然后就想道:“对,这么办正好——要是用别的办法,绝不能达到目的——真是,有了这一个钟头的经验,我就知道老像这么下去,那是非常累人、非常不方便的。对,我就提出这个要求吧。我没有随便放弃这个机会,总算是万幸。”于是他单膝跪下说:

“那微不足道的效劳原是做臣子的分内之事,因此无功可言;但陛下既然开恩,认为应予嘉赏,我就不揣冒昧,敬恳恩准一事。陛下知道,将近四百年前,英王约翰与法王有仇,当时曾由国王宣布圣旨,命令武士二人在比武场中交战,以所谓上帝的裁判解决争端。两位国王和西班牙王都亲自到场来看这场战斗,裁判胜负。这时候法国的武士出场了;但是英国武士们一看他勇不可当,都不肯出来和他交手。这件事情是很重大的,看情形对英王颇为不利,大有弃权认输的趋势。当时英国最强的武士柯绥勋爵被囚禁在伦敦塔里,被剥夺了爵位和财产,并且还因长期囚禁,身体也日渐消瘦。这时候有人请他出来应战,他同意了,于是武装起来,准备出场;但是那个法国人一眼看见了他那魁伟的身材,又听说了他的大名,便临阵脱逃,结果法王就输了。约翰王恢复了柯绥的爵位和财产,并且还说,‘你有何愿望尽管说出来,我一定照准,即令要与我平分国土,我也在所不惜。’当时柯绥就像我现在这样跪着,回答说,‘国王,我只请求这一件事情:我希望我和我的后代能在大英国王面前有不脱帽子的特权,从今以后,王位一日存在,这种特权就永不取消。’约翰恩准了他的请求,这陛下是知道的。四百年来,这个家系从来没有断嗣的时候;因此直到如今,这个历史悠久的世家的家长还是在国王陛下面前戴着帽子或是头盔,不受阻挡,别人是一概不许这样做的。[10]现在我援引这个前例来帮助我考虑我的愿望,恳求国王恩准,赐给我一种特权——这就足够奖赏我还有余——此外别无所求;我的愿望是:我和我的后嗣永远可以在大英国王陛下面前坐下!”

“迈尔斯·亨顿爵士,起来吧,我封你为爵士,”国王庄严地说——他用亨顿的剑举行了爵位的授予典礼——“起来坐下吧,你的请愿已经照准了。英国一日存在,王位一日继续,这种特权就一日不取消。”

国王陛下沉思着走开了,亨顿倒在桌子跟前一把椅子上坐下,暗自想道:“这是个绝妙的主意,总算给我解除了一大困难;我这两条腿简直酸得要命了。假如我没有想到这个,我一定得站上几个礼拜,直到我这可怜的孩子的神经病治好了的时候才行。”过了一会儿,他又继续想道,“这么一来,我就在梦想和幻影的王国里成为一名爵士了!对于我这么一个实事求是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一个非常稀奇古怪的爵位。我决不笑——千万不能笑,因为这件事情在我心目中虽然是空虚的,他可是觉得真有其事。并且对我说来,也有一方面不能算是假的,因为这件事情实在是反映了他有一种慷慨而美好的情怀。”停了一会儿,他又想,“啊,万一他当着大家叫出我那漂亮的头衔来,那可怎么好!我的荣誉和我的衣服这么不相称,岂不要叫人家笑话!可是那也不要紧,他爱怎么称呼我就怎么称呼吧,我反正是心满意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