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卡耐基语言的突破与沟通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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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有效说话的挑战(6)

别说:“请帮助红十字会。”这样太过笼统,而是要说:“今晚就寄出入会费1美元,给本市史密斯街125号的美国红十字会。”

B. 要求听众做力所能及的反应

别说:“让我们投票反对‘酒鬼’。”这是办不到的事,眼下我们并未对“酒鬼”进行投票。不过,却可以请求他们参加戒酒会,或捐助某一为禁酒奋斗的组织。

C. 尽量使听众易于根据请求而行动

别说:“请写信给你的参议员投票反对这项法案。”99%的听众都不会这么做的,他们并没有这样强烈的兴趣,或者太麻烦,或者他们忘记了。因此要使听众觉得做起来轻松愉快才行。怎么做?自己写封信给参议员,上面写道:“我们联名敦请您投票反对第七四三二一号法案。”把信和钢笔在听众之间传递,这样你或许会获得许多人的签名。

2. 简洁而真诚的赞扬

伟大的宾夕法尼亚州应该领先加速新时代的来临。宾州是钢铁的大生产者,是世界上最大铁路公司之母,是美国第三大农业州,也是美国的商业中心之一。她的前途无量,她身为领导者的机会光明无比。

史兹·韦伯就是以上面这几句话结束他对纽约宾州协会的演讲的。他的演讲结束之后,听众感到愉快、高兴,并对前途充满乐观。这是一个令人敬佩的结束方式。但是,为了收到充分的效果,演讲者的态度必须很真诚。不可阿谀奉承,不可夸大。这种方式的结尾,如果不能表现得很真诚,反而将会显得虚伪,而且十分虚伪,就像假的硬币一样,没有一个人会接受它。

3. 幽默的结尾

乔治·可汉说:“当你说再见时,要使他们脸上带着笑容。”如果你有这份能力,也有这种题材,当然很好,但要如何才办得到呢?诚如哈姆雷特所说的:这是一个问题。每个人必须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表现。

洛伊德·乔治曾经在美以美教会的聚会上,向教徒们演讲著名传教士卫斯理(美以美教会的创始人)墓园的维护问题。这个题目极为严肃,大家都想不出有什么好笑的。但是,请各位注意,他还是办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十分成功。同时,也请各位注意,他的演讲结束得竟如此平和和漂亮:

我很高兴各位已经开始整修他的墓园。这个墓园应受到尊重。他特别讨厌任何不整洁及不干净的事物。我想,他说过这句话,“不可让人看到一名衣衫褴褛的美以美教徒”,由于他,所以你们永远不会看到这样的一名美以美教徒。(笑声)如果任由他的墓园脏乱,那便是对他的极端不敬。各位都记得,有一次他经过德比夏郡某处时,一名女郎奔到门口,向他叫道;“上帝祝福你。卫斯理先生。”他回答说:“小姐,如果你的脸孔和围裙更为干净一点,你的祝福将更有价值。”(笑声)这就是他对不干净的感觉。因此,不要让他的墓园脏乱。万一他偶尔经过,这比任何事情都令他伤心。你们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墓园。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神圣墓园。它是你们的信仰寄托之所在。(欢呼声)

4. 以一首名人诗句作为结束

在所有的结尾方法中,最能被听众接受的,莫过于幽默或诗句了。事实上,如果你能找到合适的短句或诗句作为你的结尾,那几乎是最理想不过的了。它将产生最合适的风味以及尊严气氛,将可表现出你的独特风格,将可产生美。世界扶轮社社长哈里·劳德爵士在爱丁堡向在当地召开年会的美国扶轮社代表团发表演讲时,就是以这种方式结束了他的演讲:

各位回国之后,你们之中某些人会寄给我一张明信片。如果你不寄给我,我也会寄一张给你。你们一眼就可看出那是我寄去的,因为那上面没有贴邮票。(笑声)但我会在上面写些东西:

春去夏来,秋去冬来,

万物枯荣都有它的道理。

但有一件东西永远如朝露般清新,

那就是我对你永远不变的爱意与感情。

这首短诗很适合哈里·劳德的个性,当然也能配合他演讲时的气势。因此,这段结尾对他来说,是极为合适的。如果某位一向严肃而拘谨的扶轮社社员把它应用在一次严肃演讲的结尾,那不仅显得有点突兀,甚至令人觉得有点荒谬。我教授演讲的时间愈久,愈能清楚地看出,也愈能生动地感觉到:要想举出能够适应所有场合的一般性规则,几乎是不可能办得到的。因为,绝大部分情况都要视演讲的题目、时间、地点及演讲者本身而决定。诚如圣保罗所说的:“每个人必须自行努力,以求解救自己。”

在一次欢送纽约市某位专职人员的惜别会上,我以贵宾身份参加。有十几位演讲者分别上台讲话,称颂他们这位即将离开的朋友,祝福他在将来的新工作上获得成功。一共有十几个人上台讲话,但是只有一个人以令人难忘的方式结束了他的演讲。他的结尾也是引用一首短诗。这位演讲者转身面向那位就要离开的贵宾,以充满感情的声音对他叫道:

再见了,祝你好运。

我祝福你事事顺心如意。

我如东方人般地诚心祝福:

愿我的平和安详永远伴着你。

不管你去到何处,不管你走向何方,

愿我的美丽的棕搁茁壮成长。

经过白天的操劳及夜晚的安息。

愿我的爱祝福你。

我如东方人般地诚心祝福:

愿我的平和安详永远伴着你。

布鲁克林IAD汽车公司副总裁亚伯特先生,曾向他公司员工演讲“忠诚与合作”。他以吉卜林的《第二丛林诗章》中的一首音韵悠扬的短诗,作为他这次演讲的结束:

这就是“丛林法律”——如蓝天般古老而正确;遵守这项法律的野狼将会繁衍生子,但破坏它的野狼必将死亡。

如同蔓藤般缠在树干上,这项法律无处不在——因为团结的力量就是野狼,而野狼的力量就是团结。

5. 高潮

高潮是很普遍的结束方法。这通常很难控制,而且,对所有的演讲者以及所有的题目而言,这其实不能算是结尾。但是,如果处理得当,这种方法是相当好的。它逐步向上发展,达到高峰,句子的力量愈来愈强烈。关于这种以高潮作结尾的方法,各位可以在书中那篇以费城为主题的得奖演讲中找到最好的例子。

林肯在一次有关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演讲中,运用了这种方法。请注意,他的每一个比喻都比前一个更为强烈,他把他那个时代拿来分别和哥伦布、基督、摩西、亚当等时代相比较,因而获得一种累积起来的效果:

这使我们回忆起过去。当哥伦布首次发现这个大陆,当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当摩西领导以色列人通过红海,不,甚至当亚当首次自其造物者手中诞生时;那时候,和现在一样,尼亚加拉瀑布早已在此地怒吼。已经绝种,但他们的骨头塞满印第安土墩的巨人族,当年也曾以他们的眼睛凝视着尼亚加拉瀑布,正如我们今天一般。尼亚加拉瀑布与人类的远祖同期,但比第一位人类更久远。今天它仍和1万年以前一样声势浩大及新鲜。早已死亡,而只有从骨头碎片中才能证明它们曾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史前巨象及乳齿象,也曾经看过尼亚加拉瀑布。在这段漫长无比的时间里,这个瀑布从未静止过一分钟,从未干枯,从未冰冻,从未合眼,从未休息。

温代尔·菲利普斯在演讲有关海地共和国国父托山·罗勃邱的事迹时,也运用了相同的方法。他那篇演讲经常被演讲的教科书摘录。我现在将它的结尾引述在下面。它有活力,有生气。虽然在这个事事讲求实际的时代,它已显得有点过于讲求修辞,但这段讲辞仍然令人深感兴趣。这篇演讲稿是在半个世纪以前写好的。“50年后,当事实被人揭露出来时”,如果你能注意到,温代尔·菲利普斯对约翰·布朗和托山·罗勃邱在历史上的重要性作了极为错误的判断,这岂不是极为有趣的事吗?很显然的,猜测历史发展的方向,是和预测明年股票市场或猪油价格一样的困难。且听:

我想称他为拿破仑,但拿破仑是以自毁誓言及杀人无数而建立起他的帝国。这个人却从未自毁承诺。“不报复”是他伟大的座右铭,也是他的生活法则。他在法国对他儿子说的最后几句话是:“孩子,你终有一天要回到圣多明哥,忘掉法国谋杀了你的父亲。”我想称他为克伦威尔,但克伦威尔只是一名军人,他所创立的国家随着他的死亡一起崩溃。我想称他为华盛顿,但华盛顿这位弗吉尼亚的伟大人物也养奴隶。这个人宁愿冒着丢掉江山的危险,也不允许买卖奴隶的情形出现在他国度内最偏远的村落。

你们今晚大概认为我是一个狂人,因为,各位并不是用眼睛在读历史,而是用你们的偏见。但在50年后,当事实被人揭露出来之后,历史的女神将把福西昂归于希腊,布鲁特斯归于罗马,汉普顿归于英格兰,拉法叶归于法国,把华盛顿选作我们早期文明的一朵鲜艳及至高无上的花朵,约翰·布朗则是我们这一时代成熟的果实。然后,她把她的笔浸在阳光中,用鲜蓝色在他们所有人的上面写上这位军人、政治家及烈士的姓名——托山·罗勃邱。

寻找,研究,实验,直到你获得一段好的结尾及一段好的开场白。然后,把它们集中在一起。

不会删减自己的谈话内容以适应这个快速时代气氛的演讲者,将不会受到欢迎,而且,有时候还会受到听众的排斥。

即使是圣徒——塔瑟斯城的扫罗(使徒保罗的门徒),也犯了这种错误。他在传道时滔滔不绝,直到后来,听众中的一名小伙子——一位叫犹太朱斯的年轻人,睡着了,并从窗口掉了出去,把脖子摔断了。即使是那样,扫罗可能仍未停止他的讲道。有谁知道呢?我记得有位演讲者,是位医生,有天晚上在布鲁克林的大学俱乐部演讲。那次的集会时间拖得很长,已有很多人上台说过话了。

轮到他演讲时,已是凌晨一点钟了。他要是为人机智及圆滑一点,或是善解人意一点,他应该上台去说上十几句话,然后让我们回家去。但他这样子做了吗?没有,他没有。他反而展开了一场长达45分钟的长篇演讲,极力反对活体解剖。他还没讲到一半,听众已经开始希望他就像犹太朱斯一样,也从窗口掉出去,并摔断某些部位,任何部位都可以,只要能让他住口就行。

洛里默在担任《星期六晚邮刊》编辑的时候告诉我,他总是在某一系列文章达到最受欢迎的高峰时,就把这一系列的文章停掉。读者们纷纷要求再多刊登一点。

那么,为什么要停掉它们呢?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停掉?“因为,”洛里默先生说,“在最受欢迎的高峰过后不久,读者就会获得满足感。”

同样的明智抉择也可以应用在演讲上面,而且更应该这样做。在听众迫切地希望你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就赶快停止。

耶稣基督最伟大的演讲——《登山宝训》,只要5分钟就能复述完毕。林肯的《盖茨堡演讲》也只有10个句子而已。《圣经创世纪》中上帝创造世界的整个故事,所需的时间,比你读早报上一篇谋杀案的报道所需的时间还要少……一定要简单明了!简洁!

尼亚沙兰副主教詹森博士写了一本有关非洲原始人的书。为了写这本书,他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观察他们,长达49年之久。

他叙述道,如果一名演讲者在村中的某个聚会中说话说得太多了,听众就会要求他住口,而大叫“伊美托夏!…”“伊美托夏!”即“够了!…够了!”的意思。

据说,有个部落规定演讲者只能用一只脚站着,当举起来的那一只脚的脚趾头因支持不住而着地时,完了,他就必须结束他的谈话了。

一般听众虽然比较有礼貌,比较会克制自己,但他们讨厌长篇大论演讲的心情却是同样的。因此,要注意听众的反应。我知道你不会视而不见。

要学会从他们的立场来处理演讲。

善用已经学到的技巧

我在班上上课时,常会欣慰地听到学生们诉说他们如何在日常生活里运用本书中所介绍的技巧。他们坦承,在运用了这些技巧后,都有斩获。推销员说他们的销售额大大增加,经理们表示其业务大有进展,主管们则承认扩大了驾驭能力;所有这一切都源于他们在下指令和解决问题时,利用语言效力的技巧大有长进。

N·理查·狄勒在《今日语言》里写道:“说话,说话的形态,说话的次数,以及说话的气氛……是现代社会沟通系统中的生命血脉。”R·弗莱德·康纳德,负责通用汽车公司的《戴尔·卡耐基教程——统驭术》的指导。他也在同一杂志里这样写道:“我们之所以兴致勃勃地在通用汽车公司从事语言训练的工作,基本的理由之一是,我们了解每位监管人员或多或少也算得上是个老师。从约试一个可能的员工起,经过初期的训练阶段,再经过正规的工作分派与可能擢升,一位监管人员需要不断地解放、描述、申斥、说明、指示、批评,并与自己部门里的每个人讨论无数的事情。”

当我们沿着口头交谈的梯子往上攀升,而到达几近当众演讲的境地时,如讨论,做决定,解决问题与举行决策会议,我们再度翻阅一下本书中所教导的有效说话技巧,将会十分有效地将之运用于日常的语言活动之中。在众人面前有效演讲的法则,可以直接用于参加会议的场合,它有助于你驾驭会议的过程。

意念的组织表达,正确地选字用词,演讲时的热情和赤诚,都是保证你的意念在最终阶段得到完美解决的要件。所有这些要件均曾在本书中详细讨论过,而今则要留待读者诸君在参加各种会议时善用所学罢了。

也许你正在犹豫到底应该何时开始应用在本书中学到的东西。如果你还没有决定的话,让我用一个词来回答你:即刻。

就算你根本没打算或没有机会在什么时候公开发表演讲,我也确信本书中的原则和技巧一样能应用于你的日常生活。假使把自己每天所说的话拿出来分析,你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日常说话与本书里讨论的正式沟通之间,其目的竟非常相似。

在本书的其他章节中,我们要你当众说话时,在四种一般说话目的中总有一种是你内心要记住的。即你究竟是要向他们提供消息,还是欢娱听众,是说服听众赞同你的立场,还是游说他们采取某种行动。在做公开演讲时,我们应尽量使这些目的分明,不论在演讲内容或演讲的态度方面都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