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古代教育家思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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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朱熹与理学:“明人伦”(1)

一、朱熹简介

朱熹(生于公元1130-卒于公元1202)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诗人、教育家、文学家。汉族,字元晦,后改仲晦,号晦庵。别号紫阳,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崇安。后人称他为闽人,学派为“闽学”。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朱熹出生于尤溪,降世不久,其父升任朝廷秘书省正字职,但因反对秦桧主和,被逐出朝廷。朱松回到福建建阳家中。朱熹随父在建阳度过了他的童年。

朱熹受教于父,聪明过人。四岁时其父指天说:“这是天。”朱熹则问:“天上有何物?”其父大惊。他勤于思考,学习长进,八岁便能读懂《孝经》,在书题字自勉曰:“苦不如此,便不成人。”朱熹十四岁时父亲去世,其父好友刘子、刘勉子、胡宪三人皆是道学家。当时的道学家一部分排佛,一部分醉心学佛,他们皆属后者。因此朱熹既热衷于道学,同时于佛学也有浓厚兴趣。绍兴十七年(1147年),十八的朱熹参加乡贡,据说就是以佛学禅宗的学说被录取的。主考官蔡兹还对人说:“吾取一后生,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绍兴十八年(公元1148年)19岁中进士,22岁被任命为泉州同安县主簿。卸任后,即专心于儒学。

30-50岁,朱熹挂职宫观(有薪而无事的闲官),主要进行讲学和著书工作。在这时他遇到了著名道学家程颐的再传弟子李侗。绍兴三十年(1160年),三十岁的朱熹决心向李侗求学,为表诚意,他步行几百里从崇安走到延平。李侗非常欣赏这个学生,替他取一字曰元晦。从此,朱熹开始建立自己的一套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理学。朱熹认为在超现实、超社会之上存在一种标准,它是人类一切行为的标准,即“天理”。只有去发现(格物穷理)和遵循天理,才是真、善、美。而破坏这种真、善、美的是“人欲”。因此,他提出“存在理,灭人欲”。这就是朱熹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的核心。淳熙三年(1176年),朱熹与当时著名学者陆九渊相会于江西上饶鹅湖寺,交流思想。但陆属主观唯心论,他认为人们心中先天存在着真、善、美,主张“发明本心”,即要求人们自己在心中去发现真、善、美,达到自我完善。这与朱的客观唯心说的主张不同。因此,二人辩论争持,以至互相嘲讽,不欢而散。这就是中国思想史上有名的“鹅湖会”。从此有了“理学”与“心学”两大派别。

51岁后,朱熹第二次出任地方官,当过知南康、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等。任职期间,其尽职尽责,弹劾一批贪官右,并攻击了宰相王淮等人,也因此,他再次成为“闲人”。宋宁宗即位,肯定理学,称朱为“儒宗”,被召为秘阁修撰、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给皇帝讲《大学》。但由于权力斗争,仅40天即被免职,改任秘阁修撰,时年已66岁。朱熹回福建后,在考亭(今福建建阳县西南)建立竹林精舍,后更名为沧州精舍,仍旧从事私人教学。

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支持朱熹的赵汝愚被罢相位,当权的韩侂胄派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为“伪学”,朱熹则被斥为“伪师”,还污蔑他与妓女有嫌。又二年,立《伪学逆党籍》。朱熹在朝野党禁声中忧愤死去,临死还在修改《大学诚意章》。

朱熹在任地方官期间,积极发展地方教育。如整顿同安县学,在“白鹿国学”的基础上重修庐山白鹿洞书院,讲学授徒,宣扬道学;所订《白鹿洞书院学规》,成为南宋以后各地方学校和书院共同遵守的学规。在漳州,首次刊刻《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四书”名称由此形成,并作为一套经书流传社会。在潭州(今湖南长沙)修复岳麓书院,讲学以穷理致知、反躬践实以及居敬为主旨。在考亭研究理学,著书立说,四方学子不远千里前来求学;与蔡元定等创建学术史上令人瞩目的“考亭学派”,考亭也因此被喻为“南闽阙里”,建阳称为“理学之乡”。朱熹从政之余,亲自执教,从事教育达50年。

朱熹著述甚多,涉及哲学、经学、史学、文学、佛学、道教、乐律、辨伪以至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代表作有《菩萨蛮》、《水调歌头》、《南乡子》、《忆秦娥》等。其中以《菩萨蛮》最有特色,运用回文,每两句互为颠倒,八句共四对,且颇有意境。

其著述在教育方面发生重大影响的有《童蒙须知》、《小学》、《近思录》、《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资治通鉴纲目》等,并在宋末以后成为封建学校的法定教科书。后人辑有《朱文公文集》100卷、《朱子语类》140卷等。

朱熹生活的年代,正是南宋政治日益腐败、金人大举南下、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相激化的时代。朱熹始终站在维护南宋封建统治这一基本立场上,他继程颢、程颐的教育思想,又独立发挥,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基础上,对周秦以来的教育理论、教育实践作了系统的总结和改造,建立了自己的完整教育理论体系(包括理气论、动静观、格物致知论、心性理欲论、美学思想)。程、朱的理学体系,世称“程朱学派”。朱熹的学说,也对后来明朝王阳明的心学有深刻影响。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正是在朱熹哲学基础上的突破。而朱熹本人则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中国封建时代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南宋以后,程朱学派的教育理论被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不仅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教育学说,并且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工具,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在元明清三代,它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更趋完备的意识形态。元朝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集注》为标准取士,朱学定为科场程式。明朝朱元璋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它强化了“三纲五常”,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南宋理学在世界文化史上也具有重要影响,迄今仍被美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推崇。

二、朱熹的教育思想

1教育目的与作用

朱熹重视教育对人性的改变作用。他从“理”一元论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来解释人性论,提出了人性就是“理”,就是“仁、义、礼、智”封建道德规范的观点。他说:“性只是理,以其在人所禀,故谓之性。”。他把封建的三纲五常、人伦关系说成是“天理”,是“治道之本根”,认为修身是齐家治国的基础,把伦理提高到“理气论”的高度。朱熹继孟子、二程重申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明人伦”,而其实际内容就是“明天理,灭人欲”。

朱熹认为“天理”、“人欲”同存于人性之中,互相对立,互为消长。人性是由“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结合而成,“天理”即“天命之性”,它禀受于独立的、永恒的、至高无上的“理”,是仁、义、礼、智、信等封建道德观念的体现,所以又称“明德”。“人欲”源自“气质之性”。“气质之性”禀受于“理”的派生物“气”,也就是人的“血气之身”,是“天命之性”的安顿处。它的善恶取决于人出世时所禀气的厚薄、清浊。禀气厚又清者,则“气与理一”,不易被“物欲”所累,“天理”昭著,则是天生圣人。禀气薄又浊者,易滋生“有己之私欲”,即私心,易为“物欲”所累,越出个人等级名分,追逐物质享受。“私心”、“物欲”表现为“人欲”,将“天理”遮蔽,如同明珠掉进污泥之中。

朱熹认为生来就“气与理一”的圣人,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凡人均有不同程度的气质之偏,人欲之私,需要经过教育和自我修养,“变化气质”,逐步达到“革尽人欲,复尽天理”。

朱熹从这个观点出发,批评了当时已科举考试为为直接教育目的,乃是一种败坏人才的教育。他认为:“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然而,当时的人“所以求于书,不越乎记诵、训诂、文词之间,以钓声名,干利禄而已”,完全违背了“先王之学以明人伦为本”的本意。他尖锐地指出:这样的学校,其名“虽或不异乎先王之时,然其师之所以教,弟子之所以学,则皆忘本逐末,怀利去义,而无复先王之意,以故学校之名虽在,而其实不举,其效至于风俗日敝,人材日衰”。因此,他要求改革科举,整顿学校。朱熹认为国家设立学校最终目的在造就贤才,改善吏治;他主张培养人才,首先要引导青少年做“遏人欲而存天理”的功夫,成为一个自觉恪守儒家道德和封建等级制度的人,然后“待朝廷之用”,而不是首先让一个人追逐名利。朱熹主张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他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在朱熹看来,要克服“气质之偏”,革尽“物欲之蔽”,恢复他们的原本的善,就必须“尽人伦”。所以,他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序、学、校皆以明此而已”。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也明确把上述五伦列为“教之目”,置于首位,指出“学者学此而已”。

朱熹针对当时学校教育忽视伦理道德教育,诱使学生“怀利去义”,争名逐利的现实,以及为了改变“风俗日敝,人材日衰”的状况,重新申述和强调“明人伦”的思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朱熹19岁登第后,除了任官几年外,在朝任侍讲46天,40多年都在致力于讲学传道,著书立说。朱熹一生从事教育可谓桃李满天下。据《紫阳朱氏建安谱》记载,朱子门人可考者有蔡元定、真德秀、彭龟年等321名,不仅具名姓,且附列简历。明人伦的教育思想在他本人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佐证。

同时,他对当时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的批评也是切中时弊的。朱熹提出教育分两个阶段,8至15岁入小学,15岁之后入大学。小学和大学是不可割裂的两个学习阶段,即都是为了体认天理的,只是内容程度有所不同:小学学其事,大学明其理。小学是为大学打基础,大学是小学的深化。朱熹将小学教育比做“打坯模”,强调要从儿童幼小时,就要进行良好的道德行为的训练。小学以“教事为”。具体说,就是“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在儿童阶段空讲大道理是收不到效果的,最好是从具体的行为训练着手,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教育与生长发育融为一体,就可以“习与智长,化与心成”。朱熹编写《小学》一书,汇集古代圣贤“嘉言懿行”,并以日常生活中的人伦道德主题分立纲目,对儿童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又撰有《童蒙须知》,对儿童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礼仪、行为一一作了具体规范。

大学阶段是在小学之上的深造,即“学其小学所学之事之所以”,“是发明此事之理”。其纲领,就是“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大学的教材主要是《四书》和《五经》。朱熹认为:《四书》是大学的基本读物,是进入圣贤之学的门户,人人必须学好《四书》,至于进一步学习《五经》,那是专门研究的事了。朱熹认为:《四书》是大学的基本读物,是进入圣贤之学的门户,人人必须学好《四书》,至于进一步学习《五经》,那是专门研究的事了。所以,《四书》地位实际上超过了《五经》。

朱熹的教育主张跟他的教育目的论是密不可分的。其教育目的论是以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为基础,认为教育目的在于明人伦,所谓“先王之学以明人伦为本”。(《近思录》卷九注文)同时,他主张学校要培养“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的人才。他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明确指出:“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利禄而已也。”在《玉山讲义》中又说:“故圣贤教人为学,非是使人缀辑语言、造作文辞、但为科名爵禄之计,须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而推之以齐家、治国,可以平治天下,方是正当学问。”

2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是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也是朱熹教育思想的精华。朱熹十分重视道德教育,主张将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他说:“德行之于人大矣……士诚知用力于此,则不唯可以修身,而推之可以治人,又可以及夫天下国家。故古之教者,莫不以是为先。”就是,德行对人很有用处,不仅可以修身,还可以去治人治国。所以,古代的教育家都把道德教育置于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