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卓越之道:杰出人物领导艺术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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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创造良好领导环境追求卓越的艺术(12)

刘晏依靠智慧和谋略,大胆改革,使漕运获得极大的成功。“岁转粟百一十万石无升斗溺者”。连代宗也着实感激他。以致“输始至,天子大悦,遗卫士以鼓吹迓东渭桥,称誉他是在楚汉战争中使刘邦足食足兵的萧何。”

用奇特的思路刷新盐政

刘晏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盐政也进行了改革。

唐初承袭隋法,开放盐禁,任商人独占盐利。后收盐税。安史之乱后,于乾元元年(758年),实行食盐专卖。在山海并灶产盐之地,设置监院。规定专业制盐的亭户所产之盐必须悉数卖给盐官。盐官再转运到各地,由官府卖给百姓。价格定为每斗一百十文。盐价虽贵,而盐利并不多。而且“盐吏多则州县扰”,反给人民带来灾艰。由此可见,盐政弊端丛生,积习甚深。非有起死转生、妙手回春的奇方妙策不能救治。而且,每年漕运粮食所需费用浩大,亦无处筹集。面对这些使人望而生畏、一筹莫展的难题,刘晏却运用奇特的创新思路,顺利地解决了。

刘晏任盐铁使后,首先整顿、精简盐政管理机构。在主要产盐地区设置涟水、湖州、越州、枕州四处盐场,和嘉兴、海陵、盐城、新亭、临平、兰亭、永嘉、太昌、侯官、富都十处盐监。自淮北的扬州、陈许、汴州等十三处设巡院,“捕私盐者,奸盗为之衰息”。

然后,刘晏抓住官运官销食盐是盐政的症结所在,改官运官销为就盐场专卖。“出盐乡因旧监置吏亭户,粜商人,纵其所之。”即在出盐乡把盐就地交给商人。这就控制了批发环节。保证了政府的财源。而商人的自由运销,不但节省了官府运销的负担,也解除了销盐官吏对人民的骚扰,收到一举两得之效。

官运官销改为商运商销后,必然会产生商人随意提高盐价的问题。如任其似脱缰的野马一样失去控制。将对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危害。而政府以行政命令限制商人的盐价是行不通的。这本是个难题,但刘晏却以巧妙的办法十分成功地解决了。这就是设置常平盐,加以调节。“江岭去盐远者,有常平盐。每商人不至,则减价以粜民”,以保证盐价的常平。在一些偏远地区,如果商人欲抬高盐价,政府以平价售出常平盐,商人的阴谋即不能得逞。如商人不到,人民亦不致无盐可吃。吴、越、扬、楚等地没盐仓数千,积盐两万余石。何处脱销,可随时补充。这就保证了盐价的平稳和盐的充足供应。也使商人就范,不致囤积居奇,兴风作浪。

刘晏对盐政的改革,既保证了国家在盐政上的收入,也满足和方便了人民对食盐的需求。得到了“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的双重效益。获得巨大的成功:“(刘)晏之始至也,盐利岁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六百余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廷之需,军队之饷,百官之俸,皆依赖这笔财富。大规模漕运江淮粮食,每年需几十万缗的运费,本无出处。刘晏一手搞漕运,一手搞盐政,以盐政之入补漕运之费。“盐铁兼漕运,自曼始也”,兼营盐政和漕运,互相支持,以成其事,这是刘晏的创造。“(刘)晏始以盐利为漕庸,自江淮至渭桥,率十万斛庸七千缗。补纲吏督之。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末之有也”。

根据实际情况减税救灾

唐朝从初期开始,以租庸调作为对农民的三项主要剥削。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粟二石,称为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徭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输庸代役。租庸调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农民受田一百亩。尽管实际授田难以达到规定的数额,但国家却据此征收租庸调,实行所谓“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除租庸调外,农民还要免担杂项徭役,以及按户等高下征收的户税。按每亩二升交纳的地税,在史家赞不绝口的贞观年代,马周、魏征等人即已指出赋役的苛重;愈是向后,赋敛益重。特别是经济发达的江南,成为国家的主要财源和贪官污吏着意盘剥的地区。武后时,狄仁杰就指出“江、淮以南,征求不息,人不复业,则相率为盗。”自安史之乱后,战火不息,人民流离,田地荒芜。据史书记载,上元二年(761年)九月,“江淮大饥,人相食”,而官府仍横征暴敛。尤其是权臣元载任租庸使后,以为江淮虽经兵荒,比别道百姓犹有货产,仍强征自天宝十三载(754年)至上元二年(761年)共八年的拖欠租调。择豪吏为县令,率虎狼般的差吏包围民宅,强行搜夺。不管财产多少,甚至也不管是否欠租税,“籍其所有而中分之,甚者十取八九,谓之白著”。百姓谓白白抢夺为“白著”,故流传《白著歌》说:“上元官吏务剥削,江淮之人多白著。”

大历十二年(777年)三月,元载被赐自尽。大历十三年(778年)十二月,朝廷以吏部尚书刘晏在左仆射,判使如故。本来刘晏与韩滉分掌天下财赋。至大历十四年(779年),朝廷以刘晏判度支、盐铁转运等使,取消分掌,由刘晏全部掌管。刘晏一反元载的做法,废除了额外的横征暴敛。刘晏认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基础是安定人民生活,大力发展生产。认为“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以爱民为先”。他讲“爱民”,就是主张给人民基本的生活条件和从事生产的条件。反对竭泽而渔,杀鸡取蛋,破坏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才能保证唐王朝的长治久安。

除了废除额外苛征,他还依据歉收情况,及时地、适当地减收税赋,以至免征,或赈济。为了解农业生产情况,掌握信息和进行丰歉预测。他要求设在诸道的巡院知院官,每旬每月,把州县的雨、雪、丰、歉情况,及时地向他报告。如果某地出现歉收的征兆,预测出需减征税赋多少,某月需若干赈济,知院官的呈文马上送到刘晏手上。不必等到州县申请,刘晏已奏报朝廷,及时解决这些地区的困难。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技手段的限制,古代人民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还较差。加上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进一步削弱了抗灾能力,所以,人民经常处于自然灾害的煎熬之中;而封建统治者中,关心人民受灾之苦的官员真是凤毛麟角:而刘晏不但关心灾民的疾苦,作为掌管国家财政经济的大臣,他还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进行防灾抗灾,在对自然灾害的斗争中,他的某些创新思想,亦足资后世的借鉴。

刘晏重视防灾,实行防灾失于救灾、重于救灾的原则。他派驻各地的诸道巡院,不断报来的第一手资料,使他能够准确预测灾害的征兆。据此采取措施。“应民之急,未尝失时,不待其因弊、流亡、饿殍,然后赈之也”。这就是刘晏的“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惫;善救灾者勿使至赈给”的救灾思想。即认为救灾如同治病,都要以防为主,防先于治。抓紧时机早治,勿使积重难治。

在灾荒已经形成,甚至已经严重的情况下,刘晏则实行发动灾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救灾方针。反对坐等国家赈济的消极救灾方针。他认为,赈济量少了,不足以救济广大灾民。要满足广大灾民的急需,就需要大批粮食,国家又负担不起。如把贮备的粮食一股脑儿赈给灾民,就要重新搜括人民来补充空虚了的国库。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再说,赈济给为数众多的贪官污吏带来营私舞弊、中饱自肥的机会。“强得之多,弱得之少。虽刀锯在前,不可禁”。灾民不但难以得到实惠,反而使水旱之灾火上加油,为害更甚。这个看法,表现了刘晏对封建国家官场弊端的清醒认识。

刘晏认为救灾的根本,在于民众的生产自救。灾区并不会丧失全部的生产手段。受灾地区“所乏粮耳,特产尚在”,这是生产自救的重要条件。可以发动灾区农民,因地制宜地进行尚有收获的其他土特产品的加工生产:“贱以出之,易其杂货。因人之力,转于丰处”。灾区劳动人手不乏,再加上商人的活动,不仅可将“特产”、“杂货”等土特产品远销到丰收地区,又可换回粮食,在灾区销售,也可以土特产满足官府之需,官府多给菽粟。这样,既解救了灾情,又能使灾区的副业生产得以发展。真是一举两得。

为了提高防灾抗灾的能力,刘晏重视搞好“常平仓”的储粮工作。常平仓是各地储粮备荒的仓库,各地在丰年粮贱时,每斗加二三文钱收购存入。出现灾荒歉收时,拿出来调剂百姓急需。唐朝在贞观、开元年间比较重视这项工作,后来就渐被忽视而废弃了。刘晏任东南地区常平使时,才恢复了常平仓:“以常平法,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率诸州米赏储三百万斛。”这就成为防灾救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能使救灾的粮食及时地“散入村间”,刘晏注意发挥商人的作用。以优惠的价格政策,鼓励商人下乡收货粜粮,以方便灾民。

调剂余缺,稳定物价

刘晏作为常平使,在管理国民经济中,要达到一个目标,即稳定物价,使物“常平”。这首先要准确地及时地掌握各地的经济情况和市场动态:为此,他改革了通信制度。改变了以徭役办通信的办法,改为由诸道巡院招募行走疾快如飞的人充任“驶足”。并广设驿站。巡院的官员在各地细心调查,将生产状况、庄稼长势、市场各种商品价格的涨落及粮价变动,四方货物供需盈缺等情况,派驶足们一站接一站地向前传送。虽路途遥远,但不几天,刘晏即可得知。然后,采取措施,主要通过政府掌握的商业经营机构吞吐物资,调剂余缺,来影响和调整物价,“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

在诸多货物中,保持粮价的稳定,尤为重要。在庄稼收获后,政府及时地在主要产粮区收购一部分粮食,可以满足公用,作荒歉储备,又可在必要的时候,销售出去,以调节粮价。以往的做法,是在收购季节到来之前,由各地呈报粮价,主管部门据此确定购粮数量。由于交通不便,呈报和复批,往返需费时日。

而粮价又随时变动,这给各地购粮数量的确定造成困难。相传刘晏采取了一个很有谋略的巧妙办法,迎刃而解了这一难题。他命收购粮食的州县,把以前几十年来粮食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分为五等,作为各地确定收购数量的依据。第一等价(最贵),按第五等数量(购数最少)收购。第五等价(最贱),按第一等数量(购数最多)收购。第二等价(次贵),按第四等数量收购。第三等价按第三等数量收购。价格越低,收购量越多。价格过低,必将伤农,则适当加价收购。不必预先上报候批,以免贻误时机。这样,政府收购的粮食,价格不致过高,浪费了钱财,又可通过价格合理的适当收购,保证粮价的稳定。他还把部分赋税收入折合成现钱,从价格便宜的地区收购土特产品,转运到京城或高价地区销售。特别是关中地区丰收年份,所需从东南地区漕运的粮食大为减少,而手工业产品、各地土特产品的需要量就相对增加。刘晏就以部分盐利和赋税收入,在东南地区采购土特产品。由漕船运往关中等地。这样,不但为国家增加了收入,更重要的是,调剂了各地物资的余缺,稳定了物价,也扩大了手工业产品、土特产品的销路,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就连江湖山岭荒险之处所产“贱弱不偿所转”的零星不值钱的杂货,刘晏也以巧妙的办法发挥其效用。即将这些货物集中于盛产铜砂的淮楚(即今安徽、湖北等部分地区)一带,贸钢易薪,就地铸钱。刘晏兼任东南的铸钱使,这也正是他职权范围之内的工作。仅此一项,每年可铸十多万缗钱,供应市场流通之需。由此亦可看出,刘晏理财的才干,真可谓“点石成金”,怪不得他常常“自言如见钱流地上”。他在经济工作中的求新求变是实在令人叹服的。

刘晏是个出色的实干家,虽然手握财政大权、却一向以节俭朴素著称。每天太阳未出就开始办理公务,直到深夜才罢休,从不让该办的公务过夜。在去朝见皇帝的路上,还不忘谋划。不时用马鞭子比划着算账。

与刘晏同时代的一位宰相元载,是唐朝有名的奸相。代宗皇帝决心除掉他。但元载势力很大,许多权贵是他的亲信,还曾提拔过刘晏。但代宗认为刘晏有才能,就派他审问元载,刘晏果然铁面无私,秉公断处。元载的党羽杨炎因受到株连,被降职贬官,他对刘晏怀恨在心。后来,杨炎当上了宰相,千方百计诋毁刘晏,又诬告刘晏干预皇宫内廷事务,皇帝轻信了杨炎的诬告之词,龙颜大怒,将刘晏贬为忠州(四川忠县)刺史。杨炎还不满足,又诬告刘晏在忠州妄图反叛,皇帝下诏赐刘晏自杀,刘晏死时66岁。这位唐代中期的理财家,就这样被官僚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风浪吞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