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渔樵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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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祖安狂徒

三天前,祖安,雇佣大厅。

“解决照片上的这个男人,事成之后,我给你们一百个金币。”

说话的男子瞧不出岁数,戴着一幅黑色墨镜,身上穿着黑色长袍,他此番打扮有意为之,就是想让别人看不清他的模样。

在他面前,站着一男一女,二人嬉戏打闹,根本没有理睬他的样子。

“为了表示诚意,我先给你们三十个金币,事成之后再付尾款。”

那个男子拿出一个蓝色袋子,里面事先装好了三十个金币。

留着两条青色发辫的女人接过那袋金币,又从雇主那里接过照片,她看着照片中的身影,目光下意识的对准那张英俊的脸庞。

“什么什么?他居然值一百个金币?是啊,看起来确实是人模狗样的,喂,艾克,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丁不笑在现场,估计会大惊失色,因为照片上的男人并不是别人,而是他的洋朋友爱德华。

显而易见,爱德华肯定是得罪人了。

更显而易见,这是买凶杀人的现场。

青发女人旁边的矮个子名叫艾克,他头上留着白色的莫西干发型,右手拿着一根短棍,左手夹着根香烟。

他静静地抽了一口烟,口吐烟圈,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看见艾克没有搭理她,青发女人好像有点生气,她跺了跺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对着身边的艾克喊道:“艾克你仔细看看,他好像比你好看多了,真的有点迷人。”

听见她这么一说,艾克身体突然一怔,赶紧扔掉了手中的烟,原本放松的心情突然一紧。

“什么,他真的比我帅?”

艾克下意识的瞄了一眼她手中的照片。

那张照片上,一位帅气无比的绅士正在做着伸手动作,他的神情欢快,仿佛是要与人握手。

嗯,看起来确实很帅。

尽管爱德华确实比艾克帅,但是艾克并不在意这些,他知道青发女人喜欢的并不是这些东西,便又说道:“长的也不怎么样啊,一点小帅而已,也就还行吧。不过我打赌,他的发型一定没我帅,他的发型太逊了。”

艾克摸摸自己的头发,好像想到了什么,急忙说道:“我说丝丝姐,你不会看上他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艾克的语气十分焦急,情绪中也带着很明显的不满。

青发女人突然闹了脾气,一直撅着嘴,始终没有回答艾克的话,她这么做,是想气死他。(她和艾克是青梅竹马,两个人的关系,虽不是朋友;不是恋人,但胜似朋友;胜似恋人。)

她的这个反应终于让艾克非常不爽,他眯着眼睛,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脖子下的银色吊坠,嘴角浮现出了一抹最残酷的冷笑。

有人说,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无论面部的表情如何变化,人的想法还是无法避免的从双眼中透露出来。

而现在,从艾克的眼神中,唯一能看到的就是杀意。

这股浓浓的袭人杀意四处溢散,就连许多久经沙场的杀手都为之震颤,他们此时在大厅里小声议论,根本不敢高声言语,深怕艾克一个不顺眼,牵连自己。

他们深深的知道,如果此时惹了艾克的不高兴,他们马上就会死透。

人家艾克,那可是祖安的第一刺客,皇家瑟尔组都不敢轻易招惹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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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安是约翰牛国里面的一个自由地区,也是一个贫民窟,里面的人也是放浪不羁,不受约束,他们从来不称自己是什么好人,而是自由的坏人。

总的来说,祖安是一个是恶势力泛滥的地方,里面从不缺乏强盗爬手,更不缺乏佣兵刺客,缺的只是雇佣他们的人。

没办法,由于祖安人恶名远扬,就连有这方面需求的人,也不太愿意过去雇佣他们。

一般情况下,祖安人闲着没事干,每天不是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就是呆在酒馆里喝酒唱歌尽情声色,直到他们花光了所有的马内,才会想着出去干上一票。

打工?

打工这方面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祖安人不是认为打工赚的马内太少,而是因为他们一直自由自在惯了,实在不喜欢那种枯燥乏味且无聊的平淡生活。

比起平淡的生活,祖安人更喜欢追求刺激,他们三五成群,结伴而行,一路高歌,一起寻找猎物。

这就是祖安人的生活方式。

很不幸,爱德华在运货回来的途中,就遇到了这么两个原始风味打扮的祖安人。

他们一共一男一女,女的举着卡宾枪嗷嗷乱叫,男的则拿着一根短棍,不知是在掂量着什么。

爱德华心中有数,祖安人根本不会制造卡宾枪,他们只会抢夺卡宾枪。

那个女人手中的卡宾枪,爱德华敢和任何人打赌,绝对是这个女人抢来的。

遗憾的是,爱德华这次只猜对了一半,这支卡宾枪其实是艾克抢来送给她的,那是她去年情人节的礼物。

爱德华非常难受,他雇佣的几个随从根本不是这两个祖安人的对手,他们还没有出手,就被那个矮个子一棍子撂倒。

青发女人见到有人倒下,嗷嗷乱叫,立刻朝着其中一个开火射击。

这支卡宾枪与众不同,它填充的弹药比较特殊,填充之后射程和威力都十倍于冲锋枪。

她按下指扣,枪口持续喷着火焰,地上的那个人立刻支离破碎,瞬间没了人形。

不过几息的功夫,地面上一片狼藉,只剩下一些碎肉碎骨。

一时间,人心惶惶,死亡的恐惧在所有人的心中蔓延。

此时此刻,剩余的几个随从唯一能做的就是眼睁睁的等待死神降临。

他们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死前的一瞬间默默祈祷,剩下的,就是看自己能不能如愿以偿。

谁也不会知道,他们刚才向主许愿,希望自己死后可以登上天堂。

爱德华只带着一把防身的左轮枪,于是没有多做什么挣扎,立刻选择举手投降。

身为商人,爱德华非常的清楚,货可以不要,钱也可以不要,但是小命必须得要。

钱和货他都可以再次拥有,但是自己的小命没有了,那就是真的没有了。

爱德华知道,越是关键的时刻,自己越要保持冷静和稳定。其实危机到来前,留给他的时间和机会都是够的,只是看自己能不能把握住,冷静就能把握,如果心慌意乱,那么这些宝贵的东西就会迅速溜走。

他保持微笑,刚想开口说些什么,为首的一个祖安人举着卡宾枪,走过来对着爱德华缓缓说道:“哦,保罗佬,只要我轻轻晃一下,它就射偏了呢。”

这是一个脸上画着浓妆的女人,身上纹着乱七八糟的纹身,长长的青色发辫塞在一顶羽毛做的软帽底下——这种丑得发慌的帽子居然是祖安女孩最新潮的打扮。

为什么这是祖安女孩最新潮的打扮?没有任何理由。

她叫金克丝,是祖安最有名的女人,同时,她也是个疯子,并且有份医生开的证明。

严格的来说,就算她在任何地方杀人,只要出示这份医生开的证明,她都是无罪的。

根据约翰牛国的第七十四条疯子权法规定,疯子杀人,属于无意识行为,定义无罪。

爱德华看了看随从的残骸,知道她是个狠角色,于是点点头,“是的这位女士,只要您轻轻晃动一下,相信我就可以顺利登上天堂了呢,哈哈,您不会这么做吧……”

金克丝不禁叹道:“没办法,人总有一死……”

爱德华离她很近,看得出她脸上虽然画着浓妆,但明显是个女孩,而且看起来非常的年轻美丽。

他如果有幸生存,可以和任何人打赌,这两个看起来非常危险的祖安人,加起来的年龄绝对不会超过三十岁。

“不许你靠近我的丝丝姐!”

身后响起的是一股极其酸臭的语调,甚至还带着一丝醋味。

爱德华的心中顿时掀起惊涛骇浪,他猛地回首,映入眼帘的人赫然就是那个留着莫西干发型的祖安人。

只见其手持短棍站在爱德华身后,骂骂咧咧,咆哮不断。

骂归骂,到底杀还是不杀,金克丝说了算。

金克丝轻哼一声,瞥了一眼艾克,并且在爱德华清醒之前留下了最后一句话。

“先别杀他,带回祖安!”

艾克强忍下了怒火,一下敲晕了爱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