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渔樵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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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杰斯的家

爱德华已经足足七天没有回来了,丁不笑也在家里帮他喂了七天的歪特猫。在此期间,上门催货的买家不计其数,丁不笑无奈,只能代他赔罪,请求他们宽限几天。

就算他们着急也没有办法,毕竟他们的货还在爱德华的手上,如今爱德华的人没有回来,货也自然没有。

他们能和爱德华交易,自然也是了解他的,对于这次的失约,他们除了板着脸抱怨几句,也就只能耐心等待了。

其中一个买家最为焦急,他求神拜佛,只希望爱德华别出什么茬子,毕竟那批货对他而言,实在的太重要了。

他想,如果爱德华这次被人劫了,事情也算往好的方向发展了。但要是被那些瑟尔们抓住了,那就是真的糟糕了。

就连爱德华自己也不知道,他其中有一批货暗藏玄机,不光自身价值不菲,而且见不得人。

约翰牛国的人大都称这些东西为“名流粉”,内国那边比较直白,就管他叫大烟。

熟悉爱德华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信守承诺的商人,他非常擅于计划,所以对自己的行程了如指掌,这次的归期他没有如约而至,显然很不正常,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这次遇到什么大麻烦了。

作为爱德华的朋友,丁不笑心中忐忑,也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

他心里想,难不成约翰牛国也有拦路打劫的山大王?会不会是爱德华运气太差,在半道上歇息片刻,就给人劫去当压寨夫君了?

正在丁不笑一筹莫展之际,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可以帮助他的人。

那个人究竟是谁?其实也不用多说,只要说出蔷薇二个字就可以了。

说到蔷薇,答案早就呼之欲出,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蔷薇绅士――杰斯。

丁不笑在约翰牛国本就没什么朋友,满打满算也只有一个半,爱德华算是其中一个,至于另外半个,自然也就是上次结交的杰斯了。

丁不笑想了想,这件事情关系到爱德华的安危,自己不能太过草率,无论出于什么方面考虑,他都必须去找杰斯帮忙。

通过杰斯的人脉,能找到爱德华最好,找不到丁不笑也没有办法,毕竟他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对于约翰牛国也不是那么的熟悉,能找杰斯帮忙,已经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了。

其实,上次丁不笑离开蔷薇珠宝店时,杰斯也说了,以后在保罗城如果遇到了什么麻烦,就可以直接去找他。

杰斯的人虽然已经老了,相貌模样不复当年,他的手脚也日渐僵硬,变得不太利索,但是唯有一点始终不变――他的话,在保罗城依然管用。

想想也是,堂堂蔷薇绅士在保罗城,怎么也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至于他说的话到底是不是客套话,某人厚颜无耻,自然是不会和他见外。

丁不笑凭着记忆,去了趟蔷薇珠宝店,不过他的运气不好,直接扑了个空。那里的女仆们说她们的绅士今天不在这里,八成是躲在自己的家里看内国的成语故事,估计还泡了壶碧螺春。

丁不笑从其中一位最好看的女仆口中得知了杰斯家的具体位置,准备立刻前去找他。

离开蔷薇珠宝店之后,忽然丁不笑意识到了什么,自己求人办事,怎么能够空手去见人家?而且这是他第一次登门拜访杰斯,意义又不同寻常。

不行不行,他要准备一份礼物,要准备一份别出心裁的礼物!

只是他左思右想,怎么也找不到可以借马内给他的人,来回动了几个念头后,他心中一动,又昂着头回到了蔷薇珠宝店。

刚才丁不笑仔细的想了想,他如果不去做什么坏坏的勾当,想要用最快的速度弄点马内,也就只能问蔷薇珠宝店的那个最美丽的女仆借了。

为什么要和那个女仆借马内?

因为爱德华早就告诉过他,在约翰牛国,莱莱越大的女人,脑子就越笨。

他上次就注意到了,那个女仆的莱莱特别大,目测有半个西瓜那么大,感觉自己要是把脑袋塞到她的莱莱中间,瞬间就能被其埋没大半。

根据爱德华的理论,丁不笑觉得那个女仆应该是挺好忽悠的。

丁不笑回到珠宝店,找到那个美丽的女仆,抬头微笑,“嗨……没想到吧?”

丁不笑现在才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一身挺传统的黑白色女仆长裙,裙摆下那白皙的大腿在白色长筒袜的衬托之下,显得更加修长又娇小。

大概是珠宝店里有什么形象要求在里面,她的妆画得格外精致,头上还戴了白色的头巾。

宽大的头巾并不能把所有的头发都包裹起来,一些细长的白丝被她梳理起来,缓缓垂在两鬓。

那个美丽的白发女仆,膝盖微屈,双手拽着衣角往两侧张开,略略提了一下裙子。“先生有何吩咐?”【这是约翰牛国的屈膝礼,丁不笑听杰斯说过。】

丁不笑咳嗽一声,笑道:“我觉得咱们应该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谈谈,你应该知道,我可不是一只大灰狼!”

“对了,姑娘你的名字是什么,现在多大啊?”

这样没有礼貌的话,在约翰牛国是没有人这么问的,大莱莱的女仆显得有点害怕,她往后缩了一下,后脊梁几乎贴住了雪白的墙壁。

半响之后,她才细若蚊蝇般的回答道:“安妮……今年十六……”

“哎呀,居然是二八佳人啊……其实也不小了,在我们内国,有些人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呢。”

“是真的,我不骗你,咱们可以打赌。”

丁不笑说着说着,眯起眼睛,拉着她进了里面的客厅。

他们在里面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没人知道,但可以知道的是,安妮作为丁不笑的债主,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是绝对会挂念丁不笑的。

在问那个安妮借了其半年的薪水,用作于捐赠给穷人的善款之后,丁不笑顺利达成目的,立刻就离开了蔷薇珠宝店。

笑话,他可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他只是一个需要捐赠的穷人。

丁不笑从一家马行里租了一匹白马,又从花店里买了一束蔷薇,骑到天快黑了,这才骑到杰斯的家里。

这一趟还真够远的,丁不笑不由在心里发了个牢骚。

他觉得杰斯的想法可真奇怪,明明自己住的地方远在西郊,为什么铺子还要开在一百多里外的东城呢?

杰斯,你是不是搁这玩狡兔三窟呢?

丁不笑想的没错,这次还真给他给蒙对了,狡兔三窟的故事,杰斯在学院里也挺爱看,他深受启发,于是就效仿了一下。

保罗城的人都知道,虽然蔷薇绅士在保罗城的房子数不胜数,东西南北都有,但是从来没有一栋是相邻的。

至于为什么?谁也不知道,谁也不敢问。

丁不笑走进杰斯的家门,迎面而来一群靓丽的女仆。

他捧着买来的那束蔷薇,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在女仆们急急忙忙通报之后,一个年长的女管家便领着他进去了。

他走之后,那几个女仆竟然一起笑了起来,扭头凑近了些窃窃私语,看样子似乎是在说他什么。

看起来,他在约翰牛国,多少也算是个绅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