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追寻逝去的时光(原书第一、二、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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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贡布雷

I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早早就上床了。有时,刚吹灭蜡烛,眼皮就合上了,甚至没来得及转一下念头:“我要睡着了。”但过了半小时,我突然想起这是该睡觉的时候呀,于是就醒了。我想把自以为还拿在手里的书放下,把烛火吹掉。方才睡着的那会儿,脑子里仍然不停地想着刚读过的故事,不过想的东西都有点特别。我觉得书里讲的就是我自己:教堂啊,四重奏啊,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之争啊,都是在讲我的事情。刚醒来的几秒钟,脑子里还是这么在想;这个想法和我的正常神志并不抵触,但像层雾翳似的遮在眼睛上,让我无从觉察烛火灭了。而后它变得费解起来,就像前世里的种种思绪、念头,经过灵魂转世变得无法理解了。书里的内容跟我脱离了关系,我可以关注其中的内容,也可以不去管它们。视力一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是一片黑暗,这使我的眼睛感到温柔而惬意,而心灵也许更感到如此。因为对心灵而言,这片黑暗仿佛是一件没有来由、无从了解的东西,一件确确实实看不透的东西。我心想,现在不知是几点钟了;我听见从不算很遥远的远方传来火车鸣笛声,犹如森林中一只鸟儿的鸣啭,凸显了距离感。眼前展现出一片空旷的乡间景象,其中的旅客正匆匆赶往临近的火车站;独在异乡作客,迥非寻常的行止,记忆犹新的晤谈,夜的静谧中浮现脑际的灯下告别,归程前方等待着的温馨和亲情,这一切都使他心绪难以平静,这条小路因此也将深深地镌刻在记忆之中。

我把脸颊温柔地贴在美丽的枕套上,它饱满而清新,犹如我们童年时代的腮帮。我划了根火柴,想看看表。就快到午夜了。这种时分,对漂泊异乡羁留客栈的病中人而言,正是被病痛发作惊醒,骤然瞥见门下透进的亮光,感到欣慰万分的时候。太好了,已经是清晨了!旅馆的服务生一会儿就要起床,可以拉铃叫他们来照应自己了。有了宽慰的指望,也就有了忍受病痛的勇气。不错,他觉得听见了脚步声;脚步由远而近,又渐渐远去。房门下面的那道光线消失不见了。恰是午夜时分,外面的人刚把煤气灯灭了,最后一个服务生也走远了。只剩下他,孤苦无告地彻夜受着病痛的折磨。

我又睡着了,有时只是稍稍醒一醒,可就在醒来的这一会儿,我听见细木护壁板沿着纹理咯咯作响,我睁眼定住黑暗中万花筒般变幻的景象,我还凭借一闪而过的意识之光,感受让家具、房间、所有这一切都浸润其间的睡意。对这一切而言,我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很快就会变得跟它们一样失去知觉。有时我在睡梦中身不由己地回到逝去的童年岁月,重又体验到幼时被姨公一把抓住鬈发的恐惧,这种恐惧直到有一天——那在我是新纪元的开始——大人把我的鬈发都剪掉了,方始消失。睡意蒙眬中我把这件事给忘了,可当我挣扎着醒来,想要躲开姨公的手时,马上恢复了这段回忆。不过出于谨慎的考虑,我还是先把整个头深深埋进枕头里面,然后才返回梦的世界。

有时候,就如夏娃从亚当的肋骨里降生一般,一个女人在我睡着时从我大腿一个不自然的姿势里降生出来。她是从我正要品尝的快感幻化出来的,我却以为是她给我带来了这种快感。我的身体在她怀抱中感觉得到自己的体温,我想让自己融合到她的身体里去,可又一下子醒了。跟这位刚刚离我而去的女子相比,这世上所有剩下的人,在我眼里都显得那么遥远;我的脸颊上还有她亲吻的余温,我承受她身躯的分量还疲乏未消。假如,像偶尔的几次那样,她的眉眼之间跟我认识的一位女子有几分相似,那我为此可以在所不惜:找到她,就像那些为了亲眼见到一个日思夜想的城邦而毅然踏上旅途的人们,他们以为在现实里真能领略到梦境中令人销魂的滋味。渐渐地,她的容貌在我的记忆中淡去了,我忘却了梦中的可人儿。

一个人睡着时,时光的系列,岁月和星辰的顺序都围绕着他。他醒来时,会本能地根据这些信息,用一秒钟工夫就得知自己处于地球上的哪一点,度过了多少时间;但是它们的排列可能会发生混乱,甚至出现中断。比如说,夜里没睡好,清晨时分睡意突然在看书的当口袭来,这时他的睡姿跟平时是全然不同的,他只消稍稍抬一下胳膊,就能让太阳停住甚至往后转,结果刚醒来的刹那间,他没有了时间概念,还以为自己刚刚躺下呢。再有,如果他在打盹儿,姿势更随便更出格,比如说是餐后坐在扶手椅里,那时,逸出轨道的日月星辰就整个儿乱套了,这张魔椅载着他飞速地在时间和空间中遨游,等到睁开眼睛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在好几个月以前睡过的另一个地方。而我,哪怕是在自己床上,只要睡意很浓,弥漫到了整个脑海,那些序列就会乱套;这时,我在哪儿这一地点背景,会从意识中飘走,我在夜间醒来,非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有一瞬间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弄糊涂了。我仅有一种原生态的存在感,一头动物在它的灵魂深处,想必也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石器时代的穴居野人还要蒙昧;而这时记忆——不是有关我此刻所在的地方,而是我曾经在过的那些地方,以及我原本说不定会在的地方的记忆——向我而来,犹如高处伸下的援手,把我拉出这片我独自无论如何挣脱不了的虚无的泥潭。我在一秒钟里就越过了人类文明的一个又一个世纪,蒙眬中影影绰绰瞥见的煤油灯的影子,然后是翻领衬衫的轮廓,渐渐地拼凑起了我的自我的本来面貌。

也许,我们周围这些事物的静止状态,只是由我们确信它们就是这些事物而并非其他事物的信念赋予它们的,只是由面对它们时我们思绪的静止状态赋予它们的。情况往往如此,当我像这样醒来的时候,我的思绪非常活跃,枉然地想弄清楚这是在哪儿,一切的一切,事物,地域,岁月,都在黑暗中围绕我旋转。麻木得不能动弹的身体,努力根据不同部位的疲乏状态,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断墙壁的方向、家具的布局,回想这躯体所在的住处的模样,说出这所住处的名称。两肋、膝盖、肩膀,躯体的这些回忆,都相继提供了一个又一个它曾睡过的房间的景象,看不见的墙壁,随着想象中房间的形状不停地变换位置,在黑暗中盘旋。思绪面对时间和形状而犹豫,但就在打量场景,尚未确认这是在哪儿之际,它——我的身体——记起了那些房间的床的式样如何,门的位置在哪儿,窗户的采光好不好,门外有没有一条过道,乃至我入睡前或醒来时在想些什么。压麻了的半边身子,试图猜出它所在的方位,比如说,想象这是冲着墙躺在一张有盖顶的大床上,于是我马上会想:“这不,妈妈没来跟我说晚安,可我还是睡着了。”这是在外公乡下的家里,他已经死了好几年了;而我的身体,压在床上的一边,却把那些岁月忠实地保存在那儿,让我看见天花板上用细链悬着的、有波希米亚玻璃灯罩的壶状通宵灯的火苗,回想起我在贡布雷外公外婆家卧室里的那座锡耶纳[1]大理石的壁炉,此刻浮现在我眼前的这些遥远的情景,一下子看不很真切,但待会儿我完全醒过来了,会看得清楚的。

随后,一种新的姿势重又引起了回忆。墙壁朝着一个方向径直移去;我在德·圣卢夫人乡间别墅的房间里。天哪!少说也有十点了,他们一定已经吃完晚餐了!每天晚上陪德·圣卢夫人散步回来,我总要先打个盹儿,然后换好衣服去用餐,可今天这个盹儿可打得太长了。在贡布雷那会儿,我们散步就算回来晚了,我还能在我的窗玻璃上看到落日嫣红的反光,可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在当松镇德·圣卢夫人府上,我们过的是另一种生活。我觉得晚上出去,在月光中,踏着儿时顶着烈日玩耍过的小路往前走,自有一番别样的情趣。回家的路上,好远就能望见我的那个房间,房间里亮着灯,就像黑暗中孤零零的灯塔。我回屋以后先睡上一会儿,然后换衣服去用晚餐。

这些盘旋、错综的回忆,最多只维持几秒钟;一时没有确定身在何处,就造成了各式各样的假设,而仓促间我往往来不及辨认这一个接一个的假设,正如我们在看连续照片放映[2]放映的奔马时,来不及分清前后不同姿势的位置一样。住过的房间不停地浮现在我眼前,一会儿是这个房间,一会儿又是另一个房间,终于,在醒来以后长时间的遐想中,把所有这些房间全都记了起来:冬天的那些房间,我睡下后得把脑袋缩在一个窝里,这个窝是由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搭配成的,枕头的一角、毯子的上端、披巾的下端、床的边缘和一期《粉红论战》[3],我得使出鸟儿的本领,把这些劳什子搭配在一起,一遍又一遍地把它们夯实;在那些房间里,碰上寒风刺骨的天气,我品尝的乐趣,就是感觉到自己跟户外的隔绝(就像燕鸥在地洞里做窝,感受到地层的温暖)。还有,那儿的壁炉通宵生着火,没有燃尽的劈柴不时爆出火星,暖意融融、雾气腾腾的空气像一件宽松的大衣裹住睡着的我,让我感到恍如睡进了一间看不见的凹室,置身于房间深处一个温暖的巢,这是一个暖乎乎的、热气形成的轮廓变幻不定的区域,而从四面八方的角落,从靠窗近而离壁炉远的部位,不时吹来沁着凉意的风,拂在脸上让人感到惬意极了。——在夏天的那些房间里,你会向往跟温馨的夜晚融合在一起,月光的清辉照在半开的百叶窗上,把它迷人的黑白相间的影子一直投射到床脚。人们几乎就睡在露天,像晨曦中被微风轻轻吹拂着的山雀。——有时我会想起那个路易十六式的房间,它的格调那么令人愉快,睡在那儿的第一晚我就并不感到很伤感,轻盈地支撑着天花板的立柱,优雅地错落散开,让人一看就知道那个地方是留着放床的;有时我想起那个天花板高得出奇的小房间,形状像金字塔的天花板往上伸去,一直伸到二层楼的高度,下半截覆着红棕色的桃花心木贴面。一进这房间,那股陌生的香根草气味就让我中了毒似的浑身不对劲,紫色窗帘显露着敌意,挂钟在高处旁若无人地聒噪个不停,这种肆无忌惮的漠视,使我心生怯意。——房间的一个角落,斜着一面四角底座的大镜子,模样奇特而蛮横,在我看惯了温情脉脉景象的眼睛跟前,很突兀地出现了这么一个形状。——我一连几小时竭力让思绪先松散开来,再向高处集中,准确地弄明白房间的模样,从而在高处凝聚并充满那巨大的漏斗,但连续好几个难熬的夜晚,我伸直四肢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耳朵竖起,鼻孔张大,心头怦怦直跳,精神上备受折磨,直到有一天,习惯终于出场了,它变换了窗帘的颜色,止住了钟摆的聒噪,让蛮横而冷酷的镜子懂得了什么叫恻隐之心,即使没有完全驱散,至少掩盖了香根草的大部分气味,尤其重要的是,降低了天花板的高度。习惯!这位灵巧而又姗姗来迟的协调大师,它总是先要让我们情绪低落地在一个临时住处连续几星期饱受恶俗趣味的苦楚,但尽管如此,能找到它毕竟是非常值得庆幸的。因为要不是有习惯上了场,单靠我们自己那几下子,是根本没法让一个房间变得可以住人的。

当然,现在我完全醒了,我最后一次转了个身,司确信的天使让我周围的一切都停了下来,让我安然置身于自己的房间,躺在毯子底下,让衣柜、写字台、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扇房门大致上各就各位。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在那些房间——刚才在初醒的懵懂中,我眼前即便没有立刻浮现它们清晰的形象,至少以为自己有可能在那儿,——回忆的闸门却已打开了。一般情况下,我并不想马上就再睡着。我把夜的绝大部分时间,用来回想往日在贡布雷姑婆家,在巴尔贝克、巴黎、冬西埃尔、威尼斯,还有在别的地方的生活,回想那些地方和我在那儿认识的人,以及他们留给我的种种印象,或者人家对我讲起的有关他们的事情。

在贡布雷,每天一到下午的向晚时分,虽说离我该上床躺下,看不见妈妈和外婆,又无法入睡的那个时刻还早得很,但我已经在忧心忡忡地想着卧室,变得心思全无了。家里人看我一到晚上就愁眉苦脸,想引我高兴,就设法给我弄来一台幻灯机,在等开晚饭的当口,把它罩在我房里的灯上。于是,如同哥特时代头一批建筑师和彩绘玻璃工匠一样,幻灯机用触摸不到的虹彩斑斓、不可思议的五色缤纷取代了晦暗不明的墙壁,传说故事的画面犹如描绘在恍惚不定、转瞬即逝的彩绘玻璃上。然而我的忧愁有增无已,因为正是这种照明的变化,把我在这间卧室里的习惯全都给毁了。靠着这些习惯,尽管睡觉折磨着我,但卧室本身还是差强人意的。现在,它变得我不认识了,待在里面使我感到不安,就像刚下火车到了一个陌生地方,待在一家旅馆或者山区客栈的房间里一样。

心怀鬼胎的戈洛,骑着马一冲一冲地从山坡上深绿色的三角形小树林里出来,一路颠簸前行,向着可怜的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4]的城堡而去。这座城堡截止于一条弧线,其实也就是椭圆玻璃片的边框。有了边框,玻璃幻灯片才能在滑槽里推进抽出。画面上只看见城堡的一堵墙,往外是一片荒野,系着蓝腰带的热纳维埃芙站在荒野上冥想。城堡和荒野都是黄色的,我不用等到看见,就能知道它们的颜色,因为在幻灯片打出以前,布拉邦这金褐色的响亮名字,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这一点。戈洛停了一会儿,苦着脸听我姑婆大声朗读文体夸饰的解说词,好像全都听得挺明白,带着顺从而又多少不失尊严的表情,一举一动都跟解说词合得上辙。随后他又一冲一冲地往前走,任何东西都挡不住他的策马徐行。要是有人动了动幻灯机,我就看见戈洛的马在窗帘上继续前进,遇到褶裥身子就鼓出来,碰到缝隙就陷下去。戈洛本人的身体,同样具有他的坐骑神乎其神的本事,所有的物质障碍,所有他遇见的麻烦东西,全都不在话下,一概成了衬托他的背景,哪怕遇见的是个门球,他也能说变就变,立刻让那袭鲜红的大氅,或是那张苍白的脸,从容地呈现在门把儿上面,那张脸始终是那么高贵、那么忧郁,对穿越腾挪却从未露出一丝难色。

的确,我觉得这些光彩夺目的投影很迷人,它们仿佛来自悠远的墨洛温王朝,在我周围闪烁着古老历史的反光。但是,神秘和美这样闯入我的卧室,我简直说不清我有多么不自在。要知道,我已经日复一日地让自我充满了卧室的角角落落,以致我每当想到这房间,其实只不过是想到自我而已。习惯成自然的氛围一旦被破坏,我就开始思索、感觉种种令人惆怅的情形。卧室的这个门球,在我眼里不同于世上任何一个别的门球,原因就在于它仿佛是自行开启,根本无须我去转动似的。开门关门在我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可你瞧,它现在居然成了戈洛的星球。仆人一拉开饭铃,我就赶忙往餐厅跑——那儿的大吊灯不知道戈洛和蓝胡子,却认识餐桌旁的亲人和餐桌上的炖牛肉,每晚洒下它温馨的光亮。一到餐厅,我就扑进妈妈的怀里,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遭遇的不幸,使妈妈的怀抱变得更值得珍爱,而戈洛犯下的罪孽则促使我更严格地反省自己。

晚餐过去了,唉,我又得离开妈妈了,她要留下来聊天,天气晴朗时就在花园,眼看快要下雨,所有的人就都回到小客厅。这所有的人中不包括外婆,她觉得“在乡下还关在屋子里,那真是可悲呀”。每逢下大雨的日子,她总要跟我父亲争论不休,因为他不许我到外面去,要让我回房间去看书。“像您这么做,他是没法长壮实的,”外婆皱着眉头说,“再说这小家伙缺的就是体力和意志。”父亲耸耸肩膀去看气压计,因为他爱好气象学。母亲尽量不弄出声响来影响他;她用一种尊重而爱怜的眼神瞧着他,但避免把目光盯在他脸上,生怕让他感到难堪。而我外婆不管天气如何,哪怕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也要到花园里去。弗朗索瓦兹冒着雨,忙不迭地将那几把珍贵的柳条椅搬进屋,生怕它们淋湿,可外婆依然待在空空荡荡、骤雨抽打的花园里,撩起蓬乱、灰白的发绺,昂首接受风雨的洗礼。她大声说着:“啊,总算可以透口气了!”在泥泞的小径上一路小跑——按她的趣味,新来的园丁把这些小径安排得过于对称了;就这么个对大自然缺乏感觉的园丁,我父亲却从早晨起就开始向他咨询天气会不会转好——她兴致很高,连蹦带跳,节奏的律动取决于不同的心灵反应:狂风骤雨的刺激,健身锻炼的益处,我所受教育的愚蠢,花园布局的呆板;至于那条紫色的长裙,她可没想到应该当心别溅上泥浆,她的心思根本没在这上头,结果泥浆总是越溅越高,给她的女仆留下绝望和无奈。

外婆在花园里兜圈子,如果是在晚饭以后,唯有一件事能够让她回屋里来:那就是——当她一溜小跑的散步周期性地到达某个位置,犹如一只飞蛾面对小客厅的灯光,大家正在牌桌旁喝餐后酒——我姑婆朝她喊道:“芭蒂尔德!快来呀,你丈夫要喝白兰地了!”为了逗逗她(她在父亲的家里那么不合流,所以大家都要纠缠她,取笑她),姑婆明知道我外公不能喝烈性的餐后酒,却偏要让他喝上一点。可怜的外婆进得屋来,执意恳求丈夫别喝白兰地;外公一赌气,干脆把那点酒一饮而尽。外婆退出去时,伤心而气馁,但脸上仍含着笑意,因为她的心灵是那么谦逊,那么宽厚,她对别人的温柔和对自己以及自己烦恼的不计较,融成了她眼神中的那丝笑意,它跟我们在许多人脸上看到的笑容不同,其中除了自我解嘲以外毫无嘲讽的意味,它对我们大家犹如亲吻:当她看见这些亲爱的人时,她禁不住要用目光去热切地抚爱他们。姑婆欺负她,她白费劲地劝阻外公,她想夺下外公手里的酒杯却又先自心软手软的场景,到后来大家都没心没肺地当作了笑资,一个个开开心心地加入到作弄者的行列,还浑不以为是在作弄人;我当时气得要命,恨不得去打姑婆几下。可是,等我成了个男子汉,一听到“芭蒂尔德,快来呀,你丈夫要喝白兰地了”的喊声,我反而变得懦怯了;也就是说,见到苦难和不平,我的做法就会跟每个成年男子一样:闭上眼不去看它们。我爬到屋子顶层,躲在书房隔壁的一个小间里暗自抽泣,里面有股鸢尾花香,还有一株野生的黑茶藨子树从石墙的缝隙里钻出来,将一条花枝探进半开的窗户,留下它的芬芳。这个原先要派更特殊也更庸俗用处的房间,白天看出去可以一直望到鲁森镇的城堡主塔,在好长一段时间里,它被我用作庇护所,这大概是因为在我需要一种不容侵犯的孤独时,它是我唯一被允许把房门反锁的房间:当我想看书,想做白日梦,想哭上一场或者放松一下紧张的情绪时,我都需要这种孤独。唉!我不知道,最让外婆伤心的,还远不是在饮食规范上稍有越轨的外公,我这个缺乏意志力、身体羸弱、在家人眼里前途堪忧的外孙,让她天天在下午、傍晚小跑散步时,操了多少心啊。而我们却只见她跑来跑去,侧过脸仰望着天空。这张晒得黑黝黝、刻着一条条皱纹的美丽的脸,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得几乎像秋天耕过的田地那般黑里透紫,她要外出时,用撩起一半的面纱遮着的这张脸上,不知是迎面吹了冷风,还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总似乎有刚拭干的泪痕。

我上楼去睡觉时,心中感到的唯一安慰,就是躺上床以后,妈妈会来吻我跟我说晚安。可是这段好时光实在太短了,她亲过我马上就要下楼。我等她上楼,听着她从那条有两扇门的过道上走来,那袭去花园穿的、上面有麦秸缏挂饰的薄纱蓝裙的窸窣声越来越近的时候,感到的只是痛苦。它预示着接下去的一幕,她就要离开我下楼去了。这么一来,我心爱的这个吻,我反而希望它来得尽可能晚一些,宁愿让妈妈还没上来的这一刻多延续一会儿。有时,她亲过我,开门要出去的当口,我真想唤住她对她说:“再亲我一下。”可是我马上意识到,这会惹她不高兴的,因为她来亲我,给我带来平安的这一吻,已经是对我的忧郁和任性做了让步,父亲觉得这仪式荒唐至极,正憋着一肚子火呢,她巴不得我放弃这种需要、戒掉这个习惯,我在她已经走到门口时要她再给我一个吻,她是说什么也不会答应的。片刻之前,她向我的床俯下身来,像祝祷和平的圣餐上的圣体饼那样,把她慈爱的脸送给我,让我的嘴唇感受她真切的存在,吮吸使我得以入睡的力量;她要是一生气,她带给我的这片宁静转眼间就毁了。这些夜晚,尽管妈妈在我的卧室里只待一小会儿,比起那些有人来吃晚饭,妈妈不能上来跟我道晚安的夜晚来,毕竟是美好的。所谓有人,通常就是斯万先生而已,如果不把几位顺道过访的外地来客算进去,斯万先生差不多就是贡布雷造访我们家的唯一客人,他有时是来和我们共进晚餐的邻居(自从那次糟糕的婚姻之后,这种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因为家里人都不愿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则是晚餐后的不速之客。那些傍晚,我们在屋前的大栗树下,围坐在铁条凉桌旁边,只听得花园那一头传来了铃声,那不是自己人不拉铃就进门,碰得铃铛乱摇,冰凉刺耳的铁片敲击让人听得厌烦的声音,而是专供客人拉的门铃怯生生地响了两下,那声音像鹅卵石般润滑,依稀闪着金光,听到这铃声,大家立时面面相觑:“有人来了,是谁呢?”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明白,除了斯万先生不会有别人;我姑婆用一种尽力显得自然的语调,为大家示范似的大声说,别再交头接耳了,这样非常不礼貌,客人会以为,我们正在谈论的事情是他不应该听到的;大家派外婆去侦察情况,她很高兴能有个借口再到花园里去兜一圈,一路还顺手偷偷地拔掉一些玫瑰树苗的撑杆,好让这些玫瑰显得自然一点,就好比母亲觉得理发师把儿子的头发压得太瘪了,伸手把它撸撸松。

我们敛声屏息等外婆回来报告敌情,仿佛可能的来犯者为数众多,到底来者是谁还颇费思量似的,过了一会儿,外公说道:“我听出是斯万的声音了。”确实,这会儿也只有听声音了,因为怕招蚊子,花园里光线弄得很幽暗,斯万先生那张鹰钩鼻、蓝眼睛、前额高高、金黄带点红的头发理成布雷桑[5]发型的脸,就谁也看不清了。我悄悄站起身来,吩咐仆人去端饮料;外婆认为有客人来了,不该当着面张罗,做出特别款待的样子;她喜欢不事声张,让客人感到亲切自然。斯万先生虽说比外公年纪小很多,但两人交情很深,当年外公跟他父亲就是莫逆之交。那位老斯万先生人挺好,就是脾气怪,据说有时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就会突然改变主意,满腔激情霎时间烟消云散。有一件往事,我每年总要听外公在餐桌上讲好几次,说的是老斯万先生在他日夜陪在病床边的妻子去世以后,那段有悖常情的表现。当时我外公已经有很久没跟他见面了,听到他妻子的噩耗后连忙赶赴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在入殓时我外公把泪流满面的斯万拉出灵堂,免得他过于伤心。他俩在阳光明灭交映的园子里走了几步。突然间,斯万先生抓住外公的胳膊,大声说道:“哎!我的老朋友,天气这么好,一块儿散散步可真舒服呵!这些大树,这些英国山楂,还有我那个您从不以为然的池塘,您不觉得它们都很美吗?

瞧您,脸拉得老长老长。您没感觉到轻轻吹过的这阵微风吗?

噢!不管怎么说,生活终究是美好的,我亲爱的阿梅代!”蓦然间,他想起了妻子的死,做了个外公熟悉的手势,手伸在额上,揉揉眼睛,擦擦夹鼻眼镜的玻璃片,这是他心里有什么事委决不下时的手势。想必他自己也不明白,在这种时刻自己怎么竟然会情绪如此愉快,要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觉得实在太难了。老斯万先生终究无法排遣丧妻之痛,过了两年也去世了。在这两年里,他常对我外公说:“真奇怪,我常常想起我可怜的妻子,可是我每回都不能想很长久。”于是,“想是常想,每回不长,就像可怜的斯万老爹”,后来就成了外公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不管什么事情,他都拿来往上套。我觉得外公是个了不起的裁判,无论什么事情,他的裁决在我眼里就是法律,而且后来常常被我用来赦免几分钟前判决的罪愆;当时要不是外公大喝一声:“谁说的?他有颗金子般的心哪!”我真会以为斯万家的老爹是个恶人呢。

有好多年,特别是还没结婚那会儿,小斯万先生倒是常来贡布雷看望我姑婆和外公外婆的。他们根本想不到,小斯万先生早已跟父辈的世交故旧不相往来,他以斯万的名头来我们家,颇有点微服私访的意味。这样一来,就像是老实本分的店主,对来客身份浑然不知,无意间收留了一名江洋大盗——他们接待了这位举止最优雅的骑师俱乐部[6]成员,巴黎伯爵[7]和威尔士亲王[8]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交圈里的红人。

我们对斯万在社交界的辉煌生涯一无所知,固然跟他的矜持谨慎不事张扬的性格有关,但也得归因于当时中产阶级近似于印度种姓制度的等级观念。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由封闭的种姓亦即社会阶层组成,其中的每个人从出生之时起,就归属于他父母所寄身的阶层,并且几乎无望跻身高一级的社会,除非机缘凑巧他干下了一番大事业,或是攀上了一门好亲事。老斯万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就注定一辈子属于这个社会阶层,其中成员的财产,就如在一类纳税人中一样,仅在某一幅度的范围内变动。只要知道他父亲当年和哪些人来往,也就知道他的情形,知道他理应和哪些人来往。如果他还认识别的人,那是年轻人的新知,他家的,如我外公这样的故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客气气不管这个闲事的,何况他在父亲死后,仍然那么诚诚心心地来看我们;不过,蒙他光顾看望的,另有一些人,当着我们的面,十有八九他是不敢跟他们招呼的。如果在境况跟他父亲相当的经纪人的儿子中间,非要给斯万个人评出个社交分数不可,那么他的分数想必是偏低的,因为他举止做派既没有什么风度,平时对古董、油画又一往情深。他现在住的是一处旧宅邸,里面满满当当都是他的收藏品,我外婆挺想去瞧瞧,可姑婆一听是在奥尔良沿河街,就觉得住那儿有失身份。“您到底懂行不?我这么问,可是为您好,要不那些画商都会拿些次货往您这儿塞哪。”姑婆对他说;她根本就料定他不会有什么真本事,肚子里也不见得有学问。这不,他谈起话来往往避免严肃的话题,而说起菜谱则不厌其详,纤悉无遗,而且和外婆的两位妹妹讨论艺术时,也脱不开这种毫无诗意的精确性。她们怂恿他谈谈看法,说说他为什么推崇某幅画,遇到这种时候,他居然会不顾礼节地不谈看法,而是尽其所知提供一大堆琐碎细节,诸如这幅画收藏在哪个博物馆,画于哪一年,等等。不过通常他还是愿意给我们讲个新故事,逗大家乐一乐,故事取材于我们周围的熟人,包括贡布雷药房的药剂师、我们家的厨师和车夫在内。当然这些趣事会引得姑婆哈哈大笑,她弄不清这究竟是因为斯万在故事里总是充当可笑角色呢,还是由于他确实说得风趣逗乐:“我说呀,您可真是个怪人,斯万先生!”

我们家就是姑婆有点儿小市民气,所以每当提到斯万的时候,她总要向不熟悉他的人介绍说,他愿意的话,满可以住在奥斯曼大道或者歌剧院林荫道的,他父亲斯万先生留下的家产大概总有四五百万之多,可他就是喜欢心血来潮,任性行事。不过这种任性,在她看来大家都会觉得好玩,所以元旦在巴黎,斯万带着一小袋香草糖汁栗子来看她时,只要旁边有人,她总少不了会对他说:“哎!斯万先生,您还是挨着红酒关栈[9]住,好让自己乘火车去里昂保险不误点吗?”说着,从那副夹鼻眼镜上面,用眼角扫一扫在场的其他客人。

要是有人告诉我姑婆,这个斯万作为老斯万先生的儿子,完全有资格接受整个富有的布尔乔亚阶层,包括巴黎最显赫的公证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邀请(这个特权他似乎有些不屑一顾的样子),却迹近隐居地过着一种我行我素的生活,还有,在巴黎时,他从我们家告辞说要回家睡觉,结果刚拐个弯,又回头往某个府邸的沙龙而去,这等模样的沙龙,一般的经纪人和他们的合伙人可是连看也休想看一眼,那么,我姑婆听了准会觉得这些事神乎其神,就像一位比她有学问的夫人的奇思异想:比如说,这位文学修养颇高的夫人,把自己想象成阿里斯泰俄斯[10]的闺中女友,知道这位神祇跟她交谈以后就要纵身跃入忒梯斯[11]的王国,而且在那片凡人无法看见的疆域里,据维吉尔[12]诗中的描述,将会受到海中仙女张开双臂的迎接;或者,干脆想象阿里巴巴就在跟大家一起吃晚饭,然后一看没人注意他,就刺棱一下钻进那个叫人意想不到的珠光宝气的洞窟里去了,对姑婆来说,这个画面比较容易留下具体的印象,因为她在贡布雷的点心碟上看见过阿里巴巴和他宝窟的图画。

有一回在巴黎,斯万在晚餐后来看我们,为身着晚礼服连声致歉,等他告辞以后,弗朗索瓦兹告诉我们,她听车夫说斯万先生方才是在一位亲王夫人府上进的晚餐——“噢,一位名声不佳的亲王夫人府上!”姑婆耸耸肩膀,用一种从容的讥讽语调应声说,照样打毛线,连眼皮也不抬一抬。

我姑婆对他的态度很不客气。她觉得我们邀请他来,他应该感到受宠若惊才是。对于他夏天来看我们时从不空手,总拎着一篮自己花园里种的桃子或覆盆子,每回从意大利旅行回来也不会忘记给我带些名画的图片,姑婆都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家里办晚宴,需要某种调味醋或菠萝沙拉的配方,姑婆会毫不迟疑地派斯万去找菜谱,虽说他并不在被邀来宾的名单上,因为在这么个有多位贵客首次莅临的筵席上,他连叨陪末座都不够格。谈话间偶尔提到法兰西王室成员,姑婆会对斯万说:“这些人哪,你我这辈子可是甭想认得喽,咱们还是别提为好,不是吗?”可她说这话的当口,说不定他衣袋里正揣着一封来自特威克纳姆[13]的信哩;外婆的妹妹要在晚餐过后一展歌喉,姑婆立时会打发斯万推钢琴、翻琴谱,把这么个在别时别地大家以结交他为荣的人物差来遣去,如此不识好歹,真好比一个孩子拿着件贵重的小古玩,当个便宜玩意儿在瞎鼓捣。不用说,各俱乐部成员所熟稔的那个斯万,肯定跟姑婆脑子里的斯万完全是两码事。每到傍晚时分,贡布雷的小花园里响起两下怯生生的铃声,姑婆就把她对斯万家族的了解,浇灌进来人身上,赋予他生命,大家眼看来人从浓重的夜色中影影绰绰登场,后面跟着我外婆,随后就听出了他的声音。其实,即使就生活中最琐细的方面而言,我们也不是一个由物质构成的实体,并非在所有人看来都是一个模样,每个人只消像逐页翻看一本招标细则或一份遗嘱那样就能一目了然的。我们的社会形象,是他人思维的产物。即便只是看见一个熟人这样简单的一件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过程。我们用有关此人的全部观念,来充实我们所见到的他的音容体态,我们心目中的他的面貌,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些观念所组成的。到头来,这些观念使他的脸颊鼓了起来,把他鼻子的线条准确地勾勒出来,居然还要利索地改变他的声调,仿佛嗓音只是一层透明的外壳而已,所以我们每回看见这张脸、听到这个声音,无非都是在看、在听这些观念。大概,姑婆外公他们在用观念构成这个斯万时,出于无知遗漏了一大批有关他的社交生活的特殊内容。而旁人见到斯万时,却正是凭借着这些内容,从他的眉宇之间看出了优美和雅致,这种优雅到鹰钩鼻打住,有如到了天然的边界;不过,姑婆外公他们还是在这张空阔而被去掉了魅力的脸上,在这双不被欣赏的眼睛深处,模糊而亲切地——介于回忆与忘却之间——想起比邻而居的乡村生活,想起每周一次共进晚餐后,在牌桌旁或花园里度过的那些闲适的夜晚。我们这位朋友的躯壳,因此变得充盈结实起来,有关他的先人的若干回忆,则使它更为丰满,这个斯万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许多年以后,当我从已经熟悉得了如指掌的斯万而联想起早年的斯万时,我的印象是完全换了个人——在早年的斯万身上,我可以看到自己在青年时代所犯的那些可爱的过错(不过这个斯万跟后来的斯万一点都不像,反而更像我当时认识的别的一些人),仿佛人生如同一座绘画陈列馆,其中同一时期的作品,总有一种同宗同族的风貌,一种相同的格调——早年这个悠闲自在的斯万,身上散发着那棵高大的栗树,那一筐筐覆盆子,还有一丁点儿龙蒿叶[14]的清香。

然而有一天,我外婆有事去求德·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帮忙,这位著名的布永家族的贵夫人,外婆是在圣心教堂认识的(由于我们家的种姓观念,外婆尽管跟侯爵夫人情趣相投,却不愿意跟她多来往)。谈话间,夫人对她说:“我想您跟斯万先生很熟吧,他是我侄子德·洛姆亲王家的要好朋友。”外婆回家时兴冲冲的,一来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劝她租住的那个住宅挺不错,望下去有好几座花园;二来她碰到的那个做背心的裁缝和他的女儿,让她实在喜欢,当时她在楼梯上把长裙钩了一下,就到大院里的这家裁缝铺去,请他们把脱线的地方缝几针。外婆对这父女俩赞不绝口,声称那女儿是璞玉,是珍珠,而做父亲的是她见所未见的最杰出的人。因为对她来说,杰出是个跟社会等级绝对不相干的概念。那裁缝回答她的有一句话,她觉得真是妙不可言,她对我妈妈说:“塞维涅[15]也不会说得比这更好呢!”而后又说到在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府上见到的她的某个侄子:“哦,够俗的!”

关于斯万的那句话,其效果不是提高他在我姑婆心目中的地位,而是贬低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形象。似乎是这样,既然我们根据外婆的印象,对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给予相当的尊重,那么她就有了一项义务,那就是绝不能做任何有失身份的事情,结果她非但知道斯万其人,而且还允许她的族人跟他往来频繁,这岂不是全然置义务于不顾了吗?“怎么!她认识斯万?我们居然还当她是麦克马洪元帅[16]的亲戚呢!”我们家有关斯万的社交关系的这一看法,随后似乎由于他的婚姻而得到了证明,他娶的是一个社会地位很低的女人,一个几乎称得上轻佻的女人,不过,他无意领她来见我们,仍然独自一人来我们家,虽说次数愈来愈少,但由此大家已能断定——假定的前提是,他就是在那儿跟她相识的——他经常出入的是个对我们而言非常陌生的社交圈子。

不过有一次,我外公在报上看到斯万先生是X公爵府星期日午宴的常客,而这位公爵的父亲和叔父曾是路易—菲利普朝中显赫的国务重臣。外公对有助于他遥想当年诸如莫莱伯爵[17]、帕基耶公爵[18]、德·布罗伊公爵三世[19]之类风云人物的私生活的种种秘闻逸事,向来具有浓厚的好奇心。听说斯万常和那些大人物的熟人来往,他不由得喜出望外。可是姑婆却对这一新闻做出不利于斯万的解释:凡是到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种姓之外,到自己所属的社会阶层之外去结交朋友的人,都是不安本分。她觉得这些年轻人的所作所为令人无法容忍,他们的家长未雨绸缪,早早就为子女开好路子、做好准备,让他们得以结交一批知根知底的朋友,想不到这些做子女的不识好歹,做父母的一番谋算顷刻间被抛诸脑后(我姑婆有个当公证人的朋友,此人的儿子娶了一位亲王府的千金,姑婆认为这个年轻人自辱身份,跌出公证人后裔的体面行列,沦为蝇营狗苟之徒,与昔日蒙王府家眷垂青的贴身男仆、马厩小厮为伍,她就此不见这个年轻人了)。我外公原本打算趁斯万下一天来吃晚饭的机会,打听一些我们刚发现斯万认识的那批朋友的消息,结果遭到姑婆的一顿呵责。再说,外婆的两个妹妹,两位有着外婆高尚天性却没有她风趣才情的老小姐,也声称不明白姐夫怎么会对如此无聊的事情津津乐道。她俩素来志向高远,因此,对所谓的蜚语(即便其中含有某种历史的意味),而且一般地说,对所有不与美学或道德操守直接相关的话题,一概不感兴趣。她俩对所有看上去或多或少与社交生活沾上边的东西,有一种出自内心的反感,以至于她们的感官——席间的谈话一旦出现轻浮的语调,或者只是话题有些乏味,而两位老小姐又没法引出她们心爱的话头——马上就让听觉器官处于休眠状态,任凭它们真真切切地开始萎缩。倘若这时外公想要引起两位小姨的注意,他就只能求助于医生对某些精神无法集中的躁狂症患者的物理刺激疗法:一边用餐刀的刀背连连敲击酒杯,一边瞪出眼珠猛地大喝一声。这些粗暴的手段,精神病医生常常也用于跟身心健康者的人际交往,这在他们是出于职业习惯,要不就是他们相信每个人多少都有点疯。

有一回,斯万在约定来用晚餐的上一天,特地着人给她俩送来一箱阿斯蒂红葡萄酒,这下她俩来了精神。姑婆手里正好拿着一份《费加罗报》,上面刊登了柯罗画展上的一幅画,画的标题旁边注着一行字:夏尔·斯万先生藏品,姑婆冲我们大家说:“你们看见吗?斯万上《费加罗报》了。”——“我不是一直对你们说,他是很有品位的嘛。”外婆说。——“你当然啰,你的看法总是和我们不一样。”姑婆回答说。她知道外婆的意见总是和她不一致,可她吃不准我们是不是总认为她有理,所以她想方设法要把我们争取过去,同仇敌忾地反对外婆的意见,但是我们大家都不接这个茬。外婆的两个妹妹表示想跟斯万提提《费加罗报》上的那行字,姑婆劝她们免开尊口。每逢她在别人身上看到一点自己所没有的长处,哪怕是很小的一点,她总相信那不是长处而是短处,她以为自己在可怜对方,也就不觉得人家有什么地方值得妒忌的了。“我看哪,你们这么说不会让他高兴的;事情明摆着,要是我看见自己的名字这么大咧咧地印在报上,准会觉得很讨厌,要是有人跟我提起这事,我不会好受的。”不过她并没坚持说服外婆的两位妹妹;因为她俩怕俗怕到这个份上,即便是影射某人,也会把话说得既巧妙又婉转,结果往往连当事人也没觉察到她们是在说他。至于我母亲,一心只想让父亲答应跟斯万谈话时,少提提他的妻子,多说说他的宝贝女儿(据说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女儿,他才终于同意结婚的)。“你可以就对他说那么一句,问问她好不好。他的日子想必不好过呢。”可是父亲发火了:“瞧你说的!尽是些荒唐念头。这要让人笑话的。”

可是,我们全家人当中,真正让斯万的来访弄得心神不宁、痛苦不堪的人,却是我。因为只要晚上有客人来,哪怕只是斯万先生一个人,妈妈就不会上楼去我的卧室。我独自先吃晚饭,吃完了坐在桌边,到了八点钟,就打发我上楼了;平时临睡前,妈妈在床边给我的那个珍贵而又脆弱的吻,这会儿我必须从餐厅带回卧室,我脱衣服的时候还得小心翼翼地护着它,别碰坏了它的柔情,别让它那易逝的美顷刻间消失殆尽。而就在这些我需要对它倍加小心的夜晚,我又恰恰非得当着大家的面,匆匆地接受它,这个仓促的偷吻。我觉得自己还比不上一个自知有健忘倾向的人,这种人只要在锁门时尽力不去想旁的事情,那么,一旦病态的疑虑冒头,他就能凭锁门时的记忆去消除这种疑虑,而我却根本没有这样做所必需的时间和从容的心境。

我们正在花园里,传来两下怯生生的门铃声。人人都知道是斯万;可大家还是疑容满面地你看我我看你,决定派外婆前去侦察。“记住要把话说清楚了,好好谢谢人家的葡萄酒。你们知道,这可是好酒哪,又是那么一大箱子。”外公关照两个小姨子。“怎么又自管自说话啦?”姑婆说,“客人来了,看见大家都像这样说着悄悄话,他不会感到窘迫吗!”——“啊,斯万先生进来了。咱们来问问他,明天会是晴天吗。”父亲说。母亲想,她对斯万说上一句话,就能让我们家打从他结婚以来可能使他感到过的种种难堪涣然冰释。她设法把他带到离大家远一些的地方。可是我跟在她后面;我下不了决心哪怕离开她一步,因为我知道,一会儿我就得跟她分开,她留在餐厅里,而我要上楼到卧室去,没法像往常的夜晚那样得到她上来亲一亲我的安慰了。“我说,斯万先生,”她对他说,“跟我谈谈您的女儿吧;我相信她已经像她爸爸一样,对杰出的艺术作品很有兴趣了。”——“你们也跟我们一起在阳台上坐坐嘛。”外公走过来说。母亲只得打住话头,但是她情急之下竟然有了个更妙的想法,正如优秀的诗人在格律的束缚下构思出了最美的诗句:“您的女儿,待会儿就咱们俩的时候再谈吧,”她低声对斯万说,“只有做母亲的才能够理解您。我相信她妈妈一定也同意我的看法。”我们大家围坐在那张铁条凉桌旁。我情不自禁地想着独自在卧室无法入眠的揪心时刻;我尽量说服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一到明天早晨我就会忘掉的,我让自己拼命去想明天,想将来,指望它们能像一座桥那样,载我越过面前那道吓人的深渊。可是我忧心忡忡,整个脑筋绷得紧紧的,像我盯住母亲的眼睛那样鼓着,容不得半点无关的念头钻入脑海。进入脑海的想法也有,但前提是凡能拨动我心弦、松弛我神经的美的元素,或者好笑的东西,一概不得入内。我就像一个上了麻药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清醒地看到医生施行手术的全过程,但是什么也感觉不到,我能背诵自己心爱的诗句,也能看见外公怎样煞费心思地跟斯万谈起德·奥迪弗雷—帕基耶公爵[20],但我背诗时无动于衷,看外公讲话的样子也不觉得好玩。外公的心思算是白费了。他刚向斯万提出一个有关那位口才便给的政治家的问题,外婆的一个妹妹马上觉察到这听上去像落在强拍上的休止符,出于礼貌必须避免冷场,于是就对另一个妹妹说:“你猜怎么着,弗洛拉,我认识了一位年轻的瑞典小学老师,她跟我详细讲述了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消费合作社,真是非常有趣。我们改天得请她来吃顿晚饭。”——“好呀!”她的姐姐弗洛拉回答说,“不过我的时间也没浪费。我在凡德伊先生家遇到一位上了年岁的学者,他跟莫邦很熟,莫邦不厌其烦地向他谈了自己塑造角色的体会。真是有趣极了。他是凡德伊先生的邻居,我以前一直不知道;他非常客气。”——“不光是凡德伊先生才有这么客气的邻居。”我的赛里娜姨婆接口说这话时有些情怯(事先有所准备,倒显得不自然了),所以声音反而特别响,边说边向斯万投去一道她所谓意味深长的目光。弗洛拉姨婆自然明白,赛里娜是在表示对那箱阿斯蒂葡萄酒的谢意,所以这时她也瞧着斯万,目光中兼有致意和讪笑的意味,这也许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姐姐的俏皮话,也许是因为她羡慕斯万让姐姐开了窍,但也说不定她以为他给将了一军,忍不住想看笑话。“我想这位先生会应邀来吃饭的,”弗洛拉接着说,“只要一跟他提起莫邦或者玛黛尔娜夫人[21],他可以一口气讲上几个钟头。”——“那想必很有趣啰!”外公叹了口气说。造化弄人,老天爷居然忽略了在外公头脑里植入对瑞典的合作社或莫邦创作角色的体验大感兴趣的可能性,同时也忘了往我外婆这两个妹妹的头脑里配备一点调味品,而要想从莫莱或巴黎伯爵的私生活故事中咂摸出滋味来,是少不得要靠自个儿加调味品的。“噢,”斯万对我外公说,“我要跟您说的事,表面上好像和您问我的事没什么关系,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在某种性质上,这两件事其实很接近。我今天早上重读了几页圣西门[22]的著作,其中有些内容您也许会感兴趣的。是在有关他出使西班牙的那一卷里;这并不是最出色的一卷,差不多只能说是本日记,可是它至少写得很生动,仅就这一点而言,它已经跟我们一早一晚非读不可的那些令人生厌的报纸有所区别了。”——“您的观点我不敢苟同,有时候我觉得读报真是很愉快的……”弗洛拉姨婆插嘴说,用意自然是表明《费加罗报》上有关斯万收藏柯罗画作的那段文字,她已经看到了。“尤其是提到我们关心的事情或人物的时候!”赛里娜姨婆赶紧接口。“对此我并无异议,”斯万颇感惊讶地回答说,“我批评报纸,是指它每天都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而我们一生中读到真正能让人终身受益的好书,也不过就三四回吧。既然我们每天早晨都急不可耐地撕开邮寄报纸的封套,那总该换点内容,在报纸上刊登些,我也说不上来,比如……帕斯卡的《思想录》吧(他用一种调侃的语气,有意把最后几个字说得一字一顿,以免显得是在卖弄学问似的),那些切口烫金的典册,我们十年里才不过翻开一次吧,”他说这话时,用的是某些社交圈人士爱用的对俗事不屑一顾的口吻,“里面读到的又尽是些希腊王后莅临戛纳啦,德·莱翁亲王夫人举办化装舞会啦,等等等等。好像只有这样的内容才够气派。”不过,他马上有些后悔,觉得自己未免把严肃的话题轻率对待了:“瞧我们选了个多好的话题,”他自我解嘲地说,“我不明白我们干吗要把话说得这么‘玄’呢。”说着,他转过脸去对我外公说:“圣西门在书里说到,莫莱弗里耶有一次居然厚着脸皮要和他的几个儿子握手。您知道,关于这个莫莱弗里耶,圣西门是这么说的:‘在这只瓶壁厚厚的酒瓶里,我看到的只有任性、粗俗和愚蠢。’”——“瓶壁厚不厚且不说,可我知道有的酒瓶里装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弗洛拉抢过话头说,她也执意要向斯万表示谢意,因为那箱阿斯蒂红葡萄酒是送给她们俩的。赛里娜笑了起来。受窘的斯万接着说:“‘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还是故作姿态,’圣西门写道,‘他伸出手来,想跟我的孩子握手。幸亏我眼尖,一看不对就马上拦住他。’”外公不住口地赞叹“真的一无所知还是故作姿态”写得妙,可是赛里娜小姐,圣西门——一位文人——的名字还不足以让她的听觉功能完全麻木,她愤愤然地说:“怎么?您居然欣赏这个?哼!好啊!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人跟人不应该是一样的吗?一个人是公爵还是马夫,有什么关系,只要人聪明,心地好,还不都是一样的人?你们的这个圣西门,亏他这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居然不让他们跟上流社会有教养的人握手。简直不像话。你们还好意思拿他的话真当回事?”大为扫兴的外公,经受了这一挫折,眼看无望请斯万说些他爱听的宫廷逸事了,就压低嗓门对我妈妈说:“你上次教我的,让我在这种时候舒舒心的那句诗,怎么说来着?啊!对了:‘主啊,为什么您让我们去憎恶美德呵!’[23]哎!说得多好!”

我的目光始终不离妈妈,我知道只要大家一入席,我就再不能留下来了。妈妈不想惹爸爸生气,当着大家面是不会让我像在卧室里那样亲她好几次的。所以我暗自打算,要在餐厅里,等大家开始用晚餐,我感到那一刻临近的时候,事先为那仓促而悄悄的一吻做好我能做的所有准备,眼睛盯住妈妈的脸颊,选准我要亲的位置,凝聚一下思绪,在妈妈的脸凑近过来时,用心感受我的嘴唇贴在她脸上的这个珍贵的瞬间。这就好比一个画家,他的模特儿每次只能为他摆一小会儿姿势,于是他就每次准备好调色板,根据速写本里的素材,预先回忆形体的细节,尽可能做到万一哪一天没有模特儿在面前也能画下去。可是这当口,尽管晚餐铃声还没响,外公却在无意中说了句很残忍的话:“小家伙看样子困了,该上去睡觉了。再说今晚开饭也晚喽。”父亲本来就不像外婆和母亲那样守信用,他也说:“对,去吧,睡觉去。”我想去亲亲妈妈,可就在这时候,开饭的铃声响了。“好啦,行了,别去缠妈妈了,你不是已经道过晚安了吗,再来一遍多可笑。行了,上楼去!”于是我只好孤苦无告地离开餐厅;每跨一级楼梯,我心里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一百二十个不情愿,我多想回到妈妈身边去啊,因为她还没亲过我,还没让我的心得到随我上楼的许可。这可恶的楼梯,我一走上去就觉得发愁,它散发出的那股油漆味道,在某种意义上说,吸收并凝聚了我每天晚上感到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忧伤。而且更不幸的是,说不定我的整个感觉都因而变得迟钝了,因为智能一旦处于这种嗅觉形态下,就没法再有作为了。有时我们睡着后牙痛发作,梦里却觉得好像是个姑娘落水了,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想把她拉上来,弄得筋疲力尽也没成功,或者觉得自己是在没完没了地反复念莫里哀的诗。这时候如果醒来,我们会深深地舒出一口气,智能也会凭着牙痛的知觉,摆脱仗义救人或抑扬顿挫之类的幻象。而当我感到上楼进卧室的忧伤时,我的感觉跟舒气的徐缓正相反,这种忧伤是倏地一下子,几乎在刹那间袭上心头的。它既是久久隐伏的忧虑,又是突如其来的创痛,起因则是吸入——这要比心理上的渗入毒性大得多——这部楼梯的油漆怪味道。一进卧室,就得封住所有的出口,关上百叶窗,抖开被单,穿上裹尸布似的睡衣,钻进自己的坟墓——那是特地给我加放在卧室里的一张铁床,因为夏天再让我睡在挂着平布床幔的大床上,实在是太热了。不过我在把自己埋进这张铁床之前,尝试过一次反抗,施的是囚犯的计谋。我写了封信给母亲,央求她上楼来一下,有件很要紧的事情不能在信上说。但我就怕弗朗索瓦兹不肯为我把信送出去,她是我姑妈的厨娘,我在贡布雷期间由她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我猜想,宴宾席上传张条子给我母亲,在她看来就像让剧场看门人送封信给正在台上演出的演员一样,想都休想。关于某件事可以做还是不可以做,她自有一部专横霸道、内容庞杂、钻牛角尖而又毫不通融的法典,其中条款的区别叫人无从捉摸,或者干脆说就是相互矛盾(它让人想起那些古代的律法,在惨无人道地允许杀戮婴儿的同时,却体贴入微地禁止用母羊的乳汁烹煮它的羔崽,还不许吃动物大腿上的筋[24])。鉴于她对我们吩咐的某些差遣,有时会断然拒绝执行,想来她的这部法典对社会之复杂和人事之微妙早有预见。然而就凭弗朗索瓦兹所能接触到的人,就凭她这么个乡村女佣的生活经历,她是不可能有这般认识的;于是我们就不得不这么设想,在她身上有着一种古老的法兰西精神,高贵却叫人浑然不觉,好比在一些以加工业著称的城市里,古旧的宅邸见证着昔日宫廷生活的繁华,又好比生产化工制品的工人们,做工时泰然置身于歌颂圣泰奥菲尔奇迹[25]或埃蒙四虎子[26]武功的精美雕像中间。按照她的法典的条款,弗朗索瓦兹几乎不可能(除非失火了)为了我这么个区区小人儿,在斯万先生在场的时候过去打扰妈妈的。在某种特定的场合,这部法典的条款无非就是表达她的一种敬意,她一再申明的这种敬意的对象,不仅有我的长辈们——他们享有与死者、教士和国王同等的待遇——而且包括我家款待的客人在内,这种敬意,如果是在一本书里看到的,说不定还能打动我,可是从她嘴里听到我就要生气,因为她说话的时候,总是那副一本正经、细声细气的腔调。尤其在今天,她把这顿晚餐看得如此神圣,当然越发不肯去搅和这盛典了。不过我还是想碰碰运气,所以当即撒了个谎,对她说不是我要写信给妈妈,而是妈妈在我离开餐厅时要我帮她找一样东西,还关照我别忘了给她一个回音;倘若不把这封回信给她送去,她肯定会生气的。我想,弗朗索瓦兹不会相信我,因为她就像原始人那样,感觉要比我们这些人灵敏得多,凭着一些我们无从察觉的迹象,她一眼就能看穿我藏着掖着的事实真相。她对着信封足足看了五分钟,仿佛细细端详纸张和笔迹,她就可以知道信里的内容,也就是说可以明白该援用法典中的那一项条款。临了,她走了出去,脸上的那股委曲求全的神情,意思就像说:“有这么个孩子,做父母的还能不倒霉吗!”过了不多一会儿,她回来对我说,先生夫人们这会儿正在吃冰激凌,膳食总管没法当着大家的面把信拿上去,不过待会儿送漱口盅上桌的时候,就可以把信递到妈妈手里了。我的焦虑顿时一扫而光:因为现在跟刚才不一样了,我不用跟妈妈天各一方地苦等明天了;因为我那张短笺(大概会让她不高兴的,何况我这点小伎俩在斯万先生眼里一定会显得很可笑,妈妈想必更要不开心了)至少可以把我隐去身影、满心喜悦地带到妈妈的身旁,在她耳畔跟她说些悄悄话;因为那个不许我留下、对我怀有敌意的餐厅,此刻向我敞开了门扉,刚才我觉得那儿的冰激凌——叫什么“果粒冰糕”——和漱口盅都恶俗不堪、令人作呕,原因是吃冰激凌的妈妈离得我那么远,现在好了,那餐厅就像一个变得饱满柔软的果子,胀破了果皮,等妈妈读我的信时,她对我的关注就会像果浆一样汩汩流出,一直流到我醉了的心田。现在我不再和她分开了;隔离的栅栏已不复存在,充满柔情的丝丝缕缕把我俩联系在了一起。而且还有:妈妈一定会上来看我的!

刚才一度让我感到痛苦的是,万一斯万看到了我的信,猜到了其中的用意,他一定会对我嗤之以鼻的。其实情况恰恰相反,后来我听说,类似的痛苦曾经折磨过他很多年,也许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能够真正理解我。在他,这种痛苦是惆怅地感到心爱的人在一个自己所不在的,或者无法前去的娱乐场所,让他尝到这痛苦滋味的正是爱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痛苦是注定跟爱情俱生俱灭,要被它所独揽、所专用的;但一旦它在爱情出现之前,就像我这样,先已进入我们的心灵,它就会飘忽不定,朦朦胧胧,无所不在又无所归依,然而说不定哪一天,或者是明天,或者是以后的某一天,它终将归于一种情感,或是对父母的依恋,或是对同伴的友爱。至于弗朗索瓦兹回来说信会递给妈妈时,我所初次体验到的喜悦,斯万早就尝过这种骗人的喜悦的滋味了。比如说,有一天我们的心上人在某个府邸或剧院参加舞会、宴会或某场首演,她的一个朋友或是亲戚正好路过,瞥见我们在外面转来转去,近乎绝望地等待一个可以跟她说说话的机会,他认出了我们,亲热地走上前来,问我们在那儿做什么。我们呢,就现编瞎话,说是有件很紧急的事情,要告诉他的那位亲戚或朋友,他说区区小事一桩,包在他身上了,他把我们领进前厅,满口答应不出五分钟就把她带出来。我们对他感激莫名——就像这会儿我感激弗朗索瓦兹一样——这位满怀善意的中介人,用一句话就消除了我们的成见,我们原本觉得这种晚会不可思议又难以忍受,以为里面有一股充满敌意、邪恶却又那么容易叫人着迷的旋涡,正裹着我们心爱的人儿远离我们,怂恿她无情地取笑我们,但听了他那句话,这个晚会在我们心目中却变得挺像那么回事,还颇有人情味,几乎很不错了。我们就凭心上人的这位亲戚,这位主动上前来招呼我们,而本身又是门规严峻的秘密社团成员的仁兄,料想这个晚会的其他宾客未必会是凶神恶煞。她正在品尝我们无从知晓的乐趣的那个时段,那段我们不能进入的、折磨人的时段,突然裂开了一道意想不到的缝隙让我们置身其间;蓦地出现了这么一个瞬间,它是组成那个时段的一个时刻,一个跟其他时刻同样真实,对我们来说甚至更为重要的时刻(因为我们心爱的人跟它关系更密切),而此刻我们不仅能想象它,拥有它,而且能在其中起作用,我们几乎创造了它:这就是那人去告诉她我们等在下面的那个时刻。其实呢,这一时刻未必会跟晚会的其他时刻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也未必会使我们格外高兴或特别痛苦,既然那位好心的朋友对我们说了:“能下楼来,她求之不得呢!待在上面多无聊,她当然很乐意来跟您说说话喽。”唉!斯万有过这种体验,当女人正在因为被她不爱的男人跟踪生气的时候,一个第三者的善良愿望是无济于事的。通常,这位朋友总是单独一人下来。

妈妈没有来,而且毫不顾及我的自尊心(为我编的关于找东西的瞎话打个马虎眼),吩咐弗朗索瓦兹:“就说没有回话。”这句话,日后我经常听见豪华宾馆的门卫或赌场的听差转告候在门口的某个可怜的姑娘,姑娘还会很惊讶:“怎么,他什么也没说,这不可能呀!您不是把我的信递给他了吗。那好吧,我再等一会儿。”而且——这样的姑娘无一例外都不接受门卫为她们另点一盏小灯的提议,兀自待在那儿,只是偶尔听见门卫和哪个听差聊上几句天气,而后那门卫猛地想起了时间,赶紧打发对方把客人吩咐的饮料拿去冰镇。我的情形大致相仿——我拒绝接受弗朗索瓦兹为我泡杯药茶的提议,也不要她陪在我身边,我让她回厨房去,兀自躺在床上,闭紧双眼,尽力不去听花园里喝咖啡的大人们的说话声。才过了几秒钟,我就感觉到,我写信给妈妈,不顾她会不会生气地去挨近她,而且挨得那么近,几乎觉得再见她的梦想已经成真,其实恰恰排除了见不到妈妈自己也能入睡的可能性。我心头怦怦直跳,每一分钟都变得比前一分钟更痛苦,因为我越是要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接受这不幸,就越是激动和烦躁。突然间,我的焦虑消释了,一股幸福感向我袭来,就像一种强效的药剂开始起作用,很快祛除了我们的病痛:我下了决心,不见到妈妈不睡觉,等她上楼睡觉的时候,我无论如何要去吻她一下,哪怕事后她肯定会有好长一段时间不理我,我也要这么做。焦虑消除过后的这种平静,使我处于一种异常欣悦的状态,其强烈的程度,堪与先前的等待、渴求以及临危的恐惧感相比。我悄悄打开窗子,坐在床脚跟前,几乎不敢动,生怕下面听见我的声音。窗外的景物,仿佛也凝固在一种默默的等待之中,唯恐惊扰了月亮的清辉。月光给每个物体投下修长的影子,复制出它的形状,把它往后推,使它显得比本身更浓郁、更具体,整个夜景同时变细变大了,犹如一幅经常折叠着的地图摊了开来。栗树上的某些叶片——在动,但这极其细微的、彼此呼应的颤动,尽管连最精致的色差、最敏感的闪烁都表现了出来,却对其他的枝叶毫无影响,不去牵动它们,始终保持一种低调的局部动态。远处大约是小城另一头的花园传来的声音,落入这片不吸音的寂静之中,听上去清晰极了,仿佛这种遥远的动静,是极轻的演奏所造成的效果,是由音乐学院乐队[27]加了弱音器演奏的音乐动机,虽然每个音符都能听得很清楚,但你总感觉到它们是从音乐厅的远处传来的。而此刻,音乐会的常客们——外婆的两个妹妹也包括在内,如果斯万有位子给她们的话——正竖着耳朵谛听,就像听到了一支还没行进到特雷维兹街[28]拐角的军队远远的步伐声。

我知道,就大人对我的态度而言,我是把自己置于后果最为严重的处境之中了。这种严重的程度外人是想象不到的,他们以为只有真正可耻的过错才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在我所受的教育中,过错程度的排序跟别的孩子的情况有所不同,我现在才懂得,排在最前面的(大概因为再没有什么别的过错,是我更容易犯下的了)是这样一些过错,它们的共性就是当事人没能克制一种神经质的冲动。可当时没人说出来,没人挑明这个根源,让我觉得自己的过失无可原谅,甚至无可避免。但是这些过错,我从发生前的焦虑,或者从发生后受罚的严厉,是能辨认出它们的;我知道自己刚才犯的过错,也是属于这类性质的,但是程度上远远严重得多。倘若我在妈妈上楼睡觉时拦住她,让她看见我为了再跟她道个晚安,居然没有去睡觉,家里人一定不再容我待在家里,第二天就会把我送到学校里去,这是肯定无疑的。也罢!即使五分钟过后我就得从窗口跳出去,我也甘心这么做。现在我满脑子想的,只是看见妈妈,只是跟她说晚安,我追逐这个愿望跑得太远,想要回头为时已晚了。

我听见大人们送斯万出去的脚步声;门铃一响,我知道他走了,于是就挨到窗子跟前。妈妈问爸爸,他觉得龙虾味道好不好,斯万先生有没有添一点开心果咖啡冰激凌。“我觉得龙虾的味道不怎么样,”妈妈自问自答,“我看下回得换一种香料。”——“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反正我觉着斯万变了,”姑婆说,“简直成个老头了!”姑婆习惯了把斯万看成一个小伙子,突然间发现他不如她向来认定的那么年轻,就大为惊讶。其他人则七嘴八舌地评论他的显老不正常,太过分,很丢脸,说通常只有那些没有家室的人,那些过一天算一天地打发着日子,老是比旁人觉得白天特别长的人,才会这么容易显老,因为对他们来说,大白天空落落的,从早上起时间就不停地往上加,可是又没有子女,没有孩子来把这么多时间减去一点。“我想哪,他那个放荡的妻子也够他操心的喽,在贡布雷谁都知道她跟一个叫什么夏尔吕的先生混在一起,都闹得满城风雨了。”可妈妈提醒大家说,这一阵斯万先生的脸色看上去倒是开朗多了。“他揉眼睛、摸额头也比以前少了,他这动作真是跟他父亲活脱活像。我看哪,他心里并不爱这个妻子。”——“他当然不会再爱她啦,”外公接口说,“还是好久以前了,他给我写过一封信,谈的就是这件事,当时我并没有怎么太在意。不过他对妻子的感情如何,究竟还有没有爱情,都是明摆着的事了。嗨!我说你们俩,怎么不谢谢人家的阿斯蒂酒呢。”外公后面的话,是对他的两位小姨说的。“怎么,我们没谢过他?说实话,我觉得我把这份谢意表达得挺巧妙的呢。”弗洛拉姨婆回答说。——“没错,你说得非常得体:我为你骄傲。”赛里娜姨婆说。——“可你也说得挺好呀。”——“可不是,我说‘客气的邻居’的那句话,自己都觉得有些得意呢。”——“怎么,就这样你们算谢过人家啦!”外公嚷嚷说,“这些话我都听得挺清楚,可我压根儿没想到那是说给斯万听的。我敢肯定,他一准听不出来。”——“瞧您说的,斯万可不傻,我肯定他是听懂了的。您总不见得要我去对他说一箱有几瓶酒,这箱酒值多少钱吧!”我的父亲和母亲留下来又坐了一会儿,父亲说:“好啦!我们上去睡觉吧。”——“好吧,亲爱的,不过我一点倦意也没有。那点咖啡冰激凌倒算不了什么,还不足以让我这么精神;可我瞧见厨房边上的小间里还有灯光,既然可怜的弗朗索瓦兹在等我,我想还是趁你去换衣服的当口,让她替我把胸褡的搭扣解开吧。”说完,她推开前厅装有花格的大门,楼梯正对着前厅。不一会儿,我就听见她上楼进屋关窗的声音。我悄没声儿地走进过道,心怦怦直跳,几乎连步子都迈不开,但至少这不再是焦躁不安的心跳,而是由于过于兴奋的缘故。我看见楼梯口射上来蜡烛的火光。随后我看见了妈妈,我扑上前去。她先是一愣,惊异地望着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而后她脸上显出怒容,一句话也不对我说,实际上她为了更小的事情,也会好几天不理我。要是妈妈对我说一句话,这固然是理我了,但也许是更可怕的征兆,预示着即将来临的惩罚异常严厉,跟它相比,不理也好,生气也好,都是无足轻重的了。她若说一句话,语气一定会像她已经决定辞退一个仆人,回答他的问话时那么冷静;一个母亲送儿子去服兵役时会跟他吻别,若她只想跟儿子怄两三天气,是不会吻他的。这时,妈妈听见爸爸换好衣服出更衣室上楼来了,她不想看我挨爸爸的训斥,又气又急地冲我说:“快跑,快跑,你像个疯子似的等在这儿,爸爸看见还了得!”可我一个劲儿地说:“来跟我说声晚安吧。”同时惊恐地看着父亲的烛光正在沿着墙壁升上来。这时,我不由得把父亲上楼当作一种要挟的手段,要让妈妈知道她再不答应我,父亲就会发现我待在过道上,指望她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会软下来对我说:“你先回卧室去,我待会儿来。”但是太晚了,父亲已经站在了我们面前。我脱口而出,嘀咕了谁也没听见的这么一句:“这下完了!”

然而情况并非如此。平日里母亲和外婆对我比较宽容,可是她们允许我做的事情,父亲总是不同意,这是因为他根本不顾什么原则,更不把人权放在心上。出于某个无关紧要的理由,甚至无需任何理由,他就可以临时突然不许我去散步,这样剥夺我已经习惯的例行活动的权利,简直是出尔反尔,还有,比如今晚,离我平时睡觉的时间还早呢,他就对我说了:“好了,上去睡觉吧,不许多嘴!”不过,也正因为他没有原则(按外婆的说法),也就无所谓妥协不妥协了。他一脸惊讶、气恼的表情,盯着我瞅了一会儿,妈妈很尴尬地向他解释是怎么回事,没等她说完,他就对她说:“那你就和他一起去呗,你刚才不是说过你还不想睡,那就在他的房间里待一会儿嘛,我这儿没事。”——“可是,亲爱的,”妈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事跟我倦不倦没有关系,我们不能惯着这孩子……”——“没什么惯不惯的,”父亲耸耸肩膀说,“你也看到了,这孩子挺伤心,愁眉苦脸的。得,我们总不能折磨他吧!等他真病了,不知你会怎么宠他呢!好在他的房间里有两张床,那就让弗朗索瓦兹给你整理一下大床,今夜你就陪他睡吧。好了,晚安,我可不像你们那么多愁善感,我要去睡了。”

我不能对父亲表示谢意,这种他所谓的神经过敏会惹得他恼火。我待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他站在我俩面前,高高的,穿着白色的长睡衣,头上缠着浅紫粉红两色的印度开司米头巾,打从他有了头痛的毛病以后,他一直缠这块头巾睡觉。父亲的整个姿势就像画片上的亚伯拉罕[29]在对撒拉说,她得跟以撒分离,这张根据伯诺佐·戈佐利[30]的壁画复制的版画,是斯万先生送给我的。这已经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啊。他的烛光在上面慢慢升起的楼梯墙壁,也不在了。在我身上,有许多我原以为会永久存在下去的东西,早就毁于一旦,而许多新的东西耸立在那儿,衍生出许多无法预期的新的忧愁和欢乐,以致旧时的悲欢变得邈远而茫然了。父亲对妈妈说“去陪陪小家伙吧”,已是遥远的往事。对我来说,这样的时刻不可能再现。然而,近来,我只要用心听,就总能清楚地听见那些哭泣声,那些我在父亲面前尽力忍住,直到单独和妈妈在一起时才忍不住的抽泣声。其实这些抽泣始终没有停止过;只是现在我周围沉寂了下来,所以我重又听见了它们,正如修道院的钟声,白天淹没在了城市的喧闹声里,你会以为它不响了呢,可是在夜晚的静谧中,它那清脆的响声又会送到你的耳边。

那天晚上妈妈就在我的房间里过夜;我刚犯了这样一个过错,心想他们一定不许我住在家里了,想不到他们却对我那么开恩,平时我做了好事都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奖励。但父亲即使在对我表现出这种宽容的时候,他的做法里仍然有一种率性而为、赏罚不明的意味,这是他的性格特点,他的做法往往并不是事先考虑过的,而是即兴发挥,即使得体也是偶然的。我说过,他打发我去睡觉时,我说过他态度很严厉,其实这两个字用在他身上,恐怕还不如用在我母亲或外婆身上来得恰当,因为他跟我比较隔膜,不如母亲和外婆那么跟我接近。他只怕到今天都不知道,那时候我每天晚上有多么伤心,我母亲和外婆却知道;但她们宁愿让我面对这痛苦,希望我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克服神经质的多愁善感,使意志变得坚强起来。至于父亲,他对我的感情是另一种类型的,我不知道他是否能像她们那样狠得下心——他一旦弄明白了我在伤心,就会对妈妈说:“去安慰安慰他吧。”

且说那天晚上,弗朗索瓦兹瞧见妈妈坐在我床边,捏着我的手,任我哭个不停也不责备我,以为一定是出了什么不寻常的事,就问妈妈:“夫人,少爷怎么啦,哭成这样?”妈妈想必也意识到这段时间的价值,不愿意让我在自责中浪费了它,所以这样回答她:“他自己也不知道哪,弗朗索瓦兹,他神经太紧张了;您快点给我把大床铺好,上楼睡觉去吧。”就这样,我的忧愁第一次没有被看作一种过错,而被正式承认为一种疾病,一种不能归咎于我的下意识状态;我松了口气,可以不用担心挨训而痛快地哭泣了。当着弗朗索瓦兹的面,我很有些为重获亲情而感到骄傲。就在一个钟头以前,妈妈还拒绝上楼到我的卧室来,而且让弗朗索瓦兹轻蔑地回答我说我该马上睡觉,此刻妈妈富有人情味的做法,使我感受到了成人的尊严,一下子体验到了一种青春期的伤感,眼泪哗哗直流。按说我应该高兴:可是我感觉不到。我觉得妈妈一定会对她的让步感到痛心,这是她第一次放弃寄托在我身上的理想,她这么要强的人,这是第一次认输啊。我觉得虽然我赢得了胜利,但那是以她作为对方的啊,事情是如了我的愿,但那跟她顾怜我生病、伤心、年纪小而变得心软,而放纵我又有什么两样呢,我觉着这个夜晚意味着另一个生活阶段的开始,这永远是个令人伤感的日子。倘若我有勇气,我会对妈妈说:“不,我不要,你别睡这儿。”可是我知道她身上有一种带功利色彩的审慎,按今天的说法就是很现实,它冲淡了外婆赋予她的那种理想主义的热情气质,既然事已如此,她当然愿意即使让我得到一些慰藉,也不要惊动我父亲。诚然,她那晚温柔地捏着我的手,让我别再哭了的时候,她那张漂亮的脸上闪耀着青春的光芒;可是我恰恰觉得不应该是这样,这种我从小就没有承受过的温情,使我感到不习惯,她如果对我生气,我也许反而不会这么忧郁;我觉得自己仿佛用一只亵渎、畏缩的手,在她的心灵上抓出了第一道皱纹,催生了第一茎白发。想到这儿,我哭得更伤心了,这时我看见平时从不对我流露感情的妈妈,一下子也受了我的感染,忍不住也要哭出来了。她发觉我看出了这一点,便笑着对我说:“瞧,我的小宝贝,我的小傻瓜,再这么下去,妈妈也要跟着你犯傻了。好啦,既然你不想睡,妈妈也不困,咱们就别再哭鼻子了,找点事儿做做吧,把你的书拿一本来。”可是我的卧室里没有书。“要是我把外婆准备在你生日送你的书先给你,不会扫你的兴吧?想好喽,到了后天没有礼物,会不会失望呢?”怎么会呢?我高兴都来不及呢。于是妈妈去拿来一包书,从包装纸看,书的开本短而阔,仅这第一印象,虽说粗略而不真切,就已经让新年的颜料盒和去年的蚕宝宝黯然失色了。那几本书是《魔沼》《弃儿弗朗沙》《小法岱特》和《吹风笛的人》。后来我才知道,外婆起初选的是缪塞的诗选、卢梭的一本书和《印第安纳》;因为她虽然认定那些无聊的读物同糖果糕点一样有害于健康,但她并不觉得天才艺术家汪洋恣肆的气息会给一个孩子的心灵带来什么坏处,抑或还抵得上宽阔的海面吹来的清新空气对强健体魄所起的功效。可我父亲得知她打算给我哪些书以后,几乎以为她疯了,她只好亲自赶到儒伊子爵镇上的那家书店(这一天日头特别毒,她回家后浑身乏力,医生关照我母亲,以后再也不能累成这样了),为了让我生日拿到礼物,不得已才选了乔治·桑的四本田园小说。“亲爱的,”她对妈妈说,“我总不能拿些糟糕的东西去给这孩子吧。”

其实,她买东西从不凑合,不能让智力得益的东西,她是不买的,她相信那些美好的事物会让我们获益匪浅,会教会我们享受超越于物质和虚荣之上的情趣。即便是给某人买一件实用的礼物,比如说一张椅子、一套餐具或一根手杖,她也总要挑上了些年头的,似乎经年不用,就抹去了它的物质性,仿佛能否满足使用的需要已在其次,她更看重的是它能否向我们讲述前人的生活。她希望我的卧室里有一些美丽的古建筑或风景的照片。可是当真去买了,她又会觉得,尽管照片的画面有它的审美价值,但是照片这样一种机械的表现手段,已经打上了世俗和功利的烙印。她试图凭借自己的聪明,在最大限度上保留其中的艺术,从多方面来丰富艺术的深度,即使无法脱尽商业味挺浓的俗气,至少要让它少而又少:她不去买夏特勒大教堂、圣克卢喷泉和维苏威火山的照片,而是向斯万咨询,有没有哪些大画家画过这些名胜,然后就去给我买了柯罗[31]画的夏特勒大教堂、于贝尔·罗贝尔[32]画的圣克卢喷泉和透纳[33]画的维苏威火山的照相复制品,这些画片的艺术品位显然高了一等。不过,虽说摄影师没有资格描绘杰出的建筑物和自然景观,那是大画家的事儿,但谁也不能阻止他去复制这些大画家的杰作。如果连名画的照片也没有,那外婆就会拖宕着,俗丽的画片能晚一天买就晚一天买。她会问斯万,这幅作品有没有镌刻的复制品,如果可能的话,她喜欢买早期的镌版画,对那些版画,在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看见原作的情况下复制的那些镌版画(例如摩冈在列奥纳多[34]的《最后的晚餐》损坏前镌刻的版画),自有一种超出它们本身意义的兴趣。应该说,像这样把艺术品当礼物送人,效果并非总是那么出色的。我从提香那幅据说以环礁湖为背景的画上所得到的威尼斯印象,肯定远远不如一些照片给我的印象来得准确。外婆送过好多椅子给新婚夫妇或老夫老妻,本意是给他们坐的,结果受赠人一坐上去,椅子马上散架。倘若姑婆真要对外婆发难,想弄清楚这样的椅子究竟送出去多少,那只能是一笔糊涂账。外婆觉得,对那些依稀留有献殷勤的软语、笑吟吟的倩影,有时还会引发出一段往昔美好想象的旧家具,居然需要重视它们牢固不牢固,那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了。这些家具中间,有一些还能以某种我们久违的方式派点用场,那么就会像现代语言习惯中已经淘汰不用的老式修辞那样让外婆喜爱得入迷,其实从这种过时的修辞中,我们只是看到一些隐喻的影子而已。然而,外婆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乔治·桑的田园小说,恰恰就像古代家具一样,充满着如今已经不用而变得类似隐喻的说法,只有在乡间田头也许还能听到这些说法。外婆在那么些书里,偏偏买了这几本小说,就好比她向往租一座这样的宅邸,里面要有一个高高的哥特式顶楼,或者诸如此类的某件古老的东西,使时光倒流,给心灵带来慰藉。

妈妈坐在我的床边;她手里拿着《弃儿弗朗沙》,淡红色的封面和很费解的书名,使它在我眼里自有一种独特的个性,一种神秘的魅力。在这以前,我还没有读过真正的小说。我听说过乔治·桑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家,于是我就想象《弃儿弗朗沙》中一定有着某种难以形容的、无比美妙的东西。旨在撩拨好奇心或同情心的叙事,让人感到悸动和惆怅的描写,稍有经验的读者当然能看出,许多小说都这样,可是,在我眼里——我不是把一本新书看作许多书中间的一本,而是看作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仅仅由于自身的理由而存在——那正是《弃儿弗朗沙》的精华所在,是它的动情之处。那些日常生活的情节,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最常用的词儿,却仿佛有一种奇特的语调,一种铿锵的声音。情节展开了;可是我好像越来越糊涂,即使后来我自己看的时候,手里一页一页地翻着书页,心里也往往想着别的事情。这样分心当然就使情节接不上茬了,何况妈妈给我朗读时,凡是写到爱情的地方,她一概跳过不读。磨坊女主人和那个大男孩各自态度中所出现的奇怪变化,本来是可以在一段爱情萌生过程中得到解释的,现在却在我的心目中留下了极其奥秘的印记。我很自然地想象其根由是在“弃儿”这个陌生而又温存的名字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这么个名字,但这个名字赋予他鲜亮的色彩,红嫣嫣的,迷人极了。虽然母亲的朗读不很忠实于原著,但一旦读到笔触间流露出真挚感情的段落,她的朗读会变得很精彩,表现出对作品贴切而质朴的阐释,声音优美甜润。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也是这样,当她面对的不是艺术作品而是人的时候,她也特别善感,她那种以声音、姿势、语言来表示对人的敬意的态度,着实让人感动。对有丧子之痛的母亲,她从不表现出为孩子高兴,生怕触动对方的旧创,对老人,她不提生日、纪念日之类的话头,以免让对方想起自己年事已高,对年轻学者,她不谈家长里短的琐事,不想使对方生厌。乔治·桑的小说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种善良,那种高尚的情操,在外婆的教诲下,被妈妈看作生活的至高境界,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有机会让妈妈懂得,不能把它们等同于文学的至高境界。因此,妈妈给我朗读乔治·桑小说时,格外注意自己的音色,不让它有丝毫卑下的格调,同时还竭力避免任何矫揉造作,使作品中的感情流露不受到妨碍,于是这些仿佛为她的嗓音而写,不妨说和她的呼吸一拍一和、丝丝入扣的句子,被她赋予了最丰富的温情和最自然的优美。她找到一种真挚诚恳的语气,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小说行文的气质,这是一种虽然字面上没有依据,但却是天然的、内在的语气;她用这种语气,缓解了这一段落中动词时态的生硬突兀,使未完成过去时和简单过去时有了善良所生的温馨,有了柔情所生的忧郁,引导句子中个数不等的音节或疾或缓地进入一个协调的节奏,给原本平淡的行文注入了一种充满感情、一以贯之的生气。

我的内疚平息了下来,我听凭自己去感受母亲陪在身边的这一夜晚的温馨。我知道这样的夜晚是不会再有了;我在世上最大的愿望,也就是在夜晚忧伤的时刻把母亲留在我的房间里,跟家里的规矩、大人的心意相差得实在太远了,他们今晚同意这么做,只能说是一种姿态,一个例外。明天我又会感到焦虑,那时妈妈不会在我身边了。不过,焦虑一旦熬了过去,我也就不再理会它了;何况明天晚上还离得远着呢;我心想,会有时间容我准备的,虽说到时候我未必会更有能耐——这事情不由我的意志决定,现在去想它,只能干着急。

就这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夜半醒来只要回想起贡布雷,眼前就会浮现这一小片光亮,映在黑茫茫的夜色之中,好比焰火或探照灯的光骤然照亮建筑物的一隅,而把其余的墙面依然留在浓密的夜色里:在相当宽阔的底部,是小客厅、餐厅和幽暗小径的起点,使我忧伤而自己浑然不觉的斯万先生,就是从那里来的;通往令我黯然神伤的楼梯口的那个前厅,单独构成这座不规则金字塔的窄窄的柱身;而在顶端,则是我的卧室,连同那条狭小的过道和带玻璃的门,妈妈就是从那儿进来的;总之,始终在同一时刻呈现,不管与环境如何隔绝,孤零零地兀立在黑暗中的,是精简至极的场景(就像供外省上演的老戏剧本开头的布景提示),这就是我更衣上床的悲剧场景;仿佛贡布雷就只有楼上楼下,由一部小巧的楼梯相连接,又仿佛永远都是七点钟。说实话,倘若有人问我,我也许会回答说,贡布雷还有别的东西,还存在其他的时刻。但这些都是自觉的回忆,亦即理性的回忆所提供的,这种有意识的回忆根本无法保存往事,所以我从来不想去回忆贡布雷还有些什么别的东西。对我而言,所有这一切都已经消逝了。

永远消逝?有这可能。

其中有许多偶然情况,而我们的死亡,也就是第二种偶然情况,经常会使我们等不到第一种偶然情况的发生。

我觉得克尔特人[35]的信仰很有道理,他们相信我们失去的亲人的灵魂,被囚禁在某个低等物种,比如说一头野兽、一株植物或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里面,对我们来说,它们真的就此消逝了。除非等到某一天,许多人也许永远等不到这一天,我们碰巧经过那棵囚禁着它们的大树,或者拿到它们寄寓的那件东西,这时它们会颤动,会呼唤我们,一旦我们认出了它们,魔法也就破除了。经我们解救,这些亲人的灵魂就战胜了死亡,重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往事也是如此。有意去回想,只能是徒劳,智力的一切努力都是没用的。往事隐匿在智力范围之外,在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在某个我们根本意想不到的物质对象(对这个物体所激起的反应)之中。这一物体,我们能在死亡来临之前遇到它,抑或永远都不能遇到它,纯粹出于偶然。这就是方才说的第一种偶然情况。

那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贡布雷,除了与我的睡觉有关的场景和细节之外,在我心中早已不复存在。但有一年冬天,我回到家里,妈妈见我浑身发冷,说还是让人给我煮点茶吧,虽说平时我没有喝茶的习惯。我起先不要,后来不知怎么一来改变了主意。她让人端上一块点心,这种名叫小玛德莱娜[36]的、小小的、圆嘟嘟的甜点心,那模样就像用扇贝壳瓣的凹槽做模子烤出来的。天色阴沉,看上去第二天也放不了晴,我心情压抑,随手掰了一块小玛德莱娜浸在茶里,下意识地舀起一小匙茶送到嘴边。可就在这一匙混有点心屑的热茶碰到上颚的一瞬间,我冷不丁打了个战,注意到自己身上正在发生奇异的变化。我感受到一种美妙的愉悦感,它无依无傍,倏然而至,其中的缘由让人无法参透。这种愉悦感,顿时使我觉得人生的悲欢离合算不了什么,人生的苦难也无须萦怀,人生的短促更是幻觉而已。我就像坠入了情网,周身上下充盈着一股精气神——或者确切地说,这股精气神并非在我身上,它就是我,我不再觉得自己平庸、凡俗、微不足道了。如此强烈的快感,是从哪儿来的呢?我觉着它跟茶和点心的味道有关联,但又远远超越于这味道之上,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它究竟从何而来?它意味着什么?怎样才能把握它、领悟它?我喝了第二口,没觉得跟第一口有什么不同,再喝第三口,感觉就不如第二口了。该停一下了,这茶的美妙之处似乎在消减。很清楚,我要找的个中真谛并不在茶里面,而是在我自身里面。这热茶唤醒了它,但我还不认识它,于是只能一次又一次、劲道随之减弱地重复这一现象。我不知道怎么说明这一现象,只能希望同样的感觉至少再有一次毫不走样地重现,即刻被我攫住,得出一个明确的解释。我放下茶杯,让思绪转向自己的心灵。只有在内心才能找到真谛。可是怎么找呢?心灵是个探索者,同时又正是它所要探索的那片未知疆土本身,它的本领在那儿根本无法施展;我没有丝毫把握,总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探索吗?不仅如此:还得创造。它所面对的,是某种尚未成形、唯有它才能了解并阐明的东西。

我重新又想,这种从未经历过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对它没法进行任何逻辑推论,但很明显,它让人感到幸福,而且那么实在,有了它,其他的一切就都消融不复存在了。我想让它重现。我回想舀第一口茶的那个时刻。我又仿佛置身相同的情景,但依然不明究竟。我要智力再做一次努力,去找回那已消逝的感觉。为了不让任何东西来中断智力捕捉这一感觉的冲劲,我排除一切障碍和杂念,对隔壁房间的声音充耳不闻,不去理会。但我很快觉得自己的脑筋不管用了,于是就决定让它松弛一下,平时思考问题时,不到它竭尽全力我是不会允许自己分心的,而现在我却有意让思绪岔开一会儿。而后,我再一次为它廓清道路,把第一口茶的味道送到它跟前。我骤然感到周身一颤,觉着脑海里有样东西在晃动,在隆起,就像在很深的水下有某件东西起了锚,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它在缓缓升起。我感觉到它顶开的那股阻力,听到它浮升途中发出的汩汩的响声。

当然,在我脑海深处如此搏动着的东西,一定是形象,是视觉的记忆,攀缘着那味道,竭力要跟着它来到我眼前。然而它在一个那么遥远、那么混沌的地方挣扎,我只能勉强瞥见融入模糊的光色旋涡之中的那道淡薄的反光。我辨认不出它的形状,没法询问这唯一的知情者,让它向我解释那味道——它的同龄伙伴、密友——究竟在表明什么,没法让它告诉我,它到底跟怎样的特定环境,跟过去的哪个时期有关系。

这一记忆,这一由某个一模一样的瞬间远道而来,从我脑海深处唤醒、摇动并使之升起的往昔的瞬间,它真能浮升到我的非常清楚的意识层面上来吗?我不得而知。现在我又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它停住了,说不定又沉下去了;谁知道它是否还会从夜一般的混沌中升腾起来呢?我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头来过,俯身向着隐在深处的它。而每一次,又总是那让我们在所有艰难的任务、重要的事业面前望而却步的怯懦,在劝我就此罢手,去喝自己的茶,想想自己今天的烦恼和明天的希望就够了,这些事怎么翻来覆去地想都没关系。

骤然间,回忆浮现在眼前。这味道,就是小块的玛德莱娜的味道呀,在贡布雷,每逢星期天(因为这一天我在望弥撒以前不出门)我到莱奥妮姑妈屋里去给她道早安时,她总会掰一小块玛德莱娜,在红茶或椴花茶里浸一浸,然后递给我。刚看见玛德莱娜小蛋糕,尝到它的味道之前,我还什么也没想起来。也许是由于后来我虽说没再吃过,却常在糕点铺的货架上瞥见它们,它们的形象就脱离了贡布雷,而与更近的其他时日联系在了一起。也许是由于这些被抛出记忆如此之久的回忆,全都没能幸存,一并烟消云散了。物体的形状——糕点铺里那尽管褶子规规整整,却依然那么丰腴性感的贝壳状小点心——会变得无迹可循,会由于沉匿日久,失去迎接意识的活力。但是,即使物毁人亡,即使往日的岁月了无痕迹,气息和味道(唯有它们)却在,它们更柔弱,却更有生气,更形而上,更恒久,更忠诚,它们就像那些灵魂,有待我们在残存的废墟上去想念,去等候,去盼望,以它们那不可触知的氤氲,不折不挠地支撑起记忆的巨厦。

一旦我认出了姑妈给我的在椴花茶里浸过的玛德莱娜的味道(虽说当时我还不明白,直到后来才了解这一记忆何以会让我变得那么高兴),她的房间所在的那幢临街的灰墙旧宅,马上就显现在我眼前,犹如跟后面小楼相配套的一幕舞台布景,那座面朝花园的小楼,原先是为我父母造在旧宅后部的(在这以前,我在回想中看到的仅仅是这一节场景)。随着这座宅子,又显现出这座小城不论晴雨从清晨到夜晚的景象,还有午餐前常让我去玩的那个广场,我常去买东西的那些街道,以及晴朗的日子我们常去散步的那些小路。这很像日本人玩的一个游戏,他们把一些折好的小纸片,浸在盛满清水的瓷碗里,这些形状差不多的小纸片,在往下沉的当口,纷纷伸展开来,显出轮廓,展示色彩,变幻不定,或为花,或为房屋,或为人物,而神态各异,惟妙惟肖。现在也是这样,我们的花园和斯万先生的苗圃里的所有花卉,还有维沃纳河里的睡莲,乡间本分的村民和他们的小屋,教堂,整个贡布雷和它周围的景色,一切的一切,形态缤纷,具体而微,大街小巷和花园,全都从我的茶杯里浮现了出来。

II

贡布雷,我们在复活节前的那个星期来到这儿。从十法里外的火车上望去,看到的仅是一座教堂,这就是贡布雷,在向远方宣告它的存在,诉说它的风致。当我们离得更近些了,教堂就像一个牧羊女把羊群拢在自己身边一样,在旷野里迎着风,把密匝的房屋那毛茸茸的灰色屋顶收在自己高高的深色披风周围。中世纪城墙的残垣,断断续续地把这些房屋围在中央,画出一条文艺复兴前期油画上小城那般溜圆的曲线。就居家而言,贡布雷稍稍显得有些阴郁,因为它的那些街道两旁的房舍都用当地色泽灰暗的石头砌成。门前有台阶,顶上的山墙把阴影投在门前,所以街上显得很暗,太阳刚下山,家家户户的厅堂里就撩起窗帘、点上灯了。一些街道是以圣徒庄严的名字命名的(其中不少都跟贡布雷早年几位领主的掌故有关):圣伊莱尔街;圣雅各街,我姑妈的家就在那儿;圣伊尔德加德街,姑妈家的铁门冲着它;还有圣灵街,她家花园的边门开出去就是这条街。贡布雷的这些街道,留存在我的记忆深处,跟我此刻看出去的这个世界迥然不同,我觉得它们连同高踞在广场上的那座教堂,都显得比幻灯机打出的影像还要虚幻;有时我甚至觉得,要是还能穿过圣伊莱尔街,还能在鸟儿街上那座古色古香的飞鸟旅店租上一间客房——从那地下室的气窗里飘上来的厨房的气味,至今还不时一阵一阵地、热气腾腾地在我心头升起——那就好比是开始跟冥冥中的另一个世界有了联系,比结识戈洛或者跟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37]交谈更加神奇,更妙不可言。

那时我们住在莱奥妮姑妈家里,她母亲就是我姑婆,也就是我祖父的表妹。这位姑妈,自从她的丈夫,我的奥克塔夫姨夫去世以后,先是不肯离开贡布雷,接下来是不肯离开她在贡布雷的家,再接下来是不肯离开她的房间,最后是不肯离开她的床,干脆不下来了。她整天躺在床上,处于那么一种状态之中,叫人难以确定那究竟是忧伤,是身体虚弱,是疾病缠身,还是抱着偏执的念头,抑或满怀虔诚的信心。她的那套房间临着圣雅各街,这条街远远地一直通到大草坪(这个名称相对于小草坪而言,后者绿意盎然地坐落在市中心的三岔路口),街面很平坦,灰不溜秋的,几乎家家门口都有三级高高的台阶,看上去就像有位雕凿哥特式圣像的匠人,在本来可以刻个耶稣降生的马槽或受难的髑髅地的石头上,凿了一条狭道似的。我姑妈其实就只住两个毗连的房间,每天下午总在其中一间,好让用人给另一间换换空气。这是外省常见的那种房间,它们——如同在有些地区,大片大片的天空或海域浮游着无数肉眼看不见的原生动物,因而变得亮光闪闪或香气弥漫那样——会以上千种气味令我们心醉神迷,那是从美德、智慧和习俗,从一种隐秘的、看不见的、氤氲般悬凝在房间里的丰腴的精神生活中散发出来的气息;诚然,那仍是一种自然的气息,就像邻近田野上飘来的气息一样带有季节的色彩,但已经给幽闭起来,失去了野趣,变成了藏品,就像当年从果园摘下的水果给加工成了玲珑剔透的美味的果冻;这些气息也随季节的更迭而变换,但毕竟有了一种柜藏的特色和家常的风味,霜寒让新鲜热面包的温馨给消融以后,这些气息就变得像乡镇上报时的大钟那样闲适,那样一丝不苟,悠忽而又有条不紊,无忧无虑而又高瞻远瞩,有如洗衣女工那般清新,有如早晨那般宁谧,充满虔诚的意味,怡然自得地把整座小城笼罩在一种和平的氛围里,这种氛围对小城居民而言,只是让他们徒添愁绪,越发感到生活的平凡罢了,但这种平凡,对没有在这座小城生活过的匆匆的来客,却成了汩汩不绝的诗的源头。这两个房间的空气中充满着一种滋养膏腴、沁人心脾的静谧的精华,我往里走,就不禁变得垂涎欲滴起来。尤其是复活节的那个星期,我因为刚到贡布雷的缘故,对这种况味的感受特别敏锐:乍暖还寒的早晨,我进屋去向姑妈问安的时候,总得先在外面那间屋里等一会儿,残冬的阳光钻进屋来,挨在壁炉跟前取暖,炉膛的砖墙之间,火生得正旺,整个房间都有一股烟灰的味儿,犹如乡间两旁有挡墙的大炉灶或是城堡里的大壁炉台,坐在屋里,巴不得外面下雨飘雪,甚至狂风大作、暴雨滂沱,室内的恬适便添加了几分冬日蛰居的诗意;我在跪凳和轧花绒面的扶手椅中间走动了几步,这些扶手椅的靠背上总是蒙着卷叶饰边的布套;熊熊的炉火把那些诱人的香味,那些由整个房间里的空气凝聚而成的撩拨食欲的香味,犹如烤面团似的焙烤着——早晨湿润的、充满阳光的清新空气已经把这些香味和成面团,发了起来,炉火把它们不停地翻动、烤黄,让它们起酥、发泡,烘成一张乡下烘饼,一个硕大无朋的卷边果酱馅饼,我在这张大馅饼里一闻到壁橱、衣柜和印花墙纸的那种更松脆、更细腻、更令人肃然起敬但也更干涩的芳香,就会以一种连我自己也不肯承认的猴急劲儿,沉浸到绣花床罩的那股黏糊糊、淡幽幽,叫人难以消受的水果气味中去。

我听见姑妈在隔壁房间里低声地自言自语。她说话一向声音很轻,因为她总觉得自己脑子里有样什么东西碎了,来回晃荡着,她要是话说得太响,它就会挪开去的,然而她即便独自一个人待着,也没法长时间熬住不说话,因为她觉得说说话对保护嗓子有好处,能防止喉咙淤血,对她常犯的胸闷心慌毛病也有缓解作用;再说,她整天生活在一种不活动的状态中,所以把自己哪怕一丁半点的感觉都看得极其重要;这些感觉被她赋予了一种运动机能,弄得她自己都很难留住它们,而由于没有知心的人可以交流,她就对着自己诉说这些感觉,这种经常的自言自语成了她唯一的活动方式。遗憾的是,她有了这个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的习惯以后,有时就顾不得隔壁房间有没有人了,我常听见她自言自语地说:“我可得记住,我刚才没睡觉噢。”(因为,从不睡觉是她最引以为荣的事情,我们平日里说起话来都很小心,有些字眼是要避讳的:每天早上弗朗索瓦兹不是去叫醒她,而是上她屋里去;每当姑妈在白天想打个盹儿的时候,大家就说她要静一静或者养养神;要是碰巧她一时忘乎所以,脱口说出“把我吵醒了”或者“我梦见什么什么”之类的话,她马上会脸涨得通红,忙不迭地改口。)

等了一会儿,我进去吻她,向她问安,弗朗索瓦兹给她沏茶。要是姑妈觉得情绪有些激动的话,就会吩咐以药代茶,这时就由我负责把一撮椴花茶从药袋倒在一只盆子里,随后别人再把它们放进开水杯里去。干枯的茶梗弯弯曲曲地组成一幅构图匪夷所思的立体图案,在虬曲盘绕的网络中间,绽开着一朵朵色泽幽淡的小花,仿佛是由哪位画家经心安排,有意点缀上去的。叶片由于失去了,或者说改变了原来的模样,看上去就像是杂沓的不协调的东西,有的宛如飞虫透明的翅翼,有的恰似标签白色的背面,有的好像玫瑰的花瓣,但都挤在一起给压碎了,或者像筑巢那样给编了缏。成百上千不能成茶的碎枝细末——这是药剂师可爱的浪费——在制作药茶时是得弃之不用的,但它们却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喜悦,我犹如在一本书里意外地看见了熟人的名字那样,惊奇地发现它们都是真正的椴树茎梗,就跟我在车站林荫道上看见的椴树是同样的东西。这些椴树茎梗看上去之所以变了样,恰恰是由于它们并非仿制品而是真货,只是放置时间久了的缘故。每种新的形态都是从旧的形态衍化而来的,我从那些灰不溜秋的小球身上,认出了当初尚未绽开的嫩绿骨朵儿的影子;尤其是那片月光也似的柔和的粉红光泽,在干茎枯梗之林中,把小朵金色玫瑰般的挂在林梢的花儿衬托得格外分明——这是一种标记,就像一绺微光照在墙上原先有过壁画的地方那样,显示出椴树一度色彩鲜艳的部位和原本就没有颜色的部位的差异——让我明白了,这些花瓣就是那些在装进药袋之前,曾经在春天的夜晚散发出馨香的花瓣儿。这片红红的烛光,依然是旧日的颜色,只是已经半明半灭,光影幢幢,俨然是今日花事衰颓的景象了。再过不一会儿,姑妈大概就要把一块小玛德莱娜蛋糕浸到她尝过的那些残花枯叶的热气腾腾的椴花茶里去,等完全泡软后给我尝一口了。

她的床的一边有一张用柠檬树木制成的高高的黄色衣柜,另外还有一张兼作药柜和祭坛的桌子,桌面上放着一尊小小的圣母雕像和一瓶维希矿泉水,下面还有几本祈祷书和一些药方,这样一来,在床上做祷告和养身体就什么也不缺了,既不会错过服胃蛋白酶的时间,也不会耽误做晚祷的工夫。床的另一边沿着窗,看出去就是街道,她从早到晚望着街景,俨然像个波斯王公似的,靠浏览贡布雷的这部正在日复一日往下写,却又可以上溯到远古时代的编年史来解闷,过后还要跟弗朗索瓦兹一起进行评论。

我和姑妈在一起待上五分钟,她就要打发我走,因为怕我会累着她。她把苍白、憔悴的额头伸给我吻,在早晨的时候,她还没有把前额的假发梳理好,颈椎的骨突看上去就像荆冠上的那些尖尖或是诵经的念珠,她对我说:“行啦,可怜的孩子,去吧,准备望弥撒去吧。要是在楼下遇到弗朗索瓦兹,告诉她说别跟你们玩得太久了,让她一会儿就上来瞧瞧我是不是要什么东西。”

弗朗索瓦兹虽说服侍了姑妈多年,而且当时也没料到将来有一天会完全到我们家来帮佣,但我们住在那儿的几个月里,她对我姑妈确实有些不怎么尽心。在我小时候,我们还没来贡布雷之前,莱奥妮姑妈每年都是到巴黎姑婆家去过冬的。那时候我跟弗朗索瓦兹还很生疏,每逢元旦去看姑妈,母亲总要事先把一枚五法郎的硬币放在我手心里,对我说:“千万别认错人哟。等听到我说‘你好,弗朗索瓦兹’,就把这枚硬币给她。到时候我会轻轻地在你胳膊上按一下的。”我们刚迈进姑婆家幽暗的前厅,一眼就瞥见暗头里耸着一顶白得耀眼、熨得笔挺,像是用饴糖做的那般脆生生的无檐高帽,帽子下边是一张预先就在表示感激的笑脸,笑意有如同心圆似的在这张脸上荡漾开来。那就是弗朗索瓦兹,她一动不动地伫立在过道小门的门框里,恰如壁龛里的一尊圣像。我们稍稍适应了这种小教堂的幽暗光线之后,就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充满人情味的无私爱心,以及对新年赏钱的期盼在心灵最恰当部位激发起来的对上等人的拳拳敬意。妈妈在我的胳膊上用力捏了一把,大声地说:“你好,弗朗索瓦兹。”一听到这个信号,我松开手指听凭那枚硬币落了下去,被一只局促不安伸将过来的手接个正着。自从我们来到贡布雷以后,弗朗索瓦兹就成了我最熟悉的人了。她喜欢我们,至少在开头几年里,她服侍我们就像服侍我姑妈一样周到,甚至更尽心尽力,因为我们除了属于这个家族的这点魅力以外(她对那种无形之中把一群人维系在一起的血缘关系的敬重,绝不亚于一个古希腊的悲剧诗人),还占了一层便宜,那就是我们并非她平日里寻常服侍的主子。所以,我们在复活节前一天到达贡布雷的那会儿,她迎接我们时有多高兴啊。她口口声声地向我们数落天气怎么还不转晴,其实在那种时令,寒风凛冽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在她唠叨的当儿,妈妈就问候她的家人,问她女儿和侄儿外甥都好吗,外孙乖不乖,打算让他长大以后干什么,小外孙长得像不像外婆。

等大家都走了以后,妈妈又语气轻柔地跟她谈起她的父母,不厌其详地询问他们在世时的种种生活细节,因为妈妈知道弗朗索瓦兹在双亲去世以后的这些年来,还一直在为他们伤心落泪。

妈妈早就看出来了,弗朗索瓦兹不喜欢女婿,因为有他在场,她跟女儿说起话来就有些不自在,是他败坏了她跟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兴头。于是,当弗朗索瓦兹到离贡布雷几法里开外的地方去看他们的时候,妈妈笑吟吟地对她说:“弗朗索瓦兹,要是朱利安有事出门,只能整天都让玛格丽特一个人陪着您,您当然会觉得有点遗憾,不过也并不怎么太在乎。是不是呀?”弗朗索瓦兹就呵呵笑着回答说:“夫人什么都知道。夫人真比X光还厉害(她说X光时故意一笑,装作很拗口的样子,以此来自我解嘲。意思是说,瞧,我这么个无知无识的粗人,居然也搬弄起时兴的词儿来了),有一回人家拿这玩意儿给奥克塔夫夫人摆弄过,你心里想些什么,它全能看得清清楚楚哩。”说完,她就躲了开去,仿佛别人的关心让她感到很不好意思,或许是不想让人看见她掉眼泪;在妈妈来这儿以前,还从来没有一个人给过她这种充满柔情的体验,让她感觉到她这么个乡下女人的生活,她的欢乐,她的悲伤,都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也在关心,在分担着这些愉悦和忧愁。我们住在贡布雷期间,姑妈只能忍痛割爱,稍稍把弗朗索瓦兹让给我们点儿,因为她知道我母亲很喜欢这个既聪明又勤快的女仆。每天从早晨五点钟起,弗朗索瓦兹就在厨房戴上浆洗得又白又挺、看上去就像瓷器似的褶裥高帽,周身上下打扮得漂漂亮亮,仿佛要去望大弥撒的模样;她干什么事都挺勤快,而且不论身体好坏,干起活来总是像匹马那般使劲,但又从不炫耀,看上去就像没干过什么事似的。在姑妈的所有女佣当中,唯有她能在妈妈想要杯热水或清咖啡的时候,端来真正滚烫的开水或咖啡。她属于这样的一类用人,生客乍见之下会觉得不喜欢他们,原因也许在于他们心里很明白自己对客人一无所求,主人宁可客人从此不再上门,也决不会辞退他们的,所以不想费神去巴结客人,对客人献殷勤;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深受主人的器重,因为主人赏识的是他们的实际能力,而不是那种表面的讨人喜欢或者低声下气的逢迎,那固然能给客人留下个好印象,但背后却有着一种无法调教的低能。

弗朗索瓦兹把我父母周到地照料停当以后,方才上楼到姑妈房里去给她服蛋白酶,问她午饭吃什么。这时候,姑妈少不得要就某个重大事件发表一通看法或者提供一番解释:

“弗朗索瓦兹,您知道怎么来着,古比尔夫人刚才去接她姐姐,比平时迟了一刻钟哪;要是她路上再磨磨蹭蹭的,我敢说她要到举扬圣体以后才能赶到教堂。”

“咳!可不是。”弗朗索瓦兹答道。

“弗朗索瓦兹,您要是早来五分钟,就能赶上瞧见安贝尔夫人打下面走过,手里捧的芦笋要比卡洛大妈那儿的粗一倍呢。您想法子到她的女仆那儿去打听一下,这是从哪儿弄来的。既然今年您用各式各样的沙司给我们做芦笋,您大概总能给咱们那几位远道来的客人也弄点这样的芦笋来吧。”

“这些芦笋,敢情是从神父先生家的园子里弄来的呗。”弗朗索瓦兹说。

“哦!瞧您说的,可怜的弗朗索瓦兹,”姑妈耸耸肩膀接口说,“神父先生家!您明明知道他种的芦笋长得又小又瘪。我告诉您吧,这些芦笋可有胳臂那么粗哩。当然不是您的胳臂,而是像我这今年又瘦了一匝的胳臂……弗朗索瓦兹,这震得我头昏脑涨的排钟声,难道您就没听见?”

“没听见,奥克塔夫夫人。”

“哦!可怜的姑娘,看来您的脑瓜子还挺结实,这是托仁慈的天主的福哪。刚才玛格洛娜去找皮普罗大夫来着。他马上就随她出了门,走到鸟儿街那头拐了弯。准是有哪个孩子病了。”

“哎呀!我的主啊。”弗朗索瓦兹叹着气说。她一听到人家提到有哪个不认识的人遭遇不幸,就觉得受不了,哪怕那人远在天边,她也要长吁短叹一阵。

“弗朗索瓦兹,那丧钟到底是为谁敲的呢?噢!我的主啊,敢情是为卢梭夫人呗。我怎么给忘了,她不是前两天才过世的吗?哦!我也快了,仁慈的天主也该要把我召回去了。打从我那可怜的奥克塔夫走了以后,我就不知道我这脑瓜子是怎么搞的了。不过,我这是在浪费您的时间了吧,我的姑娘。”

“瞧您说的,奥克塔夫夫人,我的时间可没那么金贵;天主给的时间,又没要我们花一个子儿。我就不过想去瞧瞧火熄了没有。”

就这样,弗朗索瓦兹和我姑妈在这场晨晤中,共同评论了当天发生的第一批事件。但有时候,事态特别神秘,特别严重,姑妈觉得不能坐等弗朗索瓦兹,于是四下震耳欲聋的铃声响彻了整幢房子。

“可是奥克塔夫夫人,这会儿还不到服蛋白酶的时候呀,”弗朗索瓦兹说,“莫非您觉得头晕啦?”

“不是,弗朗索瓦兹,”姑妈说,“哦,我是说,是有那么点儿。您也知道,现在我不头晕的时候已经难得有了;早晚有一天我也会像卢梭夫人一样,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就一脚去了;可我并不是为这才打铃叫您的。您信不信?刚才那会儿,我就跟瞧见您一样清清楚楚地瞧见古比尔夫人领着个我不认识的小女孩过去。您上卡米的杂货铺去买两个苏的盐,那女孩究竟是谁,泰奥多尔准能给您说个八九不离十。”

“那敢情是皮潘先生的女儿呗。”弗朗索瓦兹说,她宁愿即刻做出一个解释,因为打早晨起她已经上卡米的铺子去过两回了。

“皮潘先生的女儿!哦!您打量我会信您哪,可怜的弗朗索瓦兹!他的女儿我还能不认识?”

“可我没说是大女儿呀,奥克塔夫夫人,我说的是那个丫头片子,就是在儒伊念寄宿学校的那个。我好像今儿早起见过她。”

“哦!这还差不多,”姑妈说,“她准是来过节的。没错!不用再去打听了,她就是来过节的。这下好了,咱们待会儿准能瞧见萨兹拉夫人敲她姐姐家的门来吃午饭啦。准没错儿!我刚瞧见加洛潘点心铺的小伙计端着一只水果馅饼过去。您瞧着吧,这只馅饼准是送到古比尔夫人家里去的。”

“古比尔夫人家里只要一来客人,奥克塔夫夫人,不多一会儿您就能瞧见她那一家子人全都赶来吃午饭啦。这不,说起来时光也不算早喽。”弗朗索瓦兹说,她急于下楼去张罗午饭,所以倘若能撇下我姑妈独自去望街景,她才巴不得呢。

“哦!起码要等到中午哩。”姑妈用一种无奈的语调回答说,一边心焦地瞅了瞅挂钟,但也只是偷偷地瞅一眼,因为她不想让旁人看见她这么个目无下尘的人,得知古比尔夫人请人吃饭,居然会兴致如此之高,更何况这点乐趣不巧还得等上一个多钟头才能享受得到呢。“偏偏又碰上我吃中饭的时候!”她又自言自语地嘟哝说。这顿午餐,在她已经是一桩足以过瘾的赏心乐事,所以她并不希望同时再来一桩别的趣事。“您总不会忘记把奶油浇煎蛋盛在一只浅底盆里给我端来吧?”只有浅底盆上才绘有故事人物,姑妈每次吃饭时总要乐滋滋地端详当天给她端上来的那只盆子上的图画故事。她戴上老花眼镜,细细地辨认着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一边看一边笑吟吟地说:“真好,真好。”

“我还是上卡米的铺子去一趟吧……”弗朗索瓦兹看出姑妈不会再打发她上杂货铺去了,就这么说。

“不,不用去啦,那准是皮潘小姐。可怜的弗朗索瓦兹,真对不起,好端端地让您上楼跑一趟。”

可是姑妈心里很明白,她按铃唤弗朗索瓦兹上楼来,绝不是让她白跑一趟。在贡布雷,一个大家不认识的陌生人,简直就像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神祇一样令人不可思议,而且事实上,就我的记忆所及,凡是碰到圣灵街或是广场上出现了一位叫人瞠目结舌的人物,随之而来的周密调查,没有一次不是以化神奇为熟人而告终的,对此人的身份来历,或具体而微,或笼统大概,总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而且最后此人还总会跟贡布雷的某人沾亲带故。这位是索通夫人的儿子,刚服完兵役回来;那位是佩德罗神父的侄女,刚从修道院出来;还有那位是本堂神父的兄弟,夏多丹的税务官,他不是刚退休,就是来过节的。当初一见之下,居然会觉得在贡布雷还有大家不认识的陌生人,那只是因为骤然间没能认出他们,没能对得上号。其实索通夫人和本堂神父早就说起过他们在等远客来访呢。我晚上散步回来,上楼把一路遇见的事情讲给姑妈听,要是一不小心提到我们在老桥附近碰到一个男人,连外公也不认识他,那么姑妈即刻就会嚷道:“一个连你外公也不认识的男人,啊!你打量我会信你呀!”话虽这么说,这个消息毕竟使她有些激动,她决定要把事情弄个明白,于是外公给请来了。“您在老桥边上究竟遇见谁了,叔叔?一个您不认识的男人?”“谁说我不认识啦,”外公回答说,“那是普罗斯佩,布耶伯夫夫人的园丁的兄弟呗。”“噢!是这么回事,”姑妈说着,心定了下来,脸微微有些发红;她讪笑着耸耸肩膀,补上一句,“怪不得他告诉我说你们碰见个您不认识的人了哪!”于是,家里人关照我下次要当心些,千万别再随口乱讲,惹得姑妈情绪这样激动。在贡布雷,谁跟谁都认识,无论牲畜也好,人也好,大伙儿全都认识,所以,赶上哪天姑妈瞧见下面有条她不认识的狗跑过,她就会搜索枯肠,把她的推理才能和闲暇时间全都奉献给这桩令人费解的公案。

“没准儿这是萨兹拉夫人的狗。”弗朗索瓦兹说,她也没多大把握,但又想安安姑妈的心,免得她头昏脑涨。

“敢情我会不认识萨兹拉夫人的狗!”姑妈回答道,她的批判精神不容她如此轻易地接受一桩事实。

“哦!没准儿这是加洛潘先生新近从利齐厄带回来的那条狗吧。”

“哦!这还差不多。”

“听说这条狗可乖着哪,”弗朗索瓦兹说,她这是从泰奥多尔那儿听来的消息,“机灵得像人一个样,脾气又好,又和气,总是那么乖巧懂事。一只才这么大小的畜生就知道讨人喜欢,可真是难得哟。奥克塔夫夫人,我得告退了,我没时间闲聊,马上就到十点了,可我不光炉子没生旺,还有好些芦笋得剥呢。”

“怎么,弗朗索瓦兹,又是芦笋!今年您是买芦笋上瘾了吧,再这么下去,您要把咱们那几位巴黎人的胃口给吃倒喽!”

“才不会呢,奥克塔夫夫人,他们可喜欢吃哩。待会儿他们从教堂回来,胃口准好,您就等着瞧他们大口大口地吃吧。”

“说到教堂,他们这会儿该到那儿了;您最好别耽搁时间了。快去照看您的午饭吧。”

就在姑妈和弗朗索瓦兹这么闲聊的当口,我正陪着父母在望弥撒。咱们的那座教堂,我有多爱它,它此刻又多么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啊!我们走进教堂时穿过的那座古老的门廊,黑咕隆咚的,四处都是痘瘢似的斑斑点点,墙角已经歪斜,而且凹陷进去很深(门廊尽头的那只圣水缸也一样),仿佛几世纪以来,进这教堂来的农妇的外衣,以及她们怯生生地去蘸圣水的手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擦过这些石块,天长日久就形成了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使坚硬的石块形状发生了欹斜,而且在上面磨出了一道道沟痕,犹如载货马车天天跟界石磕碰,总要在上面留下车轮的痕迹一般。贡布雷历代神父高贵的遗骨,埋在一方方墓石下面,犹如给祭坛铺就了一条带有灵气的通道,这些墓石本身已经失却僵硬、板滞的意味,因为时光使它们变得线条很柔和,沿着磨去棱角的石板轮廓线,有如稠厚的蜂蜜在流淌似的时起时伏,当年四四方方的边棱已不复可见,黄澄澄的流波所过之处,一个花写的哥特体大写字母变了形,大理石上镌刻的白色的紫堇图案也变得模糊了;而在近边的那块墓石上,不仅紫堇图案已经磨蚀,而且椭圆形的拉丁文铭文也挤挨在一起,字体的布局更无章法可言,一个词中的两个字母靠得特别近,其他几个字母则分得特别开。教堂的彩绘玻璃窗,愈是阳光不足的日子,愈是显得绚丽多彩,以致逢到外面天阴的时候,我总料定教堂里是光灿灿的;有一扇彩绘大玻璃窗,整个儿只画了一个纸牌里国王模样的人物,他就在那上面待着,头上是教堂建筑的拱盖,一副顶天立地的架势(有时在中午时分,碰上一星期中没有祭礼的日子——这是很难得的,教堂里空气流通,人也寥寥无几,阳光照耀在富丽堂皇的陈设上,使整座教堂变得更有人情味,也显得很豪华,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座中世纪风味的旅馆里大理石上有着雕饰、玻璃上画着图案的大厅,完全是可以供人住宿的——在这扇彩绘玻璃窗反射的蓝幽幽的光照里,可以看见萨兹拉夫人来做上一小会儿祷告,扎得整整齐齐的一包小蛋糕就搁在旁边的跪凳上,那是她刚从对面糕点铺买来,准备带回家在午餐时吃的);另一扇彩绘大玻璃窗上,画着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积雪仿佛把彩绘玻璃给冻住了,雾凇似的雪子使彩绘玻璃变得胖鼓鼓的,宛如普通房舍的玻璃窗上结满雪花,被晨曦照得发亮的模样(想必也正是这晨曦,给祭坛后面的彩屏抹上了一层分外娇艳的颜色,看上去仿佛那色彩并不是石料装饰屏上所固有的,而是由教堂外面行将收敛的晨光临时染上的)。所有这些彩绘玻璃窗,都已年代悠远,随处可以见到历经世纪沧桑的积尘,在荧光烁烁地显示着它们的年岁,由一扇扇彩绘玻璃窗织成的这幅美妙的挂毯,的确光亮灿烂,但也磨勚到了经纬毕露的地步。其中有一扇窗很像长条的棋盘,划分出上百块长方形的彩绘玻璃格子,一派蓝莹莹的色调,又好似一副硕大的纸牌,样子跟当年查理六世[38]玩过的纸牌相仿;可是,不知是由于掠过了一道光线,还是由于我移动的目光把这些渐次明灭的彩绘玻璃看成了一片跳动着的瑰丽的火焰,不一会儿,只见这排彩绘玻璃迸射出孔雀开屏般色彩缤纷的亮光,颤颤悠悠地波动起来,形成一道火红的奇异的雨帘,从幽暗的石头拱顶,沿着潮湿的墙壁往下流淌,仿佛我正置身于怪石嶙峋、虹光闪动的大岩洞里,跟随着手捧祈祷书的父母在洞穴的平地上往前走;俄顷,那些菱形小格玻璃都变得异样地清澈透明,有如并排镶嵌在一副硕大无朋的古罗马胸甲上的蓝宝石,显得坚硬无比,然而在它们背后,你又可以感觉到有一样比所有这些奇珍异宝更可爱的东西,那就是偶尔亮出的太阳的笑脸;在沐照那些彩绘玻璃的幽蓝柔和的光波里,就跟在广场的石板或市集的铺草上一样,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它的存在;甚至就在复活节前我们刚到贡布雷的那阵子,起初的几个星期天,地面依然是光秃秃、黑黝黝的,太阳的笑脸却像上溯到圣路易[39]的继位者时代的某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春天那样,让那幅金光灿灿、明亮夺目、用彩绘玻璃装饰成毋忘我草图案的大挂毯,焕发出盎然的生机。

两幅立经挂毯上,描绘的是以斯帖[40]加冕的场面(按照惯例,亚哈随鲁的脸画得像某位法国国王,而以斯帖则像这位国王钟爱的一位盖尔芒特府的贵夫人),由于色彩变淡,画面反倒平添了一种表现力,一种立体感,一种亮度:以斯帖唇边的些许玫瑰红,游移到了嘴唇轮廓线的外边;长裙的黄色显得如此腻厚和浓重,以致整条长裙有种沉甸甸的质感,从仿佛往后退去的背景上猛不丁地突现了出来;在这幅用丝线和羊毛织成的挂毯的下部,依然保存着树木葱茏的面貌,但是到了挂毯的上部,色泽就发湮了,树顶泛黄的枝丫,看上去呈金黄色,而且仿佛被一道无形阳光的蛮横斜照抹去了一半色泽,显得有些暗淡。所有这一切,再加上那些在我几乎就像人物传说中的名人给教堂留下的珍迹(那枚雕镂精细的金十字架,据说是圣埃洛瓦的作品,当年由达戈贝尔[41]亲赐教堂,还有日耳曼人路易[42]的王子们的那个合葬墓,斑岩砌成的墓身上镶嵌着铜饰),使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当我们向祷告席走去时,仿佛我并不是在教堂里行走,而是置身在一座仙女曾经去过的山谷,农夫在那里能惊奇地看到仙女们在岩石、树林和池沼间经过时留下的可触摸的痕迹。所有这些,使这教堂在我心目中成了跟小城别处迥然不同的所在:成了一座,不妨这么说吧,占据着四维空间的建筑——那第四维就是时间,如同航船穿行在世纪的长河里,驶过一个又一个厅堂,一座又一座圣殿,仿佛征服和跨越的不仅仅是区区几米路程,而是它以凯旋者的姿态从中驶过的一个又一个时代和纪元;它把野蛮粗鄙的十一世纪隐匿在厚厚的石壁之中,沉甸甸的拱腹塞满大块的砾石,堵得严严实实,只有钟楼楼梯在门廊边上形成的那个深陷的凹坑才透露出些许往昔的信息,但即使在这儿,那个时代的痕迹仍被遮掩在造型优雅的哥特式拱孔后面,这些拱孔风姿绰约地站在它前面,犹如一群大姐姐为了不让外人瞧见相貌粗蠢、脾气乖戾、衣衫不整的小弟弟,笑吟吟地挤在一起,把他挡在身后;它的塔楼高耸在广场上,塔尖直指蓝天,这座塔楼当年曾领略过圣路易的风采,而且仿佛至今依然还在重睹他的身影;它还能随着那座地下室坠入墨洛温王朝[43]的茫茫黑夜,而泰奥多尔和他姐姐,此刻正擎着蜡烛在里面为我们引路,昏黑的拱顶上突起着粗壮的横肋,好似一只巨大的蝙蝠张开的翼膜。他俩摸索着走在我们前面,烛光照亮了西日贝尔[44]的小女儿的墓,墓石上有一道很深的裂痕——很像化石上的印痕——据传是“让水晶玻璃灯给砸出来的,法兰克公主遇难的那天晚上,悬在现在后殿这地方的一盏水晶玻璃灯突然从金挂链上脱落下来,水晶玻璃没摔碎,灯火也没熄灭,但居然砸进了石头,在后来做了墓石的这块石头上留下了一道印痕”。

贡布雷教堂的后殿,对它真的还能说什么呢?它是那么粗俗,非但谈不上艺术的美感,而且毫无宗教的激情可言。从外面看,由于它临着的那个交叉路口比较低,所以粗陋的外墙在底部垫了一层由毛毛糙糙的砾石砌成的墙基,全是小石子像皮刺似的戳在外面,看上去真是没点儿教堂的况味,彩绘玻璃的窗洞似乎又开得特别高,整堵墙的外貌与其说像教堂,倒不如说像监狱。当然,后来当我回忆起所有那些我见过的其他教堂辉煌的后殿时,我从来不曾想到把它们跟贡布雷的后殿进行对照。只是有一天,在外省的一条小街道的拐角处,我瞥见三条街道交会的路口对面,竖着一堵加高过的墙,墙面毛毛糙糙,彩绘玻璃窗的窗洞开得很高,外观就跟贡布雷的后殿一模一样的不对称。当时我并没有像在夏特勒或是兰斯那样去考虑宗教感情在那儿是何等有力地表现了出来,但我情不自禁地脱口喊出:“教堂!”

教堂!我们这熟稔的所在啊。它的北门坐落在圣伊莱尔街上,位于拉潘先生的药铺和卢瓦佐夫人住宅之间,跟这两户邻居紧挨着;倘若贡布雷的街道上有门牌号码的话,它作为贡布雷的一户住宅,准也有个门牌号码,而且恐怕邮差每天早晨来送信的时候,在前脚从拉潘先生的铺子出来,后脚还没进卢瓦佐夫人家的当口,也该在它前面停一停;然而在教堂跟所有不是教堂的住所之间,始终存在着一条我的理智无法逾越的界限。卢瓦佐夫人家窗台上的那盆吊钟海棠有个坏习惯,老爱把耷拉着脑袋的枝条到处乱伸,枝头的花骨朵儿长大以后,总又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血色极好、红得发紫的脸颊凑到教堂阴暗的墙上去凉快凉快,但尽管如此,这些吊钟海棠在我的心目中并未因此而变得神圣起来;在这些花儿和它们所投身的黑乎乎的石块之间,虽然我的肉眼看不出间隙,但在我的心灵里却始终保留着一道鸿沟。

从很远的地方就能认出圣伊莱尔教堂的钟楼,贡布雷还没有在地平线上露面的时候,钟楼那令人难忘的身影,就已经远远地呈现在眼前了;复活节前的那个星期,我们从巴黎乘火车驶来的当口,父亲瞥见了这座在天空上轮番画过一道道弧线、尖顶上的风信鸡四下转动着的钟楼,就冲着我们说:“嗨,把毯子收拾好,咱们到了。”还有一次我们从贡布雷出发做长距离散步,沿着一段狭仄的小路走到一个地方,眼前骤然间出现一片非常开阔的空地,前方匝绕着一围丛林,远远望去,只见圣伊莱尔教堂钟楼优雅的尖顶高耸在参差不齐的林木之上,但它显得那么纤细,粉红的色泽又是那么淡然,看上去就像是有谁为给这片景色、这幅大自然的杰作添上一抹艺术的痕迹,一道仅有的人为的印记,才用指甲在天际划了这么个道道似的。当我们走得更近,能瞧见挨在钟楼边上显得稍矮的那座半圮的四方形塔楼时,使我们感到惊异的,是塔身石块的那种黑里泛红的色调;在秋雾弥漫的清晨,不妨这么说吧,就像有座色泽如地锦草[45]似的红彤彤的废墟,耸立在大片暗紫色的葡萄丛中。

我们回家路过广场时,外婆常会叫我停下望望这座钟楼。塔楼上的窗户两扇一组,分层排列,彼此间的距离保持着一种准确、别致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所具有的美感和尊严,并不只适用于人的五官哩。每隔一阵就从塔楼窗口飞出一群乌鸦,它们凌空落下,聒噪着打着旋,仿佛那些先前任凭它们嬉戏而视若无睹的古老的石块,顷刻间变得无法容身,成了骚动之源,把这群惊惶不安的暮鸦轰了下来。随后,它们在暮霭沉沉的紫红色天幕上扑翅斜飞一通,突然又安静下来,重新飞回塔楼栖息,不安之源重又变成了福地;一些乌鸦上下错落地停歇在一个小钟楼的尖顶上,看起来像一动不动,但说不定是正待啄食小虫,就像海鸥以渔人般寂然不动的姿势停歇在浪尖上一样。我不太知道为什么,外婆总觉着圣伊莱尔教堂的钟楼超尘脱俗,从而使她更爱大自然(当人类的双手不曾像我姑婆的园丁那样去玷污它的时候)和天才的杰作,认定它们对造福人类都有重大影响。虽然人们所见的教堂的每个部分,都通过一种它天赋的思想显示着它与所有其他建筑的区别,然而让它真正意识到自己的价值,表明自己独具个性、责无旁贷的存在的,似乎还是这座钟楼。这座钟楼在为它立言哩。我隐隐约约地觉得,外婆在贡布雷的钟楼上找到了对她来说这世上最可珍贵的东西,那就是自然的风致和卓异的气度。她不懂建筑,但她爱说:“孩子们,你们爱笑我就笑吧,可我觉着,或许它不合规范,并不漂亮,可是那古里古怪的老派模样儿,让我瞧着挺受用。我敢说,要是它会弹琴的话,一准不会弹得干巴巴的。”她注视着钟楼,目光随着它徐徐升起,顺着塔身石块虔诚地倾向天空的斜势,眼望着两边的斜面彼此愈靠愈近,犹如双手在合掌祈祷,她的整个身心都跟尖顶的取势融为一体,目光也仿佛随它向天而去;与此同时,她朝向塔身陈旧剥蚀的石块亲切地笑着,此刻仅有塔尖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而一旦整个塔身进入这抹夕照的范围,就会敷上一层柔美的色调,仿佛骤然间升得又高又远,好似一支用假声升高八度演唱的歌。

圣伊莱尔教堂的钟楼,赋予所有的行业以象征的标志,赋予所有的时刻以美好的意义,也赋予所有关于城市的观点以真正的价值。从我的房间里望去,只能看见它那深灰色的板岩墙基;但当我在夏日的某个星期天炎热的早晨,望见这些板岩犹如一轮黑太阳那样熠熠生辉的时候,我就会对自己说:“我的天主!九点啦!得准备去望大弥撒了,要是我还想有时间先跟莱奥妮姑妈道个别的话。”而且我能确切地知道广场上的光线是什么颜色,我也知道市集上热浪滚滚,尘埃飞扬,我还知道店铺的凉棚投下浓荫,而妈妈也许会赶在望弥撒前走进去买几块手帕,店堂里散发着一股坯布的气味,掌柜的挺起腰来吩咐伙计拿货给妈妈挑选,他已经准备关门打烊,刚在后间换上了节日的上衣,正在洗手哩,说起这双手,他还有个习惯,每隔五分钟就要带着一副踌躇满志、雅兴大发的得意神情搓这双手,哪怕生意再不景气,也照搓不误。

弥撒过后,我们到泰奥多尔的铺子吩咐他送一只比平时大些的奶油圆球蛋糕上门,因为我的表兄弟趁今儿天气好,要从蒂贝尔齐赶来跟我们一起用午餐。钟楼耸立在我们面前,就像一只烤得金黄松脆的祝圣大蛋糕,鳞片似的砖瓦和松脂似的墙面,在阳光下闪烁着,锋利的尖顶直刺蓝天。傍晚时分,当我散步回来,想到过一会儿就要跟妈妈道晚安,就要再也见不到她了,这钟楼在一片薄暮中反倒显得格外温柔起来,它看上去犹如悬在苍茫的天际,像一只褐色的丝绒靠垫似的往后倚去,天空在它的轻压下微微凹陷进去,给它让出地方,并随即又团团围在它的四周;鸟儿绕着钟楼盘旋飞翔,它们的叫声仿佛更为钟楼增添了几分静谧,尖顶也越发显得高远,整个钟楼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意味。

即使当我们走在教堂背后的街上,看不见教堂的时候,周围的一切,其位置似乎仍是根据这座不时在屋宇间冒出头来的钟楼而定的,而且正因为这钟楼是在看不见教堂的情形下出现的,或许它才更能拨动人们的心弦。当然,有许多别的钟楼从这样的角度看过去要更美得多,我的记忆中有好些高耸于屋宇之上的钟楼的图景,跟贡布雷阴郁街巷构成的图景相比,确是另有一种艺术旨趣。我不会忘记巴尔贝克邻近的那座趣味盎然的诺曼底城市,城里有两座可爱的十八世纪的宅邸,对我来说,这两座宅邸在许多方面都亲切而可敬,当我从那台阶通往河沿的美丽花园望过去的时候,可以看见一座遮蔽在宅邸后面的教堂露出的哥特式尖顶,它高高地矗立着,看上去就像是在两座宅邸终止之后,再高踞其上,而它的模样是那么与众不同,那么弥足珍贵,那么节节向上,那么红而不艳,那么光泽迷人,在我眼里这个有如某种闪着珐琅的寒光、塔形贝壳似的紫红色的尖顶,仿佛夹在沙滩上两颗紧挨着的美丽的卵石中间,而又超脱于它们之上。甚至在巴黎城里一个最丑陋的街区,我也记得有那么一扇窗户,从那里看出去,穿过一街一街鳞次栉比的屋顶所构成的近景、中景,乃至远景,可以望见一座紫色的钟楼,有时它会变成淡红色,有时在从暮色中迭现出来的最典雅的影像上,它还会呈现一种由灰色调衬托着的黑色,那就是圣奥古斯丁教堂的圆顶钟楼,它使巴黎的这处景观具有了皮拉内西[46]笔下某些罗马风光版画的特点。可是,无论我的记忆以何种风格来描绘这些纤小的版画,其中任何一幅都没能体现出我早已失去的那种感情,那种使我们不是把某一对象当作观赏的目标,而是把它看作一种独一无二的存在的感情,它们全都没能如同从教堂后面的街巷所见到的贡布雷钟楼景观这样,深刻地影响我整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下午五点钟我上邮局去取信时,在左边跟我才隔开几幢房屋的地方,会冷不丁地瞥见它那孤零零的尖顶耸起在一排屋顶之上;要是我不想往那个方向走,而是想到萨兹拉夫人府上去问个安的话,我就会看着这排屋顶沿着斜坡的另一侧通往低处,知道过了钟楼以后,到第二个街口就得拐弯了;要是我走得更远,往车站的方向而去,那么从斜刺里还能瞥见它展现屋脊和墙面的新的身影,好比一个刚体在旋转时冷不防被我觑见了似的;倘若从维沃纳河的岸边望去,由于透视的缘故,教堂后殿仿佛正在积聚力气,使足劲儿迸发出钟楼借以将尖顶引向云霄的力量;无论哪种情形,所有的一切最终都会回归到它身上,它永远凌驾于其他一切之上,以它那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人们眼前的小尖塔,审视着全镇的房舍,这小小的尖顶矗立在我面前,就像是天主的手指,尽管天主隐迹于人群之中不露真身,但我并不会就此把他混同于芸芸众生啊。直到今天仍然如此,要是在一座外省的大城市,或者在巴黎某个我不熟悉的街区,有哪位给我指路的行人,远远地指给我看前面那条街的街角上一家医院的大钟,或是一座修道院顶端像戴着僧帽的钟楼作为指示方位的标志,我总会隐隐约约地发觉在它身上有某些跟我那亲爱的、业已消失的形象颇为相似的地方,倘若这位行人转过身来想看看我有没有走错路,他准会惊愕地瞅见我还没迈步,兀自呆望着那座钟楼,忘了散步,忘了买东西,一连几个小时,寂然不动地伫立在那儿,在记忆深处寻觅着,感觉到在我内心深处有了一些从忘川夺回的正在干涸、正在重建的土地。这会儿,我或许比刚才向他问路时还要焦急,我依然在寻路,我转过了一条街……可是……那是在我心中的街哟……

做好弥撒回家的路上,我们常会遇见勒格朗丹先生,他在巴黎当工程师,平时除了休假,只有在星期六晚上到星期一早上才能待在贡布雷的宅邸。他是那类除了在科学生涯中成绩显著,还具有另外的文化修养的人,诸如文学、艺术,他们都很在行,这些修养跟从事的专业不相干,但在谈话时派得上用场。这些人比许多文学家更有文采(那时候我们不知道勒格朗丹先生还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所以看到有位著名音乐家为他的诗谱了曲,都有些大惊小怪的),比好些画家技巧更纯熟,他们总以为眼下的生活并不适合自己,所以对待这份讲究实际的职业,不是抱一种随兴之所至的不在意态度,就是抱一种居高临下的认真态度,心里虽有牢骚,做事却一丝不苟。勒格朗丹先生个子高高的,风度优雅,清秀的脸上蓄着两撇长长的金黄色小胡子,显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蓝蓝的眼眸里射出参透世故的目光,举止彬彬有礼,说话滔滔不绝,在全家人的眼里,他就是以高雅方式生活的成功男人的典范,我们家里常常要谈起他。只有外婆觉得他说话太文绉绉,有点掉书袋,没有他那飘在胸前打大花结的领带和学生装式的单排纽上衣那样自然。外婆感到吃惊的还有他那些情绪激昂的长篇大论,这些宏论往往是抨击贵族阶层和热衷名利、附庸风雅的习尚的,“毫无疑问,圣保罗所说的无可赦免的罪孽,就是指的这种罪孽[47]”。

热衷于名利的野心,是外婆无从领略,而且几乎无法理解的一种感情,所以在她看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如此慷慨激昂地去大事讨伐。况且,外婆总觉着,既然勒格朗丹先生的姐姐在巴尔贝克附近嫁了一位下诺曼底的贵族,他再这么拼命攻击贵族阶层,甚至指责大革命没有把他们全送上断头台,那就未免有失雅量了。

“各位,你们好!”他迎上前来说。“你们能长住这儿,可真是有福气;可我明天就得回巴黎,回我那窝里去。哦!”他脸上挂着他所特有的那种微笑,略带嘲讽和失意,而又有点漫不经心,“当然我那个家里也什么劳什子都有。可就是缺了一样必不可少的东西,一大片像这样的蓝天。尽力让您的生活中永远保持这片蓝天吧,孩子,”他转过脸来对我说,“您心地善良,禀赋卓异,天生有一种艺术家的气质,千万别辜负了它。”

我们回到家里,姑妈打发人来问,古比尔夫人做弥撒是不是迟到了,这下子我们可答不上来了。反过来,我们告诉她有位画家在教堂里临摹彩绘玻璃上的坏东西吉尔贝,却又让她增添了一层烦恼。弗朗索瓦兹即刻被派往杂货铺去打探消息,却因为没见着泰奥多尔,颓然而归;这个泰奥多尔,一身而兼二任,既是教堂唱诗班成员,在教堂担着些干系,又是杂货铺伙计,平时跟各色人等都打交道,所以,事无巨细没有他不知道的。

“唉!”姑妈叹口气,“真盼欧拉莉这会儿就来哟。这事儿也只有她能讲给我听喽。”

欧拉莉是个瘸腿的姑娘,天性好动又耳朵重听,她从小在德·拉布雷托纳里夫人府上帮工,夫人死后,她也就退休不干,在教堂边上找了间房子住下,平日里不时要下楼来,也不管是不是做日课的时间,就那么做一小会儿祷告或者给泰奥多尔帮个什么忙:剩下的时间里,她就去看望莱奥妮姑妈这类病人,把弥撒或晚祷中发生的事情讲给她们听。老东家给过她一笔小小的年金,但她并不反对再挣点外快,所以隔一阵就要上本堂神父或者贡布雷宗教界别的头面人物府上去揽点浆浆洗洗的活儿。她身披黑呢斗篷,头戴系带子的小白帽,差不多就像修女,由于患一种皮肤病的缘故,一部分脸颊和整个鹰钩鼻都染上了一层凤仙花般鲜艳的桃红色。她的来访是莱奥妮姑妈生活中一大乐事,因为她除了本堂神父以外,几乎已经不接待任何外人了。姑妈把所有的来访者一个个拒之门外,因为他们在她眼里分别归入了她所憎恨的两种类型。第一类人最糟糕,也是她最先撇开的,那些人居然劝她对自己的病“别太当回事”,公然主张到阳光下散散步,吃块带血的新鲜牛排,要比老躺在床上服药对她有益得多。(也不想想,她就不过多喝了两口该死的矿泉水,胃里就折腾了十四个钟头哩!)尽管这些危险性很大的谬论,他们说的时候用的是否定的语气,而且是通过某种表示不同意的沉默或表示怀疑的微笑来婉转地表达出来的。另一类人,就是那些似乎相信她病得比她自己所想的还要厉害,或者跟她自己所说的一样厉害的家伙。比如说吧,那些经姑妈再三斟酌、弗朗索瓦兹再四恳请方才获准上楼的来访者,实在不懂什么叫领情,有人居然敢觍着脸说:“天气这么好,您是不是也该去透透空气?”或者情形正相反,当她对他们说“我不行了,真的不行了,活到头喽,我可怜的朋友们”的时候,他们居然回答她说:“咳!身体不行有什么法子呢!不过像您这样总还能有一阵子吧。”这两拨子人全都一样,以后就再也别想进她的门了。而弗朗索瓦兹,如果说她看着姑妈从床上瞥见圣灵街上有个家伙像是往她家里而来,或者听见一阵门铃声骤然响起时的那副惊慌的模样,感到挺可乐的话,那么当她看到姑妈每回总有妙法把那些家伙撵走,瞧着他们那副吃了闭门羹打道回府的尴尬样儿,就越发乐不可支地开怀大笑了,她打心眼里佩服自己的东家,她断定,女主人不愿意接见那些人,那当然是因为她比他们高出一等啰。总之,姑妈是既要人家赞赏她的吃药卧床,又要人家同情她的病痛虚弱,同时还要人家对她担保她的前途乐观。

这些正是欧拉莉最拿手的。姑妈可以在一分钟里对她说上二十遍:“我不行了,可怜的欧拉莉。”欧拉莉每次都会回答:“您对自己的病看得这么准,奥克塔夫夫人,那就保准会活到一百岁,昨儿萨兹兰夫人还对我这么说来着。”(欧拉莉最坚定的信念之一,就是萨兹拉夫人应该叫萨兹兰夫人,尽管在付诸实行时一再被纠正,这一信念仍毫不动摇。)

“我可没想活一百岁。”姑妈回答说,她不喜欢人家把她的寿限说得这么确切。

此外,欧拉莉还知道怎样既给姑妈解闷,又不让她累着,所以她的来访是姑妈最高兴的事,每个星期天,只要没什么意外的事让她脱不开身,她是必定会来的,于是一到星期天,姑妈就翘首以待地盼她来,往往是起初心情挺好,可只要欧拉莉稍稍迟来一会儿,很快就变得浑身不对劲,就像饿过了头似的。期待欧拉莉的这种快乐,时间一长就变成痛苦,姑妈不停地看钟点,打呵欠,觉得自己眼看要支撑不住了。直等到天色都暗了下来,姑妈也已经不存指望的当口,才响起欧拉莉光临的门铃声,这时候,姑妈听着铃声,只觉得自己几乎要病倒了。说实在的,每逢星期天,姑妈心里就只惦着欧拉莉要来看她,所以午饭刚吃完,弗朗索瓦兹就急着等我们早点离开餐厅,好让她上楼去照料姑妈。可是(贡布雷进入天气晴朗的季节以来尤其如此)直到正午傲慢的钟声从圣伊莱尔教堂的塔楼传将下来,它那音响的花环一时间凝成十二朵花饰,为塔楼装点上纹徽,直到这钟声在我们放着祝圣面包的餐桌旁响起的时候,我们还久久地坐在画着《一千零一夜》故事的盆子跟前,由于天气炎热,更由于吃得太饱,而根本不想动弹。因为,除了鸡蛋、牛排、土豆、果酱、饼干这些事先不必报菜名的家常食品,弗朗索瓦兹还经常要添一两道菜点——添什么,视田里和果园的收成、海鲜的捕捞、市场的货源、邻居的馈赠等等情况,以及她本人的能耐而定,因此我们的菜谱,犹如十三世纪装饰在大教堂正门上的四季浮雕[48]一样,多多少少反映了生活中时令季节的嬗变更替——来一道菱鲆,是因为女鱼贩担保鱼很新鲜;来一道火鸡,是因为她看准鲁森维尔—勒潘菜市场上有一只挺不错;来一道牛骨髓烩刺菜蓟,是因为她以前没给我们吃过这种烧法的这道菜;来一道烤羊腿,是因为野外空气一准会让我们胃口大开,再说从这会儿到七点钟,也有足够的时间来消化;菠菜是为了换换口味;杏子是因为刚上市尝个鲜;醋栗是因为再过两个星期就要落市了;覆盆子是斯万先生特地带来的;樱桃是花园里那棵两年没结果的樱桃树刚结的果子;奶酪是我那时爱吃的;杏仁蛋糕是她头天晚上预订的;那只奶油圆球蛋糕,却是因为那天在教堂轮到我们奉献。等所有这些菜点全都上过以后,一道特地为我们制作,但尤其是献给算得上美食家的父亲的巧克力掼奶油端了上来,这道点心是弗朗索瓦兹的灵感与情意的结晶,稍纵即逝,清淡宜人,犹如一首倾注着她全部才华的即兴之作。要是有人不想尝上一口,说什么“我够了,吃不下了”,那就即刻被贬为不懂人情世故的粗坯,正好比艺术家送他一件作品,价值就在于这份情义和上面的签名,而他却一个劲儿地去掂它的分量,端详它的材料。哪怕在盆底留下一丁点儿没吃干净,也像在演奏听到一半就当着作曲家的面抽身离去一样,属于不懂礼貌。

临了母亲对我说:“行啦,别待在这儿不挪窝了,要是外面太热,就上楼回房间去吧,不过先去透透空气,不要离开餐桌就是看书。”我走到水泵和池槽旁边,池槽往往像哥特式的圣水器那样,刻着蝾螈的浮雕,蝾螈那富有寓意而线条流畅的躯体,在粗糙的石面上显得颇有动感。我坐在丁香树绿荫下的长条凳上,花园的这个角落,有一扇边门通往圣灵街,没人照料的泥地上高起两级台阶,凸出在整幢房子外面,这间近乎独立结构的小屋,就是厨房后间。依稀可以望见里面红彤彤的、斑岩般闪闪发亮的地砖。这小屋看上去不像弗朗索瓦兹的密室,倒像祭奉维纳斯女神的小庙。屋里满满当当地堆着乳品商、水果商、蔬菜商的供品,这些商贩有时从大老远的小村庄赶来,向她献上自己今年第一茬的收获。小屋的屋脊上,经常停着一只白鸽咕咕地叫。

以前,我从不在环抱这座小屋的神圣的树林中滞留,因为我在上楼去看书以前,要先到阿道夫叔公在底楼的小起居室去一下,他是外公的弟弟,当过军人,退休时的军衔是少校。这间起居室,即使窗都打开,让外面的暑气,甚至难得一见的阳光进到里面,依然不断散发出一阵阵幽幽的凉意,其中既有森林的气息,又有旧王朝的余味;一个人走进某座废弃的猎人小屋,闻到这股沁着凉意的气味,往往会浮想联翩。不过由于我的缘故,叔公和我们家有了一段过节,此后我已经有好几年没去阿道夫叔公的起居室,他也不来贡布雷了。事情是这样的:

在巴黎时,每月总有一两次,家里人打发我去看看叔公,通常我去的时候他刚吃好午饭,身着法兰绒便装,由穿紫白相间的斜纹布号服的仆人伺候着。他嘟嘟囔囔地抱怨说我有好久没去看他了,大家把他给忘了。他给我吃一块杏仁饼,或者一只橘子;我俩穿过一个客厅,这个没人待的客厅从来不生火,墙壁上装饰着金色的线脚,天花板涂的一种蓝色,据说是模仿天空的颜色,家具就像外公家里一样,都衬上软垫再用缎子包面,不过缎子是黄色的。最后我们来到他自称的那间书房,墙上挂着些镌版的画片,黑色的背景上画着一位丰满肉感、肤色粉红的女神,或驾一辆战车,或踩一只圆球,或在额头缀一颗星星;这种画在第二帝国曾风靡一时,因为人们觉得其中有庞贝时代的情调,然后它受过一阵冷落,何以会再次流行虽然说法纷纭,其实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它们带有一种第二帝国的情调。我待在叔公旁边,直到他的贴身男仆来问叔公,马车夫想知道几点钟要套车。叔公于是陷入了深思,那惊奇的男仆生怕打扰他的思考,不敢有一丝动作,眼巴巴地等着结论,等着那一成不变的结论。叔公在踌躇再三之后,终于宣布了决定,而这决定必然是下面四个字:“两点一刻。”男仆神情惊讶但唯命是从地重复说:“两点一刻?好……我去跟他说……”

这一时期我热衷于戏剧。当然是柏拉图式的热衷,因为我父母还没允许我上剧场呢。我以一种极不准确的方式想象观众在剧场中享受的乐趣,甚至以为每个观众就像看立体镜那样,各自在看一个场景,尽管其他的观众都在看着成百上千相似的场景,但是那个场景毕竟只是给他一个人的。

每天早上我一口气奔到海报柱跟前,看上面张贴的剧目海报。海报上的每个剧目。组成剧名的那几个词浑然不可分的形象,以及剧名赫然出现在上面、糨糊鼓鼓囊囊还没干透的招贴画的颜色,在我的脑海中所引发的种种梦幻般的想象,是全无功利色彩、最令人陶醉的。像《塞扎尔·吉罗多的遗嘱》[49]和《俄狄浦斯王》[50]之类的戏,剧名不会印在喜歌剧院的绿色海报上,而只能出现在法兰西喜剧院的酡红色海报上,要不算这些戏的话,在我眼里《王冠上的钻石》[51]闪亮的白羽饰和《黑色多米诺骨牌》[52]柔滑神秘的缎子就算是大异其趣的了。这两部戏,爸爸妈妈说过,等我第一次去剧院看戏,就要在它们中间选一部,于是我就仔细琢磨这一部和那一部的剧名(除了剧名,我对它们真是一无所知),逐一寻思它们能够给我带来的乐趣,再把两者加以比较。最后我总算使出浑身本事,把一部想象成光彩夺目、气势逼人,另一部想象成含情脉脉、圆润甜美;但我还是拿不定主意,到底更喜欢哪一部,这就好比上餐后甜点时,要我在牛奶米糕和巧克力掼奶油之间做出选择一样叫我为难。

我和同学一碰到就谈论演员,尽管那时我还没看过那些演员的演出,但是他们的演技,是艺术的种种表现形式中首屈一指、最能让我预感到艺术本身魅力的表现形式。同样一段台词,这个或那个演员在节奏、情绪的处理上会有所不同,而哪怕最细微的差别,在我看来也有非同小可的意义。根据同学们告诉我的细节,我把那些演员按才华排序,列成名单整天念叨;结果脑子好像给夯紧,让这些扎住根的名字弄得不听使唤了。

后来我进了中学,每次上课,只要老师刚转过头去,我就马上跟一个新朋友悄悄交谈,我的第一个问题总是问他有没有上剧院去看过戏,还有他是否认为最了不起的演员就是戈,接下去是德洛内,等等。如果他认为费伯弗尔还比不上蒂隆[53],德洛内则不如柯克兰[54],那么柯克兰这个名字就会失去岩石的刚性,一下子变得伸缩自如,挤进二流的档次,德洛内的名字则眼看被赋予奇妙的灵活性和顽强的生命力,倏地退居第四位,这一切都使我变得柔软和肥沃的脑子里重又有了发芽开花、生机勃勃的感觉。

可虽说我对演员如此着迷,虽说有天下午看见莫邦从法兰西喜剧院出来竟会让我如此激动不已,感受到阵阵爱的折磨,但一旦望着一位明星的名字在剧院门口闪闪发光,或者见到街上驶过一辆双座轿车,辕马的额带上装饰着玫瑰,车窗里露出一个我心想大概是演员的女人的脸,那我就更是心情激荡难以平静,徒然而又痛苦地竭力去想象她的私生活。我把最有名的女演员按才华排出座次,萨拉·伯恩哈特,拉贝玛,玛德莱娜·布罗昂,让娜·萨马里[55],她们个个都让我仰慕。而叔公认识许多这样的女演员,他还认识好些我难以跟女演员分辨开来的交际花。他把她们请到家里做客。我们之所以只在一星期中的某几天去看他,原因就是在其他那几天,那些女客有时会去做客,而我们这些亲戚是不会想跟她们打照面的——至少叔公对我们这么想;叔公对那些也许这辈子就不曾结过婚的漂亮寡妇,对那些名头挺响但多半只是假名的公爵夫人过于随便的做派,他把她们介绍给我外婆时满口恭维甚至把家传的首饰送给她们的殷勤态度,早已使他不止一次地跟我外公失和了。常常会这样,家里人谈话提到某个女演员的名字,我就听见父亲笑着对母亲说:“你叔叔的一位女朋友。”当时我想,这样的女人会让有身份的男人苦于不得其门而入,来信一概不理,求见一律挡驾,就这样叫他们熬上好几年,而我叔公却有能耐让我这样的愣小子免受这份煎熬,在自己家里把我介绍给旁人无法接近,却是他密友的那位女演员。

于是——我找了个借口,说是原先换过上课时间的那门课,现在又换回来了,课时排得很不凑巧,弄得我好几次都没法去看叔公,而且以后也未必抽得出空——在一个平时我们不去看他的日子,趁家里午饭吃得比较早的机会,我出得门来不是去看海报柱(家里允许我一个人去看的),而是直奔叔公家。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套马车,两匹马的眼罩上各有一朵红色康乃馨,车夫上衣的纽扣眼里也插着一朵。在楼梯上我听见一个女人的笑声和说话声,我按了门铃,先是一阵静默,然后是有人关上内室房门的声音。男仆来开门,一见是我神色有些尴尬,对我说叔公这会儿很忙,恐怕不能接待我,可当他进去通报时,我刚才听见的那个声音说道:“噢,当然!让他进来;就一分钟,我会很高兴的。他在你书桌上的那张照片,跟他妈妈,你的侄女,真是像极了。她的照片就在他的边上,对吗?我很想见见这孩子,哪怕看一眼也行呀。”

我听见叔公在咕哝,在生气,最后男仆总算让我进去了。

桌子上跟往常一样放着那碟小杏仁饼;叔公穿的也是平时的那件法兰绒上衣,但在他对面坐着一个年轻女人,身穿一袭粉红色的长裙,戴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她正把一只橘子的最后一瓣放进嘴里。我拿不准应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脸红了起来,眼睛也不怎么敢往她那边看,生怕要和她说话。我过去亲了叔公。她笑吟吟地看着我,叔公对她说:“我侄孙。”没告诉她我的名字,也没对我说她的名字,想必是因为,自从他和外公不开心之后,他尽力想避免让家人和这类朋友建立任何联系。

“他长得真像他母亲。”她说。

“您也就不过在照片上见过我侄女罢了。”叔公没好气地应声说。

“这话您就差了,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那会儿,我在楼梯上跟她打过个照面。没错,我就看了她一眼,您的楼梯也够暗的,可就这样我已经看出她有多可爱了。这小伙子的眼睛跟她一样漂亮,还有这儿。”她用手指在自己前额下部比画了一下。“您侄女和您同姓吗,朋友?”她问我叔公。

“他像他父亲。”叔公嘟囔着说,他既不愿意直接把我介绍给她,也不打算告诉她妈妈姓什么,间接地让她和我相识。“跟他父亲还有我可怜的母亲一模一样。”

“我不认识他父亲,”粉衣女郎微侧着头说,“也从没见过您可怜的母亲,我的朋友。您还记得吧,我们是在您母亲刚去世不久相识的。”

我稍稍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跟我有时在家里遇到的其他漂亮女人,尤其是一位表兄的女儿,没有什么不同,这位表兄家我是每个新年的第一天都要去的。叔公的这位女友,就是穿着更考究些,至于炯炯有神而又亲切和蔼的目光,真诚坦率而又多情动人的神态,都跟她们一个样。她既没有剧照上那些女演员令我心仪的舞台风度,也没有想象中像她这样的女人的妖媚表情。要不是看到双套马车、粉红长裙和珍珠项链,要不是早就听说叔公结识的都是一流的角色,我恐怕不会相信她是一个交际花,更不用说是一个有名的交际花了。我暗自在想,供她马车、公馆、首饰项链的百万富翁,居然为一个看上去这么单纯、这么文雅的人儿不惜挥金如土甚至倾家荡产,他究竟图什么呢?而想象她过的生活有多么伤风败俗,也许要比这种伤风败俗体现为某种具体的情状更让我心神不宁、局促不安——这种伤风败俗就像一部小说、一桩丑闻的秘密那样叫人看不透,这桩丑闻让她抛下薄有家产的双亲,成为沦落风尘的女子,也让她变得美艳照人,在交际场上声名鹊起,而她面部的表情动作,说话的声腔语调,却依然跟我认识的所有那些女人一个样儿,让我不由自主地把她看作一个好人家的姑娘,虽说她早已没有家了。

我们来到叔公的书房,因为有我在场,叔公神色有些尴尬,他递上烟卷给她。

“不,”她说,“亲爱的,您知道我抽惯了大公爵送我的烟。我告诉他了,说你挺眼红。”说着她从烟匣里抽出几支印有烫金外文字母的纸烟。“哎,”她突然说,“这小伙子的父亲,我应该在您家里见过呀。他不就是您侄女婿吗?我怎么会把他忘了呢?他待我非常好,文雅极了。”她说得既谦虚又诚恳。可我知道父亲待人矜持冷漠,想到他那副板着脸的神气(现在却被她说成文雅极了),我不禁为他这种礼貌不周却受人盛赞的名不副实感到难为情,就像眼见他做了什么不得体的举动一样。后来我才体会到,这些生活悠闲而又心思缜密的女人所扮演的角色有一种动人之处,就是她们把自己的雍容大度、聪明才智,把一种带着令人伤感的美的梦想——因为她们就跟艺术家一样,不去实现这个梦想,也不把它放到现实生活的背景中去——以及一种她们自己并不看重的金子般贵重的东西,用作一种珍贵而精细的镶嵌,充实了男人粗粝的、有欠雅致的生活。就像眼前这位,她在叔公穿着法兰绒便装接待她的吸烟室里,而轻盈的体态,粉红色的长裙,珍珠的项链,无不散发着她与某位大公爵的友情所派生的优雅,同样,她说了句关于我父亲的很平常的话,但说得那么优雅得体,就使这句话有了一种措辞上的特点,一种弥足珍贵的意味,而她那道略带谦恭和感激意味的目光,又宛如给这句话镶上美丽的钻石光芒,使它变成一件极其高雅而又富于美感的珍品。

“好了,好了,你该回去了。”叔公对我说。

我站起身来,感到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冲动,想去吻这位粉衣女郎的手,可是我又觉得这未免过于孟浪,有点像去抢东西。我的心怦怦直跳,暗自思来想去:“该去做呢,还是不该去做?”随后我干脆不去想该不该做,只想我能做些什么。一时冲动之下,我把刚才为自己找的种种理由抛在了脑后,发疯似的不顾一切地把嘴唇贴在她伸给我的手上。

“他多可爱啊!已经懂得献殷勤,讨女人的欢心了:像他的叔公。将来准是个十足的绅士。”她故意开口小些,把绅士这个词儿说得带点英国口音。“照我们邻居英国人的说法,改天他能来共进a cup of tea吗?只要上午给我发份‘蓝件’[56]就行。”

我不知道“蓝件”是什么东西。她说的话我有一大半听不懂,可又生怕其中藏着个问我的问题,不回答会很失礼,于是我始终打起精神在听,听得累极了。

“不,这不行,”叔公耸耸肩膀说,“他可忙着呢。他很用功,每门功课都得奖,”他说后半句时,声音放得很低,唯恐我听见他说谎,会出来否认。“谁说得准呢,说不定他会是个雨果第二,或者成为沃拉贝尔[57]之类的人物,您说是吗?”

“我崇拜艺术家,”粉衣女郎回答说,“真正了解女人的,只有艺术家……只有他们,还有像您这样杰出的人士。请原谅我的无知,朋友。沃拉贝尔是谁?小客厅玻璃书橱里放的那套烫金的书,就是他写的吗?您该记得吧,您答应过借给我的,我看的时候一定很当心。”

叔公最不喜欢把藏书借出去,他一声不吭,把我领进过厅。我被对粉衣女郎的爱慕冲昏了头,发疯似的在叔公满沾烟味的两颊上狂吻,叔公呢,神色颇为尴尬地对我暗示(却又不敢明言)最好别把这次来访告诉爸爸妈妈,我热泪盈眶地对他说,他的好意我永远不会忘记,有一天我一定会向他表明我的感激之忱。不会忘记倒是不假,过了两个小时,我说了几句闪烁其词的话以后,发现我被赋有的新的重要性,并没能给爸爸妈妈留下一个明晰的概念,我以为不如把刚才那次过访原原本本告诉他们,也许情况会明朗些。我没想到这样一来会给叔公惹出麻烦。我怎么想得到呢,我可是不愿意这样的呀。我觉着这次过访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就想当然,以为爸爸妈妈也会这么想。这种事不是天天都会遇到吗,有位朋友请我们别忘了代他向一位女士致歉,因为他本人不能给她写信,而我们却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认为他就是保持缄默,那位女士也未必会在乎(既然我们不在乎)。我和大家一样,总把别人的脑袋想象成一个反应迟钝而又来者不拒的贮存袋,你无论往里面放多少东西,它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我以为把叔公介绍我结识朋友的消息放进父母的脑袋,也就把我自己对这次介绍所抱的好感,如我所愿地同时转达给他们了。遗憾的是,我父母要对叔公的行为做出评价时,他们依据的原则与我原本设想的迥然不同。父亲和外公跟叔公大吵了一场,这是我事后听说的。几天过后,我在街上遇见叔公坐在敞篷马车上,痛苦、感激、内疚之情一时涌上心头,我真想把一切都告诉他。但唯其心思如此纷繁,所以我就觉得单单摘帽致意没有意思,反而会让叔公以为不过是平常的礼貌而已。我决意不做这个感情不到位的动作,把脸别了过去。叔公却以为我是听父母的话故意不理他,他无法原谅他们,以后好多年,直到他去世,我们谁也没再去看过他。

于是我不再去阿道夫叔公已经锁掉的起居室了。我在厨房后间周围待上一会儿,只见弗朗索瓦兹出现在她那小庙的平台上冲着我说:“我让帮工待会儿把咖啡和热水端上来,我得赶紧上奥克塔夫夫人房间去了。”我决定进屋,直接上楼回房间去看书。帮厨的女工是一个法人性质的角色,她犹如一个常设机构,以其一成不变的职权,保证一种通过具体执行人的相继交替而体现的持续性和恒定性:因为没有一个帮工在我们家连续干满过两年。有一年我们大吃芦笋,那个整天忙着剥壳的帮工,是个病恹恹的可怜姑娘,还怀着孕,我们到贡布雷过复活节那会儿,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让我们觉得惊奇的是,弗朗索瓦兹居然还差遣她在街上奔走,在家里干活,因为姑娘身前挂着这么个神秘的兜兜已经显得有点吃力了,这玩意儿眼看又日长夜大,即便她穿着宽松的罩衫,还是看得出它饱满得相当可观了。宽松的罩衫,让人联想起乔托壁画上某些象征性人物身穿的宽袖长外套。这些照相版的画片,是斯万先生送我的。让我们注意到这种相似的也正是斯万先生,他要问到这个帮厨女工时,就说:“乔托的博爱怎么样了?”再说这可怜的姑娘也够呛,妊娠期胖了好多,肥得整个腮帮子鼓鼓囊囊地挂了下来,确实挺像阿雷纳礼拜堂里那些结实得像男人一样的童贞女(画得有些像肥胖的收生婆),她们据说就是种种美德的化身。而我到现在才发现,帕多瓦的这些美德与罪孽,其实还有一个地方跟我们家的女帮工相像。这个女人由于腹部带有象征性而显得形象高大起来,但看神情似乎她并没有领悟到其中的意义,脸上既没表现出美感也没流露出睿智,仿佛那就只是个沉甸甸的包袱似的。同样,阿雷纳礼拜堂名为Caritas[58]的壁画上的那个强壮主妇,看上去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这一美德的化身,这幅壁画的复制品挂在贡布雷的自修室墙上,博爱居然可以由这张精神饱满、相貌平平的脸来体现,真叫人想不到。画家想象丰富,让她脚踏着大地的宝藏,而那神情又全然像在踩葡萄榨汁,或者不如说像攀着一堆钱袋往上爬;她把自己火热的心献给,更准确地说是递给天主,就像一个厨娘从地窖的气窗拿一把开瓶塞的起子递给等在窗口的男仆。妒忌也理应更有某种妒忌的表情才是。不过在这幅壁画上,所谓的象征符号依然占据着相当地位,而且表现得非常真实,伸出芯子对着妒忌的嘴唇咝咝作响的那条蛇,又粗又大,妒忌张得大大的嘴巴全都塞满了,非得鼓起脸部肌肉才能含住,那模样就像孩子在吹气球,妒忌的注意力——连带我们的一起——整个儿集中在它嘴唇的动作上,根本顾不上妒忌的念头。

尽管斯万先生对乔托笔下的这些形象倍加赞赏,我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心欣赏自修室墙上这些他特地带给我的画片,在我眼里,博爱毫无博爱可言,妒忌则看上去像医学书上专门说明舌头生肿块或插入手术器械引起的声门或悬雍垂压紧的插图。至于公正,她那张一本正经、令人忧伤的脸,简直就是贡布雷虔诚而冷漠的漂亮女人的写照,我去望弥撒时常见到的布尔乔亚太太,其中有好些预先就是不公麾下的后备队员。后来我才明白,这些壁画给人印象至深的奇特之处,它们那特殊的美,就在于象征在其中所占据的地位,而既然象征化的思想无从表达,象征也就没有作为象征来表现,而是作为实在的事物,作为切身体验或亲临其境的事物来表现的,这样就赋予作品一种更为客观、更为准确的含义,使它具有一种更为具体、更为感人的训谕意味。在可怜的帮厨女工身上,我们的注意力不也是始终被她沉甸甸的肚子所吸引吗;其实临终的人也是如此,他们的思绪往往会转向死亡实际的、痛苦的、隐晦的、内省的这一面,死亡向他们显示、让他们严峻地感受到的这一背面,跟我们称之为死亡的概念并不一样,却更像一个无力承受的负担,一种呼吸的困难,一种渴饮的需要。

帕多瓦的这些美德和罪孽,想必是很现实的,因为在我看来它们就像这个怀孕的女仆一样是活生生的,我还觉得她本身也颇有几分讽喻的意味。如果一个人表现出了某种美德,而他或她的心灵却并没有(至少表面上没有)参与表现,那么这种不参与也许除了美学价值以外,还有一种现实意义——即使不是心理学上,至少也是俗话所说的面相学上的意义。后来,当我有机会在实际生活中,例如在修道院里,遇到真正体现博爱精神的圣徒般的人物,我发现他们往往看上去像急诊外科医生一样动作轻捷、注重实效、表情冷漠、态度生硬,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出对人间苦难的悲悯和柔情,也找不到一丝直面苦难的恐惧,这些没有一点温情的脸,这些乍一见令人反感的脸,却因其真正的善良而变得那么崇高。

帮厨女工上楼端来咖啡——这一来,她无意间就让弗朗索瓦兹显得比她高出一筹,正好比有了谬误作为对照,真理越发闪现出光辉——但这咖啡按妈妈的说法只能叫热水,然后她又把热水送到我们各人的卧室,说是热水其实只是温暾而已。我躺在床上,一书在手,放下的百叶窗把阳光挡在外面,房间里的凉意是透明而不稳定的,兀自在轻轻地颤动着。百叶窗虽说放下了,可是一绺阳光还是有办法让它那黄色的翅膀飞进来,一动不动地停在窗叶边和窗玻璃之间,宛如一只栖息的蝴蝶。房间里的光线,看书已经有些勉强,我之所以会感觉到阳光灿烂,是因为卡米在神父街上敲钉(弗朗索瓦兹告诉过他,姑妈没在休息,可以有点声音)满是灰尘的箱子,而这声音在热天所特有的嗡嗡作响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有许多亮闪闪的星星在飞向远方;给我带来阳光灿烂感觉的,还有那群飞来飞去的苍蝇,它们在我面前表演的小合唱,犹如夏天的室内乐;这音乐用以唤起夏天感觉的,不是人类音乐的旋律——你一旦在夏天偶尔听到过这样的旋律,以后它就会让你回想起这美丽的季节;一种更内在的关系把这音乐和夏天联结在一起;这音乐诞生于晴朗的日子,而且注定和这样的日子一起重现,这音乐中包含着些许夏日之精华,不仅在我们的记忆中唤醒晴空的形象,而且让我们确信晴朗的夏日又回来了,让我们真切地感觉到它触手可及的存在。

屋里的阴凉比之于街上的骄阳,犹如影子比之于光线,也就是说两者同样是明晰的,而且这种阴凉为我的想象提供了夏天的全部景象,而倘若在散步时,我的感官恐怕就只能得到一些片断的印象;因此这种阴凉和我的平静显得那么和谐,我的心(刚被书上看到的情节所感动)好比一只平静地放在流水中的手掌,经受着充满生机的湍流的冲击和嬉戏。

不过外婆让我别老待在屋里,哪怕天气燠热得眼看就要变天,哪怕暴风骤起或阵雨飘然降临,她总是劝我出去活动活动。我放不下手上的书,就是到了花园,也还继续往下读;大栗树下有个用草帘和帆布遮荫的凉棚,我捧着书坐在凉棚最里面,觉得这样一来,就会消失在那些拜访父母的来客眼皮底下了。

我的思想难道不也像这样一个所在,我置身其中观察外界发生的事情,不也会感觉到自己仿佛消失了吗?当我看见外界的一个事物时,我看着它的这一意识,会停留在我和它之间,给它滚上一道细细的精神的镶边,使我永远无法接触到它的实体;我触摸到它之前,它已经以某种方式挥发殆尽了,好比你拿着一个炽热的东西去靠近潮湿的物体,你不会触摸到它的潮气,因为它早就蒸发了。我沉浸在小说中,眼前浮现出一个场景纷呈、色彩绚丽的屏幕,我的意识也同时展示在上面,从藏匿心底的隐秘憧憬,到花园那头远远望见的外部景象,全都显示在屏幕上,在我心灵深处,首先有个始终处于变动之中的调节器,它左右着其他的活动,这就是我对手头这本书(无论是什么书)的丰富哲学内涵,对其中的美的信念,以及拥有它们的渴望。我有时在贡布雷,在博朗日的杂货铺里买书,这家铺子离家太远,所以弗朗索瓦兹经常去的是卡米那儿,极少光顾博朗日的铺子。这家铺子在文具和图书方面备货更充足,琳琅满目地挂满了形形色色的小册子和大部头著作陆续出版的分册,把两扇铺门装点得比教堂大门更神秘、更引人遐想。我之所以会在杂货铺跟前瞥见某本书就买下它,是因为我听老师或同学提起过,说这是一部值得一读的作品,当时在我眼里,这位老师或同学已经窥见了真理与美的堂奥,对这些真理与美我有所预感却又无法理解,洞悉其中的堂奥,正是我心中又朦胧又执着的目标。

在读一本书的时候,这一核心信念由内心世界向外部世界,朝着发现真理的方向不断推进。继之而来的是我参与其间的情节所引起的种种情感,这些下午呈现在我眼前的层出不穷的戏剧性场景,往往是在整个一生中也遇不到的。那些都是我在读的书里发生的场景;诚然,其中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兹所说,并不是真人。但是一个真人的欢乐或不幸让我们体验的情感,总要通过某个欢乐或不幸的形象的中介才能被感受到;第一个小说家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认识到,在我们的情感机制中,形象是唯一最本质的元素,把真人略去的做法既干脆又简洁,而这种简化又恰恰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无论我们对他多有感情,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他还是不透明的,他那滞重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无法承受的。如果他发生了什么不幸,也只是有关他的整体概念中的一小部分会让我们感动,而他也唯有作为整体概念的一部分才得以存在,才能够有它的意义。小说家的创举,就在于想到用一个等量的非物质的,亦即我们心灵所能领会的部分,来替换心灵无法洞察的那些部分。当我们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一页一页往下看的时候,既然我们对这些小说中新创造的人物的一切情绪都是感同身受,觉得这一切都是附丽于我们而存在的,既然这些情绪已经攫取了我们急促的呼吸和热切的目光,那么这些人物的行为和情感是否真实,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旦我们受小说家引导而处于这种状态,就如所有纯粹内心状态的情形一样,一切感情都会变得十倍的强烈,于是他的小说就会像一个梦那样使我们心潮起伏,但这个梦比我们睡觉时所做的梦印象更清晰,记忆更持久,它一小时在我们心中所能激起的幸福与痛苦,我们在生活中也许要花好几年才能领略到其中一部分,而其中最强烈的情绪,我们也许永远领略不到,因为它们引起的过程非常缓慢,慢到我们无法觉察得到。(在生活中,我们的内心情感也是这样在变,这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但是我们只有在阅读和想象中了解这种悲哀:在现实中,内心的变化类似于某些自然现象的演变过程,是相当缓慢的,即使我们能做到持续不断地注视每个不同的状态,这种变化仍然是无法感觉到的。)

小说中展开情节的场景在我面前半映半现,它固然比不上书中人物的命运那般打动我的心,然而与我掩卷举目所见的情景相比,它对我沉思的影响毕竟要深远得多。有两年的夏天,我坐在贡布雷炎热的花园里,手捧小说陷入遐想,眼前依稀是一片山清水秀的景色,我在那儿看见许多锯木厂,还在清澈的溪底看到锯下的原木在一丛丛水芹下腐烂;不远处,色彩鲜艳的花儿沿着矮墙攀缘而上。一个梦境经常出现在我的遐想中,梦里总有个女人要来爱我,因而这个梦在两个夏天里沁着溪流的凉意;无论那是个怎样的女人,只要我一想到她,姹紫嫣红的花丛立刻就会涌现在她身旁,好像来做陪衬似的。

其中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我们所梦见的形象自有其特点,会把梦中偶然围绕在它四周的奇光异彩衬托得更美、更受用;我正在读的书中的景色,对我来说其实跟贡布雷的景色是相仿的,只不过跟映入我眼帘的贡布雷景色相比,书中的景色在我想象中显得更生意盎然而已。由于作者的描写很精致,也由于我有一片先入为主的虔诚,把作者的描述视若天启,因此我觉得这些景色就是大自然本身的一个真实部分,值得好好品味和探究——而我所住过的地方,尤其是我们的花园,让外婆不喜欢的那个园丁拾掇得规整却无美感的那座花园,从未使我有过类似的印象。

倘若我在读一本书的当口,父母允许我身临其境去到书中描写的地方,我一定会觉得这是向探求真理跨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因为我们如果始终感觉到自己为心灵所囿,那么我们并不会觉得这是个固定不动的囚笼,而会觉得自己与心灵一起,仿佛永远处于冲动之中,想要冲决而出到达外界;我们还听到周围萦回着恒定的响声,那不是来自外界的回声,而是内心颤动的一种共鸣。它会使我们感到气馁。我们想在因共鸣而变得珍贵的东西里找到我们投射的心灵之光,可是失望地看到,这些东西在我们脑海中由于跟某些观念相联系而具有的魅力,在大自然中仿佛不复存在了;有时我们会把心灵的全部力量转换成灵巧的动作和夺目的光彩,想用来对我们明知置身于我们之外、我们根本无法让他们在乎的那些人有所影响。因而,虽然我的思绪始终萦绕在我所爱的那个女子周围,想象着当时令我那么心向往之的去处,虽然我心心念念盼着她能领我前往那些去处,能为我打开通向未知世界之门,但是这并不是某个单纯想法的偶然联想;不,我的旅行和爱情之梦,无非就是我一生全部精力在同一次定向的喷涌中的某些时段——这些时段是我今天人为划分的,正如把一座闪着虹彩、看似凝定不动的喷泉划分成不同的高度区间一样。

在我继续由里向外追随同时并列在意识中的种种场景,并抵达遮盖着它们的那个真实境域之前,我终于发现了另一种乐趣,那就是安静地坐着吮吸空气中的馨香,不受任何来客打扰的乐趣;每当圣伊莱尔教堂钟敲整点,眼看着下午的时光在一声声钟响中流淌,最后听见那下可用以累计总数的钟声之时,我也总能感觉到这种乐趣,随后那段长长的静谧,仿佛标志着蓝天保留给我看书的那个时段的起始,它让我能把手中的书一直读下去,直到弗朗索瓦兹准备好可口的晚餐,把跟书中人物同命运共呼吸的我从紧张和疲劳中解脱出来。每小时钟响,我都觉得上次的钟声离此刻也才一会儿工夫;这次的钟声,在天空中紧挨在上次的钟声边上,我简直没法相信,这两根金色刻度之间小小的一角蓝弧,居然能容纳下整整六十分钟。有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钟声比上一次多敲了两下;这就是说,有一次敲钟我没有听见,一件明明发生过的事情,对我来说竟然没有发生;阅读的兴味,有如沉睡一般美妙,竟然把我的耳朵变得迷迷糊糊,把宁静的蓝空中金灿灿的大钟也抹去了。在贡布雷花园大栗树下度过的美好的星期天下午啊,我细心地摈除了所有的日常琐事,让自己置身于一个有活水流淌的异国他乡,用冒险的生活和奇妙的憧憬来充实你们这些下午。现在每当我想起你们,种种冒险生活就又浮现在眼前,原来你们保存着这些生活,一点一点地勾勒出它们的轮廓——在我一页页读着手边的书,夏日的炎热也渐渐消退之际——让它们慢慢地变幻,穿越树叶斑驳的光影,穿越你们静谧得唯有天籁可闻、芬芳而透明的一个又一个小时,相继凝聚在莹润的水晶里。

有时候,下午三点钟光景,园丁的女儿会把我从阅读中惊醒,她发疯似的奔来,撞倒了一棵甜橙树,划破了一个指头,磕掉了半颗牙齿,一路喊着:“他们来了!他们来了!”为的是叫弗朗索瓦兹和我赶紧别错过看热闹。原来那几天正好驻军操练,部队通常取道圣伊德加尔德街穿过贡布雷镇。我们家的男女仆人拿着椅子,在铁门外排成一溜儿坐好,瞧着贡布雷身穿主日盛装的过路人,也让人家瞧着自己。园丁女儿从远处车站大街的两幢屋子间的夹缝中,瞥见了头盔的闪光。仆人们急忙把椅子撤进铁门,因为胸甲骑兵队伍一开进圣伊德加尔德街,整条街就会挤得满满当当,浩浩荡荡的马队会淹没街道和人行道,掠过两旁的房屋,犹如汹涌的洪水从狭窄的河床冲决而出。

“可怜的孩子啊,”弗朗索瓦兹刚赶到铁门边,就流着泪说,“这些可怜的年轻人,有一天他们会像草地一样全都给刈平的啊;一想起这事,我就像被人捅了一下。”她边说边把手扪在心口,那一下就是捅在这儿。

“弗朗索瓦兹太太,瞧着小伙子把命豁出去,不是挺带劲吗?”园丁这么说,想激将她。

他的话奏效了。

“把命豁出去?这条命可是老天爷给的,就只一条哪,连命都不顾惜,那还有什么好顾惜的呢?唉,主啊!可他们真就是连命都不要哪!我在七〇年那会儿见过;那仗打得真叫惨啊,他们连死都不怕;那真是疯了;可临了,他们也不用把脖子往绳索里套了。那哪是人呀,那是群狮子。”(把人比作狮子——她说成柿子,出自弗朗索瓦兹之口是绝无恭维之意的。)

圣伊德加尔德街的拐弯角度太小,没法看见远处行进而来的队伍,大家只能从车站大街那两幢屋子的夹缝中瞅见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头盔源源不断地疾驶而过。园丁想知道是不是还有大批部队要经过,他觉得渴了,因为日头很毒。只见噌的一下,他女儿猛地往前奔去,仿佛是冲出一个被困的死角,跑到街角那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带回来一大瓶柠檬露,还给我们捎来一个消息,说是从蒂贝吉和梅塞格利兹那边足足有上千人的队伍在不停地前进呢。而已经修好的弗朗索瓦兹和园丁,讨论起战争爆发该怎么办的问题。

“您明白吗,弗朗索瓦兹,”园丁说,“还是来场革命好哪,到时候谁愿意去就去呗。”

“哦,没错,这我还能不懂?更自由嘛。”

园丁认为,一旦宣布打仗,所有的铁路运输都会中断。

“那敢情,怕人家逃呗。”弗朗索瓦兹说。

园丁接口说:“唉!他们都是些坏蛋。”因为在他眼里,打仗无非就是国家对老百姓耍的一场恶作剧,既然那些人有能耐这么耍你们,你们就谁也甭想溜掉。

可弗朗索瓦兹要赶紧上我姑妈那儿去了,我收回心来读我的书,仆人们重新坐在门前,瞧着那些骑兵扬起的尘埃和骚动慢慢落定。动荡平息好久以后,贡布雷的街上依然攒动着难得一见的黑乎乎的人流。每座宅子前面,就连平日大门紧闭的宅子也一反常态,门前坐着观望的仆人甚至主人,沿街的台阶好似缀上了一条跟海藻和贝壳边缘相仿的凹凹凸凸的黑色镶边,仿佛一阵大潮远远退去以后,把这般模样的黑纱和刺绣留在了海滩上。

不过,除开这些日子,我平时还是能安静地看书的。有一次我在读一本书,作者叫贝戈特,他的书我以前还从没读过,正好斯万来我们家,打断了我的阅读并说了一些他的看法,从此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梦想中的一位女性的倩影,就不再出现在装饰着修剪成纺锤形的紫色花丛的一堵墙上,而是换了全然不同的背景,亭亭玉立在一座哥特式大教堂的门前。

我是从一个同学那儿最先听说贝戈特这名字的,这个同学叫布洛克,年龄比我大些,我很崇拜他。他听到我羞答答地说出非常喜爱《十月之夜》[59],顿时放声大笑,笑声像小号那般嘹亮,而后他说:“你喜欢这位缪塞先生,趣味可太低了。他是个心眼很坏的家伙,又是个可悲的没有理性的人。不过我得承认,他,甚至还有那个叫什么拉辛的,这两人一辈子总算都还写过一句韵律过得去的诗,在我看来,它们好就好在其中绝无任何含义。那就是:‘洁白的卡米尔和洁白的奥鲁索娜[60]’和‘弥诺斯和帕西法厄之女[61]’。我注意到,我崇敬的诗人、受不朽诸神宠爱的勒贡特[62]大师,曾在一篇文章中引用它们为这两个浑蛋辩白。顺便说一句,我手头有本书,暂时还没时间看,这位了不起的好好先生好像对它很推许。我听说,他认为这本书的作者,贝戈特先生,是个描写极其细腻的家伙;尽管他有好多次都表现得过于宽容,到了难以解释的地步,但是对我来说,他的话就是特尔斐神谕[63]。你好好读读这些抒情散文吧,要是这位写过《天主之歌》和《马格努斯的猎兔犬》的精通韵律的巨匠[64]说得不错,那好,亲爱的大师,我以阿波罗的名义起誓,你一定会品尝到如饮奥林匹斯[65]琼浆的快乐。”他要我称他亲爱的大师,他自己也这样称呼我,起初用的是调侃的口气。但是实际上,我们彼此这样戏称确实感到了一种乐趣,我们那时候,差不多正是自以为称什么就能成什么的年岁啊。

我这么跟布洛克聊天,请他给我做出解释,而他却对我说优美的诗句(我一心期望能从中得到真理的启示)之所以优美,就是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含义,这一来可把我的想法弄乱了。可惜的是,我没机会再把它们梳理清楚,因为我们家从此就不让布洛克上门来了。他起初在我们家是受欢迎的。诚然,外公是说过,每回我跟某个同学特别要好,把他带到家里来的,那人总是犹太人。但按理说,这不至于让外公感到不高兴——连他自己的朋友斯万都是犹太血统呢——只要他没发觉我选的人往往不是班里最好的同学就行。所以每当我把一个新朋友带进家里,他几乎没一回不哼《犹太女》[66]里的“哦,我们父辈的主啊”,或是“以色列,挣脱你的锁链吧[67]”,当然只是哼调门(滴拉朗搭朗,塔兰),但我生怕同学听得出这是什么曲子,听的时候把词配上去。

他还没见着这些同学,才不过听我说了他们的名字,尽管这些名字常常是毫无半点犹太色彩的,他就不仅猜得出我的朋友有犹太血统,猜一个准一个,而且有时居然能猜出人家有什么不可外扬的家丑。

“哎,今儿晚上要来的你那个同学,姓什么来着?”

“姓迪蒙,外公。”

“迪蒙!哦!我得当心点。”

说着他唱了起来:

弓箭手,全都注意啦!

要看仔细,别眨眼也别出声;

在巧妙地问了我们几个更确切的问题以后,他会出声喊道:“要留神啊!要留神!”倘如被他盘问的那个可怜家伙经不住他旁敲侧击的诱供,在不知不觉中招认了自己的出身,那他为了表示自己早就料到是这样,禁不住会瞅着我俩,声音轻得难以听见地哼唱:

怎么,你把这个怯懦的犹太佬

带到了我们这儿!

或者:

希伯伦[68],幽美的山谷,祖祖辈辈生长的地方,

或者还有:

对,我属于上帝的选民。

我外公这点小小的癖好,并不表明他对我的同学有什么恶意。布洛克让我家里的长辈觉得讨厌,是另有原因的。他先是惹我父亲生气,那天爸爸见他浑身湿淋淋的,关心地问他:

“嗯,布洛克先生,天气到底怎么样,是下过雨了吗?我真不明白,从晴雨表上看明明是好天气嘛。”

他得到的回答却是:

“先生,我绝对无法奉告是否下过雨。我向来把物质上的琐事置之度外,所以我的感官已经没有必要把这些小事告诉我了。”

布洛克一走,父亲就对我说:“我可怜的孩子,你的朋友是个白痴,怎么!他居然没法告诉我天气如何!难道这不是很有趣的事儿吗!他真是个笨蛋。”

而后布洛克又惹我外婆不高兴了,因为有一天吃好午饭以后,听到她说有些不舒服,他竟然抽抽噎噎地抹起眼泪来了。

“这怎么会是真心的呢?”外婆对我说,“我又不是他的熟人,要不就是他疯了。”

最后他终于激起了全家人的公愤。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他来吃午饭迟到了一个半小时,而且满身都是泥浆,他非但不道歉,反而说:

“我这人,从来不受天气变化和所谓季节时令的影响。我宁可回到用鸦片烟枪和马来人短剑的时代,对钟表和雨伞这两件弊端数不胜数、满是布尔乔亚矫情味儿的劳什子,我从来是不屑一顾的。”

不管怎么说,他本来还是可以来贡布雷的。当然他不是我家里人希望我结交的那种朋友;尽管他们最终也相信了他听说我外婆偶感微恙流下眼泪并不是假装的,但是他们凭直觉或经验知道,我和他这种过于敏感的冲动,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仪态举止是没有什么好处的,无论恪守道德准则、忠诚于友情,还是埋头于一项事业、遵循一种制度,都应该建立在习惯成自然的基础之上,这要比那些短暂的、炽烈的、不会有结果的激情可靠得多。他们期望于我的同伴,不是布洛克,而是另外一些同学,他们能遵守布尔乔亚的友谊规范,给予我的东西以不超过这一规范认为适宜的度为准。他们不会因为哪天惦念我了,便心血来潮地送一篮水果给我;他们不可能想当然地贸然行事,在友谊的责任和要求这架天平上随便加一点砝码,让它倾向于利我的一侧,与此同时,他们也不会让它出任何有损于我的偏差。我们的过错,还在于把规范的要求和天生的气质混为一谈了,我姑婆堪称天生具有这种气质的典范,她多年来一直跟她侄女关系不好,见面根本不讲话,但她在遗嘱上写明所有财产留给侄女,从没由于彼此失和而修改遗嘱,因为侄女是她最近的亲戚,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我喜欢布洛克,我的家人也就不想扫我的兴。我一直感到纳闷的那个问题,就是弥诺斯和帕西法厄的女儿究竟为什么由于没有含义而美,弄得我头脑发涨,我想我就算再和布洛克谈上几次,也不见得会比这会儿更苦恼——当然,母亲认为这些交谈是有害无益的。要不是出了另一件事,他本来还是可以来贡布雷做客的。就在那天晚饭后,他先是对我说——这番话日后对我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使它变得快活过,转而也使它变得不幸过——所有的女人满脑子想的都是恋爱,无论她怎么深闭固拒,到头来没有你追不到手的。而后他又言之凿凿地说,他从非常可靠的渠道听说,我姑婆年轻时很放荡,公开由某个情人供养着。我忍不住把这些话跟爸爸妈妈讲了,从此以后他再来就吃闭门羹了,后来我在街上偶尔遇见他,他对我的态度冷淡至极。

可是关于贝戈特,他讲的话一点不假。

最初的那些日子里,正如一个人醉心于一首曲调,却又听不出一个个音符究竟是怎样的,我没能看出他的风格里让我如此喜爱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捧着他的小说不忍释手,但又以为使我这么感兴趣的仅仅是小说的题材,正如在恋爱的初期,一个人天天去参加某个聚会,天天到某个娱乐场所去,总在那儿遇见一位姑娘,却还满心以为吸引他的就是那些声色犬马。随后,我注意到了那些不落窠臼、古风犹存的遣词造句,他有时候喜欢用这类遣词造句的手法,这时会有一股和谐的潜流,一连串发自内心的音符,激扬起他的风格之帆:而正是在这种时候,他往往会谈到“虚幻的人生之梦”“永不停息的美丽假象的湍流”,谈到“理解和爱慕,那不结果实却又无比美妙的痛苦”,以及那些“使教堂庄严、可爱的外观变得如此高贵的,扣人心扉的雕像”,他通过一些美妙的意象表达了一种对我来说全新的哲理,也许可以这么说,正是这些意象唤醒了适当其时出现的那些竖琴,让它们奏出这支哲理之歌,而伴着这乐声,那些意象向我们展示了某种崇高的东西。贝戈特有一段文字,那是我摘引下来的不知是第三段还是第四段,它使我感受到了一种跟读第一段时无法相比的愉悦,那是一种我觉得在用心灵中一个更深邃、更平坦、更开阔的区域去感受的愉悦,在那儿,似乎所有的阻碍和隔阂都不存在了。这是因为,那时我明白了,这种不落窠臼的遣词造句,这种富有音乐韵律的感情抒发,这种唯心主义的哲理观念,其实在我不曾意识到的时候,就早已使我有如坐春风之感了,因而我觉得眼前看到的似乎不仅仅是贝戈特的某一本书里的某一个段落,也不仅仅在我脑海的表面留下一个纯粹平面的形象,而是一种属于贝戈特的,他的所有著作所共有的理想段落,所有其他的那些相似的段落,同这个段落混合在一起,产生出一种厚度感,一种立体感,使我的思想境界也随之升高。

我并不完全是贝戈特的唯一的崇拜者;他也是我母亲的一位很有文学修养的女友所喜爱的作家;还有那位迪·布尔邦大夫,他为了读贝戈特刚出的新书,宁可让自己的病人等在那儿;对贝戈特偏爱的第一批种子中,有一些就是从大夫的诊所,从贡布雷邻近的一个大花园里飞扬起来的,如今,这些珍贵的种子已经散播全球,欧洲,美洲,就连最不起眼的小村庄里,也随处能见到这种体现了人们的理想,为他们所共享的鲜花。母亲的那位女友,还有那位迪·布尔邦大夫看来也如此,他们都跟我一样,在贝戈特的书里最喜爱的就是那种在字里行间流动着的旋律感,那种古典风格的遣词造句,以及一些看似简单普通,但由于精心安排,仿佛自有一种别样的情趣的词句:此外,还有那些情绪低回的段落中的一种犷悍的格调和近乎粗放的笔触。而且,看来他大概也觉得自己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此。因为接着出版的几本书里,凡是提到某件重要的事实或某座著名大教堂的名字,他总要把情节的发展搁置一下,插进一段祈求,一段呼喊,一段长长的祷告,听凭那些在最初的作品中还只是蕴含在字里行间,仅仅通过水面涟漪的荡漾才有所流露的个人气质,充分自由地表现出来;当初那种若隐若现的况味,也许是更柔美、更和谐些,但那时我们毕竟无法确切地说出,那些潺湲的水声究竟来自何方,又将沉寂于何处。他自己感到得意的这些段落,也正是我们最喜爱的段落。就我而言,我对它们都已经熟谙到能够背诵的地步。当他重新捡起话头,继续叙述故事的时候,我反而会有一种失望的感觉。每当他写到一些我那时还不能领略其中美感的事物,比如说写到松林、冰雹,写到巴黎圣母院,写到《阿达莉》或者《菲德尔》[69],往往会在一幅画面里使这种美感迸发出来,使我豁然开朗。我从心底里感到,宇宙间有多少事物,要不是他让它们跟我靠得更近些,就凭我愚钝的感觉,是根本没法看清它们的,因而我但愿时时处处都能知道他是怎样看的,是怎样用隐喻来描写它们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我有机会亲眼见过的事物,更尤其是其中的那些法国古建筑和某些海滨景色,因为他在好几本书里都一再提到过它们,足见他认为这些古迹和风景是含义很丰富,很美的。可惜我几乎事事处处都无从知道他的看法。我从不怀疑,这些看法一定是跟我迥然不同的,既然它们来自那个未知世界的高处,而我却刚试着往上爬哩。我相信我所有的想法,在这位完美无缺的聪明人看来,都不过是蠢货一堆,所以我就干脆把这些想法全都甩到了一边,结果呢,当我偶尔在他的某本书里,碰巧看到一个我也曾经有过的想法时,我的心里就会洋溢起欢乐,仿佛有位神祇可怜我,把它归还给我,还宣布了它是正当的、美好的。有时候,他在某一页上写的内容,正好就是我常常在晚上睡不着觉时给外婆,给妈妈写信的内容,贝戈特的这页文字,简直就像加在我的信开头的一段题铭。甚至在更晚些时候,我已经开始写书了,有时突然会觉得对有些句子写得好不好没有把握,以致决定不了是不是要把书写下去,这时我往往又会在贝戈特的书里找到相似的句子。但是只有在这时,在我从他的作品中读到这类句子的时候,我才能感受到它们的美;我自己写下这些句子的那会儿,由于一心要让它们准确地反映我心目中看到的形象,又生怕它们落入俗套,所以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写的这些句子究竟能不能讨人喜欢!而实际上,只有这类句子,这类思想,才是我真正喜爱的。我感到不安,感到不满意,总想再做努力,这本身就是一种爱恋,一种没有欢乐却又那么深沉的爱恋的标记。所以,当我蓦然间在另一个人的作品中见到这些句子,也就是说,当我再也不用踯躅徘徊,不用惨淡经营,不用苦苦寻觅,就又重见它们的时候,我终于如痴如醉地沉浸在我对它们的一片深情之中,就如一位厨师有一回总算不用下厨掌勺,能有时间坐下来品尝佳肴一样。有一天,我在贝戈特的一本书里,看到他描写一位老女仆时说了一句俏皮话,这句俏皮话到了作家风趣幽默、故作正经的笔下,自然更有一种讽刺的意味,但这句话也正是我给外婆写信提到弗朗索瓦兹时经常说的那句话呀。还有一次,我发现在他看来,在他那些作为反映真实的镜子的著作中,绘声绘色地来一段描写,类似于我曾有机会给我们家的朋友勒格朗丹先生所做的素描那样,亦完全无伤大雅(状写弗朗索瓦兹和勒格朗丹先生的素描,自然是我会最不迟疑地献给贝戈特的祭品,可我相信,他对这些东西是不会感兴趣的),这时我似乎突然觉得,我的卑微生活跟真实王国之间,并非像我想象的那样相距遥远,在某些个别的点上它们甚至是重合在一起的,我怀着自信和喜悦的心情,扑在作家的书页上哭了起来,就像是扑在失散多年的父亲的怀抱里一样。

根据贝戈特的作品,我想象贝戈特是一位丧子之痛至今难以平复的孱弱寂寞的老人。因而当我读他的文章,在心里吟哦它们的时候,我用的是一种或许比原作更dolce[70],更lento[71]的调子,哪怕一个最简单的句子,我在默诵时也总会念出温情脉脉的语调来。最让我倾心的,是他的哲学思想,我对它佩服得五体投地。它弄得我心痒痒的,只盼着早些到上中学的年龄,好进那种叫哲学班的班级去上课。但我所希望的是学校里时时处处都只按贝戈特的思想行事,如果当时有人对我说,后来我服膺的那些哲学家跟他毫无相似之处,那我大概就会像一个坠入爱河矢志对爱人至死不渝的年轻人,听人家对他讲起他将来会有多少情妇那样满心失望至极。

有个星期天,我正在花园里看书,斯万走了过来,他是来拜访爸爸妈妈的。

“您在看什么书呢,能让我瞧瞧吗?嗬,贝戈特?是谁对您讲起他的作品的?”

我回答他说,是布洛克。

“啊!是的,那男孩我在这儿见过一次,长得可真像贝利尼画的穆罕默德二世[72]!哦!真是太妙了,那弯弯的眉毛,鹰钩鼻,高颧骨,全都一模一样。要是再加那么一撮山羊胡子,就活脱活像是那位苏丹了。不管怎么说,他还挺有鉴赏力噢,贝戈特的确是个很可爱的聪明人。”斯万平时从不谈起他认识的那些人,但这会儿看到我对贝戈特的这副心驰神往的模样,居然动了恻隐之心,破例开口对我说:

“我跟他很熟,要是您喜欢让他给您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的话,我可以替您去跟他说一下。”

我可不敢接受这个提议,但我向斯万问了些有关贝戈特的问题。“您能告诉我他喜欢哪个男演员吗?”

“男演员,这我可说不上来。不过我知道在他眼里,女演员没人比得上拉贝玛[73],他对她的评价是最高的。您听过她演唱吗?”

“没有,先生,我爸爸妈妈不许我上剧院去。”

“真可惜。您得请求他们让您去呀。要说在《菲德尔》和《熙德》[74]里,拉贝玛就不过,怎么说呢,就不过是个女演员吧,可您知道,我并不认为艺术上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我注意到,正如他跟我那两位姨婆谈话时常让我吃惊的情形一样,每当他谈到严肃的话题,说出某几个字眼,而那几个字眼似乎表示了他对某个重要问题观点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很特别的,平板的,带有嘲讽意味的语调,有意一字一顿地把这几个字念得很慢,仿佛他给它们加了引号,表明它们并不是他的本意,所以他刚才的言外之意是:“高低贵贱之分,您知道,这可是那些挺可笑的人说的哟。”可是,既然挺可笑,那他为什么还要说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呢?)稍过片刻,他又补上一句:“您在剧场里看到的高贵典雅的场面,可以跟任何一件杰作相媲美,我不知道跟……噢,”——说着他哈哈笑了起来,“就跟夏特勒[75]那精美绝伦的大教堂相媲美吧!”直到那时,我总以为这种唯恐正正经经表态的做派,大概是一种风度,一种巴黎人的派头,是跟我那两位姨婆的外省人的武断作风大相异趣的;而且我还疑心这是斯万生活其中的那个小圈子里一种表示机智的方式,在那个小圈子里,作为对上两代人的抒情风格的矫枉过正,他们一味强调那些被传统说成贫嘴的细枝末节,有意摈弃漂亮话。但现在我觉得,斯万的这种态度里,有一种令人反感的东西。瞧他那模样,仿佛他不敢有自己的观点,必须小心翼翼地提供准确情况才能感到心安理得。可是他却没有想过,要人家相信这些准确细节有其重要性,这本身就是表示一种观点呀。我又想起了那天晚上,我由于妈妈待会儿没法上楼到我房间吻我,在吃饭时一直闷闷不乐,记得当时斯万在饭桌上说,德·莱翁亲王夫人府上的舞会,他是去不去都无所谓的。可是,难道他不就是整天价都在诸如此类的娱乐消遣中讨生活吗?我觉得所有这些都是互相矛盾的。莫非他还另有一种生活,在那种生活里还真的就能正正经经地说出他对事物的看法,做出不用加引号的判断,对那些他认为可笑的人和事也不必如此谨小慎微地去迎合了吗?我还注意到,斯万对我说到贝戈特的时候,语气中有一种什么东西,跟他平时说话的口吻不大一样,却跟当时这位作者的崇拜者们,也就是说跟我母亲的那位女友,以及跟迪·布尔邦大夫非常相像。他们说到贝戈特,用的就是斯万的这种语气:“他是个可爱的聪明人,很有特点,他的那套描写手法有些与众不同,可是挺让人喜欢。您不用去看署名,一下子就能认出那是他的作品。”可是谁也不会说:“他是位大作家,是位天才。”他们甚至都不说他有才气。他们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才气。我们总要过好久好久,才会认出一位新作家的脸,原来跟搁在我们的思想观念陈列馆里、名叫天才的那个模型真是长得一样的。正因为这是张陌生的脸,所以我们总觉着它不怎么像我们所谓的天才。我们就尽会说些独创性呀,魅力呀,文笔优雅呀,笔力遒劲呀,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们才意识到,所有这一切,不就正是才气吗。

“贝戈特的作品里,有没有提到拉贝玛呀?”我问斯万。

“我想在他那本谈拉辛的小册子里提到过吧,不过那书大概早就卖完了。但也说不定又重印过一次。我再去问问看。反正,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去跟贝戈特讲,一年当中从来没有一个星期他不来我家吃饭的。他是我女儿的老朋友。他们常常一起去参观历史古城、大教堂和城堡。”

我对社会等级毫无概念,既然父亲一向认为我们不可能跟斯万夫人和小姐有什么过从,我就想当然地以为她们和我们相距很远,于是她们在我心目中有了一种特殊的魅力。我觉得母亲不染头发、不抹口红真可惜,因为我听邻居萨兹拉夫人说,斯万夫人是这样做来取悦——不是她丈夫,而是德·夏尔吕先生的。我心想,在斯万夫人眼里,我们大概都是不屑一顾的俗物,这已经叫我够难过了,何况还有斯万小姐的那层原因,我听人说起过,她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小姑娘。我常常想到她,而且每回都在想象中让她有同一张既任性又可爱的脸蛋。而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斯万小姐原来地位如此高贵,她成天沐浴在特权的泽润中却安之若素,当她问爸爸妈妈是否有人来吃晚饭时,回答的是那位贵客金光灿灿的大名:贝戈特,但在她听来,这就不过是家里的一个老朋友而已。我在餐桌上听姑婆大发议论的当口,她那儿的餐桌上却进行着亲密无间的谈话,贝戈特在畅谈他在书中不曾涉及的种种话题,这些神谕般的高见,是多么令我神往啊;还有,当她去参观那些城市的时候,他竟一路陪在她身旁,降尊纡贵而不为世人所知,犹如神祇临幸人间。于是,我在了解斯万小姐身份的同时,明白了我在她眼里是多么粗俗无知,我强烈地感受到一旦成为她的朋友那会有多美妙,但又同样强烈地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希望和绝望同时占据着我的心头。现在每当我想起她时,我经常会看见她站在一座大教堂门前,向我解说那些雕像的含义,而且带着笑容,这无异于对我的赞许,把我作为她的朋友介绍给贝戈特。那些巍峨的大教堂经常让我悠然神往,法兰西岛的丘陵、诺曼底的平原的优美风光,更常让我心目中斯万小姐的形象平添无限魅力:这一切都叫我几乎没法不爱她。爱情的诞生要有许多条件,而我们相信一个人能够进入一种陌生的生活,一种他或她的爱情能让我们了解它的生活,正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其他条件不能相提并论的先决条件。身为女人,即使声称自己单凭体貌来评价男人,她们也会在这种体貌上看到一种特定生活状态所留下的印记。正因如此,女人往往喜欢军人、救火员;制服一穿,容貌就无所谓了;这些女人相信她们在头盔下吻到的是一颗与众不同的、勇于冒险而又温柔体贴的心;一位年轻的君主或王储出访他国,所到之处必能轻而易举地赢得芳心,这和他五官端正与否并不相干,但对一个证券经纪人来说,长得端正就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喽。

我成天在花园里看书,姑婆觉得实在无法理解,唯有星期天还情有可原,因为这一天本来就不许做正经事情,她自己也不做针线活儿(平常日子,她会对我说:“怎么,不是星期天,你又看书消遣了?”说话间让消遣这词儿带有一种孩子气、浪费时间的意味)。却说这天我看书的当口,莱奥妮姑妈和弗朗索瓦兹一边聊天,一边等着欧拉莉到时候前来。莱奥妮姑妈说她刚看见古比尔夫人走过,“也不带伞,就那么穿着她特地到夏多登[76]去定做的绸裙子。倘使她在晚祷前还有不少路要走的话,那条裙子可得淋个透喽。”

“可不,可不。”(这意思其实是可不一定)弗朗索瓦兹不把话说死,没有完全排除天气转好的可能性。

“哎,”姑妈拍了一下额头说,“我倒想到了,我还不知道她到教堂那会儿,举扬圣体是不是已经做过了。要记得问一下欧拉莉……弗朗索瓦兹,您瞧瞧钟楼后面的那片黑云,还有青板瓦上那摊不死不活的阳光,今儿个非下雨不可。这天也没法不变,太热了嘛。雨下得愈早愈好,我喝的维希矿泉水啊,这阵雨下不来,它也就堵着呢。”姑妈这么说是要让人知道,生怕看见古比尔夫人淋湿裙子的担忧,跟她急于让维希矿泉水别再堵着的迫切心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可不,可不。”

“是嘛,广场上一下雨,就没什么地方好躲喽。怎么,三点钟了?”姑妈蓦地叫了起来,脸都变白了,“晚祷都开始了,可我还没服胃蛋白酶呢!这会儿我明白维希矿泉水干吗会堵在胃里了。”

她心急慌忙地去拿起一本紫丝绒面、切口烫金的祈祷书,仓促间把夹在书里的图片都掉了下来,这几张有发黄的纸花边的图片,分别夹在节日祷文的那几页里。姑妈匆匆吞下几口蛋白酶,就迫不及待地念起经文来,情急之下她对自己念些什么都有点弄不清了,让她心神不定的是维希矿泉水喝下去这么多时间了,不知道胃蛋白酶还能不能赶上它,帮它通下去。“三点钟,谁料得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哟!”

窗玻璃上轻轻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是一阵簌簌落落的声响,仿佛有人在上面的窗口往下撒沙子,然后这声响弥散开来,渐渐形成一种节奏,流畅、洪亮而富有乐感,无穷无尽,无所不在:这是雨声。

“嘿!弗朗索瓦兹,我刚才怎么说来着?终于下雨了吧!可我怎么觉着听见花园的门铃在响,您倒是去瞧瞧,这种天气还会有谁来哪。”

弗朗索瓦兹回来说:

“是阿梅代夫人(我外婆)说她要出去遛个弯儿。雨下得可大呢。”

“我并不感到意外,”姑婆抬眼望着天空说,“我总说她这人有点别出心裁。谢天谢地,这会儿在外面淋雨的是她不是我。”

“阿梅代夫人呀,做事总比别人绝。”弗朗索瓦兹语气温和地说,有句话她要等单独跟其他仆人在一起时才说,那就是她认为我外婆有点儿神经兮兮。

“圣体降福仪式都做完了!欧拉莉怎么还不来,”姑妈叹气说,“她一准是让这天气给吓着了。”

“五点还没到呢,奥克塔夫夫人,这会儿才四点半。”

“四点半?可我已经得撩起薄窗帘,才能透进一点可怜的阳光喽。四点半!一星期后才是祈祷节呢!哦!我可怜的弗朗索瓦兹,这一定是我们惹老天爷生气了。是嘛,如今的人哪,也做得太过分了!我那可怜的奥克塔夫说过,人们太不把老天爷放在心上,他会报复的。”

姑妈的脸上升起一阵红晕,一下子变得容光焕发了:欧拉莉到。不幸的是,欧拉莉前脚刚进门,弗朗索瓦兹后脚就通报有客人来了,她通报这个消息时,心里认定我姑妈一准会高兴,所以脸上堆起笑容,话呢说得有腔有调,意在表明她虽然是转述,但是作为一个称职的底下人,她说的正是来客的原话:

“假如奥克塔夫夫人没在休息,可以接见神父先生,他将感到荣幸之至。神父先生生怕打扰夫人。神父先生在楼下,是我让他进来等在客厅里的。”

其实神父先生的来访,不像弗朗索瓦兹所设想的那样让我姑妈高兴得不得了,她每次来通报时自以为该做出的满脸笑容、兴高采烈的模样,全然不对我们这位病人的胃口。这位神父(他是个很善良的人,我真后悔没跟他多谈谈,原因是他不懂艺术,后来我才知道他在词源学方面知识很渊博)习惯了给参观者讲解教堂的掌故(他甚至打算写一本关于贡布雷教区的书),他那没完没了老一套的解说,姑妈早就听腻了。一旦他正好跟欧拉莉同时来访,姑妈干脆就觉得他来得不是时候,变得讨厌了。她向欧拉莉打探消息时,最好不要有旁人在场。不过她不敢不接见神父,只好对欧拉莉使个眼色,要她别跟他一起告辞,等他走了以后再待一会儿。

“神父先生,您瞧怎么来着,有人告诉我有个画家居然在您的教堂里支起画架,在临摹彩绘玻璃的画儿。我说啊,我活了这么一把年纪,还从没听说过这种事情呢!如今的这些人,到底想要什么呀!难道教堂里还有比这更难看的东西吗!”

“我不想来评说这是不是教堂里最难看的东西,因为,倘如说在圣伊莱尔教堂还有些地方值得参观的话,那么里面确实也有些地方已经相当陈旧了,我可怜的教堂,全教区就只剩它没修缮喽!我的主啊,那扇大门又脏又旧,不过再怎么说,总还有种庄严的意味;那两幅以斯帖的立经挂毯就甭提了,我个人认为它们根本值不了几个小钱,可是行家看了却说它们的价值仅次于桑斯大教堂的挂毯。

当然我也承认,除了某些细部有点写实以外,它们在不少地方还是表现出了一种真正的洞察力。不过,那些彩绘玻璃我真是不想提起喽。您说像话吗?窗子透不进阳光,那些我连颜色都说不上来的反光却照得人眼花缭乱,好好一座教堂,没有两块石板是一样高低的,居然还不许换掉,说是下面埋着贡布雷的历代神父,还有德·盖尔芒特家族的众位爵爷,也就是早先德·布拉邦家族的列位伯爵。您知道,今天德·盖尔芒特公爵的直系祖先,也就是公爵夫人的先人,因为她原本就是德·盖尔芒特家的小姐,后来嫁给了她的堂兄。”(我外婆向来不在意人家的姓氏出身,所以经常把这些名字弄混了,只要有人说到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她总以为那是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一位亲戚。大家笑得乐不可支;她想给自己辩护,就拿一封请柬作借口:“我好像记得上面是写盖尔芒特夫妇来着。”有一回,连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笑她了,因为她竟然说她在寄宿学校的女友跟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的后裔有血缘关系。)“您看鲁森镇,如今剩下的只是一片农庄,可在古代那儿想必是毡帽和钟表交易繁忙之地呢。[我并不很清楚鲁森镇的词源,但我觉得它好像是从鲁维尔(Radulé villa)衍变来的,情况就跟夏托鲁(Castrum Radulé)相仿,但这是后话了。]嗳!那儿的教堂里有最棒的彩绘玻璃画,差不多全是现代风格的,至于那幅令人肃然起敬的《路易—菲利普驾临贡布雷》,说起来它理当放在贡布雷才是,据说它可以跟夏特勒著名的彩绘大玻璃媲美呢。我昨天还碰见佩斯皮埃大夫的兄弟来着,他可是位行家,在他看来那是一件非常杰出的艺术品。不过,正如我对这位显得还挺有礼貌,看上去也像当真捏惯画笔的艺术家说的,您在这块彩绘玻璃上究竟能看出多大的名堂,它瞧上去还不如其他几块亮堂呢?”

“我说啊,只要您向主教大人开口,”姑妈有气无力地说,她觉得自己怕是快要累着了,“他绝不会让您失望,一定会叫您换块新的。”

“这您就别指望喽,奥克塔夫夫人,”神父回答说,“这块倒霉的彩绘玻璃,正是主教大人亲自出面,考证上面画的是坏东西吉尔贝,他是德·盖尔芒特家族的一位爵爷,因为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出阁前是德·盖尔芒特家的千金,所以这家伙说起来还是她的直系后裔,画上圣伊莱尔在给这家伙赦罪呢。”

“我怎么没瞧见有圣伊莱尔?”

“有啊,就在那个角上,您没注意到有位穿黄色长裙的夫人吗?嗳!您想想,这位圣伊莱尔,有些省的人还管她叫圣伊莉耶、圣埃莉耶呢,在汝拉索性就叫伊利。sanctus Hilarius[77]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叫法,说起来还不算最过分的,那些受真福品的圣人的名字,有些简直给弄得莫名其妙了。就说您吧,我的好欧拉莉,您的保护神sancta Eulalia[78]在勃艮第变成什么了,您知道吗?变成了圣艾洛瓦——女圣人变成了男圣人。您瞧瞧,您死了以后,人家要把您当成男人喽。”

“神父先生说话尽爱打趣。”

“吉尔贝的弟弟结巴夏尔,原先是位虔诚的王子,但因早年丧父(疯子丕平[79]死于精神病反复发作),他少年得志,集大权于一身,目空一切,为所欲为。一座城里只要有一张脸让他瞧着不顺眼,他就下令把全城居民斩尽杀绝。吉尔贝想报复夏尔,就放火烧了贡布雷的教堂,自然是原先的那座。当年提奥德贝尔特在离此地不远的蒂贝吉(拉丁文是Theodeberciacus)有座行宫,他率兵去跟勃艮第人作战时,曾在这儿许过愿,要是圣伊莱尔保佑他得胜,他就在这位圣人的墓前建造一座教堂,那就是原先的贡布雷教堂。吉尔贝一把火烧了那座教堂,如今只剩下个地下室,泰奥多尔想必带你们下去过。后来吉尔贝打败背运的夏尔,仰仗了征服者纪尧姆[80](神父念成了纪洛姆)的帮助,所以呢,如今经常有许多英国人来参观此地。不过吉尔贝看来没能赢得贡布雷的民心,有一回他刚望过弥撒从教堂出来,民众一拥而上,把他的头给砍了下来。反正泰奥多尔会借给您一本小册子,里面有详细的说明。”

“我们教堂的最奇妙之处,毋庸置疑当数从钟楼眺望的景观,那真是壮观极了。当然喽,对您这样不很壮实的夫人,我无意劝您去攀登那九十七级台阶,说来也巧,正好是著名的米兰大教堂的一半。有些地方,会让一个身体挺棒的人也感到很累的,尤其是你始终都得弯着腰,要不就会撞痛脑袋,一路还得使劲撩开楼梯上的那些蜘蛛网。无论如何您可得穿得严实些,”他还在往下说(没有觉察到他认为我姑妈居然还能去爬钟楼的念头,引起了姑妈多大的愤慨),“因为到了顶上,风刮得可厉害呢!有好些人跟我说,他们只觉得寒风刺骨,冻得要死。可尽管如此,一到星期天,总会有成群结队的参观者,有的从大老远赶来,欣赏风光如画的美景,兴冲冲地赶来,乐滋滋地回去。这不,下星期天还是天好的话,您准能看见大队人马,因为正赶上升天节的前两天。说实在的,站在钟楼顶上,远远地望见别有一番风貌的原野,一个人确实会心旷神怡,陶醉于迷人的景色。天气晴朗的日子,可以一直望到韦尔纳伊。有好些地方,平时是没法同时见到的,比如维沃纳河的水道和贡布雷近郊圣阿西兹的沟渠,它们中间隔着一道高高的树林,再比如儒伊子爵镇上大大小小的运河,也是这样啦(儒伊子爵镇,自然您也知道,在拉丁文里是叫Gaudiacus vice comitis的)。每回我到镇上去,总能见到一段运河,可待会儿拐个弯,到了另一条街上,见到的是另外一段,先前的那段就不见了。我再怎么想在脑子里把它们连在一起,也不管用。从圣伊莱尔钟楼看下去,情况就大为不同喽,市镇村庄分布在一张错落有致的网络上。可河里的水是看不见的,整个市镇就像被切成一个个街区,切痕清晰可见,犹如一个大面包切成了好几块,但是它们仍然并在一起。一个人要是有法子既在圣伊莱尔钟楼上,同时又在儒伊子爵镇上就好喽。”

神父唠叨个没完,姑妈实在累坏了,所以神父一走,她就只好把欧拉莉也打发走了。

“喏,我可怜的欧拉莉,”姑妈轻声轻气地说,一边从手头的小钱包里掏出一枚硬币,“您拿着吧,平时祷告时别忘了我。”

“哦!奥克塔夫夫人,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您也知道,我不是为这才来的呀!”欧拉莉每回都显得这么犹犹豫豫,这么不好意思,就像她是第一次拿赏钱似的,那副不很乐意的样子一点不扫姑妈的兴,倒是惹得她乐呵呵的。要是哪天欧拉莉拿赏钱时看上去脸没拉得那么长,姑妈就会说:

“我不知道欧拉莉这是怎么了;我给她的没比平时少啊,可她像是不高兴了。”

“我看哪,她也该知足了。”弗朗索瓦兹叹了口气说,她的看法一向如此,不管姑妈给她或者给她孩子多少赏钱,那都是几个小钱而已,可是姑妈每星期天早晨塞在欧拉莉手里,又塞得那么谨慎小心,叫弗朗索瓦兹总也看不清到底是多少的那几个小钱,那都是白白浪费在一个忘恩负义的人身上的财富。姑妈给欧拉莉的赏钱,弗朗索瓦兹倒不是想自己要。她是希望这些钱姑妈能留在身边,因为她心里明白,女主人有钱,女仆在别人眼里也就有了身价,有了面子;而她弗朗索瓦兹,在贡布雷,在儒伊子爵镇这一带,也算得上是个有头有脸的女仆,因为我姑妈有众多的田庄,因为神父常来登门拜访,而且拜访时间总是很长,还因为府上的维希矿泉水空瓶特别多。她要把住这些钱,全是为了我姑妈;要是有朝一日由她来经管姑妈的财产,这可是她做梦也想的美差,她一定会像狠巴巴地护住孩子的母亲那样牢牢把住这份财产,绝不许任何人觊觎染指。她知道我姑妈的慷慨大方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但即使姑妈花钱大手大脚,只要是花在有钱人身上,她倒也觉得并无大碍。也许在她想来,这些人并不真的需要姑妈的礼物,所以他们绝无收了礼才对她好之嫌。再说送礼给家产殷实的有钱人,给萨兹拉夫人,给斯万先生,给勒格朗丹先生,给古比尔夫人,给这些跟姑妈地位相当,相互又处得来的人,她觉得本身就是这些有钱人奇怪而又体面的生活的一种习惯,就像他们打猎、开舞会、相互拜访一样,她对他们向来是笑吟吟地尊敬有加的。但是,倘若姑妈的慷慨的受惠人是弗朗索瓦兹称之为“和我一样,不比我强”的那些人,是那些不叫她弗朗索瓦兹夫人、不承认自己比不上她,因而被她最看不起的人,那就一切都另当别论了。当她眼看姑妈不听她劝告,一意孤行地把钱滥塞给——至少弗朗索瓦兹这么认为——根本不配的人,她就觉得姑妈给她的那些东西,跟她想象中姑妈挥霍在欧拉莉身上的数额相比之下,显得微不足道了。按弗朗索瓦兹估摸,贡布雷邻近的田庄,哪怕它再贵,欧拉莉凭她积聚起来的赏钱,都能轻而易举地买下。其实欧拉莉对弗朗索瓦兹数额保密的财富,也做同样的估计。平时,欧拉莉一走,弗朗索瓦兹就要不怀好意地估算她拿了多少钱。她对欧拉莉又恨又怕,自认为当面还得对人家笑脸相迎才是。欧拉莉走了,她可要找回这点失落的平衡,当然她从不指名道姓,而是大声说些含义晦涩、模棱两可的话,或者《传道书》[81]之类作品中经常为人引证的某些句子,但话中有话的意思姑妈自然是不会听不明白的。从窗帘边上看着欧拉莉关上园门后,她就说了:“阿谀奉承的家伙总有法子上门来捡便宜;可是等着瞧吧,老天爷总有一天会让这些家伙得报应的。”她说这话时,用的是心心念念想着阿达莉的若阿斯[82]的乜斜的眼神和下面这句台词的影射意味:

恶人的幸福如湍流去而不返。

可是因为神父也来,而且唠叨个没完,弄得姑妈筋疲力尽,弗朗索瓦兹等欧拉莉一走,也就退了出去。她说:

“奥克塔夫夫人,我不影响您休息了,您看上去很疲倦。”

姑妈没搭话,只是吁出犹如最后一息的一口气,闭上眼睛,仿佛死了一般。可是弗朗索瓦兹刚要下楼,只听得訇然炸响的四下铃声传遍整幢屋子,我姑妈从床上直起身来嚷道:

“欧拉莉已经走了吗?哎呀,我忘了问她古比尔夫人是不是在举扬圣体之前去望弥撒的!赶快去追!”

可是弗朗索瓦兹没能追上欧拉莉就回来了。

“真是扫兴,”姑妈摇着头说,“就这件事最要紧,我怎么偏偏会忘了问她呢!”

莱奥妮姑妈的日子就这么一成不变地过着,其中自有一种令人惬意的单调意味,她装着不屑地管它叫老一套,心里却对这样的生活充满温情。大家都对这老一套保护有加,不仅家里每人都在徒费口舌地劝过她采用某种更好的生活起居方式以后,渐渐提不起那份兴致,干脆不去干扰它了,而且就连镇上离我们家三条街开外的包装工也知道,在往箱子上敲钉子以前,先得让人去问一下弗朗索瓦兹,我姑妈有没有在休息——尽管如此,这套起居常规在这一年上还是受到过一次惊扰。恰如一枚果子悄悄长熟了,会趁谁也没注意的当口,一骨碌从树上掉下来,有一天夜里那个帮厨女工突然临产了。她疼得实在受不了,而贡布雷又没有接生婆,弗朗索瓦兹只好天不亮就赶到蒂贝吉去请助产士。这个女工疼得直叫,弄得姑妈没法休息,而弗朗索瓦兹,那么短的一段路程,却去了好长时间才回来,也让姑妈放不下心。所以妈妈一大早就对我说:“上楼去看看姑妈要不要帮忙。”我走进外面那个房间,里屋的门开着,我看见姑妈侧睡在床上,她睡熟了;我听见她轻轻的打鼾声。我正想轻手轻脚地走开,但大概我弄出的声响干扰了她的睡眠,按开汽车的说法,使她的鼾声换了挡,只听得节奏分明的鼾声停顿了一小会儿,而后降低声调重又响起,接着她就醒了,半转过脸来,刚好让我看见。这张脸上有一种受惊的表情;她刚才准是做了个噩梦。她睡的姿势,让她没法看见我,我待在那儿,不知道该往前走还是往后退;就在这时,她好像神志清醒过来,明白了刚才吓人的情景都是假的;一丝喜悦的、对主充满虔诚谢忱(感谢天主不像梦中那么可怕)的笑容,使她的脸稍稍有了些生气。她平时习惯了在以为旁边没人时自言自语,于是她喃喃地说:“谢天谢地!总算只有那个要生孩子的女人让我不得安生。我敢情是梦见我可怜的奥克塔夫复活了,他还劝我天天都要散步呢!”她伸手想去拿放在小圆桌上的念珠,但是睡意重又袭来,她使不出劲去拿它,又安安静静地睡着了。我蹑手蹑脚地退出房间,她也好,别的任何人也好,谁也不会知道我听到了些什么。

刚才我说了,除了生孩子之类的突发事件,姑妈这老一套的生活常规是一成不变的,可我还没说由这项成规派生出来的另一项成规,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原封不动重复一次。事情是这样的,每个星期六,弗朗索瓦兹下午要到鲁森镇的集市去采购,于是大家提前一小时吃午饭。姑妈对这项每周动她一次规矩的规矩习以为常,对它也一视同人了。就像弗朗索瓦兹说的,她对此已经惯了,倘若有哪个星期六,非要让她等到平时的钟点才开午饭,那在她就像其他日子里得把午饭时间提前一小时,事情全乱了套。对我们大家来说,午饭这么一提前,也使星期六有了一种特殊的、宽松的、相当有趣的意味。到了平日还得过一小时才能坐在餐桌跟前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再过几分钟,刚上市的苦苣,周末加菜的煎蛋卷,还有叫人受宠若惊的牛排,都会端将上来。这个过六天才来一次的星期六,是个全家、全地区,几乎全民性的重要日子,在平静的生活和固定的成员中,它生成了一种上下左右广泛的联系,成为各种谈话、玩笑、逸闻趣事的最受欢迎的题材;倘若我们中间有人才思敏捷,能以相同的题材和人物写出一部大作的话,它肯定是现成的核心内容。一大早,连衣服都还没穿好,也说不上什么原因,也许就为感受一下利害关系一致时的力量,大家都乐滋滋的,非常真诚地以一种同心同德的口吻相互说道:“赶紧啊,别忘了今儿是星期六!”而姑妈和弗朗索瓦兹交换了意见,考虑到这一天的白天比平时长以后,就说:“要不您就给他们来一块小牛肉吧,今儿是星期六嘛。”要是十点半时有个心不在焉的家伙掏出怀表看了看说:“得,还要等一个半钟头才吃午饭呢。”每个人都会兴高采烈地冲着他说:“嗨,你真糊涂,把今儿是星期六都给忘了!”说过以后,大家还要笑上一刻钟,而后一起上楼去把他的粗心讲给姑妈听,让她高兴高兴。就连天空的脸面仿佛也变了。午饭过后,太阳意识到这是星期六,就又在高高的天空上悠荡了一个钟头,有人想到出来散步晚了,却听得圣伊莱尔钟楼上传来两下钟声,不禁会说:“怎么,才两点?”(平日里正是吃饭或午睡时分,沿着泛起白光、无人垂钓的河流,这两响钟声在杳无人影的小路上谁也遇不到,只得孤单单地飘上空旷的蓝天,那儿还停着几朵懒洋洋的白云。)大家齐声回答他说:“你弄错了,是咱们开饭早了一个钟头,今儿是星期六呀!”碰上有个没开化的家伙(凡是不知道星期六特殊意义的人,我们一律这么称他)十一点钟来找父亲,瞧见我们已经都坐在餐桌旁不由得大吃一惊,这算得上是弗朗索瓦兹平生最开心的事情了。不过,如果说她觉得那位客人因为不知道我们星期六提早吃午饭而受窘挺有趣的话,那么父亲根本想不到人家不知道这事儿,对着那位看见我们在吃午饭而惊愕不已的客人,不做任何解释,光是说:“哎,今儿是星期六嘛!”这就更叫弗朗索瓦兹觉得滑稽了(当然她打心眼里同情这种狭隘的沙文主义)。事后她一讲起这档子事,就会笑得眼泪都出来,还会兴之所至地添加细节,给那个让星期六给蒙住的客人编些应答的话。我们非但不怪她添油加醋,反而觉得听得还不过瘾,冲着她说道:“好像他还说了别的呢。您第一回说的时候比这要长嘛。”连姑婆也放下手上的活儿,从夹鼻眼镜上抬起眼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星期六还有比这更有趣的呢,到了五月里,我们吃好午饭就去参加圣母月的庆典。

我们有时会遇见凡特伊先生,他对“在当今思潮影响下年轻人令人可叹的不修边幅”持严厉的批评态度,所以母亲格外留意我的穿着是否整齐得体,然后我们出发去教堂。我记得我就是在圣母月爱上山楂花的。山楂花不仅装点着教堂——它那么神圣,却准许我们入内——的祭坛,与庆典仪式的氛围融为一体,而且把自己专为节日准备的相互缠绕的枝条,从烛台和圣瓶之间延伸过去,这些平置的枝条上挂满绿叶编成的条饰,绿叶上星星点点地撒着一小束一小束白得耀眼的蓓蕾。可我只敢偷眼去看,我觉得这些富丽的花蕾枝叶都是有生命的,大自然特意在绿叶上修出齿状边缘,把白色的蓓蕾衬托得极为典雅,使这种装饰在让人感到赏心悦目的同时,自有其庄重的宗教意味。更高处时而绽放的花冠,有着一种无忧无虑的优美,犹如拿出最后一件轻盈的首饰那般,不经意地托出那束雄蕊,让一茎茎细若游丝的雄蕊,薄纱般地罩住了所有的花冠。我后来试着在心里模仿它们开花的模样时,想起那不经意的神态,不由得就想象那是一个漫不经心、活泼可爱的白衣少女目光妩媚,眯起眼睛,轻率而急速地摇着头。凡特伊先生带着女儿来了,坐在我们旁边。他出身世家,曾经教过我那两位姨婆钢琴。他在妻子去世后得到一笔遗产,退休住在贡布雷附近,一度是我们家的常客。可是他实在太要面子,就为了不想遇见斯万先生,从此不再上我们家来了,因为照他的说法,斯万先生缔结了一桩“眼下时兴的不得体的婚姻”。母亲知道他会作曲,很客气地对他说,下回去他家希望能听他弹几首作品。凡特伊先生听了这话高兴得不得了,可是他礼貌过于周全,宅心过于仁厚,遇事先要为人设身处地着想,结果踌躇再三,总怕按自己的意思去做,或者哪怕只是让人家猜到自己的意思,就会给人家添麻烦,让人家觉得他光想到自己。有一次我父母去拜访他,把我也带上了,而且允许我待在外面不进屋。凡特伊先生在蒙舒凡的屋子,位于一座灌木丛生的小山冈的下方,我藏身在灌木丛中,正好对着三楼的客厅,离开窗口不过五十厘米。下人进来通报我父母来访时,我看见凡特伊先生急忙拿起一张乐谱放在钢琴上显眼的位置。可是我父母一进屋,他却把它挪到边上,放在一个角落里。他一定是生怕他们以为他是因为要给他们弹奏自己的作品,才这么高兴的。谈话间,只要母亲一提起这个话题,他就忙不迭地说:“我真的不知道是谁把它放在钢琴上的,本来不该放这儿的。”随后他就马上转到别的话题,因为在那些话题中他是没有什么干系的。他唯有对自己女儿,才任凭真情流露。这个长得像男孩的姑娘,身体非常结实。看到做父亲的对她呵护得那么无微不至,明明不冷还要给她加上条肩巾,旁边的人都忍不住会微微一笑。我外婆要我们注意看,这个长相挺粗、满脸雀斑的孩子,目光中闪过的神情往往是那么温柔,文雅,甚至近乎腼腆。每当她说话的时候,她总跟谈话对方一起专注地听着自己说的话,唯恐人家误解了她的意思,这时在那个淘气男孩的外表下,就会清晰地显现出一个内心敏感而忧伤的少女清秀的面容。

离开教堂那会儿,我在祭坛前跪下,起身时突然感到从山楂花那儿飘出一阵苦中带甜的杏仁香味,于是我注意到这些花上有的部位金黄色更深郁,我猜想这股香味就藏在那下面,犹如藏在烘烤过的干酪丝下的杏仁奶油饼的香味,或者藏在凡特伊小姐雀斑下的面颊的香味。山楂花们默默无语,悄然不动,但这股时不时飘来的香味,犹如它们旺盛生命力的浅吟低唱,祭坛为承受这股强大的力而震颤,好似田野里的树篱受到生机勃勃的触角的撩拨。而让人想起触角的,正是眼前这些近乎橙红色的雄蕊,它们俨然是今天变成了花儿的昆虫,仍然保存着青春期的野性和挑逗刺激的蛮力。

出了教堂,我们在门口和凡特伊先生聊了一小会儿。他看见一群男孩在广场上打架,就跑过去保护年纪小的孩子,喋喋不休地教训那几个大孩子。他女儿用她粗粗的嗓音对我们说,见到我们她是多么高兴,但她的神情立刻就显得像个善感的姐姐,在为愣头愣脑的弟弟说的话感到脸红,因为那样说也许会让我们以为她是想要我们邀请她做客。她父亲在她肩上披了件外套,两人登上一辆小巧的敞篷轻便马车,她亲自驾车回蒙舒凡而去。我们呢,既然明天是星期天,起床后能赶上望大弥撒就行,那么只要那天月色很好,天气也暖和,喜欢露个脸的父亲就让大家别直接回家,由他带领我们进行一番艰苦卓绝的长途跋涉。母亲辨别方向的能力很差,一向不善于认路,在她眼里,这无异于一位天才将领安排的战略大转移。有时我们一直走到高架桥跟前,那些从火车站延伸过来的高大的石墩,对我而言就是被文明世界放逐、走上苦难历程的象征,因为每年从巴黎回来时,人家总是叮嘱我们当心,要事先做好准备,到了贡布雷千万别乘过站,因为火车在站头只停两分钟,然后就要驶上高架桥,而在我心目中,贡布雷就是我们的世界尽头,再过去就不是基督教的天地了。我们从车站大街往回走,全镇最别致的花园住宅都在这条大街上。每座花园里,月光犹如于贝尔·罗贝尔的画笔,把清辉洒上黑影幢幢的白色大理石台阶,喷泉,以及半掩的铁门。夜色把电报大楼吞噬了一大半,只有半截柱子还耸立在月色之中,保存着永恒的废墟之美。我拖着脚步,倦意连连,椴树散发的香气在我混沌的脑子里,就像一件非以精疲力竭为代价才能得到的、实在不值得去领取的奖赏。相隔很远的一扇扇铁门里,被我们寥落的脚步声惊醒的看家犬此起彼伏地吠叫起来,而今我有时也会在夜间听到这样的吠声,随之而来的(当我在吠声起处想象出了贡布雷的公共花园)是记忆深处的车站大街,因为无论我身在何方,一旦吠声此起彼落地响起,眼前就会浮现出这条大街,连同两旁椴树的清香和铺满银辉的人行道。

突然,父亲叫我们停下,问母亲:“这是哪儿?”她已经走得脱了力,但还是为他感到骄傲,她温柔地向他承认自己完全不知道。父亲耸耸肩膀,放声笑了起来。然后,他就像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那样,伸手往前一指,只见站在我们面前的正是我们家花园的后门,这扇小门连同圣灵街的街角一起来到这些陌生街道的尽头,等候着我们。母亲钦佩地对他说:“你真是绝了!”从此刻起,我无须再往前挪动自己的腿,花园的泥地在脚下兀自往后退去。这么多年来,我在花园里的一举一动早已无须刻意去留心了:习惯已经将我搂进怀中,像抱小孩似的一直把我送到床上。

虽然星期六比平时提前一个钟点开始,而且没有了弗朗索瓦兹在身边,在姑妈来说时间过得要比平日里慢得多,然而她却从星期刚开头就心焦地等待着这一天,仿佛它容有着她那虚弱而躁狂的身体所能消受的新鲜、散心的乐趣。话虽这么说,她毕竟有时候还会向往更大的变故,毕竟每天还会有那么几个小时,心心念念地渴望发生一桩出格的事儿,就像那些精力不济或想象贫乏而无法从自身汲取新意的人,必须等待邮差捎来新消息(即使是坏消息)那一刻方才涌上心头的激动或悲痛;在这段时间,因安适而沉默的敏感的好奇心,犹如一架闲置的竖琴,会企望有一只手,哪怕是一只粗鲁的手,去拨弄它的弦,即使拨断也在所不惜;在这段时间,好不容易赢得放任欲念、烦恼自生自灭权利的意志,会想把缰绳扔给情急万分乃至残酷无比的结局去控制。不用说,由于姑妈的身体经不起疲劳的折腾,稍有累着,就得靠一点一点地养精蓄锐方能复原,这个容器得很长时间才能蓄满,好几个月下来才会稍有些许液体溢出,换了别人只须做些活动就可以疏导区区这点溢出的液体,然而姑妈既不知道该把它们怎么办,也无法决定怎样去使用它们。我相信在那会儿——正如她虽说天天吃土豆泥都吃不厌,但时间一久,从土豆泥的好味道中,还是滋生出了换吃奶油沙司土豆的念头——她在自己钟爱的这种日复一日的平静生活中,心心念念期待着这个家发生一次灾难,一次时间很短暂,也绝非她所能左右,但她却能确信对自己身心健康有益的重大变故。她真的很爱我们,她挺想有机会为我们恸哭一场;假如这一阵她觉得自己挺好,身上也不出汗,那么各种各样的想象就会萦绕在她脑际,比如家里突然遭遇火灾,我们全都未能幸免于难,整座房子转眼间变成一片废墟,而她却能从容脱险,原因是她起身及时等等。在诸如此类的想象中,她是两种乐趣兼而有之,其一是在久久的悲痛中细细品味自己对我们的满腔柔情,并在出殡时让镇上的人都为她衰弱而又坚强、哀恸欲绝而又决不倒下的形象惊得发呆;其二则珍贵得多,那就是她不得不当机立断,割舍犹豫迟疑之类恼人的可能性,即刻动身去米鲁格兰过夏天,她要在自己漂亮的田庄里傍着瀑布消暑。诸如此类的事情,她肯定在一遍接一遍地独自专心玩牌,既坐庄又代对手出牌的同时,冥想过它们发生的情景(灾祸刚起的景象,种种意想不到的细节,宣布噩耗时那种令人终身难忘的沉痛语气和措辞,以及与抽象的、逻辑上的死亡概念全然不同的真实的死亡所留下的印痕,诸如此类的事情一旦真的发生,她想必会一下子就坠入绝望的深渊),可惜的是这样的事情一件也没发生,要想让自己的生活能常常增添些情趣,她只得另想办法,把满腔热情用于想象一波三折的戏剧化的情节。她突然有个妙不可言的设想:假定弗朗索瓦兹偷她的东西,她顺藤摸瓜,来个略施小计,捉贼捉赃。这么想得一多,成了习惯,每当她独自玩牌,一边自己出牌,一边帮其他几家出牌的时候,她就会不由自主地进入角色,一会儿模仿弗朗索瓦兹神情尴尬地道歉,一会儿火气很大地严词训斥弗朗索瓦兹,要是我们中间有谁正好在这当口进去,就会看见她汗流满面,两眼放光,假发歪在一边,露出光秃秃的脑门儿。弗朗索瓦兹在隔壁房间,有时候想必能听见这些冲她而来的刻薄挖苦的呵责,而对姑妈来说,光让设想停留在纯粹虚拟的状态,光是悄悄自语没法营造一种较为现实的气氛,实在还不足以消气。有时候,对这种床上构想的场景[83]姑妈觉得太不过瘾,她要亲自出马来演这出戏了。于是,某个星期天,所有的房门神秘兮兮地关得严严实实,她把自己对弗朗索瓦兹手脚不干净的怀疑,以及打算辞退这个女仆的想法,一五一十地讲给欧拉莉听;另一个星期天,她又把自己觉着欧拉莉靠不住的疑心对弗朗索瓦兹和盘托出,并声称再也不会让欧拉莉进门了;但几天过后,她就懊悔自己竟然对一个不忠不义之人讲了那么多体己话,何况在下一场演出中,此人还要跟对方互换角色呢。不过,欧拉莉虽说有时也让她起疑心,但那只是一蓬干火,就这点草秸,很快就烧完了,因为欧拉莉毕竟不住在这个家里。而弗朗索瓦兹的情况就不同了,姑妈始终觉得她们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所以她对这个女仆的猜疑,就不是轻易打消得了的,要不是生怕下得床来会感冒,她真想亲自下楼到厨房去坐实这些猜疑。日子一长,她就变得满脑子净转着一个念头,就是想猜出此时此刻弗朗索瓦兹到底在干什么,又到底在想对她隐瞒什么。她留神观察弗朗索瓦兹脸上稍纵即逝的细微表情,琢磨对方说话有无自相矛盾之处,猜度这女仆想要对她掩盖什么企图。有一回姑妈当面点穿弗朗索瓦兹,只一句话就让这女仆脸色蓦地发白,而她自己则从一举击中可怜虫要害的战果中体味到一种残忍的乐趣。下一个星期天,欧拉莉披露了一个情况——其意义不下于为一门尚未走上正轨的新兴学科突然开拓出一个未知领域的重大发现——证明事态远比姑妈料想的更为严重。“刚才弗朗索瓦兹想必已经知道,您把马车送给她了。”——“我把马车送给她!”姑妈叫了起来。——“哦!我可不知道,只是这么想来着,刚才我瞧她坐在四轮马车上,骄傲得像阿尔达班[84],屁颠颠地上鲁森镇菜市场去。我还以为这辆车奥克塔夫夫人送给她了呢。”日复一日,弗朗索瓦兹和姑妈渐渐变得像野兽和猎人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对方使花招。妈妈担心姑妈这么不留情面地数落弗朗索瓦兹,会使她有朝一日当真对姑妈怀恨在心。不管怎么说,弗朗索瓦兹已经愈来愈对姑妈每句随口说的话,每个随手做的手势,都表现出异常的警惕。她如果有什么事要问姑妈,总要思前想后地考虑该采用怎样的神情语气,等等。把话说出口以后,她又会偷偷地观察姑妈的表情,竭力从中揣度姑妈的想法和可能做出的决定。就这样——设想有个艺术家,读了有关十七世纪宫廷生活的回忆录之后,十分仰慕太阳王[85]的风采,于是编写系谱表明自己是宗室世家后裔,或想方设法跟欧洲某位当政的君主攀上关系,以为这样一来便与路易十四有几分相像了,全不想如此单纯追求形式(因而全无精气神可言)的做法,恰恰是跟初衷南辕北辙的——外省一位上了年岁的夫人,原本心甘情愿地听任无法克制的怪癖和百无聊赖养成的坏脾气所左右,从来就没想到过路易十四,这会儿却发现自己日常起居的点点滴滴,比如起床啊,用餐啊,休息啊,都因其睥睨凡俗的独特之处,在某种意义上维护了圣西门所说的凡尔赛宫廷起居注的尊严,而且她可以认为她的沉默不语、她的一颦一笑,足以左右弗朗索瓦兹,让她或心神不宁或心花怒放,犹如廷臣乃至王公贵胄在凡尔赛御花园的曲径面奏圣上时,路易十四的沉默不语或一颦一笑足以让他们或诚惶诚恐或欣喜万分。

有个星期天,姑妈先后接待了神父和欧拉莉的来访,才得空休息。我们大家上楼去向她道晚安,妈妈对她经常碰上客人同时来访的坏运气表示慰问:

“我听说刚才您又遇到麻烦了,莱奥妮,”她语气温柔地对姑妈说,“一下子来了好多人。”

不料姑婆马上接茬说:“人越多越好……”打从姑妈病了以后,姑婆一直认为凡事都得往好的方面开导女儿,帮她精神振作起来。这时我父亲开口了:

“趁这会儿全家人都在,”他说,“有件事我想跟你们说一下,省得一个一个讲了。我觉得勒格朗丹先生好像在生我们的气:今儿早上他看见我连个招呼都懒得打。”

我不想留下来听父亲原原本本地说这件事了,因为早晨望完弥撒遇到勒格朗丹先生的时候,我就跟父亲在一起。我下楼到厨房里去问午餐的菜单,每天打听一下菜单,在我就如别人读报看新闻一样,是一种消遣,这份菜单会像音乐会的节目单那样使我兴奋。早上勒格朗丹先生从教堂出来遇见我们的当口,他身边有一位附近的女庄园主,这位夫人我们并不认识,只是面熟而已,所以父亲没有停下来,边走边向他友好而矜持地点头致意;勒格朗丹先生很勉强地稍稍点点头,样子显得很惊讶,仿佛他不认识我们是谁似的,他的目光有一种不想跟对方讲什么客气的人所特有的疏远的意味,仿佛他的视角骤然退缩到了远处,他是在一条望不见尽头的大路的另一端,隔着如此遥远的距离在看你,所以按你那木偶的身量的比例而言显得极小极小的头,居然还能对你有所示意,应该说已经不容易了。

勒格朗丹陪伴的那位夫人,素来人品高尚,口碑极好;其中不可能有什么暧昧之处,以至于被人看见他俩在一起他会很尴尬,所以父亲想不明白自己哪儿得罪勒格朗丹了。“看到他在那群衣着光鲜的人中间,”父亲说,“穿着那件窄小的单排纽上衣,领结皱巴巴的,神态没有半点刻意做作之处,神态显得那么真诚,那么天真得叫人感到亲切,我一想到自己居然惹得他不高兴了,心里就更感到歉疚。”但是家庭会议的一致看法是我父亲多心了,要不就是勒格朗丹当时在想事儿,有些心不在焉。再说,父亲的忧虑到了第二天傍晚就烟消云散了。我们散步走得挺远,回家路上在老桥附近瞧见勒格朗丹,他因为正逢上过节,在贡布雷要住好几天。他伸出右手朝我们走来:“您是否知道,爱读书的先生,”他问我,“保尔·代雅尔丹[86]的这句诗呢:

树林已经黑沉沉,天空依然湛蓝。

它用在此情此景岂不妙哉?您也许还从没读过保尔·代雅尔丹的诗吧。读读他的诗,孩子;听说他现在变了,当了多明我会修士了,可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是个笔触清丽的水彩画家……

树林已经黑沉沉,天空依然湛蓝……

希望天空对您永远是湛蓝的,我的小朋友;即使到了树林已经黑沉沉,夜幕迅即降临的那一刻,这一时刻对我来说正在降临,您也能像我这样望着那隅天空,感到心灵的慰藉。”他从衣袋里掏着一支烟,久久地凝望着远方。“再见,二位。”他突然间说了一句,就撇下我们走了。

我下去打听菜单的那会儿,厨房里已经开始打理晚餐,弗朗索瓦兹支配着自然之力,它们成了她的下手,犹如梦幻剧中的巨人装扮成了厨师,砸煤生火,给待煮的土豆提供蒸汽,让一道道主菜火候恰到好处,这些美味佳肴事先做过精心加工,在形形色色的大缸小缸、大锅小锅、长方形鱼锅、制糕点模具、炖野味罐钵乃至小巧玲珑的奶油壶里经受过洗礼,其间还使用过大大小小各种尺寸的整套平底锅。我停在料理台前,望着帮厨女工刚剥出来的豌豆,小小的豆粒排在一起,好似台球桌上绿色的台球;不过我最心爱的还是那些云青似染、粉红如洇的芦笋,穗状花序纤细地描出浅紫和天蓝,而后色彩渐次呈现直至根部——根上还带有植株的泥土呢——犹如人间不应有的虹彩。我觉得这些来自天际的色彩变幻,依稀让人看见一群可爱的小精灵,为取乐而变成蔬菜。透过它们新鲜可口的茎叶的伪装,在晨曦微露、彩虹初现、夜色由蓝转黑的光色嬗变中,可以瞥见那珍贵的精华;每当晚餐吃了芦笋,我总能重温这份精华,因为这些小精灵会像在莎士比亚的梦幻剧中那样,玩些诗意盎然而又带有粗俗意味的恶作剧,把我的便盆变成香水瓶。

那个可怜的女工,斯万所说的乔托的博爱,受弗朗索瓦兹支使在剥壳,一筐芦笋就放在她身边。她神情非常痛苦,仿佛尝尽了人间的苦难;芦笋的每瓣淡红的鳞茎皮顶端,都裹着淡淡的蓝色,宛如星星点点工笔画就的轻柔的冠冕,这情形让人想起帕多瓦壁画中围绕在那位美德前额或插在她的花篮中的花束。这时弗朗索瓦兹正在一根铁扦上烤她的母鸡,只有她才知道怎样把母鸡烤得恰到好处,因此她的美名也就随着这些母鸡香飘贡布雷了;而当这些母鸡装盆上桌时,我脑海里专为弗朗索瓦兹的品行而留的一角,顿时弥漫着温馨的气息,她从从容容烤得如此滑嫩的鸡肉,那诱人的香味在我心目中就是她本人的一种美德所散发的芳香。

不过这一天,亦即父亲就遇见勒格朗丹向家庭会议咨询,而我趁这工夫下楼去厨房的当天,刚巧在乔托的博爱最近一次生育后体质虚弱、无法下床的期间;弗朗索瓦兹少了帮手,手脚就乱了。我下去,她正在面朝家禽饲养棚的厨房后间里杀鸡,那只鸡出于本能拼命做垂死挣扎,一心想割断它喉管的弗朗索瓦兹骂声不绝:“该死的畜生!该死的畜生!”第二天这只母鸡端上餐桌时,颈脖的皮有圈金黄的镶边,有如主教的祭披,珍贵的汤汁则好似从圣体盒沥出,厨下之鸡与桌上之鸡相比,不免使我们这位女仆令人起敬的温馨和从容打了些折扣。且说弗朗索瓦兹杀了鸡,把它倒拎起来,鲜血汩汩而下注入盆中,可还是消不了她的心头之恨,一股怒火又蹿将上来,她瞅着这冤家对头的尸体,骂上最后一声:“该死的畜生!”我浑身发抖地上楼,真想让大人马上把弗朗索瓦兹赶出去。可是,谁来给我吃刚出炉的圆面包、香喷喷的咖啡,还有……这些烤鸡?……其实,这种卑怯的心理,每个人都有,都和我一样有自己的那点心计。莱奥妮姑妈知道——而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弗朗索瓦兹虽说对自己的女儿、侄子爱护备至,为他们送命也绝无怨言,对别人可是异常刻薄。但即便如此,姑妈还是留着她,因为姑妈尽管了解她心肠狠,但是对她的尽心尽责还是颇为欣赏的。我渐渐看出了隐藏在弗朗索瓦兹的温存、严肃和种种美德背后的厨房后间悲剧,犹如历史揭露了教堂彩绘玻璃上那些双手合十于胸前的国王和王后,他们在位时都跟那些血腥的惨剧脱不了干系。我意识到,除了她的亲人以外,人类之所以能以他们的不幸唤起她的怜悯,主要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她在报上看到某个陌生人横遭惨祸会泪如雨下,然而一旦报道中的那个人让她觉着有点似曾相识,眼泪立时就收干了。帮厨女工分娩后的一天夜里,腹痛骤然发作;妈妈听见她在大声呻吟,下床去叫无动于衷的弗朗索瓦兹起来,弗朗索瓦兹却说她那么嚷嚷是在做戏,是想充主子,让人去伺候她。医生担心阵痛屡屡发作会有危险,曾在我们家的一本医学书上相关的一页夹了张书签,并叮嘱过我们,遇有类似情况时参照书上的指示先做初步处置。于是妈妈差弗朗索瓦兹去把书找来,还特意关照她别把书签弄丢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不见弗朗索瓦兹回来;妈妈有些生气,以为她又睡觉了,就让我再到书房去看一下。我看见弗朗索瓦兹在书房里,她想瞧瞧那一页上说些什么,结果看了书上说的阵痛症状(当然那是她不认识的某个女病人的阵痛),不由得大为伤心地哭了起来。每看到这本专著的作者所描述的一种疼痛症状,她就喊道:“哦哦!圣母马利亚啊,难道上帝当真就眼看着一个可怜的人儿这么受苦吗?哦!可怜的人哪!”

可是当我唤了她一起回到乔托的博爱床边,她的眼泪马上不流了;想到自己在半夜里给叫起来去照看那个帮厨女工,她又气又恼,往日所熟悉的、看报时经常感受到的那份慈悲为怀、柔情万种的愉悦感,那种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亲情之乐,此刻都已荡然无存;刚才让她读了以后难过得流泪的阵痛症状,眼前亲眼见到,却只叫她觉得心里好不自在,满肚子牢骚,等到以为我们已经走开、听不见她说什么了,她干脆恶毒地冷讽热嘲说道:“她这才叫恶有恶报、自作自受呢!当初她不是得意来着吗!今儿个又何必装腔作势呢。跟她干这档子事的浑小子啊,反正也不会是见容于天主的好人。哦!还是我可怜的母亲乡下有句话说得好:

发红的狗屁眼儿,

他当是玫瑰花儿。”

要是她的外孙有点头疼脑热,她哪怕自己病着,也会星夜兼程赶上四法里路,就为瞧一眼他是不是药都有了,然后在天亮前赶回来干活儿,但也正是对亲人的疼爱和确保家族人丁兴旺的心愿,在对待其他仆人的态度上,转化成了一种既定的准则,就是绝不容许有人进入我姑妈的房间,任凭谁也别想接近我姑妈,成了她的一种骄傲的资本,即使她病倒了,她也宁可撑着下床去服侍姑妈喝维希矿泉水,而不让那个厨房帮工踏进女主人的房间一步。这就像法布尔观察到的膜翅目昆虫,那只善于掘地的胡蜂,它为了让后代在自己死后有新鲜的肉可以食用,借助解剖学来发挥残忍的本性,一旦捕获象虫或蜘蛛,就将尾刺精准而巧妙地扎进猎物的神经中枢,使它们的肢体就此动弹不得,而其他的生存功能一切照常,然后把这些瘫痪的虫子安置在靠近自己产卵的地方,让幼虫一孵化出来就能享用既无法逃跑也无力反抗的乖乖的、听从摆布的、绝对不曾变质的美味,弗朗索瓦兹的心愿是每个仆人都觉得在这个家没法待下去,她的心计之细、手段之辣,都是为实现这个终极目标服务的,好多年以后,我们才明白,我们之所以几乎天天吃芦笋,是因为被指派削皮的那个可怜女人闻到芦笋的气味会发哮喘病,发作一次比一次厉害,最后她只好辞了工。

唉!我们终于不得不改变对勒格朗丹的看法了。在老桥跟他相遇后,父亲承认自己看错了勒格朗丹先生,但就在下一个星期天,弥撒刚结束,外面的阳光和喧闹把某种渎圣的气氛带进了教堂,古比尔夫人和佩斯皮耶夫人(刚才我迟到了一会儿,进得教堂,只见所有的人都低着眼,专注地看着手上的祈祷书,我还以为连我进来都没人会看见呢,不想就在我要坐到自己座位上去的当口,有谁用脚把挡在我面前的小凳子轻轻挪开了)开始和我们大声谈了起来,话题都是再世俗不过的,就像大家已经是在广场上似的,就在这时,我瞧见教堂外阳光灿烂,广场集市五彩缤纷,嘈杂热闹的气息扑面而来,勒格朗丹站在门洞下,上次我们遇见的那位夫人的丈夫,正在把他介绍给邻近另一位大庄园主的妻子。勒格朗丹的脸显得神采飞扬,异常殷勤;他深深鞠了一躬,随即身子后仰,腰板猛地挺了起来,这一招想必是他姐姐德·康布尔梅夫人的丈夫教的。这迅速的一仰一挺,使勒格朗丹那个我看未必有多少肉的臀部,骤然绷紧一扭,向后拱起;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这纯然形体的一扭,这仅仅肌肉的一拱,其中并没有表达任何意识,而只是激动难以自已,致使殷勤变成了卑躬屈膝,却使我蓦地意识到一种可能性,就是说不定存在另一个勒格朗丹,一个跟我们所认识的那个全然不同的勒格朗丹。那位夫人请他去给车夫捎个话儿,他朝马车走去的当口,脸上始终保持着方才被引见时羞怯而热忱的表情。他身处梦境那般心醉神迷,嘴角挂着微笑,捎完话急匆匆赶回来告诉夫人,由于走得比平时快,两个肩膀很滑稽地一左一右摇来摇去,他仿佛完全沉浸在这个使命之中,对其他的一切都无动于衷,那模样活像一个听凭幸福操纵播弄的僵硬、机械的玩偶。这会儿,我们刚好走出教堂大门,眼看就要和他擦身而过。以他这么有教养的人,故意掉过脸去的事是做不出的,但他的目光仿佛突然进入了一个深邃的梦境,直勾勾地盯着远方的一样东西,以致没法看见我们,更无从跟我们打招呼。他的脸依然那么天真纯朴,那么憨态可掬,那件没有上浆的单排纽上衣,看上去像是一不小心陷入了可厌的锦衣华服的包围之中。他胸前打大花结的点子花纹领结,被广场上的风吹得高高飘扬,犹如展示他骄人的孤傲和高贵的独立精神的旗帜。我们刚回家,妈妈看见我们忘了买圣奥诺雷甜饼,就让父亲和我往回走,吩咐点心铺马上送来。在教堂边上,我们迎面遇见勒格朗丹,他陪着刚才那位夫人向马车走去。从我们身旁经过时,他嘴里仍和那位夫人说着话,但用那双蓝眼睛的余波朝我们稍做示意,这种类似眨眼的打招呼,丝毫没有影响脸部的表情,所以听他说话的那位夫人浑然不觉;他想表示的情感颇为浓烈,而他所限定的表达空间却过于逼仄,为了对此做出补偿,他让指派给我们的区区一点儿蔚蓝的眼角,焕发出一种兴高采烈的表情,那已经不只是活泼,而是一种近于狡黠的神情;他把这微妙的友谊浓缩在让人意会的眨眼里,让它进入一种相互默契、心照不宣、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境界;友情的表露最终臻于含情脉脉,臻于爱的表白,在此时此刻上升为唯有我们得以领受的启示,让我们领略了对于那位夫人隐而不露、使她无从觉察的惆怅,以及从一张冷冰冰的脸上暗送的热恋秋波。

恰好头天晚上他和我父母说过,让我今天陪他去吃晚饭。“来跟您的老朋友做回伴吧,”他对我说,“就如一位游客给我送来我不会再去的异国的花束,请您让我从远离青春的地方,再吮吸一下当年也曾拥有过的春天的花香。来吧,带着报春花、龙须菊和金盏花,来吧,带着巴尔扎克笔下作为爱情象征的景天花束[87],带着复活节的花儿,带着雏菊和花园里的雪球花来吧,趁复活节夹雪的骤雨过后,残留的雪球还没融化的当口,这些雪球花已经开始在您姑婆园子的小径上散发着香味了。来吧,穿上堪与极荣华时的所罗门媲美的印有百合花的丝绸衣服[88],捧着色彩缤纷的蝴蝶花,拂着春寒料峭中的清新微风来吧,让这清新的风儿为一早就等候在门口的那两只蝴蝶催开第一朵耶路撒冷玫瑰吧。”

大家在家里讨论,到底还有没有必要送我去和勒格朗丹先生共进晚餐。不过外婆说她并不觉得这位先生有任何失礼之处。“你们也都看见了,他上教堂穿得那么朴素,一个爱虚荣的人是不会这样的。”她认为不管情况如何,即便往最坏处想,就算他是个势利之徒,我们最好的做法也是不动声色,只当什么都没看见。说实话,对勒格朗丹的态度最反感的当然是父亲,他对这种态度背后真正的含义也许还存有最后一丝怀疑。这种态度,跟所有那些把某人深藏不露的性格特点暴露出来的态度举止有共通之处:它和此人以前说过的话联系不起来,我们无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证词来判断它是否可信,因为凡是嫌疑人总是不会承认的;我们只得按自己的感觉来推断所谓的证据,然而单凭这些零星的、孤立的记忆,我们不免会自问,这些记忆难道不会受幻觉的愚弄吗;于是,种种态度举止,唯一有其重要性的线索,留给我们的往往只是一些茫然费解的疑团。

我和勒格朗丹在他家的露台上共进晚餐;月色一片清明。“一种幽静的美,是吗,”他对我说,“一颗像我这样受过创伤的心灵,有位您以后会读到的小说家说过,和它相宜的唯有幽暗和寂静。您要知道,我的孩子,尽管那离您还远着呢,但人的一生中总会有这样的时刻,那时你疲惫的眼睛只能承受一种亮光,就是像今儿这么美好的夜晚透过黑暗渗出的月光,在这样的月夜,耳朵所能听见的,也唯有月亮的清辉在静谧这长笛上奏出的天籁。”我听着勒格朗丹先生说话,觉得动听极了;可是我不由得又分心想起一位我最近第一次见到的夫人,既然现在我知道勒格朗丹和附近的好些贵族世家都有过从,那说不定这位夫人他也会认识,我何不问问他呢,于是我鼓起勇气问道:“先生,您是不是认识那位……那几位盖尔芒特府上的夫人?”这个姓氏说出了口,我感到一阵高兴,就凭把它从我的梦幻中拽出来,赋予它一种客观的、有声音的存在,我终于能对它有所作为了。

可是一听到盖尔芒特这个姓氏,只见我们这位朋友的蓝眼睛中央凹进一个褐色的小孔,仿佛这双眼睛刚被一根看不见的针戳了一下,而周边的眼眸迅即做出反应,大量分泌蓝盈盈的水波。原先就有些发黑的眼皮,变得颜色更深,而且垂了下去。方才掠过一丝苦笑的嘴角,霎时间重又绽出一抹微笑,而目光却依然那么痛苦,仿佛他是个被乱箭穿胸的崇高的殉难者:“不,我不认识她们,”他说,可是就为给出这么简单的一个信息,这么毫无惊人之处的一个回答,他却不是用与之相应的语气,很自然、很平常地说出来,而是像念台词那样,一字一顿,说的时候又是弯腰,又是点头,而且就像一个人怕对方不信,故意把话说得很坚决,来说服对方接受一个不像是真话的结论——好像他不认识盖尔芒特府上的夫人们虽说听上去奇怪,却是造化弄人的真事儿——这种强调的语气,往往表明某人面对一个让他难受的情况,已经无法保持沉默,于是他宁可把话干脆挑明,好给人家留下这样的印象,即他这么坦陈事实,并没有感到一点尴尬,这样做是轻松的、愉快的、由衷的,而且这情况本身——和盖尔芒特府上没有来往——很可能并非他不得已遭遇,而是有意去造成的,其中原因,可能是某种专门针对盖尔芒特家族,禁止他与该家族来往过从的家族传统、道德准则或秘密誓愿。“不,”他接着说,用自己的话来解释刚才何以要用那样的语调,“不,我不认识她们,我不愿意结识她们,我始终不渝地捍卫着自己完全的独立;您瞧,骨子里我是个极端激进的人。好多人来劝过我,他们说我不该不去盖尔芒特府上,说我看上去就像个粗野的蛮子,像头孤僻的老熊。可是给人留下这样的口碑,我才不怕呢,他们说得没错!说心里话,我对这个世界已经感到厌倦,能让我留恋的,不过就是几座教堂,两三本书,为数不多的几幅画,还有这清朗的月夜,当您青春的微风把老眼昏花的我已经看不真切的花圃的香气吹拂过来的时刻。”我弄不懂,为什么一个人不上自己不认识的人家里去,就非要坚持独立性不可,不上陌生人家里去又为什么会像一个野人或一头熊呢。不过有一点我是明白的,那就是勒格朗丹说他只留恋教堂、月色和青春,并不完全是实话;他挺留恋住在城堡里的那些人,在他们跟前唯恐惹得他们不高兴,所以不敢让他们看出他有布尔乔亚,有公证人或经纪人的儿子这样的朋友,一旦眼看事情就要露馅,他宁愿到时候自己不在场,离得远远的,经传唤未到庭;他是个爱虚荣的人。当然,在我父母和我觉得那么动听的谈话里,他是从来不会提及这种事情的。要是我问:“您认识盖尔芒特家的人吗?”巧于辞令的勒格朗丹会回答说:“不,我根本不想认识他们。”可惜,回答这个问题的他晚了一步,因为另一个勒格朗丹,那个他小心翼翼藏在心底从不示人的勒格朗丹——这个勒格朗丹知道不少事情,其中涉及我们心目中的他,涉及他的虚荣势利,等等——早就已经用痛苦的目光,用嘴角的苦笑,用顿挫过分的语调,用我们的勒格朗丹(犹如一个虚荣的圣塞巴斯蒂安)乱箭穿胸、虚弱至极的情状做了回答:“唉!您触到了我心中的隐痛,不,我不认识盖尔芒特家的人,请别再勾起我此生无可弥补的痛苦回忆吧。”这个爱捅娄子的勒格朗丹,这个以讹诈勒索为乐的勒格朗丹,尽管措辞没有另一位那么美妙,但说话要直截了当得多,正所谓口没遮拦,等巧于辞令的勒格朗丹想到叫他别作声时,这一位早就话已出口,我们这位朋友眼看自己的alter ego[89]露了底,给人留下坏印象,也已经后悔莫及,最多只能掩饰一番,虚应故事。

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勒格朗丹先生在怒斥虚荣势利之时是言不由衷的。他不可能认识到自己就是这样的人,至少无法单靠自己来了解这一点——既然我们每个人所了解的都是人家身上有哪些欲念的激情,至于自己,所知道的无非就是能从别人嘴里听到的那些罢了。在我们身上,这些激情仅仅以一种间接的方式起作用,它们启动我们的想象,以种种更体面、更堂皇的中介动机来取代原始的真实动机。勒格朗丹的势利,绝不会直接怂恿他频频上门去看望一位公爵夫人。它会启动勒格朗丹的想象,使这位公爵夫人在他眼里显得处处透着优雅。勒格朗丹趋前结交这位公爵夫人,只道自己是被这种才情令德的魅力所折服,还以为这种魅力是凡庸的势利之徒无法领略的呢。但在旁人眼里,他就是这样的一个势利之徒;因为对这些旁人来说,他们不可能明白他的想象所起的居间作用,他们劈面看见的,就是勒格朗丹趋炎附势的所作所为,以及他的原始动机。

现在,家里人人都对勒格朗丹先生不抱任何幻想了,我们和他的关系疏远得多了。妈妈有时会在勒格朗丹的犯罪现场把他逮个正着,而他却干脆不认账,还把势利说成不容宽恕之罪,妈妈每次都给逗得乐不可支。而父亲却始终耿耿于怀,没法对他那种轻描淡写的态度超然地付诸一笑;有一年大家想让我陪外婆一起到巴尔贝克去度暑假,他就说了:“我非把你们去巴尔贝克的事儿告诉勒格朗丹不可,我倒要看看,他会不会把他的姐姐介绍给你们。他姐姐住的地方离那儿才两公里,他大概已经不记得跟我们说过这事了。”外婆却不赞成,她觉得既然到了海滨浴场,就该从早到晚躺在海滩上尽情呼吸海风的咸味,根本不必去认识任何人,因为你来我往啊,相约散步啊,都得占去吮吸海边空气的时间。她要求别把我们的度假计划告诉勒格朗丹,因为她眼前依稀仿佛已经看见他的姐姐德·康布尔梅夫人登门造访我们的住处,正巧就在我们打算要去钓鱼的当口,结果我们只好待在屋里陪她说话。外婆的这些担心让妈妈觉得挺可乐的,她预料不会有什么在劫难逃的危险,勒格朗丹未必会很殷勤地把我们介绍给他的姐姐。真是事有凑巧,勒格朗丹根本用不着我们去跟他讲起巴尔贝克,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们打算去那儿度假,于是有一天傍晚在维沃纳河边遇见我们时,他居然自投罗网了。

“今晚云层里的紫色和蓝色真是太美了,是吗,老兄,”他对父亲说,“那不是天空的蓝,而是一种花儿的蓝,就像瓜叶菊的蓝色悬在了天上。那一小片粉红的云朵,不是也像花儿的颜色,活脱就是康乃馨或绣球花吗?只有在拉芒什海峡,在诺曼底和布列塔尼之间,我才有更多的机会欣赏到这种天空变成花海的奇观。在那儿离巴尔贝克不远,就在那片不毛之地附近,有个宁静可爱的小海湾,每到傍晚可以看见奥日谷地一派落日熔金的景象,我对这当然并非无动于衷,但毕竟它还没有什么特色和意趣可言;而在那片云蒸霞蔚的天际,不时会绽放出花簇也似的云彩,或蓝色或粉红,那景观真是无与伦比,往往持续几个小时才渐渐退去。也有些天际的花儿方开即谢,但接下来只见满天撒的都是淡黄的、粉红的花瓣,那真可谓美不胜收哟。在这个据说是乳白石质的海湾里,金色的海滩好似安德洛墨达[90]的金发,不胜柔弱地依附于邻近海岸吓人的岩石,依附于这以海难频仍著称的不祥之地,每年冬天,总有许多船只葬身在阴森的海底。巴尔贝克!我们大地最古老的地质骨架,名副其实的Ar-mor[91],大海的所在,地球的尽头,阿纳托尔·法郎士——我们的小朋友应该读读这位妙笔生花的作家——对这被诅咒的地区自有奇想,把笼罩在凄风惨雾下的这个海湾,描写成《奥德赛》中辛梅里安人真正居住的国度。在巴尔贝克,建起了一座座旅馆,层层叠叠地高耸于古老迷人的土地之上,而那片土地依然故我,漫步在如此美丽的原始区域上,那是何等快意的乐事啊!”

“哦!您在巴尔贝克认识什么人吗?”父亲说,“这小家伙正好要跟他外婆,也许还有内人一起去那儿住上两个月呢。”

眼睛正望着我父亲的勒格朗丹,被父亲问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居然无法把目光移开去,但见这目光一秒一秒地愈来愈凝聚——嘴角始终有一抹忧郁的微笑——在对方的眼睛上,神情友好而坦诚,不怕跟对方的目光对视,仿佛对方的脸变得透明了,他此刻正穿过这张脸,看着它后面的一朵色彩艳丽的云,这朵云使他心不在焉,使他得以在人家问他巴尔贝克有没有熟人的时候,由于想着别的事情而没听见问题。通常看见这种神情,对方总会问一句:“您在想什么哪?”可是父亲非要知道个结果不可,他既恼火又残忍地接着说:

“您是不是在那儿有些朋友,所以才对巴尔贝克这么熟悉啊?”

勒格朗丹凝着笑意的眼神,在做最后的、近于绝望的努力,达到了温柔、迷茫、诚挚和心不在焉的极致,但他大概转念一想,明白这一次是滑不过去了,于是就对我们说:

“处处都有我的朋友,只要那地方有着受伤的树丛,虽被斫得伤痕累累却不倒下,相依相伴,以一种凄婉动人的执着,向对它们没有丝毫怜悯的上苍哀告恳求。”

“我说的不是这个,”父亲执着得像树丛,无情得像上苍打断了他的话,“我是怕我岳母万一出了什么事,会感觉到自己无依无靠的,所以要请问一下,您在那儿有熟人吗?”

“在那儿就像在别处一样,我每个人都认识,又一个人也不认识,”勒格朗丹回答说,他还不肯这么快就投降,“我熟识的景物很多,我熟识的人却寥寥无几。而那些景物,又跟罕有的几位天性优雅却生活失意的人自有相似之处。有时您会在悬崖旁、古道边看见一座小城堡,它耸立在那儿,让霞光尚未收尽的傍晚映衬它的忧伤,此时金色的月亮已悄然升起,回航的船只划开斑驳陆离的水面,桅杆顶端挂满的三角旗犹如夜之火,使海湾的傍晚变得色彩缤纷;有时那只是一所孤零零的宅子,貌不惊人,看似羞怯却又浪漫,它把多少幸福与幻灭的不朽之秘深藏不露,瞒过了世人的眼睛。这个不切实际的地方,”他以一种马基雅弗利式的微妙语气接着说,“这个纯然耽于幻想的所在,对一个孩子是很不相宜的,看着眼前这位已经流露出忧郁气质、心灵那么脆弱敏感的小朋友,我可既不会为他挑选,也不会向他推荐那样的地方,那种时时让人想起缠绵的爱情和无尽的追悔的氛围,对于像我这样上了年岁的过来人来说,也许还算不了什么,但在一个性格尚未成型的少年情况就不同了,它是有害于身心健康的。相信我,”他语气越发坚决了,“这个海湾的水,一半来自布列塔尼,对我这样受过损伤的心脏,对一颗病变到了已无法代偿的心脏来说,或许会有某种镇静作用,但这也未必靠得住。小伙子,这种质地的海水,是您这样年龄的少年禁用的。晚安,二位。”他像往常一样,突如其来地打个马虎眼,撇下我们掉头就走,但走出几步,又转过身来朝我们竖起一根手指,一如医生最后确诊:“五十岁以前别去巴尔贝克,到了那时也还得看心脏情况而定。”他对我们大声说道。

我们后来碰到他,父亲又重提此事,尽想些问题折磨他,但就是奈何他不得:他就像那种专在旧羊皮纸稿本上作假的学识渊博的骗子,按说以他的本领、才识,哪怕就凭其中的百分之一,他就完全能把日子过得更阔绰,而又生活得很体面,可他就是放不下这营生,我们这位勒格朗丹先生,如果父亲硬要盯着他问,他宁可滔滔不绝讲上一通景观的伦理标准和下诺曼底的天象学,也不会痛痛快快承认一句自己姐姐就住在离巴尔贝克两公里的地方,然后写封信把我们介绍给她;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害怕写这封信,要是他能料定——按说凭往常对我外婆性格的了解,他是应该能料定的——这封信我们是不会拿来派用场的。

我们外出散步,通常回家很早,以便赶在吃晚饭前去看看莱奥妮姑妈。初秋季节天色暗得早,但我们回到圣灵街的时候,还会有一抹夕阳辉映在屋舍的玻璃窗上,竖着耶稣受难像的小丘上,树林背后也依然横亘着一道紫红色的晚霞,远远地倒映在池塘里,泛出淡淡的红光,这红光,常常伴着寒峭的秋风,使我想起熊熊的炉火,因为炉火上的烤鸡对我来说意味着,在散步带来的充满诗意的愉悦之后,还有美餐、温暖和休憩的愉悦在等着我呢。要是夏天,我们回家时太阳还没落山;我们到莱奥妮姑妈屋里看她的这会儿工夫,光线转斜,照到了窗户,停在高高的窗帘和窗帘系绳中间,被分割成一块块、一条条,透过窗纱射进来,绺绺斜照给柠檬木衣柜镶嵌上金色小片的同时,照亮了整个房间,犹如照在林间灌木丛上那般柔和。不过,很难得的也有这种日子,我们回家时,衣柜上那些暂时的镶嵌早已无影无踪了;我们走到圣灵街的当口,窗户上已经看不见夕照的反光,小丘脚下的池塘敛起红光,甚至泛出了白蒙蒙的色泽,一道长长的月光,正拓展着它的清辉,在水面皴出粼粼的波纹,直往池底渗去。遇到这种日子,我们走近姑妈家时,总瞥见门口台阶上有个人影,妈妈就对我们说:

“天哪!弗朗索瓦兹在那儿等我们呢。你姑妈不放心了;瞧,我们回来得太晚了。”

于是,我们顾不得脱外衣,赶快上楼到莱奥妮姑妈的房间去,好让她放心,让她看见我们并没如她想象的那样出什么事,只不过是到盖尔芒特家那边去了,当然喽,既然往那边散步,姑妈也就明白,到底什么时候回家是说不准了。

“这不,弗朗索瓦兹,”姑妈说,“瞧我怎么对您说来着,我不是说,他们准是到盖尔芒特家那边去了!我的主啊!他们大概饿坏了!您那只羊腿烤到这会儿,怕是烤干了吧。这么说,光回来就得一个小时!真是的,你们怎么就到盖尔芒特家那边去了呢!”

“可我以为您早知道了呢,莱奥妮,”妈妈说,“我那会儿就想,弗朗索瓦兹是瞧见我们从菜园的小门出去的。”

在贡布雷附近有两边可以散步,它们恰好是反向的,所以当我们从家里往这边或那边出去时,实际上走的不是同一扇门:一边是梅泽格利兹—拉维纳兹那边,也叫斯万家那边,因为往那个方向去,要从斯万先生那座有花园的宅邸前面经过,另一边就是盖尔芒特家那边。关于梅泽格利兹—拉维纳兹,说实话,我所知道的就不过是这个那边和那些星期天到贡布雷来散步的陌生人,这一回我们大家,甚至连姑妈,都不认识他们了,而也就凭这一点,我们认为他们多半是打梅泽格利兹来的。要说盖尔芒特家,倒是有那么一天,我会对它了解得更详细的,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如果说梅泽格利兹在我的心目中,就像天边一般遥远,无论我走多远,眼前总有种种外观跟贡布雷迥然不同的地貌挡住我的视线,让我没法看到它,那么盖尔芒特家,在我眼里就是它那条边的终点,一种与其说现实的,毋宁说想象的终点,一种像赤道、南北极、东方那样的抽象的地理概念。所以,说取道盖尔芒特家到梅泽格利兹去,或者反过来说,在我都是像取道东边到西边去那样毫无意思的说法。由于父亲说到梅泽格利兹那边时,总说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平原景色,说到盖尔芒特家那边时,又总说那是典型的河畔风光,我就在想象中把它们看成两个实体,赋予它们只有思维的创造才有的那种凝练和划一性;其中的任何一个,哪怕只是小小的一角,在我眼里都很珍贵,都在展现着它们卓异的魅力,相比之下,在我们到达这片或那片神圣的土地之前,它们作为平原景色和河岸风光的典范而置身其间的那些十足世俗的道路,就不值得一看了,好比剧院附近的窄街小巷,醉心于戏剧的观众对它们是不屑一顾的。尤其是,我在它们中间,除了以公里量度的距离之外,还加上了我那始终想着它们的脑子里的距离,这样的存在于脑海中两个不同部位之间的距离,属于一种意念上的距离,它不仅使两样东西离得更远,还使它们彼此分开,并将它们置于不同的平面。由于我们习惯上从来不在同一天里同时去两边散步,而总是某一天去梅泽格利兹那边,另外一天才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所以它们之间的这条界线就越发显得泾渭分明,而且,不妨这么说吧,把它们彼此藏得远远的,让它们各守一隅,互不相识,分别置于不同的下午封闭的、互不连通的罐子中。

我们要到梅泽格利兹那边去的时候,出门的当口(通常不太早,即使天不好也这样,因为散步路程并不长,也不会耽搁太久)就像随便去哪儿走走似的,从姑妈家的大门出去,先走上圣灵街,接受兵器铺掌柜的鞠躬致意,把信投进邮箱,路过泰奥多尔店铺时替弗朗索瓦兹捎个口信,说她咖啡或者油用完了,然后沿着斯万先生家花园的白色栅栏边上的那条路出城。往往还没走近那花园,就远远闻到了丁香吐出的芳香,仿佛是迎接我们这些陌生人。这些丁香花,掩映在心形的绿色小嫩叶中间,从花园的栅栏上好奇地探出淡紫、粉白的羽冠,一簇簇羽冠沐浴在阳光中,就连背阴的地方都是亮晃晃的。有几丛丁香树,被那座称作箭楼、现在是看门人住的小小瓦屋遮去了一半,却从哥特式的山墙上方伸出清真寺尖塔似的粉红色花簇。这些《可兰经》里的仙女,赋予这座法兰西花园的情调,有如古波斯人的细密画那般艳丽而又纯净;跟这些仙女相比,连春天里的山林女神都不免显得有些俗气。我多么想搂住她们柔软的腰肢,吻吻她们芳香闪亮的鬈发啊,可是经过她们面前时我们没有停步,原因是爸爸妈妈自从斯万结婚以后没上当松镇来过,他们不想让人觉着我们是在往花园探头探脑,就故意不走围墙边上直通田野的那条路,而改道走另一条路,那条路虽然也通往田野,但是斜刺里过去,要多走不少路。有一天,外公对父亲说:

“斯万昨儿说,他老婆和女儿都到兰斯去了,他也要趁这当口到巴黎去两天,这话您是听见的喽?既然那些娘儿们不在家,咱们何不就沿着花园边上走,好少走些冤枉路呢。”

于是我们在栅栏前面停了一会儿。丁香的花事已经显得有些阑珊;有几株丁香还在高处流光溢彩的淡紫色花云中绽放气泡似的俏丽花簇,但是大部分枝叶,仅仅一星期前花苞还在竞相吐放芬芳的那些枝叶,如今只剩下皱瘪的花瓣,干巴巴的了无香味,兀自凋零萎蔫,发黄变黑。外公指点给父亲看,自从老斯万夫人去世那天,他和老斯万先生一起散步以来,哪些地方景物依然,而哪些地方已经人是物非了,他抓住这个机会,把那次散步的经过原原本本又讲了一遍。

我们面前,一条两旁种着旱金莲的小路,在明媚的阳光中往上引申通向宅邸。而在右边,花园却随着平坦的地面拓展开去。在匝园而植的高大乔木的浓荫遮蔽下,有斯万的父母着人挖就的一个池塘。但即使在人工痕迹最为明显的创造活动中,人类改造的对象仍然是自然。园里的有些景点,始终在周围保留着自己的独立王国,以此向整座花园炫示旷古已有的标记,它们傲然忍受无法排遣的永恒的孤独,才逃过了人工堆砌布置的劫难。就这样,在那条俯临人工池塘的小路低处,有两排花圃,间种着毋忘我和长春花,交织成一顶精致的天然花冠,蓝莹莹的,箍在池水若明若暗的额际,而剑兰则以一种皇家气派的从容,听凭利剑似的叶片弯下身去,把紫色、黄色的百合花徽伸向浸在水中的泽兰和水毛茛。

斯万小姐的出门——一方面排除了一种令人发怵的可能性,让我免得跟她在一条小路上不期而遇,免去跟这位有幸和贝戈特做朋友、和他一起参观大教堂的小姑娘结识并受她冷落的尴尬——另一方面又使第一回得以静静观赏当松镇这件事,在我眼里变得兴味索然了,但在外公和父亲眼里,这座别墅反而变得和易近人,平添了一种短暂的可爱之处,而且,就像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对于一次山区游览那样,使得这一天格外适宜于一次往这边的散步:我一心希望他们的如意算盘落空,巴不得发生个奇迹,斯万小姐和她父亲冷不丁出现在我们面前,相距得很近很近,让人来不及避开,不能不去和她相识。所以,当蓦地在草地上瞥见一只没加盖的篓子,放在一根钓竿旁边,钓竿上的浮子还浮在水面上,仿佛是她有可能并没出门的迹象,我就急忙把父亲和外公的视线引到另一边去。不过,斯万事先和我们说起过,他这回还真有些不该出门,因为这阵子有位朋友一家子正住在这儿,那么这根钓竿也说不定就是某位客人的呢。四下里的小路上,到处都听不见一点脚步声。一只看不见的鸟儿,栖息在不知哪棵大树的树干上,也许它想让白天别显得这么漫长,使劲鸣啭着长音来打破四周的寂静,可是寂静回答它的是一片翕然的回响,使周围显得格外静谧、凝滞,简直让人觉得,就在那鸟儿想要把时光快些打发走的当口,它反倒把时光永远给留住了。阳光从静止的天空无情地直射下来,叫人只想找个它顾不到的地方去躲起来,池水沉沉睡去了,尽管有虫子在无休无止地扰乱它的清梦,它大概还是梦见了某个想象中的大漩涡,仿佛要把那只软木浮子全速拉进倒映在水面上的那片静谧无垠的蓝天中去,我刚才瞥见浮子时那不宁的心绪,变得越发纷乱了;眼看那浮子竖了起来,似乎马上要扎进水里去,我不由得撇下了又想又怕认识斯万小姐的思虑,思忖着是不是该去通知她一声鱼儿咬钩了——就在这当口,已经走了一阵的父亲和外公,瞧见我没在那条渐渐升高、通往旷野的小路上跟着他俩,惊讶得连连大声喊我,于是我只得一路小跑赶上前去。我只觉得,小路上到处都是英国山楂的花香,就像在嗡嗡作响似的。一溜树篱,宛如一排小教堂,掩映在大片大片堆簇得有如迎圣体的临时祭坛的山楂花丛里;花丛下面,阳光在地面上投射出四四方方的光影,仿佛是穿过玻璃天棚照下来的;山楂花的香味,显得那么稠腻,就像是成了形,不再往远处飘散似的,我恍惚觉得自己置身于圣母马利亚的祭台跟前,四下里点缀着精美的鲜花,一派漫不经心的样子,各自捧出一束束灿烂耀眼的雄蕊,纤细的叶脉尽情舒展草莓花般白皙的肉茎,像焰火似的辐射开去,一如教堂祭廊扶手或彩绘玻璃窗中梃间雕镂的花卉图案。再过几个星期,野蔷薇也将身穿一阵清风就能掀开的薄绸红上衣,迎着明媚的阳光攀上这条乡间小路,但相形之下它们显得多么稚憨,多么乡态可掬啊!

我流连在英国山楂树前,嗅着这无形而又不变的香味,想把这时而消失、时而重现的芳香送进茫茫然的脑际,让我跟得上充满青春活力、把山楂花随处点缀的轻快节奏,跟得上如同某些跳跃音程那般出人意料的距离间隔,而这些山楂树也颇为慷慨地把自己的音乐魅力绵绵不断呈现在我面前,但尽管如此,它们依然执意不容我做进一步的探究,就像有些旋律,我们哪怕演奏上一百遍,也仍然无法领会其中的奥妙。我转身离开片刻,想让自己过会儿能带着更新鲜的活力去接近它们。我信步走到了斜坡跟前,绿篱背后的这道斜坡,坡度很陡地通往旷野,一株离群索居的虞美人和几支矢车菊,犹如那些编织在地毯边缘,日后将大出风头的疏疏朗朗的乡下图案;星星点点的几所房舍,就能让旅人知道村子已近,那些花儿虽然只是寥寥几朵,如同各据一隅的房舍那样相隔甚远,但它们让我知道,前方就是麦浪滚滚、白云翻卷的一望无际的田野,一支虞美人花,宛如在乌黑油亮的浮标上方似的,挺立在缆索般的茎秆上,听凭火一般红艳的花瓣迎风飘扬,我一见之下,不由得怦然心动,好似那怦然心动的旅客,他远远地瞥见了前方的低地里捻缝工正在嵌抹一艘搁浅的船,没等望见海水就脱口喊道:“大海啊!”

然后我又回到山楂树前,就像一个人站在名画跟前,以为有一会儿转过眼去不看它们,就能更好地看懂它们似的,可是尽管我用双手搭成凉棚遮在眼上,专注地盯着它们看,它们在我身上唤起的情绪却依然是暧昧而朦胧的,无法跳脱出来,附丽在这些花儿上。这些花儿并不来帮我弄清这种情绪,而我又没法去让别的花儿来使它变得豁朗些。于是,当我听到外公一边唤我,一边指着当松镇的绿篱对我说:“你既然这么喜欢山楂树,那就来瞧一眼这棵红色的山楂吧;瞧它有多美!”霎时间我感到一种愉悦的震颤,那是我们蓦然看见自己心爱的画家一幅陌生的杰作,或者被人领到一幅以前只见过铅笔草图的油画跟前,或者看到一首仅听过钢琴演奏的曲子顷刻间被乐队赋以华丽色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的那种愉悦。果然,那些山楂花是粉红色的,比白色的更漂亮。它还披着节日的盛装——当然是那种真正的节日,也就是宗教节日,而不是由某人突然心血来潮随便选定的、全无假日气氛的世俗节日——但那是更华丽的盛装,缀满枝头的花朵层层叠叠,不留半点装饰未尽之处,就像一根饰满绒球的洛可可式的牧杖,而且是彩色的,按照贡布雷的审美观点,品位就更高,这不,广场商店和卡米杂货铺里,凡是红颜色的饼干都要卖得贵一些的。我呢,也更喜欢吃那种淡红色的干酪。正因为这些花儿选择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的色彩,或者说一种盛大节日专用服饰的优雅色彩,而这些色彩又是这些花儿卓尔不群的佐证,所以在孩子们眼里,它们毋庸置疑是美的,而且因此总显得比别的色彩更活泼、更自然,即使后来他们也明白了这些色彩并不能解馋,也没被缝衣女工选作过衣料颜色。确实,我油然而生的感觉和站在白山楂树跟前那会儿很相像,但叫我更为赞叹不已的是,这种节日气氛并不是有人刻意张罗,强加在这些花儿身上,而是大自然通过一个忙着布置临时祭坛的乡下女商贩的天真神态自发流露出来的,此刻她正一个劲儿地把这些粉红的花儿往祭坛上放,堆成一个色调过于鲜嫩的、颇有过时的外省风格的玫瑰花形树丛。这些小树的枝头,如同盛大节日里布置在祭台上、在许许多多裹着锯齿形纸片的花盆里闪耀着柔嫩铃蕾的小株玫瑰,挂满了成千上百色泽更淡雅的小蓓蕾,将绽未绽,让人看得见淡红色的大理石杯钵状的花瓣里那血红血红的颜色,比花儿本身更明显地透露出了这种无论在哪儿绽芽、开花总是粉红色的山楂树确实属于特异品种。这丛富有宗教意味的美妙花树,置身于树篱之中,却又和这片树篱迥然不同,就像一位身穿节日衣裙的姑娘站在没打算出门、衣着很随便的一群人中间,它们裹在清新的红装里,笑吟吟地显得那么灿烂可爱,准备迎接圣母月的庆典,俨然已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穿过树篱望进去,可以看见花园里的小路两旁,种着茉莉花、三色堇和马鞭草,紫罗兰也在它们中间绽开着玫瑰色的鲜嫩花囊,那是一种能让人觉着芳香的,宛如磨勚的科尔多瓦[92]皮革的玫瑰色;一卷漆成绿色的长长的喷水管,沿着砾石伸展开身子,把浸透花香的喷头竖在花丛上方,朝天喷洒出由无数细小的、色彩缤纷的水珠组成的棱锥形水帘。蓦地,我停住脚步,没法移动了;有时我们眼前的景象,不仅要诉诸视觉,而且要诉诸全身心的一种更深刻的、精神更集中的感受,我此刻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一个金栗色头发的小姑娘,好像刚散步回来,手里拿着园丁小铲,抬起布满玫瑰红雀斑的脸蛋,对准我们望着。她那双黑眼睛闪烁着光芒,而我因为当时不懂,后来也没弄明白,怎样对一个强烈印象进行客观的分析,或者说,由于我缺乏足够的观察力来形成这双眼睛颜色的概念,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我想起她,记忆中的这双眼睛马上会闪现出一种明亮的碧蓝色,那正是她头发是金黄色的缘故:结果呢,要不是她有这么双乌黑的眼睛——每个人第一次见到这双眼睛,都会留下强烈的印象——说不定我当初还不至于那么格外钟情于她的蓝眼睛哩。

我朝她望着,起先我的目光不只是眼睛的代言人,种种不安和愣怔的感觉都迫不及待地想从眼睛的窗户探身出来,那道目光则竭力想去接触,去捕获,去掳走它注视的这个肉体以及其中的灵魂;随后,我生怕外公和父亲说不定什么时候看见了这个小姑娘,会把我叫过去,让我走在他们前面,所以我的第二道目光,不知不觉中有了央求的意味,巴不得能强迫她来注意我,跟我打招呼。她抬头往前,斜着眼打量外公和父亲,大概觉得他们很可笑,因为她转过脸,神情冷淡而轻蔑地侧过身去,不让自己的脸留在他们的视野里;而他们一直在往前走,没有看见她,所以走到我的前面去了,于是她让自己的目光一路尾随着我,没有一点表情,看上去就像没有看到我似的,但是这道执着的目光后面,隐匿着一种笑容,就我所接受的有关教养的观念而言,这种笑容只能解释成轻侮的表示;同时她还稍稍做了个秽亵的手势,我对礼节之类的规矩所知不多,但我想,公然向一个不认识的人做这种手势无非只有一种意思,就是不屑跟对方打交道。

“嗨,吉尔贝特,过来;瞧你在做什么呀。”一位夫人尖着嗓子专横地喊道。这位穿白裙的夫人我刚才没看见,离她不远,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先生,身穿斜纹便装,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小姑娘蓦地敛起笑意,拿起铲子就走,连头也不朝我这边回一下,那副神情既像很听话,又让人觉着捉摸不透,不知她心里在使什么坏。

就这样,吉尔贝特的名字传到了我的耳畔,它就像一道护符,也许将来有一天,我能凭它找到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活生生的她,然而在这一刻来到以前,这个她,在我只是一个飘忽不定的形象。就这样,这个名字从茉莉花和紫罗兰丛上方,犹如绿色喷水管的喷水那般急遽、清冽地传了过来;对那些和她一起生活、出游的幸福的人来说,这个名字代表着一个他们所熟悉的姑娘,此刻她正以自己神秘的生活给这个名字一路穿越——并将其隔离起来——的纯净区域注入新鲜的雨露,添上虹彩的颜色;这个名字在红色山楂树丛下面,在齐我肩膀的高度传来,在备感痛苦的我听来,像是炫耀他们对她的生活,对我无从进入、无法得知的她的生活的熟稔。

刹那间(当时我们走了开去,外公低声说:“可怜的斯万,他们给他扮的是个什么角色噢:叫他离开,就为让她可以单独接待她那个夏尔吕,可不就是他吗,我认得他!那个小姑娘,这种肮脏事儿居然也有她的份儿!”)我忽然有了这样一个印象,吉尔贝特母亲唤她时用的完全是不容分说的口气,而吉尔贝特没有回嘴,这就等于向我表明,她还是得听从别人,并非那么高高在上的,想到这儿,我心里稍为好受一点,滋生了些希望,消退了些爱情。可是爱情旋即又在心中涌起,就像一种反冲:我那颗受了委屈的心,想靠着这股反冲力和吉尔贝特持平,要不就让她降到齐我的心。我爱她,我后悔没来得及急中生智气气她,让她憋一肚子气,让她想忘也忘不了我。我觉得她实在太美了,恨不得能拔脚跑回去,耸耸肩膀对她嚷道:“我觉得你又丑又好笑,我讨厌你!”可是我越走离她越远,而把这个红棕色头发、长着玫瑰色雀斑、手里拿着小铲子的少女的影像,永远留在了心头;有些幸福,像我这样的孩子是拗不过自然规律而无法得到的,这是开了一个头。这个笑吟吟的小姑娘,最让我难忘的是她远远看我的目光,那眼神仿佛随时在准备使坏,却又似乎没有一丝表情。她和我一起在粉红山楂花下听见的这个名字,已经变得如此迷人;和她相关的一切,我外公外婆不胜荣幸得以结识的她的祖父母,至高无上的经纪人的职业,还有她住在巴黎香榭丽舍的那个令人黯然神伤的地段,都将领略这个名字的魅力,染上它的芳香。

“莱奥妮,”外公进屋时说,“刚才你要是和我们一起出去,那有多好。你会认不出当松镇了。你那么喜欢红山楂,我真想折一支给你,可我不敢哪。”外公于是把我们散步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讲给莱奥妮姑妈听,一则给她解解闷,二则他还存有一线指望,想说动她出门走走。她以前是挺喜欢这庄园的,再说她现在虽说已杜门谢客,但她最后几次接待的来客就是斯万。即使他现在来向她问好(她是我们家唯一他还要求谒见的人),她让人回答说她很累,但是她还是让他下回再来,那天晚上甚至说:“对,赶上哪天天气好,我要乘车去那儿的花园门口看看。”她说这话是诚心诚意的。她想再去看看斯万和当松镇;可是这一心愿始终未能实现,因为毕竟避免消耗体力对她来说更要紧;要去当松镇,她是力不从心啰。有时候看看天气挺好,她觉得有了点劲儿,于是起身,穿衣;可还没等到走进外面的房间,她就觉得吃力了,只得回去睡在床上。在她身上已显端倪的——无非比通常来得早了些而已——正是步入老境后的遁世心态,有这种心态的老人往往作茧自缚,坐等死亡的来临,他们的生命可能延续很久,但到了晚年,即便在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的情人之间,或者在当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挚友之间,我们也能看到这种心态,它还会让老人从某一年起变得很孤僻,中止一切外出,无论是出门旅游,还是相互拜访,中止一切书信来往,认定这尘世间已无心曲可通。姑妈想必早已认定这辈子不会再见到斯万,也不会再走出房门一步,但是这种毅然决然的隐居,由于以下的原因而变得相当自然,尽管这个原因在我们看来按说是该使她痛苦倍加的:这种隐居生活是精力衰退的必然结果。她眼看自己一天不如一天,稍微动一下,就觉得累,觉得浑身不舒服,因而闲散、孤独和安静,在她眼里自有一种颐养天年的舒适。

姑妈没有去看粉红色的山楂树篱,可是我时时刻刻都会问爸爸妈妈,姑妈到底还会不会去呀,以前她是不是常去当松镇呢,就是想引爸爸妈妈说到斯万小姐的父母和祖父母,他们在我心目中好比神祇一般崇高。斯万这个名字,在我心中犹如希腊罗马神话中的名字,只要一和爸爸妈妈说话,我就心痒痒地巴望听他们提到它,我自己不敢说这名字,但我会绕着弯子,旁敲侧击地把话题引到吉尔贝特和她的家人身上,让我觉得自己并没被放逐得离她太远;比如说,我会突然袭击,装糊涂说什么外公的职务是家族世代相传的,或者莱奥妮姑妈想看的粉红山楂树篱筑在公共地块上,等等,于是父亲不得不来纠正我的说法(看似跟我不相干,是他自己要说):“不对,这个职务原先是斯万父亲的,这个树篱是斯万家花园的。”这时我不得不深深吸一口气,因为每当我听见这个名字,就觉得任何别的名字都不如它丰盈充实,我事先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时,它总是那么沉甸甸的,此刻父亲说出了这个名字,它进入了我心灵深处珍藏着它的所在,顿时让我感到几乎要透不过气来了。它使我感到一种莫大的愉悦,让我甚至都不好意思对父母说,因为这种愉悦感如此强烈,他们势必要为此付出很多,而且不可能得到补偿:这并不是他们所能享受的愉悦呵。我把话题转开去,一则是出于谨慎,二则是有所顾忌。我赋予斯万这个名字的特有的诱惑力,只要他们把这名字说出口,我就马上会敏锐地感到它的存在。于是我突然觉得,爸爸妈妈也不可能不感觉到它,他们会从我的角度出发来看待这一切,依稀看见我心心念念萦绕心头的梦,非但不责怪我,反而同情我,和我有共鸣,想到这儿我挺难受,仿佛他们是听了我的话才被我拖下水的。

这一年,父母安排回巴黎的日子比往年早了一点,动身那天早晨,为了要拍照,给我卷了头发,又特地让我戴上一顶我从没戴过的帽子免得弄乱鬈发,还给我穿上一件厚绒的上衣。妈妈到处都找遍了,最后在毗邻当松镇的那个小斜坡上看见我伤心地流着泪,正把山楂树带刺的枝条搂在怀里,在向它告别。当时的我,就像悲剧中的一位公主,被那些无聊的装饰压得难受,怨恨那只讨厌的手在我额头绕起发绺,小心翼翼地打上一个又一个的结[93];我恨恨地扯下夹住发绺的卷发纸和那顶新帽子,扔在地上用脚踩。母亲并没有让我的眼泪给打动,她一见捅破的帽子和弄脏的上衣,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我根本没听见她的声音,兀自流着泪说:“哦,我可怜的小山楂树,让我伤心、赶我走的并不是你们哟。你们从来没有给我添过烦恼!我会永远爱你们的。”说完,我抹去眼泪,在心里向它们发誓,我长大以后,不会像别人那样过荒唐的生活,即使住在巴黎,到了春天,我也不去沙龙做客听无聊的谈话,我宁愿乘车来乡间,探望花蕾初放的山楂树。

去梅泽格利兹那边散步,走进田野就出不来了。田野里似乎永远有肉眼看不见的游荡者,有我视若贡布雷保护神的风在窜来窜去。每年我们到那儿,我总要登上高处,寻觅风在犁沟里穿行的踪影,而且禁不住会奔跑着追逐它,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感到自己是在贡布雷。在梅泽格利兹那边,漫步在微微隆起、方圆几里内一马平川的原野上,总有微风陪伴在你身旁。我知道斯万小姐常常会到拉翁镇来住上几天。虽说离那儿还有好几里,但路途的平坦,使路程变得不那么漫长了。炎热的午后,极目远眺,可以望见一阵清风起于遥远的地平线,把远方的麦田吹得低伏下去,然后像波浪一般流经广袤的田野,最后喃喃絮语着,温柔地歇息在我的脚边,憩睡在驴食草和苜蓿丛中,这片我和她共有的原野,仿佛把我俩维系在一起,彼此变得更相近了;我想,这阵清风经过她身旁,一定给我带来了她的信息,可惜我听不懂这温柔的絮语,我只能在它经过我身旁时深情地吻它。左首有个村庄,名叫尚比耶(神父管它叫Campus Pagani)。右首只见麦田上方耸立着两座雕刻风格朴素的钟楼,这是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钟楼,它们顶端尖峭,屋瓦鳞片般叠置,形成格状饰纹,远看像两棵正在变黄的麦穗。

每隔几步就有一棵苹果树,在苹果树叶——它们跟别的果树树叶不同,你绝不会认错——无与伦比的装饰下,绽放着宽阔的、白色锦缎似的花瓣,或悬下一束束正在变红的羞答答的蓓蕾。我在梅泽格利兹那边才第一次注意到,苹果树在阳光明亮的泥地上,投下的是圆圆的阴影,落日的斜晖在树叶下抽出一丝丝摸不着的金线,我见到父亲伸出手杖去挡它,但金线从不转向折射。

有时候,苍白的月亮会爬上下午的天空,犹如一朵悄然而至、暗淡无光的云,犹如一个没有参加演出的女演员,穿一身日常装束,静静地在剧场里看了一会儿同伴的表演,随即退了出去,不想让人注意到她。我喜欢在画上、在书里看到月亮的身影,但是这些作品——至少起初几年,在布洛克还没有引领我的眼睛和思想习惯于更为微妙的和谐之前——完全不同于如今让我觉得它美、当时却叫我认不出它来的那些作品。这些作品,比如说森蒂纳的某部小说,或者格莱尔的某幅风景画(画上的月亮挂在空中,清晰地勾勒出一柄银镰的模样)的稚拙肤浅,正好跟我当时的趣味相投,赛里娜和弗洛拉姨婆见我居然喜欢这类作品,不禁大为生气。在她俩看来,人们应该把自己成年后依然赞赏备至的作品拿给孩子看,而且孩子一接触那些作品就会爱上它们,表现出值得嘉许的欣赏趣味。她俩大概是把高雅的审美情趣当作明眼人绝不可能看走眼的一样物件了,她们没有想到,那是要在孩子耳濡目染接触了许多类似的对象之后,才能渐渐在自己头脑里形成的观念。

在梅泽格利兹那边,蒙舒凡别墅前临大水塘,背靠一道灌木丛生的斜坡,这就是凡特伊先生府上。我们常在路上遇到他女儿驾着辆轻便马车疾驶而去。到了有一年,每次遇到她,身边总多了一个年纪比她大的女友,此人在这一带名声不佳,但有一天她居然在蒙舒凡住下不走了。有人说了:“可怜的凡特伊先生被对女儿的爱蒙住了眼睛,根本看不见人家背后在议论呢。要不,以他连一句不得体的话都听不得的脾性,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跟这么个女人一起过日子呢。他说这女人教养好,人品也好,还说她可惜没机会学音乐,否则一准有非凡的音乐才能。他想必也心知肚明,她在他女儿身上操心的可不是音乐噢。”凡特伊先生是说过这样的话;其实值得让人注意的是,一个人总能在和他或她有肉体关系的人的父母身上,激起对他或她品德的赞赏。情欲之爱,尽管常遭无端的诋毁,却确实能促使一个人把自己身上善良、无私的一面,涓滴不漏地表现得淋漓尽致,让最亲近的人看在眼里觉得光彩闪烁。那位佩斯皮耶大夫粗嗓门、粗眉毛,高兴的话可以扮个恶人的角色,但因为平日里的相貌挺和善,所以有了个狷急耿直的好名声,这名声他本来不配,但已不可动摇。他自有办法粗声粗气地吹上一通,说得神父和大家伙儿笑得眼泪都出来:“得!听说她是在跟她的朋友,凡特伊小姐,一起学音乐呢。这你们可没想到吧。我本来也不知道,凡特伊老爹昨儿才告诉我。反正这娘儿们也有权喜欢音乐呗。我呢不赞成压抑孩子的艺术天分,看来凡特伊也跟我一样。何况他是跟女儿的女朋友在一起弄音乐呢。嘿!这两个人就他妈的窝在那个小屋子里弄音乐。你们笑什么呢?敢情这帮人弄音乐也实在太上劲儿了。那天我在公墓边上见到凡特伊老爹,他可连站都站不稳喽。”

无论是谁,只要是像我们一样,在这段时间见过他瞧见熟人就远远躲开,几个月来明显变老,身陷愁城,心心念念想着女儿的幸福,其他一切都不闻不问,整天流连在亡妻的墓前——凡是这样见过他的人,都会明白他正在忧愁中老去,都会想到他已不会对周围的风言风语一无所闻。他知道人家背地里在说些什么,甚至说不定还相信这些话呢。他虽说品德高尚,但也许不属于能够不为复杂的环境所左右,绝不跟自己严词谴责过的秽行陋习妥协共处的人——况且他已经无法辨认伪装过的这些秽行陋习,它们改头换面,处心积虑地来和他接触、使他痛苦:某天晚上,说出奇奇怪怪的话,表现出莫名其妙的态度的竟然不是别人,而是某个他本来有种种理由去爱护的人。一个像凡特伊先生这样的人,跟另一个对类似境况泰然处之(人们往往把这错认为放荡不羁的人群所特有的处世态度)的人相比,势必要承受更多的痛苦:当一种恶习需要存在和发展空间时,这类境况就会产生,而一个孩子出于天性沾染的恶习,有时无非就是把父亲和母亲的优点混合一下,好比把他俩眼睛的颜色调和一下而已。凡特伊先生也许对女儿在做些什么是了解的,但他对她的崇拜并不因此有所减退。我们所相信的人和事,自有其存在的天地,外界的事实是无法进入这个天地的;它既不曾生成信念,也不能摧毁信念;纵使事实能证明我们所相信的东西全都是假的,全都是谎言,也无法削弱、动摇这些信念,即使一个家庭迭遭不幸,灾祸病患接踵而至,这家人也不会对天主的仁慈和大夫的医术有丝毫怀疑。然而,当凡特伊先生用大多数人的眼光,从在外名声如何的角度来考虑自己和女儿,当他竭力想让自己和女儿保持他俩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地位的时候,他对这种社会等级观念的膜拜,和那些跟他势不两立的贡布雷居民毫无区别了,他觉着自己和女儿已然沦落到社会最底层,他的处世态度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卑微的身份;在这以前一直远远在他之下的人,他现在得仰起头来去看他们,向他们表示敬意;出于失意潦倒之人几乎下意识的反应,他情愿为得以和那些人平起平坐而处处赔小心。有一天,我们和斯万在贡布雷的一条街上往前走,凡特伊先生刚好从旁边一条街转出来,冷不防跟我们打了个照面,要避开都来不及了。斯万自有一种上流社会纡尊降贵的亲切风度,在他暂时撇开自己的全部道德偏见之时,会感到正因为别人身受屈辱,自己就更应该去关心对方,这种好意的表示,满足了他作为施与者的自尊心,所以会使他感到对接受者来说越发显得珍贵;就这样,斯万跟以前从没搭过话的凡特伊先生谈了很长时间,在和我们分手时还请他改日让他女儿上当松镇去玩。这份邀请,放在两年以前,凡特伊先生会嗤之以鼻,而现在,他只觉得感激涕零,生怕显得唐突,不敢贸然接受。斯万对他女儿的亲切态度,让他觉得自己有了一种依托,这份依托实在太有面子,太可珍贵了,他心想,也许还是别去动用,把它保存起来为好,他留恋这种纯粹柏拉图式的温情。

“真是个好人,”他在斯万和我们分手以后说这话时感激、敬重的神态,活像那些既聪明又漂亮的小家碧玉折服于一位公爵夫人的魅力,尽管她又丑又蠢,依然对她尊敬有加,“真是个好人!可惜啊,结的婚太不般配了。”

其实,就算最诚笃的人,也免不了夹杂着不少虚伪的成分,当面和人交谈时,可以把对他的意见放在脑后,人一走,可就照说不误了,于是父亲、外公和凡特伊先生以原则和习俗的名义,对斯万的婚姻大表遗憾(为此,甚至还和斯万在一起的那会儿,他们就提到了原则和习俗,以表明大家彼此彼此,都是老实人),瞧他们那模样,不消说,蒙舒凡是容不得斯万此人的。凡特伊先生没让女儿上斯万家去做客。没承想这一位倒先急上了。每回刚和凡特伊先生分手,斯万就想起早就想问问他有关某人的情况,这个名字跟他一样的人,斯万猜想是他的亲戚。最近这一回,斯万对自己说,等凡特伊先生送女儿到当松镇来做客的时候,可千万别再忘记问他了。

沿着贡布雷散步,梅泽格利兹那边的路程比另一边来得短,由于这个缘故,我们往往把它留给天气变化不定的日子,这样一来,梅泽格利兹那边的气候就以多雨为主,我们在鲁森镇森林浓密的枝叶下面躲雨时,少不得要欣赏一番林边地带的风景。

太阳藏在一朵变幻着鹅蛋形模样的云彩背后,给它镶上黄色的边缘。田野失去了光彩,但还是那么明亮清澈,乡村原野的生命气息,仿佛悬浮在半空;鲁森镇的村落,在天空上勾勒出白色的屋脊,犹如简洁的浮雕,而雕工之精细,令人叹为观止。风过处,惊起一只乌鸦,远远地飞到别处停下,在泛白的天空衬托下,树林的深处越发蓝得发黑,有如老式房子里装饰窗户间墙壁的那些单色画的色彩。

有时候,正如眼镜商放在橱窗里的小矮人儿警告过的那样,大雨瓢泼而下[94];大颗大颗的雨点,犹如结伴而飞的候鸟,密密麻麻地自天而降。它们保持着密集的队形,在迅疾的行进中从不掉队,每颗雨点都有自己的位置,紧随而至的是另一颗雨点,整个天空黑压压的,好似又有一大群燕子飞上了天。我们在林子里躲雨。等雨阵的行进看似结束时,总有几颗接不上力、有些迟缓的雨还会落下来。大家从躲雨的地方往外走,任凭那几颗雨滴惬意地留在了树叶上,地面已经差不多干了,但仍有一些雨滴,或在叶片的茎脉间嬉戏,或悬于叶尖憩息,在阳光下闪着光,然后从树枝高处骤然滑落,掉在我们的鼻子上。

我们还常常奔进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门廊,跟那些圣徒和先贤的石像挤挨在一起。这座教堂的法国味儿可真浓啊!大门上方,婚礼或葬礼场景中的圣徒和骑士装束的国王,各人手执一朵百合花,就跟弗朗索瓦兹心目中的圣徒、国王一模一样。雕塑家也以亚里士多德和维吉尔的某些逸闻作为题材,叙事方式类似于弗朗索瓦兹在厨房里很自然地讲起圣路易,听那口气就像她自己认识圣路易似的,她讲圣路易往往是有所指的,矛头所向是外公外婆或姑婆,她要出出他们的丑,说他们比不上那一位公正。我们可以感觉到,中世纪艺术家和中世纪(一直活到了十九世纪的)农妇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那些很不准确而又天真敦厚的古代历史或宗教史观念,并非来自书本,而是来自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这种传统是直接承继而绵延不断的,是口头相传而变得走样的,尽管原貌已难以辨认,但依然充满着生命力。我认出的另一位贡布雷人士,也在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哥特式雕像中有其潜在的、富于预言意味的表现,那就是年轻的泰奥多尔,卡米店铺里的那个伙计。弗朗索瓦兹一心认定他是个本乡本土的同辈人,每逢莱奥妮姑妈病得不轻,弗朗索瓦兹一人已搬不动她的身子,没法帮她在床上翻身,也没法把她抱进扶手椅的时候,与其让帮厨的姑娘上楼在姑妈面前露脸,她宁可唤泰奥多尔来。于是,这个普遍被人(不无道理地)看作孬种的小伙子,满怀洋溢在圣安德烈乡村教堂雕像之间的情感,尤其是弗朗索瓦兹认为对所有可怜的生病人,对她可怜的女主人理应抱有的尊敬之情,从枕头上轻轻托起姑妈脑袋的那会儿,脸上现出了浮雕上小天使天真、虔诚的表情,这些小天使人手一支蜡烛,殷勤地围绕在虚弱的圣母身边,仿佛这些石雕没有着色的灰蒙蒙的脸,一如冬天的树林,只是在休眠,在储存活力而已,春天一到就会在无数张世俗的脸上重新焕发起勃勃生机,给这些和泰奥多尔一样可尊敬的、机灵中透着狡黠的脸,敷上熟苹果那般嫣红的色彩。一座雕像突出在门廊中,不像小天使那样附丽于石墙,这个身材高过常人的圣女端立底座,看上去像站在一张脚凳上,生怕脚上沾着泥浆。她脸颊丰满,胸部结实,胀鼓鼓的像裹在衣裳里的成熟果子;前额很窄,鼻子短而显得倔强,眼窝陷得挺深,体态之强健,神情之漠然无畏,活像这一带的农妇。这种相像,给雕像注入了一种我未曾想到的人情味,而且常有一些邻村的姑娘可引作佐证,这些和我们一起来躲雨的村姑挨着石雕的圣女,就像墙草的叶片挨着石雕的叶片,有了自然之物相比照,艺术品的逼真与否立时可判。我们前方鲁森镇遥遥在望,鲁森镇啊,你是希望之乡也好,是罪恶的渊薮也罢,我还从没好好地看过你呢。刚才我们这里雨停的那会儿,你那儿是否仍然雷雨交加,大雨滂沱,犹如《圣经》里所说,正在惩罚那座遭天谴的小镇,斜刺里抽下的骤雨,鞭笞着镇民的屋舍;抑或圣父已经赦免了你,露出云端的太阳,重又把丝缕般的金光射向你,光芒参差不齐,有如圣坛存放圣体的金器在闪光?

有时眼看天气一时不会转好,我只得回来待在家里。远处的田野昏暗而布满水汽,很像一片大海,这儿那儿还会冒出一座两座孤零零的屋舍,在沉浸于夜色和雨水中的冈峦斜坡上栖息,犹如闪烁着光亮的小船,收起了篷帆,彻夜纹丝不动地停泊在浩瀚的海面上。哦,下雨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暴风雨也算不得什么呀!在夏天,坏天气只是好天气一时不忿,发通脾气做做样子而已,骨子里的恒久的好天气,与冬天变幻无常、说变就变的好天气大不相同,夏天的好天气早已托迹于大地,凝合为茂密的树叶,树林即便滴着雨水,依然是永远欢快的。整个夏天,好天气在乡村的小路,在屋舍花园的墙头,处处撒下或紫或白荡漾着的晴丝。我在小客厅里一边看书一边等吃晚饭,听见雨水落在大栗树上啪啪作响。可我知道,暴雨只会使树叶变得更加青翠,这几棵大树将作为夏天的信物留在那儿,彻夜承受雨水的冲刷,从而确保好天气的延续;我知道,任凭风狂雨骤,明天在当松镇的白色栅栏跟前,弥望的依然是绵延起伏的心形小叶片;我会不无欣喜地瞧见佩尔尚街的那棵杨树向暴风雨卑躬屈膝,苦苦求饶;我还会不无欣喜地听见花园深处的丁香丛中滚过夏日最后的雷声。

要是一早起来天气不好,外公他们散步的念头会作罢,我也就不出门了。不过后来情况有了变化。莱奥妮姑妈去世的那个秋天,我们家得赶回贡布雷去处理继承遗产事宜,这时我习惯于在坏天气独自去梅泽格利兹—拉维纳兹那边走走。对莱奥妮姑妈的去世,声称她因饮食习惯而虚弱致死的人,固然非常得意,一向主张她绝非自以为有病,而确有器质性病变的人,也自我感觉很好,她这一死,真是盖棺论定,不由那些怀疑论者不服输;她的死没有引起巨大的悲痛,唯有一人除外,此人的痛之深、悲之切,简直到了癫狂的地步。姑妈病危的最后半个月里,弗朗索瓦兹不曾有一日宽过衣带,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不容任何人插手,独自服侍病人,鞠躬尽瘁,直至姑妈遗体下葬而后已。到这时,我们方才明白,姑妈生前对弗朗索瓦兹挖苦讥讽、无端猜疑,甚至大发雷霆,在弗朗索瓦兹身上激起的反应,并非我们所以为的怨恨,却是尊敬和爱。她真正的女主人,这位做决定让人难以预料,使伎俩叫人防不胜防,但心地却那么善良、那么容易心软的女主人,这位女王,这位神秘而全能的君主,如今走了。在这位女主人身边,我们简直渺小如草芥。要到很久以后,等到我们开始每年在贡布雷度假的时候,我们方才在弗朗索瓦兹眼里有了跟我姑妈相当的威信。且说那年秋天,家里的大人都忙于办种种手续,跟公证人和承租的农场主洽谈,实在抽不出空,何况天气经常不好,他们更发不起兴,于是让我独自沿梅泽格利兹那边去散步,就成了常规,我出门总带一条很大的格子花呢长巾,下雨时可以遮在身上,不过平时我宁可斜披在肩上,因为我觉着这种苏格兰呢的条纹,弗朗索瓦兹看见一准有气,在她心目中,凡是跟服丧期不相称的衣服颜色,都是不能容忍的,何况我们对姑妈之死表现平平,早已使她大为愤然,因为我们没有大办丧筵,说话提到我姑妈时语调照常,我有时候竟然还要哼歌儿。我相信,要是这种有关服丧须知的概念来自某本书,比如来自《罗兰之歌》,或者来自圣安德烈乡村教堂正门的浮雕,那么——这时我和弗朗索瓦兹就意见一致了——这些概念是会博得我的好感的。可是弗朗索瓦兹一在我身边,就仿佛有个调皮的精灵在怂恿我去惹她发火,我会随便找个借口对她说,我之所以惋惜姑妈的去世,是因为她尽管挺可笑,毕竟是个好心的女人,而并不因为她是我的姑妈,她即使是我的姑妈,我照样可以讨厌她,照样可以不为她的去世感到难过,反正我说的这些话,我倘若是在一本书上看到,也会觉得尽是些蠢话。

如果当时弗朗索瓦兹像诗人那样,面对悲伤和怀念亲人的主题,杂乱的诗情纷至沓来,不知如何应答我的振振有词,向我坦白说:“我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那我准会扬扬得意地驳回她的招供,机心之刻薄、语气之粗鲁想必不逊于佩斯皮耶大夫;要是她再说:“怎么说她也是亲戚,一个人哪,对亲戚还是得尊重的吧。”我就会耸耸肩膀,心里想:“这么个联诵都不懂的粗人,我跟她没什么好说的。”[95]我就这样沿用了一些人小肚鸡肠的眼光来评价弗朗索瓦兹,这些人的观点,常为侈谈公正的人士所诟病,然而一旦置身于粗粝的生活场景之中,恰恰正是那些人士最容易扮演小心眼儿的角色。

这个秋天,我常常捧着一本书读上好几个小时,然后才去散步。这样的散步让我感到格外愉快。在客厅里看了一上午书,有些累了,我就把格子花呢长巾斜披在肩上,出门而去:身体长时间保持静止不动,积聚的活力和能量,得像一个脱手的陀螺那样,向四面八方耗散。屋舍的墙壁,当松镇的树篱,鲁森镇森林的乔木,蒙舒凡斜坡的灌木丛,都承受过我的雨伞或撑棍的挥击,听到过我欢快的叫喊,挥击也好,叫喊也好,只是使我感到异常激动的杂乱无章的情绪的流露,都还没有到达思绪澄清后的平静,它们不愿等待缓慢而艰难的阐明,宁可选择一种更为轻松的即刻宣泄的途径。我们对自己所感觉到的东西的所谓表达,大都无非是让其以一种模糊的方式离开我们的脑际,从而摆脱它们,凭这种方式我们是无法真正了解这些东西的。我想列举我曾在哪些地方受惠于梅泽格利兹那边,有哪些琐细的发现是出于偶然以它为背景,或是受了它必要的启发才获得的。于是我回忆起那年秋天,有一次在蒙舒凡背靠的灌木丛生的斜坡附近散步时,我突然有了个全新的发现,并因此大为震惊,那就是我们的印象与这些印象通常的表达居然会那么不协调。刮风下雨整整延续了一个小时,可我心情挺好地冒雨而行,雨停以后,到了蒙舒凡的那个池塘边上,面前是一座重新铺过瓦顶的小屋,这是凡特伊先生的园丁堆放工具的地方。经过雨水洗涤的金色太阳刚钻出云层,明晃晃地照耀着天空、树林、小屋的砖墙和依然湿漉漉的顶瓦——一只母鸡正在屋脊上踱着步。一阵风过,墙缝的野草,母鸡的羽毛,都随着风的吹拂蓬了起来,伸张到不能再伸的地步,犹如充满惰性、很轻很轻的东西那样懒散而随便。池塘在阳光下泛着亮光,小屋的瓦顶在池水里的倒影是粉红色的粼粼波纹,以往我从没留意过这种大理石花纹般的倒影。眼看着池塘和墙面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回应天空灿烂的笑容,我挥舞手中的雨伞,激动地喊道:“嗨,嗨,嗨,嗨。”但与此同时,我感到自己的职责不该仅限于这么空泛地喊叫,我得尽力探明我这么欣喜若狂的原因才是。

也就在这时候——说起来还多亏一个过路的农人,他过来时先已板着脸,等到我的雨伞差点儿挥到他脸上时,脸色就更难看了,我冲他说:“天气真好,是吗?出来走走挺开心。”他不紧不慢地应了一声——我明白了,相同的情绪并不会按一种既定顺序同时产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后来,每当我看了一阵子书,想找个同学聊聊的时候,人家又往往刚和别人聊过,谈兴已尽,只想能安安静静地看会儿书。一旦我满怀温情想着爸爸妈妈,打定主意要特别乖,特别懂事,好让他们高兴,偏偏他们要在这会儿提起一件我早已忘了的做错的小事,而且在我扑上去吻他们的当口,对我严加训斥。

有时,在独处给我带来的欣喜之上,还会加进另一种我无法明确分辨的兴奋之情,那是由一种想望,想望突然有个农家姑娘出现在眼前,我可以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欲念所唤起的。这种想望,在许多各不相同的思绪中间突如其来地冒将出来,我根本来不及弄清楚它的来由,伴着它而来的快乐,对我来说只是程度上比那种种思绪带来的快乐更为强烈而已。我把所有此刻涌动在心间的印象:瓦顶玫瑰色的倒影,墙缝里的野草,心仪已久的鲁森镇,小镇附近的森林,镇上教堂的钟楼,全都归因于这一新鲜的激动,有了它,所有这些印象对我来说才显得更令人想望,因为我相信这激动是由这些印象唤起的,在这激动犹如强劲有力而又不明来由的顺风鼓满我的船帆之时,这些印象也但愿我能迅疾地驶向它们。在我,对农家姑娘的想望,给大自然的魅力增添了某种更令人激动的因素,但反过来说,唯其有了大自然的魅力,这种因素才有可能延续伸展,否则姑娘的魅力就相当有限了。在我眼里,树林的美,依然还是她的美,而远方的景色、鲁森镇的风光,以及我当年在看的书,其中蕴含的生命活力,都将由她的吻来传递给我;我的想象,受肉欲的影响而变得活跃起来,肉欲充斥全部想象,这种想望是无止境的。正是这样——在这种时刻身处大自然,常会陷入一种幻想,惯常的举止收起来了,对事物的抽象观念也搁在了一边,我们本着一种执着的信仰,深信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与众不同、有其独特个性的——这种想望所期待的路人,我觉得并非女性这一普遍概念随意的落实,而是这片土壤必然的、本来的产物。当时我身外的一切,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在我都显得那么珍贵,那么重要,他们都变成了一种成年人觉察不到的格外真实的存在。土地和人,我不再将他们分开了。我想望梅泽格利兹或鲁森镇的农家姑娘,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正如我想望梅泽格利兹和巴尔贝克。要是我随意变更这些环境,她们所能给我的欢乐,或许就会显得有些虚幻,我或许也就不相信真有这种欢乐了。在巴黎结识一个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或者梅泽格利兹的农家姑娘,好比收到一包从未在海滩上见过的贝壳,或者一把从未在森林中见过的蕨草,那无异于从这姑娘带给我的欢乐中,删除了让我的想象在其中驰骋的全部背景。而像我这样徘徊在鲁森镇的森林里,遇不见一个可以拥入怀中的农家姑娘,这就等于不知道这片森林中的宝藏隐匿在哪儿,等于没有领悟它那幽深的美。我心目中的姑娘,身披透过浓荫投下的点点光斑,在我,她就好比当地的一株植物,但品种优于其他植株,而且比起其他植株来,它的构造让我更容易亲近此方水土深邃含蓄的风味。我能轻易地相信这一点(而且相信,她给我的抚爱,自会有其独特的意味,任何别的女性都无法让我尝到这种欢乐),是因为我当时人还小。好多年以后,我才懂得如何从给我过这种欢乐的众多女性,从对她们的占有中抽象出这种欢乐,在对她们的占有中,这种欢乐被归纳成了一种普遍概念,而从此以后,那些女性就成了获取这种始终同一的欢乐的可以互换的工具。这种欢乐甚至并非作为一个男人追求女人的目标,或者作为事先感到激动不安的缘由,而单独、个别、明确地存在于我的意识中。我差不多没把它想成一种即将获得的欢乐,而就那么管它叫女性的魅力了;这是我没想到自己,而让思绪停留在自己之外的缘故。它以内在而隐蔽的方式等待着,仅仅在它迸发的这个瞬间,才带来如此美妙的狂喜,我们身边某个女性的眼波流转、香唇送吻所引起的那些欢乐,往往被我们当作对这位女伴善良的心地、感人的眷爱的感激之情(感激的程度,由她给我们的恩惠和幸福慷慨与否而定)的那些欢乐,都在这个瞬间达到了极致。

唉!我徒然恳求鲁森镇的城堡主塔,求它送一个农家女孩到我身边来,我把这塔楼当作唯一的知心朋友,当初在贡布雷宅子的顶楼,在那个闻得到鸢尾花香的小房间里,我只能望见它的身影出现在半开的窗户中间的那会儿,就曾把内心刚刚萌动的种种想望和欲念向它倾诉过,那时我心情之悲壮,行动之迟疑,唯有身陷绝境的探险家和奄奄一息想到自杀的人可比,但随着探进小屋的野黑藨子树叶上添加一道犹如蜗牛爬过留下的黏痕那般的、受诸上天的印渍,我终于给自己开辟了一条原以为没法打通的陌生的通道。现在我却徒然地央求着它。我努力将眼前的景色尽收眼底,然后分引到一条条视线,巴不得有个姑娘从中凸现出来,可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诚然,我可以一直走到圣安德烈乡村教堂;跟外公一起散步时,准会在那儿遇见农家姑娘,可就是没法和她交谈。我时不时把目光凝注在远处的一棵大树上,盼着树干后面钻出个她朝我走来;细细察看过的地平线上,依然是一片空旷;暮色四合,我已不存希望,但仍凝神屏息地望着这片贫瘠、枯竭的土地,仿佛宁愿为找出它所藏匿的好人儿而望穿双眼。当我再次挥舞雨伞时,那不是心花怒放,而是一肚子火没处发的缘故,我敲击着鲁森镇森林的大树,再也不会有人从这片树林中间走出来了。这片树林,看上去就像画在画布上的风景。既然没能把我渴念的姑娘紧紧抱在怀里,我当然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不想就此回家,可我毕竟没法不回头走上回贡布雷的路呀,一路无奈地走着,我在心底暗自承认,半道上遇见她的可能是愈来愈小了。再说,即使她出现在我面前,我真的敢和她说话吗?我怕她会把我当成疯子。我不再指望能和别人分享这几次散步中滋生的、无法兑现的想望,不再相信这些想望在我的内心之外仍然是真实的。我觉得它们无非是我的气质纯粹主观的、不起作用的、虚幻的产物罢了。这些想望和大自然,和现实世界没有了联系,现实世界从此丧失了它的全部魅力和意义,对于我的生活而言,只是一个习惯性的背景而已,正如对于一本小说的故事而言,乘客坐在里面读它解闷的车厢也只不过是一个这样的背景。

好多年以后,我在蒙舒凡感觉到的或许也是这样一种印象,这个当时我还懵然不知就里的印象,日后使我对虐恋癖形成了一个概念。读者在下文会看到,由于种种其他原因,这一印象留下的记忆,注定要在我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那天挺热,家里的大人有事外出,整天不在家,所以对我说爱玩多久都行。我一路来到蒙舒凡的那个池塘,我爱看那小屋瓦顶的倒影。看着看着,我躺在灌木的阴影里,不知不觉睡着了;这个斜坡正对着凡特伊先生的屋子,我跟父亲一起去看凡特伊先生的那回,我曾经在这儿等过父亲。我醒来时,天色已经变暗了,我想爬起身来,但我看见凡特伊小姐(如果没认错的话,因为在贡布雷不常见她,我只在她还是个小女孩时见过几次,而现在她已经是个少女了)大概刚回家,脸朝着我,离我不到十厘米,站在她父亲当初接待过我的房间里,这个房间她现在改作接待密友的小客厅了。窗户半开着,灯点亮了,我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而她却看不见我,我想离开,又怕万一碰断枝丫弄出声响,她听到了会以为我是故意躲在那儿偷看呢。

她穿着丧服,因为父亲刚去世不久。丧父期间,我们没去看过她,我母亲之所以不想去,其实是出于好意,以她仁慈的天性,这种好意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才不会付诸行动:为对方感到羞耻;但尽管如此,母亲还是打心眼里同情她,怜悯她。母亲还记得凡特伊先生凄凉的晚景,他对女儿既当母亲又当保姆,体贴入微地服侍她,却让她弄得愁肠百结;母亲忘不了老人在人生最后阶段痛苦的面容;她知道他最终放弃了整理誊写晚年作品的打算,那是一个年迈的钢琴教师微不足道的创作片断,是一位前乡村教堂管风琴师的心血之作,在我们想来,这些作品本身未必有多少价值,但是我们尊重它们,因为它们曾对他十分重要,在他为女儿牺牲自己的创作之前,那是他的生活支柱,其中大部分并没有来得及记下来,只留存在他的脑子里,另一部分则写在零散的纸片上,记谱之潦草令旁人难以辨认;母亲还会想到另一件对他来说更为残酷,而他又不得不做出放弃选择的事情,那就是放弃让女儿有一个体面的、受尊敬的幸福未来的设想;我两个姨婆的这位前钢琴老师,他的所有这些愁苦万状的景象,都会浮现在母亲的眼前,她感受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悲痛,而且一想起凡特伊小姐的感受想必更加苦涩得多,不禁有些害怕,因为做父亲的几乎可以说就是死在这个女儿手里,她此时的悲痛一定夹杂着愧疚。“可怜的凡特伊先生,”母亲说,“他为女儿而生,又为女儿而死,却没有得到她的报答。他死了以后会得到吗,得到的又是怎样的报答呢?除了女儿可再没人会报答他喽。”

小客厅那头的壁炉架上,放着一张凡特伊先生的照片;听见路上传来辚辚的车轮声,凡特伊小姐赶紧跑过去拿起照片,然后自己仰身倒在长沙发上,拉过茶几,把照片放上去。这情形,跟当年凡特伊先生把他想弹给我父母听的曲子的谱纸放在边上一模一样。不一会儿,她的女友进来了,凡特伊小姐见到她,没从沙发上起来,双手仍枕在脑后,但将身子往沙发里边挪了挪,像是给女友腾出个位置来。不过她马上意识到,这样做也许会让对方觉得腻烦的。她想,人家说不定宁愿离她稍远一些,坐在另一张椅子上呢,她觉得自己有欠审慎,敏感的心里打起了小鼓;她重新在沙发上躺躺好,闭上眼睛,连连打着呵欠,意在告诉女友,她这么躺着,唯一的原因就是想睡一会儿。虽说她对女伴的态度亲昵中带点粗鲁,带点惯于颐指气使的意味,我还是觉着她的举止中透出巴结讨好和委决不下的意思,这种突然变得踌躇起来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她父亲。不多一会儿,她立起身来,假装想去关上百叶窗却没能关上。

“那就让它开着吧,我热。”女友说。

“这多别扭啊,人家会瞧见我们的。”凡特伊小姐说。

但她大概猜得到女友一定明白,她说这话,其实只是想引对方另外说些她真正想听的话,不过由于谨慎的缘故,她不想先把话挑明。所以,当她急忙说出下面这番话来的时候,她那眼神我虽然看不见,一定有着外婆最喜欢的那种表情:

“我说瞧见我们,意思是说瞧见我们在看书,即使你没做什么要紧的事儿,想到别人的眼睛盯着你看,那也够别扭的。”

但她本性中有一种淳厚,有一种会不自觉流露的高雅,于是她打住话头没往下说,其实她事先准备了一番话,而且觉得为满足自己的欲念,这番话是非讲不可的。每时每刻在她心灵深处,总有一个腼腆羞怯、可怜兮兮的少女,在哀求粗鲁的军人别对她非礼,放了她吧。

“可不是,这种时候在这么热闹的乡下,没准有人在瞧我们呢,”女友调侃说,“可那又怎么了?”(她觉得在说这话的同时,自己该狡黠而温柔地眨眨眼睛,她这么说是为凡特伊小姐着想,她明知道凡特伊小姐不是头一回听她说这话,也明知道这位小姐爱听她说这话,但她还是故意装出一种玩世不恭的口气。)“谁爱看就让他看呗,这不更好吗。”

凡特伊小姐打了个激灵,立起身来。她那多虑而敏感的性格,使她一时不知该怎么说,才适合她的肉欲所向往的场景。她只想跟天性中的道德品行对着干,有意去学放荡女子的说话,但是她自以为当真是心里想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连她自己也觉着不是那么回事。她壮起胆子,用一种不自然的语调说出几个字,但其中大胆放肆的意味,立即被形成习惯的腼腆所冲淡、所中和了,最后她只是讷讷地说道:“你不冷吗?不太热吧?你不想一个人看会儿书?”

“今儿晚上我觉得小姐您好像是在打我的主意呢。”临了她好不容易迸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必这是她从这位女友嘴里听到过的一句话。

话音刚落,她感到女友在她绉纱胸衣的开口处吻了一下,她轻轻地喊了一声,躲闪开去,两人跳跳蹦蹦地追逐起来,一边格格地笑,像发情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宽大的袖口翅膀似的飞舞着。最后凡特伊小姐终于倒在长沙发上,她的女友压在她身上。可是上面的这位扭过身来向着茶几,茶几上搁着前钢琴教师的照片。凡特伊小姐心里明白,要是她不去提请女友注意,人家是不会看这张照片的,于是她装作刚发觉似的对女友说:

“哦!我父亲的照片在瞧着我们呢,不知道又是谁把它放在那儿的,我说过多少遍了,那儿不是它的地方。”

我记起来了,凡特伊先生关于乐谱也对父亲说过这样的话。这张照片,想必一向都是她俩做亵渎先人勾当使用的道具,下面这番回答,大概也是这出戏的台词:

“让他待着吧,他在那儿也碍不着我们的事了。你总不见得以为,这老猢狲瞧见你在这儿,窗子开着,还会唉声叹气,还会要给你披上外套吧。”

凡特伊小姐柔声责备女友说:“行啦,行啦。”这表明了她生性善良,她责备女友,并非由于听到别人用那种口气说到她父亲,她感到愤慨(显而易见她早已习惯——天晓得凭的是什么歪理——在类似场合让这种情感沉寂在心底),而是因为这种责备好比一个阀门,她可以用来调控女友专诚给她带来的快乐,而自己又不至于显得太自私。再说,对那样大逆不道的话,笑吟吟地回以颇有节制的责备,虚假而温柔地派个不是,就她坦诚、善良的本性而言,也许已经显得是一种特别卑鄙的做法,一种她想方设法要学会的假惺惺的无耻行径。但是她没法抗拒即将感受到的快乐的诱惑,哪怕这个对她温柔备至的人,恰恰是一个对无法反抗的死者如此无情的人;她纵身坐到女友腿上,把前额凑过去让她吻,那神情纯洁得像是她的女儿;她满心欢喜地感到她俩就此下了狠心,跟凡特伊先生(即使他进了坟墓)恩断义绝。女友双手捧住她的脸,在她额头吻了一下,她对凡特伊小姐有着万般的柔情,一心要给这个孤女忧愁的生活带来些许排遣郁闷的乐趣,这就使她的吻变得顺理成章了。

“你知道我想把这个老家伙怎么样吗?”她拿起茶几上的照片说。

她凑在凡特伊小姐耳边说了句话,我听不见说的是什么。

“哦!你不敢的。”

“我不敢啐唾沫?不敢往这上面啐?”女友有意粗声粗气地说。

我没能再听下去,凡特伊小姐过来关上了百叶窗和窗子,她神情疲倦、善良而忧郁,动作局促而慌乱。而我这时已经知道了,凡特伊先生一辈子为女儿含辛茹苦,死后得到的是什么样的回报。

不过事后我想,倘若凡特伊先生亲眼看见这幕场景,他也不见得会对女儿心地的善良起半点疑心,而且他这样做,说不定也并非全盘错了。诚然,在凡特伊小姐的种种习性中,坏的方面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除了在一个虐恋癖身上,真的很难再见到一个女孩子家会坏到这种地步了;我居然不是在那些剧院的舞台上,而是在一个地地道道的乡间小屋里,见到一个姑娘听凭女友朝一个为了她而活着的父亲的照片上啐唾沫,这真叫人难以想象;对这种通常出现在旧时戏剧中的审美趣味,在生活中只有一种解释的理由,那就是虐恋癖。其实,即使不是虐恋癖的情况,一个女儿或许也会像凡特伊小姐那样狠心,对死去的父亲如此绝情,如此不体恤他的遗愿,但她不会特地表现在一个如此可哂、如此直露,而且象征意义如此明显的动作上;她即使干坏事,也会更注意避人耳目,甚至会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而透过表象,在凡特伊小姐的心底里,坏的方面(至少在一开始)并非纯而又纯的。像她这样的虐恋癖,是恶的艺术家,并非一个十足的坏蛋所能相比。其原因在于,一个十足的坏蛋的坏并不坏在面子上,而是沦肌浃髓,以致显得那么浑然天成,仿佛他生来就是这样的;而美德也好,对死者的悼念也好,做子女的孝心也好,他对这些东西都不存敬畏之心,因而亵渎它们时,也就没有那种充满邪气的痛快之感。凡特伊小姐这种类型的虐恋癖,极其多愁善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廉耻心,就连追求性欲的乐趣,在她们眼里也是只有坏人才干的坏事。她们偶尔放纵一下自己,是想让自己以及同伴都扮演一下坏人的角色,在片刻的幻觉之中逸出顾虑重重、温情脉脉的灵魂,进入那个纵情感官快乐、无同情心可言的世界。我眼看她的愿望如何无法实现,就明白了她如何心心念念地想着它。她一心想让自己跟父亲显得不一样,这时的她让我想起的却是年迈的钢琴教师说话、思索的神态。不只是他的照片,她所亵渎不敬的、用以寻欢作乐的那些东西,始终阻隔在她与感官快乐之间,让她没法痛痛快快地享受这快乐,而那些东西,就是她与父亲相像的面容,就是他作为祖传珍宝那般承续给她的祖母的蓝眼睛,就是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文雅气质,这种气质无异于在凡特伊小姐干的坏事和她本人中间放置了一套辞令,一种与使坏作恶全然不相干的心态,让她没法看清她的言行和她平日遵守的礼仪准则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分野。并非邪恶使她产生享乐的念头,让她感到愉悦;在她心目中,感官享受是不体面的。每次她放纵自己时,都伴有那种种坏念头(在别的时候,她仁厚的心地是容不得它们的),久而久之,她终于在感官快乐中发现了魔鬼般的东西,那就是邪恶。或许凡特伊小姐觉得那位女友并不是那么坏,她讲那些亵渎神明的话,未必是出自真心。她的亲吻、微笑和眼波,都给凡特伊小姐带来了快乐,这些东西也许都是装出来的,但至少装得很像,那种放荡、卑下的表情,确实不像是天性善良、受过苦难的人所能有的,只有气质暴戾、轻率淫荡的人,才会具有那种表情。凡特伊小姐恍惚间会觉得自己是在玩游戏,一个女孩和一个性变态的同伴玩这种游戏,会身不由己地体验到一个当真对父亲从不思念的姑娘粗野的情感。或许她不曾想到,邪恶是一种如此稀有、如此变态、如此异乎寻常的境界,一旦她学会了在自己身上(一如在任何别人身上)感到对人家造成的苦难无动于衷——这种无动于衷,无论换成别的什么说法,其实就是以冷血的、长久的形式表现的残忍——那么她也许就不会觉得进入这一境界有什么舒适了。

如果说往梅泽格利兹那边散步事情挺简单,那么往盖尔芒特家那边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路程很长,而我们又总想把当天的天气情况弄个着实。要么是眼看老天会连日放晴;要么是弗朗索瓦兹正在为可怜的庄稼吃不到一滴雨水,宁静的蓝天上只见飘浮着稀稀落落的云彩而痛心疾首,大声抱怨“你倒是瞧瞧,那不活脱活像是些翘起尖嘴在耍着玩儿的鲨鱼吗?唉!它们也该想到帮着下点雨,救救可怜的庄稼人呀!赶明儿,等麦子长出来以后,反倒又要滴滴答答下个没完了,也不想想那是在往哪儿下,倒像下面就是大海似的”;要么是父亲从园丁那儿和晴雨表上连连得到天气晴朗的好消息,这样我们就会在吃晚饭的时候说:“明天,要是天气还这么好,我们就到盖尔芒特家那边去散步。”第二天,一吃好午饭,我们就从花园的小门出去,来到窄窄的、形成一个犄角的佩尔尚街,街上长满了野草,两三只胡蜂穷极无聊地整天在草丛里转悠,整条街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奇怪[96],而且我觉得这些古怪的特色和乖戾的禀性,好像都是从这个名字衍生出来的。今天在贡布雷已经找不到这条街了,当年的旧址上盖起了一所小学校;但是我的想象(正如维奥莱—勒迪克[97]的那些建筑学生,由于认定在一条文艺复兴时期的祭廊或一座十七世纪的祭台里可以找见古罗马时代祭坛的痕迹,所以把整座建筑恢复到他们想象中的十二世纪的面貌那样)没让那座新建筑留下一砖一瓦,而在那上面重建了当年的佩尔尚街。况且这条街还颇有些掌故可供参考,通常搞古建筑修复的人,手头的资料还未必能有这么翔实:那就是保存在我的记忆里有关童年时代的贡布雷的一些印象,这也许是至今犹存的最后一批资料,而且注定很快就要化为乌有了;正因为这是赶在消逝以前在我记忆中刻下的印痕,所以它们就像——如果说一幅不起眼的画像也不妨跟外婆拿着复制品给我看的那些名画相比的话——《最后的晚餐》早期的镌刻版画或者让蒂尔·贝利尼的那幅画一样的令人感动,而我们正是在这些作品上领略到达·芬奇的杰作和昔日圣马可广场的风采的。

我们在鸟儿街上,从古色古香的飞鸟旅店跟前走过,当初十七世纪那会儿,德·蒙庞西埃、德·盖尔芒特和德·蒙莫朗西这些公爵夫人来贡布雷,解决跟庄户的矛盾,收取贡赋的时候,她们乘坐的豪华马车都曾驶进过这家旅店宽敞的前院。我们走上林荫道,从路旁的树木中间看到了圣伊莱尔教堂的钟楼。我真想能坐在那儿看上一整天书,耳边伴随着教堂的钟声;天气那么晴朗,周围又那么宁静,当报时的钟声敲响时,你简直会说,这钟声并没划破白天的宁静,而是为它卸掉了一些负担,至于那座钟楼,就像一个闲着没事的人,样子懒懒散散的,但又生着心决误不了一分一秒,只不过是——为了把炎热慢慢积聚起来的金汁挤出几滴——每到规定的时刻,按压一下过于饱满的静谧。

往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的最迷人之处,就是你往前走的时候,维沃纳河几乎自始至终在你的身旁流淌。离家十分钟以后,我们就从一座叫作老桥的便桥上穿过河去。到贡布雷的第二天,往往就是复活节,赶上天气好,我总是听完布道就跑到这儿来,盛大的节日里,在奢侈排场的相映之下,那些家常的日用器皿越发显得寒酸,我就趁着上午的忙乱跑到河边,望着已经被天空映成蓝色的河水,在依然黑乎乎、光秃秃的田野中间静静地流淌,陪伴它的只有一群早到的布谷鸟和几枝提前开放的报春花,然而不时还能见到一支两支紫罗兰,噘起蓝色的小嘴,被花盏里盛满的香汁压弯了腰。过了老桥,就有一条纤道,这地方一到夏天,就让榛树铺上了一层浓荫,而且树下总有一个戴草帽的钓鱼人像生了根似的坐在那儿。我知道在贡布雷,有的铁匠或杂货店伙计的真面目,是藏在教堂门卫的制服或唱诗班穿的宽袖法衣里面的,唯独这个钓鱼人,我始终没有弄清楚他的身份。他想必认识我家里的大人,我们经过的时候,他总要抬一抬帽子;这时候我想问他的名字,可是大人总对我做做手势,意思是别把鱼儿给吓跑了。我们爬上纤道,脚下是几尺高的岸坡和河里的流水;另一边的河岸很低,铺展成一片广袤的草原,一直延伸到村镇和远处的火车站。这片草地上,散布着几代贡布雷伯爵的城堡,如今它们的残迹没入了草丛;中世纪的那些爵爷,当年在这一带曾把维沃纳河当作抵御盖尔芒特领主和马丁镇教士入侵的一道天堑。城楼的断壁残垣起伏在草原上,已经不怎么显眼,城楼上的雉堞还依稀可见,当年的投石手曾从那儿投掷滚石,警戒的兵士亦曾从那儿瞭望过诺夫蓬、克莱丰泰纳、马丁镇和巴约—莱格桑所有这些盖尔芒特家族的领地,这些把贡布雷围在中间的旧日采邑,如今已是杂草丛生的平地,成了教会学校学生的小天地,他们在这儿念书,做游戏——昔日的岁月都已倾圮,犹如歇凉小憩的游人纳头睡倒在了小河边上,但它却让我浮想联翩,使我在贡布雷的这个名头下面,除了今天的这个小城以外,又加上了一个大不相同的城市,用它那半掩在金盏花下面,令人难以捉摸的昔日面貌来勾起我的遐思。这地方有许许多多的金盏花,它们选了这儿作为嬉戏的场所,或孤芳自赏,或成双成对,或三五成群,色泽黄得像蛋黄,而且,似乎正因为观赏的乐趣无法跟品尝沾上边,它们的色泽反而格外显得光彩夺目,我在它们金灿灿的外表里积聚着这种乐趣,让它变得愈来愈强烈,直到最后派生出全无功利目的的美感来;这些金盏花,从我还很小的时候就在那儿了,当我站在纤道上向它们伸出小手去的那会儿,我还念不全这些花儿漂亮的名字呢,它们听起来像是法国童话中王子的名字,这些花儿说不定是好几个世纪以前从亚洲来这儿的,但在乡间它们向来是没有国籍的,它们乐于在这一方土地上安身,钟爱这儿的阳光和河岸,不知疲倦地注视着火车站那片小小的景象,却依然像我们的有些古画那样,在淳朴和单纯里,保存着一种东方的充满诗意的光芒。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维沃纳河里的几只玻璃瓶,淘气的孩子把这些瓶子放在河里,想能逮住几条小鱼,瓶里浸满了水,反过来又被河水裹在当中,既是瓶壁透明得有如硬化了的水的容器,同时又是盛在一个更大的液态的、流动的水晶容器里的内容,比起放在餐桌上的玻璃瓶来,这些瓶子以一种更美妙、更诱人的方式体现了清凉的形象,在餐桌上显示的这种形象,总会流逝在凉水和杯子的那种永恒的对峙中间,凉水因其全无稳定性而无从为我们的手所捕捞,杯子却又因其全无流动性而无从为我们的软腭所享用。我心想,下回到这儿来一定要把钓鱼竿带上;我讨了点面包,那是带着当点心的;我把面包捏成一个个小团扔进维沃纳河里,谁知这几个小面包团仿佛已足以在水里造成一种奇异的过饱和现象,因为许多急于觅食的小蝌蚪马上呈卵球状簇拥在它们周围,河水仿佛在那儿固化了,先前分散在水中不可见的小不点儿,骤然间凝聚起来,俨然准备完成结晶的过程。

过了没多久,维沃纳河的水流就被一些水生植物堵塞了。起先只是孤零零一支可怜巴巴地待在河面上,被河水搅得不得安宁的睡莲;它犹如一只身不由己的渡船,刚到达彼岸就又得返回出发的此岸,永无休止地来回穿梭着。这支睡莲被推向河岸的时候,它的梗茎舒展、伸长、游移过去,达到它的张力的极限,然后又被岸边的水流裹住,于是绿色的梗茎重又卷曲起来,把那支可怜的植物带回我们不妨称为它的出发点的那个位置,但旋即又离去,重复那来去匆匆的行程。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散步时见到它,它总是处于同样的情况,让人想起有些神经衰弱的病人,莱奥妮姑妈在我外公看来也算其中的一个,这些病人可以年复一年毫无变化地把一些稀奇古怪的习惯表现给我们看,自己还每次都以为这些习惯是说改就改的,结果却总是故态复萌;一旦被自己的病症和狂躁构成的齿轮系统卷了进去,任他们怎么拼命想挣脱也是枉然,愈是挣扎,齿轮就愈是转得欢,那种异乎寻常的、无法抑制的、令人沮丧的饮食系统啮合机件就愈是动个不停。这睡莲就是这样,也像某个可怜的罪人一样,这些罪人身受的永无休止、周而复始的奇异的折磨,曾经激起但丁的好奇心,当年要不是维吉尔就像现在外公和父亲对我一样,甩开大步往前走,逼得他非急匆匆往前赶不可,他还会让这些受刑的人更详细地叙说他们的境遇和缘由[98]。

但再往前去,水流就变得缓慢下来,因为河水在流经一座有花园的府邸,这座府邸的主人热衷于水生植物的园艺工程,他不仅把花园向公众开放,而且让人把维沃纳河的一个个小池塘装点成名副其实的睡莲园。由于这地方两岸树木繁茂,浓密的树荫赋予河水一种基调,通常是暗绿色的,但有时候,在某些风雨交加的下午过后,夜晚格外显得宁静的日子,我在回家的路上望见它呈现出一种很亮的浅蓝色,几乎有点近于紫罗兰色,看上去像嵌着金属丝的花纹似的,有一种日本风味。河面上不时可以看到一朵两朵当中鲜红、边缘雪白的睡莲,红艳艳的像草莓。再往前去,花朵开得更繁密,色泽也显得更素淡,似乎不那么光滑,比较粗糙,皱褶也多些,无意间排成了优雅的旋涡形状,看上去让人想到苔蔷薇编织的花环松散了开来,犹如一次游乐会过后满地落英令人惆怅地漂浮在河面上。另外有块地方,仿佛特地留给了那些一般品种的睡莲,它们呈现着花草那般素净的白色和粉红色,淡淡的有如室内珍藏的瓷器,而在稍微更远一些的水面上,一片片睡莲簇拥在一起,宛如一座浮动的花坛,仿佛花园里的那些蝴蝶花搬到了这儿,像蝴蝶那样把它们蓝得透亮的翅膀停歇在这座水上花坛透明的斜面上;这其实也是座天堂的花坛:它提供了一种土壤,使这些花朵具有一种比本身的色泽更珍奇、更动人的色泽;而且,无论是下午当它在田田的睡莲下面,有如万花筒似的闪烁着亲切的、静静的、喜气洋洋的光芒,还是傍晚当它犹如某个遥远的海港,披着夕阳那玫瑰色的、梦幻般的霞光,不停地改变着色彩,以便始终跟色泽比较固定的花冠周围的那种在时光里隐匿得更深的、更奥妙的东西——那种存在于无限之中的东西——显得很和谐的时候,开在这片水面上的睡莲,总像是绽放在天际的花朵。

穿出这座花园以后,维沃纳河又流得畅快了。有好多回,我见到一个划船的人,放下桨,头朝后地仰卧在船板上,听凭小船随流漂荡,悠然地望着天上的云彩缓缓地移过去,脸上洋溢着幸福和宁静的表情,我多么希望有一天,当我能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生活的时候,也能像他一样啊。

我们坐在河边的鸢尾花丛中间。悠悠然的蓝天上,懒散地浮游着一朵白云。不时有条憋得发慌的鲤鱼,倏地打个挺蹿上水面。是吃点心的时候了。重新上路以前,我们在草地上坐了好久,吃着水果、面包和巧克力,听见圣伊莱尔教堂的钟声贴着地面传来,钟声久久地在空气中穿行,却并没有跟空气混合,声音虽然变轻了,但依然音色很好,有一种金属的意味,而且,随着声波在行进中的颤动,钟声拂过我们脚边时,花儿也微微地颤抖起来。

有时候,在绿荫围绕的河边,我们会遇到一座通常称为别墅的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在这世上只有浸到它墙脚的河流跟它做伴。一位少妇站立在窗前,她那深思的脸容和雅致的面纱,都显得不像本地人,她大概是俗话所说的来这儿隐居,来品尝那份苦涩的甜蜜,那份由于她自己的名字,以及她没能拴住他心的那个男子的名字在这儿根本无人知晓而感到的苦涩的甜蜜。她从窗口看出去,只能望见停泊在门前的那条小船。她听见岸边大树背后传来过路人的说话声,神情茫然地抬起眼睛,不用看见他们的脸容,她就能断定,他们过去从来不曾认识,今后也绝不会认识那个负心的人儿,他们过去从来不曾接触,今后也绝不会有机会接触他的影踪。我觉得她之所以隐居,就是为了离开那些她还能看见她爱人的地方,搬到这个谁也没见过他的地方来。有一次我散步回家的路上,看见她在一条她知道他不会从那儿经过的小路上,以一种枉然的优雅姿态,从柔软无力的手臂上褪下了那副长手套。

我们往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的时候,从来没能上溯到维沃纳河的源头,但我常想到它,把它想成一个非常抽象、非常理想的所在,要是有人对我说,它就在这个省里,就在离贡布雷多少公里的地方,我准会大吃一惊,就像我听说古时候真有个地方是地狱的另一个入口[99]时一样。我们也从来没能到达我那么盼望的终点盖尔芒特家。我知道那儿住着别墅的主人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我知道他们是确实存在的真实的人物,但是每当我想起他们时,不是把他们想成壁毯上的人物,好似教堂的那幅《以斯帖加冕》里的盖尔芒特伯爵夫人那样,就是把他们想成像坏东西吉尔贝那样的在不断变换色调,彩绘玻璃窗上的坏东西吉尔贝,当我受圣水的那会儿还是果绿色的,可等我回到位子上坐下时,已经变成青莲色了;要不然我就觉着他们干脆就像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一样不可捉摸。盖尔芒特家族的这位祖先的形象,曾经由幻灯打出来,在我卧室的窗帘上游弋过,有时也登上过天花板——总之,他们身上始终笼罩着墨洛温王朝的神秘色彩,而且就像沐浴在夕照里那般,浸润在由芒特这个音节所发射出来的橘黄色的光线里。假如说他们作为公爵和公爵夫人,在我的心目中虽说奇怪,毕竟还是实实在在的人的话,那么他们作为拥有这个爵位的人物,整个形象却在极度膨胀,在非物质化,足以包容下他们爵位后面的这个盖尔芒特的姓氏,包容下一整个阳光明媚的盖尔芒特家那边,这维沃纳河,河上的睡莲,岸边的大树,以及这么些美好的下午。我知道他们不仅享有德·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的爵位,而且从十四世纪起,在鲸吞旧日领主的图谋被挫败以后,他们就跟这些领主联姻,成为德·贡布雷伯爵,从而成了贡布雷的第一批市民——但也是唯一的一批不在城里居住的市民。这些德·贡布雷伯爵,把贡布雷放进姓氏,把贡布雷的特质融入自己的品格,骨子里有了这份贡布雷特有的哀而不怨的愁绪;他们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没有一座属于他们的房屋,大概只能住室外,待在街头,像那个吉尔贝似的上顶蓝天,下踩大地,当我上卡米的铺子里买盐的时候,抬头往圣伊莱尔教堂望去,就能望见后殿彩绘玻璃窗上那个吉尔贝黑黢黢的底漆的背影。

有时经过那几块地面湿润的园地,见到一串串颜色深暗的花朵沿着篱笆攀缘而上。我停住脚步,感到脑海里形成了一个弥足珍贵的概念,因为眼前依稀出现了这一流域的一幅局部的画面,那正是看了一位心爱的作家描写后,我心向往之的图景。我听着佩斯皮耶大夫跟我们讲到这座别墅的花园,讲到里面的花儿和流水的那会儿,盖尔芒特家族的形象就发生了变化,就跟这个地方,跟这片有亢奋的河水穿越而过的想象中的土地融为一体了。我幻想着德·盖尔芒特夫人会突然心血来潮地钟爱我,邀我去玩;整天她都让我陪着她一起钓鳟鱼。到了晚上,她牵着我的手,一面从她属下的小花园跟前走过,一面沿着一堵堵矮墙,指点给我看那些把紫色和红色的茎秆倚在墙头的花丛,告诉我它们的名字。她还要我把正在酝酿的诗作的主题讲给她听。这些幻想提醒我,既然我想有朝一日当个作家,那现在就该知道自己到底打算写什么了。可是只要我一想到这个问题,竭力想找出一个能让自己把握住某种无限的哲学意义的主题时,我的脑袋瓜子就不听使唤了,眼前一片空白,我觉着自己没有天才,也说不定是有种什么脑子里的毛病妨碍了它的诞生。有时候我指望父亲能来帮我摆脱这困境。他一向很有办法,在那些有地位的人旁边很兜得转,因此对弗朗索瓦兹教我要看得比生死有命的自然规律更不可抗拒的法律,他敢于让我们置之不顾,我们家的外墙粉刷工程,推迟了整整一年,成为整个街区唯一的例外,他也有能耐让萨兹拉夫人想进水利部的儿子得到部长特批,获准把在考生名单上的位置从名字以S开头的区段往前挪到以A开头的区段,提前两个月通过会考。倘若我生了重病,倘若我被土匪绑架了,我相信父亲一定会有某种绝招,某种让仁慈的主无法拒绝的通天术,使这场重病、这场绑架化险为夷,顶多让我虚惊一场,所以我只须笃笃定定等待那个势在必然的转危为安的时刻,那个重获自由或病好康复的时刻到来;说不定我这种缺乏天赋的表现,我在搜寻今后写作主题时脑子里出现的这个黑洞,也不过是一种并不真切的幻觉而已,只要我那位想必早就跟政府当局和老天爷商妥,让我成为当代作家第一人的父亲一出面,局面就会立刻改观。但也有时候,父亲和外公看着我老是落在后面,不去赶上他们,感到不耐烦了,这会儿我就觉得我眼下的生活再也不是一种由父亲一手创造,可以由他随心所欲加以改变的东西,而恰恰属于一种并非专为我安排的、无法违抗的现实,我处于这个现实之中没有一个可以求援的盟友,这是一种本然的、没有隐藏任何其他东西的现实。这时我就觉得,我活在世上跟别人没什么两样,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变老,死去,我仅仅是他们中间没有写作才能的一分子罢了。于是我灰心丧气,就此放弃了文学,尽管布洛克先前曾经给过我很多鼓励。这种意识到自己脑子里空空如也的直接内心体验,胜过了人家所能给我的全部溢美之词,它好有一比,就像一个听着大家夸他做好事的歹徒良心上所受到的责备。

有一天,母亲对我说:“我瞧你老是提起德·盖尔芒特夫人,这回呀,因为佩斯皮耶大夫四年前给她精心治过病,她准会来贡布雷参加他女儿的婚礼。在婚礼上你就能见到她了。”不过关于德·盖尔芒特夫人,我听到提起得最多的还是佩斯皮耶大夫,他还给过我们一期画报,上面有一张她在德·莱翁亲王夫人府化装舞会上身穿盛装的照片。

在婚礼弥撒进行的当口,那个教堂门卫挪动了一下身子,这一来我蓦地看见一间后殿里坐着一位金黄头发的夫人,鼻子大大的,蓝眼睛炯炯有神,那条淡紫色的、柔滑而蓬松的皱裥领巾又新又亮,鼻子旁边有个小小的丘疹。她仿佛很热似的,整张脸红通通的,我在这张脸上辨认出了几个地方,尽管看上去并不怎么明显,甚至几乎有些难以觉察,但还是跟我在画报上见过的照片有几分相像,尤其是我在她脸上注意到的那些特征,倘若要我描述出来的话,无非也是那些字眼:大鼻子,蓝眼睛,当初佩斯皮耶大夫在我面前描述德·盖尔芒特夫人的时候,用的就是那几个字眼,所以我就暗自思忖:这位夫人长得挺像德·盖尔芒特夫人;而她坐在里面望弥撒的后殿,正好就是坏东西吉尔贝的那个后殿,那些犹如盛满蜜的蜂房似的黄澄澄的、变得松脆的平放的墓石下面,安息着上几代的德·布拉邦伯爵,我还记得听人说过,这个后殿是专门保留给盖尔芒特家族,供家族成员来贡布雷参加庆典仪式的;这一天又正好是德·盖尔芒特夫人来教堂的日子,所以当天在这个后殿里,看来只有一位女人是有可能长得跟照片上的德·盖尔芒特夫人相像的:那就是她本人!我失望极了。原因是我从来没有留意到,我过去想到德·盖尔芒特夫人时,其实总是在用一块壁毯或是一扇彩绘玻璃窗上的种种色彩,把她放在另一个世纪,按照跟所有其他活生生的人不同的样式来描绘她。我从来不曾料到她竟然会像萨兹拉夫人一样满脸通红,打条淡紫色的皱裥领巾,而且她那张鹅蛋脸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在家里见过的那些人,心头不由得打个岔,掠过一丝稍纵即逝的乌云,怀疑这位夫人在生理机制和分子结构上,未必确确实实就是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尽管大家在用这个名字叫她,但这个躯体属于某一类女性,其中包括医生和商人的老婆。“这就是德·盖尔芒特夫人,原来她也不过就是这样!”我凝神望着公爵夫人的时候,脸上那专注而惊异的表情在这么说,眼前的这位夫人,自然跟那个同样也叫德·盖尔芒特夫人,曾经多次出现在我的遐想中的夫人,是全然不相干的,既然她跟这些我随心所欲想象的形象都不一样,仅仅在一刹那之前,在教堂里,才第一次跳进我的眼帘。她跟那些任凭自己沐浴在芒特这个音节所散发的橘黄色光线里的她们,性质完全不同,不像她们那样可以随意着色,她是实实在在的女人,她身上的一切,甚至鼻子旁边那粒正在发炎的小丘疹,都证实了她对生命法则的屈从,好比在剧场里看一出神话剧时,尽管我们恍惚间都弄不清楚眼前看到的景象是否就是灯光的幻影,但是仙女裙子上的一道皱裥,她的小手指的一丝颤抖,都告诉了我们一位活生生的女演员的客观存在。

与此同时,在这张由那个大鼻子和那双炯炯发光的眼睛留在我视觉中的脸庞上(也许在我还没来得及想到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是德·盖尔芒特夫人的那会儿,这张脸庞就跑了进来,留下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在这个全新的、不再改变的形象上,我试图附着一个观念:“她是德·盖尔芒特夫人。”可就是没法让它跟这个形象吻合在一起,好比两张圆盘的中心怎么也对不在一起似的。可是这位曾经让我渴望想念的德·盖尔芒特夫人,既然现在我看见了她确实并不因我而存在,她对我的想象的影响力就更大了,我的想象在遭遇一种跟它所预期的迥然不同的现实的当口变得麻木了,可这会儿又重新活跃了起来,它对我说:“早在查理大帝以前便声名显赫的盖尔芒特家族,对他们的属下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德·盖尔芒特夫人是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的后裔。她是不会认识,也不会想去认识这儿的任何一个人的。”

而且——哦,人类的视线是多么奇妙,多么不受羁束,它被一根又松又长、能够任意延伸的线一头拴在脸上,却又可以远远地离开这张脸四处游荡!——德·盖尔芒特夫人坐在那个后殿的先人墓石上,她的视线在四下里转悠,沿着教堂的一根根柱子移过去,甚至有如一道在中殿里徜徉的阳光那般,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不过这道阳光在我接受它的抚爱的时候,似乎是意识到这一点的。至于德·盖尔芒特夫人本人,因为她端坐不动,就像一个母亲没看见孩子顽皮淘气,在向着她不认识的陌生人打招呼,对孩子任性而不得体的举动置若罔闻,我根本没法知道,她对自己的视线趁着灵魂赋闲之际到处游荡,究竟是赞许还是责备。

有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就是她别在我还没把她看个够的时候动身离开,因为我并没忘记这些年来,能见她一面始终是我最大的心愿。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她,仿佛我的每道目光都能把这个高高的鼻子、两爿红红的脸颊,以及所有在我看来包含着许多有关她的脸的珍贵、可靠、奇异的信息特征,切切实实地攫取过来,储存在脑子里。我关于她的种种想法——尤其是人们常有的那种唯恐失望的心态,那是对我们身上最美好部分的护卫本能——都让我觉着这张脸很美,认为她(既然她和我心仪已久的德·盖尔芒特夫人是同一个人)跟我刚才单凭看上一眼她的形体,便一度把她混同其间的那些俗人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所以当我听到周围有人说“她比萨兹拉夫人,比凡特伊小姐都好看”,就像她们真能跟她相比似的,不由得感到很生气。我把目光停在她的金黄头发、蓝眼睛和颈项上,有意不去看那些会让我想起其他面孔的地方,面对这幅故意不画完整的速写像,我欣喜地对自己说:“她有多美!有多高贵!在我面前的可真是一位高傲的盖尔芒特,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的后裔呢!”我的这种使她的整张脸变得容光焕发的专注目光,把她跟周围的一切隔离了开来,所以时至今日,如果我回想那次婚礼的话,除了她和那个教堂门卫以外,根本想不起任何人的模样来了,我记得那个教堂门卫,也是由于我问他这位夫人是否就是德·盖尔芒特夫人时,他给了我一个肯定的回答。可是她,我至今还能在眼前看见她的模样,尤其是大家鱼贯步入圣器室时的情景,哪天刮过风,下过雷雨,而这当口,暖洋洋的阳光刚好透过云层,照亮了这间圣器室,德·盖尔芒特夫人待在贡布雷的这些居民中间,她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然而他们的卑微恰恰把她的高贵衬托得更加完美,于是她心中不禁对他们生出了一片由衷的仁爱之心,再说她也希望靠对下民的恩宠有加、平易近人,来使他们对她更敬服。所以,她不像一般人那样,见到一位熟人时很自然地在自己的目光中赋予某种明确的含义,而是只让自己那些漫不经心的念头,情不自禁地从一道道蓝光盈盈的眼波里流淌出来,这一道道眼波在流动中会遇到这些小百姓,会时时跟他们打照面,可她不愿意他们因她的目光而感到困窘,感到受了轻慢。我还记得那条柔滑而蓬松的淡紫色皱裥领巾上方,她那种温和的惊异的眼神,在这双眼睛里,她先已注入了一道略带羞涩的君主的笑容,她并没把这笑容对准某一个人,而是让所有的人都能感受到它,其中的神气像是在请周围的臣民多多原谅她,也像是在表达她爱他们。这道笑容落到了目不转睛地望着她的我身上。每当我想到望弥撒时她驻留在我身上的这道目光,这道有如透过坏东西吉尔贝的彩绘玻璃的阳光那般幽蓝的目光,我就在心里说:“她大概是注意到我了。”我相信我已经博得了她的好感,她就是离开教堂以后也还会想到我,为了我的缘故,说不定她晚上还会在盖尔芒特府里黯然神伤呢。我即刻就爱上了她。要让我爱上一个女人,有时只消她向我轻蔑地看上一眼,就像我觉着斯万小姐看我时那样,使我心想她永远不可能属于我,也就够了;有时候又只消她朝我友善地看上一眼,就像德·盖尔芒特夫人那样,使我心想她能够属于我,也就够了。她的眼睛发出雪青色的光,犹如一朵无法采撷的长春花,而她却把它献给了我;天边浮着一朵乌云,但阳光依然朗照在广场上,同时把圣器室也照得亮晃晃的,专为这一庄严时刻铺上的、德·盖尔芒特夫人正含笑走在上面的红地毯,被阳光蒙上了天竺葵的色调,呢绒上平添了一层粉红色柔和的光影,一层光线的被面,这种温柔的情调,这种体现于豪华和欢乐中的令人肃然起敬的亲切气氛,在《罗恩格林》[100]的某些乐段,在卡尔帕乔[101]的某些画幅里都能看到,它也使我明白了波德莱尔为什么会用甘甜这个词来形容小号的声音[102]。

从那以后,每当沿着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的时候,我的心是多么忧伤啊;我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没有文学的才能,这辈子是当不成大作家了。脚步稍一停顿,独自陷入遐想之时,涌上心头的愁绪,马上使我备感痛苦,为了摆脱这份愁绪,我的脑子索性进入一种麻木的状态,把痛苦撇在一边,压根儿不去想诗和小说,不去想因我缺乏才情而无望企及的充满诗意的前景。于是,骤然间一片屋顶,阳光在石墙上的一绺反光,一条小道的芳香,都会游离于有关文学的冥思苦想之外,无所依傍地进入我的印象,让我感受到一种特有的快乐,看上去,好像在我见到的表面背后,隐藏着什么东西,力邀我去觅取,而我竭尽全力仍无法找到它。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我感觉到这东西确实就在那里面,所以我停在那儿,伫立不动,用眼睛看,用鼻子嗅,一心想让自己的思绪深入这图景和气味中去。有时我得去赶上外公,跟他一起往前走,可我仍闭上眼睛,尽量再去感受这图景和气味;我专心致志,力求准确地回忆屋顶的每根线条、石墙微妙的色调变化,我不明白其中的缘故,但总觉得这些石块胀鼓鼓的,仿佛随时会裂出条缝来,让我觑见里面的秘密——它们仅仅是掩饰这些秘密的盖子而已。诚然,类似这样的印象,并不能重新激起我有朝一日成为作家或诗人的希望,因为这些印象往往只跟某个在智力意义上并无价值的特定对象相关联,而与任何抽象的哲理无关。然而,他们毕竟让我无端地感到了一种快乐,一种丰富多彩、美不胜收的幻觉,从而排遣了烦恼,忘却了力绌无能的自卑感——每当我尝试寻觅一个哲学主题来写一部文学巨著的时候,这种自卑感总会油然而生。可是,我所意识到的责任实在过于严峻,那些形态、香味和色彩所造成的印象,迫使我非要去看一眼隐藏在它们背后的东西不可,心生怯意的我,当即给自己找了些借口,来逃避这样的努力,免受这样的劳累。幸好大人在喊我了,我觉得眼下的环境不足以安静到让我好好探究,也许不如等回家以后再去思考,省却这份徒劳。于是我不再过问由某种形状或某种香味裹住的那个未知的东西,由于带它回家而感到心安理得,隔着那层形象的裹膜,我能感觉到它是活生生的,就像大人允许我去钓鱼的日子里,我那盖着一层保鲜青草的鱼篓里鲜蹦活跳的鱼儿。可一到家,我就去想别的事情了,于是我的脑子里塞的都是(犹如每回散步随手摘回来放在卧室里的花儿,或者人家给我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一个闪烁着阳光的石块啊,一片板瓦的屋顶啊,一声教堂的钟响啊,一阵树叶的清香啊,所有这些纷杂的形状和印象,我揣摩着在它们背后另有东西存在,但因我没有足够的毅力去探究揭示这秘密,它就早已消遁得不复可寻了。然而,有一次——那天我们散步的时间比平时长得多,向晚时分,在回家路上巧遇乘着马车疾驶而来的佩斯皮耶大夫,他认出是我们,就邀请我们上车——同样的印象又掠过我的脑际,而我没轻易放它溜走。我坐在马车夫旁边,辕马奔驶快得像阵风,因为大夫在回贡布雷之前,还得在马丁镇逗留一下,去看望一个病人,我们约定在病家的门口等他。马车驶到路的转弯处,我蓦地感到一阵从未体验过的不可名状的快乐。远远望见马丁镇的两座钟楼映着夕阳的斜晖,看上去就像随着马车的行驶和道路的弯曲而在变换位置,稍后映入眼帘的是老维克镇的钟楼,它位于远方一座地势更高的平地上,与那两座钟楼之间隔着一座冈峦和一道峡谷,可是看去仿佛与它们比邻而立。

几座钟楼显得那么遥远,看样子我们简直没法靠近它们,所以当片刻过后,我们的马车冷不丁停在马丁镇的教堂跟前时,我不由得感到很惊奇。远远望见这几座钟楼,我心头就充满喜悦,可我并不明白其中的缘由,如果非要我找出来,我可能会感到痛苦;我但愿把这些在阳光下变幻着的线条铭记心中,现在不再去想。倘若我那么做了,可能那两座钟楼就永远不会和那么些大树和屋顶,那么些气味和声响融为一体,而我能辨认出这一切,不正是由于那份因它们而在心头暗暗滋生,我却从未深究过的欢乐吗。我下车和大人交谈,一起等大夫。而后我们重新上路,我坐在老位子上,转过脸去再看那几座钟楼,不一会儿,车子驶上弯道,我最后瞥了一眼钟楼。车夫不爱说话,我问得多他答得少,我没有说话的伴儿,只好自己在心里试着回想我的钟楼。过了一会儿,它们的轮廓和映着阳光的墙面,犹如一层坚硬的外壳骤然裂了开来,藏匿在里面的东西,在我面前端倪略显,顷刻之前还不存在的一股思绪,此刻居然在我脑际表达成了一个个词儿,刚才见到它们时感受到的快乐,霎时间变得如此汹涌澎湃,我心醉神迷,无心去想任何别的东西了。这时候,我们已经离马丁镇很远了,我转过脸去再对钟楼望了一眼,景色已经昏暗,太阳下山了。马车驶在弯道上,钟楼不时被遮住,最后露了一下脸,终于隐没不可见了。

我并不以为藏匿在马丁镇钟楼背后的东西,非得像一句漂亮的句子那样,因为使我感到愉悦的是一个个词,它是以词的形式出现在我面前的;我向大夫借了铅笔和纸,随着马车的颠簸写下了一篇短文,以抒发心中的激动,让所思所感一吐为快,下面就是事后我找到的那篇短文,我只做了很少的改动:

“在平原上,孤零零地矗立着马丁镇那两座仿佛湮没在旷野之中的钟楼,它俩向着蓝天升起。不一会儿,我们看见了第三座:凭着一个漂亮的大回旋,老维克镇的那座钟楼,转到了它俩面前,三座钟楼会合在一起了。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们的马车驶得飞快,然而这三座钟楼始终远远地停在我们前方,就像栖息在原野上的三只鸟儿,一动不动,在阳光下清晰可见。随即老维克镇的钟楼挪动位置,拉开了距离,马丁镇的那两座孤零零地留在原处,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即使隔得那么远,我仍能看见光线在钟楼的坡面上笑吟吟地闪烁跳动。方才驱车向它们驶去,着实费时不少,所以我心里在想,不知还得花多少时间才能到那儿,可就在这时,马车拐了个弯,冷不丁停在了钟楼脚下;钟楼突兀地耸立在我们跟前,马车险些儿一头撞进门廊里去。我们又继续赶路;片刻过后,马车已经驶离马丁镇,这座小镇犹自陪伴了我们一程,旋即消失不见了,远方地平线上只有那三座钟楼瞅着我们夺路而去,颠动着阳光照耀的尖顶向我们示意作别。时而其中一座蓦然隐去,好让我们对另两座多瞧上一阵子;可是道路转向了,它们在阳光下如同三根金色枢轴那般旋转着,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外。但过一会儿,就在我们已经驶近贡布雷,太阳开始落山的当口,我最后一次远远地瞥了它们一眼,它们只不过像画在田野上方低矮的天际的三朵花儿了。它们也让我想到传说中被抛弃在夜色渐浓的荒野里的三位少女;辕马一路飞奔,我们离她们越来越远了,但我还能望见她们怯生生地觅路而行,她们高贵的身影磕磕绊绊地打了几个踉跄,而后相互紧挨在一起,彼此挺身把对方藏在自己背后,在尚剩一抹霞色的天际勾勒出融为一体的一个黑影,风姿绰约,楚楚可怜,随即消失在夜色之中。”

写下这段文字以后,我就不去想它了。但当时,我坐在车夫旁边,在他平日把马丁镇上买的家禽装筐放在那儿的地方,匆匆写下了这篇短文,心中充满喜悦,只觉着这些文字让我摆脱了钟楼以及隐藏在它们背后的东西,我简直像个刚下完蛋的母鸡,高兴得直着嗓子唱了起来。

整整一天,我在散步的同时,忘情地想象着种种美妙的事情:结交德·盖尔芒特夫人成为她的朋友,垂钓于有鳟鱼的湖边,泛舟荡漾在维沃纳河上,对幸福充满憧憬的我,想着这日复一日的幸福的下午,觉得此生别无他求了。但马车驶在回家的路上时,我瞥见了左首的一座田庄,它跟另两座彼此紧靠的田庄相距很远,由此往前返回贡布雷,必得经过一条栎树夹道的小路,小路两侧的草地,分属两个小果园,果园里间隔整齐地种着苹果树,在夕阳的余晖下,树影描画出日本风味的图景。这时,我的心突然跳得很快,我知道,用不着半小时我们就到家了,而凡是沿盖尔芒特家散步,晚餐得稍晚一些的日子,我喝完汤就被打发去睡觉,母亲就像有客人来用餐时那样留在餐桌旁,不上楼坐到床边和我道晚安了。我即将进入的愁城,和顷刻之前我满怀喜悦身处的境地反差太大了,就像某些时候天空上粉红色的云层,生生地被一道线跟黛绿或乌黑的云层分割了开来。只见一只鸟儿飞翔在粉红的云层里,飞着飞着接近了黑色云层的边际,眼看愈飞愈近,终于一下没入了黑色之中。方才还萦绕在脑际的种种愿望,拜访盖尔芒特夫人啊,垂钓泛舟啊,做个幸运儿啊,此刻都被抛在了脑后,我觉着即使实现这些愿望,也不会给我带来任何欢乐。我多么希望什么都不要,只要能整晚扑在母亲的怀抱里啊!我浑身打战,焦虑的目光须臾不离母亲的脸,我已经在想象晚间卧室的情景,在那儿我是看不见母亲的脸了,啊,我真想就那么死了。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第二天,当清晨的阳光照射到攀满旱金莲的墙面,敷上一格格的光影,犹如园丁把梯子架在了墙上,我一下子跳下床,快步下楼朝花园跑去,把晚上还得离开母亲这茬儿完全给忘了。就这样,我从盖尔芒特家那边学会了区分各种心理状态,在某一段时期里,我经常相继身处这些不同的状态,它们把每天分隔成一个个时段,你去我来,接踵而至,像生病发烧那么准时;它们连成一气,然而彼此从不交叠渗透,全无相互沟通的途径,所以我没法理解,甚至没法想象我在另一种状态下所期望、所害怕,或者所做过的事情。

因此梅泽格利兹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对我来说始终跟各种相互平行的生活轨道中,进程最曲折、内容最丰富的那种生活的许多琐事联系在一起,我所指的是精神生活。这种生活,可能是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推进的,所谓生活的真实,亦即种种曾经变更其含义和面貌,为我们开辟过新路的生活内容,其实我们早就准备去发现它们了,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而已;在我们心目中,它们要从变得清晰可见的那一天、那一个时刻起,才有其意义。当时在草地上嬉戏的花儿,阳光下流淌着的河水,以及周围的景色,都留存在记忆之中,想起花儿和河流,就会想起周围景色悠然散淡的风致;诚然,它们被那个微不足道的过路人,被那个耽于遐想的孩子久久凝视——犹如一位国王被湮没在人群中的一个回忆录作者久久仰望——之时,大自然的这一角、花园的这一端未必能想到,它们瞬息即逝的情韵得以蒙上苍之邀留存久远,还多亏这过路的孩子呢;山楂的芬芳掠过树篱才一会儿,那儿就飘出犬蔷薇的香气,砾石小径上传来杳无回响的脚步声,河水流经一株水生植物形成气泡旋即碎裂,此情此景,被我的激情所裹掖,终于得以穿越悠悠的岁月,而周围的那些小路都早已不复存在,当年漫步在小路上的人儿早已作古,就连对他们的回忆也入了忘川。有时,这一小片被我珍藏至今的景色,会孤零零地游离开来,犹如鲜花盛开的得洛斯岛[103]那样,在我的脑海里漂浮不定,我竟说不出它究竟来自何处,来自何时——莫非这不过是个梦。但我至今还会想要重返梅泽格利兹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因为它们在我心目中毕竟是心灵之土的深层积淀,是仍可依靠的坚实的后盾。我走在这两边上,心里感到踏实,相信沿途所见的景物和行人,是我还能当真、还能从中得到欢乐的仅有的物与人。也许是创作的信念在心中已然枯竭,也许真实性本就是在回忆中形成的,我如今见到人家给我看的花儿,如果是以前没见过的,我总觉得那不是真花。梅泽格利兹那边的丁香、山楂、矢车菊、虞美人,还有那苹果树,盖尔芒特家那边有蝌蚪的小河,睡莲和毛茛,在我心目中构成了我心爱的家乡永恒的形象,我最看重的,是能去垂钓,去泛舟,去看哥特式城堡的废墟,还能在草场中间找到一座年代久远、乡土风味浓郁的教堂,看它沐浴在阳光中,有如黄澄澄的草垛——就像圣安德烈乡村教堂一样。旧地重游,偶尔还会在田野里遇见那些矢车菊、山楂和苹果树,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它们是和往昔的岁月处在同一深度的,而一旦相遇,它们立时就和我的心灵有了沟通。场景经常和个人的某些往事联系在一起,所以当再看一眼盖尔芒特家那边的愿望愈来愈强烈时,倘若有人把我领到一条河边,即使河里长着跟维沃纳河一样美,甚至更美的睡莲,也满足不了我的心愿;同样,晚上——正是在我身上唤起焦虑的时分,这焦虑日后又转移到爱情上,变得跟它难解难分——回家,我也决不会愿意有一个比母亲更美更聪明的别的母亲来和我道晚安。不;在那以后,即使我仅仅想美美地睡上一觉,想有一种不受干扰、恬静安稳的睡眠,情妇中也没人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我在信赖她们的同时,始终无法抛开那份戒心,我永远不会像接受母亲的吻那样得到她们的心;在母亲的吻中,我得到的感情是全心全意的,没有丝毫保留,没有半点除我而外的考虑——我等待的是她,是俯向我的她的脸,那张脸在眼睛下面有个地方好像有点瑕疵,可我照样爱它,同样,我想再去看上一眼的,是当年我那么熟悉的盖尔芒特家那边,以及栎树成行的林荫路口的那座田庄,离它稍远处是另两座彼此相邻的田庄;我还想看看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如同水塘、倒映着苹果树如画的叶丛的那些草地;这片景色有时夜间入梦而来,它那独具个性的美,以一种近乎神奇的魅力紧紧扣住我的心弦,梦中醒来却了无觅处。也许仅仅由于我是同时感受到这些印象的缘故,为了将种种不同的印象相互紧扣在一起,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梅泽格利兹那边,或盖尔芒特家那边,注定要让我在日后承受那么多失望,甚至犯下那么多过错。我常常想重见某人,却没意识到其实只是因为此人让我回想起了山楂树的一段树篱,以致我不仅自己相信,而且也让人相信,只要心心念念想着重游故地,往昔的情感就会复萌。这些情感依然跟渗透在我如今的印象中的情感有着联系,并为这些印象提供了基础,赋予它们以深度,给了它们一个格外充裕的活动空间。它们还给这些印象添加了一种魅力,一种仅为我而存在的意义。每当夏日宁静爽朗的夜空响起隆隆的雷声,犹如一头野兽在天际嗥叫,人人都抱怨不期而至的暴雨之时,我仿佛越过唰唰的雨声,又独自回到了梅泽格利兹那边,尽情地吮吸着虽不可见却长驻心间的丁香的芬芳。

我就常常这样,在伤感的无眠之夜思念贡布雷的岁月直至天明,往昔许多时日的情景,后来重现在了一杯茶的味道——贡布雷人管这叫香味儿——以及远在我出生前斯万的一段爱情故事之中,这故事是我离开这座小城多年以后,才听人说起的,通常,对几个世纪前去世的人,要比对我们最亲近的朋友更容易了解其生活细节,后一种情形下的了解之难,简直难于坐在一座城镇去跟另一座城镇的人聊天——既知其难,对此类出入当以不加细究为宜。所有这些回忆,层层叠叠加在一起,最后形成了一大团坚硬的东西,但在它们之间——在最早的回忆和由香味儿引出的回忆,以及我仅是听说的关于某人的回忆之间——毕竟还能辨认出一些痕迹,即使不是真正的裂缝或断层,至少是纹理的深浅、品相的驳杂和色彩的浓淡,对某些岩块或大理石而言,它们透露了岩石各不相同的来源、形成年代和地质层系的消息。

诚然,清晨临近之时,我那短暂的似醒非醒的状态早已消失。我知道自己眼下身在哪个房间,尽管夜间我曾在自己周围将它重建,将整个房间——或仅凭回忆来辨认方向,或借助于一道隐约可见的微光,在它下面安上窗帘——完全重新布局,重新安置家具,而我既是建筑师,又是装潢师,刚安上的门窗都是赤裸的,后来才装上玻璃,并随手把衣柜安顿在老位置上。但曙光——不是曾被我误认为晨曦的最后一块火炭映在铜杆上的反光——刚穿破黑暗,一如用粉笔画出了第一道校正的白线,窗子连同窗帘立即撤离我将它们错放在那儿的门框,而被我的记忆搁置不当的书桌,则赶紧为窗子让出位置,忙不迭地把壁炉推到自己跟前,让靠走廊的墙壁挨一边去;刚才还是盥洗间的地方,一转眼俨然就是一座小院落,我在夜幕下构建的住所,和醒来时分在回忆的旋涡中看不分明的众多住所汇合后,按着窗帘顶端透进来的黎明竖起手指做出的鱼肚白信号匆匆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