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清平全身的血液都在奔流,手指不自主地抽动:“罗宋宋,别找不自在。”
这亢奋的声调对罗宋宋来说太熟悉。她畏缩,下意识地往门口退。
“我说事实。”
“什么事实?”罗清平冷笑着翻身坐起,“这么多年了,原来我不知道事实。你讲来听听。”
“这些年你们一直在描绘如果我没有受伤,应该会给你们带来多大的荣誉。”
“罗宋宋!你给我回房去!”宋玲尖叫着赶女儿走,“大半夜的不睡觉折腾什么!”
“宋玲,你发什么火。你女儿要给我们上课,好好听着。”
“我很清楚。即使我的手完好,也不可能超越智晓亮,永远达不到你们的要求。所以,不要再咒骂智晓亮。”
“对,全都是老子的错。老子活该养了个废物。”
他在等一个藉口。罗宋宋太清楚了。他在等她点燃引信。
“说啊!”罗清平暴喝一声,“臭婊子,怎么不说话!嗯?没胆了?嗯?你他妈和智晓亮一样贱……”
“是你把我反锁在房间里不让我去看医生,一直到筷子都拿不起来了——”
她从来没有这样反击过,宋玲还没搞清楚女儿从哪里借来的胆子,罗清平已经骂着脏话从床上一跃而起。
“你找死。”
罗宋宋欲逃,被一脚踹在后腰上,紧接着头皮一紧,已经被罗清平抓住头发。
“我得好好教训你。”他一把将她掀翻在地。
“罗清平!”宋玲坐在床上大叫,“别打了!孟觉……”
“臭婆娘,闭嘴!”
他左右开弓,打得罗宋宋的头撞在地板上砰砰直响;这种久违了的快感让罗清平很满足。
“我这是教你做人要有礼貌,知不知道?嗯?你还敢和我顶嘴?嗯?”
挨打的罗宋宋拒不开口,挥舞着手臂抵挡;罗清平索性骑坐在她身上,继续大施拳脚。
他必须得找个人来承担这些,不是智晓亮,就是罗宋宋。反正整件事情里,他没有错,他最无辜。他低声下气,死缠烂打,娶到莫馥君的女儿,是为了能少奋斗二十年。结果呢,这个贱女人给他生了个赔钱货之后就坚决不肯再生第二胎。这个赔钱货明明有机会光耀门楣,现在却变成一无是处的废物。一天到晚只知道混吃等死——呵,她虽然脸蛋不咋样,身材倒还不错,胸脯饱满,两条还在踢蹬的长腿又是那么的结实有力……
罗宋宋的腰被狠狠地掐了一把。她咬着牙挣扎,紧接着又被伸进衣服里掐了一把。
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他们是父女。可她身材真他妈的好啊,皮肤又光又滑。
罗宋宋感觉到了骑坐在自己身上的父亲发生了一些生理上的变化。她难以置信地推着罗清平,大声嘶叫着求饶。
“妈!妈!求你了!妈!妈!”
她什么也不敢说。她是个胆小鬼。她什么也不会说。
宋玲发出尖叫:“够了!打坏了明天怎么上班?”
今天不行。时机不对。迟早会有那么一天。
罗清平气喘吁吁地站起来。罗宋宋蜷缩着,一动也不动。她的眼皮肿起来了,脖子上有两块淤青,书架上一本摇摇欲坠的《性格决定命运》终于掉了下来,正中她的额头。
“别装死,快滚回去睡觉。”
罗清平把书捡起来,回到床上去。宋玲有点心惊,看着罗宋宋慢慢地扶着墙站起来,又弯下腰,发出气喘的声音,然后蹒跚着走出去。
“你也打得太狠了!”
“我还嫌不够呢!妈的。老子养了她二十几年……”
他污言秽语全冒了出来。宋玲已不像以前那样觉得枕边人粗俗到陌生。
“得了,少骂两句,睡吧。”
宋玲睡得很不安稳。她翻来覆去,仿佛回到上山下乡时,夜里住在老乡家里,总听得深山中有幼兽哀鸣的声音。朦朦胧胧玄关处有响动,不知为何,她直觉是罗宋宋离去。
“罗清平。醒醒,醒醒。”
生物教授没有即时醒来,翻个身继续睡死过去。宋玲也未动弹,沉心细听女儿换鞋,拖行李箱,一去再不会返。
第二天一大早,宋玲还未醒,罗清平已经兴致勃勃想去找女儿的麻烦。原以为她乖乖躺在床上,没想到已经人去楼空。他气得几乎爆炸,将妻子从床上拎起来。
“开什么玩笑!玩离家出走?你立刻打电话给她,叫她滚回来!”
宋玲别开目光:“你看,手机在电脑桌上。”
罗清平如笼中困兽,团团打了几个转。他以为已经打掉女儿身上野性,没想到不声不响给他来这一手。
他自小灌输她离家出走的害处,小姑娘孤身在外,只有被奸或被杀的下场。上一次离家出走更是果断封杀她的经济来源。他全然忘记女儿已是成年人,不能再由他摆布,又或者在这家里,终于是生不如死。
“你说她去哪里了?”
有一刹那他认定妻子是共谋。否则不会这样平静。
“能去哪里?她没多少朋友。去问问孟觉,他可能知道。”
罗清平猛然醒过神来。罗宋宋不会去找孟觉,但孟觉未必不会去找罗宋宋。两人一对质,他在明丰药业做顾问的日子可要难过了:“你嫌不够丢人么?一定要瞒着孟觉!”
宋玲不作声。罗清平胸口怒气越来越盛,越来越盛,挥舞着双手大叫。
“我们哪一点对不住她?没给她吃还是没给她穿?离家出走?你等着,她最好乖乖回来,否则有她好看。”
他并不是当着罗宋宋的面威胁,这威胁便显得有些无力;罗宋宋走了,如家属区的一缕炊烟,冉冉腾空,消失不见。家长里短,流言蜚语,都没有觉察到罗家的异状——毫无存在感的罗宋宋,远不如她父母那般耀眼。再加上年前呼声甚高的罗清平评上了格陵学者,升任副院长,鲜花着锦,烈火烹油。若罗清平和宋玲不说,谁又会想到他们那如同提线木偶般生活的女儿罗宋宋,就这样扯脱了提线,直坠危险而不可知的深渊?
“章鹃,罗宋宋离家出走了。”一日汤园园兴冲冲跑到酶学实验室来找章鹃,劈头便是惊天八卦。嘴角保持诡秘微笑,紧紧贴住室友身体,气息吹拂在她耳内,有亢奋的味道。
章鹃深知闺蜜总是传一些可怕的八卦出来,例如孟觉师兄其实是不受宠的私生子。这种八卦都过于惊悚:“回去再讲。宋教授不喜欢我们工作时间聊天,见了又要骂。”
兴头上的汤园园不喜欢被人敷衍,尤其是章鹃。她肯纡尊降贵讲最新是非,是章鹃的福气,还敢推三阻四?
“你们老板在罗清平那里谈事情,一时半会回不来,你放心,”她勾住章鹃的脖子,为自己的聪明洋洋自得,“我耳清目明得很,不会害你。”
罗清平?章鹃心中微微一跳,觉得这称谓真是说不出的轻佻,轻飘飘地在心头点过,抬了眼去瞄汤园园。后者大约也是觉着了孟浪,脸色微绯,旋即恢复正常,更怕暂停话题令章鹃多想,便搂了她肩头急急窃语:“这事儿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千万别再传出去了。哎,章鹃,不是我这人喜欢讲八卦,实在是为你着想,最近宋教授不是特暴躁?告诉你,就是为了这事儿。千金小姐脾气大,闹了点小别扭就离家出走——唉,你这人又马虎,这节骨眼上千万别顶撞宋教授,知道不?”
这番“真挚”的劝告,章鹃也就“真挚”地接受了:“我还以为她去旅游了呢。”
“哎,就是音乐会那天嘛!呃,也是凑巧啦,我和罗……教授在路上碰见。”汤园园一撇嘴,“你不知道,罗宋宋神经兮兮的!一晚上打了几十个电话找爸爸,亏得罗教授有涵养,轻言细语地同她讲就快回来,她还一直烦个不停!这么大个姑娘,没爸爸讲故事睡不着不成?我看她八成有恋父情结。”
章鹃突然歪着嘴角一笑:“她有没有恋父情结我不知道,倒是生物系几个有名的帅哥她都痴缠过。像许达,孟觉,倒追上去,附贴大床,都不要——啧啧啧,如果换了我,早就没脸留在这里。”
“啊哟,这我倒没有听说过!”
这些破事儿,都写在二楼女厕第三个蹲位的门上,指不定是哪位帅哥的拥趸气不忿,将罗宋宋骂了个狗血淋头。
“她倒追许达你不知道么!幸好没被她迷住。还有孟觉,天天死缠烂打。你要是不相信,咱们现在去看。”
章鹃一时兴起,拽了汤园园就想走。甫一转身,宋玲似笑非笑地倚在实验室门口,一身土黄色的职业套装箍出一个圆滚滚的小肚子,干瘪胸部,看上去正是一个失意的中年妇女该有的模样。
章鹃根本不知道宋玲在自己身后站了多久。回想刚才身边走过的师兄师弟,似乎早已使眼色给她,但她偏偏没有领会。
汤园园只是听说过宋玲的变态,并没有真的见识过:“章鹃,你技术真全面,我下次再来请教你。再见。”
她经过宋玲身边时,毕恭毕敬鞠了一躬:“宋教授,我是综合实验室的汤园园,罗教授的学生……”
“不是本实验室的人,出去。”
汤园园面颊抽动了两下,僵笑着走出门去,听见身后宋玲已经急速开火:“这么简单的一个实验,你做了快两个月也没有结果,别说什么你已经尽力了,就算你天天加班,一日做足十二个小时,做不出来,就是浪费,就是白搭。今天我们来好好分析一下,到底是你太蠢,还是我太蠢居然收了你这种学生。居然还有人来向你请教实验技术,简直笑死人。”
宋玲果然变态。无需罗清平说妻女坏话,她自己看得见,宋玲和罗宋宋这一对废物,拖累得罗清平也够久了,不是罗宋宋胡搅蛮缠,不是宋玲尖酸刻薄,罗清平会一天到晚不愿意回家,宁愿和学生们一起吃食堂么?
仗义的汤园园见不得好男人受苦。她一定要献出所有力量,将罗清平从这段失败的婚姻中解救出来。
酶学实验室,挨骂是家常便饭。
章鹃双脚并拢,双手紧贴身侧,宋玲有几滴口水溅在她额头上,似针尖一般扎人:“整个实验室,就属你的台面最脏乱,什么都敢往上堆。”
章鹃哀怨地扭过头去,喉咙里有什么东西一突一突地往外冲。宋玲看清楚点就该知道两只纸碗装的是一动未动的饭菜。从早到晚,她半粒米都未进,可是宋玲根本不会心软:“你不能平衡实验和生活的关系,还指望我来体谅你?别做梦了。”
其他同学各做各事,根本不敢劝架,只怕战火烧到自己身上。
“你有聊天的时间,就该把饭吃了,装可怜给谁看呢!”
章鹃目瞪瞪地望着宋玲的嘴一张一合。宋玲的后槽牙里有颗烂掉了,黑洞洞的,章鹃盯着那个黑洞,突然就一头扎了下去,磕着了凳沿,软绵绵地蜷缩成一团。大家都伸长了脖子朝这边来,宋玲懵了,朝后退一步,急忙朝门口一指:“快,那个谁,去把门关上!”
这个时刻,她首先想到的不是救助晕倒的学生,而是关上门免得叫旁人看见!
被点到的学生立刻弹起来冲去关门,就在门几乎要掩上的那一刹那,被一只手抵住了。
“哎哎哎,不至于吧,见我来了就关门?”
这把声音伴着一股青草香味传来,满不在乎,充满笑意,又轻松得很,孟觉手上微微使劲,将门推开。他是风云人物,虽已毕业,久不在生物系出没,但谁会不认得这个生一对靓酒涡的大师兄?
“孟,孟觉师兄。不是,是,是宋教授让我关门。”
“大白天的关什么门?”他是来找罗宋宋,便未深究,直朝宋玲走来,“宋阿姨……”
一位小师妹双目紧闭,晕倒在实验桌旁。
“这是怎么回事?”孟觉急忙将章鹃扶起来,“快,谁来搭把手。”
“小姑娘太勤奋,连饭也顾不上吃,晕倒了。”宋玲立刻叫两名学生出来,“你们送章鹃去医务室。”
一圈围上来的都是麻木的脸。章鹃鼻子里一股青草香味,哼了一声,睁开眼睛,恰恰看见孟觉的侧脸,正将她移到另一名男生的背上。
“小心一点。”
章鹃羞耻地,轻轻地哭了。
“宋老师就是那个德行嘛。咱们赶快把毕设做完,赶快走人。”
同年级的男生轻声安慰着,楼梯转角处,撞见了从洗手间出来的罗清平。
“这是怎么回事?”他出声关切道,“病了?”
章鹃眼泪汪汪地抬起头来,头发凌乱,两条细而长的胳膊,关节处只有楚楚可怜的一圈,可爱至极。
“没吃饭,晕倒了。”
“快,快送医务室!你是酶学实验室的?”罗清平低声咒骂,“不像话,不像话!待会我去看你,放心,没事。”
回到办公室,罗清平疲惫地往老板椅里一靠。最近前列腺好像出了点毛病,常在洗手间里一站就是半个小时。尤其是和宋玲谈完罗宋宋的事情之后,简直淅淅沥沥个没完。
罗清平心知肚明,这不是宋玲第一次把学生骂至倒下。最近为了罗宋宋离家出走的事情,他们火气都很大。
他拨了个电话给孟金贵。罗宋宋是属于他的,如果她要走,得先把欠他的债还清了。
宋玲从来不怕承认,她对罗宋宋是又爱又恨。
她坚持认为自己婚姻不幸,全是拜女儿所赐;她从来都是一名女性,母亲的头衔是被动得来。所以她看着罗宋宋,眼神充满了憎恶和愤怒。
她逮住一切机会痛击这甩不掉的副产品,将尖酸刻薄发挥到淋漓尽致。罗宋宋的一生,还正如她给白放的答案那样,是快速变老的过程。长期的精神折磨,培养出她异于常人的韧性和耐力。她依然任由父母搓圆捏扁,呼来喝去,眼神由幼兽般的恐惧变成了苍老的淡然和坚忍——她再也不是一见到罗清平就瑟瑟发抖的可怜虫。
更奇怪的是,自从罗清平当上了百奥瑞德的技术顾问,就不再殴打女儿。无论宋玲如何挑拨,也鲜有失控,除了昨晚。
现在只有宋玲在罗清平的阴影下孤军奋战。母亲的天性敌不过女性的嫉妒,为什么罗宋宋没有养成懦弱封闭,阴沉自卑的性格?为什么罗宋宋没有变成唯唯诺诺,毫无灵魂的傀儡?为什么她不接受许达?罗清平不就是这样,夫凭妻贵,平步青云,便在其他年轻女孩子身上寻找当年折掉的自尊。看着罗宋宋重蹈自己的覆辙,天下间可没有再比这个更快意的事情了。
她以为自己能够有更好的下场么?
按辈分来说,孟觉和宋玲同辈,但他尊称她为阿姨,对她敬重有加。宋玲知道孟家人的性格多是绵里针,所以轻易也不敢惹他。
“宋宋呢?上班时间怎么不见人影?”
宋玲避而不答:“你不是也在上班,怎么出来游荡。”
“我请了半天假。她知不知道自己停机了?”
宋玲仔细观察孟觉的神情,确定他是真的不知道罗宋宋已经离家出走,来套她的话:“你找她什么事?”
“唉!本来想给她个惊喜,这下子扑了个空。”孟觉遗憾地撇撇嘴,“那她现在在哪?出去办事了?”
“嗯。”宋玲含糊其辞道,“有什么事她会自己和你联系的嘛。”
孟觉看了看表,突然清清嗓子:“她大概什么时候回来?我可以等。”
看来他今天大有等不到罗宋宋誓不罢休的架势;宋玲面色都不变,立刻赶人。
“等什么等。我这里也很忙,你看,我准备去看看刚才那个学生呢。”
孟觉疑窦顿生,宋玲几时关心起学生的死活?他向来耳清目明,任何小把戏也瞒不过他的眼睛。
他噗哧笑出声;宋玲立刻警觉起来。
“你笑啥?”
“我想到小时候去找宋宋玩,您总是说她不在家。”孟觉酒涡深深,“今天怎么又把她藏起来。”
“胡说什么!”宋玲叱道,“她那么大个人,我怎么藏得住?”
孟觉眉毛一挑,意识到事情多半不简单。但宋玲已如斗鸡一般竖起羽毛,再问下去就需要一点技巧;幸好此时电话及时响起。
“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孟觉接起电话来,“大哥,什么事。”
宋玲脸色难看。罗清平当然会借孟金贵的力量来找罗宋宋——他竟天真到以为做孟家的狗做得久,就会有超然地位。
她以前把孟觉当做小孩子;长大后,也不过是一个晚辈,充其量暴发户的儿子罢了。而她,从前是莫馥君的独女,现在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学者。在精神上,她从未输给过孟觉或任何人。
耳边嘶嘶作响;宋玲无法分辨,这是一直压抑着的屁冲出来了,还是无敌的精神屏障撕开一个小口后,漏气的声音。
“这事和我没关系。”眼见瞒不住,她立刻撇清。
“很好。”孟觉起身作别,“我想她现在至少会比在家里过得好。没有人再一脚把她踢下楼,也没有人会在她比赛失利后,挥舞着菜刀砍她的钢琴,教她蹲在垃圾箱前,哭到失声,手还没有力气去擦眼泪。”
孟觉的指责犹如千斤加身,宋玲反驳:“太夸张了,谁家不是这样教育孩子!”
何必惊诧于这理直气壮?能做得出便早已成为行为准则:“除了智晓亮,您是我见过最表里如一的人。”
宋玲当然不会觉得这是褒奖:“对。我不算个好妈妈。可她也没有好朋友。孟觉,你是她的好朋友?她根本不会找你。”
路边停着一辆伏尔加,车上还坐着一位绅士,穿棕色休闲夹克,正用iPad看新闻。屏幕上智晓亮和格陵爱乐团长握手,背景是整个童声合唱团。女生穿洁白蓬蓬纱裙,男生穿及膝背带裤,个个像天使。
孟觉上车。
“宋宋呢?”
“她不在。”
“不在?”智晓亮抬腕看表,“那算了,我们去吃饭。”
最近媒体大篇幅对他进行报道,这种宣传谋略需要一定的适应期。
不适应的又岂止这一项;他向来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自恋的家伙,太久没有回家乡,所以要看本地媒体的报道来跟上步伐。大到基本国策的实施,小到家长里短的花边,有核电站的竣工,也有老饕客的介绍,他都看的津津有味。
“所有移动终端都有时间显示,可你仍然习惯看表。”
智晓亮也笑,他和孟觉不一样,笑起来眼角下撇,有深深纹路,一张阔嘴里露出十六颗洁白的牙齿,笑得如同新阳初生一般无邪。
“真可惜宋宋不在。只好下次再约。”
可是不知道还有没有见面的时候,她要在别处活着:“她要看到活生生的你,非尖叫起来不可。”
“如果再快活一点。一点,就可爱了。为一块蛋糕就冲出去哭鼻子,我永远都记得。”
他聊起罗宋宋,语气中有昔日琴友浓厚的情分。成名之后,他一直以鲜花和荣誉开路,知交满天下;而识于微时的孟觉和罗宋宋才是难能可贵。
“我想她一定变了许多。”
“确实。长大了也知道爱美。一头乱草,每个星期做一次离子烫,硬得像块铁板。洗两次又卷回来,和她的脾气一样怪。”
“真想早些见到她。”
不公平;孟觉和罗宋宋想念老友,可以上官方网站搜寻最新消息;站在灯火中的他却眼前一片漆黑,从孟觉口中一点点拼凑起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伏尔加缓缓滑出去。智晓亮名下有两部跑车和四部房车,但他最常使用的还是这架购于六年前,仅仅价值三十万卢布的老牡鹿,连同他的施坦威一起坐集装箱回到格陵。
“孟觉,罗宋宋为什么放弃钢琴?”
“谁没写过《我的志愿》。我也放弃了做超人的梦想,只留下一条底裤做纪念。”
“孟觉,有件事情我没有对别人说过。”孟觉正想回答那也不要对我说,智晓亮已经说出来:“我曾经压伤她右手……但那伤势不至于令她从此失去弹琴的力量。”
原来不是罗宋宋一个人活在过去。
“喂喂喂,我也不弹琴了,请关心关心我。”
智晓亮摇头:“你参加全国甄选,只是为了好玩。但罗宋宋早已决意要走职业这条路。她和白放老师,和我,私底下都讨论过。”
“女孩子做职业钢琴手太辛苦。就说你自己吧,可有时间恋爱?”
“何苦把话题扯回我身上。享誉北欧的浪漫派朱行素是杰出女性。”
“停停停,别较真。”
智晓亮从善如流:“好,不谈这个。那你想聊什么?”
“除了罗宋宋和朱行素,讲些别的女人来听听。我是格陵土包子,从未获得金发美女青睐。你的绯闻对象遍布五大洲四大洋,各色人种,羡煞我也。”
“你刚才说对了一件事。我没有时间恋爱。”
“不拘恋爱,艳遇亦可。”
智晓亮想想答道。
“西女多情,可是来去潇洒;若论长情,还是东方女性。我一向最欣赏格陵的女孩子,兼顾独立和婉约两面。”
“那你这次回来,可以拐个老婆带走。”
孟觉在和智晓亮说话,可是灵魂却飘浮在上面,看着自己如何虚与委蛇。
他算罗宋宋的好朋友么?她想做职业钢琴家,他从来不知道;她离家,也没有告诉他。哪一天等智晓亮晓得了独立和婉约的格陵女性也会隐忍刚烈,不知作何感受。
“孟觉,你想什么入了神?”
“我们都在等你回来。”孟觉平静道,“只有你能帮她治好心病。”
“我一定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