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生到现在为止,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也比别人很早的体会到了至亲之人猝然离世的锥心止痛。
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无坚不摧了,毕竟,已经没有什么是可以失去的了。在乎的,都已经失去了。
所以这些年来,无论案件多么危险,都会毫无顾忌的冲过去,他的身上,伤痕累累,是勋功章也是看淡了的生死。
他不是想死,只是不怕死。
那天枪击案发生的时候,常丞恺就像是正常的生理反应一样,听出了枪声的方位,然后朝着枪口的对面飞跑过去,保护那些身上的职业。
他想和父亲拥有一个一样的结局。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想不通,方面父母面对死亡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自己,有没有会觉得舍不得,放不下。
如果有,为什么能那么干脆的慷慨赴死,如果没有,那自己这个儿子又算什么呢?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所以常丞恺想和她们有一个同样的结局,也许到了生死关头的那一刻,和他们面对同样的局面的时候,他就能想明白了。
当感受到子弹穿透自己的身体的时候,常丞恺感觉到了轻松,和解脱,更像是一种释然。
很想笑着闭上眼睛,求仁得仁了。
可是,当他看见安息眼睛里的恐惧的时候,他突然就后悔了,突然就怕死了。特别怕,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怕死。所以他才会在安息的耳边告诉她,轮到她救自己了。
当时安息眼睛里面的恐惧常丞恺很熟悉,自己有过三次那样的恐惧。
妈妈、爸爸、孙贺。
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在一个人的眼中因为自己而流露出那种恐惧。
他想看看,虽然失去了,但是也并不代表着自己不会拥有新的。
常丞恺胡思乱想的睡了过去,身上的伤口很疼,喘气、说话,这种最基础的活动,现在对于他来说,那简直是太奢侈了。
常丞恺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6点多的时候了。
并不是他想醒的,奈何自己灵敏的嗅觉里始终缠绕着一种香味。饭菜的香味,咖啡的香味。
不到五点的时候,局里安排看护常丞恺的人给送来了饭菜,很丰富,四菜一汤,配着营养的二米饭(大米、小米放在一起蒸)。
安息有些头痛的看着来送饭的看护,有些无奈的说道:
“他现在连流食都吃不了呢,我记着上午他出重症监护室的时候我就和你们说了阿。
你看看你这饭菜,糖醋排骨、烤鸭、干锅鸭头、水煮鱼,这个汤,我看看,西红柿牛腩汤。
你觉得他能吃哪个?但凡能吃一样,他也就能起来了。”
负责看护的是局里一个二十多岁的应届毕业生,刚从警校来报道没几天,被安息一通抢白,面红耳赤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感觉这个安医生怎么几个小时不见,脾气有些暴躁呢。
小男生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察觉安息说完了,才弱弱的开口解释道:
“这个饭菜不是给常顾问的,是给你的,安医生。
我们钟队说,这次常顾问能救回来多亏了你了,所以让我晚上来给你送饭。就当做是谢意了,等到常顾问康复了,让他自己请你一顿丰盛的”
当然了,钟沈的原话可没有这么的知书达理,现在还能想到呢,钟沈珍惜的抚摸着头上的那几根存货,极其不耐烦的嚷着:
“虽然说那臭小子现在不用食人间烟火,但是怎么的也得给那个医生送去点啊,那都快要熬成望夫石了。等臭小子能起来了,她在倒下了,那个臭小子再去照顾她。咱们这个案子还要不要侦破了,赶紧的,整点吃的喝的,把她供几天……”
安息知道自己闹了误会,也很尴尬,但是一想,刚出校门的小孩子懂个屁啊,随即端出了一副高冷的样子,接过了饭菜,微微的点了一下头,冷漠的开始赶人:
“既然这样我就收下了。你先去吃饭休息休息吧,我在这里盯着呢,等到晚一些的时间你再来,晚上你就在这陪护就行。
不会有什么麻烦的,他现在喘气基本上就是最大的活动量了。
有尿管,也不用起来给他接尿。”
小屁孩听话的出去吃饭了。
看见病房的门关上了,安息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小样儿的。
然后心安理得的,理直气壮的,坐在了高级病房的沙发上,准备大快朵颐。还很有品位的给自己充了一杯拿铁。
速度非常慢的吃着饭,香味飘的满屋子都是。常丞恺想不醒都难,只恨自己被子弹打穿的是肺部,怎么就不是鼻子呢!
肺部就肺部吧,这要是鼻子不毁容了吗?况且,鼻子打穿了,大鼻涕怎么办呢?
常丞恺沉沉的睡了一觉,感觉好了一些,看着安息鸠占鹊巢的在那享受美食,常丞恺气节的问道:
“你这是打算,救活了我,再气死我吗?”
安息得意的挑了挑眉,手里的筷子夹起了一块糖醋排骨,很是陶醉的放进了嘴里。都没和常丞恺说话,不能在这个时候浪费自己的嘴干那些没用的事情。
常丞恺看着安息生生把一顿晚饭,吃出了一顿高档西餐的精致样儿,肺部的疼痛都没挡住他的嘴欠:
“现在物价这么高吗?怎么感觉你得有半辈子没吃过肉了呢?
医生工资很低吗?要不追求个警察吧,怎么说警察也是公务员,虽然不能让你大富大贵,但是吃肉还是没问题的啊,不在话下的。
怎么样,追一个呗?”
云漓想到上午那个嘴欠的小护士了,此时听见常丞恺嘴里的‘追一个’还是觉得会有些尴尬和难为情。
不过也只是暂时的,时限也就是吃下一块排骨的时间。
安息咽下嘴里的食物,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很是优雅的将身体靠在了沙发上,语气十分真诚的说道:
“我这个岁数的女人,哪里还能和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比了啊,追不追的,也得看看有没有像样的啊。最起码也得身体好的啊,这要找个带伤的、带病的,那跟当保姆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要不然,我还不如找个七八十岁的大叔叔,过几年,直接继承遗产了。别说吃肉了,顿顿喝血也是能喝得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