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1点钟,张星杰下班。
城市里有句老话:“深夜的街,是流离之人的天下。”
白日里熙熙攘攘的街上,繁华不再。街上只有少数几人在不断徘徊。明亮的路灯照得满街昏黄,使街上更加静谧,安详。
张星杰早已习惯了早起晚归的生活,他文化水平不高,又无依无靠。于是,他只能干比别人更辛苦的工作。
他不嫌累,他的愿望简简单单的生活,努力赚钱,专心工作,然后买车买房,娶妻生子,最后安度余生。
其实,不论人之贫富贵贱,人生的走向也基本是这样。所以有时候,张星杰也想:“人这生物,也是挺无聊的。”
养母在世时曾对他说:“人,如同繁星一般,数也数不清,却各有各的光芒,这光芒,就是人生在世的意义。”
人一生的目的,就是找出自己存在于世界的意义,并努力将其扩大,光耀人间。
张星杰现在,依然没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街上的人越来越少,张星杰走回了自己出租房所在的小区。
“靠,这小区,连个路灯都没有!”张星杰眯着眼睛,努力寻找自己将要去的方向。
突然,一阵凉风刮来。一瞬间,他自己背后似乎有些发凉。
张星杰早就感觉有人跟踪他,他还以为自己神经过敏,直到……
几个彪形大汉从暗角逼到他身前。
“哦,这可太好了。”张星杰一个急转想要逃跑,却立马被一个混混摁在墙上。
“小子,最近哥们手头有点紧,来点经济资助吧,还肯定是要还的,但估计得100年以后了。”为首的混混嚣张的说到。
“我……我没钱。”张星杰老老实实的回答,换来的却是一甩棍,正中鼻梁的猛击,把他打的眼冒金星。
“放屁!这句话老子听多了,谁被抢还说自己有钱?”混混头掏出了自己的小刀比在张星杰的脸上,威胁道:“最好给我老实点,老子虽然不愿吃人命官司,但在你脸上划几刀还是没问题的。”
“大哥,”张星杰欲哭无泪:“我是真的没钱,不信你可以随便搜我身,要能搜出超过20的票子我叫你爸爸。”
他是真没骗人,工资太低,他晚饭都舍不得吃,身上带的钱一般只够十几块应急用。
混混头头将信将疑的让自己的小弟搜这倒霉蛋的身,结果果然只搜到了18块钱,其中十块钱还是藏鞋里的。
混混头闻言,在张星杰身上猛踢一脚,将他踢倒在地。
“呸!好不容易出来一浪,却碰到这么个晦气的穷光蛋。”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老大!你看这是什么?”一个搜身的混混在张星杰兜中翻出一个吊坠。
“不许动!”一瞬之间,张星杰立即挺身,把吊坠夺了过来。吊坠上的宝石在漆黑中散发着淡淡的蓝色光芒,在这个漆黑的角落格外醒目。
“诶呦,果然,我就说耗子都有二两肉,好东西还是藏怀里了。”混混头挠有兴趣,把手一挥,几个小混混一拥而上。
张星杰紧紧握着吊坠,露出了坚毅的眼神,为生活他可以忍,但这个吊坠,是比他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啊啊啊!”从不打架的他怒吼着向进攻的人不顾一切地扑去。
......
菲勒正在房顶上闭目养神,忽地睁开双眼,她感觉到了一束魔法的气息在院子的东南角向她靠近。
“看来,好像出了一点状况。”她自言自语道:“亏得有人还提醒我不要引起事端,不过这件事不管不行了。”
说罢,她昂首朝天,将双手高高举向天空。
六阶魔法——强制降雨。
半径2米的蓝色法阵在她手上展开,随后,有五个如车轮一样大小的法阵在大法阵周围绽放。
蓝光一闪,不久,天上乌云密布,空气也开始变的潮湿,照这个势头,这雨几分钟就会降下来。
“好了,去帮帮他吧。”菲勒从六层楼楼顶一跃而下,平稳的降到了地上,并向张星杰所在的方向跑去。
......
小混混挥舞着短棍,向张星杰的头部拼命打去,张星杰灵巧的闪到了一边,并且趁着混混用劲后的破绽,握紧拳头直揍混混的啤酒肚。
从力气和体力这方面讲,张星杰还是很有信心的,听继父说他在6岁时便能扛动一袋面,走个500米,邻里之间都认为他是当举重运动员的材料,要是他能像其他人一样平凡的长大,或许他现在早已在国家体校了。
即使从不打架,与生俱来的底子还是有的,就这一拳,把那个混混打出3米,撞在后面赶上来的另一个混混身上,一起重重倒地。
另外几个混混也蜂拥而上,用手上的家伙朝张星杰一通乱打,张星杰躲过这个,躲不过那个,渐渐招架不住,此时张星杰真的被惹毛了。
他渐渐动了杀心,用尽全力飞起一脚,不管三七二十一向前踢去,可毕竟心急火燎,并未踢中要害,只是踢在那个刚才搜他身的那人肩膀上。
只听“碰!”一声,那个混混便被踢倒在地,抱着手臂哀嚎。
另外几个混混见他方寸大乱,丧失身体平衡,趁此攻击,一个人绕道张星杰背后,伸出粗壮的双臂,趁其不备锁住了他。
他拼命反抗,险些挣脱,可终究寡不敌众,被五六个人按在地上。
混混头眉飞色舞的抢过那个蓝色的水晶,不断摆弄着:“小子力气还挺大,不过你今天算惹错了人。”
“还给我!”张星杰挣扎着。
“凭什么?”混混头反问道,“不过老子知道钻石值钱,黄金值钱,这西贝货,想想也是地摊上20块钱买的。”
这时,一个个零零散散的雨滴从夜空落下,冰凉的砸在几个人的头上。
“我去,还下雨了。”
“老大,要不咱们带上这个走吧,看这东西年代也久了,说不定值钱呢。”
混混头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便把吊坠放入衣袋中。
张星杰见状不妙,趁人不注意挣脱出来,饿虎扑食般向混混头扑去。
“还给......啊!”张星杰还没说完,便被混混头手中的一个方形的东西轻轻一碰,击倒在地。
炽热的痛觉,浑身被麻痹,一瞬间张星杰便知道了那是什么东西。
是电击枪啊!
据说这玩意厉害的能把大象电晕,张星杰再不普通也只是个人啊。
一声惨叫后,他便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哈哈哈......”混混们围着他哈哈大笑,被他打过的人还爬起来往他身上重重踩两脚,打几拳,不到一会,他遍体鳞伤。
雨下大了,混混们也玩尽兴了,他们朝他吐了口痰,道声:“拜拜了宁内。”便扬长而去。
张星杰一个人躺在雨地中,屈辱,悲伤,愤怒,不甘涌上心头。
他流泪了,痛斥自己没用,没了这个,他如何去找自己的生母,又怎能对得起继母的重托?
躺在雨中啜泣了一会,他勉强恢复了些力量,想要爬起来报警。
这时,他眼前出现了一对赤裸的小脚,再往上看,他看到了洁白的裙摆。
金发,赤瞳,身着洁白素裙,打着雨伞的女孩站在他眼前,手中拿着那块水晶吊坠。
“这个封魔水晶是你的吧,少年。”
......
时间向前几分钟。
混混们正从小区中走出来,雨似乎一下子变大了。
“我去,真是倒霉催的,好不容易出来一次,还碰上了大雨。”
“还不知道这个东西值不值钱。”
“就看那小子反应,要这东西不值钱,我直播吃翔。”
混混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见雨越下越大,不经提高了脚步。
这时,他们看到一个举着雨伞的女孩站在院门口,身边也没有大人,在院门口昏暗的灯光下,显得身形格外单薄。
混混头双眼一亮,坏水涌上心头。
他们奔过去,不怀好意的围住了菲勒。
“小妹妹,这大晚上的,怎么就你一个人啊?”
“小姑娘,把伞借哥哥们用一下吧,反正借了,你也不会冻死,淋死。你哥新买的皮衣可是很贵的哦。淋了的话就会弄脏的。”
菲勒用鄙视的眼睛看了他们一眼,这些个跳梁小丑尚且不知道,他们正在欺负的是异世界圣光教国的雨之祭司。
混混头看她沉默不语,且眼神幽怨,以为这个小女孩怕了他们,便伸手就抢。菲勒力气不大,让他一把夺了过去。
混混们又放肆的笑了起来,在他们看来比自己弱小的人就算随意欺压也没有关系,世界上最高贵的人到底还是自己。
“不好意思,小......哎?”小女孩消失了。
“跑的倒是挺快。”
混混们继续向门外走去,却看到几十个跟刚才一模一样的小女孩挡在他们身前,一样的面庞,一样的动作,一样幽怨的眼神,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瘆人。
在他们不注意时,菲勒悄悄运作了水之分身。
“人走可以,伞,水晶留下。”她们命令。
“老大......”混混的声音有点发颤,“这......是什么鬼啊?”
“别慌,废物,就算再多还不是几个小崽子?赶快把她们都揍地上。”
几个小混混一拥而上,菲勒们伸出右手,搓出一个圆盘大小的法阵。
二阶魔法——水之掌控。
几个混混立即被定在原地,只要沾上水的地方,都被菲勒控制,只有眼珠能够活动,连说话的权限都被控制了。
“我不会给人第二次机会。”
菲勒们伸出左手,搓出一个巴掌大的法阵。
一阶魔法——雨弹。
天上飘零的雨滴逐渐聚集,压缩,变成了半径一厘米的圆球,随后高速向混混们打去。
“哒哒哒哒。”雨滴聚集的子弹如同钢弹般坚硬,一瞬间打穿了混混们的头颅。
他们甚至连死前哀嚎的机会都没有。
“哎呀。”菲勒叹了口气,召回了分身。说实话,她没想要杀人,她努力地控制了力度,但还是......
“因为雨神的祝福吗?”她自言自语道。身为雨之祭司的她来讲,一旦碰到雨天,魔法的力量会大大增强,而消耗的魔能会减少,由环境影响特异之人的力量,统称为神的祝福。就是为此正常状态下最多把人击晕的魔法,在雨天却有如此威力。
她现在还没有宿主,只是能量源,一旦用了魔法,魔能便消耗的非常之快且无法恢复,一旦耗尽,她就会消失。
之前用六阶魔法,是担心这几个袭击者是异世界派来的杀手,以防万一她加强了自己,可没想到这就是一些地痞流氓。
她叹了口气:“怪我太过高看你们,也怪你们太过高看自己。”她掏出了水晶,拿起了伞。用了一个低阶土魔法将痕迹掩埋,便向张星杰处走去。
她端详着水晶,震惊了一下,随后把它紧紧握在手中。
果然,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张星杰。
这个吊坠上的水晶,封着一个九阶魔法。
魔法一共十阶,即使是全盛时期的菲勒,也只能使用高级八阶魔法。
封魔水晶极其稀有,且封魔等级越高的,要求越多,体积越大。
而这种如此小巧,封魔等级如此之高的水晶,即使在异世界也无比稀有,想必当初为锻造这个东西,付出了多少冒险者的生命,付出了多少高级魔法师的魔能,付出了多少矮人工匠的心血,又有多少国家想要将其据为己有?
这背后,肯定大有文章。
说不定,它与命运和未来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