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汪露茜正坐在灯下,看着摊开在自己面前的书本,汪露茜却是一个字儿也看不下去,她的心里现在可是无比的愤怒啊,她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一种名为嫉妒的野草便就在她的心底里疯狂地生长着。
“景飒,景飒,凭什么那两个男人,居然都是你的啊!凭什么啊,凭什么你居然能开车来学校了,凭什么,你竟然可以因为一个小小的流言就要将学校告上法庭啊?”汪露茜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拳头。
其实说起来,汪露茜几乎可以说,她与景飒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虽然两个人的家不住在一起,但是她们两个也是很有缘份的,从幼儿园的时候,他她们两个人就是同班同学,然后学前班,小学,初中,再到现在的高中,始终都是一个班级里的学生。
但是两个人的关系却一直都不怎么样。
因为汪露茜的家庭条件,一直都很好,虽然算不得京中市的豪门贵族,但是却也勉强能挤到上流社会去,当然了,那也是掂底儿的存在,但是人家至少与上流社会沾边儿了。
而在这样的家庭里出生的汪露茜,那么自然而然就高人一等了。
可是她却偏偏就遇到了景飒了。
景飒的家庭条件虽然不如她,而且景飒的穿戴也不如她,可是偏偏景飒从小就长得很漂亮,而且从小景飒就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孩子,就算是再平凡无奇的衣服,穿到景飒的身上,也很好看。
而且景飒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班级里的第一名。
这就是最最让汪露茜吐血的地方了,就算是她的父母花大价钱,给她请来最好的各科的家教,可是在考试的时候,她仍就是考不过景飒。
并且景飒是属于那种,学习很轻松,考试也很轻松的孩子。
哪怕就算是到了期末考试前几天,她也仍就是在会在课间的时候,便将所有的功课做完,然后回家就帮着严宽照料诊所里的那些病人。
再加上景飒那温婉的性子。
大家可以想一下,一个漂亮的,气质极好,而且学习成绩也很好,并且性格也是一级棒的美女,那么自然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是大家的焦点。
所以汪露茜,便嫉妒,便生气,在她看来,那个焦点理所应当是她的才对,而景飒无论再如何的漂亮,再如何的成绩好,可是她的家庭,就决定了,她只能做一个狗尾巴草。
于是汪露茜,只要一逮到一个可以利用的机会,便会不遗余力的抵毁景飒,当然了,这种事情,她已经不知道干了多少次了。
每一次,景飒就算是再如何的委屈,也会悄悄地将这个委屈装在心底里,然后等着风波过去,她从来不会和家里人说。
所以,如此的一个软柿子,便让汪露茜的气焰越来越高了。
只是这一次,景飒却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
汪露茜不明白。
难道说那个包养景飒的高富帅,居然不怕这件事情会被爆光吗?
上流社会,最怕的就是有绯闻传出来了,因为上流社会,可不是娱乐圈啊。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个个对于自己的个人形象都很注重。
虽然白天的时候,李菲曾在班级里替景飒开脱,也不知道李菲那个蠢女人,怎么寻思的,居然会编出来一个烂到家的假话,她居然说,那两个年轻,而帅气的男人,一个是景飒的管家,一个是景飒的律师。
哼,哼,哼,这种假话,谁会相信啊?
认识,并且同学了这么多年了,景飒的家庭条件是怎么样的,她比谁都清楚,她们家请得起管家?而且还是一个开着豪车的管家?别开玩笑了,就算是将景飒家里所有的东西,哦,再把他们一家三口都卖了,只怕都不值人家一辆车的价钱,你说,这种人,能给他们家当管家,再说了,管什么啊?管那些老鼠,蟑螂吗?
还有,景飒请得起律师?嗯,除非她卖肉!
汪露茜这个女孩子,还是很聪明的,大家看看,这么快,她便已经下了结论了,那根本就是李菲忽悠大家,而且想要为景飒开脱的言论了。
眼睛转了,汪露茜拿起了手机,拔出一个号码:“边校长,我是汪露茜啊!”
汪露茜的声音甜甜的。
“哦,是露茜啊!”那边校长边立新的声音立马就变得温软了起来。
要知道汪露茜的父亲,这两年一直都有给学样捐款啊,一年二十万,虽然钱不管很多,但是对于他们学校来说,这也是一个财神爷啊,所以,边立新一直对汪露茜,也很照顾的。
“边校长,我听说景飒要告学校,而且还要告您是吗?”汪露茜说着,声音里便带出来几分的怒气:“她怎么可以这样呢,明明就是她不对,结果她居然要告学校,哼,边校长,说起来,我真的是觉得,很丢脸啊,我居然会与这样的一个人同学啊,唉,想想都有些不好意思出去见人了,边校长,你说,如果这事儿传开了,那可是会影响到咱们学校明年招生的啊!”
“是啊,唉,我也没有想到,学校居然会出来这么一个学生,太让人生气了,这根本就是丢光了咱们学校的脸了!”本来边立新一肚子的火气,就没有撒出来呢,现在经汪露茜这么一撩拔,边立新的火就更大了起来了。
“不过边校长,景飒说告到法庭这事儿,你怎么看啊?”汪露茜接着问道。
边立新那边的沉默了下来,能在短短几年的时间中,坐到正校长的位置,边立新绝对不是一个笨蛋,而且这件事情,他已经查得差不多了,这个谣言,从头到尾都是这位汪家的千金,汪露茜在推波助澜。
其实早在今天早上,边立新叫景飒去校长室的时候,边立新就很明白,这事儿,十有八九是无中生有,可是无中生有的事情,在Z国太多了,冤假错案也层出不穷,没事儿的时候,你上网一搜,就能看到不少,关于某某某,被公安局认定是某起刑事案的案犯,然后在三,五,七年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冤案,这才把人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