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恶女当道之废材要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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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章 番外此生只效忠于你一人(2)

他并不知道那一黑一白,是来自冥界的黑白无常。

但是母亲的食物,他是不吃的。母亲也不允许他吃。年幼的他虽然知道自己与母亲之间有所差别,但是并不知道那是活人与僵尸之间的差别。

人在活着的时候,是由魂来控制身体的。而死后之所以化为僵尸,是由于魄未散,变为了魄来控制身体,因为魄不分善恶,以会做出许多正常人不能理解的恶事。

而僵尸懂得修炼之后,便又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他的母亲便是会修炼的僵尸。

虽然僵尸修炼到一定的程度便可以说话,而他的母亲也已经接近了这个程度,但因为死前被迫吞下了炭火,嗓子被损坏,因此他的母亲才不能够发出声音,哪怕是嘶吼声也发不出来。

他不知道这件事情。

更不知道他的母亲是在遭受了多大的折磨后死去的。

因为心有不甘,他的母亲在死后终于生下了他,从人类化为了妖物,对那些曾经残害过自己的人展开残酷的报复。

他的脖子上有一块玉佩,上面写着一个“霍”字。这是他母亲的姓氏,后来变成了他的姓氏。

而他和母亲所居住的无人山庄,曾经名为“高庄”。可想而知这里的人自是都姓高。

他不知道他的母亲名为“霍艳儿”。

当年,霍艳儿和父亲霍烟搬进高庄时,她的美貌引起了整个高庄的轰动。霍氏父女本以为会受到庄子的排斥,哪知道高庄居然为了欢迎他们的到来庆祝了七天七夜。

这样盛大的庆祝,不管在哪里都是没有过的。

霍家父女以为这是高庄之人好客,却没曾想到,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高庄里最年轻有文采的书生高华与霍艳儿一见钟情,霍烟也很满意,然而高华的父亲——高庄的村长高老五却并不答应儿子的请求。

因为,从霍艳儿进入高庄的时候起,她的命运就已经被高庄的那些老人决定了。

——这样美丽的女子,是祭祖之时最好的祭品。

高华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况且有什么事情能阻挡得了爱情火焰的燃烧?

随后,霍艳儿怀孕了。

在霍艳儿身怀有孕三个月后,高庄终于露出了它的爪牙——逼死了霍烟,在霍烟下葬的时候抢走了霍艳儿作为祭品。

高华这时候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拼了命的想要阻拦,以死相逼,但什么都没有做到,反而被人软禁起来。

祭祖也不是一时半刻就会举行的,抓走了霍艳儿之后,高庄把她圈养了起来——没错,就是圈养,每天大鱼大肉,真不知道这穷山沟里的高庄怎么会有这样丰盛的三餐。

就这样,半年过去,霍艳儿原本窈窕的身段已经彻底膨胀了十几圈。

不过,托这件事的服,她的身孕并没有被看出来。

随后便到了祭祖的时候,霍艳儿先是被逼着吞下了灼烧的炭火,随后被人割开了身上的十几处血管,直到鲜血流尽。

这之后的程序,本是将祭品洗干净、清空内脏,之后细心烧烤……

然而一直被软禁的高华却终于逃了出来,目睹了面目全非的霍艳儿的尸体后终于崩溃发疯,凄啸一声:“艳儿,我这便来找你和咱们的孩儿!”

这时,高庄众人才知道霍艳儿早就怀孕的事实,顿时全都又惊又怒。

因为祭品一定要纯洁的处子,这霍艳儿已经有孕,老祖宗们一定会发怒然后降罪的啊。

他们对着高华和霍艳儿的尸体又打又骂,高老三也亲自上阵打骂自己的儿子。高华却只是用自己的身体去护着霍艳儿的尸体,既不反抗,也不还口。

高华这半年来一直被软禁,又是绝食又是折腾,本就不怎么壮实的身子骨早就虚弱的不得了,高庄众人这一齐上阵,后果可想而知……

结果,高华终于如愿以偿,跟霍艳儿死在了一处。

这样的悲剧,本就是高庄那些人造成的,结果高老三却把所有的事情都怪罪在了霍艳儿的头上,直接让人刨了霍烟的坟,然后对霍艳儿鞭尸一天。

至于他为什么那么好心的给霍艳儿找了棺椁成殓起来,那绝对不是什么好心,而是他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一种极为邪门的诅咒的办法,要对霍艳儿实施,在做准备的时候为了防止尸体腐烂才暂时成殓起来的。

后来听说棺材总是在响,似乎有人在抓挠棺材板,高老三这才带着人去查看,结果被僵尸霍艳儿杀死。

这些事情,已经变成了僵尸的霍艳儿是不会说,也已经不记得了。

因此他并不知晓这些事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跟常人之间的不同,比如他的生长速度极为缓慢,他的眼睛是奇特的蓝紫色。

在山中与母亲一同生活了不知有多少年,直到那一天,一群人冲进了这里,口口声声要为高庄上下报仇,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终于抓住了他的母亲,并且当着他的面将他的母亲烧死。

之后,将他关入了棺材里。

这纯属是折磨人的方法了。那群人也并非是把他埋了之后便离开,而是在旁边听着他在棺材中惨叫,笑容满面。

实际上,被关入棺材之中的他,精疲力竭之后,却不知怎么的就破棺而出,将周围的那些人全都杀死。

等他再回过神来时,却不知怎么的已经离开了山林,旁边,是一个一脸担心的小女孩。

这小女孩,正是曼珠沙。

再后来,他们二人相依为命,却被冥夜教的人发现,强行抢回了冥夜教,开始重点栽培。

但这时他也只是被叫做“阿霍”,依然没有自己的名字。

当他第一次执行任务后,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霍致殇。

再之后,便是永无止境的杀人、被追杀、杀人、被追杀……的循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有了一个绰号叫做“冥王”。许是因为他周身上下总是缠绕着一丝丝的黑气吧。

再后来呢?受够了冥夜教的生活,决定逃走,结果却被发现。为了让曼珠沙逃走,他选择回到冥夜教继续效力。

因为曼珠沙的第一个对他表现出善意的人。

可就算是曼珠沙,也从来没有了解过他的事情——不,只是他拒绝被人了解罢了。

直到遇见了乐正珏。

这个少女,虽然笑得天真无邪,但是却无法掩盖她身上的气息。

不是杀气,而是只有霍致殇才能够感受到的,死气。

她也是从那个世界爬回来的人,是同类。

但是,霍致殇并没有跟乐正珏进行过多的交流。

因为乐正珏跟他比起来,太不一样了。

明明不是什么纯洁善良的人,明明不是什么温暖的人,明明是从骨山血海中走过、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但她看起来就像是太阳一样耀眼夺目,令人既想靠近,又不敢接近。

因为,这是黑色的太阳。

虽然有着奇特的温暖魅力,但是过于靠近,一定会被黑色的光芒所吞噬,最后万劫不复。

然而霍致殇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秘密、被遗忘的过去会因为血河书而暴露在人前。

这件事情,一直被他深深的埋在在心里,即使要把简单的内心想法变成语言说出来也做不到,更不用说得到别人的理解了。

他更是没有想到,乐正珏居然能对他说出那样一番话来。

“难道别人不理解你,你就要拒绝跟别人接触吗?这个世界上,又有谁能够真正理解谁呢?每个人的经历都只有他自己才会真正懂得吧。”

“如果不迈出那一步,永远也不会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子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乐正珏的表情认真到了夸张的地步。用就像透过鼓膜直接地拨动着心弦似的,响亮清澈的音色唤醒了躲避在棺材中的怪物走出棺材的愿望。

事实上,他每次都在最后选择孤独一人,这样就安全不会受到伤害,自己逃入自己制作的棺材中,每次,每次,都在不停重复……

就算是棺材中孤单的怪物,也是想要别人能够接受他,和他成为朋友的啊。

但是,如果不离开棺材,不管他如何渴望,也是不会得到认可的。

“如果你无法离开棺材,就让我来帮你离开。我给你离开的理由,你,由我来利用!”

击碎了棺材的少女站在他的面前,对他露出了势在必得、绝对不允许反驳的笑容。

简直就像是……黑色的太阳啊……

既然如此,我便成为你手中的刀、为你所利用。

我霍致殇……此生,只效忠于你一人,直到我这把刀生锈磨损,再也无法使用。

以我的生命起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