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家居中国人一定要知道的生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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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餐桌防线(6)

大蒜原称“葫”,其性辛温,有毒,具有下气消谷、除风、杀毒之功效。朱震亨曰:“大蒜属火,性热喜散”;鸡肉甘酸温补,二者均为温热助火之物,故不宜同食。

4.鸡肉——李子。陶宏景曰:“鸡肉不可合葫、蒜、芥、李食。”

李子为热性之物,具有生津利水、清肝涤热、活血化淤、益肝坚肾之功效;鸡肉乃温补之品,若将二者同食,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与鸡蛋相克的食物

1.鸡蛋——鲤鱼。鸡蛋不宜与鲤鱼共食,怀孕妇女对此更应特别注意。早在《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妊妇以鸡子鲤鱼同食,令儿生疮。”

鸡蛋与鲤鱼配食,生活中不太多见,因为鱼类有腥气,与鸡蛋同烧易生异味。

2.鸡蛋——葱、蒜。《本草纲目》中记载:“鸡子和葱蒜食之,气短。”

葱、蒜都是辛温之品。《本草纲目》:“寇宗爽曰,葱主发散,多吃昏人神。”朱震亨亦云:“大蒜属火,性热喜散。”

此外,葱、蒜有特殊气味,皆因含有挥发性物质,有刺激性,能使局部血管扩张,故其性热。鸡蛋甘平性凉,有滋阴镇静作用。葱、蒜与鸡蛋在性味与功能上皆不相合,故不宜同食。

3.鸡蛋——白糖。鸡蛋与白糖同煮,会使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形成果糖基赖氨酸的结合物。这种物质不但不易被人体消化吸收,而且还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健康。所以,鸡蛋不宜与白糖同煮,但可在鸡蛋煮熟后,再加点白糖予以调味。

4.鸡蛋——味精。鸡蛋本身含有许多与味精成分相同的谷氨酸。炒鸡蛋的时候放入味精,不但浪费了味精,而且还会破坏和掩盖鸡蛋原有的鲜味。

5.鸡蛋——豆浆。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能抑制人体中胰蛋白酶的活性,并且这种酶比较耐热,必须经较高的温度加热煮透方能破坏。

煮豆浆时,容易出现假沸现象,给人一种错觉,导致胰蛋白酶抑制物活性未被破坏。当用这样的豆浆冲鸡蛋时,胰蛋白酶抑制物与生鸡蛋中的黏性蛋白质会阻碍蛋白质的分解,影响蛋白质的吸收和利用。

此外,鸡蛋黄中含有维生素B类及生物素,而鸡蛋白中含有抗生物素蛋白,只有在鸡蛋煮熟透的情况下,抗生物素蛋白才能凝固而失去作用。

用豆浆冲鸡蛋时,鸡蛋半生不熟,蛋黄中的生物素与抗生物素蛋白结合,人体胃肠不能吸收,使生物素失去了营养价值。因此,豆浆冲鸡蛋的食用方法不科学。

6.鸡蛋——橘子。鸡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若和含有丰富果酸的橘子等水果同时食用,果酸会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和吸收,甚至产生不良症状。

与鲤鱼、鲫鱼相克的事物

1.鲤鱼——咸菜。鲤鱼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咸菜在腌制过程中,其含氮物质部分转变为亚硝酸盐。

当咸菜与鲤鱼混合在一起烧煮的时候,鲤鱼蛋白质中的胺就会与亚硝酸盐产生反应,生成一种叫亚硝胺的致癌物质,这种致癌物质在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消化道癌肿,危害性颇大。

2.鲤鱼——赤小豆。《饮膳正要》记载:“小豆不可与鲤鱼同食。”

赤小豆甘酸咸冷,具有下水肿、利小便、解热毒、散恶血之功效;鲤鱼亦能利水消肿。若二者同煮,利水消肿之功效会增强。

肾炎水肿患者,可用鲤鱼赤小豆汤进行食疗,但正常人不可服用,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3.鲤鱼——小豆藿。《金匮要略》中记载:“鲤鱼不可合小豆藿食之。”

藿即叶子,小豆藿即小豆的嫩叶。李时珍曰:“小豆利小便,而藿止小便,与麻黄发汗而根止汗,意同,物理之异如此。”

鲤鱼具有健脾益气、利水消肿的功效,与小豆藿的功能相反,故不宜配食。

4.鲤鱼——麦酱。自古即有“鲤鱼至阴之物,阴极则阳复”的说法,如《素问》中就说:“鱼热中,多食之能发风热。”

麦酱性味甘咸,制作时放有辣椒、花椒、茴香等香料,此皆辛热动火之物。二者同食,能引发风热,久之必发口疮,心火上炎则生舌疮,胃火上炎则口靡。

5.鲫鱼——野鸡。《金匮要略》:“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本草纲目》:“鲫鱼同猪肝、鸡肉、雉肉、鹿肉、猴肉食生痈疽。”

一般而言,鱼类与禽类大多不宜共食,主要因其生化反应复杂,机理见前述“鸡肉——鲤鱼”条。

与鳝鱼相克的食物

1.鳝鱼——狗肉、狗血。《金匮要略》:“鳅鳝不可合犬血食之。”《本草纲目》:“鳝鱼不可合犬肉犬血食之。”

黄鳝甘而大温,陶弘景曰:“黄鳝性热能补,时行病后食之,多复。”即能使旧病复发;狗肉、狗血,皆可温热动火,具有助阳之性。若将其同食,温热助火的功效增强,不利于健康。

2.鳝鱼——菠菜。鳝鱼味甘大温,具有补气养血,健脾益肾,益气固膜,除瘀祛湿之功效;而菠菜性甘冷而滑,下气润燥,《本草纲目》云:“通肠胃热。”

显而易见,二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协调。且鳝鱼油腻多脂,菠菜冷滑,同食容易引致腹泻。

3.鳝鱼——含鞣酸多的水果。鳝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使蛋白质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鳝鱼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使鳝鱼原有的营养价值降低。

与鳖肉相克的食物

1.鳖肉——猪肉、兔肉、鸭肉。《本草纲目》:“鳖肉不可合猪、兔、鸭肉食,损人。”

猪肉、兔肉、鸭肉等肉类都属寒性,而鳖亦属寒性,若将二者配食,会助长寒性,不利于健康。

2.鳖肉——鸭蛋。《金匮要略》中已有记载:“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

鸭蛋性微寒,鳖肉也为寒性食物,二物皆属凉性,不宜同食,特别是对虚寒体质的人来说,更应注意。

3.鳖肉——苋菜。《金匮要略》中记载:“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饮膳正要》云:“苋菜不可与鳖肉同食。”苋菜性微寒,味甘。《本草纲目》引述:“苋菜味甘,性冷利,令人冷中损腹。”鳖肉亦性冷。二者同食难以消化,甚者可形成肠胃积滞。

吴谦亦注云:“龟鳖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必成鳖瘕。”鳖瘕,即中医所说的“痞块”,类似于现代医学中所说的肝脾肿大,可能由苋菜与鳖肉的相互不良作用所导致的。

4.鳖肉——芥末。《本草纲目》:“鳖肉不可合芥子食,生恶疮。”

因为芥子气味辛热,能温中利气,白芥子辛烈更甚;而鳖肉属寒性食物。二者一冷一热,相搭配后对人体不利。

5.鳖肉——橘子。鳖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橘子含果酸较多。若将橘子等含果酸丰富的水果与含蛋白质较多的鳖肉同时食用,水果中的果酸可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吸收。

与螃蟹相克的食物

1.螃蟹——梨。《饮膳正要》中记载:“梨不可与蟹同食。”

因为梨味甘,微酸,性寒,陶弘景在《名医别录》亦云:“梨性冷利,多食损人,故俗谓之快果。”而蟹味咸,性寒,具有微毒。二者皆为冷利之品,同食伤肠胃。

2.螃蟹——柿子。《本草纲目》:“蟹不可同柿及荆芥食,发霍乱动风,木香汁可解。”《饮膳正要》:“柿不可与蟹同食。”柿子和蟹皆为寒性食物,二者同食,寒凉之性加倍,会伤害脾胃,素质虚寒者尤应忌之。

此外,柿子中含鞣酸,蟹肉富含蛋白,二者相遇,凝固为鞣酸蛋白,不易吸收,且妨碍消化功能,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3.螃蟹——花生。花生仁性味甘平,而且脂肪含量高达45%;而蟹味咸性寒,微毒,为冷利之物。油腻之物遇冷利之物极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时进食,肠胃虚弱者更应注意。

4.螃蟹——冷食。有些人喜欢在餐后喝些冰水或冷饮之类,这种饮食习惯很不科学。因为进食蟹后,再食寒凉之物,极易导致腹泻。

5.螃蟹——泥鳅。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益气,治消渴饮水,阳事不起。”由此可见,泥鳅药性温补,而蟹的药性冷利,功能正好相反,所以二者不宜同吃。

另外,蟹与泥鳅共食会形成复杂的生化反应,产生某些对人体不利的因素,影响健康。

6.螃蟹——石榴。蟹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石榴含鞣酸较多,二者同时或混合食用,会大大降低蟹中所含蛋白质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若蟹与石榴同时食用,还会使螃蟹中的钙质与石榴中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这种物质会刺激胃肠,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7.螃蟹——香瓜。香瓜即甜瓜,性味甘寒而滑利,能除热通便。若将香瓜与蟹同时食用,会损害人体的肠胃功能,容易导致腹泻。

8.螃蟹——猕猴桃。蟹含有五价砷的化合物,本来对人体无害,但若和含有丰富维生素C的猕猴桃一起食用,则五价砷与维生素C相遇,使五价砷转化为三价砷,即含剧毒的砒霜。若长期一起食用,随着毒物的积累,可致痉挛、反胃等中毒症状。

9.螃蟹——柑橘。柑橘有聚湿生痰的特性,而蟹性寒凉。若将二者同食,容易导致痰气滞、腹胀等症状。对气管炎患者来说,更应注意,以免加重病情。

与田螺相克的食物

1.田螺——木耳。木耳性味甘平,除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元素(钙、铁、磷)之外,还含有磷脂、甾醇、植物胶质等营养成分。

木耳的类脂及胶质,可与田螺中的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发生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另外,寒性的田螺,遇上滑利的木耳,不利于消化,易致腹泻。

2.田螺——冰制品。田螺味甘咸,性寒,具有清热,利水之功能;而冰制品能降低肠胃温度,削弱消化功能,导致消化不良或腹泻。

3.田螺——含鞣酸多的水果。田螺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不利于消化吸收,降低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田螺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可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导致胃部不适。

与韭菜相克的食物

1.韭菜——蜂蜜。古人孟诜在《食疗本草》中记载:“韭不可与蜜及牛肉同食。”

蜂蜜性平,味甘。李时珍曰:“生则性凉,故能清热;熟则性温故能补中;甘而和平故能解毒;柔而濡泽,故能润燥;缓和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疮疡之痛;和可以致中,故调和百药而与甘草同功。”而韭菜含硫化物,性辛温而热,二者食物药性相反,故不可同食。

2.韭菜——白酒。《金匮要略》:“饮白酒,食生韭令人增病。”《饮膳正要》:“韭不可与酒同食。”

白酒甘辛微苦,性大热,含乙醇约60%左右,在体内由肝脏代谢。过量饮酒者,可导致酒精性肝炎、脂肪肝及肝硬变等病症。韭菜性辛温,能壮阳活血。若食生韭饮白酒,有如火上加油,久食动血,有出血性疾病患者,尤为禁忌。

此外,酒性辛热,有刺激性,能扩张血管,使血流加快,可引起胃炎和溃疡复发。

与芫荽相克的食物

1.芫荽——黄瓜。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而芫荽为含维生素C较高的食物,若将其和黄瓜同时食用,会使芫荽中所含的维生素C受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2.芫荽——动物肝脏。芫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若将动物肝脏与维生素C含量高的芫荽同时食用,铜、铁等离子极易使芫荽中的维生素C氧化,从而失去原有功效。

与芹菜相克的食物

1.芹菜——黄瓜。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由于黄瓜作菜,多是生食或凉拌,其中的酶并未失活,若与芹菜同食,芹菜的维生素C将会被分解破坏,因而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2.芹菜——蚬、蛤、毛蚶、蟹。蚬、蛤、毛蚶、蟹等体内皆含维生素B1分解酶,此酶经加热后失效,但人们在食用海鲜时多喜欢生吃,或只用开水烫一烫。

这样的食用方法保留了维生素B1分解酶的生物活性,若如与芹菜同食,可将其中的维生素B1全部破坏。

与莴苣的相克食物

1.莴苣——蜂蜜。蜂蜜食物药性属凉,富含蜡质,具有润肠通便作用;莴苣性凉,味甘、微苦。二者皆是凉性食物,若将其同食,不利于肠胃,容易导致腹泻。

2.莴苣——乳酪。《金匮要略》:“白苣不可共酪食,作螽虫。”《饮膳正要》:“莴苣不可与酪同食。”《金宗金鉴》:“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乳酪是油脂性食物,而莴苣性寒,二者同食,容易导致消化不良,或腹痛腹泻。同时,莴苣生食时,因洗涤不净,易受寄生虫污染,如钩虫、蛔虫等,皆不利于健康。

与黄瓜、南瓜相克的食物

1.黄瓜——橘子。橘子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每100克约含25毫克;黄瓜中含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橘子中的维生素C,失去橘子原有的营养价值。

2.黄瓜——西红柿。西红柿含维生素C非常丰富,每100克西红柿中约含维生素C20~33毫克;黄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西红柿中维生素C,使西红柿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3.黄瓜——辣椒。辣椒含维生素C十分丰富,每100克中约含185毫克左右。而黄瓜中含维生素C分解酶,若二者同食,则辣椒中的维生素C会被破坏,降低了辣椒的营养价值。

4.黄瓜——花菜。花菜中维生素C含量较为丰富,每100克约含88毫克,若与黄瓜同食,花菜中的维生素C将被黄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破坏,营养价值大为降低。

5.黄瓜——菠菜、小白菜。菠菜中维生素C含量较高,每100克中含90毫克,小白菜每100克中含60毫克,皆不宜与黄瓜配食,避免遭到黄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的破坏,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6.黄瓜——花生。黄瓜性味甘寒,多生食;花生仁多油脂,若二者相遇,会增加其滑利之性,极容易导致腹泻。

7.南瓜——含维生素C食物。南瓜含维生素C分解酶,所以不宜同富含维生素C的菠菜、油菜、西红柿、圆辣椒、小白菜、花菜等蔬菜同时食用。

维生素C分解酶不耐热,南瓜煮熟后此酶即被破坏。所以南瓜宜煮食,不宜炒食。

与金瓜相克的食物

1.金瓜——鲣鱼。鲣鱼即黑鱼,《本草纲目》称为鳢鱼,俗称火柴头鱼。此鱼性味甘寒,具有下气利水之功效;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同属寒性,不宜同食,否则伤肠胃,损正气。

此外,金瓜与鲣鱼都含有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与酶类,若二者同食,可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生化反应。

2.金瓜——黄鳝。黄鳝温中补气,金瓜甘寒下气,二者功用大不相同,同食则功用互相抵消,无益于健康。

另外,二者生化成分复杂,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也可影响人体健康。

3.金瓜——虾。虾性温,味甘、咸,具有补肾壮阳、健胃补气、祛痰抗癌等功效;而金瓜性寒,味甘,具有下气平喘,清热利痰之功效。二者不宜同食。

此外,若二者混合配食,由于其生化成分复杂,会产生一些生化反应,影响身体健康。

4.金瓜——蟹。蟹肉味咸性寒,有微毒;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都属寒凉之物,若同食,会损害人体肠胃功能,甚至引起腹泻、肚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不利。

与萝卜相克的食物

1.胡萝卜——白萝卜。红萝卜、白萝卜是十分常见的蔬菜,营养丰富。人们也常将胡萝卜和白萝卜切成丁、条一起做成菜肴。其实,这种吃法是不科学的,两者不宜共食。

因为,白萝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但是和胡萝卜混合烧煮,由于胡萝卜中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的分解酶,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会使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丧失殆尽,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不仅如此,胡萝卜也不宜与其他含维生素C的蔬菜配合使用,以免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2.胡萝卜——酒。胡萝卜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当胡萝卜素和酒精一起进入肝脏代谢时,会对肝脏产生毒性作用,引起肝损伤,对人体健康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