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神巫之爱·一个天才的通信(沈从文小说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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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旅店及其他(3)

还有不同的,是这里渐渐同别地方一个样子,不久就有种不必做工也可以吃饭的人了。又有靠说谎话骗人的大绅士了。又有靠狡诈杀人得名得利的伟人了。又有人口的卖买行市,与大规模官立鸦片烟馆了。地方的确兴隆得极快,第二年就几几乎完全不像第一年的北溪了。

第二年迎春节一转眼又到了,荒唐的沉湎野宴,是不许举行的,凡不服从国家法令的则有严罚,决无宽纵。到迎春节那日,凡是对那旧俗怀恋,觉得有设法荒唐一次必要的,人人皆想起了山洞中的野人。归籍了的子民有遵守法令的义务,但若果是到那山洞去,就不至于再有拘束了。于是无数的人全跑到山洞聚会去了,人数将近两百,到了那里以后,作主人的见到来了这样多人,就把所猎得的果狸、山猪、白绵野鸡等等,薰烧炖炒办成了六盆佳肴,要年青人到另一地窖去抬出四五缸陈烧酒,把人分成数堆,各人就用木碗同瓜瓢舀酒喝,用手抓菜吃。客气的就合当挨饿,勇敢的就成为英雄。

众人一旁喝酒一旁唱歌,喝醉了酒的就用木碗覆到头上,说是做皇帝的也不过是一顶帽子搁到头上,帽子是用金打就的罢了,于是赞成这醉话的其余醉人,头上全是木碗瓜瓢以至于一块猪牙帮骨了,手中则拿得是山羊腿骨与野鸡脚及其他,作为做官做皇帝的器具,忘形笑闹跳掷,全不知道明天将有些什么事情发生。

第二天无事。

第三天,北溪的人还在梦中,有七十个持枪带刀的军人,由一个统兵官用指挥刀调度,把野人洞一围。用十个军人伏侍一个野人,于是将七个尸身留在洞中,七颗头颅就被带回北溪,挂到税关门前大树上了。出告示是图谋倾覆政府,有造反心,所以杀了。凡到吃酒的,自首则酌量罚款,自首不速察出者,抄家,本人充军,儿女发官媒卖作奴隶。

这故事北溪人不久就忘了,因为地方进步了。

三月一日于申成

本篇发表于1929年5月10日《红黑》第5期。署名沈从文。

记一大学生

其一因为胖又住在楼上因此熟了

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被他认为朋友了。所谓他,就是说楼上那一个。因为近来无端被人认为知己并不是希有的事,我当然不否认了。他住三楼而我却住了二楼,我的房门边是这个人来去必经的道路,大约是因为有一次来了一个客,拜会他,找错了我的房门,我为他把客引导上去,不到一会他送客出门,经过我房门前,门是正开着,我在炉边煮稀饭的情形给他见到,他含着笑进我的房中,从此是熟人了。虽然随意谈了些闲话,吸了两枝香烟,喝了一点博士登茶,在我是还料不到这友谊就建设到这个人身上,如苍苔在松树干上紧贴不脱的。这人的脸貌见了是不能使人生憎恶的,谈话则在五句中有三句半是普通官话,有一句半是浙江话。身上衣服似乎把这人身体管拘着,因为衣是旧衣,身体却仿佛为了房东女儿办的烧肉补起了膘,一天比一天肥硕下来了。这人使我注意的倒不是这些,却是那从房东方面听来的他的生活情形。

同样是学生,但这个学生可应当把他与一般学生分开来说了,因为单是那身体,这个人却也不能够算为平常大学生的。胖子是像只有衙门才应产生的,其次是饭馆老板,屠户,当铺掌柜,才有理由胖。因为一个人胖的理由是总不出享福一件事。吃得好,不大对于一切事多有思想,又还要这人对于精神有一种悭吝的事实,对生活感到完全,人才能渐渐发胖的。至于如今楼上的这一位是很无理由的胖下来的。望到这胖胖的背影,或者听到那仿佛在我头上踏着的钝沉脚步,我常常是茫然。

每每在半夜中,我工作到头已发昏,横躺到床上吐气方以为到这夜静更深,人人都大约在做梦了时,谁知楼上的脚步声却在我注意时又起了。似乎是这人有什么心事在身,上了床以后,还重复爬起,来披上衣,走动着,作那解决计划的。先是以为这人在日里也许得了岳丈的家信,说岳丈的女儿有了喜,这人想到家中吃红蛋请客情形,所以就失眠了。到后每天如此,且房东在送信时对我说楼上人拿报给他看,说上头有诗是他所作,我才明白这人半夜还踏着楼板,原来是在想诗。

经过房东一说,到后是听到这脚步声略停时,果然还可以听出嘤嘤的吟诗声了,我担心这人会慢慢的要瘦。我若果还有三个月同他住,他的身上的肉将为了成夜做诗,至少有减去五磅或十五磅可能,我还相信这情形我总有机会见到的。替他设想是把诗写成却瘦了人,似乎是不甚合算的事。

知道了楼上是诗人,有意无意我在楼梯上与这人点头的机会渐多了。好事的房东,还从这人的房里拿出报的副张来给我看,诗人是因了这好房东不久就为我与房东的女儿感生兴味了。房东女儿如何对诗人注意,那是以后的事,我是先觉得我的幸福,在无书可读的当儿,得熟读这诗人的心情与行事。

一种像与一本好书上的主人翁发生的友谊,在这肥诗人身上我也承认这友谊存在了。比书还更方便的,是一本书我们常常因为厌于翻阅以及裁边,觉得费神,至于这个人,却是每夜皆愿意把谈话维持到他的生活上的。这是一本能自己翻开的奇妙书籍,是一首有颜色与好味道的诗。我把他比一本书时,我想起他的书是那甲种辞源,又大又笨,幸好是她能自己翻出她的每一页!

诗,我是不能说是很懂的,只懂一点儿,无论新旧。我到大学校上的功课就选得有诗,每礼拜是两点钟,各样体裁是也能大体明了的。只是一切体裁都不能来解释我这朋友的作品。这诗人的作品不与任何诗相同,正如这诗人自己与任何我所见到的男子也两样。风格的别致,是应当使我满意的,所以在诗上我不谈,在这风格别致的诗人本身上,我是当真非常满意了。

关于他的声音颜色的记述,使我有点为难。若说歌唱春天的应当属于黄莺,那近于黑夜与霉雨天气的诗人的一切,是只有找一只鸱枭来叫,才合于那情调的。但是一只会叫的鸱枭,又不比批评家是可以豢养在左右的东西,到什么地方去找呢?

这诗人,那么想努力把自己姓名使国中一切人皆知,还似乎不足,尚希望名字列入文学史上去给另一世界另一时代人人也知道有他,这天真的单纯的愿欲,是全无饰伪的摆在我眼前的。他与我说他的一切,神气也就不外乎要我承认他是一个诗人,在态度与成绩各方面皆近于历史上某某。当他把他自己的故事说到一段落时,我每每就被他硬派为一同志,他且就相信若是世界上一般人有像我对他的了解,那他即刻死去也无憾于心了。他的话是不容我们来疑为客气的。我是从没有在别人的感觉上叨过如此大光的人,正有许多人因为我对他的忽视深感不快,料不到的却是我也有无条件被人认为知己的一日,把我当成知己,使我无从否认,在诚实与诡辩的对照下,我竟有点惶恐了。我照理是应当也认他为知己,则一切事好办!在一个木马面前,跑马会的会员除了承认木马是马,此外似乎用不着其他聪明的。照他的意思,我是应当鼓励他而又羡慕他,且在他的伟大事业上稍稍加以文明人的妒嫉意味,可惜的是我完全不照他所希望去做人。

他常常觉得社会对不起他,而又常常原谅了社会。对于人,他也不缺少这种感觉,可是他无时不在原谅他人。无端伟大的自觉,是他所以产生本来不必要他原谅而来的原谅。就是在他“唯一知己”的我的神气中,他是也似乎永远在那里因怜悯而把我饶恕,作着像耶稣一样的伟大行为的。他要别人了解他,所以说他自己的事永无厌倦的一天,但他了解别人却不在乎言语。他自己的人格,仿佛是在一些言语上扩大的东西,多说一句便多一种成分,至于别人则仿佛他用手或者眼睛估得出重量与体积,说话却全不准数。他在估别人的人格价值时,你即或故意用呆话或漂亮话想把他的心上天平摇动,事情也办不到。他自己就常说人类的良心的天平只有他的正确,其余的即或全是一样观念也是不对。为了他自觉的公正与伟大,他对他的知己是也露着并不求全的口吻的,他意思是“只要能佩服我也就难得了,人事上的小小过失,是不应当过于注意的!”我就告他“并不佩服”他也不相信。一个人,他好歹觉得你对他有钦佩、羡慕与无害于事的小小妒嫉,他因而非常高兴,你是无法给他难堪的!

使我最为难的,就是我一有客来,若他在座,他只要知道来客是学生,就侃侃谈诗,完全不为我这主人稍留情面。他实在愿意凡是到我这里来的人都像我一样成了他的知己,也不问别人是什么身分的人。

到了我知道他脾气以后时,我才放心,明白了他成夜做诗不至于瘦的理由了。做诗虽很苦,可以成为诗人则其乐无涯,精神的营养极其充足,他当然还应当发福了!

其二他的性情

因为我说的话他常常是只把他应当听的听去,不应当听的放下,所以在含糊中我称他为吉先生,他也喏喏应着,从无否认。这吉先生的称呼于他是极其合式的,虽然我知道在此时所知道的诗人文豪中,与他具有同样精神者还正不乏其人。至于他自己的意见,名字的称呼,倒是雪莱。李青莲是不愿的,苏东坡也不为他所喜,不欢喜的原故是异国情调的天生。他很欢喜把自己姓名放到郭沫若与鲁迅两个名字中间,什么人若提起这两个人名字时,同时提起他,那他对你的表情和气得像做母亲的样子,这时节,倘若是本来还无烟在嘴边,即刻那有拜轮像的香烟夹便从马褂袋子里掏出,送过面前来说请了。大约这两人是属于世界的名人所以他才感到兴趣,愿意列名左右。

吉先生问到别人名字时,总是用铅笔在日记簿上记下,若这名字是在杂志上或报纸上见过的名字,他便与这人来讨论这刊物,痛切的谈到一切作品与一切作者。若名字是较生疏,不在他的记忆中,则客去之后,总私下问我这客人在什么地方发表文章,署的别号是什么,且有时是当面问的。遇到这种情形使我受窘机会真不少,告他客人不是文学者,那他辞色之间便稍稍不同了,话也懒得多谈了。告他客人虽不是文学创作者,但为欣赏者,那他就非在客人面前与我谈创造社或文学研究会不可。在介绍他的名字,给我的客人以后,为了他的尊严,我是又得同时把他在什么地方发表的文章提提,他则一面在谦虚之中一面说着请求批评的话,情形是客人若不曾读过他的文章,则也应找他来看看,方能于下次见面时有所应付。

他能数出中国五十个作家的姓名,每一个作家都仿佛与他极其相熟,提出这些作家名字时,若听者为较生的客人,则会以为吉先生是念着他的老友那么亲热的。他自己的名字呢,他也愿意在别人记忆中那么习惯,在筵席上,在会场中,他是盼望到时时刻刻有若干人在议论他的诗与他为人的。

他知道无数文人的轶事,从报上,或者从个人的传述,凡是知道了的就全不能忘记,时间再久也无从忘遗。平时谈话若说到这一套时,别人是无开口机会的。他自己谦虚并不是天才,但能努力。他是真实的努力把一切应记到的全记下了。无事时把电话簿翻翻,同时就把凡是有电话的各教授门牌记在心上了,此后有人谈到某教授住处或电话号码,略有错误时,吉先生就能纠正,省得人对此争持。此类事,凡是吉先生所证明的,错误是不会有的,他在做诗的努力成绩并不比这些事为可观。

他能喝一杯酒,所以作诗的别名是与刘伶相近的。究竟是先喝了酒才想起做诗,还是因为做诗所以喝酒,事情是难明白了。其实刘伶他是看不起的,任什么人他尊敬他,但心中总看不起他。即英雄如拜轮,他就以拜轮放荡说大话为不然的。他期望他的名字在人人口上成为一种完全的品德,超越观念的美恶,只是非提到他不可,诗也是如此,所以他不承认自己是有虚荣心的。他的长处,应当有无数人知道,无数人作为模范,人人在他名字上所得的概念就是“不能忘”。不能忘,是比尊敬还难得到!他以为他是应当做到的,这理由则大致是他能努力了。

一个人,就是诗人,温柔敦厚是不可少的事,然而慷慨激昂也应当有,所以吉先生是诗人以外还是侠士。他有的是好心肠,这好心肠虽不大像本来脾气,但他知道应当做的事,他毫无吝色去做。譬如帮助人,力量是不够的,但一听到有人困难时,他总不吝惜同情。他常常想若是发了一笔财,有五十万或更多,那他可以做许多觉得非做不可的事。他实在想尽力使凡是他所知道的人得到快乐,在这行为中他是具有牺牲气概的。无钱的,他愿意借钱,无妻子的,他愿意为这人找到妻子,想办报的,他拿钱出来办,赔本也不责偿。可惜的是这人徒有一副好心肠,实际上,小到问他借眼镜用用,也是不行的。他心肠却的确是好的,他实实在在时时刻刻就在那里想法帮助人类,并不希望过别人特别帮助他的事。对于别人,他只希望能认识他就够了,他不像许多人那样只希望叨别人的光。不过,假若有人拿他所希望别人的认识,来与他帮助人的事实比较时,恐怕他无形中还是占了点便宜。

他相信一个人努力是应有成绩的,这证据他提出的就是他的诗名。他了解自己的诗实在比别人了解他的为多,所以许多诗别人以为极劣他自己非常满意,同时他在别人的疏忽中原谅了别人,因为他觉得别人对于他的诗并不曾努力求了解,不努力,那无从领略,怪不得做诗的人了。

因为愿意从一些近于同志的方面,得到可以使生活加深的同情,一般人常常走动的茶楼聚会,他是也间或到过的。到了那里不消说谈的是诗与文人轶事之类,兴致好时大约还免不了唱一折戏,戏的受人称赞是一定的,诗则当然有那种吃过了点心感到说话需要的人来作那据说最公正的批评。就是在这类人口中吉先生就成了济慈第二了。同志的鼓励是应当接受的,经过一番鼓励,生气顿即暴长,吉先生因此更觉努力为必需的事。他也自觉到济慈是不能企及的,然而将来,在某一时,不是仍然可能吗?用着同样的热诚,做诗赴会,结果是可以作济慈也可以作杜甫的。杜甫生活他并不打算一一经历,可是这人的诗名是足使吉先生倾倒的。倘若是,到会场去尽一些顶真切的恭维来款待,赴会比做诗还应勤快,也是吉先生看清楚的事了。

在名片上,他印的是名姓,另有诗名,笔名,以及小名,后面则印有自己诗的警句,使人见到时除了“久仰”“久违”以外还可以放胆谈诗。他对于这行为与其他行为一样,觉得这样做人是无容别人置喙的。

其三“异国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