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饭店几乎每天都是顾客满堂,里面坐着的大多是有钱人,他们个个打扮得珠光宝气,每个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
有一天,一个长得瘦瘦高高,手持一挺机关枪、蒙着脸的男人出现在饭馆的门口。他用低沉而细弱的声音说:“喂!屋里的人听着,你们举起手来。”
然而,他的声音被淹没在乐队正演奏的《第三个人》里。侍者穿梭于饭桌之间,忙着收盘送茶开瓶子,脸上堆满了笑。餐厅总管点头哈腰,请每位新到的顾客入座,这个蒙面男人感到自己面罩里的脸红了。他想:这群蠢驴,难道不见我拿着机关枪?于是,他鼓足气力又喊了一声:
“喂!全部的人听着,你们赶快举起手来!”
有几个人终于扭过头来朝他看。
“多潇洒的强盗!”有人说了一句。“真是个棒小伙子!”一位女士叫着。
他真是又气恼又吃惊。“举起手来!我已经说过了,我是来抢劫的,不是来听你们开玩笑的,再不举手,我可要开枪了!真他妈的见鬼!”
从一张桌子旁发出一声大笑:
“多可爱的劫匪!喂,劫匪,跟我们一道喝一杯吧。服务员,服务员!给这位先生拿杯香槟来!”
他被气得使劲跺脚。
“您听着,别跟我开玩笑啦,把手举起来!”
这位先生又发出一阵大笑,声音响得连几个街区之外都可以听到。
“好了,小伙子,你演得棒极了,过来休息!休息!”
“什么演戏?我是来打劫的,看来你们不但不把钱包、首饰放在桌子上,倒反而哈哈大笑,拿我当笑料。您这位先生,不认真对付此事,反而从中取乐?”
乐队奏完了《第三个人》,又开始演奏《谁害怕凶残的狼》这支进行曲。
他感觉自己想喝水,但仍高叫着:
“举起手来,喂,举起手来!”
“不,小伙子,这里不是课堂,说话不需要举手的。”
众人闻言,又是一阵大笑,有的人笑得不得不扶住桌子,笑过后,几个食客站起身,把他围了起来,手拉手翩翩起舞,仿佛一群印第安人围着白人跳舞。
他竭力振作精神,说:
“好!你们闹够了没有?你们到底举不举手?”
大家笑得前俯后仰。他们都说,这个劫贼简直是个活宝。在他周围跳舞的人越来越多。他发觉自己的情绪越发低落。
“真拿你们没办法!”他无可奈何地说道,音调里已带有少许无奈与疲惫,“把那杯香槟递给我,我渴死了。”
饭馆里的食客们个个心醉神迷,容光焕发,对刚才突发的这出戏,感到心满意足。
“这肯定是老板的主意,”有人开始猜测,“他可真是个机灵鬼,想出如此绝妙的点子!”
这个蒙面男人泄气地坐上了椅子,一口吞下了那杯香槟。他面前桌子上的花瓶、酒杯、扇子,以及搁在它们旁边的机关枪,构成了一幅有趣的静物图。
两分钟后,从饭馆外进来两个警察,他们给他戴上了手铐。他一边软绵绵地被警察们拖着,一边振振有词:“为什么抓我?我什么也没抢到啊!我和他们开玩笑呢,开玩笑你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