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职工安全教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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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养(2)

安全教育的内容极为广泛,既包含社会科学的有关内容,如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有关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又包括自然科学的相关内容,如安全工程技术、职业卫生学等知识,还包括各种生产作业的安全技能,如安全操作技能,事故的预防、预控、紧急处理、急救、自救等具体能力。

持久性

针对人们安全意识、观念、行为的反复性,为了巩固和强化职工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必须持久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另外,随着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不断增加和更新,也要求安全教育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警钟长鸣。

12.安全生产教育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经营单位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经营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文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和[2002]124号文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职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养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也有许多事故发生在煤矿等行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2005年全国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发生了化工厂爆炸和多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惨重的局面。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在国际上也造成不良影响。

分析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根据括起来主要有:

(1)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不断发生。

(3)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

(4)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

(5)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6)煤炭需求过旺,生产和运输绷得过紧,超能力开采,超负荷运输,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

(7)安全执法和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安全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查处不力。

(8)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演职,甚至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生产安全的前提是遵章守法

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首先要清楚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去严格遵守。遵章守法,是我们提高安全意识的前提条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努力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熟悉自己岗位上的操作流程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律,并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熟练相关的操作技能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不掩盖事实真相。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要规劝、批评、报告,直至坚决抵制,努力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意识。

3.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总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它明确了安全的重要地位,是我们处理安全同各项工作的关系及确定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工作重点的依据。换言之,它反映了客观实践规律的要求。所以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就是牢记血的教训,尊重科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就可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反之,如果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不讲科学,盲目蛮干,冒险作业,就会发生事故。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它是维持生产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产正常进行的最大保障,任何企业与劳动者都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谁不认识或疏忽这一点,谁就会犯大错误,扮演害人、害己、害企业的悲剧角色。

为此,每一个劳动者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这一总原则,这是对国家、社会、企业应尽的光荣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不受侵害,享受人生幸福的保证。

4.强化安全保障的四大意识

企业中的每项工作都同安全生产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承担这些工作的每个人虽然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职责不同,但都同安全生产相互联系。任何工作岗位和个人本身都有预防事故、防止伤害和被伤害的问题,都有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的问题。操作者安全意识程度的高低,在关键危急时刻对事情处置正确与否关系到人员的生死,巨额财产的存毁。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安全生产人本意识

应大力普及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加大力度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抓安全,坚持把能否做到安全生产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同时落实安全生产高奖高罚政策,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依据相关法规程序追究官员安全生产的失察责任和不作为责任。

安全生产效益意识

安全与健康是员工最大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应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效益与安全投入的关系,把安全视为员工的第一福利,企业的最大效益。

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已经比较健全,但是在普法及执法方面仍显得乏力,应当建立安全监察的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整治,对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善,不安全生产因素及事故隐患,要责令限期处理和整改,要强化对持证上岗和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的监察,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生产上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只有认识到强化安全意识与保障安全生产之间的重要性,使每个人都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尤其是操作者之间的互相帮助与监督,能够预防管理疏忽和操作失误,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危险,从整体上强化安全意识的提高。只有每位员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人人都遵守安全规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才能保障安全生产。

5.构建企业的安全文化模式

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层次理论,我们建立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其具体内容如下:

安全物质文化的建设

安全物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物态或硬件部分,主要体现在科学技术的应用方面,科学技术包括生产工艺的科学技术及安全的科学技术。具体涉及生产的工具、设备、设施、材料、燃料、仪器、物化环境,以及安全工程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手段、防火及应急手段、安全信息手段等物质条件。

安全物质文化的建设,是指通过采用先进、高效的生产工艺技术,安全性高的生产设备,灵敏、可靠的安全预警、预报和防护系统,快捷的事故应急系统,现代化的安全检验及环境监控系统,先进的人、机、环境信息管理技术,完善的标准及规程等来规范人的行为,从而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

制度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运作保障机制,是软环境态文化。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包括对于落实企业责任的、国家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自身安全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建设等方面。责任制的落实包括: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各级(车间、班级等)机构及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国家法规执行的学习、认识及落实状况。企业自身的安全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包括:各种岗位和工程的安全制度和规范,安全检查、检验制度;安全学习及培训制度;安全训练(操作、防火、自救等)制度;安全教育及宣传的制度;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劳动保护和女工保护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这些制度和标准起着规范人们安全行为的作用。

安全精神文化的建设

精神文化是包括价值观、准则、信念、意识、态度、社会知觉、土气、认识论等思想、观点、精神层次上的上层建筑,是个体和团体行为、活动的理论基础。精神文化的建设就是要建立起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念;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意识;安全维系职工的生命、健康与幸福的伦理观念;安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价值观念;安全科学与技术也是生产力的科学观念;安全系统是控制系统,生产系统是被(安全)控制系统的辩证观念。对于领导要建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认识,全面安全管理的意识;“三同时”、“五同时”的意识,安全经济保障与信息流的意识;安全责任制与事故超前预防的意识等。职工要建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遵章光荣,违章可耻的意识;珍惜生命,修养自我的意识;自律、自爱。

安全行为文化的建设

安全行为文化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动态部分。安全行为文化的建设包括领导安全行为的建设和职工及家属安全行为的建设。领导安全行为的建设是指改善领导对安全工作的关心及态度;提高领导对现场指挥的策略、方式及能力;改善领导对安全经费的决策及态度,对安全专职人员的用人及态度;在五同时方面的表现;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表现;学习安全规程、知识、管理等方面的表现;事故发生时的行动及指挥能力及表现等。职工安全行为的建设包括对职工进行三级教育、特殊教育。

日常教育、安全宣传、班组建设等使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减少职工的行为失误,改善职工工作态度等方面。职工及家属的相关行为的建设指企业要关心职工的家庭生活,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职工安心工作,减少不安全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