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橡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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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小仙女送进城堡的日子已经临近,英俊青年悲痛欲绝。他城里城外寻找武艺高强的人,想汇集起来攻打那个城堡。这一行动进行得极为秘密,因为老妖耳目甚多,稍有不慎就会败露。最后英俊青年找到了十二勇士,十二勇士刚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被一个个领到小仙女跟前,亲眼目睹了这个小姑娘是何等娇弱和美妙,于是全都下了殉难的决心。英俊青年和十二勇士感动了一位心怀嫉恨的林中母妖,她曾是城堡老妖早年抛弃的结发妻子。母妖洞悉老妖的一切隐秘和底细,这会儿就出了不少主意。她最要紧的一招是教会了小美女唱“迷魂歌”:一种独特的唱词和曲调会让老妖魂飞天外,让他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人事不省。也就是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英俊青年和他的十二勇士要彻底解决老妖和巢里的一群卫士、各种各样的男女——因为这一百多年来城堡里积累了奇怪的、不为人知的人事传统,这其中既有深不见底的冤仇和恐惧,也有令人费解的忠诚和依恋,有魔窟中特有的怪癖和禁忌。反正是要彻底扫除一个城堡里的百年老妖比想象中艰难十倍,如若不然,这一百年里早不知换了多少茬主人了。

送小美女进城堡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十二勇士全都扮成了轿夫,英俊青年则扮成了她的自家哥哥。一顶大轿由几十棵高大的白杨做成,这些白杨都是新伐的,带着青枝绿叶;轿里铺了新割下的玉米秸,上面就躺了一个香喷喷的“生人粽子”。小美女一路上都在练习刚刚学会的迷魂歌,只等大轿在城堡里一落地,老妖的腥膻气猛地浓烈起来的那一刻,开口啊啊大唱。她给打扮得怪模怪样,因为全身都被绿色的大芋头叶覆着,又被马兰草仔细地扎了,所以看上去真的像一个人形粽子。一种浓烈的花香从她身上散发出来,一路上熏得十二勇士踉踉跄跄,他们在心里不停地念叨:老天爷保佑咱快些进堡,利利落落成了事吧,只要咱用飞快的弯刀割下那老妖的头颅,那时好事也就成了。浓浓的花香引了一群蜜蜂跟在大轿子后边,赶也赶不开,就这样一路跟着进了城堡。

过了一道道大门,迈过一道道坎儿,最后的一道窄门大轿通不过,只好由小美女的哥哥背上她,让这个“生人粽子”伏在他的背上去见老妖。其余的人,就是十二勇士,都得退下。十二勇士借口等她的哥哥,盘腿坐在窄门外等候动静,无论那些侍人怎么呵斥都不退去。

这会儿时间大约到了中午,老妖正好从大床上爬起来解溲。哗哗的撒尿声像瀑布一般。英俊青年为了不让背上的人吓得昏厥,一直迎向前去,用身体遮挡着小美人的视线。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老妖的双腿,那是比大橡树还要粗的两根肉柱;接着看到的是像石碾子一样圆的腰、像一面土墙似的胸脯、像四方墓碑一样的头颅。头颅中央是一对火红的眼睛,正闪闪烁烁向这边瞥来——待瀑布消失了时,这对眼睛渐渐变成了蓝色。老妖首先被英俊青年吸引住了,倚在大床上一边蹭痒痒,一边嬉着脸看。一位上了年纪的侍者大声喝道:“还不跪了!”老妖的阳物蠕动着,让人想起一条秃尾蛇。这蛇头昂了三下,又垂下来。“好妹妹,你快唱歌啊,快给大王唱歌啊!”英俊青年不停地回头喊着,背上的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原来是她刚才一伸脖子的瞬间看见了老妖,接着就吓得人事不省了。英俊青年不得不用力颠她、拍她、喊她,直到听她在背上发出“啊”的一声——迷魂歌终于由缓到急地唱了起来。

老妖在这歌声里手舞足蹈,乐得一塌糊涂。

“好妹妹你唱啊唱啊,千万莫要停歇!”

老妖在歌声里舞动,舞动,手脚越来越笨拙迟缓,又过了三五分钟的时间,巨大的身躯轰一声倒下了。

英俊青年立刻放下背上的人,揪住她身上的一个活结儿扯了扯,全身的马兰草刷一声掉下来了,露出的赤身小美人儿光芒四射,把整个黑黢黢的妖巢都映亮了。英俊青年在老侍者的尖声大叫中迅速把小美人用布衫遮裹了,又从散乱的马兰草中找出一把锋利的小弯刀。他扑向老妖的一瞬,旁边的老侍者立刻吓死了。第一件事是要割下那个四方头颅——无论怎么砍、刺、拉、剁,那长了鳞片的粗颈就是不出一滴血,顶多是撬下几点鳞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急得一边大骂一边去踢那对硕大的睾丸,去捅他的鼻子和嘴巴。奇怪的是所有部位都像老胶皮一样又艮又韧,刀子一次次砍上去又一次次弹回来。这会儿窄门外面已是杀声震天,十二勇士与护卫打斗起来,他们一边打一边往里撤——护卫戴了闪亮的钢盔,相互碰得咣咣响,在勇士的喊杀声中接二连三倒在地上。有三四个勇士终于能够反身襄助英俊青年了,几个人一起扭住那个鳞片包裹的大头颅,先是找到大拇指粗的脉管,像割树根一样逐条切开一点,再顺着脉管游动刀子,总算割开了一寸长的小口子。一股巨大的膻腥气立刻弥漫开来,让人呕吐,所有人都惶惶掩鼻。时间眼看快到了,那对红色的眼睛又眨巴起来。几个勇士焦急中一齐把刀刃儿放在老妖颈上,英俊青年挥起大锤连连砸向刀背——四方头颅被大锤震得一颠一颠,最后硬是一点一点被凿下来,终于骨碌碌滚下了大床——与此同时老妖醒来,幸亏一个勇士上前一把抢到了头颅,在“快跑快跑”的吆喝声中猛冲了出去……无头老妖挥舞双手爬起,洒着黑血乱窜,势不可挡,一直追出了老巢,连着迈过三道石门。最后一道大门旁的一个大石狮子倒在地上,那老妖被绊了一下,急中生乱,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头颅,抓过倒地的石狮子就栽在冒血的颈子上,接着三晃两晃,轰一声倒向了石板地……

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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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橡树路怀有无尽的好奇。就像真正的奇地探险一样,开始的日子小心翼翼,耗时费力却难以走向深处,更多的只是在边缘徘徊。我发现即便在外围地区也完全是另一个天地,不仅是干净,安谧,还有其他地方怎么也想不到的一些好去处,比如茶屋,书店,服装店,糕点店。有一个糖果店让我流连忘返:店面不大,却是锃明瓦亮,里面的营业员一色女子,她们穿了洁白的工作服,头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头巾。在我眼里她们肯定是专门挑选而来的,不然的话怎么会是一色的美女?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凹眼姑娘,简直不敢多看,看得多了就会脸热心跳,手心出汗,说话磕磕巴巴。我发现那些从城堡深处走来的老老少少可真不少,他们当中的男性像我一样,一到糖果店就挪不动腿了,最后只买走一点点糖果。我明白,在这个明媚的城区里,任何一个店铺里的工作人员都要像模像样才好,因为他们要经得起挑剔,要让人看了心情愉快。不远处居住的大都是一些首长,或与首长有关的人,让他们高兴当然很重要。

我不能总是在糖果店里磨蹭,少不了也要买点糖果。当时我嘴里咯啷咯啷吮着糖果,甜得发酸。凹眼姑娘捏起一个西瓜糖给我,我在嘴里化掉了上面粘的一层砂糖又吐出来看了一下:西瓜瓣儿一片绿一片红,逼真喜人。我重新送进嘴里时,凹眼姑娘笑了。她说:“你们男的就像小孩儿一样。”

我与凹眼姑娘相熟一些之后,交谈中得知了不少关于这片城区的事情。城堡老妖的故事她当然知道,不过她说的与一般流传的稍有差异,她说老妖最后并没有死,不过是顶着石狮子跑开了,一路追着自己的“真头”跑下去,一年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转回来一圈儿。我说:“这该多么吓人哪!”她说:“吓人的事儿嘛,在这个城区里可就多了。”再问,她不愿说。我小声说:“你们平时可以随便吃糖果吧?”她立刻警觉地盯住我问:“谁说的?”我摇头:“不过这么想。”她脸色冷冷地哼一句:“可不能乱想。”

从糖果店里出来的夜晚睡不好。我在想那个凹眼姑娘,怎么也抹不去她的影子。我特别想和她恋爱。也许是自己长得特别瘦削的关系,我一度嗜爱糖果到了入迷的程度。而且我固执地认为全城所有的糖果店中,惟有橡树路的店是最好的。这种认识甚至影响了我的大半生,十多年过去,我还这样对自己的孩子说。反正那时我总是去那个店,这使店里的姑娘一见了我就发出故意的咳嗽声,还一齐去瞟凹眼姑娘。我心里发慌,但还是硬着头皮进去。凹眼姑娘却根本不在乎,照常营业说笑,显示“一把抓”的工夫——抓一把糖果放在称盘中,大多数时候竟能和顾客要买的斤数一丝不差!我常常在一旁看得入了迷,在心里称之为奇人!我想瞧她啊,不仅是美丽,而且身怀绝技——我开始在内心揣度自己与这样的人是否般配的严肃问题了。我当时深重的自卑感至今还记忆犹新。

如今看,造成这种自卑感的原因是复杂的。除了她的美丽容颜和超绝的业务技能之外,她在大名鼎鼎的橡树路工作也是问题之一。但无论怎么说,青年人求偶心切,最终仍会战胜和超越一切阻障。我们终于有了第一次约会——这样说马马虎虎,因为实际上只不过是一起在下班后走了走而已。我们从橡树路一直走到了破破乱乱的街区,走向了一条不约而同的路径。本来在风景如画的地方散散步多么好啊,可我们都不想这样,而是有些慌促地离开了那里。为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离开。天渐渐暗下来了,都不想回去吃晚饭。她一路上说的话不多,印象深刻的只有这样几句:“你的学问该有多深啊!”我听得十分清楚,那是一种钦佩的感叹,而非质疑。我谦逊了几句,夸她:“你有怎样的一只手啊!”记得她立刻把手伸到了眼前。我在微弱的路灯下看着这手——白皙娇嫩,手指长长的,让人想起一截葱白。她把手伸到我的眼前,长时间不动,惹得我真想一把抓住再不松开。她最后叹了一声,把手缩了回去。我后来为这事儿后悔得很,认为很可能是自己所犯的一个巨大错误,我将因此而耽搁美妙的恋爱进程。

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期。我因为拥有复杂的个人经历,又受过高等教育,所以说算是一个心智丰富而情感曲折的年轻人。但所有这些方面我都悄悄地掩藏起来,原因是心眼儿多的人在工作单位或任何地方,总要格外受人提防。我尽可能装作没有什么阅历的一个青年,看上去与自己单薄的身材极相谐调。其实呢,我会把一切尽收眼底。对于这座新来乍到的城市,我多少有些发蒙,有些不适应,但还不至于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说实在的,除了对橡树路怀有神秘之情,其他市区我还看不上眼呢。姑娘则是另一回事了,对她们嘛,我总是有一种神秘之感,从来都谨慎小心。与她们的任何孟浪之交、失度之情,都会引来始料不及的巨大后果,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怎么说都不过分。在我进城后的第二三年里,就发生了一些关于她们的重大事件,这些事件将长久地影响到这座城市的历史。我与凹眼姑娘的交往幸亏没有搅进这个事件太深,这是我许久以后想起来都要害怕、都要庆幸的。

总之我日夜琢磨的大多是怎样快速进入相互亲近的轨道。凹眼姑娘大大方方,她与我在一起时笑眯眯的,腮上有两个酒窝,鼻梁左侧有两个小小的雀斑。她张开嘴的时候,露出了两个不太显著的虎牙。胸脯真高。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糖果味。可能是单独接触两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因为要跨过一条刚刚掘开的小沟,我扶了她一下。结果她握住我的手一直不放。我的心跳快极了,接着一切都有了质的改变。我们扯扯拉拉地来到了一棵不大的树下,不知是她还是我的决定,我们不再往前走了,就在树下站着。如果是橡树路就好了,这儿就不行,树不仅少,而且每一棵都瘦得可怜,根本遮不住人们的视线,来往的路人都要好奇地、认真地看过来一眼。我们也就在极少的一点空隙中相互亲热着。我吻了她,感受到她口腔里有一股浓烈的糖果味,这使我想到了她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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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难以忘怀的一段经历,后来将其概括为自己的“糖果时期”。这个时期不尽是美好奇妙的甘甜的回忆,而是伴随了其他味道。比如,烟的味道。我对这种味道是相当敏感的,不论其出现在何时何地。

如果不是因为这种味道的强烈干扰,我个人的故事会有一段极端复杂的插曲,说不定我的命运也要变得格外凄惨。这样说是毫不夸张的。还好,一切都要感激自己超常的嗅觉。

我和凹眼姑娘在一起时主要是接吻。这种事让人不知疲倦。我紧紧攫住她小巧浑圆之躯,心里充满了感激。对一切都开始感激,对这座城市,对橡树路,甚至对那个恶魔的故事。接着春天来临了,我们夜里躺在刚刚萌发的草地上,冲动得不能自已。多少赞美春天的好句子,春天之奇妙真是怎么形容都不过分。春天就像美酒,容易成事也容易败事,容易让人犯下大错。那个夜晚我们躺在那儿,缠缠绵绵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然后就想干点无法控制的事儿。我们都冲动得面红耳赤,脑门上全是汗水。最后的一刻她好像有点犹豫或怎么,我记不得了。我所记得的只是自己的蛮横无理——对于一直跟随自己的强烈欲念,我简直是毫无办法——她有一阵甚至不再吻我,后来总算吻我了,一只手还要松松地提着滑脱的内裤……可就在这时,我突然从她口腔里闻到了一阵浓浓的烟草味。

我的手从她身上滑了下来。

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瞪着大眼看我。月光下这双眼睛因为生气而变得多少有些陌生,甚至是冰冷的,但也令人难忘地美丽。

“你吸烟吗?”我镇定了一下,问。

她摇头。垂着睫毛。

“那怎么回事啊?”

她一声不吭,用手梳理了一下稍乱的头发,下意识地使劲勒紧了一下腰带,吃吃笑了起来。

我对这笑声没什么好感。我是一个相对严肃的人,即便干坏事也要严肃。我瞪着她。

接下去她以少有的大方告诉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也即时揭开了橡树路神秘帷幕之一角。那个夜晚,很长时间里我只有倾听的份儿,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她说你当那是怎么一回事?那是刚刚被一个吸烟的男人亲了的缘故——而过去为了掩盖这一点,她都是在出门约会时嚼几块糖果,这一次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一方面因为做得草率,另一方面也因为对方是一个大烟鬼,他不仅吸烟,而且还闹起了洋派,吸的是一种粗粗的雪茄。“就这样,俺露了馅儿。”她嘻嘻笑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她终于露出了本相。我不吱一声地听下去,看看她还会说出什么惊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