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新常态改变中国
2557400000033

第33章 互联网金融(3)

第三,鼓励民间建立征信公司,有利于促进直接融资的发展。目前,有不少政务信息已经公开化,在网上可以查到这些违反纪律和法规的行为,应鼓励民间征信系统整理这些信息。

在中国征信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很难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好的分析。中国也缺乏财产登记制度,对出借人的资产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因而,这是制约P2P发展的很大的瓶颈。而基于电商平台的网上借贷,有其特有的征信体系来健康发展,在能够看到客户行为的平台上,自己建立独立的征信体系,那么P2P平台就能健康发展。

现在大家都在呼吁,希望央行管的信贷登记系统能够对社会开放,能够对P2P小贷公司开放。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开放了以后,因为数量众多,金额很小,成本是非常高的。而且仅仅查询借贷的金额,也不能完全控制一个人的信用风险。因此,发展信贷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一方面应该呼吁央行的信贷登记系统向社会开放,另一方面我们更要着力于建立民间的征信系统。央行已经开始在准备发放牌照,网络公司有众多的信息,有大数据处理的能力,应该利用这些信息和能力,来建立民间的征信公司,帮助金融业更健康地发展。

P2P发展道路上的三块绊脚石

郭宇航

点融网联合首席执行官、共同创始人

喧嚣后总会复归平静,浮华后必然露出本真。互联网金融在热热闹闹中过去了一年多,诸多公司浮云般飘过之后,那些出现过的平台还剩下多少?安静做事的企业依然在那里,一个个地累积客户,一轮轮地募资,一点点克服困难,一步步走向远方。

作为互联网金融最成熟的模式之一的P2P的监管,归口部门终于尘埃落定,银监会接手监管将拉开P2P行业严格规范的序幕。对一家P2P从业公司来说,如何符合监管要求,拿到合规经营的一纸“准生证”,成为其自身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人士的估计,2014年年底前出台P2P行业监管细则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也是这届政府的一贯态度和希望。然而,新生金融业态的特殊性,使行业监管面临的具体问题尤其多。普罗大众和媒体更愿意看到新力量打破垄断带来的革命性颠覆,更容易被马儿们一骑绝尘的飒爽英姿迷倒。横亘在P2P发展道路上的这几块绊脚石亟待搬走。

如何看待P2P平台中的期限错配问题

银行业的发展基石就是期限与金额的错配,即时间与空间的交换所带来的价值。可以说,没有期限错配就没有银行业。但P2P平台从理论上讲不应该有期限错配,因为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是P2P平台所不能承受之重。有些挂着P2P旗帜的平台业务规模很大,大量的24个月、36个月的借款产品,赖以支持的资金端投资周期往往只有12个月、6个月甚至3个月,这意味着源源不断的新增资金是前期固定周期投资人能获得到期投资退出的唯一保障。在目前大量投资人缺乏投资渠道、股市房市不振的前提下,这种情况似乎还能维系。一旦有风吹草动或其他投资机会的涌现,甚至P2P的竞争导致的资金争夺的白热化都可能导致大厦一夜将倾。所以,杜绝期限错配的P2P投资平台,方能还P2P投资之本来面目。

真实披露借款信息,特别是投资周期与借款真实期限的一一对应,是防范流动性风险的不二法门。“一一对应”有时候会造成投资方顾虑投资期限过长而投资不足,这就需要配套的流动性解决方案—二手债权转让机制。

与传统银行规定周期、规定收益的“双规产品”相比,P2P平台在技术允许的前提下提供二手债权转让市场不失为解决客户投资流动性的好方法。前提是,监管部门能不能脱离原来的监管思路,将P2P平台推出的二手债权转让视为客户增值服务的一部分,而不是规避监管的避风港。

P2P商业模式中点对点是否意味着单点对单点

用望文生义的方式看待P2P商业模式,比较容易简单地将借贷双方的匹配归结于甲方与乙方一对一之间的交易。诚然,保持这样的交易方式,法律关系会相当清晰,也避免了非法集资的嫌疑。判断债权成立与否,厘清权利和义务,违约后责任的追究会变得较为容易。监管层比较乐于看见这样一目了然、安全简便的商业模式。然而,P2P商业模式中最精髓的风险分散优势将荡然无存。当一个借款人需要30万元借款的时候,他的需求信息经过审核发布到互联网上,要找到一个恰巧有30万元以上闲钱的投资人,而且又能认可借款人的资质,愿意一次性借出这笔资金,概率非常低。更何况通常P2P平台同时在募资的借款人可能有成百上千个,这使得所有借贷关系完成匹配的比例及可能性呈几何倍数降低。

为什么P2P商业模式既能够完成一定金额的无抵押信用小微贷款的募集(以点融网为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笔均30多万元),又能够控制投资人的风险,保证投资人的本金相对安全?因为小额分散!按行业、地域、性别、年龄等纬度充分分散投资形成组合,将系统性的风险集中度降到最低,使得多数情况下的投资人本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以美国Lending Club公司的历史经验为参照,平均投资超过800个不同借款人的投资人,没有一个亏钱的。可见,分散投资的优势无可取代。如果一笔20万元的借款由1000个投资人每人出借200元构成,万一借款人无力偿还,每个投资人只损失200元。而以每个投资人平均账户投资金额为2万元计算,分散投资100个不同借款人,一个借款人违约,只损失1%的投资额。在P2P平台年化收益率普遍超过16%的情况下,投资人收益依然可以达到可观的15%以上。投资收益的提高、安全性、借款利率成本的降低都有赖于小额分散的理念。可以说,离开了小额分散的精髓,P2P将黯然失色,只是民间高利贷的网络版而已。

至于监管层普遍担心的拆标,性质完全不同。将一个募资金额达到1亿元的标的,拆分成10个1000万元的标的分别募集,风险集中在一个标的上,一旦违约,容易产生波及面很广的负面影响。这既违背了互联网金融小额、碎片化的初衷,也丧失了小额分散的优势,陷入了与银行的同质化竞争,而且在资金成本和大额放贷专业化程度上也很难和银行匹敌,以己之短攻彼之长,实为不智。

当然,要保持P2P这种小额分散的优势,必须跨越非法集资这个门槛。现行的《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非法集资的相关司法解释,都将面对不特定多数人募资行为视为禁区。众筹也面临同样的司法困境。可喜的是,未来《证券法》的修订很可能对小额快速融资豁免,对募资的人数限制放宽,真正方便合理、合规的融资。以立法本意和立法智慧的角度来看,对P2P商业模式的小额分散方式的支持可以保持谨慎的乐观。

征信陷阱

当前制约P2P行业有效、迅速发展的瓶颈除了政策不明,就是征信不力了。对合规的P2P平台开放央行征信接口迫在眉睫。限制银行做小额信贷的主要因素在于成本。未来具有潜力的P2P公司应该具备数据分析和信用打分的基本能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诸多数据中,央行征信报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很多P2P机构或要求借款人去央行人工进行本人查询,或被迫通过银行通道不合规地借道而行。开放央行征信接口,可以大大降低P2P平台的运营成本,更好地让利于借贷双方,而且有利于提高审贷效率,加快放贷速度。

违约信息不能进入央行征信,同时也是P2P平台违约率和逾期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的信用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同时,违约成本低也变相放任了违约者的行为。民间线下借贷和网络借贷的违约信息反向进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不仅能使借款人提高信用意识,自觉关注自己的违约可能,更能够丰富征信信息,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提供额外的信用信息,提高社会的整体信用水平。未来,如果典当、担保、小额贷款、P2P等民间借贷机构都能够贡献信用数据,中国诚信社会的建立就有望实现。

要实现上述目标,既需要政府合理引导,也需要企业付诸努力。听闻广东小贷行业因为借款客户反感进入征信系统而放弃与央行的合作,从长期来看,不得不说是短视的。只有小贷行业真正开始服务几万、几十万小微客户,单一客户的流失也不再会影响根本,客户信用习惯才能逐步建立。

P2P的前行道路上还有很多问题,但可贵的是,监管层看到了P2P模式对于传统小微放贷模式弊端的革命性意义,在行业发生诸多负面事件之后,还能够本着呵护创新、鼓励发展的态度对待P2P行业,没有采取一棒子打死的措施。不得不承认,监管思路的革新和变化是P2P行业之福。

能够坚持规范发展、立足长远的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正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未来必将在中国金融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重重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