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妍变得沉默起来,她虽然知道这件事,但她也以为,那只不过是竞争对手故意抹黑诗研集团。
却没曾想,竟然是真的。
如果是这样,央金奶奶以及哈扎梅朵等人会对来自诗研集团的她有敌意也很正常。
这也充分说明,壮户人民的确是热情好客的民族,要是在大汉族,林诗妍早就被乱棍打出去,哪里还会留她在家里做客。
本来对于得到配方,林诗妍是充满信心的,她坚信,只要努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可诗研集团做了这般伤害央金奶奶的事,让她根本没脸再去讨要配方。
女老总痛苦的揉了揉太阳穴,俏脸上露出一抹疲惫。
王大东看的有些心疼,轻轻的将女老总拉进怀里。
女老总下意识的就要反抗,却听到王大东十分真诚的声音,“别动,我帮你按摩一下。”
反正这里也只有他们两个人,就随他去吧。
王大东的按摩手法十分高明,甚至比林诗妍在美容院做的专业按摩都还要舒服百倍,很快林诗妍就进入享受的状态。
夜色如水,银月如钩,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泥土的芬芳,是大自然最美的馈赠。
等女老总睡着,王大东又按摩了一会儿,便是抱起林诗妍走进了屋里。
看着那如婴儿般睡着的林诗妍,王大东轻轻的将女老总散落在额头边的发丝拨正。
第二天一早,王大东便是被梅朵银铃般的声音吵醒。
“扎西扎西,快起来,太阳都晒屁股了。”梅朵手中拿着一个树梢,轻轻的拨弄着王大东的耳朵。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回国以后,王大东竟也慢慢的丢掉了早起的习惯。
“大懒虫,再不起床我就掀被子啦。”
面对梅朵的威胁,王大东根本不为所动,用被子蒙住脑袋,继续的睡了起来。
结果,很快他就尴尬了。
没曾想壮户的小姑娘如此的豪放。
接下来整个早上,小姑娘的脸都是红扑扑的,像是一个大苹果,可爱极了。
梅朵是个勤劳的小姑娘,做饭洗衣服,之后还要跟着哈扎去地里去做农活。
“林总,有人约我去山里打猎,你要去吗?”王大东显得有些兴奋。
自从回国后,他已经好久都没有活动筋骨了。
林诗妍摇了摇头,表示不愿意参与男人才喜欢的活动。
“那我去了。”王大东与几个弉民一起上山去了。
梅朵去做农活了,央金奶奶在替病人治病,只有卓玛,一个人悲伤的坐在园坝里。
“卓玛姐,到底是怎么回事,能跟我说说吗?”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林诗妍心存愧疚,态度也变得谦逊了许多。
“他叫阿勇,是寨子里最勇猛的男人……”看得出来,卓玛对阿勇很是情深意重,而且充满了崇拜,在说起阿勇的名字时,眼里不由自主的便是流露出了自豪的神色。
听完卓玛的讲述,林诗妍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
原来,在壮户有一个非常特别的习俗,男人在向女人求爱的时候,会去山里猎杀一头猛兽,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勇猛。
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猛兽。
弱一点的男人,就会猎杀野猪、野鹿、野牛。
强壮的男人则会选择野狼、黑熊等猛兽,只有最强的男人才会选择豹、虎、狮子等超级凶兽。
选择的猛兽越高级,越能证明自己的勇猛。
在与野兽搏斗的时候,不能使用弓箭等远程攻击武器,更不能使用陷进,必须是用匕首进行近距离肉搏。
为了证明自己是寨子里的第一猛士,阿勇猎杀的对象是一头猎豹。
然而,阿勇并没能战胜猎豹,反而成了猎豹口中的食物。
虽然在林诗妍看来,这种习俗并不科学,甚至可以说是愚蠢。
毕竟一个男人强不强大,并不在于他能不能猎杀多么厉害的野兽。
可当她听了卓玛的故事,心中竟然也浮现起了一抹期待,会不会也有哪个男人为了她愿意与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搏斗呢?
“卓玛姐,你别难过了,你会找到更好的男人的。”林诗妍握住了卓玛的手。
卓玛露出一抹悲伤,“按照壮户习俗,我的下一个男人,必须要能战胜猎豹,否则我这一辈子,也无法再嫁人了。”
林诗妍闻言微微有些发愣。
猎豹是何其凶残的动物,奔跑速度更是号称百兽之最,如果可以使用陷进弓箭,还有猎杀的可能。
可若是只用匕首,那简直与送死无疑。
就连号称第一勇的阿勇,都成了猎豹口中的食物,试问,还有哪个男人原以为了一个寡妇去冒那样的险?
死了男人不说,还有可能一辈子嫁不出去,卓玛的命运,的确是有够悲惨的。
再看自己,只不过是嫁了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罢了,比起卓玛,已经好了无数倍。
而且,那家伙虽然总是喜欢惹她生气,但有时候,却又让她着迷。
比如在民政局的那次,比如堵着门非要让她吃饭,将她霸道的举到空中……
壮户的山区非常的富饶,随处可见各种动物。
兔子,野猪,梅花鹿,应有尽有。
壮户的男儿个个都是神射手,例无虚发,很快,众人身上便是挂满了战利品。
王大东也略微的展示了一下箭法,三支箭,射中了一只野兔,一头野猪,还有一条野狐。
“扎西兄弟,你的箭法真好。”弉民们竖起了大拇指。
“强巴兄,你的箭法也很好。”王大东笑着回赞道。
“今天的猎物差不多够整个寨子吃三天了,扎西兄弟,我们回去吧。”
一行三人,准备打道回府。
突然,在前面带路的强巴停了下来。
“强巴兄,怎么了?”
强巴指了指前方,脸色十分凝重。
只见,在三人前方百米开外,一只全身布满斑点有点像猫的动物正缓慢的走着。
那并不是猫,而是一头猎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