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陆黄金运台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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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一批黄金运台】最后的净土(1)

蒋介石最后的赌注,也是最后挽救蒋介石危局的“黄金稻草”,指的就是宝岛台湾。当时社会各阶层,甚至包括共产党,都没有料到蒋刚被选上总统(1948年5月),年底前就已经开始做逃往台湾的准备了。就国共斗争而言,这一步棋蒋算先了一着。

之前,蒋介石在1946年10月21日偕夫人宋美龄访问台湾,于27日在台北发表感想说:“以台湾教育的普及,社会基础的健全,三五年之后,必可成为中国之模范省。”这虽则是官方文告,但由此足见蒋介石对台湾印象良佳。尤其是去年10月17日国民政府接管台湾时,刚刚摆脱了日本政治压迫和经济榨取的台湾民众,30万人砌成人墙夹道欢迎的场面,让他感慨良多。他注意到台湾民心可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里不仅有日本经营多年留下的独立工业体系,而且还是一块“未被中共渗透的净土”;尤其中共打游击出身,没有海空军基础,台湾海峡就可成为安全的天然屏障。因此,当大陆败局渐明时,蒋最终在西康、海南、台湾三个撤退方向中选择了台湾。

然而,就在蒋介石在台北发表感想的第二年,台湾就发生了大规模民众反抗国民政府的事件,是为“二·二八”事变。

台湾产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受重创,战后台湾农业产值只有1937年的49%,工业产值则不到33%。此外学校、商店、工厂、医院、铁路、发电厂等建设也受到战火严重破坏,加上日本政府停止台湾人储蓄金归还申请,债券成废纸,造成金融与物价秩序混乱。

国民政府在接管台湾之后大量印制钞票应付财政支出,并将台湾人赖以维生的米、布、盐、糖等民生物资运往大陆以资助国共内战,并强行征粮,造成台湾的粮食短缺、物价飞涨以及恶性通货膨胀(后来的币制改革中,竟以1元新台币兑换4万元旧台币),短短一年多,台北市零售米价就涨了400倍。台湾开始出现饥荒,途有饿殍。《人民导报》于1947年2月12日的第三版报载“高雄饥民僵毙路上令人惨不忍赌”,恒春一带的贫民吃槟榔叶果腹,各地发生抢米风潮,四处盗贼横行。这与当时的大陆毫无二致。国民政府管辖台湾的第一年,刑事案件较前一年增加了28倍。由于物资的短缺与人祸,国民政府管辖台湾的第二年(1946年),台湾的生产指数竟然不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一年(1944年)的一半,台湾的生产陷入停顿,台湾人民的生活更加困苦。而且国民政府一方面接收原属日本人的财产,将战后日本人留下的237家公私企业以及600多个单位,通通纳入由行政长官公署各处局设置的27家公司来经营;另一方面又延续日本殖民政策中的专卖制度,垄断如烟、酒、糖、樟脑等的买卖,凭借公权力排挤民营公司与民争利。同时,行政长官公署积极实施全面的统制经济措施,管制各类物资,不仅扼杀了民间工商企业界的商机,又垄断了台湾与大陆贸易的经济管道,从而造成大量民众失业。虽然时值国共内战的非常时期,政府声称严格的管制政策是为避免奸商操纵图利,但是政府官员本身却经由台湾省贸易局(与台湾省专卖局并列台湾两大统制经济机关),以官商勾结或亦官亦商的行径,私自从中牟取暴利,统制所得绝大部分纳入官员私囊,这使台湾的经济命脉遭受到近乎全面性的垄断与掠夺,导致民不聊生。许多公共建筑、学校的设备以及工厂的生产机具也被军人洗劫一空,拆卸后以低价卖往上海谋利,以致工厂因无法生产而关门,工人失业。原本期待结束殖民控制的台湾人,对国民政府延续日本的殖民治理方式压榨人民生机,非常失望和不满。

日本人投降撤出台湾后,台湾人原本认为应该有更多自治与参政的机会,但是国民政府在台湾政治方面,重要职位几乎全由外省人控制。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9个重要处会的18位正副处长中,只有1位副处长是台湾本省人(宋斐如,殁于二·二八事件);17位县市长中,仅有4名台湾本省人,且均为从重庆返台的“半山仔”,并不受台湾人欢迎。此外,同工而不同酬的待遇,以及台湾人不易谋得公家机构职务的差别待遇,更是引发台湾人不满。相较之下,反倒不如日治时期,台湾人拥有更大的自治权力。

管辖台湾的国民政府官员也有严重的官僚作风与贪污问题,例如营私舞弊,中饱私囊,把持机关任用自己人,涉足不良场所,不守纪律等常为报刊媒体所报道。驻守台湾的国民政府军队军纪败坏,乘车、吃饭不付钱,低价强买,仗势赊借,乃至偷窃、抢劫、诈欺、开枪伤人、奸污妇女,与民众之间的大小冲突不断。这也使得台湾人民越来越轻蔑与敌视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士。

统治台湾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治台政策错误,官民关系恶劣,军队纪律不良,通货膨胀与失业等问题严重,再加上掌握资源控制权的人士对台湾人民的种种歧视与打压,国民政府的种种倒行逆施,使得台湾人民深受其害,不满的情绪不断累积,最终导致庞大民怨能量的总爆发,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二·二八事变”,并从3月1日起发展成蔓延台湾全岛的反政府行为。以“台湾省专卖局台北分局”查缉员打伤贩卖私烟女贩、误杀路人事件为导火索,愤怒的民众罢工、罢市,冲击专卖局,包围警察局,数千民众集结于长官公署门口示威请愿。时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陈仪,台北警备总司令部、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等派出军警镇压,对市民开枪扫射;并申请南京国民政府紧急派兵来台镇压。形势迅速恶化、失控,最终转化为民众与政府军的武装冲突,并造成台湾民众排外情绪,一些暴徒、流氓趁机滋事,演变为打、砸、抢、强奸外省人骚乱事件。

事变最后被镇压,这场血案,国民党系的报纸以及陈仪的记者会上,都强调外省人的伤亡,如官方的《中央日报》以《台北秩序恢复,台胞伤亡数十人,监察院已电令查办》为标题,称台胞死伤不足百人,外省人则死伤超过四百。而实际上,关于事件中外省人被害的情况向无精确统计。3月5日,台北宪兵第四团团长张慕陶报告称:外省人之被袭击而伤亡者,总数在800人以上。3月6日,陈仪向蒋介石报告称:“遇外省人,不问何人,即肆殴打,不只对公教人员而已。商人亦遭波及,外省人开设之商店亦被捣毁。外省人(台北市)受伤人数约在200人左右,且有致死者。”据事后各单位向台湾警备司令部的汇报,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军队抵台之前,外省人死亡或失踪470人(公务员72人,军警130人,民众268人),受伤2131人(公务员1351人,军警397人,民众383人)合计为2601人。公家财产损失1.4亿台币,私人财产损失4.7亿台币。除殴击外省人,抢夺公私财产之外,外省妇女也成为侮辱对象。李益中记载:暴徒“见妇女则恣情凌辱,或令裸行以取笑乐”。赖泽涵等人的《研究报告》则称,“强奸事件也‘偶有所闻’。”

“二·二八”事件死伤最终人数,据事后受命巡按台湾的国防部部长白崇禧报告书,死伤人数为1860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调查为死3200人;保安司令部调查死6300人;4月11日上海《大公报》登载了台湾旅沪六团体的报告:“据报告书所载,自三月八日至十六日止,台胞被屠杀者约在一万人以上。”日本《朝日新闻》调查研究室认为死1万至数万人;美国驻台领事馆副领事乔治柯尔认为死2万多人;行政院官方调查报告则是死18000人至28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