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作家的故乡,在他们的艺术生命里尤为重要。有人说,作家的代表作品往往与作家的故乡和童年有关,对这一观点我举双手赞成。
我的代表作以《父亲进城》为主的“父亲系列小说”,既写到了故乡又写到了童年,当然还与自己的家庭有关。写与故乡有关的小说,我会觉得很顺手,心里一直涌动着一种激动,这份激动支撑着我漫长的写作过程。当然我的灵感也与故乡有关,我试图通过不同题材、不同视角去写故乡,但总是觉得写得不够,写得不透,有许多话要说,这些话如同一张网,织成了一个又一个文学命题。这些命题,犹如一座座巨大的山峰,等着我一个又一个地去攀登,就像人们的欲望,永无止境。
我的东北故乡——我之所以把故乡称为东北,而不具体到某个省份,那是因为对关内的人来说,东北是同一个地域,把东三省的人统称为东北人。我的故乡从近代史开始,发生了许多轶事,大到改朝换代,小到平民土匪生活,这些都构成文学中的故事。我一直欣赏东北人的豪情和侠义,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仗义疏财,两肋插刀,颇有几分“春秋”精神。我为这种精神激动和自豪。这是我写作小说的一个母题,由这种母题诞生出各色人等的生存状态。文学的最终是探寻最原始的那一部分,少伪饰,多真情,只有这样的作品才能打动人。
不仅如此,我的故乡和生存在那里的人们,也有着许多的陋习和劣根性的东西,这些都是不能让人忍受的。两种人自下而上在一起,就有了两种极致结果是,东北容易出两种人,一种是大英雄,还有一种就是大汉奸。我在这里说的大汉奸,并不是指多大,而是指“奸”的程度。这两种人构成了东北人生存的世界,让人又爱又恨,结果就有些复杂,于是就有了生活和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