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民俗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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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美”与“趣”——从陕南婚俗说起

陕南,地处陕西省南端边陲,毗连湖北、四川、甘肃诸省,夹于秦岭、巴山之间。历史上先后曾为秦、楚、蜀、魏占领管辖。是我国地理、气候“南北交汇”之处。其山川秀丽,物产丰富,为历代兵家争夺之地。经过历史长河的冲刷、浇灌,民族频繁迁徙,各种文化事象互为交融、发展;人民生活习俗既有南方风韵,又有北方色彩。但既不纯属“黄土文化”,又非纯系“水乡风情”;而具有其双重性和独特性。单婚嫁风俗,就显得非常丰富多彩而较为美好,情深趣浓而独具特色。

巴山女性与自由婚嫁

数千年来,我国人民一直处于封建专制、礼教制约之下。法律、社会等方面皆为封建统治者服务,人们的思想意识无不打着封建的烙印,特别是对女性的束缚,那是更为严酷。男女青年的婚嫁,必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青年的婚配不许自己选择,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我国历史留下了多少《梁祝》式的悲剧。

然而,陕南却例外。很久以来,这里的妇女思想较开放,举止大方。特别是秦、巴山区的女性更朴实,更泼辣。一般家庭,皆为“女主男从”;男人只管生产劳动、放牧狩猎,女人则主持家务,接待应酬,赶集买卖。什么“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等封建伦理,从来与这里的人们无缘。男女之间,不受“男尊女卑”和“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礼教束缚。这可能是由于:一、地域偏僻,文化落后,人们接受封建礼教的传播少。二、因人们习惯“招婿”婚俗之故,“尊重女性”已约定俗成。

长久以来,这里青年男女的婚事,或“招”或嫁,都是先由姑娘自己挑选意中人。经过“耍朋友”(即谈恋爱),建立起感情之后,再由父母“相亲”而定。包办婚姻,在陕南(特别是巴山地区)是很少见的,有这样一首民谣说:

姑娘长到十八九,

拴不住的“野马”,圈不住的“牛”;

下地上坡对山歌,

专找男娃“耍朋友”。

只要你人品端正劳力好,

那婚事就成七八九。

就是说,这里的青年男女,是通过生产劳动、赶集、上庙会、学习、对山歌等活动相互了解,产生爱情,进而谈婚。当然,也有些青年人是“红娘”的“牵线”而认识对方的。但经过往来,双方建立感情;若是情投意合,姑娘就告知父母,进行“相亲”作最后决断。“相亲”是取得父母同意。此举虽非婚姻成与败的关键,但它关系到婚后的家庭和睦与否。因此,人们把“相亲”也看成是婚姻“金链条”上不可缺少的,至关重要的一环。

陕南人“相亲”独特而有情趣。相亲方法有二:一曰“背相”,一曰“面相”。背相,就是在对方不知晓的情况下,暗暗瞧看、了解对方的人品、相貌等。如觉得可以,再通知“面相”——即公开相亲。这种相亲方式独具特色,实用性极强。“相亲”时,不举行任何仪式。既不在茶肆酒店,亦不在男方家中;而是要男娃到姑娘家中去“帮忙”。所谓“帮忙”,就是在姑娘家做手艺活或种地、收获等。这期间,女方父母就可以仔细地观察女婿。除看小伙子的体质、劳动外,还要看是否有见识,懂礼貌,知孝道等。这样的活动,要进行两三次才能决定。如果男娃是为了应付“相亲”的话,他表现出来的勤劳、孝道、礼貌、诚实等,时间一长就会暴露出虚伪的面目。女方父母若相不中,就规劝女儿给男娃送些衣物表示谢绝,此门亲事即作罢。故有这样一首山歌:

巴山妹子最大方,

唱起山歌选才郎;

就是相亲关难过,

搞不好是个白“帮忙”

若是相中了,姑娘的父母就带上女儿去男娃家“认门”;这也是双方交换意见,当面锣对面鼓敲定的订婚仪式。

这种婚姻,既属自由的、相爱的,又是严肃的、慎重的。因山区人民,长期以来主要以生产劳动为主,以劳动体质和思想本质为衡量人的标准。相亲方式,既简便、实在,又符合姑娘心愿;能达到“皆大欢喜”之目的。同时,也体现了山区人民纯朴、诚实、直爽的性格和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是山区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建国后,政府颁布了婚姻法,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婚姻制度的基础。广大地区人民,改变旧观念,树立了新的风尚——自由结婚;履行婚姻法,建立了千百万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一刀齐”。还有一些人,或因其地理环境偏僻,新事情不易接受;或因文化落后,思想愚昧;或因经济贫困,贪图财物等,仍坚持着包办儿女的婚事,造成许多不良后果。巴山地区的婚俗,是一种良俗,其社会效益是巨大的,肯定的,它有助于我国“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值得继承、发扬。

奇特而朴素的嫁妆

“嫁妆”,即给出嫁姑娘陪送的物品,我国各民族皆有陪送“嫁妆”的风俗,只是因民族、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嫁妆”也不相同。但所陪“嫁妆”,多以贵重和女儿所最喜爱之物为衡量嫁妆标准。富者,以金银首饰、锦绣褥被及高档衣物,甚者还陪送田产、房屋等为嫁妆。贫者,也要尽力为女儿置办一些衣物用品,以示父母对女儿的爱心。而陕南巴山地区,人们却以“腌菜”为必备嫁妆,颇为奇特而趣浓。

腌菜,古时叫“旨蓄”。《诗·邶风·谷风》:“我有旨蓄,可以御冬。宴尔新婚,以我(御)穷。”陕南婚俗中以腌菜为嫁妆,是否有此遗风。

陕南盛产腌菜,又以南郑县的南海、镇、红茶等巴山地区的腌菜为最有名。这种腌菜,色泽黄亮,味美醇香;咸、甜、麻、辣,品种繁多;用途广泛,遐迩闻名。凡品尝过的人,无不为之称誉叫绝。久有“开坛香十里,尝过永留味”之说。这种菜,用料讲究,制作精细。多用香菜、香椿芽、蒜薹、蒜苗、春波浪菜等揉、盘而成,伴调料后捆把入坛严封即可,故又称为“把把腌菜”。菜耐存放,久不变味。不但是人们招待宾客的佳肴和馈赠亲友的礼品,而且还作为姑娘出嫁时必备的嫁妆,故人们又称“嫁妆腌菜”。有民谣说:

别处姑娘要嫁妆,绫罗绸缎花衣裳。

巴山姑娘要嫁妆,什锦腌菜装满箱。

“嫁妆没腌菜,姑娘头难抬”。因之,这里的姑娘长到十八岁时,做母亲的就开始为女儿制作、储备“嫁妆腌菜”,菜的品种越多,姑娘出嫁时越显得荣耀。但最能显示“嫁妆”的场面,又莫过于“腌菜酒”和“腌菜茶”两项仪式了。

“腌菜酒”,是新婚之夜举行的仪式之一。它犹如其他地方新婚之夜的“闹房”,但较之文雅,趣浓。在灯火辉煌的洞房里,桌上摆满新娘的“嫁妆腌菜”,并有酒和水果。新娘新郎同坐一条板凳上,参加“闹房”的青年男女围坐一圈。主持人宣布“开始!”新郎新娘先双双向宾客行礼,并说声“请!”大伙便开始边品尝腌菜边说笑,边饮酒边歌唱;以歌唱为主,犹如“赛歌会”。但不讲形式,想说则说,愿唱则唱。有新人独唱或宾客合唱,也有宾客唱问新人唱答的。唱词有传统的民歌、情歌、盘歌,也有即兴新编的祝贺词、笑料词等。洞房里,笑语欢歌此起彼落,妙趣横生,哄笑连迭。例如:

妹子能干哥子强,情投意合结鸳鸯;

今日洞房花烛喜,明年抱个‘状元郎’。

巴山竹子节节高,歌吹笛子妹吹箫;

同吹一个幸福调,莫忘‘只生一个好’。

诸如此类的歌唱,引得大伙哄堂大笑。这样的“闹房”,既活泼热闹,又文明大方;既风趣幽默,又无低级情调。与有些地方那种“粗野”的“闹房”相比,可称得上是高雅的,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闹房”形式了。

“腌菜茶”,是在新婚第二天清早举行的仪式——茶会。此会新娘新郎不参加,由新郎的父母操办。先将“嫁妆腌菜”摆满桌子,再泡起浓浓的巴山青茶,请出亲友们围坐一起,品茶尝腌菜。这种腌菜,概不用刀切。吃时不用筷子,皆用手拿起整条菜,慢慢地撕着、嚼着、喝茶、说趣话。同时,参加者还要歌唱助兴。歌唱不拘形式,先后不论,随心开口。有祝贺美满姻缘、和睦家庭的,有赞誉新人贤惠能干的,也有风趣、幽默、诙谐取笑的。如:

妹子手巧好嫁妆,什锦腌菜喷喷香;

老汉吃了腰不疼,细娃吃了不尿床。

歌唱,内容丰富,妙语连珠,气氛热烈,乐趣无穷。此形式,特殊而有趣,它有为宾客们送行之意。因早饭后亲友们就要离去,也算是告别“赠言会”。通过相互祝贺和勉励的歌唱,道出了人们的美好愿望,增强了相互的友谊。

相传,“嫁妆腌菜”的风俗,是由一个美妙的传说故事而形成——做母亲的为使女儿到婆家不受为难,所以给做些腌菜陪嫁。当然这只是传说,不足为证。但它确实无误地反映了山区人民那善良的心愿和艰苦的生活面貌。巴山高寒地区,日照极短,长年缺乏新鲜蔬菜,人们多以红苕干、洋芋干及酱类作下饭菜。只有在暂短的夏季,才有大量的新鲜蔬菜出园。若一时吃不完,就会烂掉。所以,我们就利用它制作成腌菜,以备冬秋时用。这是山区人民在长期生活中,根据客观规律和条件,争取自身发展而创造的饮食文化——腌菜。它不但有极高的经济价值,而且是山区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至于作为“嫁妆”之用,那也是有其实用性和美好意义的。

“嫁儿招婿”之风俗

自从母系社会演变为父系社会之后,数千年来我国广大地区一直是“女从男居”。“男尊女卑”和男子才能“顶门立户”的封建观念,充斥着整个社会和人们的思想。然而,陕南却不一样:“男从女居”之风习,遍及社会各阶层。尤其秦、巴山区的古老风俗——“嫁儿招婿”,完全与前者相反。它既有原始遗风,又属一种良俗,深受陕南人民的喜爱,至今盛行不衰。

在南郑县的碑坝、南海、红茶等区,“重生女不重生男”。谁家养个女儿,就认为“老有所养”,是“大喜”;亲友们也纷纷上门道喜祝贺。无论家富家贫,家里有几个儿子,父母都喜欢像其他地方嫁女一样,把儿子一个个“起发”出去,只留女儿在家招婿养老。即使儿子“嫁”不出去,也要尽早为女儿把婿招进门来。有首民歌说:

巴山风,吹得怪,妹子要比男娃爱;

亲生儿子嫁出去,留得幺妹招郎来。

据说,这“嫁儿招婿”的风俗,是来自一个趣味深长的民间传说——《皇帝上门汉》。

相传,大明朝的建文皇帝朱允,登基不久就被他叔父朱棣(明成祖)赶下了台。他在厮杀声中,混在乱军里逃出了金陵(今南京)。一日,因长途跋涉的劳累和饥饿,昏倒在白玉山(今陕西省南郑县白玉乡),被山民向氏父女所救。这向老汉有三个儿子,皆忤逆不孝,各立小灶,不赡养年迈的父母,向老汉便把朱允招了上门女婿。这个逃亡皇帝,倒算得识时务之“俊杰”,审时度势,能伸能屈。他感激救命之恩,非常孝敬父母,体贴妻子。向氏父女喜不胜喜,逢人就夸女婿。山民及亲友们羡慕不已,赞不绝口。后来,竟有几位大臣找来,说愿保朱允重夺皇位,但被朱允拒绝了。人们知道了这个“上门女婿”原来还是个皇帝,那更使人人惊喜赞叹,处处议论传为佳话。这特大“新闻”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就传遍了千里巴山。人们由羡慕转而争相仿效,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招婿嫁儿”的独特风俗。

“嫁儿招婿”,既不讲“门当户对”,又不要“彩礼”;只要双方情意相投,品德好又能勤恳劳动和忠厚待人就可成亲的婚俗,在今天仍有其广泛的积极意义。当然,它不能与我们提倡的“结婚女的可以到男家,男的也可以进女家”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勤俭办婚事”等相提并论。因它毕竟是数千年来山区贫困、落后和其他基因的产物,带有一定的原始性。我们应去其糟粕,发扬精华为社会主义“双文明”建设服务。

“孝”字的有趣运用

古人说:“人伦之道孝为先”。自古以来,我们华夏民族把孝敬、赡养年老的父母,视为做人之根本。无论其家富家贫,社会地位高低,也不管其官至极品或名闻四海,只要是对父母不孝敬,就会受到千人指万人骂,身负忤逆之罪,为社会所唾弃。当然,这个“孝”字不是指封建礼教中女子的“三从四德”,男子的“三纲五常”惟命是从的愚孝。而是在“忠于国家,利于人民”的前提下尽人子之孝。即做儿子的:对待父母要尊其教诲,敬其人格。在父母年老时,要责无旁贷地赡养和爱护——生养死葬。这个“孝”,是人与其他动物最主要的区别之一,也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在今天社会主义“双文明”建设时期,更须继承、弘扬。

汉中人对“尊老爱幼”和孝敬父母,更是约定俗成,处处皆能见到。单在婚嫁喜事中,就有许多体现孝敬父母的仪式。这些婚嫁仪式,不但有益于引导和教育青年人尊敬、孝顺父母,而且,饶有风趣地增强了婚嫁喜事的热烈气氛和喜庆色彩。例如:“婚前离娘酒”,就是一个具有深刻的教益的仪式。

这是姑娘出嫁前夕,举行和娘亲告别的一种仪式。在婚嫁头一天下午,即要结婚的男娃带上酒、肉、糕点之类的食品,到女方家去拜谢娘亲,群众称为“送离娘酒”。这风俗,在汉中的巴山地区尤为盛行。此酒宴,专要即将结婚的青年男女双双进厨,亲手烹饪(不让母亲进厨房,只坐在火塘边上饮茶休息),方显敬娘之诚意。晚上,当酒菜备齐,结婚者双双请娘亲上坐,然后再请父亲和亲友陪坐。先给娘亲行礼(过去叩头,现在鞠躬),然后再给娘轮番敬酒,并唱《感恩歌》:“雨纷纷,泪纷纷哟,手捧美酒敬娘亲哎;娘养孩儿一尺三,受尽苦痛与艰辛,儿难报答养育恩哟哎!”用朴素而动感的语词和音调缠绵、情真意切的歌唱,表达儿女将要离开生养自己的娘亲,吐诉感激、离别之情。

继之,还要给娘奉菜,送奉菜肴时唱:“乌鸦反哺为孝禽哟,羊羔跪乳谢娘亲哎;禽兽都有行孝意,孩儿怎敢忘母恩,请娘放宽心。”用比喻来安慰母亲,让母亲不要为离开女儿伤心。并说明女儿和女婿的心情:永远不会忘记孝敬和赡养父母的责任。同时,在座的无论是客、主,也要唱一些劝慰母亲、勉励女儿女婿要勤劳、和睦和孝敬公婆的歌。这种相互安慰、勉励和表达心情的歌唱,像山区人家里的“火塘”,温暖着在坐所有人的心。这不仅是一种礼节性仪式,而且是连接、加深母女、岳婿之间感情的交融会合。其效果显著,含义深远。

其次,类似“离娘酒”仪式的,如姑娘“哭嫁”,新婚后第二天早上新媳妇给公婆“奉汤”,以及“认亲”、“拜长辈”、“启帚”等仪式,无不充满“尊老”和“孝敬父母”之意。这些仪式,皆贯穿着一个“孝”字,寓教益于娱乐之中,起着潜移默化之功。诚然,这些民间风俗是旧社会的产物,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封建意识和色彩。但它包含着许多有益于“安定团结”、“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和睦家庭”等方面的积极因素。我们应淘筛其劣,发挥其优,为振兴中华民族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