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思路归结为策略,就是——自己充当一个“大慈善家”,遵守合作协议,并容忍其他人作弊。当然,这一策略的前提是自己具有了担当“大慈善家”的资格,也就是说自己在博弈过程中处在了智猪博弈中的“大猪”的位置上。如果事实正好相反,自己处于了“小猪”的位置上,此时最好的策略选择就是等待对方去做这个“大慈善家”,自己乖乖地做“小猪”,搭个便车即可。
比如,在一个股份公司中,按理说应该是所有股东共同承担监督经理的责任,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只有公司的大股东挑起了监理经理的重任。这是因为监督经理的工作是一项劳神又费力的“苦差事”,不但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很多的时间去搜集信息,还要对收集来的方方面面的信息进行分析总结。一句话,“监督成本”是很高的。而大小股东从监督中获得的收益大小并不一样:在监督成本都一样的情况下,大股东从监督中所获得的收益明显要大于小股东。
举例来说,甲向某股份公司投资了一个亿,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乙买了这家公司100手股票,为这家公司的小股东。公司运营状况较好盈利了,大小股东参与分红是无可厚非的,但利益关切程度却相差甚远。若公司运营得好,甲作为大股东,可分得1千万元的红利,而乙只持有公司的屈屈几张股票,只可以分到1万元的红利。
增加1万元收入固然是好事,但如果这1万元的取得需要乙花费远远超过1万元的代价去密切监督经理们的工作才能实现,那么乙作为经济理性人,就没有多少动力去做这件明摆着就是亏本的生意。而大股东就不一样了,哪怕花费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代价雇人监督经理的工作,对他来说也是值得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的监督成本可换来1千万元的红利收入,近百倍的差额可落入囊中,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大股东明确无误地知道小股东不会去花费精力监督经理人员,而会搭便车,坐享其监督成果,但是大股东选择监督经理的责任、独自承担监督成本却是在小股东占优选择(不去监督经理人员)的前提下必须选择的最优策略。
所以,在大小股东是否监督经理工作的这局博弈中,大股东因为利益攸关,必然会独自担当起监督经理的责任。他们充当了打破这个困境的“大慈善家”,自掏腰包承担监理经理的工作,而小股东则按兵不动、坐享大股东密切监督经理的工作而带来的收益。
诚信的收益
波特是一个因入室抢劫罪而被判了10年刑期的劳改犯。在服刑期间,波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严格遵守法律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并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各方面都表现良好。
有一次,在外出修路的过程中,波特在路边捡到了一个装有1000元钱的钱包,他不假思索地将钱交给了狱警。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狱警给予波特的不是一番发自内心的表扬,而是一句充满着轻蔑意味的嘲笑话:“你别来这一套,用自己的钱变着花样地贿赂我,想换得一份我出具的减刑证明吧。你们这号人就是不老实。”
波特万念俱灰,那颗想要改过自新的诚心被击得七零八落,“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相信我了。我何必要自找没趣呢。”哈波特开始有了自暴自弃的念头。当天晚上,波特就越狱了。
在流窜逃亡的途中,心灰意冷的哈波特大肆抢劫钱财,准备外逃。在抢得足够多的钱财之后,波特搭上了开往边境的火车。
搭乘这趟火车的乘客很多,波特被人流挤在了厕所旁边。就在这时,一位十分年轻漂亮的姑娘走进厕所,关门时发现门锁坏了。
她走出来,轻声地对站在厕所旁边的波特说:“先生,您能为我把门吗?”
波特愣住了,看着姑娘那纯洁无邪的充满渴盼的眼神,他点了点头。姑娘冲他微微一笑,红着脸进了厕所。很久没有人这样信任他,把他当作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了。那一刻,波特像一个忠诚的卫士一样,严严地守着厕所门。
也是在那一刹那间,波特突然改变了主意。因为一个人的信任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用的人,他不能辜负一个人的信任。等火车在下一站靠站时,波特从容地走下火车,到车站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信任是一种弥足珍贵的东西,没有人能够用金钱买得到,也没有人可用利诱和武力争取得到。它来自于一个人的灵魂深处,是一眼活在灵魂里的清泉。它可以拯救灵魂,滋养灵魂,让心灵充满纯洁和自信。
一天早上,琼斯刚打开自家小卖部的窗口,把公用电话摆到柜台上,就有一位女士过来打电话。当她结束通话,放下话筒时,琼斯看了一下计时器,告知对方要收费3元。
那位女士从精美的手提包里掏出一张百元面值的钞票递过来,因为刚开始一天的营业,琼斯手里没备那么多要找的钱,无法给她找钱。琼斯说:“手头的零钱不够找,等您什么时候有零钱再送过来吧。”
女士脸上现出惊讶的神色,问道:“您认识我吗?”
琼斯放下手中的活,抬头看她一眼,说:“我不认识您,可我信任您。”
女士笑笑,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大概半个小时之后,那位女士气喘吁吁地再次来到了琼斯的小卖部门前,把3元钱电话费交给了琼斯。她说:“为了换开这100块钱,我特意去了一趟百米之外的蔬菜市场,又特意赶回来送电话费的。”
琼斯接过电话费,略带点歉意地说:“怪麻烦您的,不送也没关系的。”
女士说:“我不是本地人,是出差到这里办事的。我要是没给电话费走了,您就无法找到我了。可我一定要回来,能被他人无条件地信任不容易,我要珍惜。”
社会上的各个活动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所在,如果你我都像囚徒困境中的两个嫌疑犯一样互相猜疑、互不信任,遇事宁可“玉石俱焚”也要斤斤计较的话,就只能共吞苦果了。尤其是企业,它的生存与发展涉及方方面面,这就需要企业与合作者之间有足够的了解与信任,否则,当合作遇到“两难”时,如果任何一方运用囚徒思维“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或不让对方“获得最大效益”进行抉择,就只会出现“双输”的最坏结果了。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才是企业与合作者之间依附关系的最佳境界。
别人信任我们,我们也因此尊重自己,人们自然会更加纯洁和高尚了,社会也就更加和谐有序了。愿你我多一份信任!
教授的“圈套”
“选A还是选B”的问题不仅让富有实战经验的商人们苦恼不堪,它也同样折磨着商学院的“天之骄子”们。一位教授让自己班上的27名学生进行了一个游戏,这个游戏把所有学生都带入了“囚徒困境”中。
游戏规则如下:假设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家企业的老板,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作为企业“头头”的他们必须在两个备选的改革方案中做出选择:A策略代表生产高质量的商品来维持较高价格;B策略代表生产假货以通过别人所失来换取自己所得。
还规定,若学生选择A可得到2元的奖励,选择B可得到2.15元的奖励,但选择A将产生总体收益:1个学生选择A,总体收益为2元;2个学生选择A,总体收益是4(2×2=4)元,依此类推……选择B则无总体收益可言。同时,选择A的学生所产生的总体收益额将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学生(包括选择B的学生)。
这是教授事先设计好的一个博弈,确保每个选择B的学生总比选择A的学生多得0.15元。这个假定也有现实意义,因为生产假货所付出的成本总比生产高质量的商品要低,反过来,其利润当然要高。
但是,选择B的人数越多,就意味着选择A的人数越少,则他们的总收益就会越少。总体收益越少,分到每个人手中的收益就越少。这个假设也有道理:随着市场上充斥着的假货的增多,消费者便会逐步地认清它们的面目,就会理性地不再购买它们,这就直接导致了假货生产者利润的减少(游戏中指选择B的学生)。并且,市场上出现的假货太多,市场秩序就会混乱,该产品的信誉就会降低,这也直接降低了高质量产品生产者的利益(游戏中指选择A的学生)。
假设27名学生都选择A,那么他们每人各得2元,且总体收益是54(2×27=54)元,将54元平均分配给27个学生,也是每人2(54÷27=2)元,则每个学生最后的实际所得为4(2+2=4)元。假设有1个学生有了自私自利的打算,偷偷改变主意,选择B,那么,选择A的学生就有26名,总体收益是52(2×26=52)元。将52元平均分配给全班27个学生,每人各分得1.9(52÷27≈1.9)元。则选择A的学生最后的实际所得为3.9(2+1.9=3.9)元,比原来少得0.1元;而选择B的那个学生最后可得4.05(2.15+1.9=4.05)元,比原来多了0.05元。
假设有2个学生改变主意,改选B,则有25名学生选择A,总体收益是50(2×25=50)元。将50元平均分配给27个学生,每人可分得1.85(50÷27≈1.85)元,则选择A的25名学生最后每人各得3.85(2+1.85=3.85)元;而选择B的那2个学生最后每人各得4(2.15+1.85=4)元。
假设有3个学生改选B,那么,选择A的学生就有24名,总体收益是48(2×24=48)元。48元平均分配给全班27个学生,每人可分得1.78(48÷27≈1.78)元。则选择A的学生每人各得3.78(2+1.78=3.78)元;而选择B的3个学生每人各得3.93(2.15+1.78=3.93)元。
……
假设全班27个学生一致选择自私的策略,尽可能使自己的收益达到最大,统统选择B,则总体收益是0元,最后每个学生各得2.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