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人意决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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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戒欺

晚清时期创办的杭州胡庆余堂之所以声名卓著,就在于它遵循“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的商业道德。该堂的营业厅内挂有两块巨匾,一块朝着顾客,上书“真不二价”四字,另一块面对柜台,上有创办人胡雪岩亲笔手书“戒欺”二字,旁边还有几行小字:“凡百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余存心济世,誓不以劣品弋取厚利,惟愿诸君心余之心,采办务真,修制务精,不至欺予以欺世人,是则造福冥冥,谓诸君之善为余谋也可,谓诸君之善自为谋亦可。光绪四年四月雪记主人跋。”这两块匾额既充分表明了胡庆余堂的经营宗旨,又给顾客以诚实可信的印象。时间一长,胡庆余堂的这两块招牌便成为货真价实的代号,深受广大客户的信赖。

这篇匾文,肯定流芳百世,也应该流芳百世。

首先断言经商不能“欺”人。

接着强调经营药业尤其不能“欺”人。

这是胡雪岩的观点。

接下来,他要求全体员工接受他的观点,不要因为“欺”他而“欺”了顾客,从而达不到“济世”的目的。

由此看出,一代红顶商人胡雪岩是把诚信与不欺作为经商成功的不二法门了。他立下“戒欺匾”,对店员谆谆告诫,让他们做事的时候要凭良心,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眼睛。胡庆余堂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以此为准则。

这块匾额体现了胡雪岩在创办胡庆余堂时的经营宗旨,给顾客留下了诚实可信的印象。正是抱定这一原则,经过多年发展,胡庆余堂的“余”字招牌成为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代号,深受人们的信赖。

特别是在当时的各种法律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胡雪岩能旗帜鲜明地提出戒欺主张,当属不易。胡雪岩生活的时代,中国社会正处于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开始向以大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转变。商品经济的萌芽和发展使当时中国社会的伦理观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竞争意识日渐加强。有利于冲破传统封建思想的禁锢,改变人们心中“轻商”的思想;但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建立的人性基础就是一个“私”字,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逐利拜金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冲击了中国的道德传统。出现一股影响近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逆流,一些惟利是图的商人偷工减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然而,胡雪岩在经营中本着一个信条:“凡贸易均不得欺”,就是说交易不能以欺诈为手段。

那个时期,不仅商品掺假,连做的广告也真伪难辨。当时店铺在报章上做的广告多以他人赞美的信函为主,那些信函配以发函人的姓名、地址。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这其实是甲地店铺自拟信函连同邮票寄往乙地,托人书写后再寄回来。还有的药店挂起歌功颂德的牌匾,什么“济世为怀”等,题者大都是达官贵人,其实这些人根本就未曾用过药店的药,只不过是药店老板自己或托人用钱换来的,不明究竟的人还真以为是药店好呢。

胡雪岩的“戒欺”主张代表了当时一部分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商人对整肃假冒伪劣现象、确立商品经济伦理规范的呼声,具有扶正祛邪的现实作用。从这一点看,胡雪岩为胡庆余堂设立的经营宗旨是有目光、有远见的,在当时有标向的作用。

胡雪岩深知,靠投机欺诈只能获取眼前的蝇头小利。但却会毁掉辛苦得来的信誉;抓好质量,诚实经营才能创出牌子,钱财才会滚滚而来。

真正要做到不“欺”人,其实很困难。容易的事,大家都能做。偌大个中国,就那么几家老字号,说明了什么?

答案很明确:他们都克服过常人根本没法克服的困难。

在制药方面,胡庆余堂首先严把进货关。胡雪岩以官场为靠山,并利用自己钱庄、银号、当铺遍及全国的网络优势,向药农隔年贷款,使药农们资金周转灵活,心甘情愿把好药材买给胡庆余堂。同时,胡雪岩还派出大批熟悉药材的专门人员直接奔赴产药区,设立专门机构,就地收取质量上乘的药材。

在经营方面为讲求药品质量,在店中专设金锅、银铲等炼药器具,客人来买药时,如果对药材的真假有怀疑,店员就会将药品的炼制过程给他演示一遍,以消除客人的疑虑。

躲在屋子里配制成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更不能弄虚作假。

外人虽然看不见,老天爷盯着你呢!

胡雪岩作为一个有眼光、有谋略的经营者深谙此道。胡庆余堂“戒欺”这一店规世代相传,成为“传世秘方”。一百多年来,胡庆余堂真正做到了童叟无欺、货真价实,这些为胡庆余堂带来了至上的信誉,也带来了滚滚的财富。

很久以来,中国人把游走全国各地做生意的商人称为行商,这些行商做生意有两条铁打的规矩,一个是诚信,一个是不欺,就是不欺骗别人的意思。中国商人把诚信与不欺称作天道,认为这是商人最重要的品行之一。中国近代第一巨富樊现为后人留下了这样一段话:“谁说天道不可信,我南至江淮北至汴京,走南闯北,也曾遭遇过盗贼,也曾重病缠身,却从未有过一丝担心与忧愁,因为我知道上天了解我做生意时讲究诚信不欺骗他人。做生意时有人盘算如何骗我,我却以不欺待之,所以我的财富总在与日俱增,而整天只想骗别人的商人却是每况日下。”

“诚”是儒家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先贤名儒无不以“诚笃”、“诚意”、“至诚”、“存诚”等道德说教来教化百姓。深受儒风熏染的徽商大多以“诚”为其立身行事的指南,主张在经营活动中“以诚待人”,摒弃一切奸商惯用的“智”、“巧”、“机”、“诈”之类的聚财手段,深知只有诚实不欺,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正如安徽歙县商人许宪所说“惟诚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三)。意思是说,只有以诚待人,人家才会信服于你,经常与你打交道,否则,终会对你敬而远之。

还有清代安徽婺源商人朱文炽,为人憨厚刚直,在珠江流域经营茶叶贸易时,每当出售的新茶过期后,他总是不听他人的劝阻,在与人交易的契约上一律注明“陈茶”二字,以示不欺。他行商20余年,虽因此亏蚀本银数万两,但却无怨无悔。又如黟县商人胡荣命在江西吴城镇经商50多年,童叟不欺,名声大著。晚年,胡氏罢业还乡,有人要以重金租赁其店肆名称,胡氏坚决拒绝这一要求,并说:“你如果是诚实经商,又何必借我的店名。”这表明胡氏积几十年的经商经验,感悟到要创出金字招牌,非以诚待人不可;如果待人不诚,极尽欺诈之能事,即使借用别人的招牌也是无济于事。

徽商讲究童叟不欺,市不二价。如歙县商人吴南坡在行商过程中,因遵循“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欺”的原则,赢得了顾客的信任,生意极为兴隆,四方民众争购其货,从不挑剔货物的“精恶长短”(《古歙岩镇吴氏族谱·吴南坡公行状》)。

所以,胡雪岩告戒后人:“惟不欺二字,可终身行之。”现代商人应该切记。

生意经:童叟无欺,能够给别人公平、公正的印象,让别人觉得跟你打交道也好,做生意也好,都靠得住,有诚信可言。无论长幼,一视同仁,就会招得宾朋满堂,店大欺客只会赶走你的老主顾,到头来落得个门可罗雀。只有坚守“不欺”两个字,一辈子照此去做,定将会受用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