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陈氏成为清代“宦阀”,主要因于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时,活跃于政治舞台,并且善用时机结纳权贵。今就陈氏及其姻亲任官于内阁、军机处及六部督抚者。
第一,在顺治朝任官者,如陈之遴、佟国器、吕宫等人,身居要员的时间相当短,几乎不到十年。第二,在康熙前期(五至二十七年)和后期(三十三至六十一年),陈氏和姻亲们在朝中人数多,但受党争影响,人事更迭特别显著。第三,自雍正即位后至乾隆年间,政局较平稳,陈氏及其姻亲任官者多,在职期间长。然而乾隆后期和糰主政,形成新的政治势力,使得以江浙为主的陈氏姻亲丧失政治地盘。以下分别列举若干政治事件,说明陈氏及其姻亲在清代前期所扮演的政治角色。
(一)陈之遴结党案
清朝入关后,多尔衮以摄政王的名义执掌朝政,一方面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又罢诸王兼理部务,以各部事务由尚书掌管而听命于摄政王;另一方面又笼络汉人为官,广泛招徕明朝官吏,告示曰:“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其避贼回籍,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原本在明朝党争中谄事魏忠贤的冯铨,及依附东林党的陈名夏、陈之遴等都深受多尔衮的器重,安排在内院和六部等机构中任职。
陈名夏和陈之遴原属复社成员,顺治二年相继投诚清朝,又举荐复社重要人物——江南贤良之士吴伟业任国子监祭酒,后来陈之遴的第三子容永娶了吴伟业之仲女为妻,结成儿女亲家,陈之遴共有五个儿子和三位女儿,婚嫁对象皆江浙望族。
清初政局相当不稳,纵然政治上结党营亲亦难巩固其政治势力。尤其是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多尔衮去世,满洲权贵济尔哈朗及鳌拜之势力抬头,对多尔衮所重用的汉人严加整饬。首先,在顺治八年(1651)御史张煊弹劾大学士陈名夏结党营私,语涉及之遴,以鞫讯不实免议。
十一年(1654)大学士宁完我弹劾陈名夏曾说:“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又列举结党奸宄事迹,致使陈名夏被绞。在这同时御史王秉乾等人交章弹劾吕宫“素依罪相陈名夏声势,揽事招摇”。四月陈之遴回奏揭帖云:“奉圣旨这回奏知道了,同姓通宗系陋习,念事属已经,姑不追论。”又云:“奉圣旨陈之遴、吕宫与陈名夏结党事情已有旨了。”以上说明顺治皇帝已知陈名夏与陈之遴联宗,又与吕宫结党,但特别宽宥后两者,依旧让他们在弘文院担任大学士。
顺治十三年(1656)皇帝谕大臣曰:
朕非不知之遴等而用之,即若辈朋党之行,朕亦深悉……朕观宋明亡国,悉由朋党,其时学者,以程颐、苏轼为圣贤,程颐、苏轼非党,则蜀洛之名,何自而生?嗣后各树门户,相倾相轧,宋之亡实兆于此。学者虽明知之,而不敢置议,可不为大戒欤?
陈之遴被冠上“朋党”之罪名,自然难逃群臣弹劾。左副都御史魏裔介率先直纠陈之遴心术不端。广东道监察御史焦毓瑞接着弹劾:“礼部尚书胡世安,受大学士陈之遴嘱托,滥举之遴同乡安肃知县沈令式堪任知府,徇私背公,法应连坐。”沈令式不只是陈之遴的同乡,还有姻亲关系,沈女嫁予陈之遴从侄陈谦。
陈之遴被弹劾后,以原官发往辽阳居住,是年(十三年)冬顺治皇帝令其回京入旗。十五年(1658)陈之遴又以贿结内监吴良辅,鞫讯得实,革职流徙尚阳堡。在这以前,皇帝曾就陈名夏结党事告谕诸臣曰:“黜龚鼎孳时,其党曾有一人出而救之?或分受其过者乎?且多有因而下石者,是名为朋党而徒受党之害也。”此话用来形容陈之遴的遭遇,尤其允恰,既无亲朋说情,且家产遭族人瓜分。唯独姻亲吴伟业写下六首《赠辽左故人》之感怀诗。其一为:
诏书切责罢三公,千里驱车向大东。曾募流移耕塞下,岂迁豪杰实关中。桑麻亭障行人断,松杏山河战骨空。此去累臣闻鬼哭,可无杯酒酹西风。
陈之遴的母亲吴氏,及之遴的兄弟、家人等同行尚阳堡,家产受籍没,原本拥有的苏州拙政园,亦为驻防将军夺得。陈之遴的继室徐灿,是清初有名的女诗人,吴梅村在《咏拙政园山茶花》一诗中,叙述徐灿的心境:
花开连理古来少,并蒂同心不相保。名花珍异惜如珠,满地飘残胡不扫。杨柳丝丝二月天,玉门关外无芳草。纵费东君着意吹,忍经摧折春光老。看花不语泪沾衣,惆怅花间燕子飞。折取一枝还供佛,征人消息几时归。
顺治十七年(1660),原任浙江巡抚佟国器以陈之遴母吴氏年老,引律求免,皇帝敕部提解吴氏及家口来京发远。佟国器与陈之遴的关系是:其子佟世南娶之遴堂兄之逻四女。佟氏为清初名满天下之旗人,封公四人、国舅二人、伯三人、额驸二人,其他文武官员数十百人。因此佟氏给予陈家的协助似乎不仅限于请求皇帝释回陈之遴的家人,往后在政坛上似也有一番援引。
(二)郭琇弹劾案
郭琇是康熙朝的名臣,曾先后弹劾过大学士明珠及其党羽高士奇、王鸿绪、何楷、陈元龙、徐乾学等人,史称郭琇“抨击权相,有直臣之风,震霆一鸣,佥壬解体”。康熙二十八年(1689)郭琇为左都御史,弹劾高士奇等人,奏疏云:
高士奇出身微贱,其始也徒步来京觅馆为生,皇上因其字学颇工,不拘资格,擢补翰林,令入南书房供奉……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门户,结王鸿绪为死党,科臣何楷为义弟兄,翰林陈元龙为叔侄,鸿绪胞兄顼龄为子女姻亲,俱寄以心腹,在外招揽……王鸿绪、陈元龙鼎甲出身,亦俨然士林之翘楚者,竟不以为辱,苟图富贵,伤败名教,岂不玷朝班而羞当世士哉?
王鸿绪与陈元龙分别于康熙十二年(1673)和二十四年(1685)以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郭琇弹劾时,陈元龙只担任起居注官三年,何以介入此案?
在此,首先讨论陈元龙的家世。陈元龙的父亲之以乡绅地主的身份,与江浙士族结亲。陈元龙的岳父宋德宜曾是复社一员,进入官场后亦交结势要,其子女皆以名门望族为婚嫁对象,全祖望称宋德宜善择婿,超过宋代的晏殊。据徐乾学《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加一级宋文恪公德宜行状》记载:
(宋德宜)女十人,一嫁日讲官起居注翰林院编修顾藻,一嫁日讲起居注翰林院侍读王掞,一嫁州同知金相戊,一嫁壬戌榜进士顾用霖,一嫁日讲官起居注翰林院编修陈元龙,一嫁辛酉科举人朱之敦,一嫁翰林院编修李孚青,一许配国子监生钱联,一许配裘岱生,一许配缪沅。
宋德宜诸女婿任职翰林院编修官,大约是他任内阁大学士时,或许由宋德宜的提携,诸婿在政坛上颇具声望。
再者,高士奇与陈元龙以叔侄相称,而陈元龙辩称:“臣宗本出自高,谱牒炳然。若果臣交结士奇,何以士奇反称臣为叔?”政治上结党联宗无非为了扩张势力,若是再进一步追究,陈之遴在顺治朝时曾与陈名夏联宗。在康熙朝陈元龙又说本高姓,与高士奇叔侄相称。况且高士奇并非浙江世家大族出身,其父客居河南省固安县时,生士奇于寓中。高士奇以国学生就试京闱不利,卖文自给,新岁为人作春帖子,自为句书之,偶为圣祖所见,立召对。高士奇出身贫贱,岂有十数代之谱牒相应?不过经由陈元龙的辩解,康熙皇帝又复其官职。
郭琇弹劾案中也提到高士奇与王顼龄结亲一事,事实上高士奇与王鸿绪、徐乾学都有姻亲关系,可由徐乾学的家谱看出当时世族的婚姻圈。
徐氏与海宁陈氏、华亭王氏、武进庄氏、长洲宋氏、山东戴氏、四川冯氏、宛平王氏等都有通婚记录。以上的家族也同时为陈氏姻亲,又因陈氏族人多,婚姻圈较徐氏更广,和那些全国性的士绅家族通婚次数也较多。
郭琇提出弹劾案前,陈氏姻亲居内阁学士者除宋德宜外,还有王熙、徐乾学。任六部的官员有王鸿绪、杨雍建、严我斯、劳之辨等人,这些人大都依附明珠,故郭琇弹劾明珠及其党人植党营私,招摇撞骗事,康熙皇帝谕:“高士奇着休致回籍。本内所有官员俱着休致回籍。”高士奇、王鸿绪、徐乾学、陈元龙返乡后,另有其他姻亲留在京师为日后之援引。康熙三十三年(1694)皇帝下令大学士于翰林官员内奏举长于文章,学问超卓者,大学士王熙、张玉书等荐王鸿绪与徐乾学、高士奇,并召来京师修明史。王、张俱为徐乾学等人姻亲,郭琇弹劾徐乾学等人结党贪贿证据确凿,为何康熙皇帝复起用之?其理由有四:第一,郭琇弹劾的主要人物是明珠,既然明珠不复柄用,诸汉人如群龙失首,其势力不足以危害到统治者。第二,康熙本身对诸臣贪污之事实,并不在意。昭槤盛赞康熙宽大优容的统治为:
又枉法诸臣,苟可宥者必宽纵之。如明相虽贪擅,上念其筹画三逆之功,时加警策,终未置之极典。徐健庵乾学昆仲与高江村(士奇)比昵,时有“九天供赋归东海,万国金珠献澹人”之谣,上知之,惟夺其官而已。尝谕近臣曰:“诸臣为秀才,皆徒步布素,一朝得位,便高轩驷马,八驺拥护,皆何所来赀?可细究乎?”
第三,康熙提倡程朱理学,崇奉程朱的徐乾学、熊赐履等人都受到眷遇宠任。第四,徐乾学等人不但是巍科进士,而且才情横溢,精通诗词书画,在康熙起居注上常记载皇帝与诸臣论书法,陈元龙当起居注官时,曾与其岳父宋德宜在皇帝面前书唐诗一首。后来康熙在五十二年(1713)怒汉人结党时骂“宋骏业以能画,在内廷行走,乃一险人专事结党,所行无耻,学问亦不济”,可见南书房中不乏才俊之士。
康熙皇帝的宽仁政策,导致诸臣结党营亲,并发展其私有特权,在官剖克民膏,居乡不法,这种情况至雍正朝即有明显改变,有关陈氏及其姻亲之遭遇,于以下讨论。
(三)贺懋芳案
早在康熙年间,因立储问题,形成诸皇子与大臣结党,经过长期的纷争,王位传予皇四子胤,即雍正皇帝,为平息诸臣结党风气,雍正即位后严禁朋党,谕曰:
朋党最为恶习,明季各立门户,互相陷害,此风至今未息,惟我皇考允执厥中,至仁有宥,各与保全,不曾戮及一人,尔诸大臣内,不无立党营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尔等若以向蒙皇考宽大,幸免罪愆,仍蹈前辙,致干国法,昏昧极矣。
雍正颁布朋党论后,于次年(雍正二年)对擅长结党的陈氏及其姻亲采取惩治行动。首先是关于山东巡抚陈世倌嘱托姻亲浙江巡抚黄叔琳杖毙布商贺懋芳一案。事情经纬如下:陈世倌之弟世侃,其三嫂家人在外买绸缎,与布商贺懋芳发生口角,陈世倌以书信嘱托黄叔琳处治贺懋芳。陈世侃又亲自上衙门,黄叔琳留伊吃饭,坐在后堂,黄叔琳出堂杖责贺懋芳,无端杖毙,引起浙人罢市。陈氏与黄氏的姻亲关系是:陈世侃子克垂聘黄叔之女,而黄叔是叔琳之弟。黄叔以台臣身份巡视台湾,回京时路过浙江因贺懋芳案遭落职。且黄叔琳也被免职:
发下裁名奏折参劾浙江巡抚黄叔琳,徇庇乡绅陈世侃,杖毙民人贺懋芳。又从前审理湖广盐务,收受商人吴雨山贿赂。又伊弟巡视台湾御史黄叔璥,回京时,路过浙江,纵仆骚扰地方……今览此奏,大概真确,事虽屑小,然初蒙委任,即如此肆志,将来放纵,何事不可为?大负委任,黄叔琳着解浙江巡抚任。
对陈氏的处分则更加严格,陈世侃论斩,其侄陈源生、若嵎两人应绞。后依赎罪律,陈世侃以二十四万银两捐赎,陈源生、陈若嵎二人以十万两赎罪。
陈世倌及世侃之父陈诜历官礼部尚书,夫人查氏封一品夫人,其五子中有四位进士出身,长子世俊官江西建昌知府,次子世俨拣选知县,三子世仁授翰林院检讨,四子世倌工部尚书,五子世侃授翰林院检讨。满门权贵,声誉盛极一时,雍正帝却以屑小之事,严惩陈家,这一方面是贯彻朋党之禁,另一方面则打击地方豪族,加强中央集权。
雍正帝一面严禁朋党,一面大兴文字狱。综览雍正一朝的重大文字狱,大多与年羹尧、隆科多有所牵连,汪景祺、查嗣庭等都是年、隆党人。查嗣庭之妻为陈恂永之女。但事实上陈家对查嗣庭的文字狱案也爱莫能助,因为雍正帝的统治政策是针对着江浙士绅集团,进行政治斗争。
由以上讨论可知陈氏及其姻亲在清代政治上兴衰的过程。顺治朝,陈之遴、吕宫等人身为内阁大学士,却涉及满洲权贵的政治斗争,这些投诚的汉人相继被斥、被逐、被杀。康熙即位后,于十六年(1677)成立南书房,陈元龙等人陪伴皇帝作诗写字,同时秉承帝旨拟写谕旨,发布政令。其间虽有党争,却未损陈氏及其姻亲的基本地位。雍正时,严党禁,兴文字狱,使这些姻亲集团噤若寒蝉。另外雍正八年(1730)成立军机处,“承旨寄信有军机处,内阁宰辅,名存而已”。陈元龙、陈世倌虽先后当内阁大学士,位尊而无实权,其姻亲中只有蒋廷锡、蒋溥父子曾入值军机,此说明陈氏姻亲集团在中央政治势力的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