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3年东印度公司对印贸易垄断权取消后,大批英国私商蜂拥来印,开办各种公司、商号,有些在印的英人包括前公司职员,也建立了商业公司或代理行。从这时起,英印贸易的主导地位便逐渐转到英国私商手里,英印贸易的性质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英国工业革命中最先发展起来的是纺织工业。兰开夏的纺织厂主首先要把印度变成他们的机器棉纺织品的市场。毛纺织业、冶金业、煤炭业以及五金、玻璃、造纸业等厂主也都希望在印度打开广阔的销路。这些大工业制造品特别是棉纺织品便成了英国对印输出的主要商品。以往英国从印输入手工业制造品,此时停止了,改为输入农业原料如棉花、生丝等。这就意味着,印度从制造品输出国变成英国工业品的输入国和农业原料的供应国。
(一)变印度为英国商品市场
这个过程的实现靠商品本身的竞争力,它是打开市场的重炮;也靠殖民政权的帮助,没有这个帮助,它面临的阻力是很难克服的。
1813年起,英国商品对印输出额直线上升。1814—1818年,输出额增加3倍,其中占第一位的就是纺织品。1814—1835年,输出棉布量增长60多倍。1823年英国棉纱第一次输印,到1828年,输出量增长33倍。
增长倍数虽高,由于基数小,绝对量并不大。当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印度棉纺织手工业还充足地供应着市场。印度棉纺织业前一段主要是在被征服地区受到摧残,后来征服的地区受影响不大;就是在较早征服地区前一段受摧残,也不等于这个工业部门的消失,因为当时手织机很简陋,生产主要靠手艺,只要人还在,手艺就还在,就还能生产出来。所以,在全印,棉纺织手工业部门依然存在,不但能满足印度消费,还能供给出口,这是横亘在英国棉纺织品进军印度道路上的最严重的障碍。要进一步打开印度市场,就必须除去这个障碍,于是英国政府和英属印度殖民政权就一起出来助阵了。
实行差别关税是它们使用的主要手段。英国政府对印度纺织品进口采取了禁止性保护关税政策(虽然它是自由贸易的鼓吹者!),1824年定的关税率为:棉布按价征67.5%,细棉布37.5%,其他棉织品50%。而大约同一时期,英印殖民政府却一再降低英国商品的入口税,1836年降低后,对各类棉纺织品只征2%—3.5%的关税。在印度境内,殖民政权也实行差别过境税,对英国布按价征5%,对印度布征20%。这是英国布最初很少进入内地市场时的情况。当英国布大举进入内地后,为便利其运销,当局于1835年在孟加拉省,随后又在孟买、马德拉斯省取消了过境税。英国大机器产品本来成本就低,由于享受差别关税,竞争能力更得到加强,这就大大帮助了它占领印度市场。印度纺织品首先被英国的关税壁垒堵死了外销出路,又被殖民政权的高过境税抬高了销售价格,这样在竞争中自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其结果是市场渐渐被英国货夺去。1813年,从加尔各答还向英国输出价值200万英镑的棉布,到1830年,不但不出口,反而输入200万英镑的英国棉织品。印度向英国输出的棉布,1814年是126万匹,到1835年降到30万匹。而同时期英国布进入印度的数量由90万码增加到5100万码。到1857年,英国棉纺织品输入印度的总值比1832年增长14倍。印度这个棉织品的祖国开始被大量外来棉织品充斥了。英国棉纺织品首先占领印度城镇市场,跟着英国棉纱打入农村,进入农户家中。这就使印度传统的棉纺织业受到致命打击。丝织业也受到沉重打击。19世纪初印度丝织品不准输英,1832年准进口,税率高达20%,而英国丝织品入印,关税只征3.5%,印度丝织品市场逐渐被英国丝织品夺占。其他受打击的,还有造船业、五金业、制糖业等。关于造船业,公司以前船不够用时曾租用印船运货,遭英国航运业和造船业主反对,1811—1818年英国对印船入港征收很高的入港税,1814年通过法令规定印度船只除非3/4以上水手是英人,否则不准进入伦敦港口。孟加拉造船业受此打击日趋没落,40年代加尔各答不再造远洋货船。孟买造船业还维持一段时间,但也遭到严重冲击。孟古尔是孟加拉著名的五金生产中心,本来营业兴旺,40年代英国人朱恩德尔去该城访问时,据他说这里已是一片荒凉景象。这足以说明五金业所遭打击之沉重。
(二)变印度为英国的原料供应地
1813年后,把印度变成英国农业原料供应地的过程开始了。1813—1844年印度输往英国的原棉由4100吨上升到40000吨,增加近10倍。1813年从加尔各答向英出口生丝638包,1828年为10431包,增加近17倍。但英国人很快发现,在把印度变成原料产地方面,遇到的阻力比变印度为商品市场更大得多。关键的问题在于印度农业是自给自足性质的经济,耕地绝大部分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种植以满足家庭副业和专业手工业者的需要为限,加之税收苛重,灾荒频仍,农业生产很不稳定,产量时常下降。英国人在市场上得不到足够的农业原料出口。
这个障碍必须克服,殖民政权又出马上阵了。
30年代开始到70年代止在全印所有非永久性税制地区进行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次改革的目的是改变印度农业的自给自足性质,使它的商品性质加强,增加经济作物的种植,以满足原料输出的需要。也有保证税收稳定的考虑,因为这些税制在实行中清楚地表明,税率定得过高税收是没有保证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改革是1833年从西北省开始的,1835年起在孟买省实行,1855年起在马德拉斯省实行。同样精神也被运用于19世纪30年代后新征服或兼并地区的地税安排上。这些地区实行的税制是:信德,柴明达尔制;旁遮普,部分地区村社地税制,部分地区柴明达尔制;中央省,马尔古扎尔制;奥德,达鲁克达尔制。后两者与柴明达尔制没有根本区别。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降低税率。西北省从1833年起税率由地租的83%或农民净收入的95%降低到地租或农民净收入的66%。孟买、马德拉斯两省50年代也降到这个比例。1856年西北省又进一步降低到地租或农民净收入的50%。1864年孟买、马德拉斯也降到50%。自此以后,地租或农民净收入的50%就成了官方宣布的标准税率。旁遮普、信德、中央省和奥德在安排新税制时,也大致采取了这个标准,或依此作了新调整。2.延长修订地税周期。此后不是每5年修订一次税率,而是一般每30年修订一次,使税额能在一个长期内相对稳定。3.部分地区规定,此后征税主要依据土质好坏,分等定税,地好税高,税额定到每块土地。4.再次明确规定纳税者可以自由支配其土地,包括抵押转卖。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刺激地主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他们能得到改善经营的好处,驱使他们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同时使土地获得流通价值,鼓励商人、高利贷者购买土地,这些人熟悉市场,能根据市场需要,种植更多经济作物。对殖民政权来说,这样做实际上是放弃了最高土地所有权的要求,完全承认地主和莱特的所有权,在税收上是有些损失,但这是实现变印度为英国市场和原料产地这个大目标所必需的,税收的损失可以从原料榨取获得的好处中得到补偿,何况从较长时期看,农民、地主经营积极性的提高会导致开垦荒地,扩大种植面积,税收的暂时减少也会补起来。改革后许多地区实征税额的增高便是证明。
这次改革的结果,果然如殖民者预期的那样,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了,拿到市场上出卖的农产品显著增多。由于地税降低且相对稳定,土地经营可以得到实际好处,土地立即获得流通价值,成为借债的抵押品和买卖对象,商人高利贷者开始大量购买农民的土地。这方面殖民政权更以法律手段来促进。凡农民以土地抵押向商人高利贷者借债逾期不能归还者,就由法院出面判定以抵押的土地抵偿债务。商人高利贷者兼并土地现象在40年代后规模越来越大,最先实行改革的西北省最突出。如阿里加县1838—1868年农民土地有84%转手,法梯浦尔县1840—1870年有72%转手。从全省说,40—70年代初,转到商人高利贷者手中的土地占全省总耕地的27%,转到地主和富裕农民手里的还不包括在内。这样就出现了一个主要由商人高利贷者构成的新地主阶层。这种情况在孟买、马德拉斯省也是一样的,但由于这里改革开始较晚,程度不及西北省。这个新地主阶层把农业和商业结合起来,按市场需要规定佃农多种经济作物。这样,印度农业经济与市场联系加强,它的自给自足性质逐渐被打破,投入市场的经济作物产品越来越多,英国得到了所需要数量的出口原料。
在把印度变为原料供应地的过程中,英国人也曾考虑在印度大力开办种植园。有些英商或前公司职员在这方面采取了行动,办起了蓝靛、茶叶、咖啡种植园。殖民政权积极支持,如把属于国家的土地租给他们,地租很低,给他们长期贷款等。他们也向地主租地或买地。总督丙丁克积极鼓励在印度兴办茶叶种植园。1839年一些伦敦商人成立了阿萨姆茶叶公司,开始大面积种植茶树。蓝靛种植园主要在比哈尔、孟加拉、北西尔卡尔等地区发展。拿破仑战争后,蓝靛销路兴旺,孟加拉省种植面积有300万—400万比加,1826年后逐渐衰落。第一个咖啡种植园是19世纪20年代在孟加拉兴办的,因土质不适合,以后都建在南印,60年代较发展。这些种植园有的雇用合同苦力经营,大部分保持小农租佃方式。种植园的榨取是异常残酷的,苦力类似农奴,佃农就像债奴,是一种强迫种植。用这种方式,殖民者得以保证向英国输出茶叶等几项特种产品。但种植园在印度只占微小面积,没有大规模发展。在印度并没有粮食、棉花这样一般性农作物种植园,这主要是因为,在存在传统的小农生产的情况下,改变经营方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其次,地税改革的成功保证了从市场上可以得到所需数量的出口原料,使专门开办种植园的必要性大大减少。
40年代后从印度出口原料数量激增。1833年到1844年,出口棉花从3200万磅增加到8800万磅。粮食出口1849年价值为85.8万英镑,到1858年增加到380万英镑。1854—1859年英从印输出原料增长了两倍。1858年输往英国的原料总值为2827万英镑。
印度变成英国原料产地最典型的表现是在美国内战期间向英国提供棉花。那时,美国原棉供应突然中断,印度迅速补上空缺。1859—1864年,印度棉花输出从50万包增加到135万包。1860年印度棉花占英国棉花进口总量的12.25%,到1868年上升到41.69%。这年,印度棉花输往英国数量占印度输出总量的81%。
在英国从印度输出的农产品中,还有一项特别的产品——鸦片。鸦片产于孟加拉、比哈尔、贝拿勒斯和西印度马尔瓦一带,原来产量不大,主要是药用,少量输往中国等国家。英国侵占孟加拉后,实行专卖(1773年),公司政权收购罂粟后,进行加工,然后拍卖给私商。当发现可以向中国走私后,就提供贷款,诱骗农民广为种植,大力鼓励走私。公司政权从中获得高额税收,私商则获得暴利。对西印度产自马尔瓦的鸦片主要是在孟买征税,所得甚丰。鸦片走私毒害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屡禁不止就是因为英印殖民政权一直在扩大种植,鼓励走私。此项贸易虽然不属出口原料,但减少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对中国贸易的白银外流,使它能有较多资金用来在印度收购农业原料输英。
(三)交通建设和商业发展
在把印度变成英国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的过程中遇到的另一突出问题,是印度境内交通的不便。港口狭小,道路失修,没有邮政系统,城市与城市间运输货物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城乡间的交通了。旷日持久的长途商运不但损坏货品,而且靡费巨大,使价格大幅度增高。要开拓印度市场,这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在殖民政权面前提出了加强交通建设的必要性。30—50年代,孟买、加尔各答、马德拉斯港口进行了扩建改建,这三个城市成了繁荣的吞吐港和最主要的商业中心。在商道方面,修复了从孟买到加尔各答、从加尔各答到白沙瓦、从马德拉斯到邦加罗尔的主要干线,其中一部分是新建的。30年代开始在内河使用轮船。50年代开始架设电线,创办电报业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邮政系统,实行统一的半安那邮费,以邮票代替现金支付邮费。50年代初开始修建铁路,1853年第一条线路孟买——坦那线通车,1854年第二条线路加尔各答——拉里甘吉煤区通车。这都是试建性质,线路很短,到1858年,共建成线路277英里。1854年,总督参事会下成立了公共工程部,进一步规划道路、海港和水利工程的建设。这些措施大大便利了商品运输,减少了商业花费,并打开了通向内地广阔市场的门户。英国、印度间的海上交通在苏伊士运河1869年通航后大大改善。航程缩短了一半,从孟买到伦敦不用一月即可到达。这对英国加强与印度的贸易往来无疑是很有利的。
殖民政策新阶段导致了印度内外贸易勃兴,印度和英国之间的真正称得上的相互贸易是从这时开始的。印度内贸得到空前发展,重要的大城市都成了商业中心,庞大的贸易网深入城乡,农村卷入市场的程度较以往任何时期都要深。
英商在印贸易需要大量印度商人作代理商。1813年垄断贸易废除后,来印的众多英商经营内容广泛,但对印度行情很少了解,必须得到印度商人的居间帮助。印度商人虽然也享有内外贸易的自由权利,但在实际上,有力量从事外贸的,只有少数孟买地区的商人,主要是从事对亚洲国家、包括中国的棉花、鸦片贸易。大多数地区的大多数商人局限于内贸。由于经济力量不如英商,许多人只好在自己经营贸易的同时替英商作代理商。孟买地区的印度大商人也几乎无例外地同时做英商的代理商。这样,英商就得以广泛利用印度商人为其服务,形成了以英国大商号为中心,以印度大商人为中间环节,以印度地方中小商人为基层的商业网。商业活动内容的轴心是销售英国大工业产品,收购农业原料供输出。英商在印度贸易局面的真正打开是与印商的参与、协助分不开的。
英国商人在印度从事输出入贸易,得到在印度的英国商业银行的支持,包括信贷和外汇方面的支持。1813年后英人在印度开设的银行和代理行增多。40年代孟加拉,孟买、马德拉斯都建立起管区银行。它们也是私人商业银行,但被授权执行某些国家银行职能,如发行钞票(后收回)、储存国家资金等,具有半官方性质。它们只贷款给英商,支持其贸易活动。商业活动扩大要求有更多货币流通。19世纪30年代公司发行的货币增多。1835年起货币上的头像已是英国国王而不再是莫卧儿皇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