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让对方知道,事情办成后有好处
让对方知道他将获得的收益,这样做的好处是多方面的,诸如把某事情办好了,其事情本身就会给帮忙者带来好处;或者把事情办好后,会赢得飞黄腾达的机会;或者把事情办好后,会得到对方的回报。如果对方知道帮你办事会得到你所说的好处,对方肯定会努力去做的。
有利益和没利益,办事就会出现不同的结局。有利益,人们会主动去做事,没了利益,办事就会缺乏一定的诱因。
比如在办事的时候,如果对方感到答应你的要求的话,他是在进行无偿的奉献,他根本无利可图,得不到任何好处,这时,他自然不愿意给你办事,至少积极性不会太高。
要想办事顺利,在求朋友办事的时候,就要让朋友知道事情办成后会得到某种好处。要让朋友知道你求他帮忙办事,不是让他白帮忙,事成之后,他也会得到好处。
我们时常在电影电视上看到这样的镜头:一方给另一方暗示或许诺,若把某种事办成功了,我保证给你多少钱,或者某种好处。对方听了以后,精神为之大振,为了得到某种好处,或者由于某种好处的诱惑,他会尽最大的努力,想尽办法,排除万难,最后的结果是很快就把事办成了。
1.有利益和没利益,办事会有不同的结局。
春秋时的范蠡被奉为中国商人的始祖,他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随后功成身退,移居别地经商,以他的聪明才智,很快便甲一方。
后来,他的三儿子因杀人获罪而被囚在楚国,范蠡计划用金钱保全儿子的性命,他派长子打通关系,并写了封信让他带给以前的朋友庄生,并嘱咐长子说:“一到楚国,你就把信和钱交给庄生,一切听从他的安排,不管他如何处理此事。”
范蠡的长子到达楚国,发现庄生家徒四壁,院内杂草丛生,一点也不像个达官显贵的样子。虽说按父亲的嘱托把信和钱交给了庄生,但心中并不以为此人可以救出弟弟。
庄生收下钱和信,告诉范蠡的长子:“你可以赶快离开了,即使你弟弟出来了,也不要问其中原委。”
但范蠡的长子由于心存疑虑,故并未离开,又接着去贿赂其它权贵。
庄生虽贫困,但非常廉直,楚国上下都非常敬重他,他的话在楚王那里也很有分量。庄生得了范蠡的好处,自然要为范蠡帮忙,救出他的二儿子。
庄生求见楚王,说近来某星宿来犯,于国不利,只有广施恩德才能消弥灾祸。楚王于是决定大赦天下。
范蠡的长子听说楚王大赦天下,觉得弟弟一定会被放出来。他觉得这样,送给庄生那么多的钱财不就如同白花一样吗?于是又去找庄生把送去的钱要了回来,心中还洋洋得意,以为又省了钱又办了事。
庄生没了好处,心里很不舒服,感觉到被范蠡的长子戏弄了。于是又去见楚王说:“听说范蠡的二儿子在我国犯罪被囚,现在人们议论说大赦是因为范蠡拿钱财贿赂大臣的缘故,这于您的名声不利啊。”几句话说完,楚王就决定先杀了范蠡的儿子再实行大赦。结果,范蠡的长子因不愿给人好处,而只好捧着弟弟的尸骨回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办事给人利益与不肯给人利益,结局是完全不同的。范蠡的长子因为不愿给对方以好处,结果事没办成,还害死了他的弟弟。
2.对方知道,事情办好了,他也能得到一份利益。
让对方知道,事情办好了,对方也会从中得到一份利益,那对方才会卖力。
埃克是美国一个大农场的农场主,他在自己的农场里种上了大片的棉花,棉花开花该摘的时候,他雇了许多工人来采摘。
有一天,埃克去农场巡视采摘情况,看到一些工人偷懒,地上也到处扔着雪白的棉花,十分可惜。埃克急了,他把工头们找来,让他解雇偷懒的工人,并要求不要乱丢弃棉花,工头们答应了。
过了一天,埃克又去农场巡视,发现情况依然存在,心里十分着急,因为严重浪费是一个方面,如果不抓紧时间采摘棉花,雨季一来,棉花将会毁掉了。他弄不明白,为何自己每次来这里,都能看见偷懒的人和浪费的现象,而那些工头天天在此,却好象没有看见一样呢?即使再三强调,却依然没有效果呢?
埃克便去请教一位朋友,朋友告诉埃克:“因为农场里的棉花是你一个人的棉花啊。”埃克一下子明白了过来,他这才认识到,因为那些工人得不到什么好处,所以有偷懒和乱丢棉花的现象,要想工人们把事办好,在雨季来临之前采摘完棉花,必须给那些工人们甜头和好处。于是,他立即召集所有的人开会,他在会上宣布:“在雨季之前把棉花采摘完,工人们除了工资以外还可以得到采摘棉花收益的20%。”
开完会以后,埃克再去农场巡视时,再也没有发现偷懒的工人,地上也没有胡乱扔弃的棉花了。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这个道理,许多企业和公司,就给职员以许诺,如果能够办好某事,比如签到合同,就按收益的比例给职员提成,这样做,就可以把很难办的事办成。再比如,派人出去收难以收回的欠款,如果承诺收回欠款后,按多少比例提成给收款者,那收款人自然会为了得到其中一份去软硬兼施,使出浑身解数,把欠款收回来。因为,办好这件事后,他也能从中得到收益,得到好处,谁都会努力的。
3.让对方看到利益,对方会心甘情愿地为你办事。
要想把事情办成,就必须刺激起对方的欲望,让对方知道,只要能办成事,他就能得到回报,得到利益,并不时给些甜头,让人相信你所说的并非空话。
有一位写小说多年的作者,可小说总是难以发表,他认识一个刊物的编辑,两年时间给这个编辑送了10多篇小说稿,可每一次这位编辑看了看就说,稿子还没写到位。一会儿推托小说题材太陈旧了,一会儿说稿子已排满了;不是这有问题,就是那有问题,总而言之,就是发不了。
一个星期天,这个作者又到那位编辑家送稿,正巧碰上这个编辑的计算机显示屏坏了要拿出去请人修理。这个作者也算个文人,平日脸皮薄,羞于给编辑送些礼物或好处什么的。这次他逮着这个机会。于是,他对编辑说:“我家里还多余一个显示屏,我拿来你先用吧。”这位编辑没有推托。这个作者赶紧回家去,把自己计算机用的显示屏拆下来送给了这位编辑。本来这位作者并没有多余的显示屏,他是把自己买了还没有一年的显示屏拿过来送人而已。
这位编辑拿到他送的显示屏,立即热情起来,当即认真地把他送来的小说稿看了一篇,马上肯定这篇小说稿不错,决定把小说发表在当期的刊物上。
这位作者巧妙地给编辑送上了好处,轻松地把自己多年没办成的事办好了。
对方给你帮忙办事,并得到相应的好处,这是双方心领神会的事。
利益是办事的基础,让朋友知道事情办成后会得到好处,得到回报,让对方觉得为你办事值得,那你们的办事基本上就好办了。
5.切莫独享其成,利害关系要统一
见利别忘义,办事要注重原则。“零和利害关系”现象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有人见利忘义,想吞并对方的利益,这样的人从一开始便心存恶念,自然便会用欺诈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夫妻俩看电视,一个喜欢看足球,一个喜欢听音乐,出现怎样的情况呢?想来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两人争执不下,你想看足球,我偏不让,我想听音乐,你偏不同意,于是,干脆关掉电视,谁都别看;一是你看足球,我到其它地方听音乐,或你听音乐,我到其它地方看足球;一是其中一方说服对方,两人同看足球或同听音乐。在人际交往中,也经常会发生这种情况。人们之间的相互矛盾和相互冲突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利害关系,
1.两败俱伤的“利害关系”。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办事时,由于相互的冲突和矛盾,不能达到统一,办事双方都不让步,最后使事情毫无进展,结果是办事的双方都从中受损,两败俱伤。
2.吃掉一方的“利害关系”。
有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有钱出资金,一个有神通疏通关系。在共同努力下,他们的生意很红火。那个有神通的人便起了歹心,想独吞生意。于是,便向出资者提出还了那些资金,这份生意算他一个人的。出资人当然不愿意,因此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矛盾越来越尖锐,最后诉诸公堂。那个有神通的人不愧有神通,他在两人开始做生意时,便已经给对方下了套,在登记注册时,只注册他一个人的名字:虽然出资人是原告,却因对方早就下好了套而输了官司。结果,他眼睁睁让对方独吞了生意而没有办法。
从利害关系双方来看,有神通的人是占了便宜,他的所得正是出资人的所失。这对神通广大的人来说,是一时得利,但他这样的作为,从更深一层意义上看,所得也不一定比所失小。这个独吞别人利益的人,会让更多的人不愿意也不敢和他交往,最终也会失去了那份很好的生意。可见,办事时如果用欺诈行为而侵占别人的利益,可能会因为欺诈而失去更多。试想一下,有谁愿意和一个一心只想着独吞好处的人合作呢?
3.互利互惠的“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