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画面表现出来的景物范围称之为“景”。景的划分通常以人的活动为标准,有下列几种:
1,大全景(Long Shot)。表现的范围相当宽广,用来交待事件发生的地点及其周围的环境。摄影师在拍大全景时,必须站在较远的地方;大全景画面使观众感到好象站在远处观看一样,因此,又称为远景。
大全景能表现宽大、辽阔的场面、雄伟壮观的气势,用它来描写景物,富有意境和诗意,从而能很好地抒发作者或人物的感情。
2.全景(Full Scene)。表现范围比大全景小,只包括所要表现的事物的全貌,而不包含它周围的环境。如景内有人,应包括完整的人体,而不能把人的某一部分排除在画面之外。
3.中景(Medium)。用来表现事物的主要部分,揭示它们之间的关系。中景取景范围比全景小。如景中有人,人物在画面上的成像比全景中的人物成像大,人体要在膝部以上。
4.近景(c1ose Shof)。取景范围比中景小,人物成像占画面的大部分,一般是人腹部以上的半身像,用来表现人物的情绪和幅度不太大的动作。
5.特写(Close up)。取景范围在人的胸部以上,成像比近景更大。人的情绪变化会引起脸部形态的变化,情绪越强烈,脸部形态的变化越大。由于特写的画面绝大部分用于表现人的脸部表情,观众能清楚地看到人物的肌肉颤动和眼神变化。特写镜头比语言更富表现力,更能感染观众。用特写镜头表现新闻报道中一个正在讲话的人,应该是他的话讲到最重要的问题的时候,或者他的表情最丰富的时候。
特写镜头有强烈、深刻的表现力,但不能滥用。不是重要的办物,不是精彩的镜头,不是情绪达到高潮的时候,不是为了突出某个特征,都不要用特写镜头去拍摄。因为特写镜头用多了,会削弱它的作用,以至在真正需要用它的时候,作用反而不那么明显。
6.大特写(Big Close up),也叫细部特写。用全部画面来突出表现人或物的某一生动的、重要的局部,如人的一双眼睛、一只拳头,救护车上的红十字标志等等。大特写能给观众以十分强烈的感染力和深刻的印象,只有在需要特别强调人的某一情绪或物的某一局部时才运用。
景的划分是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的。例如一个窗户的全貌,对于一栋房子来说,它是局部;而对窗户本身来说,它是全景。但是,拍摄人的镜头来说,其景别的划分是有一定标准的,不能随意自立名称。
各种景别都有自己的表现力,不能互相代替。它们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全景能表现事物的全貌,但看不清人物的情绪;近景、特写能有力地表现人物的情绪,但表现不了人物的全貌和人物之间的关系,更看不到事件发生的地理位置和场面的大小。我们在运用景别的时候,应根据主题思想和报道的需要来选择。为了交代事件发生的地点和环境,使用大全景;为了介绍事件的全貌使用全景;要表现某人的激动心情和情绪变化时,用近景、特写;要叙述人物之间的关系时用中、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