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中国古代造船与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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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官民共促的古代贸易(2)

隋、唐两代王朝国力的强盛以及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所带来的中国在国外政治影响的扩大,也对这时期海外交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至今在一些国家中国人仍被称作为唐人,是唐代在世界上有很高声望的证明。中国周围的许多国家都同隋、唐两朝建立了政治经济上友好往来的关系。隋唐时期,一方面,朝廷有拓展海外交往的雄心;另一方面,隋唐经济的发展闻名海外,致使外国商家和使节纷纷赶往中国,对外交往空前繁荣。唐代山东半岛海上对外贸易的港口主要集中在登州,登州港不仅是连接唐朝与朝鲜半岛和日本重要的出海口,而且是通往渤海和南方沿海各地的中转港口,因此成为北方海洋文明的传播中心。

这时期的造船技术更加的发达。隋朝杨素在武安造“五牙”大舰,上有五层楼,高百余尺,一艘船可以装上百名的士兵。唐代运粮的船,可载重上万斤。唐朝已造出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唐末所造的战舰可以承载上千人。

这一时期,因“丝绸之路”阻塞和陆路交通困难,海外贸易空前繁荣。中国商船的远航已由印度半岛延伸至波斯湾。中国同印度支那半岛、马来半岛、马来群岛、印度半岛和阿拉伯半岛等国的贸易颇为发达。唐代同日本、朝鲜的贸易也十分活跃。自630—894年,日本遣唐使来华达十三次以上,往返均携带大批商货。

(五)空前繁荣的宋元时代

宋元时期的中外进出口贸易,既给海上丝绸之路带来了空前的繁荣,也对两朝的财政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既有巨大的收益,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消极的方面是,在丝绸、陶瓷等大量从中国输往各国的同时,一些海商在地方官的纵容之下,把大量的铜钱偷运出口。这种情况在北宋时期就已经相当的严重,到南宋时期便已经是更加的普遍。但是,这时期的海外贸易产生的主要影响仍然使宋元两政府在财政上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同时,这时期,中国经海上丝绸之路通往亚、非国家的范围,比前代更加的扩大,对沿途国家和地区的地理分布,也有着更为清楚地了解。中国的有关官府还绘制了比较详细的海外诸国的地图。

在宋代,无论是南宋政府还是北宋政府,在对外贸易问题上都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中国的船只去日本贸易都受到宋朝政府的鼓励,在北宋时期,日本政府禁止日本居民渡海进行海上贸易,但是对宋朝商人航海到日本却很重视。中国商船一到日本进行登记,就可以进行贸易。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但发展过程曲折波动,发展进程迟缓。宋代是中国古代实现对外贸易重心的转移时期,是贸易制度和航海技术创新的时期,奠定了我国古代海上贸易的基本范围。宋代是我国海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时期。

在北宋时期,中日之间的贸易主要由海上进行。并且在宋代,海外商人在中国死亡,中国政府负责保护其财产。这一规定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对海外商人的这种优待,显然是宋朝政府鼓励海外贸易的一种政策,同样这种优待的政策促进了我国航海事业的发展。据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赵汝适《诸番志》记载,宋代与五六十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

到了元代,元朝政府也非常重视同海外地区的贸易往来。元朝政府一占领泉州,就重用南宋末年主管泉州市舶的官员蒲寿庚,让他继续主持泉州的海外贸易。元朝政府还通过福建省向外国商人宣布“其往来互市,个取所欲”。各港口的市舶机构在元朝初年也很快建立起来。虽然在元代曾有过四次的禁海令,但时间都很短,而且都是因为统治者暂时的需要,并不是企图废弃海外贸易政策。纵观整个元代,政府基本上是奉行对外贸易政策的。据元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元代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发展了海上贸易关系,这些国家和地区涉及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广阔海域。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情况下,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态度对这一时期的海外贸易的兴衰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在宋元时期,虽然有宋金战争和宋元交替之际的战火,但海外贸易却没有因此而衰落,始终保持着发展的势头。就是在南宋初年的战火中,也很快恢复了海上贸易。这种积极发展的势头与当时统治者积极的态度密不可分。统治阶级积极地发展海外贸易,这就为航海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最有效和最持久的支持。

在宋代,特别是在宋神宗时期,我国造船的工艺已经达到了世界的先进水平。突出的表现在海船载重量的增加方面。除此之外,这时期造船技术的进步同样也表现在海洋气象规律和天文航海技术的掌握以及指南针的应用。大海万里无际、阴晴风雨、变化无穷。认识和掌握海洋气象的变化规律,对于在海上安全的航行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宋元时期发达的海外贸易不仅开辟了远程航线,促进了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而且还积累了丰富的航海经验和技术人才,为明朝初期郑和下西洋奠定了基础。

在宋元时期,这些出外进行航海贸易的商船,都有许多船员和水手。每一艘海船上的船员都有严密的组织和分工。船长被称为“纲首”,有的还设有“副纲首”,以下有杂事,也称为“事头”,负责处理日常的一切事务。海船上如此严密的组织和分工,可以使众多的船员和水手动作协调,保证海船在大海中安全地行驶。

(六)成长中的明代贸易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我国的海上贸易都是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态度,但到了明代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在明太祖继位的第三年,明太祖便派遣使臣向海外诸国宣告明王朝的建立,招诱纳贡。当时日本、朝鲜、琉球以及爪哇、苏门答腊、真腊、占城等十几个国家,都派来了朝贡的使节,元朝以来的大部分朝贡的国家,再次接受向新的王朝纳贡。

然而,明太祖并不喜欢各国来我国纳贡过于频繁,不愿意增加这方面的耗费,因而对纳贡的次数、船只、人数都做了限制。此后,这些国家按照规定,有的三年一贡,有的五年一贡,并且要通过指定的港口才能向明朝纳贡并进入我国。明朝政府把对外关系纳入朝贡的制度下,把对外贸易只限于朝贡的船只当中,并且采用严谨的海禁政策,全面的禁止私人贸易,尤其是禁止中国人航行到海外。中国的海禁政策出现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并非明太祖首创。但在明朝,由于皇宫和中国官僚阶层对东南亚的香料等奢侈品的需求,一种由官方主导的与海外各国的朝贡贸易逐渐兴起。朝贡贸易就是通过两国官方使节的往返,以礼物赠答进行交换的贸易方式。明初的郑和下西洋更是把中国与海外国家的这种朝贡贸易,推向了高潮。朝贡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民间海外贸易衰落带来的损失。

这样,以航海为生业的沿海地区的居民,并没有放弃祖辈所流传下来的职业,开始躲避国禁,来往于海外者不绝。然而,这是一种走私贸易,要期待出现公开贸易那样的盛况是不可能的。于是,唐末以来发展起来的海外贸易从此便衰落下来,商船往来断绝,这是必然的结果。

所有的这些政策都对当时的造船与航海事业起到了阻碍的作用。明太祖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海禁政策,完全与国际形势相关。在明代初期,政权还没有稳固的时期,与外国之间的频繁联系并不是好事。因而,在这种时候,明太祖特别注意武装商人集团—倭寇活动。元代末期,日本人的海外活动就已经很频繁。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一面从事贸易,一面伺机做海盗,出没于朝鲜半岛及中国的东南部,尤其是浙江、福建一带地方,四处进行劫掠。于是,政府因为这些原因,禁止了私人贸易。而且,倭寇不仅只限于日本人,亦有中国人参加,所以中国人航渡海外,也是不被允许的。

在明太祖以后,海禁政策被作为“祖法”沿袭了下来。明王朝并不是像元朝那样是个开放的国家,连派遣郑和统领船队下西洋、对外贸易显示出积极态度的明成祖也没有例外。明成祖的立场,是促进海外诸国的朝贡,以维持发展官营贸易为主要目的。这时期的郑和下西洋达成了明成祖的意愿,比西方航海家航海时间早、次数多、规模大、技术先进,是世界航海史上的伟大壮举,促进了各国之间的文化经济交流,扩大了中国在海外世界的影响,同时更促进了南洋地区的经济开发。但中国人的私营贸易和航海依然被禁止。在这一时期,我国航海事业的发展速度是非常缓慢的。

总的来说,在明朝中后期以后,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活动,已经趋于停滞和衰落。整个明代可以说是我国海上对外贸易由盛转衰的时期。

(七)彷徨中的清代贸易

顺治元年,清军入关,标志着清朝对全国统治的开始。清朝代替明朝,不但政治上有了很大的变动,而且由于长期战争的影响,给社会经济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明朝中期以来,海外贸易十分兴盛的福建、广东、浙江、江苏等地,长年不断地发生战争,这种严重的军事对抗,必然影响海外贸易的进行,也就必然会影响航海事业的发展。顺治十二年,清政府为了对付郑氏海军的攻击,防范沿海人民与之联络响应,颁布了一则全面禁海的命令。由于清朝政府厉行海禁政策,中国与外国的正常海外贸易,几乎是处于停滞状态。从明代以来在宁波、澳门等地设置的市舶衙门,因为没有外国船只进入,事实上已经停罢了。福建一带,本来田少人稠,居民中十之六七,靠海为生。海禁后,商贩断绝,连百姓的粮食也发生危机。著名的外贸口岸,竟被破坏得面貌全非。浙江的太湖平原地区,是全国著名的丝织业中心,每年都有大量的丝绸出口,也因为海禁,再加上其他原因,产品滞销,迫使城镇不少作坊停业,工人废织,有的农民甚至忍痛毁弃桑田,把辛苦培植成长的桑树砍伐掉,改种粮食。

禁海的政策堵塞了正常航运的道路,给沿海人民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但国外又需要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所以,尽管东南沿海的战火不断,后来海禁森严,也不能完全隔绝与海外的贸易往来,当时中国与海外的贸易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与郑氏集团进行贸易。郑氏家族本来就是一个著名的海商集团。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雄踞海上,独有南海之利,是沿海一带有名的大富豪。郑芝龙降清后,先是被软禁在北京,后来又问罪处死。留下来的船队先后被郑成功所有。顺治年间,当其他海商因为战乱和海禁而被阻碍贸易的时候,郑成功却派大批商船,四处从事买卖,他的军队所需,大多数是取自于海外贸易。

第二:私贩贸易。禁海以后,外国的商船不能进入中国的海港,可是双方的私贩贸易却一直都没有停止。这种私贩贸易大多数是贿赂地方的官府后,在秘密或者半秘密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在福建,他们还和郑氏集团常常通消息,或者是互相依附。从事私贩贸易的一般都是当地的富豪乡绅,有的是官商。

第三:通过澳门的转口贸易。澳门原属广东的香山县,后为葡萄牙所霸占,清初,广东的地方政府设岭南道和香山副将海防官,负责管理和澳门的通商往来。禁海后,澳门方面的商务也受到影响,后经过葡萄牙的多次请求,清政府才允许开放广东和澳门的商路。从此,内地的一部分货物先是由陆路转到澳门,然后再由澳门转到东南亚和欧洲各国。

第四:朝贡贸易。这是沿袭前代的做法。清朝初年,通过海上进行朝贡的国家,主要是琉球等国家,此外,荷兰等西方国家也借机进行海外贸易的活动。清政府允许这些国家的船队,携带所进贡的货物,随同北运到京师,或者在广州进行买卖。康熙四年,正式设定三年一贡,广州为其进出的口岸。由于清政府种种的限制,朝贡贸易的规模很小,但在海禁时期,通过官方的途径,保持一定的经济关系是非常有利的。

通过以上的简单叙述,我们可以看到清初的社会非常混乱,对海外贸易的干扰也非常大。无论是出海船队的数量还是海外贸易的规模都很小。这就说明在清初年间,中国的海外贸易一直处于极不正常的凋敝状态。这些情况都对我国这时期的航海事业造成消极的影响,并且阻碍了航海事业的发展。

康熙二十二年,清朝政府统一台湾,消除了海上抗清的据点,为全面地开放海禁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康熙接受东南沿海官员的请求,停止了清初的海禁政策。但是康熙的开海禁是很有限制的,其中最大的限制就是不许与西方贸易。康熙曾口谕大臣们:“除东洋外不许与他国贸易”,并说:“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而且此时日本的德川幕府为了防止中国产品对日本的冲击,对与清朝的贸易采用严格地限制。因此,此时的海外贸易与明末相比,已经大为衰弱。

后来,清政府正式解除了海禁,以便让闽粤等沿海居民自由地出海贸易。清政府开放海禁,一方面是由于全国性的战争已经基本结束,社会经济走向恢复和发展,上下官民对出海贸易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东南沿海的私贩贸易越来越公开和严重,也使朝廷感到关切。在几经权衡以后,清政府认为与其偷偷地进行海上贸易,不如公开开放海禁,这样清政府便可以从中征收到关税,也有利于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加满足了沿海地区居民的要求。

为了筹划开海的贸易,清政府对外贸管理和税收等事务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康熙二十四年,清廷宣布在江苏的上海、浙江的宁波、福建的厦门、广东的广州设立四个海关,即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粤海关。自从唐代以来,历届的封建政府一直设市舶司来管理海外的贸易事务,清政府在初期一度加以沿袭,但没有设立官员,而且常常海陆贸易没有严格地区分。在清政府发布禁海令以后,市舶司很快就被取消了。这时朝廷不再用市舶司,而是改用海关来替代。海关只是负责税收的事宜,其他的事务都是由地方的官府负责。这些改进的措施加强了清政府对海外贸易的管理。到了乾隆以后,清朝开始实行全面的闭关锁国政策,一开始是四口通商,到后来只有广州对外开放通商,且由十三行垄断其进出贸易。清朝的这种对外贸易政策严重地阻 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此时,中国的手工业产品在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竞争力,中国出口到外国的主要货物是茶叶和农产品。清朝初期和中期是中国海外贸易的一个低谷。

在清代的对外贸易中,最重要的港口应该首推广州。它是粤海关所在地,很多到东南亚地区的贸易商船,都在此领取执照后,才能起航。除了广州等传统的港口之外,清代还兴起了一批新的口岸。广东潮州府,从明代以来,就是海商云集之地,开放海禁之后,更加活跃非凡。其中还有沙汕头,据此发展成为该省仅次于广州的一个重要口岸。沙汕头就是今天汕头市的前身。东南沿海一带的海上贸易,在不长的时间里,就有了较大地恢复和发展。闽、粤、江、浙等省商船纷纷航海。同时,外国商船也不断驶往清政府指定的各口岸。

此外,像江苏的上海也是清代发展的重要港口。因为它离日本较近,不少商人多半从事“东洋”贸易,每年采办洋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