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法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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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战争结局

(一)中法双方议和

事实上,中法战争爆发后,各方围绕“和战”问题的外交活动和秘密谈判几乎就没有停止过。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在整个中法战争期间,即使在被迫宣战以后,也始终在或直接或间接地向法国侵略者求和。镇南关大捷本来使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都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但是慈禧太后担心法国会“因愤添兵”,不断扩大战争,更加担心“兵连祸结”会激起“民变”“兵变”。这时主管谈判事务的李鸿章说,“谅山已复,若此时平心与和,和款可无大损,否则兵又连矣”,“当借谅山一胜之威与缔和约,则法人必不再妄求”,“乘胜与和,极为体面”。这建议正合了慈禧太后的心意。而此时,英、美、俄、德等国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也都争相进行“调停”。清政府于是以胜求和。

恰在这时,法国的内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军在镇南关和谅山惨败的消息传到巴黎后,引起法国政局的极大震动。好战的茹费理内阁在国内本来就不得人心,法军在战场上失败的消息更加剧了法国人民对茹费理内阁的不满。巴黎人民纷纷走上街头,高呼打倒茹费理的口号,要求茹费理立刻下台,斥责他“几使巴黎闹成革命”。法国的反对党也乘机猛烈抨击茹费理“是国家的蟊贼”,让茹费理赶紧收拾铺盖滚蛋。3月31日晚,在一片责骂声中,茹费理内阁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轰然倒台。

新的法国政府对持续的战争也感到不堪重负。双方都不想再打下去了,因此中法两国间在进行了多日的秘密谈判后便开始互相妥协,彼此都表现出和平解决的意愿。

1885年1月,在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插手干预下,清政府授权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驻伦敦办事处的英国人金登干作为中国代表,同法国外交部进行秘密谈判。得到清廷授权后,金登干于4月4日同法国外交部政治司司长毕尔签订了《巴黎停战协定》(又称《中法议和草约》)。

金登干签的只是初步的合作意向书,正式文本还要双方正式代表重新谈判拟定。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谈判代表,与法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6月9日,双方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越南条款》或《中法新约》,又称《李巴条约》)。

条约共十款。主要内容是:

(一)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法国约明,无论遇有何事,法兵永不侵犯北圻与中国边界,且保他人也必不犯之,中国约明不派兵前进北圻。

(二)中国约明,凡法国与越南自立之条约,现时并日后均听办理,法越往来必不致有碍中国威望体面,亦不致有违此次之约。

(三)从条约签字起,六个月内中法两国派官员勘定中国与北圻边界。

(四)法国与法国保护之人入中国,须经中国边界官员发给护照,中国人入北圻应请法国官员发给护照。

(五)在中国云南和广西边界各指定一处通商,中国在此设关收税,法国在此设领事馆。

(六)此约签字之后三个月内,两国派员订立通商专约,法国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要减轻。

(七)中国日后修建铁路时,自与法国商办,其招募员工,法国尽力襄助,法国不得视此条为法一国独受之利益。

(八)此约十年期满方可续修。

(九)此约签字后法军立即撤出基隆,并解除海面封锁,一月内从台湾、澎湖全行退尽。

(十)中法前定各约除现议更改外,仍应一体遵守。

11月28日,此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它的签订使中国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法国获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由此,越南变成法国的殖民地;中国开放西南部边境,使法国获得了通商滇桂之权,为法国从中国汲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奠定了基础;中国允许法国在中国建造铁路,为法国工业开辟了一条出路。

中国在这次反侵略战争中,本来有可能取得最后胜利,但是由于清统治者的懦弱﹑妥协,胜利的成果最终被葬送。在随后的1886年到1888年,根据《中法新约》的约定,清政府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中法界务条约》《中法续议商务专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法国又得到很多权益。中国西南门户洞开,法国侵略势力以印度支那为基地,长驱直入云南、广西和广州湾,并使之一度纳入法国的势力范围。

(二)评价

中法战争是由于法国武装入侵越南,并企图以越南为基地,进而入侵中国引起的。法国的侵略行径,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人民反帝爱国运动的蓬勃发展。战争期间,香港工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罢工,拒绝为法国人工作,海外侨胞也纷纷支援抗法战争。当时的英国驻香港总督鲍恩曾经说过:“一种前所未有的磅礴的民族气节表现了出来——1860年时,我们在作战中要用多少小工就能用到多少小工,可是在1884年时,香港却没有一个中国人肯替法国人修船;有许多人认为,这次战争将被证明是‘中国现代史的转折点’。”赫德也不得不承认:“法国的行动,已掀起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全国各地一致同情政府。”中法战争中中国军民所取得的辉煌胜利,充分显示了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潜力;遍及全国的、气势磅礴的反帝爱国运动,使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逐步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群众的斗争锋芒从单纯反洋教运动逐步转向反对整个列强的侵略势力。由此可见,中法战争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运动的先导,它把中国人民反帝爱国斗争推到了一个新阶段,为之后发展为大规模反帝爱国运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国军队在战场上节节胜利,而清政府仍然同法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这样的一种结局使中国人民进一步意识到了民族危机的加剧和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自觉和不自觉地努力为改变国家的命运而寻找新的出路。战后,许多爱国志士开始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最突出就是维新变法的代表人物康有为和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康有为论认为“自马江败后,国势日蹙,中国发愤,只有此数年闲暇,及时变法,犹可支持,过此不治,后欲为之,外患日逼,势无及矣!”1888年他上书光绪皇帝提出变法维新的主张,强烈要求清政府变法图存。康有为的变法维新的思想,很快在受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中形成一种社会思潮,为1898年的维新变法政治运动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和理论的基础。中法战争时期孙中山正在香港,他看到了香港工人罢工所显示出的反帝爱国的巨大威力,因此,把中法战争比作一副“猛剂”。他写道:“予自乙酉中法战败之年,始决倾覆清廷,创建民国之志。”由此可见,中法战争的失败,加深了中华民族的危机,也迎来了中华民族的初步觉醒,倾覆清王朝、建立民国的革命思想已经萌牙,中国人民反封建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就为1911年辛亥革命的伟大胜利做了思想理论上的准备。

战争后期,中国军队在战场的节节胜利,迫使法国放弃了索取巨额赔款和占据基隆、淡水的无理要求,加速了战争的结束。清政府尽管在许多方面表现得很软弱,但在割地、赔款这两个问题上,始终态度坚决,毫不让步。这种强硬态度是第一、二次鸦片战争中所没有的,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军队(包括黑旗军),在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的结果。这就使中法战争成为中国近代反侵略战争史上唯一没有以割地赔款为结束的战争。同时中国军队的节节胜利,也证明了西方列强侵略军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清朝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被迫领导了这场战争。在统治阶级中,也有一些爱国官员和将领坚决主张抵抗法国的侵略,如彭玉麟、张之洞、左宗棠等这些敢于抗争的督臣,不仅力主抗法,而且亲临前线进行筹措。冯子材、刘永福、刘铭传、唐景崧等将领,还亲自率领将士,奋勇作战,屡败法军。同时,由于发挥了民族自卫战争的作用,受到中越广大民众的积极支持。这些都是在中法战争中中国能够节节取胜的主要因素。

中法战争的实践证明,清王朝在政治军事制度、战略战术思想、作战指挥手段、军队的素质、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都不能和世界列强匹敌,在镇南关、谅山战役中,中国军队以旧式枪炮舰船与装备先进武器的法国现代化陆海军作战,官兵们是完全凭着血肉之躯和忠烈之勇,才取得了胜利。中国的有志之士看到这种情况,纷纷发奋图强,立志革命与改革。他们认识到,没有强大的工业、没有现代化的军队,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独立。所以,他们中的许多人提出了发展工业、加强国防、改革军制、建设现代化陆海军的主张。此后,在“借富强以保中国”的思想指导下,以军事工业为主体的各种轻重工业,如枪炮厂、造船厂、制铁局、煤矿、铁矿、纺织局、缫丝局、制麻局等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全国各地官办、商办、官督商办的厂矿、铁路、电讯、航运等迅速兴起,加速了中国现代工业的发展,促进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发展。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帝国主义的侵略刺激了中国的社会经济,使它发生了变化,造成了帝国主义的对立物——造成了中国的民族工业,造成了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而特别是造成了在帝国主义直接经营的企业中、在官僚资本的企业中、在民族资产阶级的企业中做工的中国的无产阶级。”

此外,清政府也总结中法战争的经验教训,认识到海军力量的薄弱,是法军得以横行东南沿海的重要原因,从而得出了“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的结论,于是1885年10月成立了总理海军事务衙门,醇亲王奕譞为总理大臣,以庆郡王奕励和李鸿章为会办大臣,大力加速海军建设。1888年正式建成北洋舰队,由海军提督丁汝昌指挥,拥有七千吨级铁甲舰两艘、三千吨以下巡洋舰七艘,还有炮舰、运输舰、鱼雷艇等共二十五艘,排水量约五万吨,规模、实力都超过了当时的日本海军。此外还有南洋、广东、福建等海军,并成立了海军学堂,聘请英、德等外国人为教习,加强海军训练。一个美国学者写道:“中国成立了北洋海军之后,它的舰队在远东海面上是最大的了,中国人不怕海军示威了。”这对加强中国国防起了积极作用。另外,为了加强台湾防务,1885年,清政府决定在台湾正式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任命抗法有功的刘铭传为第一任台湾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