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文化运动的进步性
新文化运动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思想启蒙运动,这种思想启蒙对整个民族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新文化运动对民主和科学思想进行积极的弘扬和发展,这不仅动摇了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并且推动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使人们的思想尤其是青年的思想得到空前的解放。后期传播的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所接受,成为拯救国家、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对五四运动的爆发起到了宣传动员作用,是五四爱国运动爆发的导火索,有利于现代科学文化的普及和繁荣。
新文化运动其历史的进步性是不言而喻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新文化运动的最大进步性表现在其动摇了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新文化运动前,资产阶级维新(改良)派和革命派,在宣传各自的政治观点时,都没有彻底地批判封建思想。经过新文化运动,封建思想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批判,人们的思想得到空前的解放。
第二,在新文化运动的过程中,民主和科学思想得到弘扬。中国知识分子在新文化运动中,受到一次西方民主和科学思想的洗礼。这就为新思潮的传播开辟了道路,也推动了中国自然科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新文化运动是五四爱国运动爆发的导火索,在思想上为五四运动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新文化运动启发了民众的民主主义觉悟,对五四爱国运动起了宣传动员作用。
第四,新文化运动的后期传播的社会主义思想,启发了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使他们选择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拯救国家、改造社会和推进革命的思想武器。这是新文化运动最重要的成果。
第五,新文化运动有利于文化,特别是科学的普及和繁荣。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文,能够使语言和文字更紧密地统一起来,为广大民众所接受,从而有利于文化的普及与繁荣。
不过,新文化运动中的先进分子,大多有一些偏激情绪,对东西方文化的看法,存在着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偏向,这种看法一直影响到后来。其实无论是东方或西方,都应该互相地取长补短,这样才能共同进步。
(二)新文化运动的局限性
我们在看到新文化运动历史进步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其历史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文化运动是由资产阶级激进民主主义者发动的。它有伟大的功劳,也有严重的缺点。运动的倡导者忽视人民群众,没有把新文化运动同广大群众相结合,使文化运动局限在知识分子的圈子里。
其次,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回避当时对军阀政府的实际斗争,也没有正面提出反帝的任务。
再次,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看,以当时的文学革命而论,虽然提出建设“国民文学”,但当时的文学活动也只限于一部分知识分子中,还没有可能普及到工农群众中去。
最后,新文化运动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味批判以及对西学的全盘肯定具有片面性。
(三)新文化运动的影响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多次思想启蒙运动,这些新思想的出现,必然地引导社会由低级向更高级过渡。新文化运动也同样具有这种影响作用。其对中国历史进程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新文化运动彻底否定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思想传统,从思想上推翻了中国的封建统治。新文化运动之前也有过这种反对甚至否定封建思想的理论,但是这些理论在传播的同时并没有彻底地推翻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而新文化运动从思想上彻底动摇了中国封建统治。
另一方面,新文化运动在推翻了中国封建统治思想的同时大力宣传民主和科学思想,这就是在废除封建思想的同时建立的新的思想。甚至可以说为中国未来提出了一种思想上的设想。
(四)新文化运动的意义
新文化运动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思想解放和启蒙运动,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开辟了道路。“五四”以后的新文化运动,更是成为宣传马克思主义及各种社会主义流派的思想运动,使旧民主主义的文化运动,转变为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运动。在“五四”以后,全国各地的进步报刊和进步社团,如雨后春笋,脱颖而出。“五四”以前,倡导新文化的刊物,只有《新青年》、《每周评论》和《新潮》等少数几种。“五四”后的一年里,全国新出版的期刊猛增至400余种。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上海的《星期评论》、《建设》、《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北京的《少年中国》、《曙光》、《新社会》;天津的《天津学生联合会报》、《觉悟》;湖南的《湘江评论》;成都的《星期日》;武汉的《武汉星期评论》;浙江的《浙江新潮》,等等。“五四”前的进步社团较著名的有:北京的“少年中国学会”、“国民杂志社”、“新潮社”、“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湖南的“新民学会”;湖北的“互助社”等。“五四”以后一年中出现的进步社团,约有三四百个,较著名的有:北京的“工读互助团”;湖南的“文化书社”、“俄罗斯研究会”;湖北的“利群书社”、“共存社”;广东的“新学生社”;天津的“觉悟社”,以及各地建立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这些报刊和社团的活动,传播了马克思主义,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创造了条件。新文化运动从内容到形式的深刻变化,是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的重要标志之一。
(五)新文化运动的本质
新文化运动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场自由主义的人权运动,其目的就是要打碎固有的封建枷锁,把中国人民从落后的社会政治制度中解救出来。
以前有许多人认为新文化运动其实就是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人在《新青年》杂志上通过发表文章来表述自己的思想观点,甚至将这二者等同起来。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正确,因为前者与后者是一种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我们应该将《新青年》的诸多思想运动看做是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其全部。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以下诸多事例中看出。例如龚书铎就把“戊戌新文化运动”作为论文的题目,称:在中国近代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在五四时期发生过新文化运动,在戊戌变法时期,单从文化的角度来说,大致从1895年中日战争后到20世纪初,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运动。显然,20世纪中国新文化的源头与其说是《新青年》,不如说是《天演论》和《新民说》。但是,我们也要指出,《新青年》和《新潮》等决不是以“新”来自我标榜,其划时代的意义在于,它们是一代新人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丁伟志等近来予“中体西用”说以新的解释:形式上的重点是在强调中学之为“体”,事实上的重点却在强调西学之需“用”,“中体西用”意在“西用”,表面上抬高中学之地位,恰恰是为着防卫对手的攻击,减少由于重视西学所招致的重大阻力。此说可以成立,但似乎未击中要害。在我们看来,与其把它当成一种文化观的宣示,不如作为一种历史事实的陈述。康有为这一代人仍是一群标准的传统中国绅士:出身官宦乡绅门第,以科举为进身,熟读圣贤之书,娶小老婆,养大家庭。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已经深深浸透于其血液和骨髓中,无论如何鼓吹“采西学”,都只能限于“西用”范畴。但他们“废科举,兴学堂”的成功,却为一代新人的崛起创造了条件。
我们可以从当年《新青年》和《新潮》的积极参与者中看出,在这些人中他们或为归国留学生,或为国内新学堂的学生,已非传统的士大夫,而是新型的知识分子。他们的身体已经脱离乡土,独自居住在陌生的城市甚至租界中;他们在精神上与传统思想发生了断裂,不像上一代那样有深厚的“中学”根底,而是在一种“西学”的语境熏陶下形成世界观。因而,他们与父辈乃至乡下的发妻出现了巴金小说中所深刻揭示的那种“代沟”。只有到了这一代人,才真正感到需要“重估一切价值”,确立新主体在新环境中的生存意义与价值,也就是陈独秀所说的“伦理革命”。康有为辈向西方学习,主要目的仍是探索中国人这一群体在种族竞争中的生存之道;而鲁迅、郭沫若辈与西哲对话,不仅是要救国,而且是要发现和拯救自己,探究知识分子这一“新人类”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安身立命的根本。这就使得人性、人权这些自由主义的话题突显出来。
当人们亲身感受了西方的文明所带来的巨大反差时,也就是运动即将开始的时候了。陈独秀在《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号《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一文中写道:“可称曰‘近世文明’者,乃欧罗巴人之所独有,即西洋文明也;……近世文明之特征,最足以变古之道,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者,厥有三事:一曰人权说,一曰生物进化论,一曰社会主义。”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这里把人权放在新文明价值的首要地位,而把上一个世代中国先进分子的中心话题进化论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权利自由与幸福而已。思想言论之自由,谋个性之发展也。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也。个人之权力自由,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人权者,成人以往,自非奴隶,悉享此权,无有差别。此纯粹个人主义之大精神也。胡适一贯主张将他所倡导的新文化运动称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既然欧洲文艺复兴的历史成果是人的发现、人性的觉醒,这一命名的价值倾向便一目了然。胡适对易卜生主义推崇备至,而易卜生主义即所谓“健全的个人主义”:“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胡适区分了三种个人主义:一种是假的个人主义,或称为我主义;一种是独善的个人主义,采取出世或避世的方式,“要想在现社会之外另寻一种独善的理想生活”;一种是真的个人主义,亦称个性主义,其特性是独立思想,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梁启超在世纪初曾要求个人自由服从团体自由,他说,“野蛮时代,个人之自由胜而团体之自由亡;文明时代,团体之自由强而个人之自由减”。“团体自由者,个人自由之积”。
胡适则认为,牺牲个人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是不可取的。“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他主张“改造社会要从改造个人做起”,要从“自救”开始。30年代回顾时,胡适重申:“民国六七年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文化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鲁迅、周作人兄弟是新文化运动中以文学倡导自由主义思想的主将。周作人在理论上有较多的阐述,是中国“人的文学”的首倡者。他说:“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要讲人道,爱人类,便须先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因此,“我始终承认文学是个人的”,“以人类之一的资格,用艺术的方法表现个人的感情,代表人类的意志”。“我们所希望的,便是摆脱了一切的束缚任情地歌唱,无论人家文章怎样地庄严,思想怎样地乐观,怎样地讲爱国报恩,但是我要风流轻妙,或讽刺谴责的文字,也是我的自由,而且无论说的是隐逸或是反抗,只要是遗传环境所融合而成的,也便都有发表的权利与价值。”鲁迅则在小说、散文中以令人耳目一新的艺术形象控诉“吃人”的旧礼教,呼唤人道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新纪元。
作为《新潮》主要编辑同时也是“五四”学生游行白话文宣言起草者,罗家伦认为,在蔡元培主持北大的时候,发生了三个比较大的运动:第一是国语文学运动,也被称为白话文运动或新文学运动;第二是新文化运动;第三是“五四”运动。如果把他所说的第一个运动并入第二个运动,那么就无人可以置疑,新文化运动的历史成就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人的存在和话语方式;如果把这两个运动分开来估量,即如罗家伦60年代所说,“这新文化运动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新文化运动犹如一道闪电,一声惊雷,在起到振聋发聩、警醒国人的作用后,由于第三个运动——五四运动随之崛起,很快便衰落下去。在60年代的台湾,其价值仍得不到承认,受到“轻视和抹煞”,或成为“谈虎色变”的对象。胡适式的自由主义是一种基于个人主义的世界主义,在它的分析框架中,除了个人与人类,其他层次的人群共同体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它高扬个人价值,推崇普世情怀,是种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天然敌人。因此,一旦民族主义占据思想界的主流,自由主义便只能退居边缘。当日寇霸占了东三省,打到长城一线,全国上下反日情绪空前高涨时,胡适仍然坚持唱低调,更使他的自由主义显得不合时宜。
早期的自由主义过于强调个人主义。在早些时候,自由首先意味的是一个团体拥有适当自主性的权利。柏克认为,自由的问题是与一种权威三角——即个人、国家以及介于这二者之间的各种群体——分不开的。托克维尔提出,一个由各种独立的、自主的社团组成的多元的社会,可以对权力构成一种“社会的制衡”。这一点,乃是促成美国民主制度是一种自由民主的重大因素。一个个单独的个人实际上是抗衡不了国家权力的。但对于胡适们来说,维护和建构社会团体并不是他们所理解的自由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既然民族国家都不能成为顶礼膜拜的偶像,就更谈不上认同阶级利益和团体利益了。在这种自由主义的价值体系中,多样性、自决权和竞争比公平分配和资源均等具有更大的权重。如果将其折衷调和,自由主义就演变为自由民主主义。胡适等中国自由主义者并没有迈出这一步。在讲演“中国问题的一个诊察”时,胡适将中国的病状诊断为“五鬼症”,即贫穷、衰弱、愚昧、贪污和纷乱,而没有提到社会阶级间的严重不公和冲突。对于大多数具有“拯民于水火”情怀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这样一种无视社会现实矛盾的立场是无法接受的。于是,曾经在新文化运动中集结在人权和自由主义大旗下的新型知识分子,很快便发生了分裂,多数人通过平民主义的桥梁走向社会主义,自由主义则退缩到上层知识分子的一个小圈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