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庚在面对的重重阻力及诸多困难的情况下,毅然决然迁都,并最终获得成功,王权有了充分发挥的余地。如果说盘庚时期王权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仍像商前期那样受族权和神权的强烈制约,那么此次迁都大概会迫于大贵族(即族权)的反对而根本无法进行。然而盘庚的做法却恰恰与此相反——他不受诸多反对意见的压制,冲破层层阻力,强行迁都。甚至在迁到新都以后,盘庚在对众官吏讲话时,还被问到“曷震动万民以迁”的问题。作为统治阶级的众多官吏大臣竟不知迁都原因这样的关键问题,可见他们关于迁都的意见并未被盘庚严肃考虑,同时也体现出王权的高度集中。在整个迁都的过程中,王权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王权压服了族权和神权的限制,强迫迁都
从《盘庚》篇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此时的王权已基本上控制了族权,并控制了部分神权。文中多处表现出商王盘庚对贵族大臣所具有的奖惩权和生杀权。如上篇中盘庚对众戚大臣的讲话“世选尔劳,予不掩尔善。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作福作灾,予亦不敢动用非德”“无有远迩,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下篇中“予其懋简相尔,念敬我众。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从这些话中,不难看出对贵族大臣的赏罚都掌握在商王手中。同时盘庚还操纵着大臣和民众的生杀权。上篇中“矧予制乃短长之命”即盘庚直接对大臣说“何况我还掌握着你们的生杀大权”。中篇对民众的告诫有“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这些话都毫不掩饰地宣扬着一种赤裸裸的杀戮。既然商王已经控制了对臣民的奖惩权和生杀权,那么所谓的族权所能起到的作用自然只处于次要的地位。只有在政治风气好的商王执政期间,才会更广泛地考虑族众的意见,并使族权的参政作用得以发挥。盘庚对神权的部分控制在篇中体现在“肆予冲人,非废厥谋,吊由灵各。非敢违卜,用宏兹贲”。因为在这里可以看出卜兆是由商王向全体民众发布的,也就是说不管卜兆的最终结果为何,商王掌握着发布权——也就是说,即便他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来公布占卜结果,但最起码也有一定的选择权。他可以发布对自己有利的结果,而掩盖不利的。当然,从神权在商人社会生活中所占的地位来看,此时商王不可能完全控制神权。从卜辞材料看,武丁时期直到廪辛,贞人的地位还是很高的,而且占卜的地位极为重要,占卜范围极广,包括任免、征伐、田猎、祭祀、田地垦殖、年成丰歉、王的行止祸福等等。从商人此时的宗教观来看,神权还占据着王权不可替代的地位。王权一直处于与神权的相互利用与不断斗争中,直到商代后期才完全控制神权(这种控制指掌握和利用占卜)。这一趋势在甲骨卜辞中也有明显的表现。早期甲骨中所见贞人名极多,已经考知的有一百多位,著名的有二三十位。而晚期则多无贞人名。而且根据卜辞显示,商王多为发布占辞者,即卜辞中的“王占曰”。这应是后期商王控制占卜(即神权)的具体表现。
(二)用王权来削弱贵族力量,改善平民处境,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统治
盘庚在发布迁都令时的语气纯粹是命令和威吓,而绝不是商议,具有绝对的不容否定性。盘庚一度告诫民众“今予告汝不易”,即表示商王的决定不容置疑,并要求民众做好迁都准备。在上篇中要求官吏“各长于厥居,勉出乃力,听予一人之作猷”。要官吏民众听从他的安排,服从他个人的意志,并且威胁如果不听从的话就要遭到镇压,下令不准再有反对意见,盘庚这样做的目的之一,便在于借迁都以削弱大贵族在政治经济上的权力,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出发,协调阶级矛盾,缓和日益尖锐的矛盾冲突,以便巩固统治,稳定国内局势。对于平民与贵族之间日益加剧的矛盾冲突,盘庚十分清楚。大贵族骄奢淫逸,为追求奢华生活,残酷剥削人民,导致广大人民生活条件恶化,无法安居。而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靠具有专制性的王权,从整个商王朝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调节。文中盘庚不断地告诫贵族要照顾民众利益,不要过分地聚敛财富,施实德于民,“汝无侮老成人,无弱孤有幼”,这是其调解冲突的具体体现。由此可见,到盘庚时期,王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并且在整个迁都过程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此时王权的加强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商王朝对内对外的统治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三)王权的全面加强波及全社会
盘庚时期,商朝王权的加强不仅体现在政治统治的加强上,还波及社会的各个层面。王权是国家的标志,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的范围并非局限于政治,还包括经济、文化、思想、宗教、社会生产管理等等。盘庚迁都过程中不仅有王权政治功能的体现,也有其经济功能的体现,即对社会生产的管理。因为当时的商王其实起到了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的作用,而他所代表的王权其中一项重要职能便是组织社会生产,发展社会经济。商王对社会生产十分关注。盘庚之后,即商代中后期,王权对社会生产进行管理的功能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这一点在甲骨卜辞中有着极为明显的体现。卜辞中有大量内容是与社会生产有关的,其中不含商王直接干预农业生产活动、组织生产的;此外还有许多有关田猎和畜牧的卜辞。从这些卜辞记载来看,商王对社会生产是极为重视的,甚至直接干预各种生产。因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是王权得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本,如果王权忽视这一功能,必然会动摇,甚至不复存在。
盘庚时期王权的加强,使得盘庚迁殷以后的商,出现了兴盛局面。《史记·殷本纪》记载,盘庚迁殷不久,商朝就出现了“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的大好局面。《竹书纪年》也说商朝从此结束“不常厥邑”的时代,“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为后来武丁时期的中兴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上述分析可知,盘庚时期即商中期的王权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有自己的独特之处。王权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基本控制了族权,部分地控制神权,并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此时,王权极强的专制性特征,使其明显区别于商前期受族权和神权制约的状况。从实质上看,王权的强大与王族势力的强盛有着密切关系。在商建立之初,由于距离氏族社会不远,原始氏族血缘关系中的民主制遗存,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影响力。再者汤能灭夏,得益于与其他部落和氏族的联盟,正是靠着这一强大联盟的力量才能获得最高统治权。因此,此联盟中其他方国、部落、氏族力量的强大,也使得商王不得不考虑他们的意志,让这些部落的代表在朝中身居高位,把持朝政。如其中最有名的伊尹,他是有莘氏的首领,而有莘氏是早期商方国联盟的核心部族。伊尹协助商汤灭夏,并且执掌国政。《墨子·尚贤》中有汤使伊尹“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汤得而举之,立为三公”的记载。《韩非子·说难》谓“伊尹为宰”。《吕氏春秋·尊师》称伊尹为“汤师小臣”。汤死后,伊尹的影响更大,《史记·殷本纪》记载“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伊尹拥有选立和赏罚商王之权,足可以看出其在政治上的巨大影响。此外,据《尚书·君》载“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这些重臣多为部族和方国首领,之所以能够地位显赫,皆因他们所在的部族和方国拥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力量,在商联盟中占据重要地位,从而使商王投鼠忌器,不得为所欲为。但随着商族取得统治地位,并利用这一有利条件,使本族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得以迅速发展强大,同时作为商民族最高代表的王及其权力必然会随之加强。与之相反的是族权的衰落。王族的强大必然会控制和压制其他部族和方国,使其逐渐地融合于商族,而代表其利益的氏族贵族的权力也日益成为王权的附庸,受制于王权。到盘庚时期,商王控制贵族和民众的生杀权、奖惩权,已充分表明了这一趋势。而此时王权对神权的部分控制,把与神沟通的权力部分地收归到商王自己手中,不至于使贞人集团完全控制此特权。在商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仍然比较低的情况下,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世界在他们眼中仍有着极强的神秘性。从甲骨卜辞看,商人的占卜范围极广,几乎大小事情都要占卜,这说明他们对于人力无法控制的世事、天象极为好奇,从心灵深处真正相信冥冥中有神灵在左右人世间的一切,这种对自然、世事及不可知力量的恐惧注定了神权在商代的重要地位,它不会轻易就成为统治者用以恐吓和镇压百姓的工具。当时与神灵沟通的途径便是占卜。占卜在本质上反映出人对神灵的迷信以及自身能力的怀疑,这是人类与自然斗争的初级阶段所广泛存在的现象,人们认为占卜体现出的是神灵的意志,出于内心的恐惧和对神灵的崇拜,一般是不会违背占卜所显示的结果的。另外占卜不是人人都可以进行的,卜兆所显示的吉凶也不是任何人都看得懂的。因为从后世《易经》中的各种卦相看,每一种卦相所显示的吉凶之意应是在经过多次事实检验的基础上所得出的,一些具有些许规律性的东西。卜兆应与此有相同之理,即卜兆本身的含义要经过长期检验才可以得知。退一步说,即便没有概率成分在内,完全由贞人靠灼烧不同的地方获得不同的卜兆,那么卜兆的含义及操作也需要经过专门的学习。如果贞人集团完全控制占卜过程,国君对此一无所知,且不能有效地控制贞人,出于对神灵的迷信和崇拜,他只能按贞人传达的占卜含义来行事。可是一但王权发展到一定程度,王亲自进行占卜,或控制贞人,他可以遵循卜兆行事,也可以按自己的意志来解释卜兆,因为此时只有商王自己才懂得卜兆含义。这时才能表明王权完全控制占卜所体现的神意(及神权)。到盘庚时期,商王掌握了发布卜辞的权利,说明已经控制了部分占卜权。到商后期,商王亲自进行占卜,且占卜事件多为有关商王个人的事,对整个国家大事的占卜少多了,占卜次数和贞人数量也大大减少。到武乙时,武乙射天藐视天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于神灵的迷信已有所削减,而占卜所体现的神意在商人生活中也逐渐衰退。这一关系的实质是人们对自然的征服,其决定性因素是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征服自然的进程。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对社会的认知达到一定高度,王权才能最终控制神权,并自发地利用它来维护统治。这一过程应基本完成于商代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