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马法》
1.简介
《司马法》又叫《司马穰苴兵法》、《军礼司马法》、《古司马兵法》,是我国古代重要兵书之一,大约成书于战国初期。书名称《军礼司马法》,是因为这部书主要是追述春秋中前期甚至更早时的“军礼”和“军法”,而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记载:“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故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司马法》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的礼类,称《军礼司马法》,共计155篇,但自《隋志》以来,各书所录只有三卷,今存本只有五篇。
《司马法》今存本有《仁本》、《天子之义》、《定爵》、《严位》、《用众》等五篇,保存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包括夏商周三代的军赋制度、军队编制、军事装备保障、指挥联络方式、阵法与垒法、军队礼仪与奖惩措施等方面的重要史料,论述了统率军队和指挥作战的经验,以及指挥员应具备的条件。此外,还有很丰富的哲理思想,很重视战争中精神、物质力量之间的转化和轻与重辨证关系的统一,对于人的因素、士气的作用也非常重视。
作为我国古代战争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司马法》一向受到统治者、兵家和学者们的重视。汉代司马迁称其“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意,如其文也”(《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汉武帝“置尚武之官,以《司马法》选位,秩比博士”(荀悦《申鉴·时事篇》)。唐李靖说:“今世所传兵家者流,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种,皆出《司马法》也。”它所阐述的以法治军的思想和具体的军法内容,为其后各时期制定军队法令、条例提供了依据。历朝论证周代军制和注解古籍者对《司马法》多所称引。东汉以后,马融、郑玄、曹操等人的著作中,都曾以《司马法》为重要文献资料而加以征引。宋代以来,《司马法》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武举应试的经典之一,传播更加广泛。
《司马法》在国外流传也较广泛。早在1600年日本就出现了研究《司马法》的专著《校定训点司马法》和《司马法评判》,之后相继有三十余部专著问世。
2.军事思想
(1)以仁为本的战争观
《司马法》对讲仁义、无战争的先王时代十分推崇,《仁本》篇说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又说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悦怀,海外来服,狱弥兵寝,圣德之治也”,把战争看成是政治的组成部分,是通过政治手段达不到目的时而采取的另一种权衡手段。但是,《司马法》并不反对蓄养军队和进行战争,“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在用政治难以达到目的时,就使用战争这一特殊手段,即先“以土地刑诸侯,以政令平诸侯,以礼信亲诸侯,以材力悦诸侯,以谋人维诸侯。”如果上述五种方法仍不能解决问题,只有“以兵车服诸侯”。然而,进行战争是有前提的,即“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认为对于不符合仁爱原则的行为必须用战争手段来抑制,用战争制止战争。
春耕秋收之际征战,势必有违农时。严寒酷夏之际出征,势必困顿士卒,所以要选择适当的季节进行征伐。从以仁为本的战争观出发,《司马法》提出了作战原则:“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在交战时,要“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始知终,是以明其智也”。同时,把战争“罪人”和一般兵士相区别,主张优待俘虏,对其伤者进行医护,提出“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2)以礼治军的原则
以礼治军是《司马法》中的重要内容。军礼内容大体可分为出军制赋、军制、出师、旌旗、誓师、献捷、献俘等。例如,出师征讨,不仅讲究时令,而且要名正言顺。春天生育万物,秋季万物成熟,
都不适宜征战,所以“春不东征,秋不西伐”。出师时还要举行祭社、造庙仪式,“兴甲兵以讨不义,巡守省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衹、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然后冢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某国,会天子正刑”。在军中,将帅与士卒、上级与下级有严格的礼仪来规范尊卑位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则有特殊规定,但“介者不拜,兵车不轼,城上不趋,危及不齿”,即身穿甲胄的武士见到长官可以不跪拜,乘兵车的人不需抚车轼向尊者敬礼,在城上守卫的人见到尊者不必趋拜,在危急之际不必向尊者启齿问候。这些规定的目的,意在避免因礼仪而耽误战事。战争胜利,凯旋而归,要举行盛大仪式相互庆贺,这是每次战后必要的程序。《司马法·天子之义》:“得意则凯歌,示喜也。”军队班师后,国君登上专门修建的高台,答谢百姓的辛劳,并举行仪式,宣布偃武修文、休养生息,表示人们从战争时期又走向了和平时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
(3)备战、慎战的军事思想
《司马法》强调对战争要全面考察,做到“五虑”,即顺应天时、广集财富、人和、地利、兵器精良;要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每年借春秋两次大规模的围猎活动进行军事操法训练和检阅,以示全国上下不忘战并随时准备应战,“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搜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战前要周密计划,“主固勉若,视敌而举”,其旨意是针对敌情变化,因地制宜,善于从众寡、轻重、治乱、进退、难易、固危、先后等各种关系中分析敌我双方情况,灵活地运用不同的战术,最终战胜敌人。“视敌而举”的前提是观察敌情,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灵活地运用战术,“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袭其规,因其不避,阻其图,夺其虑,乘其惧”。
(4)治军与治国区分有别
《司马法》提出了治军的规律,强调“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其根本宗旨,是要区分治军与治国的不同。国家、朝廷的那一套礼仪规章万万不能搬用于军队,同样,军队的法令条例也不能移作治国的工具。两者各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在军抗而立,在行遂以果,介者不释,兵车不式”,也就是说在朝廷要温文尔雅,谦虚谨慎;在军中则要勇猛果决,体现出礼与法、文与武相辅相成的精神。《司马法》提出治军尚法的首要问题是严明赏罚,认为申军法、立约束、明赏罚是治理军队的关键所在,“凡战胜,则与众分善;若将复战,则重赏罚”,“赏不逾时,欲民速得力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体现了以法治军思想。
(5)注重将帅修养
《司马法》强调将帅除善于领兵外,还应德才兼备,智勇双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关爱士卒,“士卒次舍井灶饮食问疾医药,身自拊循之。悉取将军之资粮享士卒,身与士卒平分粮食,最比其羸弱者”。同时,对部下怀德,尊重部下,才能取得士卒的信任,“凡战,敬则慊,率则服”。此外,将帅还应有谦让、严明、果敢、负责等品质,做到“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桴鼓之急则忘其身”。“凡战,胜则与众分善。若将复战,则重赏罚。若使不胜,取过在己。复战,则誓以居前,无复先术。胜否勿反,是谓正则。”也就是说,身为将帅,要谦逊自处,战争获胜,功劳归功于大家;战争失利,过错归咎于自己。
(6)“相为轻重”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司马法》有着朴素的辩证法因素。他认为,在战争中“以重行轻”,轻、重相辅而成。他说:“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互为轻重。”因此,在他看来,掌握战争规律的关键在于处理好“轻”、“重”两者的关系,做到有主有次,主次分明,才能抓住重点,掌握战争的主动权,同时认为统帅的战术指挥称为“轻”,战略指挥称为“重”,“上烦轻,上暇重”,主张轻重相节,不可偏废。此外,轻、重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要善于相宜而用,“轻”、“重”有节。
(二)《吴子》
1.简介
《吴子》又称《吴子兵法》、《吴起兵法》,是一部兵法著作,《武经七书》之一。相传战国初期吴起所著,继承和发展了《孙子兵法》的有关思想,在历史上曾与《孙子兵法》齐名,并称为“孙吴兵法”,战国末年即已流传,《汉书·艺文志》称“吴起四十八篇”,《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载为一卷。今仅存《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应变》、《励士》六篇,分上下两卷,近五千字。历史上曾有人据此认定《吴子》一书为伪作,这是没有根据的。在战国末期,《吴子》已经流行。《韩非子·五蠹》说:“境内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说:“世俗所称师旅,皆道《孙子》十三篇,吴起兵法,世多有。”说明在汉代《吴子》与《孙子兵法》一样,流传也很普遍。至于篇目之差,可能是由于流传过程中亡佚所致。《吴子》现存最早的版本是宋代的《武经七书》本。后世版本,如明吴勉学刊《二十子》本、明翁氏刊《武学经传三种》本、清孙星衍《平津馆丛书》本、清《四库全书》本等,均源于宋本《武经七书》。
《吴子》是吴起在前人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实践经验总结而成的,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战争理论、军队建设和作战指导方面的观点。《吴子》多为与魏武侯的对话和吴起本人的语录,《图国》主要论述治国治军、亲民用贤等国家大计;《料敌》讲判断敌情;《治兵》讲进军、作战、训练、指挥等事情;《论将》论述将领之素质;《应变》言战场之各种变化及应变原则;《励士》则是论赏罚,偏向于用“赏”的办法来激励将士。《吴子》是继《孙子》以后又一部体系完备、思想精深、具有重大理论价值的兵学论著,是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该书所论及的一些军事理论和方法,对战国以后的历代军事家均有较深的影响,至今仍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因而为历代兵家所重视。现有日、英、法、俄等译本流传。
2.军事思想
(1)倡行正义的战争观
《吴子》对于战争的性质做了有益的探索,主张对战争要采取慎重的态度,提倡正义之战,反对穷兵黩武。《吴子》提出战有五因,兵有五类,即凡兵之所起者有五:“一曰争名,二曰争利,三曰积恶,四曰内乱,五曰因饥。”由战争的五种起因出发,《吴子》又探索了战争的性质,将战争分为五类,即禁暴救乱的“义兵”,恃众凌弱的“强兵”,因怒兴师的“刚兵”,弃礼贪利的“暴兵”和国乱人疲、举事动众的“逆兵”,针对不同的战争,采取不同的措施:用礼驾驭“义兵”,以谦逊驾驭“强兵”,以言辞驾驭“刚兵”,以谋诈驾驭“暴兵”,以权力、权变驾驭“逆兵”。
(2)“内修文德,外治武备”的战略思想
吴起主张政治与军事并重,认为治国之道,文武并重,要“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即对内要加强和巩固政治统治,只有首先在国家、军队内部实现协调和统一,充分赢得民心,才能对外用兵;对外强调积极备战,组织一支勇敢强壮、具有各种军事才能,愿意为国为民效力的军队,以利进行兼并战争。所谓“文德”,指政治教化而言,就是“道、义、礼、仁”,并以此治理军队和民众,认为“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强调军队、国家要和睦。所谓“武备”,指军事战争而言,就是“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必须“简募良材,以备不虞”。
(3)兵不在多,“以治为胜”的治军思想
《吴子》认为,战争胜负,不完全取决于军队的数量,重要的是依靠军队的质量。质量高的标准是:要有能干的将领,要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兵士;要有统一的号令;要有严明的赏罚,这样才能培养出一支有精干的指挥官、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士卒、有统一的号令、有严明的赏罚的能征善战的军队。因此,治理好军队,首先要教育军队严格执行命令,做到 “三军服威”、“士卒用命”;其次,“用兵之法,教戒为先”,主张着力提高士卒的作战能力,教给他们如何使用武器、熟悉阵法,采取“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的教战方法,达到“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虽绝成陈,虽散成行……投之所往,天下莫当”的效果;再次,要求选募良材、重用勇士和志在杀敌立功的人作为军队的骨干,并“举有功而进飨之”,“加其爵列”,“厚其父母妻子”,同时,明法审令,使“进有重赏,退有重刑,行之以信”,做到令行禁止,严不可犯。
此外,《吴子》重视将帅的作用,认为要“任贤使能”,选拔文武兼备、刚柔并用,能“率下安众、怖敌决疑”的人为将,良将除具备理、备、果、戒、约的“五慎”条件(“理”是能“治众如治寡”,“备”是能“出门如见敌”,“果”是能“临敌不怀生”,“戒”是能“虽克如始战”,“约”是能“法令省而不烦”),掌握气机(即懂得使全军保持高昂的士气)、地机(懂得利用地形,据守险要)、事机(懂得使用间谍和计谋,以分散敌人的力量,制造、加剧其内部矛盾)、力机(懂得充实部队的装备,加强其战斗力)四个关键的因素,还应有威、德、仁、勇的品质和作风,必须与士卒同甘苦,共安危,奖励有功者,勉励无功者,抚恤和慰问牺牲将士的家属,以恩结士心,使其“乐战”、“乐死”。
(4)知己知彼、机动灵活的战术思想
《吴子》继承了孙武“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思想,强调军事将领必须了解和分析敌情、我情、天时、地理等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注意捕捉战机,做到“击之勿疑”、“急击忽疑”、“避之勿疑”。《料敌》篇先从齐、秦、楚、燕、三晋诸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地理和人民的心理、性格的不同所造成的作战特点出发,提出了不同的作战方针和战法。例如:对齐作战,“必三分之,猎其左右,胁而从之”;对秦作战,先示之以利,待其士卒失去控制时,再“乘乖猎散,设伏投机”;与楚作战,则“袭乱其屯,先夺其气,轻进速退,疲而劳之,勿与争战”;同燕作战,则“触而迫之,陵而远之,驰而后之”和“谨我车骑必避之路”;与韩、赵作战时,则“阻阵而压之,众来则拒之,去则追之,以倦其师”。由此,《吴子》得出结论,认为要审察敌军的虚实,根据不同的情况而采取应变的措施,在敌方远来立足未稳、粮草匮乏、气候不利、主将离军、上下不和等七种情况下,可大胆进攻;而遇敌地广人富、武器装备精良、有外援帮助等六种情况,则不宜出战。而在《应变》篇中,还具体论述了在仓卒遇强敌、敌众我寡、敌据险死守、敌断我后路、四面受敌及敌突然进犯等情况下的应急制胜策略,例如敌军勇武善战,人数众多,又据守险要,粮草充足,就应派遣间谍了解敌情,诱敌出战,分兵合围,加以歼灭。
(三)《六韬》
1.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