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习俗的产生
人类在很早的远古时代就认识到,死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具有专私的特点,谁也不能代替谁去死,以换取被代替者的永生。但是原始人类又认为,人死之后,灵魂可以离开肉体继续活着。而对尸体的处理,又直接关系到灵魂生活的状况,因而人们在具有彻底的维护主义观点之前,可以说有一个越来越重视丧葬的历史过程。刚刚脱离动物的原始人是没有丧葬文化的,对尸体的处理像动物一样简单,仅仅是抛于荒野,覆以树枝。《周易·系辞传》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葬期无数……”便是写照。人类进入旧石器时代中期之后,产生了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念,认为人死之后成为鬼魂,不但像人一样活着,而且有能力干预人生,给活人以福佑或祸灾。所以活人便希望通过隆重庄严的葬仪来满足死者灵魂的要求,以祈求它能护佑活人平安生活。葬礼的直接效果是使生者得到心灵的安慰和平静。丧葬礼仪在其产生之初,是被人们当做解决和处理人鬼之间矛盾的一种办法来对待的。
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
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了利用宗教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
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天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像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从考古资料来看,目前已知的世界上最早的葬俗,产生于距今大约10至4万年前的莫斯特文化的创造者尼安德特人中。我国已知的最早葬俗产生于大约18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之中。在山顶洞人洞穴的一侧有一块藏地,发现了3具骨架,死者身上有一些骨坠、石珠、钻孔兽齿等饰物,还有陪葬的燧石石器及赤铁矿的红色粉末。考古学者认为,红色的赤铁矿粉末,是血液的象征,代表人们对生命复活的祈望;而随葬品则说明人对死后生命的信仰。
新石器时代以后,人们关于“死人活着”的观念更为具体和复杂。在距今六七千年前的仰韶文化半坡遗址中,发现了相当规模的氏族公共墓地,埋葬方式也明显多样化。在葬置小孩的陶罐盖上,留有被认为是供死者灵魂出入的孔道。随葬品除陶器、骨珠外,还有粟米等食物。对于死因及年龄不同的死者,已有不同的埋葬方法和埋葬地点。
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丧葬文化明显地呈现出统治阶级文化与民间文化的巨大差别。我国古代的历朝统治者,尤其是封建帝王,在陵寝制度和丧葬仪礼上都表现出特别的繁缛、奢靡、豪华和隆重。统治阶级在丧葬上的行为观念和伦理意识,深刻地影响着广大百姓,从而使厚葬隆丧成为沿袭数千年的传统,而使墨家学派“节葬”的正确主张几乎被完全湮没。时至今日,仍有活人为自己建造坟墓,兴建大型豪华公墓。民间为丧者焚烧东西的习俗也越来越趋于多样化。这说明,丧葬文化在我们民族文化中,具有很强的保守性、传承性和稳定性。这与我们民族的宗教信仰、道德观念和对死亡的认识都有密切联系。同时也说明,我们在丧葬文化上所面临的改革任务是相当艰巨的。
(二)丧葬与宗教
我国传统的丧葬礼俗,蕴涵着传统文化的许多成分,诸如孝道、宗法制等。而宗教在丧葬礼仪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丧葬文化在不同的宗教中都有各自的特点。
例如“轮回转世”的佛教丧葬观。历史记载,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公元65年,东汉明帝梦见西方之佛,他兴趣盎然地遣出十余位使者,前往天竺求取佛经佛法。两年以后,使者归来,他们用白马给中国人驮回一个陌生的宗教。随同而来的还有两位深目高鼻的印度高僧。明帝以贵宾之礼接待了两位高僧,并敕令在洛阳城西雍门外为他们修建僧寺,为纪念白马驮经之功,这座寺庙被钦定为白马寺。从此,佛光流传,法轮东转。
佛教于东汉末年开始在国内流传,但真正在中国社会流行还是在东晋南北朝。东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战乱不已、血肉横流的时代,不仅各阶层普遍有一种“人命若朝霜”,“人生若尘露”的忧生之感,强烈的生命忧患催动着人们四处寻找安身立命之处。道教的流传,使人们指望在神仙乐园中寻找精神安慰,而佛教的东来,更为人们开辟了精神解脱的新天地。从此,佛教开始跻身于中国文化系统,并越来越壮大普及,成为与儒学、道教鼎足而立的一种意识形态。佛教对传统中国丧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佛教宣扬的“轮回转世”观念强烈冲击了中国传统灵魂观念。“轮回”说以为,人死是必然的,但神魂不灭。人死后不灭的灵魂,将在天、人、畜生、饿鬼、地狱中轮回,“随复受形”,而来生的形象与命运则是由“善恶报应”的原则支配,“此生行善,来生受报”, “此生作恶,来生必受殃”。这种“轮回转世”的人生观对相信祖先灵魂永存阴间,能祸福子孙的传统汉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很大程度地修正了我国传统的灵魂观念,使建立在“灵魂不灭”和“孝道至上”的传统儒家丧葬礼仪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从而改变了人们的丧葬观念和丧葬方式。佛教主张薄葬,随着佛教的世俗化和深入民心,佛教倡导的薄葬开始融入中国丧葬文化之中,并成为中国民间丧葬习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方式。
其次,佛教倡导火葬,这一全新的丧葬形式对儒家崇奉的厚葬习俗发出了强有力的挑战。传说佛教鼻祖释迦牟尼死后,其弟子按印度传统葬礼火葬,火葬后的骨灰称“舍利”。相传释迦牟尼死后,有八国国王分取其舍利建塔供奉。以后,佛教僧侣死后都仿释迦牟尼实行火葬。东汉末期,随着佛教的传入,我国逐渐出现火葬。唐末,火葬进一步发展,《高僧传》记载了许多中外僧徒焚身之事,有的未死自焚,有的死后再焚化火葬。到宋代火葬已蔚然成风。宋人王博在其《东都事略》卷3中记载,宋初建隆三年(962年),宋太祖赵匡胤曾诏回;“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宋代胡寅在其《斐然集·悼亡别记》中曾评说:“自佛法入中国,以死生转化,恐动世俗千余年间,特立不惑者,不过数人而已。”宋代理学家朱熹在《朱子文集》卷14《跋向伯元遗戒》也曾说过:“自佛法入中国,上自朝廷,下达闾巷,治丧礼者,一用其法。”佛教“茶毗火葬法”在宋代大为流行。这不仅在中原,而且在边陲和南方地区也盛行起来。据《宋史》记载,南宋时川、江、浙、闽、湘、鄂、赣等地火葬成习,已成不可逆转之势。以后元、明、清时代,佛教倡导的火葬仍沿袭发展。
第三,佛教僧侣直接参与民间的丧葬活动。佛教传入后,结合中国人原有的一些信仰,向中国人灌输了许多观念,如佛祖、菩萨、罗汉、天王、阎罗王、观世音、恶魔、夜叉、罗刹、饿鬼等,还有六道轮回、因果报应等。这样,中国人的来世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尽管佛教不主张厚葬而实行火葬,但是宗教观念依然深入中国人的心灵深处,使封建迷信继续泛滥。在丧葬中,诵佛念经、祈祷、设坛作斋、超度亡灵等迷信逐渐兴起,使佛教进一步世俗化、中国化,到处弥漫着神秘的迷雾,烧纸钱超度等迷信活动几乎普及每个家庭。在丧葬上,最为直接的表现即是佛教僧侣参与丧葬活动。这种现象经过南北朝和隋唐的发展,到宋代已十分普遍。上至皇帝,下至百姓,在丧葬之时,都请佛教僧侣诵经礼忏,设坛作斋,为死者超度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