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丧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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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丧葬形式(1)

(一)土葬

土葬始于原始社会末期,进入阶级社会后,有了明显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至秦汉时期,统治者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为由,禁民火葬,土葬遂成为汉民族的通用葬式,并世代沿袭。土葬之俗,在多数地区实行一次葬法,但在部分地区和民族中也实行二次葬法或多次复葬法。我国土葬在不同民族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形式特点虽有差别,但其基本观念都一样,即认为死者应保存完尸,“入土为安”,故土葬之俗,长期因袭。在个别少数民族中,也有视土葬为最坏葬法的,如藏族民间实行火葬、天葬、水葬,而对患有麻风、天花等传染病人或强盗及受刑而死的囚犯用土葬,认为可以根绝瘟疫流行和惩治罪恶,打入地狱,不得转生。土葬之俗,劳民伤财,滥占耕地,传染疾病,故新中国建立后已逐步为火葬法所替代,但至今在偏远农村仍有残存。

中国商代时为厚葬高峰期,不仅殉葬品奢侈,并迫使大量奴隶殉葬。西周时,墓葬大小、棺椁层数、随葬品的种类及多少,都按礼制作了规定。战国中晚期,又产生了以国君为中心的陵墓制度,秦始皇陵于即位后即开始营建,规模巨大。汉代盛行选择风水的墓地之说,以人殉葬之俗基本废止,随即则以陶器、漆器为主。至三国、魏晋南北朝,逐渐演变为薄葬。自春秋时开始,出现在墓上封土建坟丘的习俗,汉代以下普遍行之。中国汉族、回族等民族实行土葬。土葬的主要形式有:竖穴墓、大石墓、瓮棺葬、石棺葬、砖石室墓、洞室墓、木椁墓、船棺葬等。夫妻合葬的形式起于先秦,汉以后一直流行到近代。《诗·王风·大车》:“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又“孔子既得合葬(父母)于防。曰:‘吾闻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

土葬习俗的形成,同人们的观念有着密切关系。他们认为死者入土是人的必然归宿,《周礼》中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韩诗外传》中说:“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土。”《礼运》也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以上可以看出,古人认为人死后形体埋入地下,脱离形体的灵魂才可以归于天。土葬与鬼魂观念有密切联系,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到现代,人们在埋葬死者时,都要为之随葬大量的物品,包括各种用具、食物、装饰品等,目的是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好。

土葬的礼仪烦琐复杂是其重要特征之一。远古时期人们的丧葬极为简单,不立坟墓,也没有礼仪和祭祀,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为适应统治阶级和礼教思想的需要,丧葬方式日益繁杂;迷信观念日益浓厚,在世界上形成了独特的隆丧厚葬的土葬礼仪。要求“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棺椁必重,衣食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以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种传统的丧葬观念至今对人们仍有一定的影响,成为推行殡葬改革的一大心理和思想障碍。

土葬是某些环境污染物的已知来源,是不争的事实。其中防腐液里的汞、砷和甲醛都会污染地下水。而灵柩本身也是另一种已知污染来源,其他污染问题还有,死亡或埋葬前(如放射治疗)进入人体的放射性同位素,这些尸体的腐烂都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土葬造成的另一种环境问题是,相对于火葬来说,传统的土葬占用了大量的空间。火葬后剩下的骨灰如采用安葬的方式只占较小的空间,如将骨灰洒进大海或者采用最近流行的做法用骨灰来植树,就根本不占用空间。传统的土葬,尸体会被放在一个不同材料制成的灵柩中。在美国,灵柩在下葬前往往更会先放进一个混凝土制的箱或衬垫里。个别来看,可能用不到很多地方,但结合其他的墓穴来看,它会造成严重的空间问题。许多坟场,尤其是在日本、欧洲以及较大的城市,现在开始出现空间不足的问题。举例来说,在东京,传统的墓穴是极为稀缺和昂贵的,在伦敦,空间危机更使Harriet Harman提出重开旧式的“双层”的墓葬。

(二)火葬

火葬是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具体而言是以火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安置在骨灰瓮中、埋于土中、撒于水中或空中,甚至以火箭射上太空。印度教、佛教盛行火葬,儒家、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则盛行土葬。自从20世纪开始,火葬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以节约稀少的耕地。

火葬是传统丧葬风俗之一。即在人死后,用柴薪将遗体火化,其骨灰或藏或埋,安放之。它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1945年在甘肃临洮县寺洼山曾出土盛有人类骨灰的大陶罐。先秦至汉,流行于少数民族地区。先秦的仪渠、氐羌、北朝时的突厥等皆实行火葬。东汉时佛教传入,佛教僧侣死后火葬之俗影响到佛教信徒,进一步扩大到民间,以至皇室成员也有火葬者。经唐至宋,更加盛行,浙江、四川等地尤普遍,焚尸之地称为“化人亭”。由于此俗与儒家伦理道德及经书中的丧葬仪规相悖,宋、元、明、清历代统治者皆曾下诏或颁布法律禁止火葬,违者治罪,因而至明代转衰。然对佛教徒、少数民族不禁。中国实行过火葬葬俗的少数民族有羌、彝、白、纳西、哈尼、怒、布朗、土、拉祜、瑶等。明清以后,唯羌、彝及少数地区的拉祜、纳西等族仍行火葬。此外,藏族的活佛、上层喇嘛或部落头人实行火葬;傣族土葬、水葬、火葬兼行;赫哲族具有最普遍的葬俗。《墨子·节葬下》:“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北史·突厥传》:“择日,取亡者所乘马及经服用之物,并尸俱焚之……”

(三)天葬

天葬,作为丧葬仪式之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环境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会形成不同的天葬仪式。在中国古书中就有关于天葬的记载。例如,“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出自《周易·系辞传》),“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在现代社会一些地区的人群中天葬仪式依然存在。例如在西藏,天葬师把尸体背朝着天,折断四肢,在尸体中央和两肩用力撕开皮肤露出肌肉,然后退开,苍鹰铺天盖地而下竞争啄食。天葬台上剩下骷髅时天葬师用石头将骷髅敲成骨酱揉成一团,秃鹫再次铺天盖地而下,食尽散去,周围的人开始长跪顶礼。又如生活在非洲东部地区的马塞族人,他们死后将死者的全身用水洗干净之后,细细地涂上一层奶油,放在屋内中央位置,亲属们默跪在遗体四周做一天的祈祷,随后由村中长老引路,众人抬着遗体来到荒郊野外,将遗体放在那里,任野兽吞食,飞鸟叼啄,借此表示马赛人死也不同土地结缘。再如,印度境内的帕西人中仍然存在天葬仪式。帕西人中“绝大部分成员仍信仰琐罗亚斯德教,保持原生活习俗”。在琐罗亚斯德教现存的经典《曾德·阿维斯陀经》中有记载,琐罗亚斯德教徒“要把死者放在鸟兽出没的山顶上,让噬鸟喙”。

(四)树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