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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小成本PK大损失——保险篇 (2)

有一个保户在投保时,经济条件尚可,他看中了趸缴的“便宜”和“省事”,于是一次交清了本可以分二十年交清的保费,金额是3万元。但在保单生效两年后,他不幸患了癌症,保险公司赔付给他7万元,已交的3万元保费是不退还的。如果这位保户选择二十年交,那么,他在出险前只交了三年合计3000多元的保费,同样可以获得7万元的全额赔偿。

由此看来,以何种方式缴纳保险费,也是大有学问的。

购买保险的交费方式有两种,一次性趸缴与分期交付。根据计算,如果资金比较充裕,选择一次性趸缴的方式,扣除利息因素,可以少支付保费28%左右。

但是保险毕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两种交费方式实际上各有利弊。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在其中取舍呢?

1.趸缴保费明显便宜

保险公司各险种的交费标准都是经过精算后,以同期银行利率为比照制定的。一次性趸缴与分期交付的差别就像20年整存整取的定期储蓄与零存整取一样。

对趸缴的理解其实可以有两种。一种是把一份保险的保费一次性付清。另一种是把一份保险按年拆分成若干份独立的保险。由于保险公司对趸缴费率的设定比期交要高6%~7%,费率影响到产品的价格。所以选择趸缴,客户可以得到价格上的实惠,但前提是客户必须一下子拿出一大笔资金。对于趸缴的交费底线,各公司有不同的设定,一般都在1万元以上,而且,一些短期险种只能期交,没有有趸缴方式。

举例一:某30岁男性,购买保额26万元的两全保险,一次性趸缴交费17.8万元,分期每年交费1万元,交25年,总计25万元。如果扣除利息因素,单纯以所交保费计算,趸缴比期交少支付28%。

举例二:某30岁男性,购买分红型两全保险,每年交费1万元,交费及保险期限25年。选择不同的交费方式,获得的满期利益是不同的,趸缴的满期保障比期交高了12.6%。

因此,如果客户投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老有所养,所购买的保险属于储蓄性质,如两全险、养老险等,那么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选择较短的缴费期。因为相同的保额,或相同的储蓄目标,在缴费期较短的情况下,总的支付金额也较少。

此外,有些投保人面对长达二三十年的缴费要求,担心因为不能按期持续地缴费,而影响保单的效力。这时,如果收入相对丰厚,或拥有一定的银行存款余额的客户,可选择在适当短的时间内完成保单缴费义务,以避免这种担心。

2.期交保障优势不容忽视

趸缴的优点显而易见,它相对比较便宜和方便,不少选择这种交费方式的人都是基于自己工作稳定性不够,而手中刚好有一笔钱,为避免将来情况变化,发生交付困难,蒙受退保的损失,就选择了趸缴的方式。

但是选择期交的话,保户可以享受到更多保险特有的保障功能,文章开头的那位保户如果选择了期缴保费的方式就能少交2万多元。

一般而言,如果客户投保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以保障为目的,那么应该选择期缴的方式。比如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这一类保障型险种,有“以小博大”的优点。因为出现风险后保险公司的赔付与缴费方式无关,不论你选择了什么缴费方式,也不管保费缴纳了几期,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保险公司都有赔付的义务。

在购买传统保障型产品时,如果对多出的实际缴纳费用不是特别敏感的话,可以适当延长缴费期限,每年用较少的投入,将可能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另外,有不少产品在保险责任设计中,还向消费者提供“豁免条款”,即当出现全残或某些约定的保险事故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免缴余下的各期保费,选择较长的缴费期更能规避风险。

如果退保,你还剩多少钱——现金价值

理财关键词:现金价值

理财关键点: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

4年前,张平投保了一款分红型长期寿险,4年共缴纳了保费2万多元。今年初,张平对该保单的分红情况不满意,想退保,可保险公司只退还5000多元钱,因为这张保单的现金价值只剩这么多。

那么,什么是“现金价值”?为什么退保只退“现金价值”?

所谓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你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我们知道,随着人的年龄增加,死亡率会上升。因此,你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本该随年龄逐年增加。为了考虑上了年纪的人在更需要保障时因体力下降可能收入减少,缴不起保险费,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均衡保费的方法将整个缴费期间应缴的保险费,“均匀”地分摊到整个交费期内,使得每年所交保险费有固定一个标准,不会随年龄而不断增加。年轻时“多”交一些,年龄大时“少”交一些。每年交的一样多了。因此在保单生效后,“多”交的保险费便“存”在了保险单上,这部分“存”起来的保险费,便是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它主要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

因此,如果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按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现金。但在购买保险单的头两年,保险公司从承保制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管理费用开支较大,如果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将是很少的。即使以后中途退保,虽然保单现金价值会随缴费年限不断增加,也不可能高于保险公司的满期给付的保险金。退来退去都是你自个的钱。因此,一旦购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险;否则,经济上将会蒙受一定的损失。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意外、健康和养老——“三大风险”

理财关键词:人生必保的“三大风险”

理财关键点:人人需要为“意外、健康和养老”而转移损失

从前在一座小岛上,住着十户以捕鱼到陆地出售为生的渔民。十户渔民每家都有一艘货船,这些货船经常要将货物运到陆地上出售,在运送过程中如果其中的一艘货船遇难,就会致使一个家庭几个月甚至半年的生活无所依靠。

后来大家想出了一个办法,把每家的货物分成十份,每艘船上装1份,这样一来,货船遇难的时候,每个家庭都会受到损失,但损失的只是全部财产的十分之一而已。

这就是保险最原始的核心功能之一。

除了足够富有的人需要为“闭上眼睛的瞬间财产减少一半”而规避损失以外,普通人员需要为“意外、健康和养老”而转移失。这就是人生必保的“三大风险”。

1.意外风险

意外事件每天都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上演。风险已经不再是小概率事件,而事故造成的损失总要有人来埋单。

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或者收入不同的人群而言,购买高额的寿险是不现实的。经济能力使得他们没必要、也不乐意把所有的钱都放进保险公司的口袋里。但意外险是他们必备的一张保单。因为,面对人生突如其来的意外,的意外险能够较全面地构筑起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安全防线。

意外险的保费低,一份保额为10万元保险,投保人只需交纳100多元的费用,可谓是“小投入大保障”。

意外险种类很多,人们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及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一般的意外险,保障范围广,保障期通常为一年、不限制出险地等。一份保额适中(10万到20元)的意外险,适合所有人购买,作为意外保障;旅游意外险期限较短,对出险地也有严格限制,只保旅行期间的意外;交通工具意外险适合于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特定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汽车、轮船上发生的意外给予赔偿;航空意外险,适合每年坐飞机次数较少的人士,如很频繁则更适合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

在低利率、低投资收益率的时代,购买意外险等纯保障险是非常必要的。

2.健康风险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害怕体检。尽管拿着不薄的薪水,但是内心里总有不安感。现代生活让一大半白领处于亚健康状态,大病发病率越来越高,年龄越来越低,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否认。客观而言,疾病的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回避的。

通过投保健康险可有效降低疾病对自己和家庭生活所带来的影响。被保险人以支付相对较少的保险费为代价,向保险公司转移和分散了无法预测的大额医疗费用的风险。

健康险是以被保险人身体的健康状况为基本出发点,以提供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补偿为目的的一类保险。

健康险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重大疾病保险属于给付型保险,当保险人患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其约定的情况时,保险人按合同所载金额一次性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依照重大疾病保险管理长期重大风险,靠医疗保险应对平时短期风险。在金融危机时期,健康险可以说是人们必备的投资之一。

3.年老风险

为了能让更多老人在退休后能安度晚年,我们建议老年人应当趁早买份商业养老保险。养儿防老不如买份保险来养老。

养老保险有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指的是社会养老保险。 但是,仅仅靠社会养老保险并不能让你的晚年生活得幸福,若是能再在社会保险体系外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那你的老年生活就会过得安稳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