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尚书(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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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甘誓

【原文】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②。王曰③:“嗟!六事之人④,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⑤,怠弃三正⑥,天用剿绝其命⑦,今予惟恭行天之罚⑧。”

【注释】

①甘誓:这是夏王启讨伐有扈氏时在甘地对将士们所作的告诫之辞。甘,地名,当时为有扈氏国都南郊。誓,出征时告诫将士,宣示号令。

②六卿:六军将领。

③王:夏王启。

④六事:六军将士。

⑤有扈氏:夏的同姓部落。威侮:“王引之认为,威是烕的误写,而烕”则为“蔑”的借字。“蔑侮”义即“轻慢”。五行:指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规律。

⑥怠:怠慢。弃:抛弃。三正:郑玄认为指天、地、人之正道。

⑦用:因此。剿:灭。

⑧恭行:奉行。恭,谨敬。行,实行,执行。

【译文】

将要在甘这个地方进行大战,夏王启就召集六军将领。夏王说:“六军将士们啊!我告诫你们:有扈氏轻慢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轻视和抛弃天地人之正道,因此上天要断绝他的国运。现在我不得不奉行上天对他的惩罚。

【原文】

左不攻于左①,汝不恭命②;右不攻于右③,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④,汝不恭命。用命⑤,赏于祖⑥;弗用命,戮于社⑦,予则孥戮汝⑧。”

【注释】

①左:车左。古时作战车左负责执弓射敌。攻:善。指善战。

②恭:敬奉,奉行。

③右:车右。古时作战车右以力士充任,战则执矛杀敌,车陷或遇阻时则下车助推或排除障碍。

④御:居中驾车的人。非:违背。正:通“政”,治。指驭术。

⑤用命:服从命令。

⑥赏于祖:古时天子亲征,载着祖庙的神主。有功的,就赏于神主之前,以示自己不敢专行。

⑦戮:惩罚。戮于社:古时天子亲征,又载着社主。凡处罚,都在社主前执行,以示自己不敢专行。

⑧孥:同“奴”。指罚作奴隶。戮:杀。

【译文】

车左不善于射箭,你就是不奉行我的命令;车右不善于用戈矛刺杀,你就是不奉行我的命令;中御不能把车驾好,你就是不奉行我的命令。服从命令的,我会在祖宗的神位面前赏赐你;不服从命令的,我会在土地神的神位面前惩罚你,我将把你罚作奴隶,或者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