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大学·中庸(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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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释“治国平天下”章(1)

【原文】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①而民兴孝;上长长②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③。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注释】

①老老:尊敬老人。前一个“老”字为动词,尊敬。后一个“老”字为名词,老人,老者。

②长长(zhǎngzhǎng):尊敬长者,敬重长辈。前一“长”字作动词,意为将长辈当作长辈看。后一个“长”为名词,指长者。

③恤(xù):体恤,怜爱,周济。孤:幼年丧父称孤。不倍:不违背。倍,背,悖。

【译文】

所说的是要使天下太平,根本在于先要治理好国家。这是什么道理呢?是因为国君尊敬老人,便会使孝敬之风在全国平民百姓中兴起;国君尊敬长辈,便会使敬长之风在全国平民百姓中兴起;国君怜爱救济孤儿,全国的百姓便会照样去做,下面的民众就不会违理作恶。所以,国君应当做到推己及人,在道德上起到示范的作用。

【原文】

所恶①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②。

【注释】

①恶(wù):厌恶,憎恶。

②絮矩之道:儒家伦理思想之一。指君子的一言一行要在道德上有示范作用。絜(xié),量度,即测量。矩,制作方形物件的工具。

【译文】

我厌恶上位的人以无礼待我,我就不应以无礼对待我下边的人;我厌恶下面的人以不忠待我,我就不应以不忠来侍奉我上面的人;我厌恶前面的人以不善待我,我就不应把不善加在我后面的人身上;我厌恶后面的人以不仁待我,我就不应以不仁施于我前面的人;我厌恶右边的人以不义待我,我就不应以不义施于我左边的人;我厌恶左边的人对我不诚,我就不应以不诚对待我右边的人。这就是所讲的道德上的示范作用。

【原文】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①。”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②。”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③。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④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注释】

①乐只君子:这两句诗引自《诗经·小雅·南山有台》。乐(lè),用礼乐(yuè)进行娱乐。只:语气助词,犹“哉”。

②节彼南山:这四句诗引自《诗经·小雅·节南山》。《节南山》这首诗是讽刺周王执政太师尹氏的。师尹:太师尹氏,是指周宣王时做过太师的尹吉甫的后代。太师是周代的三公之一。节,雄伟的样子。维,发语词。岩岩,高峻的山崖。赫赫,显耀。具,通“俱”。瞻,注视。

③辟:偏差。僇(lù):通戮,杀戮。

④殷之未丧师:这四句诗出自《诗经·大雅·文王》。丧师,丧失众人。克,能。配,符合。仪监于殷,意为应以失败的殷商为借鉴。仪监,原诗为“宜鉴”,宜以……为借鉴。峻命,指天命。峻,大。道,指“絜矩之道”。

【译文】

《诗经》里说:“美好欢乐的国君,是天下平民百姓的父母。”国君应当喜爱平民百姓所喜爱的东西,应当憎恶平民百姓所憎恶的东西。这就叫做是天下平民百姓的父母。

《诗经》里说:“雄伟巍峨的终南山,山崖险峻不可攀。权势显赫的尹太师,百姓目光都注视你。”掌握着国家大权的人不可以不慎重。如有妄为出偏差,那么就会被天下百姓所不容!

《诗经》里说:“殷代尚未丧失民心的时候,还能够与上天的旨意相符合享有统治。应当以殷商的兴亡为鉴戒,认识到守住天命永保国家并非容易。”这些说的是:统治者能在道德上起示范作用,就会得到民众的拥护,也就会享有国家;否则,就会失去民众的拥护,也就会失去国家。

【原文】

是故君子先慎乎①德,有德此②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③。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

外本内末④,争民施夺⑤。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是故言悖⑥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注释】

①乎:于,在。

②此:这样,这么。

③用:指供国家享用的各项货物。

④外本内末:把根本当作外,把枝叶当作内,意为喧宾夺主,主次颠倒。在此“本”指德,“末”指财。“外”意为轻视“内”,意为重视。

⑤争民施夺:争民,使平民争斗。施夺,进行抢夺。

⑥悖(bèi):逆,意为违背正理。

【译文】

因此,国君首先要慎重地修养德性。有了美德,就会拥有民众;有了民众,就会拥有土地;有了土地,就会获得财富;有了财富,国家就有开支。

美德是树的根本,财富是树的枝梢。

如果国君在表面讲道德,而实际内心重财富,那么民众就会相互争利,抢夺财富之事就会发生。

所以,财富聚集在君王,平民百姓就会离散。财富散落在民间,民众就会归附在君王的周围。

因此,君王每一政令违背正理公布出去,必将遭到平民的违背正理的抵抗;财富不依据道理肆意搜刮而来,最终也会被别人用违背道理的手段掠夺而去。

【原文】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①。”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②。”

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③。”

【注释】

①惟:只。命:天命。不于常:没有一定常规。常,始终如一。

②《楚书》句:《楚书》,楚昭王时史书。楚昭王派王孙圉出使秦国。晋国赵简子问楚国珍宝美玉现在怎么样了。王孙圉答道:楚国从来没有把美玉当作珍宝,只是把善人,如观射父、左史倚相这样德才兼优的名臣看作珍宝。事见《国语·楚语下》。汉代刘向的《新序》中也有类似的记载。楚国:古代国名。西周时立国于荆山一带,后吞并了五十多个小国,疆土不断扩大,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后来为秦所灭。

③舅犯:狐偃,字子犯,为晋文公重耳的舅舅,故称舅犯。亡人:流亡在外的人,指重耳。晋文公重耳是春秋时晋国国君,晋献公的儿子,公元前636至前628年在位。因晋献公受骊姬的谗言,欲立幼子为嗣,逼迫太子申生自缢而死。公子重耳避难逃亡在外十九年,在狄国时,晋献公去世。秦穆公派人劝重耳归国掌政即位,此时重耳将此事告给子犯,子犯以为不可,兴兵归国时,其舅子犯教他说的这句话。事见《礼记·檀弓下》。

【译文】

《康诰》里说:“只有天命的去存是没有一定的常规的。”

这就是说行善积德就获得天命,不行善积德就会失掉天命。

《楚书》里说:“楚国没有什么可以当作宝贝,只是把‘善’当作宝贝。”

重耳的舅舅子犯教晋文公这样说:“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可以当作宝贝,只有把热爱亲族当作宝贝。”

【原文】

《秦誓》①曰:“若有一个臣②,断断兮③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④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⑤,其心好之,不啻⑥若自其口出。寔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⑧。人之有技,媢⑨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⑩,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