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老狐狸经(历代经典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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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老狐狸经之谈判之道(5)

“这一点我坚信不疑。但代理公司、中介人都有各自的利益要考虑。如果他们过分关心自身利益,就不大会选择最优质的产品、最适宜的价格。因为低价购进中低档货物,再以中高档价格卖出,将获利更多。”古先生挑明问题的实质。

“你的意思是本公司最终以较高价买进了质量不是最好的货物?”孔公司总裁神色严肃地问道。

“是这样的。请看,这是我们公司的样品,我们公司一直向客商供应这种猪鬃的。有兴趣的话,请贵公司拿去作一下比较。”古先生说罢递过样品。

孔公司总裁接过样品一看,果然整齐、柔韧、有光泽,满意地问道:“你能保证所提供的货物都跟样品一样?”

“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做到。”古先生肯定地说。

协议顺利达成,古先生随后向“孔公司”总裁请求贷款100万美元,以公司资产作抵押,并保证用于猪鬃生产,不挪作他用。

古青公司获得这笔信用循环贷款之后,立即增添了资金周转的实力,从此在质优价廉的出口贸易中连连取胜,并在两年以后跃升为中国猪鬃的主要出口者,使“虎牌”猪鬃很快享誉海外。一时间,在国际市场上只要提到中国猪鬃,外国客商首先想到的就是“虎牌”。

“古青记”与“孔公司”合作一段时间之后,双方都想过河拆桥、甩开对方,独揽猪鬃的国际市场。暗中交手几次之后,争斗便日趋明朗:美国“孔公司”想寻找更好的货主;中国“古青记”要觅最佳买方。双方虽然都想暂不分手,但协商谈判之时,“孔公司”自恃美国猪鬃大王的强硬身份,必欲以强凌弱;“古青记”则不迁就、不乞求,坚持公平互利。双方各不相让,僵局显然很难打破。

古先生决计先下手为强,再赴美国与对手打一场近在咫尺的决战,以求就近取利。凭近年经营猪鬃出口的实力、凭其猪鬃的质量信誉,古先生选择“孔公司”的强劲竞争对手“海洋公司”为谈判对象。

“我想为虎牌猪鬃寻找更好的买主。”古先生开门见山地说。

“如果与我们合作,古先生,你想得到什么呢?”“海洋公司”总裁探问道。

“公平,也就是双方利益与义务的对等。”古先生明确地说。

“怎样才能实现这种愿望呢?”“海洋公司”总裁又问。

“联合经营,让双方的投入与产出相对应。就是说,多投多收,少投少收。”古先生不卑不亢地说。

“像以往‘孔公司’那样不是很好吗?由美国人出钱,中国人送货,当然分成的比例可以作些改变,怎样?”“海洋公司”总裁贪图简便地说。

“以往的做法有个缺陷,双方都以为握有控制对方的优势,都想让对方少得利益。我们想与贵公司结成平等贸易关系,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古先生坦率地说。

“我看不出改变之后,对双方有什么好处。”“海洋公司”总裁不松口。

“好处是明显的,你们买到了最好的货物,我们找到了好的买主,双方共同分享虎牌猪鬃经营的垄断优势。难道贵公司不想在与“孔公司”的竞争中取胜吗?”古先生胸有成竹地说。

“请谈谈你的方案。”海洋公司总裁有些松动地发问。

“双方各出资一半,成立中美海洋公司。我们一方承担猪鬃的采购、加工,你们一方负责运输、销售,平等分享赢利。”古先生和盘托出自己的设想。

“两者相比,运输和销售的责任要重一些,分享的赢利也应多一些。”“海洋公司”总裁讨价还价地说道。

“我以为,对贸易伙伴而言,想从对方那里多得一点不一定妥当,而且得到的也不可能很多。还有一种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充分利用垄断虎牌鬃的市场优势,争取优异价格,那样赢利就增加许多,分享的部分也会随之增大。”古先生据理力争。

“是这样的。但双方的投入不同,产出也应该有所区别,你不是一再强调公平吗?我们为何不从现在做起呢?”“海洋公司”总裁坚持自己的看法。

“对货源与销售的投入比重,我们之间有不同的估计。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友好合作,平等待人。我们相信贵公司有此诚意。为表示我方的诚意,我们可以在分成比例上低一些,就48%比52%吧,请不要再讨价还价了。”古先生大度地说。

“行!我们就按今天说的拟订合营协议。”“海洋公司”总裁满意地笑了。

中美海洋公司很快成立了。古先生为增加资金投入,利用名牌产品在美国金融争取到几笔低息信用贷款,让虎牌鬃数量更充裕地投放国际市场,并通过联营公司逐年上升售价。

在既定的市场态势下,攻取就近的竞争对手,友善远处的潜在敌方,是商务谈判中区别对象、分别对待的良策。但在施行时。要像古兵法提示的“火往上窜,水往下淌”那样,合乎情理,顺乎自然。

我总是有理

人人都爱面子,尤其在大庭广众面前更是如此。

调查表明,男性往往比女性更不愿意被人认为他在经济上吝啬。许多男孩子喜欢在女孩子面前掏钱买东西,甚至宁可欠钱也不肯让女孩做东。正因为如此,许多公司总爱有意派女代表与男性代表谈判。

为了使对方明显感觉到有众人在场不便争执,运用当众讨价法,必须选择好环境。

比较而言,下面几种环境较为合适:

一是会议场合。当对方前来谈判时,在谈判室对面或隔壁特意安排一场会议。这时,你提出事先确定的要价,对方即使不满意,也不致于猛烈反驳,只好将就屈从。因为他们担心过于争执会波及会场人员,给人“不光彩”的印象。

二是娱乐场合。地点确定后,你可以事先约请一些人在所定地点打牌、下棋等,对方到达后,你便若无其事地带他到离娱乐场所不远的地方。发生争执时,你就有意识地提高嗓门,让娱乐者听到,并使对方感到再吵嚷会招致娱乐者的反感或诅咒,因而宽容地满足你的要求。

三是宴会场合。知道对方来谈判,可以特意安排一席酒宴,邀请一些老练持重的合伙人参加。席间,先谈些无关话题,待对方兴趣正浓时,便急转正题。这时,即使你要价要得较高,对方碍于人多,往往不愿多费口舌,而同意你的要求。

当然,“一物降一物”,同其他事物一样,“当众讨价法”也是有法子对付的。

你可以采取“笑骂由汝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态度,我行我素。这要求你敢于打破面子,不把讨价还价当做一件丢人现眼的不光彩的行为,不要怕别人讥嘲你是吝啬鬼,始终把人家精心设计的热闹场景当做谈判密室。这样,对方也就无可奈何了。

如果实在丢不下面子,你可以找一些借口推托。

如可以说:“价格问题,要由我的上司拍板,我们另外找个时间商议吧。”

或说:“我今天身子有点不舒服,我们是否改日再谈?”

这样说,既不伤感情,又不致面对众人,头脑发热,违心成交。

在讨价还价时,可以无中生有地为自己制造一个“后台老板”,说明自己在这次交易中不能完全做主,而把“后台老板”的种种要求和压力作用于讨价还价的对方,以此来增强自己的攻势,削弱对方的力量,增加对方的压力。

买方:请问,鸡蛋多少钱一斤?

卖方:2.3元一斤。

买方:我妈说,2元以上的不要买。

卖方:如果真想买,给你稍便宜一点,2.2元一斤,怎么样?

买方:不行啊,按这个价买,回去是要挨骂的。

卖方:你妈是在吓唬你,你别怕,你不会挨骂的,放心买吧。

买方:会的,我妈说话从来是算数的。

卖方:我可不管你挨骂不挨骂,如果要,就2.1元一斤,不要,咱们就拉倒。

买方:那好,来两斤吧。

再看一个例子:

卖方:这种毛衣42元一件。

买方:你卖得太贵了,我给朋友买,他只给了我35元。

卖方:那你给他先垫上,回去问他要吧。

买方:不行啊,他说就是这些钱,再贵他不要。

卖方:那你改买那种毛衣吧,那种毛衣便宜点。

买方:那不行,那种毛衣又薄,颜色又不好看,他一定不会喜欢。

来自“后台老板”的压力多种多样,可以是对价格的控制,也可以是质量上的妻求,还可以是金额上的限制。

为自己制造一个“后台老板”,用“后台老板”的种种压力作用于卖方,好像在买卖双方之间设置了一道屏障。使卖方在讨价还价时,不能进行正面攻击,从而感到无能为力。

其实,“后台老板”是子虚乌有的,这不过是买方一种讨价还价的策略。正因为是子虚乌有的,所以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你的压力可有可无,可轻可重,使对方防范困难。

在谈判中运用这种策略时,买方最好事先向对方提示一下,让对方确信,买方是替别人买东西的,自己手中的权力有限,有时甚至不能做主。

这种提示,有时也等于告诫卖方:

你的心别太贪,即使我同意接受你的价格,别人也不一定会同意。

“后台老板”这种策略,在买卖交易方面可以运用,在庄严的谈判桌前,照样也可以运用。因为道理是相通的。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谈判中未达成协议,并且没有创造再次讨价还价的条件,或者交易完全破裂后,买方不能回头,同卖方再次进行讨价还价。

有一次,一位小伙子到小摊上去买一套运动服。

小伙子同卖主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卖主提出的最低价格是68元。

小伙子没有接受他的要价,交易告吹。

后来,小伙子又到其他摊点去寻找他要买的运动服。

但由于其他摊点的运动服式样不合他的心意,或者要价太高,小伙子又返回原来那个卖主那里,同卖主再次讨价还价。

当小伙子提出接受他原来的要价,按68元的价格成交时,卖主却十分自信地说:

“现在卖72元,68元太优惠你了。”

小伙子和这位卖主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后,最后勉强以70元的价格成交。

小伙子之所以在这次讨价还价中再次退让妥协,是因为他吃了“回头草”。在讨价还价失败,交易告吹后,又回头请求对方卖货,让对方把握住了他的心理状态。

买方如要吃“回头草”,同卖方再次讨价还价,就十分被动了。这就说明买方看中了卖方的商品,买方对商品十分感兴趣。总之,想成交的是买方而不是卖方。

这就无意中抬举了卖方。买方会因此而由强变弱,只能进行“强求”和“恋战”了。这时,卖方很可能要抓住机会,狠狠敲买方一记竹杠。或者抬高价格,或者提出苛刻的条件。

谈判中,如果你不慎说了一些错话,或做错了某件事情,也不要马上轻易地改口认错,要给人一个你仍然很正确的感觉。

因为,倘若你轻易地认错、改口,会使对方掌握主动权,造成你的损失。

欧美一些国家,常发生这样的事:两辆汽车相撞以后,双方车主不会首先道歉。

因为,如果一方首先道歉,这就等于承认了是自己的过失,那就必须承担所有的责任。

明明讲错了,或讲出不妥的话,却坚持不改口,这种方法虽有点近于不讲理,但在谈判中却相当有效。

轻易地改口,往往会招来许多麻烦。所以有时不如来个“死不改口”。

要坚持“自己有理”的态度,就不可失去冷静和理智,尤其是千万不要向对方说出诸如“到底怎么办”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