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半旗致哀,是当今世界各国都通行的表示举国哀悼的仪式。每当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去世或有重大的灾难伤亡事故发生,各国政府都会通令全国下半旗,即在平时悬挂国旗的地方,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下降到离杆顶约为全杆三分之一处,将国旗固定。用这一方式,表示全国公众对死者的哀悼。
降半旗成为公众一致哀悼的仪式
虽然降半旗致哀已是世界通行的仪式,但这一仪式的确切起源却很难说清。一般认为它起源于海上船只的旗号。旗帜在人类社会早期就已成为人们交流信息、表达情感、表明身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古代,周朝有“九旗”之制,国王、诸侯、大夫、士等各有等级。在古代战争中,旗帜和战鼓是指挥军队的重要手段,因而两军对峙、势均力敌称为“旗鼓相当”;首战获胜称为“旗开得胜’;停战就称“偃旗息鼓”。在陆地上,旗帜主要靠人高举或放倒,一般不用升降;而在海船上,旗帜是悬挂在船桅上的,要靠绳索升降,因此升旗、降旗的一些仪式大多来自海上船舶的惯例。
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英国成为海上强国,英国的船队横行大西洋。当时欧洲各国的海船还没有完善的旗语通讯,主要依靠悬挂舰旗的位置来表示自己的意图。如在舰旗之下悬挂一面红旗,即表示开战。一方战败,就降下舰旗,表示投降、归顺、服从。1651年,英国议会曾订立《航船条令》,规定一切进入英国港口的贸易活动,都要由英国制造或英国所有的船只来运输,船上的船员也应大部分是英国人。一切外国舰只在海上与英国舰只相遇,必须降下舰旗,以表示敬意,否则英国舰只可以对之开战。因此在英语中,很多成语多与航海有关。如“把舰旗钉在桅杆上”,就表示绝不投降、有进无退。相反,“降下舰旗”就表示投降、妥协、退让。当时舰旗升降靠用木栓固定,因此“取下木栓”,就表示舰旗全降落,引申为“煞某人威风”。
大概由于降旗长久以来一直表示投降、顺从,所以逐渐派生出“恭敬”的意义。相传1612年,英国舰只“哈兹伊斯号”去北美洲探险,船长不幸身亡。船员们为了表示哀悼和敬意,就将舰旗降下一半,返航回国。从此逐渐成为海上惯例。每当海军统帅、船长在海上遇难,船只就降半旗回港,表示哀悼。久而久之,这一惯例又搬上陆地,当各国普遍采用国旗、悬挂国旗后,下半旗就成为表示公众一致哀悼的仪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