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这样读资治通鉴(第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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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一个忽悠人一个坑人

汉太祖高皇帝元年(公元前206年)

十一月,沛公悉召诸县父老、豪桀,谓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民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项羽既定河北,率诸侯兵欲西入关。先是,诸侯吏卒、繇使、屯戍过秦中者,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章邯以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怨,窃言曰:“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又尽诛吾父母妻子,奈何?”诸将微闻其计,以告项羽。项羽召黥布、蒲将军计曰:“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不听,事必危。不如击杀之,而独与章邯、长史欣、都尉翳入秦。”于是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法三章者,话一句耳!”这句话记得是鲁迅说的,印象很深,所以每当读书读到此处,看到刘邦忽悠三秦父老时,这句话就自然而然冒上来。以致后来每当看到有人信誓旦旦地描绘美好未来的时候,每当有人在言之凿凿地要承诺什么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话一句耳”。锐圆在伟大的祖国生活了四十多年,人生观谈不上,人生经验还是有一条:对美好的承诺愿怀疑一下没坏处。“听其言,观其行。”对陈水扁如是,对其他人也不妨如是。

历史学家一般认为,汉法多承秦法,“悉除去秦法”盖不可信。我不是学法律史的,对古代中国的刑律方面的知识不甚了解,总体感觉是,在中国历朝历代,法律本身如何似乎并不重要,关键是执法者的尺度掌握,“公门里面好修行”,“灭门县令”都是讲执法者的尺度,这个很关键,至于法是秦法、汉法,抑或《大明律》、《大清律》,关系似乎并不大。直到今天,李敖都说我们的宪法是全世界最好的宪法,在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方面非常充分。

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杀了什么人?什么人杀人?伤人到什么程度?盗了多少?抵什么罪?刘邦一句就能把如此繁复的立法工作全部搞定?我认为关中父老之所以欢迎刘亭长,关键是“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一是灭了暴秦,二是纪律尚好,后来军队没有驻扎在咸阳,而是“军霸上”。

“约法三章”今天看来,任何一个原始部落都能自然而然地做到,这是一个基本秩序。如果非要说刘邦“约法三章”起了作用,我看也是由此让关中父老感觉到刘邦是个讲法治讲道理的人。一支武装,讲道理就是军队,不讲道理就是土匪。

项羽是作为刘邦的反面镜像出现的。项羽在河北灭王离,降章邯,击溃了秦帝国的两大主力军团。当他胜利之后环顾形势的时候,发现刘邦卡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搞叛乱和政变,不控制首都不是瞎整吗?另外,对秦始皇的仇恨还没有得到宣泄,于是项羽挥师西向。

项羽在西进过程中坑杀降卒。关于此事论者众矣,但多从道义和人性的角度批判,其实在技术层面,项羽有些不得已,人心浮动,不好控制,且那么多的降军需要供给,这是无论如何办不到的。

整建制的军队投降或起义,从平津战役解放军的经验看,有一条很重要:把将帅和士卒分开,降将不能继续带降卒,降卒不能成建制继续存在,否则上下一体,遇有不测,随时可能复叛。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后来的兵源基本上是国军的俘虏,有的连队“解放兵”甚至达到八成。解放军融解俘虏兵,一是洗脑,正式的说法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他们看《白毛女》、《血泪仇》,进行阶级教育;二是把投降或起义的部队均匀地分配到老部队里,傅作义的部队在北京起义之后,没俩月,他一个连都找不着了,去哪儿了?掺到解放军里面了。

项羽想不到也用不了这样的办法,他保持了江东子弟兵的纯洁性,把章邯带来的降卒,尽皆坑杀。后来,项羽封章邯为雍王,留守三秦,防备汉中的刘邦,但是项羽忘了,他把章邯所部尽皆坑杀,而这些降卒又多为关中子弟。关中父老对项羽是痛恨,对章邯是怨恨,章邯在关中绝无人望可言。项羽封这么一个“跛脚王”防范刘邦,岂能有效?